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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

[第一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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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七一年写于特怀福德(2)圣阿萨夫主教家

亲爱的儿子(3),

对于获取祖先的轶闻趣事,哪怕是一星半点,我向来都是乐此不疲的。咱俩在英国的时候,我在亲属的孑遗中间周旋打听,为达到目的风尘仆仆,多方奔走,当时的情景恐怕你还记忆犹新吧。(4)眼下我想,如若了解一下我的生平景况(其中很多你并不熟悉),兴许会同样对你的脾胃吧;再说,我目前在乡下闲居,指望过一个礼拜无人打扰的清静日子,于是我坐下把这些大事小情一一给你写了下来。何况,我这么做还有别的一些诱因。我生于贫寒之家,长于无名之户,如今不仅家境富裕,在世界上还小有名气,还有,我一辈子福星高照,我为人处世的种种手段,托上帝之福,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功效,对于这些,我的子孙后代也许愿意了解了解,因为他们或许会发现其中有些对他们的境遇也同样适用,因此也宜于效仿。那份福气,每当我进行反思时,使我有时情不自禁地要说,如果有人提议由我选择,我毫无异议,愿意从头再活一遍,只不过还得要求作家们享有的那种权益:出第二版时可以把第一版上面的某些差错予以修正。除了修正错误,如果可以的话,我想把其中的一些凶事险情改得叫别人觉得更顺心一点,即使此举遭到拒绝,我还是愿意接受这个提议。不过,既然再活一遍没有指望,只好退而求其次,最像再活一遍的事情似乎就是对这一生的一种反思了;要使这种反思尽可能地经久不衰,那就是诉诸笔墨。谈起自己,谈起自己当年的壮举,老年人自然喜欢喋喋不休,我也在所难免。有的人出于对老人的尊敬,觉得只好硬着头皮听一听,但我的絮叨却不会使他们生厌,因为这番话可以读,也可以不读,那全随他们的意愿。最后(我还是先承认为妙,因为矢口否认也没人会信),也许我会大大地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其实,我很少听见或看到我可以毫不虚夸地说之类的开场白,可紧接着就是虚头巴脑的东西。人大多不喜欢他人爱慕虚荣,而自己的那颗虚荣心再大也安之若素,然而我无论在哪里遇到虚荣,总是以礼相待,因为我相信,虚荣对于爱慕者也好,对于他周围的人也好,往往都是有益无害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如果有人将自己的虚荣当作人生的慰藉之一而感谢上帝,那也不足为怪。

说到感谢上帝,我想满心谦恭地供认我提及的已经过上的幸福生活全是上帝的恩赐,他开恩给我指点我所运用的手段,并取得了立竿见影的功效。对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所以我虽然不可认定,却可以期望同样的恩佑仍会赏赐予我,使我那幸福得以延续,或者使我能经得起致命的逆境的打击,因为别人遭受过的这种打击我也可能遭受,我将来的命运怎样只有上帝知道:哪怕是苦难,他也有权赐予我们。

我的一位伯父(他同样有搜集家族轶事的爱好)有次交给我一些笔记,给我提供了有关咱家祖先的一些详细情况。我从这些笔记中得知,这个家族在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5)村居住了三百年,以前还有多久,他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从富兰克林这个名称被他们用作姓氏的时候开始,当时全国人都在取姓,在此之前,富林克林(6)是一种平民阶层的称号)(7);家族拥有大约三十英亩完全保有的地产,兼营打铁生意,这是一个家传行业,一直传到伯父为止,长子总要学这门手艺,干这一行当的。我的伯父和父亲都遵守这个家规让长子打铁。我查阅埃克顿的户籍簿时,发现只有一五五五年以来的出生、婚姻、丧葬的记录,那个堂区没有保存此前任何时段的户籍登记。从那本户籍册上我发现,我的直系祖先往上连推五代,都是幼子,我则是幼子的幼子了。

