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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一部孔雀王国史

第2章 孔雀王国的疆域与管理:强权背后的现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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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王国的疆域与管理:强权背后的现实基础

在希腊、罗马的作家对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领土的描述中,在阿育王颁发的法敕的内容中,在分布各处的纪念碑、碑文以及一些传统文学中,我们可以了解阿育王统治多年的帝国的辽阔疆域。

亚历山大大帝征服的西印度地区横跨旁遮普,远至拜厄斯河,但此次征服如昙花一现。如前文所述,亚历山大大帝驾崩后不久,印度的统治权就落到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的手中。公元前305年,塞琉古一世又将阿利亚、阿拉霍西亚、格德罗西亚以及帕洛帕米萨达割让给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这样一来,孔雀王国的边界就延伸至兴都库什山脉。现在的阿富汗、俾路支和莫克兰的大部分地区都属于孔雀王国,还包括印度东北边境上的城邦。当时,孔雀王国的版图包括著名的喀布尔要塞、扎布尔[1]、坎大哈以及赫拉特,还包括令侨居印度的英国政客徒然叹息的“科学边界”。在宾头娑罗·阿米特拉加答统治期间,这些横跨印度河的城邦应该都还完好无损。到了阿育王时期,他依然保有对这些城邦的统治权。在标明塞琉古王国与孔雀王国相毗连土地的协议中,阿育王提到了塞琉古国王安条克一世。玄奘在阿富汗许多地方都见到了阿育王斥巨资修的建筑,其中一个石塔高一百英尺,位于卡菲烈斯坦[2]的卡比萨城;另一个经过精心雕琢的石塔高三百英尺,位于喀布尔河岸贾拉拉巴德[3]附近的南格拉哈尔。在斯瓦特峡谷也可以见到阿育王修建的佛塔[4]。

大量证据表明,克什米尔峡谷[5]也属于孔雀王国。克什米尔现在的首府斯利纳加[6]的前身就是阿育王建的。阿育王建的那个古城通常称为“潘德勒斯安”,位于当今首府斯利纳加西南三英里处,但在伊斯兰教编年史中,该城距斯利纳加三十多里,位于利达尔河岸的西尔——离伊斯兰堡和马尔丹德不远。传说,阿育王在克什米尔建了五百个佛教寺院。正是因为阿育王对佛教的热忱,克什米尔才有了这么多重要的建筑——包括为婆罗门教教徒修的一些建筑[7]。

马尔丹德

当时的孔雀王国疆域还包括尼泊尔塔莱[8]。在纪念阿育王公元前249年去佛教圣地礼拜的蓝毗尼石柱法敕和尼格利瓦石柱法敕中,这点可以得到证实。

保存完好的纪念碑证明了当地传说不仅仅是传说。由此可知,尼泊尔隐蔽的峡谷当时也在阿育王的有效控制下。本书最后一章会谈到由优波掘多引导的礼佛之行。此后,礼佛之行不断推进。礼佛者越过楚里亚-加蒂山,进入当时首府为文殊帕坦的峡谷。该地与现在的加德满都在同一位置。阿育王决心用创建一座新城和竖立大量纪念碑的方式来纪念礼佛之行。新首府位置选在了今加德满都东南两英里处高出地面的一块地方,该地就是后来的拉利塔帕坦[9]所在地。阿育王命人在城市中央建了一座寺庙。寺庙现在仍在加德满都南边。新城四边分别对应四个基本方位。除此之外,阿育王还修了四个大型半球形佛塔——这些佛塔可能至今仍在。拉利塔帕坦的一些小型建筑物上还刻有阿育王的名字。

加德满都

与阿育王一起礼佛的还有阿育王的女儿剎鲁玛蒂,即刹帝利·提婆波罗的妻子。后来,剎鲁玛蒂与刹帝利·提婆波罗在尼泊尔附近的帕苏帕蒂圣地住了下来,并在那里敬奉天神帕坦。剎鲁玛蒂一家后来人丁兴旺。剎鲁玛蒂与刹帝利·提婆波罗在年迈之时决定以虔诚隐退的方式度过余生,并立誓各自为僧伽成员建一个隐退处。剎鲁玛蒂有幸践行了自己的誓言,也在自己所建的尼姑庵中圆寂。至今仍可在天神帕坦庙附近以北一个叫查巴西的村庄里见到这个由剎鲁玛蒂所建的尼姑庵。据说,刹帝利·提婆波罗离世时极其困窘,因为在刹帝利·提婆波罗圆寂时,他曾发誓要建的寺院尚未建好。人们认为当时统治尼泊尔的是基拉塔斯人。那时,当地的王公是斯夯库[10]。

帕苏帕蒂圣地的佛像

在阿育王时期及以后的很多个世纪里,一个叫苏赫玛的独立小国的首都耽罗栗底[11]是一个重要的港口。耽罗栗是来往于锡兰、缅甸、中国和印度洋诸岛的船装载货物和人员登陆的地方。毫无疑问,这个重要的商业中心也在阿育王的统治范围内。阿育王曾在耽罗栗底修了一座佛塔。九个世纪过去了,佛塔风貌犹存。长久以来,淤泥的堆积与地平面的升高使耽罗栗底受到了破坏。现在距海边足有六十英里的塔姆鲁克小镇就是当时的耽罗栗底所在地。耽罗栗底古城埋于河水冲积物之下。在地下十八到二十一英尺,可以见到古城砖墙与屋舍的遗迹[12]。在萨马塔特[13]首都,即布拉马普特拉河[14]三角洲[15],也伫立着一个佛塔。此外,在孟加拉[16]和比哈尔各处,也都可以见到佛塔。

