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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尔士论符号

18.“实用主义”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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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定义选自皮尔士为赫伯特·尼科尔斯《宇宙论》(1904年)所写二十二页书评的手稿。以大师般简洁凝练的语言,皮尔士解释说,实用主义并非一种实践效果的哲学,而是一种逻辑方法。基于符号关系是思维之本质这一命题,实用主义倾向于促成对日常的、常识经验世界的实在论的而非唯名论的承诺。

资料来源:手稿1476号。

对于这样一部著作的批判,对于其特征的刻画,即便像这里尝试为之的那样微不足道,直到批评者评论所取的立场观点得到认识为止,都不可能有任何意义。我们的立场是实用主义;然而由于这个词一直以来都用得很不严谨,因此大有必要就其本性作出部分解释,同时指明维护它的人由以确信其真理的复杂过程。假如哲学想望变成一门健全科学的话,其学者就必须服从化学及分类生物学研究者所遵守的同样的术语学规范;而一旦声称一个词是为了表达一种精确地被定义的目的而发明的,那么哲学学者就必须放弃每一种用于其他目的的习惯用法,虽然这些用法可能在一瞬间偶然引起注意。实用主义一词被创造出来是为了表达一个确定的逻辑准则,这一准则,如其初次宣布时所表明的那样,涉及一整个哲学体系。这一准则意在提供一种概念分析的方法。概念是某种具有一般类型之存在方式的东西,这种类型就在于,或可构成,一个语词之意义的理性部分。这里不可能尝试一个更严格或更贴切的定义。这一准则中规定的方法是在想象中追寻出这一概念的可想象的肯定的或者否定的实践结论,——也即,深思熟虑的、自我克制的行为的结论;而这个准则所断定的就是这里潜存着那个语词、那整个概念的全部意义。所有对感觉的指称都极力排除于这个命题之外,这一点尤其应予注意。诸如红与蓝之间的区分,被坚持认为并不构成概念的部分。提出这个准则既非作为顺手工具,就其可以发现的有用性而言提供服务,亦非作为自身明证的真理,而是作为牢牢奠基于对符号本性之精深研究之上的意义深远的定理。每一思想,或认知之表象,都属于符号。“表象”与“符号”是同义词。一个符号的全部目的就在于它将在另一个符号中得到解释;而其全部意义就潜存于它授予那种解释的特殊特点。当一符号决定着在另一符号中对其自身的解释时,这个符号便产生一种外在于其自身的效应,即一物理效应,尽管产生这种效应的这个符号自身可能并不是一种实存的客体而仅仅是一种类型。符号产生这种效应,不是在这种或那种形而上学的意义上,而是在一不容置辩的意义上。关于这一点,要注意的是超出自我控制能力的行为不是可以归咎的对象。思维是一种行为,而推理是一种深思熟虑的行为;称一论证非逻辑,或一命题虚假,是一种特殊的伦理判断,因而不可适用于我们情不自禁的行为。这并不否认今天不可设想的东西明天可以设想。但是只要我们情不自禁地采取一种思维方式,我们就必须全心全意地承认其为真。对它的任何怀疑都是无聊的空想和不可兑现的支票。而今我们都确乎认为,而且情不自禁地认为,符号影响着其解释元符号。正是通过耐心地考察符号解释的各种方式(其中一些非常怪异),并考察这些方式之间的关系(一次探险,探险中,我们应该,可能的话,为自己配备一位向导,或者假如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话,就鼓起勇气去看一个必须被掌握的概念窥视着另一个的脑袋,其后另一个窥视着这一个,如此等等,直到他逐步认识到这一过程没有终点或者终生不足以完成这一研究为止),实用主义者才最终怀着极大的惊讶,手拿这个简单的准则从令人沮丧的迷宫走出。因为难以相信如此令人惊讶的结果,他曾经寻找其方法的某些疏漏,寻找将会驳倒它的某种事例,然而在长期艰辛的创造力能够设计的为证伪它的每一精密计划反冲回他自己的头脑,而他能够开始的所有怀疑穷尽之后,他最终被迫承认其真理。这一准则一旦接受,——理智地接受,在其真理之证据的光照下,——他便立即从房间里清扫出所有形而上学的垃圾。每一抽象概念要么被宣布为胡言乱语,要么给予一个平易的、实践的定义。这些结果的一般倾向是近乎唯心论者所谓朴素的东西,近乎常识,近乎神人同形同性论。这样,比如说,实在就变为诸如不管你或我还是我们的任一同伴可能认为其所是的东西。外在就变成诸如何所思、何所感、何所为的元素,无论其所思、所感、所为是有关外在对象的,还是有关别的东西。因此,外在的必然是实在的,而实在的却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外在的;也没有任何东西是绝对外在的或绝对缺乏外在性的。每一断言性命题都指称外在的某物,即使一个梦使我们证明对它的一种描述为真,而另一种描述则否。实存是那种反作用于其他事物的东西。因此,外在世界,(也即,相比较而言外在的世界)并非仅由实存的对象构成,也非单单由这些对象与其反作用构成;恰恰相反,其最重要的实在具有唯名论者称为“纯粹”的语词,也即,一般类型与将在者(wouldbes)的存在方式。唯名论者说它们实质上与语词同类是正确的;然而其所谓“纯粹”则暴露出全然误解了我们的日常世界由以构成之物。

