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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斐逊总统

第4章 弗吉尼亚的革新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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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看点

拒绝担任大陆会议代表——共和政府——废除限嗣继承制——摧毁贵族制度——宗教改革——修改弗吉尼亚法律——创新学校体制——反对奴隶制

1776年6月20日,杰斐逊拒绝再次担任大陆会议的代表。当时,他的理由是“家中有事”,要办理“私事”。弗吉尼亚议会没有允许杰斐逊去打理家事。多年以后,杰斐逊说出了当时不想参加大陆会议的另外一个原因:“1776年,我要离开大陆会议。当时认为,我们要重新审视所有的法典,让其适应共和政府的形式。我们做的事情是正确的,没有议会、州长、国王的消极限制。所有法案都应该修订,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共和政府。我们应对民众怀有好感,要理性地看待问题。”“在君主制国家,立法有许多缺点。我们要抓紧时间进行改革。我要在推进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前殖民地很容易以独立国家的形式重新组织起来。1777年8月13日,杰斐逊给本杰明·富兰克林写信:“弗吉尼亚的民众已将君主体制抛在脑后,纷纷选择了共和政府,就像脱掉旧衣换上新装一样惬意。我们现在正静下心来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有条不紊的政府工作中。”政府形式转变得很快,别的方面进行变革的时机也随之成熟。当时,革命、破坏和重建都在井然有序地进行着,全面改变已有法律和社会形势的时机也已来临。民众就像刚刚犁过的田地。政治种子的散播者们正将新的观念和新创的学说撒向“田间”,满怀期待,盼着早日收获。杰斐逊是激进的改革家,知道改革的机会已经悄然而至,便满怀热情地去承担责任。杰斐逊用自由之手将强壮而健康的种子播撒在早已开好的犁沟里。一部分种子立刻生根发芽,大部分种子却长期埋在地下。十年后,杰斐逊任议员的两年中所起草的法案大部分成为法律。通过努力,杰斐逊从根本上彻底改变了弗吉尼亚的政治经济制度。当然,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并非杰斐逊一人独自奋斗的结果。乔治·梅森、乔治·威思以及新来的年轻人詹姆斯·麦迪逊都是杰斐逊的得力助手。

18世纪80年代的杰斐逊

1776年10月7日,杰斐逊在弗吉尼亚议会任职。其间,他参与了多个委员会的工作。1776年10月12日杰斐逊获得议会许可,制定了一项法案。该法案规定限嗣继承财产保有人有绝对的权利和自由处理所继承的财产。1776年10月14日,杰斐逊又制定法案废除了限嗣继承制。在弗吉尼亚,土地和奴隶被当作最珍贵的财产代代相传。法律保护财产所有者的利益,也保全了他们奢侈的生活方式。杰斐逊大胆地提出了废除限嗣继承制,贵族们苦不堪言。这项建议是在一次大会上提出的,参加会议的人中不乏有影响力的人。他们只考虑自家的利益,严正捍卫旧的制度。一般情况下,改革只有经过激烈的辩论后才能缓慢进行。杰斐逊这项突如其来的改革让人们惊讶不已,感到无所适从。弗吉尼亚的限嗣继承制几乎在一天内分崩离析,贵族阶层顿时黯然失色。

随后,长子继承制也被废除。贵族阶层不断指责杰斐逊。埃德蒙·彭德尔顿[1]乞求道,如果长子不能继承父亲的全部土地和奴隶,那么就让长子多分一份财产。杰斐逊说,长子不能同时吃两份饭,不能同时干两份活,没有理由多分财产。这样一来,如死者未立遗嘱,子嗣们可以平分财产了。当时的贵族们都偏向长子,但法律对公众舆论的影响很大,遗产分配的差别很快就消失了。

短短的几个月中,杰斐逊博爱慈善、满怀信心,推动了弗吉尼亚的社会变革。后来,他说起当初自己发起各项改革“不是为了威胁或伤害富有的贵族阶层,而是为了给贵族们打开美德和智慧之门,让他们能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有所贡献,多做些对社会有益的事情。”杰斐逊也为自己辉煌的胜利付出了代价。他摧毁了贵族中等级制度,昔日的贵族自然痛斥制度的破坏者,长期怀恨在心。贵族家庭第二代、第三代的子孙们恶意诅咒这位政治家,伺机报复,因为是斐逊让他们和普通民众平起平坐。