显而易见,在当时,整个孟加拉属于孔雀王国。前一章提到,公元前261年,阿育王出征位于默哈讷迪河与戈达瓦里河间的羯陵伽国。通过该战役,阿育王完成了对纳巴达河以北印度地区的占领。关于阿育王兼并地区的统治者是谁,我们一无所知,但这些城邦可能在宾头娑罗·阿米特拉加答统治时就已经被兼并。通过基尔那尔的罗达曼碑文我们得知,阿育王曾统治着遥远西部地区苏拉时特拉[17]。

通过迈索尔北部[18]的三个小摩崖法敕副本和十四个摩崖法敕中提到、并视为独立国家的泰米尔,我们可以了解到孔雀王国大致的南部边境。事实上,其边界线可以准确地从彭纳河在东海岸的入海口划到卡尔亚纳普里河在西海岸的入海口。将图鲁瓦与喀拉拉邦或马拉巴尔海岸隔开的昌德拉吉里或康格鲁特河构成了图鲁瓦国北部的边界线。直到现在,昌德拉吉里河仍是一条种族边界线。任何纳亚尔女人都不敢穿越该界限[19]。

因此,阿育王的帝国包括现在的阿富汗、兴都库什山脉、俾路支、莫克兰、信德、喀奇和斯瓦特山谷,还有一些邻近地区,如克什米尔、尼泊尔以及印度最南端泰米拉克姆[20]外的整个印度领土。除去缅甸,阿育王的统治范围比现在的英属印度[21]还要辽阔。位于孔雀王国东北的伽摩缕波似乎是个独立国家,自然也就不在阿育王传播佛教的范围内。7世纪时玄奘游历该国,他坚称,伽摩缕波并没有人传播佛教,境内也没有任何寺庙建筑。

据中国西藏的传说,喜马拉雅山脉以北的于阗国是在阿育王时期中印两国为分割两国间的土地而共同建立的。其中一则故事明确地指出了“于阗河上游的土地都归雅克沙[22],而雅克沙从那时起就已经属于雅利安[23]”。据称,“雅利安国王阿育王”曾于佛历250年游历于阗,且阿育王与中国修建万里长城的著名的秦始皇同属一个时代。该记录大致正确,因为秦始皇的统治日期是公元前246年至公元前210年。他于公元前221年[24]称“皇帝”。而阿育王的统治日期是公元前273年到公元前232年。如果佛陀是在公元前487年涅槃,那阿育王就应该是在公元前237年游历的于阗。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西藏的书中,对佛陀涅槃和阿育王游历于阗的描述较为精准,这些书籍保存至今。不过,尽管阿育王统治范围内的居民与于阗的居民确实有过大范围交往,但仍不足以证明于阗国曾属于孔雀王国[25]。佛教确实是在阿育王之后很久才进入于阗的。阿育王似乎只是在喜马拉雅主山脉以南的地方传播佛教。

前一章提到,在对孔雀王国辽阔疆域的管理与组织方面,相关资料非常丰富。麦加斯梯尼曾以一个聪慧旁观者的视角详尽地描述了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统治时期的政治体制。该描述也证实了以下猜想:孔雀王国第一任国王天才般创建的政治体制由他的孙子完整地沿袭了下来——只做了些许调整与变动。孔雀王国第一任国王的大臣[26]贤才考底利耶对治国之术做了系统、重要的论述。考底利耶的著作虽然不够严谨,但很好地展示了古印度国王的治国安邦之策。在很多方面,该著作都证实并阐释了以前麦加斯梯尼对印度政体独一无二的描述。通过研读阿育王碑文,我们可以了解孔雀王国在组织社会与僧团方面的大量信息。历史学家在仔细对比各种数据后,也明确指出:在自孔雀王国到十九个世纪后的阿克巴政权,孔雀王国的政治体制更为人所知。

孔雀王国的疆域

秦始皇(前259—前210)

既是摩揭陀首都、又是孔雀王国总部的华氏城[27]位于桑河与恒河交汇处上游几英里处的北岸。桑河在很久以前就改变了流向,现同班基波的上游迪纳普尔营地[28]附近的一条更大的河流汇聚到一起。但依然可见裸露的古老河床与河边的石阶。因此,华氏城当时用两条大河来防御外部入侵,从而使自己占据有力的防御位置。其他印度城邦也喜欢用此防御方法。现在,处于该位置的是本地大城巴特纳、班基波的英国居民站、西印度铁路以及邻近各村落。以前,人们认为华氏城的很大一部分是被河水冲毁的。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洪水冲击的影响似乎并不太大。华氏城早期建筑的遗迹至今犹存,只是大部分都深埋在淤泥中。

阿克巴(1542—1605)

华氏城同现在位于该位置上的城市一样,是一个狭长的平行四边形,长约九英里,宽约一点五英里。在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统治时期,麦加斯梯尼曾在此地居住。那时华氏城的防御系统是由一个厚实的木栅组成的。木栅凿出六十四道门,上方搭建了五百七十个塔楼。除此之外,城外还有一条从桑河引来的又宽又深的护城河。人们已经在这里的好几个地方发现了木栅碎片。为了改善华氏城的防御系统,阿育王在城外砌起石墙;为了美化城市,又建起精雕细琢的石质建筑。几百年后,这些建筑仍然鬼斧神工一般。我曾亲眼目睹了两座雄伟砂岩城的挖掘工作。这两座城一个靠近铁路,一个在一片马铃薯田地,应该都属于雄伟的建筑。不尽如人意的是,那些常常厚达二十英尺的泥沙与大量的现代建筑使挖掘工作困难重重。