19.为实效主义申辩序

下文选自皮尔士发表于1905—1906年三篇实用主义丛论的最后一篇。这里所刊印的一段中,他论证说三段论可用图像来表象和研究,因为逻辑主要关心形式。图像(diagram)是各种可能关系的形式或图标。进一步,他认为图像(这里没有篇幅包括他所举的许多例子)不仅可以表象逻辑真理,而且是其存在的实例,由此就证明了逻辑呈显于“整个纯粹的物理世界”。

选文中,除了脚注部分,括号内的话都是皮尔士的原文。

资料来源:《一元论者》第16期(1906年1月):第492—497页。

读者,让我们建构一种图像以例示思想的一般过程;我的意思是可精确表象任何思想过程的图标化系统。

“然而既然思想本身已经呈现于我们,何必还要多此一举呢?”实质上,这便是不止一两个卓越的有知之士曾经提出的疑问式反驳,其中我挑出一位名声赫赫的将军。

我乃隐逸之士,故不准备以如下反问反唇相讥,“将军,我相信,你作战中要使用地图。但是你何必多此一举呢,既然地图所表象的国土就在那儿?”对此,假如他回答说,他在地图上寻找如此远离于“就在那儿”的敌人战线里的具体情况,我就要进一步追问:“那么,我这样理解是否正确,假如你完全彻底地熟悉这个国家,比如,就像你的童年往事历历在目那样,那么,在制订详细计划时,这个国家的地图对你就没有一点用途?”对此他只好回答说:“不,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因为我或许可以希望用地图确定位置,以便标明双方部队阵地的每一预期日子的变动。”对于这种说法,我的第二个辩驳就该是,“很好,将军,那恰恰符合于目前所论图标的优点。事实上,正是在你如此清楚指明的地方,存在图标一般的优点。那就是说,如果我可以尝试仿效你那样陈述问题的方式的话,人们可以在同一图标上做精确的实验;而当人们做这种实验时,必须清醒地注意到因此在图标的不同重要部分相互关系间所产生的未曾意想、未尝预期的变化。对图标的这类操作,不管外在的还是想象的,代替了化学和物理研究中实行的对实在事物的实验。我无需说,化学家们此前已经描述了作为把问题放置进自然的实验。同样,对图标的实验是把问题放置进有关相互关系的自然。”到这里将军会提出(假如我可以模仿著名的战士在事后回想中评论我的遭遇战的话)在像化学家的那些实验——这些实验是对于正在探讨其行为的物质本身而做的——与对于图标所做的实验——这后一种实验与它们所表象的事物间没有物理联系——之间存在很多差异。对此的正当回答,而且是唯一正当的回答构成逻辑新手易于忽视的一点,将是这样:“你说化学家的实验是对于研究的客体本身完全正确,然而实验做过以后,他操作于其上的特定样品很可能就抛弃了,因为已经没有进一步的用途。化学家所研究的并非特定样品;而是分子结构。如今他久已掌握充足证据证明,同一分子结构的所有样品以完全同样的方式进行化学反应,以致一种样品与另一种完全一样。但是化学研究的对象,他实验于其上者,并且与他放进自然中的问题相关者,正是这一分子结构,所有样品中这一分子结构所具的身份与分子结构本性上所具身份一般无二。因此,你说得对,他的确是在研究对象本身上做实验。然而假如你停下来考虑一下的话,我认为你就会承认,你说对于图标所做实验与此不同是错误的。因为在那里所研究的对象是什么?正是关系形式。而这一关系形式正是图标的两个对应部分之间的关系形式本身……”