我的祖父托马斯生于一五九八年,一直住在埃克顿,直到年事过高不能料理事务,才搬到牛津郡班伯里镇他儿子约翰家里居住。约翰是个染匠,我父亲跟着他当学徒。我的祖父最后在那里去世,并在当地安葬。一七五八年我们瞻仰过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托马斯住在埃克顿的老宅子里,最后把它留给了独生女儿。女儿的丈夫姓费舍尔,威灵堡人,后来他们把宅子卖给了一位伊斯台德先生,现在此人是那里的领主。祖父有四个儿子长大成人,他们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乔赛亚。由于眼下资料不在手头(8),我只好尽我所能给你描述一下他们的情况,如果那些材料在我离家期间没有丢失,你会在其中找到更多详尽的记载。托马斯跟他父亲学打铁,但聪明伶俐,堂区的大绅士帕默先生便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兄弟都得到过同样的鼓励),后来具备了做法律文秘工作的资格,成了该郡中的一个非同小可的人物,是该郡或北安普敦镇和他那个村子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这方面的事例我们在埃克顿听到的不在少数,所以他受到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高度关注和大力资助。他于旧历的一七〇二年一月六日去世,正好是四年后我出生的日子。(9)我们是从埃克顿的几位老者那里听到有关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描述的,我记得你听了以后感触良深,觉得非同寻常,因为这些情况跟你所知道的我的情况非常相似,如果他是在我出生的同一天去世的,你说人们也许以为是灵魂转世呢。

约翰学了染匠的手艺,我想是染毛料的。本杰明学的则是染丝绸的手艺,是在伦敦当的学徒。他聪明能干,我一直把他牢记在心头,因为我小的时候,他到波士顿来找我父亲,在我家住了好几年。他活到很大年纪。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留下了两卷四开本的诗稿,是写给亲友的即兴的短小篇什。下面是他送给我的一首样章。(10)他自创了一种速记法,还教过我,由于从来没有实际运用,现在我忘得一干二净了。我的名字就是随这位伯父取的,因为他和我父亲感情特别深。他非常虔诚,每逢优秀的宣教士布道,他都要前去聆听,并用他的速记法将它记下,所以缀编起来的布道文可谓卷帙浩繁。他也很热衷政治,就他的地位而言,也许热衷得未免过了头。前不久,我在伦敦得到了一个他汇总的集子,收编的是从一六四一年到一七一七年涉及公众事务的全部重要政论小册子。从编号来看,好多卷已经缺失,但现存的仍有八卷对开本的,二十四卷四开本和八开本的。一位旧书商人碰见了这些小册子,由于我有时候从他手里买书,所以认识我,便把它们拿给我看。看样子是伯父去美洲的时候把它们留在这里的,这已经是五十年前的事情了。书的页边空白处有他做的很多批注。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加入了宗教改革;在玛丽女王(11)统治期间继续信仰新教,那时候由于他们激烈反对老教,有时就有祸患之危。他们有一部英文《圣经》(12),为了把它安安全全地藏起来,它被打开,用几条带子网在一把榫接木凳座板底下的框子里头。我的高祖父给家人诵读时,便把凳子倒过来四条腿朝上,搁在膝头翻阅带子下面的书页。还要有一个孩子在门口望风,如果看见教会法厅的传令官来了,马上就来报告。遇到这种情况,凳子又往下一翻,四条腿站在那里,这时候《圣经》又像先前一样藏在座板底下了。这件轶事我是从本杰明伯伯那里听说的。全家人一直信奉英国国教直到查理二世王朝行将结束(13),当时有些牧师在北安普敦郡召集秘密宗教会议,因不信国教而被驱逐,本杰明和乔赛亚追随他们,终身矢忠。家中其余的人则仍然信奉国教。

我父亲乔赛亚老早就结了婚,大约在一六八二年(14)带着老婆和三个孩子到了新英格兰。由于秘密宗教集会被法律明文禁止,而且屡遭捣乱,这就导致了他的熟人中的一些重要人物移居该地。我父亲被说服,同意随他们一同前往。在那里他和元配夫人又生了四个孩子,跟继配又生了十个,总共十七个。我记得有一次其中的十三个围着餐桌吃饭,他们后来都长大成人,结婚成家了。我是最小的儿子,出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底下还有两个妹妹。