乔治·梅森

詹姆斯·麦迪逊

埃德蒙·彭德尔顿(右)与同僚

杰斐逊的下一个攻击目标是圣公会。杰斐逊的宗教观念让他的传记作家们感到很头痛。他们费尽心思让杰斐逊成为一名虔诚的基督徒,从来不管杰斐逊的自由思想。没有证据证明杰斐逊这一时期的信仰究竟是什么,但他的确没有藐视也没有公开反对过基督教。杰斐逊对基督教教义持包容的态度,而不是顶礼膜拜。

1787年8月10日,杰斐逊写信给尚未成年的儿子彼得·卡尔,用相当长的篇幅详述了宗教问题。他告诉儿子:“要独立地审视宗教问题。”杰斐逊对这句话的解释苍白无力,就像一个执法如山的法官痛苦地面对陪审团的指控而不能做出判决一样。面对特殊且棘手的宗教问题,模棱两可的态度反而成了一种消极的偏见。杰斐逊指出,基督教教义不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不能教条式地维护。尽管杰斐逊格外小心,试图隐藏自己的偏见,但人们本能地认为这封信不是出自一个基督教信徒之手。若是杰斐逊虔诚地信奉基督教,就不会把一个年轻人置于信仰和不信仰的两扇门中间,把两扇门都打开,但没有指明怎么走是对的,怎么走是错的。关于杰斐逊是否信仰基督教的问题,任何推断都没有真正的依据。唯一有必要说的是,1777年,杰斐逊对当时弗吉尼亚中世纪式的宗教立法十分憎恨。

杰斐逊在“砍伐”社会改革中的“障碍之木”时坚强有力,也要将宗教中的“朽木”收拾得干干净净。这看起来苟延残喘的“干枝”进行了强烈的抗争。杰斐逊所要的是彻底的宗教自由,就是美国现已广泛存在的这种宗教自由。为了能够建立良好的开端,杰斐逊只能从说服议会议员开始。议会主要由神职人员把持。随后的几年中,在杰斐逊的推动下,立法者们最终达成一致,同意杰斐逊宗教改革的建议。杰斐逊起草的《宗教自由法案》顺利通过。有人修改过该法案,但只是隔靴搔痒式地做了一些补充。1786年,杰斐逊宗教改革的目标完全实现。

作为一名议员,杰斐逊是唯一在改革中获得成功的人,是不计其数的民众的代言人,是势不可挡的社会运动的领导者。大多数人都对美国圣公会[2]颇有异议,决定不再资助它。杰斐逊说:“源源不断的请愿书涌向第一个共和立法机构,要求废除宗教暴政。”杰斐逊感到自己的坚强后盾便是无数优秀的民众。他们虽然有点无知,但人数众多。很难想象,面对民众大声的抗议和喧哗,杰斐逊是如何纠正他们的错误认识,如何劝说一些被误解的人们的。早期的从政生涯中,杰斐逊常常与群众同甘共苦,用心聆听他们的抱怨。杰斐逊站在高处,算不上口齿伶俐,但别人能理解他说什么。民众的大声呼喊使他倍受鼓舞。民众的广泛参与使他获得了力量。民众的称赞使他的信心更加坚定。

在弗吉尼亚州议会任职期间,杰斐逊担任五人委员会的领导,负责修改弗吉尼亚法律。繁重的工作大大超出了杰斐逊应有的工作量。法律修改委员会的报告不仅肯定了杰斐逊的立法活动,而且提到了其他重要事项。弗吉尼亚州政府所在地从威廉斯堡的商业中心迁到里士满的一个村庄。村庄虽小,却位于里士满的中心。后来,别的州政府选择所在地时,都纷纷效仿弗吉尼亚的做法。一项促进外国人迅速同化的法案为国家以后处理同类问题提供了范式。该法案因未提出进行知识、智力、健康等检查,就轻易允许接纳外国人而受到谴责。处理大部分事情时,杰斐逊很民主。在个别事情上,杰斐逊却与自己一贯的做法大不相同,显得不太合乎情理。当时制定的刑法典改进了残忍而严厉的旧刑法典,但不合理地保留了同态复仇,既不合情理也有悖于杰斐逊的初衷。杰斐逊还精心设计了一套学校体制。富裕的种植庄园主们出于狭隘的偏见,没有将这套体制全面采纳并合理地付诸实践。

