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被证实的闹鬼现象,传统鬼屋的阴森恐怖在这里也看不出来。”第一眼看到这栋宅邸后,我就产生了这个印象(我今年的圣诞假期也在这里度过)。我是在白天看见这栋房子的,没有刮风下雨或电闪雷鸣,只有房子袒露在晴朗的阳光下,没有一点不寻常的事件或恐怖氛围显示这里有什么诡谲之处。并且,我一出火车站就直奔这里,中间只有不到一英里的距离;当我在房子外面站着回望来路,还能看到吐着白烟的货运列车在山谷间缓缓行驶呢!当然我也没说这栋房子及其周围的所有东西都的确没有什么奇怪之处,因为对于世界上是否存在彻底平淡无奇的东西,我总抱着怀疑的态度。(当然彻底平淡无奇的人倒是真有,不过我明白,这跟我本人的自负很有关联。)总而言之,我敢说,无论在哪个晴朗的秋日清晨,无论是谁看到这栋房子,都会产生跟我一样的感觉。
对于这栋房屋,我就是抱着这种见解。
我自北方出发,打算到伦敦去,准备在中途停一下,对这栋房子进行考察。因为健康问题,我要有一段时间暂住在乡下。有个朋友听闻此事,他有一回正好从这栋房子经过,就写信建议我到这里疗养,说这儿很合适。所以我搭上了半夜的火车。我在车上睡了一会儿就醒了,坐在位子上观察窗外夜空中的北极光,随后又睡着了,一觉睡到次日清晨。因为没有睡饱,我总是很不满足地觉得自己睡眠质量不好。这就出现了问题,在这种朦朦胧胧的情况下,我竟然做起了跟对面的男子聊天的蠢事,这简直令我羞愧。这个男子整个晚上都没睡(就如同每个在对面坐着的男子会做的那样),他曾经旅行过太多地方,并且每次旅程都很长。除了这没有道理的整晚清醒(你唯一能预料到他会做的事就是这个),他还把一支笔和一个小本子拿在手上,看样子好像要随听随记。我觉得,之所以他写字的动作显得很剧烈,大概是由于剧烈摇晃的车厢所致。若非他总是表情木然地听我说话,双眼从我身上越过直盯正前方,我可能把他误会成某种工程行业的专业人员,而坦然地说出自己的全部想法,让他一一记录到小本子上。他是个戴着眼罩、神情困惑的绅士,然而他此后的行为变得使人无法忍受。
那时太阳还没出来,所以显得沉闷而寒冷,当时窗外伯明翰市冶铁炉里袅袅的白烟吸引了我的目光,在一瞬间,浓烟就成为了一块厚实的帘幕,把天边的残星和漆黑的黎明跟我割裂开来。然后我就看着对面的旅伴说道:“先生,很抱歉,我身上有什么奇怪之处吗?”因为,看上去他确实像在认真地对我的旅行帽和头发的细节加以抄写。这种行为太过失礼了。
对面的绅士把落在我身后的视线缓缓收回,好像车厢的后面足足有一百英里远,之后他用一种高傲的表情——如同一个大人物对小人物说话的怜悯式的高傲——说:“先生,你说你身上?——b。”
“你说的是b,先生?”我把他的话重复了一遍,感到全身有点发热。
“先生,我什么都不会对你做的,”绅士说道,“我要认真倾听——o。”
他停了一会儿后,把这个母音清晰地说了出来,之后将之抄到本子上。
起初我有些恐惧,因为在车上碰到疯子却又没法及时联络列车长,是件很糟糕的事。然而想到也许这位绅士就是所谓的“说唱诗人”,我感到稍稍有些安心了,对于这个职业,我能表示最崇高的敬意,虽然对这种职业我绝不相信。就在我准备问他是否真的是个说唱诗人的时候,他却先于我开口说话了。
“要是因为我有着比一般人敏感得多的体质,”绅士有些轻蔑地说道,“导致我变得有些激动,还要请你多多谅解。整个晚上我都在联络灵界,它的真实性一如此刻我正经历的人生。”
“嗯!”我不怎么耐烦地应了一句。
“灵界会议在今晚召开,”绅士把手上的笔记本翻开,“会议开始于选考此信息:‘沟通的不良,就会带来结果的恶劣。’”
“听上去很有道理,”我说道,“可是,这个理论是刚刚发现的吗?”
“这个新的信息来自灵界。”绅士答道。
“哦。”我随便应了一句,表示我的不耐烦和嘲讽,随后就问他最新的信息我是否有幸听到。
“两鸟‘在拿’,”一脸严肃的绅士把笔记本上的最后一行读了出来,“不如一鸟在手。”
“不错,我表示赞同,”我说道,“可是,似乎应该是两鸟‘在林’才对吧?”