华氏城出土的石兽

华氏城出土的石像

华氏城出土的石构件

现铁路以南的肯拉哈尔村和农田就是当时孔雀王国的王宫或其中一个王宫所在地。斯普纳博士在该地做了部分挖掘工作后,发现遗迹挖掘工作很难开展。也许进一步的系统勘测会带来惊人发现。笔者认为,如果有专人督导,辅以充足的人员、趁手的工具,再进行彻底勘察的话,就有可能找到中国礼佛者提到的华氏城及它附近的许多纪念碑的位置。不过到目前为止,该工作并未产生实质成果[29]。显而易见,肯拉哈尔宫殿是阿育王祖父曾住过的宫殿。与现代缅甸国王的宫殿一样,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的宫殿虽然可能以木质材料为主,但比苏萨[30]和埃克巴塔纳[31]的王室乐园还要恢宏。据了解,宫殿石柱上缠绕着金藤浮雕,装饰着精美绝伦的银鸟,花园里布满名贵植物,还有优美瑰丽的人造池塘。此等煊赫,已无法追溯。但如果有充分的时间、精力、财力大规模挖掘,一定能获取一些重要信息。至少能了解到早期建筑的砌体基础,或许还能揭示阿育王时期石质建筑与碑文的更多特点。

肯拉哈尔宫殿平面图

这座大城市在组织管理方面更加精细。这可以通过一个由三十人组成的委员会看出。该委员会分六个部门,每个部门有五名成员。部门可能是由普通村务委员会[32]发展而来的。

第一部门负责监督工匠及其工艺。这些工匠被视为国家的仆人。

第二部门负责监督外国人,关照外国人的需求,为生病的外国人提供医疗帮助,以及在外国人离世后为其举行体面的葬礼并管理逝者财产。这些官员还要负责为外国游历者提供适宜的居所,并在外国游历者回国时予以充足的护卫。该部门成员的职责很像希腊城邦中外国代表人[33]行使的职责。不过,在孔雀王国,履行该职责的是孔雀国王的官员。而在希腊,外国代表人就像现在的领事——由外国代表人的国家任命[34]。

埃克巴塔纳出土的货币

第三部门的官员负责登记出生和死亡人口。该部门一方面可以向政府提供人口信息,另一方面也有益于税收。

第四部门可称为“贸易委员会”。该部门在监督首都商贸活动的同时,也负责调控度量衡。产品销售税是王室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所有出售商品都要加盖政府印章。度量衡的相关规定极其详尽。

第五部门负责管理制成品。贸易商应按规定区分新旧货品,并在国外商品、国内商品以及本地商品间仔细区分。

第六部门负责征收产品销售税。据麦加斯梯尼所言,商品按其价格的十分之一征税。但事实上,征税比例不一而足。斯特拉博在报告中指出,据麦加斯梯尼说,逃税是死罪。根据考底利耶的规定,“撒谎者与窃贼处罚方式一样”[35],即处以肉刑或死刑。

虽然相关记录中并没有详述孔雀王国其他城邦的管理方法,但法敕却不止一次提到某些城镇的负责官员。大城市的管理原则可能与首都相同。

在昆图斯·库尔提乌斯[36]眼中,孔雀王国宫廷的富丽堂皇达到了“一种穷奢极侈的程度”。国王金辇的故事和其他描述宫廷铺张浪费的文章应该属实。印度王公一向铺张奢靡,一些欧洲国王也是如此。令罗马作者尤为震惊的是,国王出行时,“随行人员中还有一长列坐于金轿中的妓女。这些妓女在扈行中占有一席之地,与皇后的扈从分开行进,所乘轿辇却同皇后轿辇一样装饰华丽”。考底利耶证实了以上引言,并谈到,这些女性“手持御伞、御扇、金水罐,服侍坐于金辇、王座或马车上的国王”[37]。任何熟悉现代印度的人都知道,该风俗至今犹在。

至少在一个世纪以前,兰吉特·辛格[38]就发现:古印度国王用女侍卫而非侍女来贴身照料自己。可能至今一些偏僻城邦仍留有这一极端的风俗。考底利耶规定,国王起床时应先由女弓箭手相迎——似乎女弓箭手可以带来好兆头[39]。在国王外出狩猎时,仪仗队用绳索划出界限。这些骁勇的女护卫负责侍奉国王,并防止途中有人侵入仪仗队。跨越界限的人都会被处以死刑。阿育王早年与祖父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一样,耽溺于这种正式的狩猎之行。但在公元前259年开始为“弘扬正法”而“竭力修行”后,阿育王就立即废止了皇家狩猎,而用相对温和的活动来代替捕捉猎物的乐趣,譬如拜访圣人、布施和在“虔诚之行”中举行宗教讨论。该“虔诚之行”类似于公元前249年的礼佛之行。

在佛教苦修思想传入印度前,孔雀王国的休闲娱乐方式不仅包括狩猎,还包括赛马、动物格斗和斗剑比赛。那时有一种现已不流行的古怪比赛。据说该比赛离不开一种特殊品种的牛——这种牛的奔跑速度与马不相上下。在一队由牛和马组成的拉车队伍中,马居其中,牛站两侧。赛程约1.75英里。国王与贵族用金银下注来赌最后的结果。那时人们更喜欢观看大象、犀牛、公牛、公羊以及其他野兽间的格斗。直到最近,伊斯兰教宫廷最爱的消遣方式仍是看大象格斗。在一些首领的宫殿里,可能至今仍有公羊角斗的场面。当然,这些娱乐与佛教格格不入。因此当阿育王决定禁止任何“享乐[40]”时,这些消遣活动便戛然而止。阿育王的朝臣一定备感无趣,也一定十分怀念以前抱有世俗观念的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在位时的快乐时光。