美国圣公会

早期的里士满

杰斐逊任弗吉尼亚议员的两年中,弗吉尼亚颁布了大量的法律,大部分长期以来都未曾改变过。杰斐逊所制定的法律为北美殖民地的刑法提供了深厚的法律渊源。立法机构不时地援引杰斐逊所制定的法律,直到独立战争结束后,这种援引才停止。后来的立法以杰斐逊制定的法律为基础,并未改变多少。如果将1786年至1787年弗吉尼亚的法律称为“杰斐逊法典”的确有点夸张,但他的思想渗透到每一部法律当中。尤其是社会立法方面,杰斐逊的影响力很大。

解放奴隶的任务任重而道远。杰斐逊和几位仁慈而高尚的助手为解放奴隶而做的努力彻底失败了。弗吉尼亚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杰斐逊虽然没有像他的朋友乔治·威思一样解放自己的奴隶,但很早就强烈反对奴隶制。当时,许多善良而明智的弗吉尼亚人都反对奴隶制。法律修改委员会的成员们没有深入思考这个难题,没能消除弗吉尼亚奴隶制的弊端。法律修改委员会的一些成员满足于以前的法律,在修改法律时“仅对现有法律做了解释,没有任何彻底解放奴隶的计划,也没有以修正案的方式增加解放奴隶的内容。后来的修正案规定,同意给某一天以后出生的奴隶自由。达到一定年龄后,这些奴隶就被送境外。”这些计划都未能实施。1821年杰斐逊在自传中写道:“公众在思想上不愿接受解放奴隶的提议,即使到今天也难以接受。但在不远的将来必须接受,否则更糟糕的事情还在后头。法律如果不规定给予奴隶的自由,那么还能规定什么?”杰斐逊和具有先见之明的同行们有幸说服了弗吉尼亚人。他们的远见已超出了所处的时代。他们正在进行着一项伟大的事业。然而,如果详细审视杰斐逊的计划,计划刚开始,杰斐逊失败的命运就注定了。解放奴隶的法案通过后,“由奴隶所生的黑人将获得自由。达到一定年龄之前,他们要和父母住在一起。然后由政府出钱,依他们各自的天赋,让他们学习耕种、艺术和科学,直到女性满十八岁、男性满二十一岁。作为奴隶的黑人住在殖民地时,政府可以提供工具,让他们安家,学习手工技术、播种技术以及饲养家畜等本领”。然后,“宣布他们为自由独立的人,属于我们这个联盟,受我们保护。待他们足够强壮时,将他们装在船上,运到世界别的地方,再运回数量相等的白人。同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吸引白人移民美国。”[3]

杰斐逊认为,这个耗资巨大而又精心设计的计划可能得以实施。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杰斐逊思想中最致命的弱点。他常常陷入幻想,只凭自己的感觉做出判断,根本不管计划可行不可行。当时,杰斐逊等时代骄子们都在创建社会和政治学说,敢于针砭时弊,善于把握时代潮流。

在早期,奴隶制问题似乎难以解决。杰斐逊的种族观使奴隶制问题变得更加无法解决。通过观察,杰斐逊完全相信所有白人都认为黑人的智力不如他们。杰斐逊认为“两个种族,即使同样自由,也不能由同一政府管理”。他认为,如果两个种族处在同一政府之下,将会使“弗吉尼亚四分五裂,出现动乱。只有其中一个种族消失了,动乱才可消除”。杰斐逊未能提出与解放奴隶有关的更好的方案。在殖民地时期,杰斐逊多次试图禁止进口奴隶,但在英国的阻挠下,最后只能不了了之。1778年,“在弗吉尼亚共和政府第一次会议上”,杰斐逊又提出停止奴隶进口的法案。该法案顺利通过后,杰斐逊很高兴。他说:“要阻止这种道德和政治上邪恶的观点继续发展。民众的意识已日渐成熟,人性可获得彻底解放。”[4]无人知晓这模糊不清、看似荒谬的话究竟所指何意。杰斐逊的说话风格一贯如此。杰斐逊总是唠叨“人性的彻底解放”。人们似乎已经忘却了他在改革中的丰功伟绩。

渴望得到自由的奴隶

注解:

[1] 埃德蒙·彭德尔顿(1721—1803),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政治家、律师、法官,大陆会议成员。——译者注

[2] 美国圣公会是圣公会(即英国国教)在美国的教区。美国独立战争后不久,由于英国圣公会的所有神职人员都必须宣誓效忠英国君主,圣公会美国教区被要求与英国圣公会断绝关系。——译者注

[3] 参阅托马斯·杰斐逊:《弗吉尼亚笔记》。——译者注

[4] 参阅托马斯·杰斐逊:《弗吉尼亚笔记》。——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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