“我收到的消息中就是‘在拿’。”绅士回答说。
随后,这个绅士就跟我说,在今晚的灵交中,苏格拉底的灵魂就带来了这个特别的启示。“希望你一切安好,我的朋友。这节车厢里还有两位灵界朋友,你们还好?有一万七千四百七十九个灵魂在这里,不过你没法看到他们。毕达哥拉斯同样在这儿,他希望你喜欢旅行,不过他不方便亲自现身。伽利略是带着这段科学信息来的:‘我的朋友,见到你我很高兴,你还好?要是温度足够低,水就能结成冰。再见!’还有别的杰出人物参加了今晚的灵界会议:巴特勒主教非要让大家用‘巴伯勒’称呼他,只有在他发火的时候,才会故意失礼地这么把字拼错。约翰·弥尔顿则不承认《失乐园》是自己的作品(好像有些故作神秘的意思),还把这部伟大史诗的共同作者引介了进来,他们就是两位名不见经传的绅士克伦葛斯与史卡金格通。以及亚瑟王子,约翰王的侄子,他说自己很舒适地待在第七个圆圈中,并且接受群默太太及苏格兰的玛丽女王的指导,正学习怎样在丝绒布上画画。”
要是这位似乎跟各种鬼魂都非常熟稔的绅士那么喜欢听鬼话,我想我要是直接告诉他,在看到旭日东升时我就会想到伟大宇宙的神秘规律,因而不耐烦于他的这些揭示的话,他一定不会见怪。简而言之,他的这些连篇鬼话我实在没法听下去了,因此对于下一站就能下车,我觉得很高兴,我宁愿用窗外的烟雾和乌云跟天堂里的自由空气交换。
从车站离开时已经是清爽的早上了。我在铺满了金黄及赤褐色落叶的林间道路上走着,四下环顾,感慨着神奇的造物者之伟大。想到那永恒不变的和谐律法在宇宙中生生不息地运转,再想到那个绅士所谓的灵界会议,仅仅是一篇平淡而蹩脚的旅行日志而已。我怀着这种异教徒的心情往前走着,终于这栋房子出现在我的面前,于是停下脚步对它仔细加以观察。
这栋房子是独立的,在占地足足两公顷、又不幸荒废的花园里矗立着。它在乔治二世时期就已经建造了,跟整个乔治王朝统治时期忠实崇拜皇室的那些人一样,看上去冰冷、拘谨生硬且低级趣味。房子里看不到人影,不过能看出为了让人居住,这两年来肯定曾简单地维修过。我说简单,是因为只作了些表面的整修,灰泥和油漆都剥落了,不过颜色还很鲜明。花园围墙上斜倚着一块垂悬的木板,似乎在打着“全新家具装潢,全优价格出售”的广告。因为紧挨着树林,整栋房屋差不多都被浓密的树荫笼罩着,正门和窗户并排,前面有六株高大的白杨树,因而房子的阴郁气氛就更深重了(它们似乎也不太明智,竟然选择在这儿生长)。
傻子也能看出来,全村人都在回避这栋房子,没人想接近它(我能看到半英里外教堂的尖顶),当然想买下它的人也不会有。于是,附近就针对这栋房子产生了鬼屋的流言。
对我而言,一天的二十四个小时里面,最严肃的一段时间就是清晨。夏天的时候,我总是很早就起来,吃早餐前先把房间整理一番,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然而我总是强烈地被周围的寂静及孤独感影响着。另外,我还非常害怕处于一群熟睡的熟悉面孔中间(虽然我明白我们彼此是最亲爱的人,然而此时此刻他们一点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没有知觉,我接下来要做什么神秘行动他们就更无从知晓),昨天的记忆碎片、空空的座位、合起来的书本、做到一半的工作、静止的活力,都是死亡的象征。这时的寂静是属于死亡的寂静,死亡和寒意在空气的颜色中尽情显现。哪怕是最平常的家庭用品,从黑夜的阴影中脱身、刚刚进入早晨后那好像新生一般的模样,以及那历尽沧桑的苍老或成熟的面庞显现出的平静之中,在已经死亡或正在向死亡奔去的年轻外表之中,同样的气氛也能被我察觉。我在一个清晨还看到了父亲的幽灵。他没有任何异状,就跟活着时一样健康。我看到他在阳光下出现,在我床铺边的椅子上坐着,背对着我。他的脑袋用手支着,我不知道他是在哭泣还是睡着了。看见坐在那儿的他,我惊讶地赶紧坐起来,挪到了床边,探出头看他。因为父亲在那儿一动不动,因此我好几次尝试着跟他说话,可是父亲依旧如雕塑般静止。于是我也慌了,伸出手想碰一下他的肩膀。就好像我想的那样,事实上那儿没有我的父亲。
由于这些原因和别的无法言表的理由,我注意到,我最容易看到鬼的时候就是清晨。早上的时候,在我看来所有的房子都多少有闹鬼之嫌,所以对我而言,真正的鬼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我走到村里面,想暂时把这栋房子抛开。我看到一家小客栈的老板正努力把他的台阶磨亮。我请他把早餐送上来,并随口说了说那栋房子。
“传说中闹鬼的房子就是那栋吗?”我问道。
老板看看我,摇头说道:“我可什么都没说。”
“这么说来,闹鬼的事是真的喽?”