通过对某种图标的实验性操作,即可从任何所与的诸前提的联结得到每一必然结论的实验证明,不仅这一点为真,而且,更重要的是,从实验性操作可随意(ad libitum)倍增的时刻起,就没有什么“必然的”结论较归纳推理的结论具有更大的必然性,而倍增实验性操作所需要花费的功夫不过就像召唤想象那样。对此我可以提供规范的证明,而此时此地我被劝阻这么做只是由于篇幅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将满足于对我的证明的匆匆草描。首先,对符号本质的分析,(引申符号一词至其最宽泛的极限,为一对象所决定的任何事物,又通过这一事物,决定着为同一对象所决定的解释),这一分析引出每一符号为其对象所决定的证明,要么第一,由参与到对象的特性中,此时我称这种符号为图像;要么第二,由实在地并以其个体存在与个体对象相联系,此时我称这种符号为标指;要么第三,由于或多或少近似的确定性,作为一种习惯(我所用的这个术语包含一种自然倾向在内)的结果,它将被解释为指示着对象,此时我称这种符号为记号。[1]下一步我考察这三类符号在帮助确定真理中是否有功效。记号具体表现一种习惯,而且起码,对任何理智习惯的运用都是必不可少的。进而,记号提供关于思想的思维方法,在否则我们就不可能思考它们的那些方面。比如,记号使我们能够创造抽象概念,而没有抽象概念我们将缺乏一个重要的发现动力。这些抽象概念使我们能够计算,教导我们集合是个体(个体=个体对象),而且在许多方面作为理性的真正经纬。然而既然记号独独基于业已明确形成的习惯但甚至并不提供对其自身的观察,而且既然知识即习惯,因此它们无法使我们为知识增添哪怕一个必然结论,除非借助明确的预先形成的习惯。另一方面,标指则提供其对象之实在性与切近性的实证确信。但是具有这种确信却并不能洞察那些对象的本性。然而,同一可感之物可能双重地发挥符号的功能。鲁滨逊所发现的沙滩上的脚印,以及印在著名的花岗岩上的脚印,对于他是一标指,在他的岛上有某种动物,而与此同时,作为一个记号唤起一个人的观念。每一图像都分有其对象的某种或多或少的明显特征。图像,个别意义上的也好,集合意义上的也罢,都分有所有谎言与欺骗的最明显特征,——图像的明显性。而且它们比记号或标指具有与真理的生动特征更多的关系。图像并非毫不含糊地指代这个或那个存在着的事物,像标指那样。至于其存在,其对象可能是纯粹的虚构。其对象必然是一类惯常遇见的事物这种情况甚少。但是图像可以最高程度地提供一种确信。就是说,展现于心灵的凝视之前的东西——图像的形式,这种形式同样是其对象,——必然是逻辑上可能的……我们可以从这种区分学到的东西在于,哪一类符号必然表象与推理相关的那类对象。而今推理不得不使其结论明白可见。因此,推理必然主要关心形式,这些形式是理性洞察的主要对象。因此,图像尤其是推理的先决条件。图标主要是图像,而且是可知关系的图像。确实不错,必然所是者由简单的考察任一东西学不到。然而当我们说演绎推理是必然推理时,我们的意思当然并不是说它不可错。但我们的意思严格说来就是结论可从前提中所陈述的关系形式推出。而今既然图标,尽管通常具有记号的特点,同时又具有接近于标指本性的特点,然而在其对象结构中却主要是关系形式的图像,因此,图像表象必然推理的贴切性便易于看出……

思想并不必然与大脑相关。它显现于蜜蜂的劳作中,于晶体的活动中,并遍及整个纯粹的物理世界;而人们不能否认思想实在地在那儿,就像不能否认对象的颜色、形状等等实在地在那儿一样。始终一贯地坚持那个不可证明的否定,你将被驱入近乎费希特的某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唯名论。思想不仅存在于有机世界,而且在那里发展。但是就像不可能存在无需实例具体化的一般一样,同样不可能存在无需符号的思想。无疑,这里我们必须给“符号”一种非常宽泛的意义,但又不能过宽,以致超出我们的定义域。

* * *

[1]1867年,首次宣布这种区分时【本书第三篇论文】,“表象”这一术语用于符号一般的意义上,而“符号”被作为标指的同义词,图像称为“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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