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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皇极典

皇极典第二百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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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极部汇考二十九

皇清

天命元年

《大清会典》

太祖高皇帝登极仪:天命元年正月,众贝勒大臣,率群臣集于殿前,按旗序立。

上御殿升座,众贝勒大臣,率群臣跪。八大臣出班,跪进表章。侍臣接表,跪读于上前。尊上为覆育列国英明皇帝,建元天命。

上降御座,焚香,告天,率贝勒诸臣,行三跪九叩头礼。毕,上复升御座,众贝勒大臣,各率本旗行庆贺礼。

天命十一年

《大清会典》

太宗文皇帝登极仪:天命十一年九月,卤簿大驾全设,焚香,奏乐。

上率诸贝勒群臣,告天,行九拜礼。毕,上即位。诸贝勒大臣、文武官员,行三跪九叩头礼。毕,颁诏,大赦。

崇德元年

《大清会典》

太宗文皇帝改元建号仪:崇德元年四月,上率内外贝勒以下文武百官,出德盛门,诣天坛,行告祭天地礼。礼成,文武各官,先至天坛东所筑坛下,奉玉玺四颗,陈设坛上,大驾卤簿,陈设坛前。毕,导引官前引上,由中阶升坛,坐金椅上。诸贝勒大臣左右序列。毕,鸣赞官赞:跪,叩头,众俱行三跪九叩头礼。兴,又赞:跪,众皆跪。和硕贝勒等,捧宝跪献。

上受宝,授内院官,置宝盝内。诸贝勒等复位,鸣赞官赞:跪,叩头。众俱行三跪九叩头礼。兴,又赞:跪,众皆跪。宣读官捧满洲、蒙古、汉字三体表文,立于坛东,以次宣读,上尊号曰宽温仁圣皇帝,建国号曰大清,改元崇德。宣毕,赞:叩头,众俱行三跪九叩头礼。兴,赞:退。诸贝勒群臣俱退。列仪仗,奏乐。

上还宫。次日,诸贝勒大臣,率文武官员,齐集殿前,分翼排立。

上御殿,作乐,鸣赞官赞:排班,赞:进,赞:跪,赞:叩头。贝勒大臣,率满洲各官,行三跪九叩头礼。兴,赞:跪,贝勒大臣,率满洲各官,俱跪,捧表跪进。侍臣接至御前,跪读毕,赞:叩头,俱行三跪九叩头礼。兴,赞:退,各复原位立,次外藩贝勒大臣,进表行礼,次汉官,进表行礼,俱如前仪。次执事各官,都察院官,鸣赞官,各行三跪九叩头礼。毕,上命诸贝勒大臣文武官员,俱序坐。众各叩头,坐。赐宴。毕,上还宫。众皆退。是日,颁诏,大赦。

崇德八年

《大清会典》

世祖章皇帝继统盛京仪:崇德八年八月,前期告祭郊坛宗庙。是日,内外诸王贝勒,率文武群臣,具朝服,齐集笃恭殿前,两翼按旗序立。内院官奏:请升殿。

上升舆,由东掖门出,诸王群臣跪迎。候驾过,起立。

上降舆御殿,升座,和硕亲王率诸王贝勒贝子公,文武群臣,前进。鸣赞官赞:跪,叩头。众行三跪九叩头礼。兴,赞:退,俱复原位立。次外藩王以下各官,前进。鸣赞官赞:跪,叩头。众行三跪九叩头礼。兴,赞:退。俱复原位立。赞排班赞:进,赞:跪,众俱跪。赞:颁恩诏。大学士自黄案上,捧诏书,至丹陛上立,宣毕。赞:叩头。众行三跪九叩头礼。

兴,赞:退。俱复原位立。赞:礼毕。

上升舆还宫,诸王以下文武各官,跪送,候驾过,起立,各退。是日,不陈卤簿,不作乐,不设筵宴。

顺治元年

《大清会典》

世祖章皇帝定鼎燕京仪:顺治元年十月,前期太常寺官,扫除坛墠,司设监设金椅于郊坛之东,南向,设宝案于金椅前。是日,遣官告祭太庙社稷,卤簿仪仗全设。

上由大清门出,作乐,前导诣南郊,告祭天地毕,内院大学士,率文武各官,跪奏:告祭礼成。赞礼官导上诣更衣幄,次更黄服,升金椅坐。诸王以下文武各官,侍立。鸣赞官赞:排班。赞:进,赞:跪。众俱跪。礼部堂官引大学士一员,由东阶升于正中,跪。学士一员,自案上捧宝授大学士。大学士高举,奏云:

皇帝已登大宝,诸王文武群臣,不胜欢忭。奏毕,以宝授学士,仍置案上。大学士、学士退立原班。鸣赞官赞:跪,叩头。众俱行三跪九叩头礼。兴,赞:退。俱复原位立。

上升辇,卤簿仪仗前导,作乐,进大清门,还宫。众俱退。是日,鸿胪寺设御座于皇极门正中,设表案于门檐之东。王等齐集于金水桥之北,文武各官齐集于金水桥之南,东西相向序立。

上出宫,作乐。

上御殿升座,乐止。銮仪卫官赞:鸣鞭。阶下三鸣鞭。内大臣、侍卫、内院、礼部、都察院及鸿胪寺执事各官,先于阶上,行三跪九叩头礼。毕,各司其事。鸣赞官赞:排班。赞:进,赞:跪。诸王率文武各官,俱跪。赞:进表。内院大学士,捧诸王等所进三体表文,跪,置案上,起立。鸣赞官赞:宣表。内院大学士,诣案前,取表,以次跪,宣毕。起,捧表,仍跪置案上,行三叩头礼。兴,退立原位。鸣赞官赞:跪,叩头。诸王以下文武各官,行三跪九叩头礼。兴,赞:退。众俱复原位立。銮仪卫官赞:鸣鞭。阶下三鸣鞭。

上还宫,众官皆退。越九日,颁诏天下。

顺治十八年

《大清会典》

皇上登极仪:顺治十八年正月,前期司设监,设御座于太和殿,宣徽院设宝案于御座之南,鸿胪寺设表案于殿檐下之东,设诏案于殿内之东。是日,遣官各一员,告祭天地、太庙、社稷。銮仪卫陈卤簿仪仗于太和殿前,陈大驾于午门外,陈黄盖云盘于丹墀内,陈龙亭香亭于午门外,教坊司陈中和韶乐于太和门之东西,俱设而不作。内阁官捧诏置于太和殿内之东案上,尚宝司捧宝置于御座之南案上。

上具孝服,诣大行皇帝几筵前,行三跪九叩头礼,祗告受命礼毕,上具礼服,诣皇太后宫,行三跪九叩头礼。礼部堂官奏:请上御中和殿升座。鸿胪寺官引内大臣、侍卫内阁、礼部都察院执事各官,行三跪九叩头礼。毕,不赞。礼部堂官奏:请上御

太和殿。上由中门出,升座,鸣钟鼓,不作乐。王以下,公以上,齐集丹陛上。文武百官,齐集丹墀内。俱朝服,序班排立。

銮仪卫官赞:鸣鞭。丹墀内三鸣鞭。鸣赞官赞:排班。赞:进,赞:跪。诸王以下各官俱跪。赞:上表称贺。

上命免宣贺表。鸣赞官赞:跪,叩头。诸王以下各官,行三跪九叩头礼。兴,赞:退。俱复原位立。内阁官捧诏,至宝案前,用宝讫,大学士捧诏出太和殿,授礼部堂官。礼部堂官跪受,由中阶降,安设云盘内,张黄盖,由中道出,行礼,开读如常仪。王以下,公以上,进殿内,一跪一叩头。坐,赐茶毕,鸣鞭,上还宫,王等皆出。

登极部总论

《春秋四传》

隐公元年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

〈注〉隐公之始年,周王之正月也。凡人君即位,欲其体元,以居正。隐虽不即位,然摄行君事。故亦朝庙告朔也。

《左传》:元年,春,王周正月,不书即位,摄也。

〈疏〉隐以桓公幼少,且摄持国政,待其年长。所以不行即位之礼。史官不书即位,仲尼因而不改,故发传以解之。公实不即位,史本无可书。庄闵僖不书即位,义亦然也。

《公羊传》:元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其为尊卑也微,国人莫知,隐长又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隐于是焉而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适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注〉适谓适夫人之子,尊无与敌,故以齿子,谓左右媵及侄娣之子,位有贵贱,又防其同时而生,故以贵也。礼适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质家亲亲,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侄。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其双生也,质家据见立先生,文家据本意立后生,皆所以防爱争。

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

《谷梁传》:虽无事,必举正月,谨始也。

〈注〉谨君即位之始

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让桓正乎。曰不正,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隐不正而成之,何也。将以恶桓也。其恶桓,何也。隐将让而桓弑之,则桓恶矣。桓弑而隐让,则隐善矣。善则其不正焉。何也。春秋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先君之欲与桓,非正也。邪也。虽然,既胜其邪心以与隐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与桓,则是成父之恶也。兄弟,天伦也。为子受之父,为诸侯受之君,已废天伦,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