“好啦!”老板脸上露出一种绝望的表情,大叫了一声,忽然跟我坦白道,“反正我是绝对不会在里面住的。”
“为什么呢?”
“那间房子没有人敲钟但所有钟会突然响起,无人开门但门会一起开,能听到有各种走动的声音却什么也看不见,这样的房子,我一点儿也不想待。”
“有什么‘东西’被人看到过吗?”
老板又看了看我,刚才那种绝望的神情再次浮现,对着自己的马厩喊道:“艾奇!”
一个肩膀高耸、脸色红润、嘴巴滑稽地咧开、鼻子朝天、红棕色短发的年轻男子应声而来。他穿的有袖背心上面有着宽大的紫色条纹和珍珠母纽扣,这件背心似乎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并且还蛮好看——若是无人乱剪过的话——从头到脚覆盖着他整个人。
“这位绅士在打听,”老板说道,“是否有人发现有什么东西出现在白杨树那儿。”
“一个女人,还带着锚头椅、围着头巾。”艾奇轻描淡写地说道。
“你说的是船上用的那个‘锚’?”
“先生,我是在说鸟。”
“哦,一个女人,还带着猫头鹰、围着头巾!这是你亲眼所见?”
“猫头鹰是我亲眼看到的。”
“那个女人你见过吗?”
“不如看猫头鹰看得那么清楚,可是他们总是在一起出现。”
“有别人清楚地看到过那个女人?就像你看到猫头鹰那么清楚。”
“先生,愿上帝保佑!有很多人都看到过。”
“哪些人?”
“先生,愿上帝保佑!有很多人。”
“是杂货店老板,还是谁?”
“您说柏金斯?上帝保佑,那个地方柏金斯才不会过去呢,肯定不会!”年轻人高声说道,“虽然他不怎么聪明(否则他就不叫柏金斯了),可是他也不至于那么笨。”
(此时,旁边站着的老板嘟囔着说,自己有很多东西都清楚地知道。)
“那个带着猫头鹰、围着头巾的女人(无论她是鬼是人)是哪位?你知不知道?”
“嗯,”艾奇把帽子一下抓起,挠挠头说,“他们讲——很多人都这么讲的——她是被人杀害的,而在她被杀害时,那只猫头鹰始终都在叫着。”
可是,却有个年轻人,他活力十足、热情四溢,就跟孩子一样,在见过那个戴头巾的女人后,就大病了一场,很久之后才康复。我好像只能搜集到这样的简短情报。另外还有一个人,简单说来,是“经常能在火车上看到的那类人,独眼的流浪汉,你唤他‘裘比’他也回应;你要是怀疑他是个强盗,他会这么说:‘那又如何?把你自己的事管好吧。’”就是他,连续五六回看到过围头巾的女人。不过这些目击者没能给我带来一点实质性的帮助,因为第一个人现在在加利福尼亚,而另一位,如同艾奇及老板说的那样,那样的人到处都是。
这么说吧,我觉得定然有令人畏惧而回避不谈的秘密隐藏在这栋房子背后,所以要想把那道阻隔在谜团和真相之间的巨大障碍拆除,无疑是极为困难的。我不会不懂装懂地说所有的事情我都一清二楚,我也无法如火车上的那位旅伴一样,嘴里叨念着灵界会议来消磨日出前的时光,就这么将木板的咯吱声、敲钟声和开门声等此类小事,比拟于我所能感知的神圣天启或神的壮丽旨意。并且,我有过在两间国外鬼屋居住的经历,一间是意大利的古老宫殿,那里闹鬼是真实的,并且因为闹得太凶而闻名遐迩,所以前后两任房屋主人都将之抛弃不顾,可我有八个月都住在那儿,总体来说过得愉快而平静。可是那儿的很多神秘房间,则从未有人居住,并且里面确实有鬼。在另一间,里面的书我随时都能看到,以及我的卧房隔壁的那个房间,传说中那个房间是首次发现鬼的地方。
我谨慎地对客栈老板进行暗示,让他明白我是有着万全的考虑才住到鬼屋的。至于有关这栋房子的凶名,我跟他讲道理说,坏名声往往被冠到许多本来没有那么坏的事物上,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事之一就是随便给人扣帽子,若是他跟我在村中散播谣言,说有个模样诡异的老焊工住在附近,喝醉之后就贩卖灵魂给恶魔,大概就会有人对卖酒老板背后动机的单纯性产生怀疑吧?这番话虽然入情入理,然而客栈老板依旧固执于自己的看法,我不得不说,这一回我遭遇了人生中最彻底的失败。
还是回到故事中来吧:我对这栋鬼屋产生了高昂的兴趣,使我差点就决定把它买下。早餐结束后,柏金斯的妹婿(他这个标准的妻管严,开着一家邮局,还擅长做马具和皮鞭)把钥匙给了我,我就直接走向那栋房子。客栈老板和艾奇随我同行。
