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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仙传译注

溪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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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溪父,传说中的古仙人,姓名不详,溪父当指其居住在溪边。《列仙传》本文是有关他最早的记载。据说他是南郡鄘人,然战国秦汉之南郡无鄘地,或记录有讹误。他住在山间以卖瓜为业,有仙人来他家买瓜,然后教他炼瓜子,与桂芝、附子、白芷根等药材一起,贮藏起来用于两人食用。二十年后,溪父炼成了仙术,能够上天入水,无所不至。一百多年后,溪父又上到绝山山顶,还与山下溪边乡亲对话,和他们讲述生平往事。溪父升仙讲的是修炼中神奇机遇的主题。溪父本为一介凡人,既没有服食,也没有修身,只是将瓜卖给了仙人,仙人就为了报恩教其服食术。类似的有后文服闾遇仙人赌瓜,仙人令其担瓜而使其成仙。这种看似偶然的情况往往被视为具有“仙缘”,即本身具有能够修仙的体质和强烈的成仙意愿,才会出现神奇机遇,由仙人帮助修炼者得道成仙。

溪父者,南郡鄘人也[1]。居山间,有仙人常止其家,从买瓜。教之炼瓜子,与桂、附子、芷实[2],共藏而对分食之[3]。二十余年,能飞走,升山入水。后百余年,居绝山顶,呼溪下父老,与道平生时事云。

溪父何欲?欲在幽谷。

下临清涧[4],上翳委蓐[5]。

仙客舍之[6],导以秘箓[7]。

形绝埃壒[8],心在旧俗。

【注释】

[1]南郡:古地名,战国秦置郡,治所在江陵,在今湖北荆州。前206年,项羽分封诸侯,将南郡改为临江国。汉高祖五年(前202),复为南郡;景帝前元二年(前155),又为临江国。前元四年(前153),又为南郡。前元七年(前150),又为临江国。中元二年(前148),又为南郡。鄘:南郡无鄘县,今地不详,或有讹误。《太平广记》引作“编”,然南郡亦无编地。今译暂从。

[2]与桂、附子、芷实:据《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作“与附子、桂实”。桂,桂芝,灵芝的一种。附子,中药名,乌头块根的干燥侧根,有毒,经过盐渍、水漂、煮熟后,毒性减低,能祛除寒湿。芷实,白芷的根。

[3]共藏而对分食之:据《艺文类聚》引作“共藏春花服之”,据《太平御览》引为“服之”。藏春花,即红花樱草,多年生草本花卉。

[4]涧:山间流水的沟。

[5]翳(yì):遮掩,隐藏。委:鄙陋的。蓐(rù):草席,草垫。

[6]舍(shè):住宿。

[7]箓(lù):道教的秘文,记录神仙名册、召唤神吏、施行法术的名册。此处指服食修仙的方法。

[8]壒(ài):尘埃。

【译文】

溪父,是南郡鄘人。住在山间,有仙人常常来停留在他家,从他这里买瓜。仙人教他炼瓜子,与桂芝、附子、白芷根一起,贮藏起来对分食用。二十年后,溪父能够飞行,升上高山并沉入水底。之后一百多年,溪父住在绝山的山顶,呼叫山下溪边的父老乡亲,和他们讲述生平往事。

溪父有什么欲望?欲望只在居幽谷。

下临清澈的溪涧,上掩鄙陋的草蓐。

仙人寄宿至他家,教导修行的秘箓。

形体离开了尘土,心灵却仍念旧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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