〈注〉弟先于兄,是废天伦。私以让国,是忘君父。

若隐者,可谓轻千乘之国,蹈道,则未也。

《胡传》:国君逾年改元,必行告庙之礼。国史主记时政,必书即位之事。而隐公阙焉,是仲尼削之也。古者诸侯继世袭封,则内必有所承。爵位土田受之天子,则上必有所禀。内不承国于先君,上不禀命于天子,诸大夫扳己以立,而遂立焉。是与争乱造端,而篡弑所由起也。《春秋》首绌隐公,以明大法。父子君臣之伦正矣。

〈《大全》〉茅堂胡氏曰:即位,大事也。国史必书之。隐、庄、闵、僖四公不书即位,此圣人削而不书,正父子君臣之大伦也。

桓公元年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注〉诸侯每首岁,必有礼于庙诸遭丧继位者。因此而改元正位,百官以序。故国史亦书即位之事,于策桓公篡立而用常礼,欲自同于遭丧继位者。〈疏〉桓之于隐,本无君臣之义。计隐公之死,桓公即合改元,不假踰年,方行即位。犹如晋厉被弑,悼公即位改元。今桓虽实篡立,归罪寪氏,诈言不与贼谋,

而用常礼,自同于遭丧继位者。亦既实即其位,国史依实书之。仲尼因而不改,反明公实篡立,而自同于常,亦足见桓之篡也。

《公羊传》: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

〈注〉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以著其恶,直而不显,讳而不盈。桓本贵,当立。所以为篡者,隐权立,桓北面君事隐也。即者,就也先谒宗庙,明继祖也。还之朝,正君臣之位也。事毕,而反,凶服焉。

《谷梁传》:桓无王,其曰王,何也。谨始也。其曰无王,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为无王之道,遂可以至焉尔,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继故不言即位,正也。继故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弟不忍即位也。

〈注〉哀痛之至故不忍行即位之礼

继故而言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继故而言即位,是为与闻乎弑,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己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于先君也。

〈注〉推其无恩,则知与弑也。此明统例耳。与弑尚然,况亲弑者。

《胡传》:桓公与闻乎。故而书即位,著其弑立之罪,深绝之也。美恶不嫌同辞。或问:桓非惠公之适子乎。适子当立而未能自立,是故隐公摄焉,以俟其长而授之。位久摄而不归,疑其遂有之也。是以至于见弑,而恶亦有所分矣。《春秋》曷为深绝桓也。曰:古者,诸侯不再娶,于礼无二。适惠公元妃既卒,继室以声子,则是摄行内主之事矣。仲子安得为夫人母。非夫人,则桓乃隐之庶弟,安得为适子,谓当立乎。桓不当立,则国乃隐公之国。其欲授桓,乃实让之,非摄也。摄让异乎。曰非其有而居之者,摄也。故周公即政,而谓之摄。推己所有,以与人者,让也。故尧舜禅授,而谓之让。惠无适嗣,隐公,继室之子,于次居长,礼当嗣世。其欲授桓,所谓推己所有,以与人者也。岂曰摄之云乎。以其实让,而桓乃弑之。《春秋》所以恶桓深绝之也。然则公羊所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子以母贵者,其说非欤。曰此徇惠公失礼,而为之词,非《春秋》法也。仲子有宠,惠公欲以为夫人母爱者,子抱惠公,欲以桓为适嗣,礼之所不得为也。礼不得为,而惠公纵其邪心而为之,隐公又探其邪心而成之,公羊又肆为邪说而传之,汉朝又引为邪议而用之。夫妇之大伦,乱矣。《春秋》明著桓罪,深加贬绝,备书终始讨罪之义,以示王法,正人伦,存天理,训后世不可以邪汨之也。

〈《大全》〉张氏曰:桓公弑君而立,在九伐之法,当伏贼杀其亲之罪。今书公见周王之无政刑书,即位见鲁之臣子忘不共戴天之雠,而推戴弑君之贼,弁冕南面,立乎其位。故桓公之编其书法,大率异于群公。此圣人修理三纲,敕正民彝之大指也。