进到屋里后,就跟我想的那样,一种超自然的阴郁笼罩着房子。随着光线的变化而改变形状的浓重树荫如海浪一般,把整栋房子都吞没其中,使得房子极为阴沉。这栋房子盖的方式、整体规划和选址都有问题,看上去一切都显得别扭。房子湿气很重,腐烂的痕迹随处可见,老鼠的味道刺激着鼻子。这难以言表的腐烂,使它成为见证人类历史的不幸陪葬品。客厅和厨房都太宽敞,并且彼此间有着遥远的距离;楼上楼下那些曾经生机勃勃、如今残破古旧的房间,被已经废弃的宽阔走道连接起来;有一口发霉的老水井位于后面楼梯底层边上,上面布满了青苔,躲在两排铜钟下面,如阴险的陷阱。有个名字刻在其中一只铜钟上,那是黑底白字的“b少爷”。他们跟我说,这里响得最厉害的就是这只钟了。
“谁是b少爷?”我问道,“在猫头鹰鸣叫的时候,他在做什么有谁知道吗?”
“敲钟试试看。”艾奇说道。
这个年轻人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我一跳。他矫健地把皮帽向铜钟扔过去,铜钟发出了洪亮然而不太悦耳的声音。别的几个钟上则依照悬挂的地点刻有房间名子,如“双人房”“寄存处”“画室”等。按照b少爷的钟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他的房间,发现这儿居然是条件很差的三等房。看着这间在阁楼下面的三角形小房间,我猜测b少爷身材不高,不然他要如何在角落的壁炉旁窝着取暖呢?角落中露出的烟囱跟金字塔形楼梯有些像,这个高度肯定让小矮人很满意。房中一面墙的壁纸剥落了,还有干掉的灰泥块粘在上面,差不多挡住了整扇门。b少爷好像觉得有必要扯下壁纸。至于b少爷何以要做这种让自己出丑的蠢事,客栈老板跟艾奇都一无所知。
楼上除了还有个大得望不到尽头的阁楼以外,我就没有再发现其他什么东西了。房子稍微空旷了些,适宜的高级家具摆在其中。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家具的老旧程度跟房子差不多,别的都是陆续购置于最近半个世纪内的。
前面提到的那个朋友有一天把一位在郡府市场做谷物生意的商人介绍给我认识,商人朋友热切地邀请我在这栋房子里住一段时间。我同意了,并且跟他说我想在这儿住六个月。
我和尚未出嫁的妹妹(请容许我介绍一下,她今年三十八岁,是个迷人、聪明而漂亮的女子)在十月中旬一起搬了进去。我们还把一位聋了的马夫、我的猎犬图克、两个女仆和一个被众人称为“怪女孩”的年轻人带了过来。我把最后那个从圣劳伦斯联合女子孤儿院来的人形容得像个灾难,像个不可饶恕的错误,自然有我的原因。
那年很早就进入了冬天,树叶差不多都掉光了。我们虽说是在天气湿冷的时候搬进去的,然而最让人心情抑郁的还是房子中阴郁的气氛。一看到厨房,厨娘(她虽然脑袋不太灵光,却是个亲切和善的妇人)就哭着说,一旦因为湿气太重而导致她有什么不测,我们一定要将她的银色怀表送给她的妹妹。女佣史翠一向是最会向人诉苦以博取同情的,此时则装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而那个“怪女孩”,从未住过大宅邸,此时虽然一个人却很高兴,还说要把橡果播种在餐具洗涤室窗外的花园中。她想种棵橡树。
还在傍晚时分,紧随不安而来的种种自然苦难(相对于超自然体验来说)就降临到我们身上了。地下室和楼上的房间到处流窜着烟雾一般让人沮丧的消息——这里缺少烤板、那儿少了面棍(对此我倒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因为那些东西是什么我压根儿就不知道),这屋子一无所有,只有些坏掉、破烂的东西。上一批在这儿住的人定然生活得跟猪一样,他们这样的人还能算是屋主?这些苦难被大家一一诉说的时候,怪女孩始终都很兴奋且带头示范,然而太阳落山后不到四个小时,超自然体验就来了,怪女孩看到了好几只“眼睛”,发疯般地叫了起来。我知道,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我和妹妹在住进来前就达成了默契,不告诉大家这屋里闹鬼的事。因此,艾奇在帮忙从车上卸下行李时,我没有留下让他跟这些女孩单独相处的空隙,因为他曾经见过鬼。可是,正如我刚才所说,晚上九点钟还不到,就有“好几只眼睛”从怪女孩眼前闪过(她其他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看到了眼睛)。十点钟时,她已经把足够腌一条大鲑鱼的醋喝光了。