兰吉特·辛格(1780—1839)

驯养的大象

首都与其他城邦间的交通主要通过水路和陆路实现。从华氏城出发、经由塔克希拉通往印度河的公路是主要的道路系统。达尔豪西勋爵大干道就是在这条公路的基础上修建的。在这条路上,每十视距或半科斯,就立有一根石柱,用以标明距离。每段间隔相当于1.25英里。阿育王在每一个石柱旁都挖掘了一口井,并为旅行者种植了可以遮阴、结果的树木,还提供了有饮用水的客栈和牲口棚。对于阿育王来说,在华氏城这样遥远的东部首都来掌控整个帝国[41],这样的交通系统一定非常有利。

帝国政府绝对是一个君权至上、独裁统治的政府。约公元前259年,阿育王将专制皇权延伸至佛教僧伽,成为僧伽领袖。《布哈布鲁法敕》中就有“摩揭陀尊贵的陛下向僧伽致以问候并祝僧伽成员安康、富足”这样的话语。这番话讲完之后,阿育王又将希望大家用心研读的圣书段落推荐给忠诚的信士与僧侣。多年后,在《鹿野苑法敕》及各种碑文变体中可以看到,阿育王曾宣称“任何人都不得分裂僧伽”,并声称要依教规处罚分裂僧伽者。在这一点上,阿育王与查理曼大帝很像。查理曼大帝“孜孜不倦、事无巨细地管理着整个国家,统治期间兼顾国家事务与教会事务。身为教会统治者,查理曼大帝需召集并参加宗教会议、检查与任命主教、依照教规解决教会中有关教会戒律与政策的一切问题”[42]。

阿育王并未严格区分他对社会事务和佛教事务下的命令。国王命令由一个官员组织传达。其中的高级别官员称为mahamatras,低级别的官员称为yuktas[43]。通过官衔前的称呼,可以看出某部门的mahamatras或yuktas的职责范围。而文明程度较低的边境与丛林区,则由隶属于国王最高领导的部落首领负责。可以确定,帝国大部分地区都由当地世袭首领管理。只要当地首领按宗主国要求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就可以享有很大的自主权。但碑文并没有提及这些部落首领。以上内容是基于印度历史通识课[44]做的判断。

查理曼大帝(742—814)

麦加斯梯尼、考底利耶以及诸法敕等权威引证似乎都说明了一件事:所有的管理工作都是由册封官员负责的。由王公担任的总督职位位于整个官僚机构之首。法敕中提到了四个总督[45]——塔克希拉王公、乌贾因王公、托萨利王公以及坎纳达王公。法敕应该也提到了其他王公。通过传统文学可以得知,塔克希拉王公与乌贾因王公在阿育王继位前就为阿育王管辖着那些边远城邦。塔克希拉王公的管辖范围至少包括旁遮普和克什米尔地区。当时,阿富汗地区应该是由另一个王公管辖,但法敕没有提及。乌贾因王公管辖的应该是马尔瓦、古吉拉特邦与苏拉时特拉地区。托萨利王公管辖的可能是阿育王征服了的羯陵伽。坎纳达王公似乎是南方总督[46]。

很明显,帝国中部地区的管理工作由首都直接任命的官员负责,不受任何王公制约。石柱法敕的分布状况大致说明了国内城邦的范围,而摩崖法敕只出现在边远地区。

被称作“万人之上”的rajukas,职位可能仅在总督之下。该职位可能相当于“管理者”这一现代术语。rajukas之下是pradesikas或地区官员。两个级别的管理者名称似乎都取自mahamatras这一通用名称。大量的小官员——yuktas或upayuktas、办事员及其下属人员,层层相传,执行来自上级的命令。当然,还设有国王与高官秘书处,供秘书或lekhakas工作[47]。以上一切都说明了,在记录和执行命令方面,孔雀王国都有着极高的管理水平。

管理部门不胜枚举。令麦加斯梯尼难忘的是灌溉部门的工作。该工作的职能与埃及相应的机构相似,专门负责调节水闸,给农民公平配给灌溉用水。基尔那尔的罗达曼碑文可以让我们大致了解该部门的实际运行情况。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时期,灌溉部门为基尔那尔修筑了堤坝;到了阿育王时期,波斯首领塔萨斯普哈在基尔那尔又建了水道。该事例说明:孔雀王国悉心促进农业发展以提高土地税收,即使是离首都千里之遥的领土也在它的悉心管控范围内。但农民不能免费享用水资源,农民要按照严格的交易原则来缴纳高昂的水费。根据不同灌溉模式,水费按农作物收成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来收取[48]。

孔雀王国货币

土地税或地税一直是孔雀王国国库收入的支柱。所有的农业用地都是王室财产。按常理,农作物的四分之一或六分之一收成归国家所有。除水费外,国家还要征收各种苛捐杂税。在研究了历史之后,那些对现代税收体制抱怨不迭的人会发现,他们的祖先受到的剥削更加残酷。对这种国王在资金不足时为填充金库而采用的卑鄙的权谋手段,考底利耶抛弃一切道德做出辩解[49],并称历史上不乏这样的先例。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官员作恶都屡见不鲜。像每一个印度人一样,考底利耶也喜欢分门别类。他声称在印度“共有四十种挪用公款的行为”,还煞费苦心地一一予以精确解释。考底利耶还大言不惭地说,“就像我们抵制不了蜂蜜的诱惑会亲尝其甘甜一样,政府官员也不可能一点都不侵吞国王的税收”[50]。在《羯陵伽城邦法敕》中,我们可以看出阿育王对官员疏忽职守和抗旨不遵的担忧。法敕以非常清楚的语言昭示了国王对玩忽职守官员的不满。这些话明显出自阿育王本人。他说,“你们务必要知晓自身职责并牢记:‘此戒律乃尊贵的陛下的旨意。践行此戒律终得硕果;反之则招来灾难。天国与王室都无法拯救那些执迷不悟之人。诸如此类”。

