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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子恺写梵高

第二章 准备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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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北部,布拉班特(brabant)省与比利时交界的地方,有一个古村落,这村落的地点很幽僻,住民也寥寥。就中有一间数百年前的老屋,高大的屋脊,暗绿的格子窗,里面曾经住过累代的家族。现在的主人翁是一个新教牧师。他的夫人也是一个牧师家出身的女子。这清静虔敬的家庭中,于一八五三年三月三十日产生一个男儿,名叫梵高。梵高承受这样血统,生于这样的环境中,天然是一个宗教心坚强的男儿。童年的时候就显露其非凡的品格。有一天,他们的亲友博尔(bonger)见了这孩子,惊骇地赞道:

“这一定是有深刻的宗教心与单纯的信仰力,而能在到处窥见神意的人!”

梵高幼年的生活,只是亲近田园的自然。这古村落中的植物与动物,每每唤起他的爱情。稍长,他就欢喜研究博物。常常离开父母弟妹,独自赴田野中采集植物,或捕鸟类虫类,归家制成博物标本,用拉丁语写出这等动植物的学名,贴在标本上。

他的性格从小是阴郁的,沉默而寡言笑。他的身材矮短,背脊稍向前屈。头发带红色,额上多皱纹,颜貌古朴。显然是一个富于冥想而内心深刻的人。八岁的时候,有一天他向一个美术家的助手索得一块黏土,拿来塑成一只小象,手法非常精巧,犹如学过雕塑的一样。又有一天看见一只花猫跳上庭中的苹果树,就在纸上描出它的活泼的姿态,笔致非常灵动。然而他这成绩不是技术的产物,乃热情的产物。他向来不习雕塑与绘画,一旦心有所感,形象就会得心应手地产出。他后来成为大画家,然而一生并未受过正式的绘画的基本的教育,他的杰作都是随感而产出的。这是他的生活中的一特点,这特点从小就已显露。

学校时代过去之后,他依照两亲的意志,投身于实业界中。巴黎有一个古皮尔(goupil)公司,是贩卖绘画及美术品的。这公司在海牙设一支店。梵高因有一个叔父在那公司中当职司的关系,得入海牙支店中做学徒。所当差使只是送货、提货、整理、保管。这全是没有趣味的事业;然而那店是美术商店,贩卖一切流派的作品。梵高对于自然美已有赏识的眼力,现在看了这种“自然的再现”的绘画,鉴赏力迅速进步了。他渐渐发现自然与艺术的结合有真实的办法,时人所趋的流派都缺乏这真实性,因此对于时派的毁誉褒贬,渐渐不能表示同意了。他看见富有真实性的作品,常不为人所赞赏,而反为人所轻视,不胜惊奇又慨叹!

不久他被调任到巴黎的总公司。然而对于艺术的真实性的创见,与对于时流的惊叹,使他完全不适于做这商品买卖。他不肯迎合买主的意思,且常常对顾客宣传自己的主张,反对他们的意见。巴黎的人士嫌恶他,称他为“荷兰的乡村儿”。公司的经理通知他的父母,说这少年性质狂妄。倘非有叔父的关系,早已被解雇了。今为周全彼此计,看他的性质或许适合于英吉利,姑且教他调任到伦敦的支店再试。

到了伦敦,仍为顾客所不喜。六个礼拜之后,竟与经理先生大起冲突。这时候他对于商业已经断念,就大胆地痛骂:“商卖是图利。图利是上品的盗窃!”当即完全解职。一方面他写信给父母,述自己的志愿,并谓自当另觅职务,请他们不必悬念。这时候梵高正是二十三岁。

伦敦有一个贫乏的牧师,办一座贫民小学,正在聘请助教。失业后的梵高,不能“择地而息”,就应了他的聘请。这学校地在泰晤士河上流。梵高为他们教法语。得了职务后的梵高,心中十分欢喜,写详细的信给父亲,报告学校情形:

“牧师身材高而瘦削。因贫苦的压迫,颜貌古拙,犹如木雕的圣像。他的夫人短小而可怕,眼睛像堇花一样青绿。灰色的旧房屋围绕着花草,收容二十余个寄宿生,年龄大约自十一岁至十七岁。”

就职之后,梵高对于少年的学生们感情很好。下课后他把故乡荷兰的情形讲给他们听:没有山的平原,到处有河流。可爱的玲珑的房屋与市街。少年们听了,把荷兰想象成大人国的玩具一样有趣,大家欢喜听这先生讲话。然而一到正式摇铃上课的时候,梵高就没精打彩地敷衍他的钟点,他对于规则的课业全无兴味。

学生大都是劳工贫民的子弟。学费与寄宿费都要拖欠。校长也是穷人,如何担当得起!向来每到学期终了的时候,校长必然亲自跑遍贫民窟,催缴学费。然而很不容易催到,他不得不用强硬的手段:不缴清者退学,或执行更高度的压迫。现在请到了这位助教,校长就把这索学费的职务完全托助教担任,梵高只得允承。

他挟了伦敦的地图和欠费学生的名单,出门收债去了。第一次收债的成绩尚好,收了许多金钱归校。校长很是满足,奖励他的成绩,说比他自己亲征更获胜利。梵高得校长的褒奖,一时也觉得心慰;然回想索债的情景:褴褛的贫民、皮焦骨折的劳工、苍颜蓬首的病夫、地窖一般的贫民窟,实在足使他惊心动魄!“贫”!“苦”!这惨酷的印象从此深深地酝酿在他的心中,等待发泄的机会。犹如一粒种子落入了泥中,在那里培植,等待春萌的来到了。

牧师见他第一次索债成绩很好,第二学期完结的时候,又派他出去收债。贫民们晓得这位先生又来索债,大家隐迹了。梵高见了这情况,更加感慨。他只在贫民窟中徘徊,感伤了一回,带了空囊和充满悲哀的心而归校。把实情告诉了校长,校长对于他的哀诉置若不闻,但问:

“钱呢?钱在哪里?”

立刻解他的教职。一八七六年岁暮,梵高又变成失业者,低头回到父母的家中,更添了父母的失望与忧虑。

幸而不久在一所书籍商店里谋到了一个位置,梵高欣然就任。这是多德雷赫特(dordrecht)地方有名的一爿书店。店主人收藏着许多贵重的书籍,店员可以自由阅览,梵高得了文学上的修养的机会。然而更牵惹他的注意的,是这古都的风景。立在街头可以遥望河面的行船、对岸的牧场、远处的地平线上的塔影。他的美术心燃烧起来了。但描画的机会还没有来到。

这古都中有一个美术馆,因为前代的荷兰画家谢弗(scheffer)(1)所创立,就名为“谢弗美术馆”。谢弗是荷兰人,而以法兰西为第二故乡。梵高私淑这画家的艺术,因此常常亲近这美术馆,心中希望追步他的后尘。

商业对他愈加疏远了!家境贫乏,画家的念头也一时无从起来。结果幼时的宗教观念占夺了青年梵高的心。得了父母的同意之后,他就告辞了书店,寄居在叔父的家里,准备入大学的神学科。又从一博学的犹太人学拉丁语与希腊语,为顾虑父亲的负担,异常愤勉地用功。几个月之后,竟因用功过度而得了神经错乱的病。每天不绝地写信,写得信纸上没有一块余白;后来竟语无伦次,字体潦乱,令人不堪阅读了。

一到礼拜日,便是他的神秘狂的发泄的时机了。东西奔走六七个教会,又要亲到犹太人的会堂。热狂地祷告、礼拜之后,走出会堂,不顾自身的一切,拿袋里的表投在布施的喜舍箱中,有时又拉下自己的手套,纳入在箱中。他的表上刻着自己的姓名,僧人晓得他有狂疾,把表送还给他的叔父。

他把心中起伏的感想,一一写出在信上,告诉他的父母,为父母的烦忧的根源。没有一天不写家信,有时一天寄两封信。父母又喜又惊,每天在家里等候他的信。有时邮递滞迟,当日送不到,父母就一夜不能安眠。