庄公元年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

〈疏〉此月无事而空,书月者,庄虽不即君位,而亦改元朝庙,与民更始。史书其事,见此月公宜即位,而父弑母出,不忍即位。故空书其文,闵僖亦然。

《友传》:元年,春,不称即位,文姜出故也。

〈注〉文姜与桓俱行,而桓为齐所杀,故不敢还。庄公父弑母出,故不忍行即位之礼。据文姜未还,故传称文姜出也。姜于是感公意而还,不书,不告庙。

《公羊传》: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孰隐,隐子也。

《谷梁传》:继弑君不言即位,正也。继弑君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不忍即位也。《胡传》:不书即位,内无所承,上不请命也。或曰:庄公嫡长,其为储副明矣。虽内无所承,上不请命,独不可以享国,而书即位乎。曰:诸侯之嫡子,必誓于王。庄虽嫡长,而未誓,安得为国储君,副称世子也。夫为世子,必誓于王。为诸侯,可以内无所承,上不请命,擅有其国,即诸侯之位耶。《春秋》绌而不书,父子君臣之大伦正矣。

〈《大全》〉庐陵李氏曰:经不书即位者,隐、庄、闵、僖四公。隐公之立,特以非出惠公之意,与庄闵僖之继弑者不同。《春秋》既托始于隐,以明大法矣。而庄公之事,又与闵、僖不同,盖闵、僖之立,犹念念讨贼,故庆父、叔牙,卒不得志于鲁。今桓公见戕于齐国,不及有立子之命。况继承之初,创钜痛深,异于他公。不但当请命于天即位,而父仇未讨,亦当告于天王,以国事委冢宰,而专以讨贼为事。今泰然居之,曾不以父之无辜见弑于邻国为志,则非人子矣。其不书即位,仅比于桓公,特书者异矣。然以人子之心,处庄公之时,又知庄公之无志,非可与隐、闵、僖比也。

闵公元年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

《左传》:元年,春,不书即位,乱故也。

〈注〉国乱不得成礼。

《公羊传》: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

〈注〉复发传者,嫌继未踰年,君义异故也。明当隐之如一。〈疏〉解云:即庄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子不言即位,君弑即子,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孰隐,隐子也。然则庄元年,已有此传,今复发之者,正嫌此继未踰年之君,异于成君故也。其异一成一,未而不异之者,明臣子隐痛之,当如一矣。若然按庄公继弑,弑是齐侯,今闵公继弑,弑是庆父,何氏宁知不嫌此异,而知为所继之君,成与不成者,正以解即位之义,欲道后君,痛其见弑,不忍即其位。处明据恩之深浅,无弑者内外之义故也。

孰继,继子般也。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恶乎归狱归狱,仆人邓扈乐,曷为归狱仆人邓扈乐,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子般执而鞭之,庄公死,庆父谓乐曰:般之辱尔,国人莫不知,盍弑之矣。使弑子般,然后诛邓扈乐而归狱焉。季子至而不变也。

僖公元年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

《左传》:元年春,不称即位,公出故也。

〈注〉国乱身出复入故即位之礼有阙

公出复入不书,讳之也。讳国恶,礼也。

〈疏〉去年八月,闵公死,僖公出奔邾。九月,庆父出奔莒。公即归鲁,言公出故者,公出而复归。即位之礼有阙,为往年公出奔之故,非言应即位之时,公在外也。齐小白阳生之徒,皆出而复入。经书其入,僖公类之,亦应书入。往年公出复入,不书,讳之国内有乱,致令公出。不书公出复入,讳国乱也。国乱,国之恶事。讳国恶,是礼也。时史讳而不书,仲尼因而不改,嫌讳非礼,故以礼居之。

《公羊传》: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

〈注〉僖公者,闵公庶兄。据闵公继子般传,不言子,

臣子一例也。

〈注〉僖公继成君,闵公继未踰年君。《礼》:诸侯臣诸父兄弟,以臣之继君,犹子之继父也。其服皆斩衰,故传称臣子一例。

《谷梁传》:继弑君,不言即位,正也。

《胡传》:不书即位,内无所承,上不请命也。闵公薨,夫人孙于邾,庆父出奔莒。公于是焉,以成风所属,而季子立之,内无所承也。嗣子定位于初丧,而鲁使不告于周。明年正位改元,而周使亦不至于鲁。又明年,服丧已毕,而不见于京师。上不请命也。承国于先君者,父子之伦。请命于天王者,君臣之义。今僖公内无所承,上不请命,不书即位,正王法也。是故有四海,而即天王之位者,受之于天者也。有一国,而即诸侯之位者,受之于王者也。受之于天者,必奉若天道,而后能保天下。受之于王者,必谨守王度,而后能保其国。

〈《大全》〉张氏曰:僖公之即位,在高子来盟之后。桓公又为之诛哀姜,不可谓不出于方伯矣。然桓公不请命于天子,正君臣之经,以示天下之大义。故僖公之立,无以异于群公。而桓公止于霸术。观僖公不书即位,以考时义,当知反经之学。有国者,不可不明也。