我母亲是继室,名叫阿拜娅·福尔杰,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彼得·福尔杰属于新英格兰的第一批移民。科顿·马瑟(15)在他的新英格兰教会史(书名为《美洲基督教大全》)中满怀敬意地提到了他,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称他是一位虔诚而又博学的英国人。我听说他写过各种各样的即兴小诗,不过只印行过其中的一首,好多年前我还看见过。该诗写于一六七五年,是写给当时当地政府部门有关人士的,反映了时风和人气,朴素无华。它倡导良心自由,声援受迫害的浸礼会、贵格会和其他教派;他把对印第安人战争和临降到这个地区的其他灾难都归因于这种迫害,是上帝的一连串审判,要惩罚这种滔天大罪;还呼吁废止那些严刑峻法。我觉得全诗写得平易得体,雄浑奔放。我还记得最后的六行结尾句,不过那节诗的前两行我已经忘了,大意是他的批评出于善意,所以愿意公开作者的姓名,

因为做一名诽谤之徒,

我可从心底里恨之入骨。

我眼下就是舍奔镇(16)的住户。

在此把姓名向你公布,

彼得·福尔杰,就这么称呼。

做你的挚友,无意冒渎。

我的几个哥哥都当学徒,干着不同的行当。我父亲有意把我这第十个儿子当作什一税奉送给教会当差,所以八岁那年,就让我上了文法学校。我从小就聪明好学(读书认字时年龄肯定很小,因为我就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不会读书),父亲的朋友们一致认为我肯定能成为一名优秀学者,这样便更加坚定了他的目标。本杰明伯伯也举双手赞同,并且提出如果我愿意学他那套速记法,他就把他的好多卷速记布道文全部送给我,我想就权当提供的一笔资本吧。不过我在文法学校上了还不到一年,尽管在此期间我从班级里的中等生一步一步上升到尖子生,而且提前跳到二年级,以便当年年底升入三年级。然而这时候,我父亲考虑到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大学教育的花费他可提供不起,况且,很多上过大学的人后来的日子很清苦,我听见他给他的朋友说出了这些理由,于是他一改初衷把我从文法学校转到一所写算学校。这所学校是由当时的一位名人乔治·布劳内尔操办的,总的来说,他办学非常成功,而且采用的是循循善诱、春风化雨式的教学方法。在他手下,我很快习得了一笔好字,但算术不行,而且没有什么起色。

十岁的时候,我被领回家帮父亲做事情,也就是制造蜡烛和肥皂。他学的并不是这门手艺,但来到新英格兰以后,发现染匠这一行当不怎么需要,养活不了一家人,所以就改了行。于是他就叫我剪剪烛芯,浇浇蘸模,灌灌烛模,看看店面,跑跑腿,打打杂什么的。我不喜欢这个行当,一心想到海上闯荡;但我父亲坚决反对;不过,由于在水边居住,我常在水里进进出出,熟习水性,老早就学会了游泳、划船。跟别的孩子坐上小船或独木舟时,一般都由我驾驶,尤其遇到难关时,更是当仁不让;在别的场合,我一般也是孩子王,有时候也会把他们带进窘境,我想举一个例子,因为它突显出早年的一种公益精神,尽管当时这种做法未必合适。水磨池的一边与盐碱滩相连,涨潮的时候,我们常站在滩边捉鱼。踩久了,滩地便成了烂泥汤。我提议在那里建造一个码头,好让我们有地方站,我还领着哥儿们看了一堆石头,那本来是准备在盐碱滩上修座新房子用的,可正好符合我们的需要。于是天临黑工人们一走,我动员了几个小兄弟,来了个蚂蚁大搬家,两三个人抬一块,把石头统统搬走,建起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一早,工人们发现石头不见了,大为惊讶;结果发现石头筑成了我们的小码头;他们便追查石头是谁搬走的;自然我们谁也跑不了,无一例外都被告到家长那里;于是被各自的父亲狠狠收拾了一顿;虽然我口口声声说这项工作如何有用,但我父亲说不诚实有何用,说得我心服口服。