研究神学一年之后,有一天他忽然看见了基督。就写信给父母,备述他所见的灵异。父母大骇!从此他就舍弃神学的研究,而奉了基督的命令,为福音宣传者了。他在英国的时候,曾经听见许多关于坑夫间的传道的事。又曾读狄更斯(2)的小说,对于其所描写的二六时(3)中的大危险与在黑暗中劳动的人们,深感同情。这时候他誓愿为这等苦民宣传福音,就离开家乡,挺身赴比利时。父母嘉许他的决心,奖励他的计划,为他备了充分的用费,送他上程。

暂时抑止对于美术的憧憬。他要先来一探人类生活的底奥,然后制造用绘画慰藉烦恼的艺术。

到了比利时,寄宿在一家面包店里。面包店的隔壁有一所广大的舞蹈场,常为就地的人民的集会所。这面包店主夫妇和他们三个儿子,常常参加这里的聚会,还有几个坑夫,也常常到会。梵高就利用这机会,在会场中向人说教。他能操法兰西语,与自国语一样纯熟。因此可以自由说教,听众颇感兴味。他的说话很平易,谁也听得懂;态度很热烈,愚夫愚妇都能感动。听众渐次闹热起来。他每天整日地苦口宣教,直到晚上,身心都疲惫了,方始归寓休息。

坑夫们、劳工们都深深地受了他的感动。同样地在夏天的烈日下劳作,今年比去年有生气而愉快得多了。然而他们究竟终日在黑暗、污浊的空气中过度地劳作,心中虽然得了安慰,脸上全无一点红潮,只是憔悴,丑陋老耄。梵高的慨叹又加深了。到了冬天,坑夫之间盛行伤寒的传染病。梵高日夜在一个个的病人的枕畔去慰问、看护,忠诚的心与绵密的注意,比妇人还要周到。又不惜自己的所有物,尽力周济这等病人。实践了基督教徒的全般的慈爱与谦让之后,终于损害了自己的健康。

面包店的主妇,看见他这种热烈的牺牲的行为,十分地感激又惊奇,不得不写信把这种情形告诉他的父母。信中说:

“与普通人全然不同的这位青年先生,已把自己的生活费让给贫人使用了。他自己住在没有家具、没有设备的室中。钱也没有,衣服也没有,所有的物件全部布施给穷人了。现在还在这里日夜不休地为他人劳苦!我也是有儿子的母亲,所以把令郎的情形告诉二位。恐怕二位不知道这种情形,以为令郎安居在我的家中。”

老牧师夫妇接到了这封信,相对黯然无语。默默了一会儿,老牧师振作态度,起身说道:

“没有别的方法!明天我去,一定带他回家吧。”

他的夫人没有说话,只是握住丈夫的手,默默地伤神。过了不安稳的一夜,第二天一早老牧师就登程,到比利时去探望他的儿子了。

情形果如面包店主妇所报告,老牧师在一间萧条而污秽的小舍中,看见他的儿子穿着破旧的短衫,睡在稻草堆里。因为过度的疲劳,也因为睡眠的不足与生活的穷乏,梵高无力拒绝父亲的命令,二人决定明天归家。动身的前晚,面包店的长男答允代替梵高的职务,当地的人们又为这父子二人开送行的祈祷会。一个饥寒交迫而憔悴了的坑夫,致祈祷辞,许多人倾耳静听。石油灯的惨淡的光投射模糊的人影在白壁上,又在天井里描出异样的形状。许多教徒的颜面上充满了一种不可思议的荣光。这是梵高一生中永远不能忘却的一晚。

* * *

(1)谢弗(ary scheffer,1795—1858):原译“希弗尔”,出生于多德雷赫特,荷兰画家。

(2)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原译“迭更斯”。公认的最伟大的英国小说家,他在世时受大众欢迎的程度超过了以往的任何作家,他的许多作品能够做到雅俗共赏、贵贱皆宜。代表作《大卫·科波菲尔》、《双城记》、《远大前程》。

(3)二六时:十二时辰,指整天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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