文公元年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注〉先君未葬,而公即位,不可旷年无君。〈疏〉诸侯之礼,既葬成君,先君虽则未葬,既踰年矣,而君即位者,不可旷年无君故也。即位必于岁首。若岁首不行此礼,馀月不得行之,便是旷年无君。故虽则未葬,亦即行之。

《谷梁传》:继正即位,正也。

〈注〉继正,谓继正卒也。隐去即位,以见让。桓书即位,示安忍。庄、闵、僖不言即位,皆继弑。

《胡传》:即位者,告庙,临群臣也。国君嗣世,定于初丧,必逾年,然后改元。书即位者,缘始终之义。一年不二君,缘民臣之心,不可旷年无君。

〈《大全》〉家氏曰:即位必以岁首,改元亦必以岁首。若岁首不书即位,而岁月书之,则非元年正始之义。然服皆如未丧之服,未成其为君。

宣公元年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公羊传》: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如其意也。

〈注〉桓公篡成君,宣公篡未踰年君,其义异,故复发传。〈疏〉解云:即桓元年传云:继弑君,不言即位,此言即位何。注云:据庄公不言即位,彼传云:如其意也。注云: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也。注云: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以著其恶是也。若然按礼未踰年之君,臣下为之无服,臣为君斩衰三年,诚实自异,何言

嫌其义异者,正以恻隐者相似故也。是以闵元年,何氏云:复发传者,嫌继未踰年君义异故也。明当隐之如一是也。

成公元年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大全》〉张氏曰:虽无王命,而有父命,故书即位。传例承国于先君,则得书即位,以别于内复无所承者。

襄公元年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谷梁传》:继正即位,正也。

昭公元年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大全》〉茅堂胡氏曰:子野毁而卒,穆叔方言:昭公有童心,不可立。然则昭公受谁之命乎。其书即位者,有子野之命矣。故穆叔虽不欲,而不能止也。

《谷梁传》:继正即位,正也。

〈疏〉重发传者,嫌继子野,非正,故明之。

定公元年

《春秋》:元年,春,王。

〈注〉公之始年,而不书正月,公即位在六月故。〈疏〉凡新君初立,必于岁首元日,朝正于庙,因即改元正位,百官以序,国史因书于策云: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也。其或国有事故,不得行即位之礼,国史亦书:元年春,王正月。见此月公应即位,而有故不得。隐、庄、闵、僖四公,元年无事,而空书春王正月其义也。此年不书正月者,公即位在六月故也。传称昭公丧,及坏,隤公子宋先入,则正月之时,定公犹从昭公之丧,在于乾侯,未入鲁竟,国内无君,不是即位阙礼,故不须书正月也。

《公羊传》:定何以无正月,正月者,正即位也。定无正月者,即位后也。

〈注〉虽书即位于六月,实当如庄公有正月。今无正月者,昭公出奔,国当绝,定公不得继体奉正。故讳为微辞。使若即位在正月后,故不书正月。

即位何以后,昭公在外,得入不得入,未可知也。曷为未可知,在季氏也。定哀多微辞,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尔。

《谷梁传》:不言正月,定无正也。定之无正何也。昭公之终非正终也。

〈注〉死在外故。〈疏〉释曰:非正终。案桓公之薨于齐,与乾侯不异。庄公不即位,而书正月,何解。以十八年如齐,至即薨。薨而当岁即入,入而庄公继位,行既殡踰年之礼。但以先君杀而后立,不忍行即位之礼。今昭公前年薨,今年丧入。定公既殡,不居正月之前,欲行即位,非踰年之始,非始非正,故未得即位,不得比之庄公。

定之始非正始也。昭无正终,故定无正始。不言即位,丧在外也。

《胡传》:元年必书正月,谨始也。定何以无正月,昭公薨于乾侯,不得正其终。定公制在权臣,不得正其始。鲁于是旷年无君。《春秋》欲谨之,而不可也。季氏废太子衍,及务人而立公子宋。宋者,昭公之弟,其主社稷,非先君所命,而专受之于意如者也。故不书正月,见鲁国无君,定公无正主。人习其读,而问其传,则未知己之有罪焉耳。

〈《大全》〉薛氏曰:元年书正,以正其始。昭公已卒,定公未克践祚,是昭公之末世,未得为定公之始年也。沙随程氏曰:定公未立,先书元年春者,追书也。汪氏曰:秦以前,皆踰年即位。汉惠以后,即位于先君即世之年。然犹踰年改元。自汉帝禅,即位改元于昭烈崩之次月,厥后皆一年二君,而两建元矣。然朱子《纲目》必大书先君之年分,注嗣君之改元,以为君臣父子之教,所关甚大,皆取法于《春秋》踰年改元之意。此年虽定,公未即位,而追书元年春者,以昭公已薨,则是年,实嗣君之年,不可不书元年春。亦犹晋建武元年,悯帝既废,元帝始于三月即晋王位,而《纲目》追书建武元年春正月也。