我想你也许愿意了解一些我父亲的体貌和性格特点吧。他体格健美,中等身材,比例匀称,结实有力。他心灵手巧,画儿画得不错,还懂一点音乐,嗓子清亮悦耳。有时候,忙了一天之后,到了晚上,他用小提琴拉着圣歌的调子,和着曲调唱着歌儿,真是动听极了。他还有一种机械天赋,间或使用一下别的手艺的工具,也是得心应手,驾轻就熟。然而他的不同凡响却表现在对一些需要慎重处理的问题,无论是私事还是公事,他都能达到透彻的理解,做出可靠的判断。他确实没有担任过公职,他子女多,要管教,日子紧,要拼搏,所以只好一心扑在生意上,不过,我清楚地记得,隔三岔五总有一些头面人物登门拜访,专门征求他对该镇或他从属的教堂事务的意见,并且对他的判断和建议表现出极大的尊重。平头百姓遇到什么困难,也常来找他出出主意,双方有什么事情争执不下,总要请他出面评评理。只要做得到,他总喜欢邀请某个明达的朋友或邻居来他家吃饭交谈,他总是注意引起某种巧妙或有用的话头,启迪他的孩子们的思想。这么一来,他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生活行为中善良、正义和谨慎之类的表现上,自然就不大留心桌子上的饭菜色香味如何,入时不入时,合口不合口之类的问题了;所以我从小到大,对这类事情不管不顾,摆在面前的无论是佳肴还是糟糠,我都无所谓;由于对这类事情不上心,所以时至今日,如果吃过饭才一两个钟头,有人问我吃了些什么,我很难说得上来。这种习惯在旅行时倒使我占了便宜,因为我的同伴养成了挑食的习惯,一旦不对胃口心情就非常郁闷。

我母亲同样也体质很好。她哺育了自己生的十个子女。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除了他们因病去世外,我不知道此前他们还得过什么病。父亲享年八十九,母亲八十五。他们合葬在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碑,碑文如下:

乔赛亚·富兰克林

暨夫人阿拜娅

安葬于此。

二人结缡相伴

五十五载。

既无家传亦无功名,

但赖孜孜劳作,

又蒙上帝恩佑,

众口之家才得以

安适度日;

二老养育女子一十三人,

孙子孙女七人,

传为佳话。

瞻仰者应从中

获取教益,勤奋敬业,

笃信上帝。

先考虔诚谨慎,

先妣谦和忠贞。

幼子

谨立此碑

恪尽孝道以志纪念。

先考乔·富一六五五年生,一七四四年卒,享年八十有九

先妣阿·富一六六七年生,一七五二年卒,享年八十有五

我这样絮叨枝蔓,看来已经老了。过去我写东西可是很讲究章法的。不过私下聚会不必像官场舞会那样衣冠楚楚。也许这只不过是随便一些而已。

还是言归正传吧。就这样我跟着父亲一连干了两年,一直干到十二岁,我哥哥约翰(17)学的倒是这门手艺,可他离开父亲,结了婚,到罗得岛自力更生去了。显而易见,我注定要顶他的缺,当一名蜡烛制造匠了。可我仍然不爱干这一行,父亲挺担心,要是他不给我找一个顺心一点的行当,我可能会闹翻,跑到海上去闯荡,他的另一个儿子乔赛亚离家出走,搞得他万分苦恼。于是他有时候带我出去遛遛弯儿,看看木工、泥瓦工、车工、铜工是怎么样干活的,这样他就可以看出我的爱好来,好想办法替我把这种爱好固定在陆地上的某个行当上。从此以后,观察优秀工匠操弄自己的工具可成了我的一件赏心乐事;我从中获益匪浅,一生一世都受用不尽,如果一时找不到工匠,我就能自己在家里干点零碎活儿;每当心里产生做做实验的鲜活热望时,我也能组装一些实验用的小机器。我父亲最后选定了刀具匠的行当,本杰明伯伯的儿子塞缪尔在伦敦学的就是这门手艺,这时候刚好在波士顿开业,于是就打发我试着跟他学一段时间的手艺。谁曾想他要向我收取学费,这一下可惹恼了我父亲,于是又把我领回了家。

我自小就喜欢读书,手里有点零钱,总要拿去买书。由于喜欢《天路历程》,我的第一批收藏就是约翰·班扬(18)的文集,是一些分卷的小本子。后来我又把它们卖了,好凑够钱买r.伯顿(19)的《历史文集》;这些都是从小商小贩手里买到的小本子书,价格便宜,总共有四五十本。我父亲藏书不多,大都是一些论战性的神学著作,大部分我都看过了,我一直感到惋惜的是,在我求知若渴的时候,却见不到更加适合的书,因为我已经铁了心不当牧师了。普鲁塔克(20)的《名人传》倒是有,里面的东西我可是百读不厌,我现在仍然认为,这些时间花得极有价值。还有一本笛福的书,叫作《论计划》,另外一本是马瑟博士的书,叫作《论行善》,后面这两本书扭转了我的思想,从而影响了我未来生活的一些重大事件。(21)