阿育王记录了自己管理辽阔疆域的艰巨任务。他疾呼“我深感自己所做太少,付出不足,处理的事务也太少。我必须为所有人谋幸福。我要努力处理更多事务,因为没有什么比给大家谋福利更有效的了。”因此,阿育王辛劳一生,并因自己随时随地都能接见请愿者而自豪[51]。阿育王的这种做法虽然同现在真正高效的政府不太一致,但深受印度人的欢迎。在印度,没有人会告诫民众少打扰国王,从而让国王更好地安排自己的时间。欧洲的批评家认为,如果阿育王不这么辛劳的话,就会取得更大的成就,不过这些批评家也承认,尽管阿育王的管理方法有不足之处,但还是成功统治了一个泱泱大国四十年。阿育王统治的领土面积之广,鲜有国家能及。阿育王同祖父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的做法可谓一脉相承。儿时的阿育王曾见到祖父处理公务,耳濡目染下,他制定的法规与考底利耶制定的如出一辙。以下法规就像从法敕中摘抄来的一样:

因此,国王要亲自侍奉神灵,并关怀异教徒、熟谙《吠陀经》的婆罗门教徒、公牛、圣地、未成年人、年迈之人、苦痛之人、无助之人以及女性——一切按列举顺序或事情的紧急性来安排[52]。

同多数东方国王一样,阿育王非常倚重那些刺探消息的人、记录新事件的人和王室雇的特别调查员。这些人监督行政官员的工作,并向国王汇报他们掌握的一切消息。该秘密组织甚至还雇了妓女。考底利耶详细论述了这种做法的本质。在那时,国王的确有担心的理由。据载,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白天根本不敢休憩,每晚都得更换寝室。这一点很像现代的缅甸国王[53]。

公元前256年,阿育王在常规机构中又增加了一些专门负责弘扬和执行佛教“正法”的官员。其中,高级官员称dharma-mahdmdtras,可以称作监察官;低级官员称dharma-yuktas,可以称作助理监察官。譬如,《第五摩崖法敕》《第十二摩崖法敕》条款规定,监察官要在以下情况下行使执法权力:有人违反规定伤害动物、严重不孝顺父母和违背法敕规定的其他道德规则。监察官应纠正冤假错案,同时享有豁免权。监察官可以豁免年事已高、遭遇突然变故或家庭负担重的罪犯。监察官还要与女性督察员一起监督女性道德,并在管辖范围内监管首都及其他城邦皇室亲属的日常生活。该职责着实棘手,因此,这些机构在实际工作中一定困难重重,而滥用职权者一定不少。

经贾斯廷证实,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时期的政府管理非常严格。贾斯廷称,在马其顿战役中取得胜利后,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用专政抹煞了功绩,从而辜负了‘解放者’这一称号。这是因为刚走出外国奴役的印度人又陷入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的压迫中”。一些记录在案的残忍刑罚似乎可以证实罗马历史学家的这一感想。正如我们所知,一些偷税行为会处以死刑;国王狩猎远征时,越过仪仗队绳索的人也可能会受到同样的刑罚;我们同样得知,致使工匠失去一只眼睛或一只手的罪行极其严重——这很明显是因为娴熟技工是专门为国王服务的;做伪证或盗窃行为通常会处以肉刑。其他酷刑的例子可以在考底利耶的论述中见到。在一些没有详细说明的案例中,还有一种剃光犯人头发的古怪刑罚。这种刑罚很明显取自波斯。该刑罚同其他迹象表明:波斯帝王的宫廷刑罚案例对孔雀王国产生了一定影响[54]。如前文所述,阿育王似乎沿袭了先王们的严厉制度,唯一可称道的就是他批准死刑犯有三天的缓期执行。阿育王在加冕日释放犯人的做法也与前任国王如出一辙[55]。麦加斯梯尼用个人经历证实了以下事实:严厉的管理抑制了犯罪。在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时代人口达四十万的王国首都,每天的失窃数额不超过二百德拉克马[56]。

作为阿育王理想的管理模式的权威性论述,两个羯陵伽法敕值得专门研究。阿育王理想的管理模式是慈父专制式。阿育王吩咐属下务必引导荒野部落“信任国王并了解以下事实——‘国王如慈父;国王爱子民甚于爱自己;子民对国王来说就像国王的孩子’”。在谆谆教诲中,这两个法敕建议将该原则应用到人口更多的城邦中。

按规定,由步兵团、骑兵、军象、战车组成的军队属于常备军而非民兵组织。常备军由王室供养,拥有充足的供给并持有政府配给的军械。正如我们所料,法敕并没有揭示阿育王统治时期的政府组织。现有信息主要源自麦加斯梯尼对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时期的记载。海军是军队的一个分支——这一点同欧洲一样。直到最近,欧洲海军还是军队的一个分支。尚无证据显示孔雀王国的海军管辖范围。但众所周知,古代印度人并不像他们的后代一样,极力避开“污水”。好几百年来,印度南方的城邦都有着强大的海军力量。因此,孔雀王国的船可能不仅在河流上航行,而且到海上航行。事实上,考底利耶清楚地阐明:海军部门的长官不仅要照管内河航行船,也要照管航海船[57]。