我当时的感受只有诸位读者自己去体会了!就在这样糟糕的情况下,晚上十点半左右,b少爷的钟居然响了起来,好像是被什么激怒了一样,狗儿图克也跟着狂嚎起来,它哀戚的悲鸣声回荡在整栋房子中。
我真心希望,那几个礼拜始终执著于b少爷的那种异教徒式的心境这辈子都别再出现。究竟是老鼠、蝙蝠、风或其他偶然的震动弄响了这口钟,抑或钟声响起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又或者这不过是一场骗局,我不知道。唯一一点我能够肯定的在于,每三天中总有两个晚上它会连续作响,要是此时b少爷在我面前,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扭断他的脖子(换而言之,把他的钟打破,找回寂静),我想用我的信念和经验,让这位年轻绅士别再这样发疯了。
不过,在发生此事前,怪女孩已经把强制性昏厥这种更高级的本领发展出来了,她就成了那种羞于让人知道的失调症的典型个案。她会在最不恰当的场合突然全身僵硬,如不理性的盖·福克斯一般。这时我就用坚定的语气跟仆人们说,我已经把b少爷的房间重新粉刷了一遍,还拿走了铜钟、撕掉了壁纸,这意味着钟声不会再响起,而且还反问他们,他们觉得那个曾经在这儿住过且在这儿死去的男孩,就他现在的鬼魂状况而言,是否有可能使出驱动桦木扫帚上天的骇人伎俩呢?要真是这样,那岂非连我这种不起眼的小人物,都可以想出卑劣的招数来对付那些在这儿作怪的鬼神或灵魂?突发性全身僵直状态的怪女孩听了这番话毫无反应,依旧僵直地在那儿站着,如目光浅薄的化石一样怒视我们。不过我还要再加强语气,使自己的说服力更强,而不能像是趁着这个机会对他们展现威严。
这种为难人的性格也潜伏在女佣史翠身上。我不知道她究竟是淋巴质分泌过于旺盛,抑或是有什么别的毛病,不过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会哭的人,非这位年轻女子莫属,她和蒸馏厂一样,能突然之间冒出最澄澈的巨量泪水。综合了这些性格的她就形成了一种极为坚强的韧性,她不会让眼泪落到地上,而就在她的鼻子和脸上停留着。她会轻轻摇头,用她的沉默深深困惑着我,那副可怜的样子让人迷惘,甚至较之于为了慈善募捐而极富煽动性的“可敬柯莱敦”,她的迷惑性都要超过千万倍。厨娘同样也有一套招数能使我陷入混乱。她会轻车熟路地把自己的故事娓娓道出,坚称她的心神因为乌斯河而耗弱,而且不断地卑微地讲述她那只银色怀表的遗愿。
而在晚上,我们每个人都感染上了恐惧和猜忌的情绪,可是这些恐惧和猜忌实际上压根就是不存在的。一个围着头巾的女人?文献记载上说,我们就像在一间完美的女修道院里住着,围着头巾的女人在这儿随处可见。诡异的声音?因为有的传闻是关于楼下的铜钟的,于是我就亲自在黑暗的大厅里静坐倾听,直到许多奇怪的声响传进我的耳朵,要不是我冲出去探寻究竟,导致全身血液活络了一些,它们的寒意大概会冻僵我的心脏。诸位可以试着在你的床上躺下,睁着眼度过一个寂静的夜晚,或是在舒服的火炉旁窝着,跟夜晚的活力一起等待黎明。你要是愿意,甚至能让任何一个房间中响起各种声响,直到相应和的声音出现在你神经系统中的每根神经为止。
我再一次重复:每个人都感染上了恐惧和猜忌的情绪,然而这些恐惧和猜忌实际上压根儿就是不存在的。房里的女人随时都准备马上昏厥(因为不断嗅盐,她们的鼻子都脱皮了),而且随时准备好出现异常状况就逃跑。两个年纪稍大的女佣,总会让怪女孩到更加危险的地方去查看,而在每次冒险回来后,怪女孩的僵直症也总会发作。史翠或厨娘要是在晚上上楼,必然就会有阵阵沉重的跺脚声从天花板上传来。并且这些声响是那么频繁,就如同有个拳击手在房子里疯狂地跑着,对他看到的每个用人都要狠狠地来上一拳。
无论做什么都注定徒劳无功。害怕也毫无意义,因为哪怕在此时亲眼看到了猫头鹰,也不知道猫头鹰在下一刻会飞往哪儿。试图发掘真相也没有用,谁若是无意中压到了钢琴键,发出什么刺耳的音阶,怪异的音调就会引起图克的狂吠。有哪个不幸的钟要是突然响起来,哪怕是让铁面无私的拉达曼斯对那些钟进行审判,残忍地把它们拆下、把它们的声音消灭也是徒劳。在烟囱底下生火,让有问题的房间和隐蔽处被猛烈的火光照亮,将火炬丢到水井里,所有的一切都毫无用处。