公即位

《春秋》: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戊辰,公即位。

〈注〉定公不得以正月即位,失其时,故详而日之。

《公羊传》: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则曷为以戊辰之日,然后即位,正棺于两楹之间,然后即位,子沈子曰:定君乎国,然后即位,即位不日,此何以日,录乎内也。

〈注〉内事详录,善得五日变礼,或说危,不得以踰年正月即位。故日主书者,重五始也。〈疏〉解云:书日所以得变礼者,癸亥之日,公丧,乃至戊辰之日,然后君即位。象五日殡讫即位之礼。故录日以明之,言其变而合礼矣。

《谷梁传》:殡然后即位也。定无正,见无以正也。踰年不言即位,是有故公也;言即位,是无故公也。即位,授受之道也。先君无正终,则后君无正始也;先君有正终,则后君有正始也。戊辰,公即位,谨之也。定之即位,不可不察也。公即位,何以日也。

〈注〉据未有日者。〈疏〉释曰:解定公即位,特异常文者。欲言继弑公好卒,欲言好卒,卒非正,终不即日,踰年乃至。至正月,当即位而皆失时。时不得同于常礼,礼有异文,文书之在夏,是有故与无故,两文并见。即位虽同,而时义有别,理有所见,见必有意,故曰不可不察也。

戊辰之日,然后即位也。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何为戊辰之日然后即位也。

〈注〉癸亥去戊辰六日,怪不即位。

正君乎国,然后即位也。沈子曰:正棺于两楹之间,然后即位也。内之大事日,即位,君之大事也,其不日,何也。以年决者,不以日决也。此则其日何也。著之也。何著焉。踰年即位,厉也。

〈注〉厉,危也。公丧在外,踰年六月乃得即位。危,故日之。

于厉之中又有义焉。未殡,虽有天子之命犹不敢,况临诸臣乎。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周人曰:固吾臣也,使人可也。鲁人曰:吾君也,亲之者也,使大夫则不可也。故周人吊,鲁人不吊,以其下成、康为未久也。君至尊也,去父之殡而往吊犹不敢,况未殡而临诸臣乎。

《胡传》:昭公之薨,已越葬期,犹走得返。至于六月癸亥,然后丧至而定之。即位乃在是月之戊辰,盖迟速进退为意,如所制不得专也。以《周书·顾命》考之,成王之崩在四月乙丑,宰臣太保,即于是日,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王世子钊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宅忧为天下主,不待崇朝而后定也。今昭公丧至,在葬期之后,公子宋自坏隤先入,犹未得立,是知为意如所制,不得以时定,非为正棺乎。两楹之间,故定之即位,不可不察也。夫即位,大事也。宗嗣先定,则变故不生。盖代君享国而王,其察宜戚宜惧,一失几会,或萌窥伺之心,至于生变,则为不孝矣。古人所以贵于早定国家之本也。今昭公之薨,定公之即位,《春秋》详书于策,非为后法,乃见诸行事,为永鉴耳。

〈《大全》〉家氏曰:定公之立,不书即位,正也。今书即位,以其篡君之子,受位于贼,特书即位,以正之也。定公而能执子臧季札之让,逃而去之,夫然后于义为尽。今也受位于贼臣,曾不曰:先君有嫡子在,我不当立。偃然自以为己之所当得,是与篡何远哉。《春秋》书即位,从桓宣之例。夫岂与之,亦以诛之也。

《朱子全书》《答潘子善书》

问:康王释丧服而被衮冕,且受黄朱圭币之献。诸家皆以为礼之变。独苏氏以为礼之失。曰:天子诸侯之礼,与士庶人不同。故孟子有吾未之学之语。盖谓此类耳。如《伊训》元祀十二月朔,亦是新丧,伊尹已奉嗣王祗见厥祖,固不可用凶服矣。汉唐新主即位,皆行册礼,君臣亦皆吉服,追述先帝之命,以告嗣君。盖易世传授,国之大事,当严其礼。而王侯以国为家,虽先君之丧,犹以为己,私服也。五代以来,此礼不讲,则始终之际,殊草草矣。