同首都一样,管理战争部的是一个由三十人组成并分成六个部门的委员会。每一个部门的职责范围如下:

第一部门:海军部,负责协助海军统帅的工作;

第二部门:后勤部,负责交通、军需、征兵,包括征募鼓手、马夫、技术人员和割草人员等工作;

第三部门:步兵团;

第四部门:骑兵;

第五部门:战车;

第六部门:军象。

第一章已提及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时期的军事力量。因为阿育王主张和平,所以可能军队编制人数较少,但在该方面并无任何记录。通过羯陵伽战役中敌军的惨重伤亡,可以看出阿育王攻打羯陵伽时一定调用了大量军力。

闲置的武器储备于军械库。到处可以见到为大象和马搭建的各种牲口棚。为了节省马力,行军路上的马车由牛来拉。战车由两匹或四匹安装了马具的马并肩拉。战车上赶车人身旁乘坐两名战士。马车用于国家运输时便由四匹马同时拉。据说,“国王能打胜仗主要靠军象”[58],因此,军队中豢养着成千上万头大象。除了赶象人,每一头战象上还乘着三名战士。

赶象人与战象

利用战象作战

阿里安[59]描述了步兵团和骑兵团装备方面的一些有趣细节。我们不妨引用全文:

我接着来描述一下印度人行军打仗时的装备。前提是不要将这看成当时唯一盛行的模式。步兵携带一支和他们身高一样长的弓。他们将弓放到地上,朝后拉弓,用左脚踩压来发射弓箭。箭杆稍短一些,只有三码长。什么都挡不住印度弓箭手的射击——无论是盾牌、护胸甲或其他更强的防御方式。这些步兵左手拿着一只用生牛皮做成的圆盾,盾牌还不及他们身体宽阔,但与他们差不多高。有些士兵手持标枪而非弓箭,但都佩戴刀剑。这些刀剑十分宽,但不超过三腕尺。这样,他们在短兵相接时——虽然他们也很不情愿——就可以双手挥舞刀剑将对方有力击倒。

骑兵手持两根同saunia很像的长矛,手中的盾牌比步兵的要小。但马上没有放置马鞍,也没有安装希腊人和凯尔特人用以控制马匹的马衔,而是在马嘴边装了一个圆形的缝制的牛皮。生牛皮上朝内镶定了不太锋利的铁刺或铜刺——富人会在牛皮上安装象牙刺。马的口腔内放置了一个类似烤肉叉的铁叉子,铁叉上系着缰绳。当骑马人拉动缰绳时,马嘴内的铁叉可以控制马匹,连着铁叉的铁刺又可以驱赶马,这样,这些马匹就只能任人驾驭了。[60]

孔雀王国统治印度期间所形成的既错综复杂又井井有条的国家、军事和宗教管理系统,让人深感震惊。亚历山大大帝入侵印度的记录揭露了这样一个事实:印度当时存在大量由首领或部落独裁者统治的独立邦国。这些邦国战乱不断,都不受更高权力的制约。虽然摩揭陀在这一时期地位显赫,但摩揭陀的难陀王没有自称印度最高国王。将从阿拉伯海到孟加拉湾、几乎整个印度河流域和阿富汗都归于治下的观念,是月护王旃陀罗笈多·孔雀和大臣们在短短二十四年治理后才形成并生效的。纵观历史,很少有国王能有如此卓越的政治成就。孔雀王国建立后,管理也十分周密,从印度河岸边到阿拉伯海沿岸,都毫无异议地服从国王从华氏城发出的命令。孔雀王国的首任国王将他天才般创建的巨大遗产完整地传到了儿子和孙子手中。可以说,这三位国王可与任何同时期主要的希腊国王分庭抗礼。我们对宾头娑罗·阿米特拉加答的了解甚少,只能猜测宾头娑罗·阿米特拉加答应该能力非凡,能完成一出生就肩负的重大使命,否则,他就不可能将辉煌的王权传给他因杰出统治而闻名的儿子——阿育王。

虽然有很多细节还没有完全浮出水面,但阿育王的确在历史上的杰出国王中占有一席之地。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对阿育王的了解更多,因为阿育王用自己的语言同我们进行交流。我认为,任何一个悉心研读法敕的人都会听到阿育王的声音。法敕中第三人称oratio obliqua到第一人称oratio directa的突然转变,让译者备感困窘,也让早期译者产生一种粗制滥造、漏洞百出的感觉。但当我们将该人称转变看成国王在官方宣言中插入自己话语的手段时,就会觉得这种人称转变非常重要。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个意志坚强、理想崇高并孜孜不倦付诸实践的人物形象。阿育王不遗余力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在精神上控制着在三大洲上进行着的传播佛教的活动,并同时控制着帝国内错综复杂的僧伽与国家事务。阿育王统治的帝国能让最强大王权的拥有者都心生羡慕。阿育王在岩石上忠实记录自己道德准则的做法,同样新颖而大胆。他殷切地希望自己的措施会让法敕中的“善法”长存。在很大程度上,现存的三十五个独立法敕实现了阿育王这个愿望。

阿育王的政体是一个没有具体膜拜对象的神权政体。就政权本身而言,它与查理曼大帝的政权很像。阿育王与查理曼大帝都身兼国家和宗教的领袖,也都取得了不菲的成就。无论在数量、价值还是规模上,阿育王时期的建筑与纪念碑都足以说明建造了它们的帝国一定是富强安宁的。