由于我嗜书成癖,终于使我父亲决定让我做一名印刷工,尽管他已经有一个儿子(詹姆斯)从事那种行当。一七一七年,我哥哥从英国回来,带来了一台印刷机和一套铅字,在波士顿开办了自己的印刷所。我喜欢这个职业远远胜过喜欢父亲的职业,但仍然渴望去海上闯荡。为了预防那种爱好所产生的可怕后果,我父亲迫不及待地让我在我哥哥手下当学徒。我顶了一个阶段的牛,最后还是被说服了,签了契约,当时我才十二岁。(22)我的学徒必须当到二十一岁才能出师,只有最后一年才能拿到短工的日薪。没用多久,我的手艺就大有长进,成了哥哥的得力助手。这时候,我已经能接触到一些更好的书了。由于认识了几个书商的学徒,我有时候就能借到一本小书,我看书非常小心,很快就能干干净净地归还。书要是晚上借的,第二天一早必须归还,以免被以为丢失或缺货,我往往在自己的屋子里开夜车赶着读。过了些日子,有一位精明的生意人(23)由于经常光顾印刷所,注意到了我,他藏书颇丰,便邀请我到他的图书室去,好心借给我一些我爱看的书。这时候我对诗歌非常痴迷,还作过几首小玩意儿呢。我哥哥认为这也许可以派上用场,所以就对我大加鼓励,还鼓动我作了两首应景歌谣。一首叫《灯塔悲剧》,说的是沃思莱克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溺水身亡的经过;另一首是一支水手歌谣,讲的是捉拿提奇或“黑胡子”海盗的故事。(24)这两首诗都是蹩脚货,是用伦敦文丐歌谣体写的,印出来以后他叫我拿到镇上去卖。第一首诗销路好得出奇,因为写的是新近发生的事情,引起过不小的轰动。这一下我显得踌躇满志。可我父亲却给我泼了一瓢冷水,他对我的做法大加嘲讽,告诉我作诗的一般都是穷酸文丐;这样当诗人一事就算免了,即便当上了,十之八九也是个蹩脚诗人。不过,我这一辈子,写散文给我派上了大用场,而且是催我进取的主要手段,我要告诉你处在那种境地,我是怎么习得这方面的一点雕虫小技的。

镇上还有一位爱读书的小伙子,名叫约翰·柯林斯,我们俩关系特铁。有时候我们也打口水仗,我们俩都好争辩,一心想把对方驳倒。对了,这种好争辩的禀性容易演化成一种恶习,因为反驳必然要将这种恶习付诸实践,结果惹得一起的人常常感到极不痛快,因为这样一来,除了把交谈搅黄,在本来可以建立友谊的地方,反而产生了厌恶,甚至敌意。我之所以染上这种恶习,是因为读了父亲的宗教辩论书籍的缘故。此后我注意到,除了律师、大学教师,以及在爱丁堡受过教育的形形色色的人物(25),明达之士不大有人染上这种恶习。有一次,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和柯林斯争论起了这个问题:女性应不应当接受做学问的教育,她们的钻研能力又怎么样。他的看法是没有必要,她们天生就不是做学问的料。我的意见刚好相反,也许有点另立山头、掀起论争的意思吧。他天生能言善辩,又娴于辞令,我认为,有时候他驳倒我,与其说靠过硬的道理,不如说凭流利的口才。分手的时候,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一时又见不上面,于是我坐下来把自己的论据付之笔墨,誊清之后,给他寄了过去。他回信答复,我又写信回驳。这样一来二去,交换了三四封信,我父亲碰巧发现了我的文稿,并看了一遍。他没有管讨论的问题,只是趁机给我谈了谈文笔,说尽管就拼写和标点的正确(我把它归功于印刷所)而言(26),我比对手强,但在文笔的优雅、章法的严谨、表达的明晰方面差了一大截,并且一一举例印证,让我心服口服。我发现他的话十分公正,从此以后就更加注意文笔,下定决心努力改进。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27)。是第三卷。以前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份报纸。我把它买来,反反复复读了好多遍,真是爱不释手。我认为文笔优美,并希望能够模仿得了。有了这种意图,我便选了几篇文章,写出每个句子的要旨,先搁置几天,然后不看书,试着用到手的贴切的字眼详尽地表达每个要旨,争取像原来表现的一样充分,从而再现原文。