我们把仆人换了个遍,然而情况依旧如此。这批新仆人很快就逃得没了踪影,然后又找来了第三组人,结果依旧如此。管理家务的用人们原本跟我们很愉快地相处,然而最后却落得如此破碎而凄凉的境况。有一天晚上,我沮丧地跟妹妹说道:“对于让用人跟我们一起住这件事,佩蒂,我的信心没有多少了,我想放弃是我们唯一的选择了。”
妹妹虽是女子,却颇有豪侠之风,她说道:“约翰,别这样,不能放弃。约翰,不能被打败。我们总会想到办法的。”
“还有什么办法可想呢?”我说道。
“我们都清楚得很,”妹妹说道,“约翰,不管是为了什么,我们要是不想承认失败、一直在这儿住下去,就必须依靠自己,用我们的手把这栋房子彻底接纳过来。”
“不过,仆人总不能少啊!”我答道。
“不要想有仆人照顾了。”妹妹果断地说。
跟大多数生活水平较高的人一样,我从未想过若是没有了忠心的仆役的照顾,日子应该怎么过。对于这种想法我一点头绪都没有,因此听到妹妹的这句话我感觉难以想象。
“我们都明白,到了这里他们会担惊受怕,之后这种恐惧就互相传染,我们同样明白,他们的确是害怕了,也确实是互相传染了这种恐惧。”妹妹说道。
“除了巴透斯。”我用一种空洞的语气说道。
(我留下了聋马夫帮我,直到现在,因为他可能是整个英国脾气最坏的人了。)
“不错,约翰,”妹妹点着头说,“除了巴透斯。然而那又能说明什么呢?巴透斯听不到任何人对他说话,除非有人对着他的耳朵大喊,他也不跟任何人交流。并且,巴透斯有吓过别人或被人吓过的经历吗?从来没有!”
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每天晚上十点钟,这个聋哑车夫就准时在他马车房里的床上躺好,那里只有一桶水和一把干草杈,此外什么都没有。我要是事先没有告诉他,而在十点零一分到巴透斯那儿,就会被那桶水浇透、被那把杈子杀死。这是一条我永远牢记在心的金科玉律。对于我们频繁的骚动,巴透斯从未有过注意,并且这个沉默寡言、冷静沉着的男子,即便是看到怪女孩又变成了大理石、史翠陷入莫名的狂喜,依旧能安静地吃他的晚餐,顶多再把一颗马铃薯塞进嘴里,或是将众人遭遇的不幸当成自己再吞一个牛肉馅饼时的作料。
“因此,”妹妹继续说道,“我没把巴透斯开除啊!并且,你想一想,约翰,就凭我们俩和巴透斯,如何把这么大的一栋房子照顾好,并且也会变得很寂寞。我建议把我们最信得过、最有意愿的朋友找几个过来(先找我们认识的本地人),一起在这儿住三个月。大家快乐地在一起住,看看还是否会有什么事发生。”
我不禁为妹妹的这个建议所倾倒,忍不住把她抱起来,并用最大的热情实施这个计划。
此时是十一月的第三个星期,但是在我们热情的邀请和让人信赖的朋友们的大力支持下,没过多久,一大帮人就兴高采烈地住了进来,在这间鬼屋中聚集。
我接下来想说的是在我跟妹妹两人独处的时候,我所作的两个小小改变。我忽然想到,到了晚上,房中的图克之所以叫个不停,也许是因为它想出去,所以我让它在外面的狗笼待着,不过没有把它拴住;我也严正警告了村民,无论是谁胆敢逗弄图克,都有可能被它撕个粉碎。之后我漫不经心地问艾奇,是否研究过枪械,他回答我说:“先生,那个我懂。我一眼就能认准枪的好坏。”我立即请他到房中来瞧瞧我的那把枪。
“先生,这把枪可真棒啊,”对我多年前在纽约买来的双管来复枪端详许久后,艾奇说道,“先生,准没错。”
“艾奇,”我说道,“别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在这所房子中我看到了一些东西。”
“先生,不至于吧,”他压低声音,微微有些兴奋地说道,“先生,是不是那个围着头巾的女士啊?”
“不要担心,”我答道,“是个跟你很像的人影。”
“上帝啊!先生!你肯定是在开玩笑吧?”
“艾奇!”我热烈地把他的手握住,诚挚地跟他说,“这些鬼故事要是有一点点真实性,对那个人影开枪就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我跟你承诺,以上帝之名起誓,要是那个人影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会用这把枪狠狠地射他!”