在阿育王驾崩后,该政权开始瓦解——对此我们并不吃惊。令人吃惊的是,这个帝国竟持续了这么长时间。

* * *

[1]不是加兹尼ghazni(也可写为ghaznin或ghazna),该城在九世纪末才建成。扎布尔是阿拉霍西亚的古都,位于喀布尔南部与加兹尼东部的米哈塔依-苏莱曼山脉。据悉,欧洲人虽尚未踏足该地,但那里该遗迹犹存(《阿富汗笔记》,第457页、第506页到第510页,拉维尔第著)。——原注

[2]今阿富汗努尔斯坦省及周边地区。——译者注

[3]今贾拉拉巴德,阿富汗中部城市。——译者注

[4]《大唐西域记》第1卷第57页、第92页、第125页,比尔译;《玄奘》第1卷第129页、第183页、237页,沃特斯著。有关南格拉哈尔的详情可参见拉维尔第所著《阿富汗笔记》第49页。——原注

[5]克什米尔峡谷是属印度管辖的克什米尔地区的一个山谷,由杰赫勒姆河冲积而成。——译者注

[6]也称普里瓦拉普拉。——原注

[7]《王统谱》,第1册第101卷到第107卷及注释,斯坦因译。——原注

[8]塔莱是今印度北部和尼泊尔南部的一个低地地区。该地区由五十块湿地组成。——译者注

[9]也称帕坦。——原注

[10]《尼泊尔素描》,第2卷第246页到第248页,奥德菲尔德著。《尼泊尔》,第1卷第67页;第2卷,第82页,西尔万·莱维著。第1卷第263页的照片很好地再现了帕坦的阿育王佛塔,从其外形可以看出佛塔年深日久。也可见《印度古文物研究》,第8卷第421页。——原注

[11]即今西孟买的塔姆鲁克。——译者注

[12]塔姆鲁克位于北纬22°18',东经87°56',在鲁布纳拉扬河的米德纳普尔区。见《重要地名词典,第2版》,1908年,塔姆鲁克著;《法显游记》,第37章第100页,法显著,莱格译;《大唐西域记》第2卷第200页,玄奘著,比尔译;《玄奘》,第2卷第190页,沃特斯著。在法显时代,即公元410年,耽罗栗底有22个佛教寺院,这一数字到了7世纪下降了约一半。——原注

[13]古典时期印度次大陆的一个古国,在孟加拉东南方布拉马普特拉河的入海口。——译者注

[14]布拉马普特拉河是亚洲最大的河流之一,流经中国、印度和孟加拉国,上游为雅鲁藏布江。——译者注

[15]《大唐西域记》第2卷第187页,玄奘著,比尔译;《玄奘》第2卷第187页,沃特斯著。——原注

[16]《大唐西域记》第2卷第195页,玄奘著,比尔译;《玄奘》第2卷第184页,沃特斯著。——原注

[17]即卡提瓦半岛。——原注

[18]这是杰廷嘉-茹阿梅索尔山的位置。西德达普尔和婆罗马吉里修订法敕就位于附近。位于北纬14°50',东经76°48'。——原注

[19]《百科全书》第2版,巴尔弗著;《重要地名词典》第2版,1908年。之前,我以为图鲁瓦就是第二摩崖法敕中提及的萨提亚普特拉王国,现在我认为该地区就是哥印拜陀的瑟蒂耶门格勒姆自治区。——原注

[20]古泰米尔国领土。——原注

[21]即阿萨姆。——原注

[22]雅克沙是古印度和锡兰的一支外族部落。——译者注

[23]即印度。——原注

[24]《欧亚纪元合表》,第112页到第116页,张璜,1905年,上海。——原注

[25]《皇家亚洲学会杂志》,第1部分第195页到第197页,萨拉特·钱德拉·达斯著,1896年;《释迦牟尼传》,第233页到237页,柔克义著。柔克义认为于阗建于佛历234年。487-234=253,即公元前253年。很明显,阿育王继位日期要比于阗的建立日期早四十八或四十九年[第30继位年+19,瞿萨旦那(译者按:即于阗)时代之前],即公元前301年或公元前302年,这样阿育王的统治期就成了54年。于阗的传说可参见《古于阗》第156页到第166页,斯坦因著,1907年。——原注

[26]人称这位大臣考底利耶、卡欧提略、商那阎或维什努古普塔。沙玛萨斯特里先生是公开《政事论》手稿的第一人,同时公开的还有一个由布哈塔斯瓦米注释的不太完整的手稿,这些稿件被一个印度学者存放于迈索尔政府东方图书馆中。其他的两个手稿,一个由乔利教授借给了慕尼黑国家图书馆,另一个似乎是存于加尔各答梵语学院中(希尔布朗德,《考底利耶<政事论>及相关事宜》,布雷斯劳,1908年)。沙玛萨斯特里先生将1904年发现的这本书进行了印刷,见迈索尔梵文藏书第三十七卷(1909年)。沙玛萨斯特里先生以各种形式出版了此书的部分译文,1915年完成了全部翻译(班加罗尔政府出版社)。虽然其译文明显有待修订,却是最可信赖的材料,对我来说极其重要。译者的艰辛可想而知。这一主题的文献不断增加,完美译本的问世需要一定的时间。——原注