《丘浚·大学衍义补》《祭告祈祷之礼》

《舜典》: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

臣按:王者,中天地,立为神人主。是以其初即位也,明则诏告于遐迩之臣庶,幽则祭告于上下之神祇。帝舜受尧之禅,以有天下,受终文祖之后,遂类祭于上帝。谓之类者,意其所祭者,非特一帝也。凡夫后土社稷,与夫境内祀典所载者,皆聚合于上帝,而并祭以告之焉。始也受终于文祖,仅告于受命之祖一庙而已。兹于祭帝之次,乃精意以享,夫三昭三穆之宗焉,既禋祀矣,于是望祀天下之山川,遍索天下之群神,盖以道里辽远,不能亲诣,望所在而遥祭之。祀典众多,恐有或遗,按所有而遍及之也。洪惟我列圣登基之初,首祭告于郊庙社稷,继遣臣僚,分祭天下山川等神,盖与有虞之制,越千载而符合也。或曰:自汉以来,解书者,咸从《周礼注疏》依类之类,孔注祭法六宗之宗,《蔡传》本朱子非苟同者,而取之不以为非。曰神之大者,上帝也。其次后土,其次五土五谷之神。舜告摄位,虽山川群神,咸望祭而遍及之,乃独遗后土社稷乎。受终文祖,文祖之外,岂无他祖宗。若曾若祖若祢者,而皆不使之与闻乎。胡宏取晋张髦之说,虽与周人祖有功,宗有德之制不合,然帝王异世不相袭礼,其制不必尽同也。孔注谓文祖为尧文德之祖庙,有祖斯有宗,合此六宗,以为七庙。故舜始则受终于祖,继则禋享于宗焉。注家又谓,四时寒暑,日

月星水旱,为所尊祭,故谓之宗。呜呼,后土社稷,此之六者,卑耶。胡乃遗之也。况寒暑即四时之候,水旱乃雨旸之变,既祭四时,则寒暑在其中矣。水乃雨之淫,旱乃旸之亢,不常有也。古有雩祭,盖有所因摄告之,际夫水旱,而预祭之,何居。或又谓三昭三穆,出于周,非帝世制也。曰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商初已有七庙矣。安知其非承虞夏之遗制乎。

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

《大禹谟》: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论语》曰:予小子履,敢用元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武成》: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丁未,祀于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成。汉文帝即皇帝位入未央宫。十月辛亥,见于高庙。光武即位于鄗,为坛营于鄗之阳,祭告天地,六宗群神。

唐高祖即皇帝位,命兼太尉萧造告于南郊。

宋太祖即皇帝位,差官告天地、社稷、群神。

高宗即位,告于昊天上帝。

孝宗以三十二年受禅,奏告天地、宗庙、社稷、景灵宫、诸宫观、诸陵、绍兴两攒宫。光宗、宁宗亦如之。

臣按:国家之事,孰有大于受终继体者哉。继天命以出治,承祖宗而践阼,必行祭告之礼。自尧舜禹汤周武皆然。自秦汉以来,礼文苟简,乃有行不行者。创业之君,出于草创。继世之君,拘于谅闇。遂无一定之制。宜以唐虞之世为则。盖舜受尧禅,以姓言则舜与尧异,以位言则舜受之尧,盖兼创与继也。方其摄位之初,既以告于文祖,而遍祀群神矣。及夫尧丧,既毕之后,而复至于文祖庙,而告之焉。窃意告祭之礼,宜于嗣统之初,遣礼官,告即位于郊庙社稷,群望分遣近臣,遍祭于天地群神。迨夫丧毕之后,特于常祀之外,如舜格文祖之比,择日躬诣郊庙,行礼,庶几合于舜典之义。