年轻人向我表示感谢,我请他喝酒也被他婉拒了,神色略有些慌张地走了。他把帽子扔向铜钟的事我一直都还记得,所以我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他;并且有一天晚上,这只钟突然再次响起来的时候,我似乎看过在离它不远的地方,有个东西跟皮帽很像;再加上若是艾奇在这儿对仆人加以慰问,房里闹鬼就会更厉害。我不是想不公平地对待艾奇,他对这栋房子感到恐惧,对这儿的闹鬼之事也深信不疑,然而他只要一有机会,就来这里玩弄装神弄鬼的伎俩。怪女孩也有同样的情况。她极度恐惧这房中的所有角落,然而在极度恐惧中,她会故意撒谎,制造无数声响让我们听到,还制造了很多假的恐慌。对这两个人我始终都在观察着,这些事我一清二楚。这种荒谬的心理我无须在这里记下,我只要把这些合理的怀疑、严格的调查、区分各种相似状况等注解写下就感觉很满足了。一个人要是在法律、医学上经验丰富或有很强的警觉心,就会非常熟悉这种心态。这种心态普遍存在于每个观察者那里,早就为人所揭示。
再说说我们的那群朋友吧。聚集在一起后,我们首先就抽签分配房间。抽好签,每个人都彻底、仔细地检查了每个房间和整栋房子。谁负责什么家务也被我们分配好了,似乎我们成了一群吉普赛人,成了一群共同去打猎、共同搭游艇出游的伙伴,或是一群遇上海难后幸存下来的人群一样。之后我对关于围巾女士、猫头鹰、b少爷的传言重新评估了一番,和我们在这儿住着的时候始终在流传的其他谣言一样,这些传言都变得越来越模糊,就像楼上楼下来回窜着一个抓着圆桌的女鬼一样,还有这类荒谬的、老掉牙的故事说的是一只无影无形、从未被抓住的笨鬼。当然,我确实相信,地下有知的先人也在其中,对彼此的某种病态方式从不用语言进行沟通。此时我们就严肃地把所有人召集起来共同见证,证明我们并未骗人或被骗(此时每个人心中想的事情都差不多),然后在一股严肃的责任感的感召下,我们就彻底地坦诚相见,直到所有的真相全部水落石出。这样一项共识也在我们中间达成:要是有谁在晚上听到诡异的声响而想前去查看,首先必须要通知我。并且,最后在主显节的夜晚(即圣诞假期的最后一天),为大家着想,自从大家共同在这间鬼屋住下直到那天夜晚,我们所有人都必须要坦诚地说出自己的遭遇,并且所有人都要保持缄默直至最后一日,除非受到无法控制的刺激才能够打破沉默。
我们这些人分别担任了如下角色:首先两个人就是妹妹和我。抽签的时候,我抽到了b少爷的房间,她抽到的房间还是自己原来那间。
我们的大表弟是下一个,他的名字跟伟大的天文学家约翰·赫歇尔一样,我觉得较之于大天文学家,他更适合望远镜的操作,因为他知道什么时候要停止呼吸。去年春天才跟他结婚的美丽妻子跟他一起来了。我觉得(就此刻的情况来说)带她到这里来显然有些轻率,因为在此关键时刻,即便是假恐慌也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当然我猜想,他对自己的能耐应该有所认识,我必须要说清楚的是,她如果是“我的”妻子,抛下那美丽动人的脸庞自己出去的事我是做不了的。寄存处是这对夫妻抽到的房间。
这群人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个讨人喜爱的二十八岁的年轻人,他叫艾尔菲·史达林,他抽到了一间双人房。一般来说双人房是属于我的房间,并且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会有间更衣室在里面,还会有两扇笨重的大窗户,而要是缺了只有我才可以做出的楔子,不管是什么天气,不管有没有风,这对窗户就总会不停地摇晃。艾尔菲想要表现得“放荡”一些(这个字的意义我是知道的,其实就是散漫),不过他心地太好,好到这种蠢行不适合他,当然他也很清楚这一点。要不是他父亲无意中把一小笔每年两百英镑的生活费留给了他,从这一刻开始,他就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现在,在这里住上六个月就是他唯一的工作。可是我却暗自希望那家为他支付生活费的银行能够倒闭,或者他突然变得一分钱没有、穷困潦倒,因为我相信,他要想开始拥有自己的财富,首先要变得一无所有。