[27]孔雀王国是摩揭陀王国的一个王朝。——译者注

[28]今迪纳普尔,印度比哈尔邦巴特纳附近的一个城市。——译者注

[29]河道的变迁可参见亚历山大·卡宁厄姆在《考古调查报告》第8卷第6页和第11卷第154页的研究报告。陆军中校沃德尔发现了一些遗迹,这些遗迹有一定可信度,《阿育王古都华氏城与其他地方的确切地址》(沃德尔著,加尔各答,1892年)及该书1903年第2版。该书虽然饱受批评,却提供了更多信息。我有证据显示,已故巴布·普尔纳·钱德拉·穆克哈吉未公开出版且相对原始的报告中隐藏着大量信息。这些图纸一定在加尔各答秘书处。希腊罗马的启事可见之前引用的麦克林德尔先生的著作。——原注

[30]伊朗苏萨。——译者注

[31]今伊朗哈马丹。——译者注

[32]南亚一种古老的政治体制,主要在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尼泊尔等国执行。——译者注

[33]是古希腊所选出来接待外国大使的人,接待者自己承担接待外国大使的费用,但可因此获得荣誉。——译者注

[34]详见1905年的《印度古文物研究》第34卷第200页的《印度与希腊领事》一文以及牛顿所著《艺术与考古》一书第104页与121页。——原注

[35]《政事论》,第2卷第21章、第22章。——原注

[36]约公元1世纪的罗马历史学家,唯一流传的作品是《亚历山大传》。——译者注

[37]《政事论》第2卷第27章。——原注

[38]兰吉特·辛格(1780—1839),锡克帝国国王,19世纪早期曾统治着印度次大陆的西北地区。——译者注

[39]《政事论》第1卷第21章。——原注

[40]详情参见《亚历山大帝史》第8卷第9章(昆图斯·库尔提乌斯著,麦克林德尔译)、《动物的独特性》第8卷第18章和第22章(艾利安著)及《古印度》第15卷第15章(麦克林德尔译)。时至今日,赛牛比赛仍屡见不鲜,尤其在西印度和南印度,但听说只有锡兰有这种品种的赛牛。除此之外,这种牛也就只出现在麦加斯梯尼的书里了。我相信麦加斯梯尼所说属实。——原注

[41]斯特拉博(《古印度》,第16页,麦克林德尔)称皇家公路长一万视距,或约1150英里,这是根据麦加斯梯尼与埃拉托色尼从官方记录中获取的数字得来的,其他出处为9000视距。1视距=202.25码;10视距=2022.5码。现存石柱(或塔)之间所测量的莫卧儿科斯平均长度为4558码,但旁遮普的科斯长度要短一些。有人将第七石柱法敕第五部分中的“adhakosikya”阐释为“每隔八科斯”,我认为这一说法是不对的。法敕中“adha”的意思显然不是“八”。从地图上量,华氏城与塔克希拉的直接距离约为950英里。——原注

[42]《神圣罗马帝国》,第64页,布莱斯著,1892年。——原注

[43]法敕中多次出现“yukta”一词,《政事论》中也常出现这个词。——原注

[44]《罗达曼基尔那尔铭文上的耶婆那王侯图尔莎斯法》,第8卷第36页。——原注

[45]《羯陵伽城邦法敕》中提及塔克希拉和乌贾因;《羯陵伽边境居民法敕》中提及托萨利、陶利碑文;《第一小摩崖法敕》提及坎纳达、婆罗马吉里碑文。——原注

[46]托萨利应该在奥里萨邦普里县的陶利或附近地区,可能就是托勒密王朝的多萨拉。无人知晓坎纳达的位置。坎纳达的意思是“金色的山”,1915年在尼扎姆领地马斯基发现的碑文镌刻于古代金矿附近的一块岩石上,这一事实说明了坎纳达在离马斯基不远的赖久尔地区。坎纳达的地址有望找到。——原注

[47]《政事论》,第2卷第10章。——原注

[48]《政事论》,第2卷第24章。——原注

[49]《印度古文物研究》,第34卷第115页到第119页。——原注

[50]《政事论》,第2卷第8章和第9章。——原注

[51]《第六摩崖法敕》。——原注

[52]《政事论》第1卷第19章中的《国王的责任》一文。——原注

[53]详见《麦加斯梯尼》第71页及《政事论》第1卷第11章;《第三石柱法敕》中提及的国王代理人(pulisani),参考查理曼大帝的“missi dominici”;还可参见戏剧《马德拉罗刹》第2幕。查理曼大帝的“missi”指的是“委任跨越领土的官员,汇报并矫正所见之恶事”(《神圣罗马帝国》,第68页,弗里曼著,1892年)。这些人的作用同阿育王时期的代理人很相似。——原注

[54]《印度古文物研究》,第34卷第202页,1905年。——原注

[55]《政事论》,第2卷第36章(《印度古文物研究》,第34卷第52页)。——原注

[56]古希腊货币单位和重量单位。——译者注

[57]详见《政事论》第2卷第28章中的《河海管理》一文。——原注

[58]《政事论》,第2卷第2章。考底利耶规定“宰杀大象之人要处以死刑。”——原注

[59]阿里安(约86—约160),希腊历史学家,哲学家。——译者注

[60]《印度记》,第16章,阿里安著,麦克林德尔译(《麦加斯梯尼》,第220页)。亚历山大·卡宁厄姆在《巴尔胡特佛塔》第32卷、第50卷再次对麦加斯梯尼提到的步兵进行了描述。这些步兵手持兵器。想了解公元纪年开始的印度武器形状,可参见《比尔萨佛塔》第33卷第217页与《桑吉》(麦西著)第35卷和第36卷。《政事论》中谈到了一长串的武器和军械,第2卷第18章。坦南特(《锡兰》,第3版,第499页)比较了维达人用脚踏弓的模式,但完全不同,维达人的弓不放到地上。——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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