《荆川稗编》《即位谨始例》

人君嗣立,逾年必改元,此重事也。当国大臣,必以其事告于庙,秉笔史官,必以其事书于策。缘始终之义,一年不二君,故不改于柩前,定位之初,缘臣民之心,不可旷年无君。故不待于三年毕丧之后。逾年春正月,乃谨始之时,得理之中者也。于是改元,著新君即位之始,宜矣。即位而谨始,本不可以不正,为子受之父,为诸侯受之王,此大本也。咸无焉,则不书即位,隐、庄、闵、僖四公是也。圣人恐此义未明,又于卫侯晋发之书曰:卫人立晋,以见内无所承,上不请命者,虽国人欲立之,其立之非也。在春秋时,诸侯皆不请王命矣。然承国于先君者,则得书即位,以别于内复无所承者。文、成、襄、昭、哀五公是也。圣人恐此义未明,又于齐孺子荼发之。荼幼,固不当立。然既有先君景公之命矣,陈乞虽流涕,欲立长君,其如景公之命何。以乞君荼不死,先君之命也。命虽不敢,死,以别于内复无所承者,可也。然乱伦失正,则天王所当治。圣人恐此义未明,又于卫侯朔发之。朔杀伋寿,受其父宣公之命,当有国矣。然四国纳之,则贬王人,拒之则褒于以见。虽有父命,而乱伦失正者,王法所宜绝也。由此推之,王命重矣。虽重天王之命,若非制命之义,亦将壅而不行。故鲁武公以括与戏,见宣王之欲立戏,仲山甫不可,王卒立之。鲁人杀戏,立括之子,诸侯由是不睦。圣人以此义非尽伦者,不能断也。又特于首止之盟发之。夫以王世子而出,会诸侯,以列国诸侯,而上与王世子会,此例之变也。而《春秋》许之。郑伯奉承王命,不与是盟,此礼之常也。而《春秋》逃之。所以然者,王将以爱易储贰,桓公纠合诸侯,仗正道,以翼世子,使国本不摇,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所谓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者也。至是变而之正,以大义为主,而崇高之势不与焉。然后即位,谨始之义终矣。万世之大伦正矣。故曰《春秋》之法大居正,非圣人,莫能修之。谓此类尔。

《辨嗣君踰年即位》

先儒皆以《春秋》君薨嗣子踰年即位为正,非也。不知圣人所书,正以讥非礼,且启祸乱之门也。在《礼》:天子崩七日而殡。既殡,嗣子即位称王,以示天下之有主也。诸侯薨五日而殡。既殡,嗣子即位称公,以示一国之有主也。观《书·顾命》及《康王之诰》曰:乙丑,王崩。齐侯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癸酉,王麻冕黼裳,既尸天子,太保毕公,率四方诸侯,执壤奠。群公既已听命,相揖逊而出。王释冕,反丧服,此嗣君即位之常礼也。夫成王崩,齐侯必逆元子钊入翼室,居忧,以为天下宗主。及既殡,遂麻冕黼裳,称王,受册命,同瑁而即位矣。既尸天子,受诸侯之奠,贽作诰报之,君臣之分已定。乃释吉凶之服,行丧礼,自乙丑至癸酉,九日之间,已行即位之礼。斯周公之旧典,夫子定书取之,以存周制。周公、孔子,岂不知君父方崩,嗣子遽吉服,即位改元,为未可哉。盖以大位,奸邪之窥。名号不早正,则窥伺夺嫡之祸作矣。岂惟天子则然。方周公薨,丧未踰年,伯禽因徐戎之伐,称公以兴师。盖诸侯亦然也。迨至周衰,此礼丧乱,始有踰年即位之制。其未踰年也,天子不称王,诸侯不称公,名之为子。故平王以隐三年春三月崩,至秋武氏子来求赙奠,虽踰三时,不称天王之使,以威王未即位也。襄王以文八年秋八月崩,至明年春,毛伯来求金,虽踰年,犹不称天王之命,以襄未葬,嗣君未成君也。昭二十二年,景王崩于夏四月,至冬十月,王猛犹称子,则异乎康王嗣天子之礼也。鲁庄公薨于秋八月,子般至冬十月而称子。文公薨于春二月,子赤至冬十月而称子。襄公薨于夏四月,子野至秋九月而称子。其他列国皆然。僖九年春,宋公御说卒,其夏,襄公称子会于葵丘。僖二十二年,夏卫侯燬卒,其冬,成公称子盟于洮。如此之类,异于伯禽嗣诸侯之礼矣。呜呼,一人之家,不幸丧其主父,不有家督以为之主,则豪奴悍婢,与其他人窝其私藏,谋及田宅必矣。矧大而一国,又大而天下,其可一日而无君乎。方先君不幸,踰年而后正嗣君之位号,何以绝觊觎之望,塞祸乱之萌耶。所以尹氏得以立子朝而抗猛,王室以危。诸父得以立闵而弑般,襄仲得以立宣而弑赤鲁,以大乱。春秋之多变,故盖始于此也。使从周公之典名位早定,岂至是乎。圣人于春秋,所以书其踰年即位,及嗣君称子者,皆著其变周礼,而启乱源也。近世苏氏读《书·顾命》、《康王之诰》及据汉儒记礼之说,与春秋列国之制,谓康王以嘉服见诸侯,又受乘黄玉帛之币,为非礼。且曰:使周公在,必不为此。夫周公制礼,成康之君,召毕之臣,相与守之,以为常制。岂有非周公之典,成康召毕乃行之乎。行之非礼,夫子定书乃取之乎。不知书之所以存顾命者,正以见春秋之非尔。盖苏氏不究《春秋》之旨,故误为之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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