妹妹的闺中密友贝琳妲·贝兹,是个亲切、开朗而又非常聪明的女孩,她抽到了画室。她很有写诗的天分,再加上对职业非常热忱,所以一下子扎到了跟女性的权利、女性的冤屈、女性的责任以及所有跟女性有关、以“女”字开头的事物中,或者一切模棱两可、难以辨析的跟女性相关的大小事务中。“你是最让人敬佩的一个,亲爱的,上帝保佑你!”第一天晚上在画室门口我跟她道别的时候,在她耳边低语道,“可是不要做太多了。相较之于我们的文明生活所需要的,亲爱的女性总是做出了更多的劳务。并且,对那些不幸的男士无须责骂,表面上看他们好像生来就要压迫女性,是碍了你的事,听我说,贝琳妲,有时他们的确会在妻子、姐妹、母亲、姑姑、女儿、阿姨以及他们的祖母身上花费自己的薪水。并且,确实如此,‘大灰狼和小红帽’的故事并非是剧本的全部情节,里头还有别的故事。”哦,最后我还是跑题了。
贝琳妲她住的画室我刚才已经说到过了。如今还剩下餐具间、园室和边间房三个房间。住在边间房的是我的老朋友杰克·高佛纳,他的话只有一句:“挂好我的吊床。”我始终都觉得,史上最英俊的水手就是杰克,如今他的头发有些白了,然而他的帅一如二十五年之前,不,比那时更帅了。他体格健美、身材魁梧、肩膀宽阔、性格开朗,他有一双黑得发亮的眼睛和浓浓的黑眉毛,笑起来的样子非常真诚。他头发全黑时的容貌我还记得,如今他满头银色白发的样子更加迷人。无论在哪儿,工会的名字杰克都是他常用的,跟他同船去过地中海、去过大西洋彼岸的老水手我曾经碰到过,听到我随口说出他的名字,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一下,高兴地叫喊道:“杰克·高佛纳你也认识?人中之龙都被你认识了啊!”这就是杰克!这就是那个海军军官!准没错儿。
有着一双清澈明亮眼睛的杰克一度对我妹妹极为爱慕,不过,他的妻子却是另一个女人,他还把妻子带到了南美洲,最后她死在了那里。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来我们鬼屋的时候,他还带了一小桶咸牛肉,他从来都觉得,咸牛肉若不是他亲手腌的,就只会是一堆死肉。并且,他只要去伦敦,就肯定会在行李箱里带上一块咸牛肉,他也给他的老同胞、现在的商船船长奈特·毕佛多带一块。这位毕佛先生身体矮胖僵硬,那张圆脸总是板着,整体看来硬得像块砖头,不过他亲身航行到世界各个海域的丰富经历和渊博的实用知识,都说明了他的智慧和勇气。他偶尔会表现出奇怪的紧张,显然是因为某种宿疾的缠绕,可是通常症状不会持续多久。餐具间是毕佛先生的房间,我的律师朋友昂崔先生在他的隔壁,他这次来到这儿用的是平民身份,就如他所说:“亲身感受鬼屋。”而他对大英律法的了解,显然要逊于他的牌技。
这辈子我最高兴的就是这次了,我想这也是所有人共同的感受。我们的主厨是杰克·高佛纳,无论在哪儿他都能找到最好的食材,我一生中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就出自他的手(甚至那让人敬而远之的咖喱)。糕饼和面包师傅是我妹妹,厨师助手就是艾尔菲和我,一会儿忙这个、一会儿忙那个,碰上特殊情况,毕佛先生也会被主厨“征召”过来。我们在户外活动上花了很多时间,当然屋内的风吹草动我们也没有忽略,我们之间发脾气或误会之类的东西从来没有,并且每个晚上都非常愉快,我们不想回房睡觉的最大理由就在于此。
起初的几个晚上有些状况。比如头一天晚上,杰克水手把一只外形华丽的船上灯笼(跟某种深海怪物的鳃很像)提在手里,过来敲我的门。他准备“爬到货车顶上”,要拆下风向仪。那晚会有暴风雨,我不同意他这么做,不过杰克说一种听上去很像绝望的哭泣的声音会从风向仪发出,我的注意力就被吸引了;他还说,若是不拆下它,很快就会有人“呼喊着迎接鬼魂”了。就这样,我们跟毕佛先生一道爬上屋顶,可是上面的强风让我无法忍受,所以就在底下等他们。杰克把灯笼提在手里,跟在后面的是毕佛先生,他们一点点爬到了高出烟囱足足二十多英尺的圆形屋顶上面。周围一点异状都没有,他们镇定地站在那里把风向仪拆除了,在这么高的地方、在狂风呼啸之中干活,他们还有很高昂的兴致,甚至让我觉得他们会不再下来了。后来在某个晚上他们又上去了一次,这次是把烟囱帽拆掉。又在某个晚上,他们把一条像人在啜泣的、发出咕噜咕噜声的水管锯下了。还有某个晚上,别的怪事也被他们发现了。有好几回,他们两人非常镇定地同时把各自的床单从房间窗户扔了出去,再一溜烟地垂降下去,他们要“翻遍整个花园”,把那个神秘的东西给找出来。
我们之间的约定得到了所有人的共同执行,其他的异状也没有再出现。据我们所知,要是有谁的房间在闹鬼,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问题在于,必须要有人把真相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