然后我把自己写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比对,发现了自己的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我发现自己词汇贫乏,或者做不到招之即来,运用自如,我认为要是我坚持写诗,这些缺欠就可以避免,因为为了合律协韵就不断需要用意思相同、长短不一、声音多变的词,这就会逼着我为这些变化而苦苦搜索,而且也会让我把那些变化牢记心头,最后使我完全将它掌握。于是我找了几个故事,把它们改写成诗歌。过上一段时间,等我把原来的散文忘在脑后时,我又把诗歌还原成散文。有的时候,我还把我写的要旨打乱,过几个礼拜,再努力将它们排列成最佳的顺序,然后造成完整的句子,再联句成篇。这样做可以教会我理顺思绪的章法。随后我把自己的作文与原文比较,发现了不少错误,再一一修正;有时候我也沾沾自喜,因为在某些意义不大的细节上,我有幸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这就鼓足了我的信心,认为有朝一日我会成为一名说得过去的英语作家,对于这一点我可是雄心勃勃的。

无论读书还是做练习,时间只能定在晚上,下班后或早上上班前,要么就是礼拜天。一到礼拜天,我总想方设法一个人待在印刷所里,尽量逃避到教堂做例行的礼拜,而在父亲管教下时,他总是逼着我去:不过我确实认为这是一项职责;但对我而言,只是挤不出时间去履行而已。

大约十六岁的时候,我碰到一本倡导素食的书,是一个姓特赖恩(28)的人写的。我决定吃素。我哥哥尚未结婚,所以不理家务,他本人和学徒们都在别人家搭伙。我不吃荤造成了一种不便,常常因为这种怪癖而饱受奚落。我学会了特赖恩给自己做饭菜的办法,如煮土豆呀,焖米饭呀,熬玉米粥呀,另外还有几样饭菜,于是向哥哥提出,如果他肯把每周给我缴的伙食费给我一半,我可以自己起火。他立马同意了,很快我又发现我还可以把他给我的饭钱再省出一半来。这就成了一笔我买书的额外资金:我在这里面还得到了一个好处。哥哥和其余的人离开印刷所吃饭去了,我一个人在那里,随便吃一点东西(往往只不过是一块饼干,或者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者从糕点铺买来的一张果馅饼再加一杯水),在他们回来之前,剩下的时间我就可以学习,于是我的学习大有长进,因为饮食节制可以使人头脑更清楚,领悟更敏捷。我因为算术不行曾在某个场合当众丢丑,上学时两次没有学过关,现在我找到了科克尔(29)算术书轻松愉快地从头到尾自学了一遍。我也读了赛勒和斯特梅的航海书(30),学到了里面一星半点儿的几何学,但对于这门科学再也没有往下深钻。大约这个时候,我还读了洛克的《人类理解论》和罗亚尔港的先生们的《思维的艺术》。(31)

就在我一门心思地改进语言的时候,我碰见了一本英语语法(我想是格林伍德写的)(32),书的末尾有两篇关于修辞艺术和逻辑学的简介,后者的末尾有一个苏格拉底辩论法的实例。不久,我找到了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33),其中不乏这种方法的例证。我对这种辩论方法着了迷,便采用了它,丢弃了我那一套贸然反驳和武断论证的做法,拿出一副不耻下问和满腹疑团的样子。也就在那个时段,由于阅读沙夫茨伯里和柯林斯(34),我对我们的宗教教义中很多观点都产生了真正的怀疑,我发现这种方法既能使自己万无一失,又能将我用这种方法反驳的对手引入窘境,因此乐不可支,便继续实践,逐渐驾轻就熟,得心应手,诱使对手,甚至是学识渊博的对手,步步退让,因为这种后果他们是预见不到的,还让对手陷入困境不能自拔,就这样取得了我自己和我的理由常常不应取得的胜利。

这种方法我连续使用了几年,渐渐就弃而不用了,仅仅保留了用谦虚谨慎的话表达自己看法的习惯,每当提出可能有争议的观点时,我从来不用“肯定地”、“无疑地”,或别的使一种意见有武断气息的字眼;而宁可说,我心想,我恐怕一件事情是如此这般,由于某种理由,在我看来,或我倒认为它如何如何,或者我想象事情如何如何,或者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事情就是这样。当我需要反反复复坚持自己的见解并说服人们相信我时不时地鼓动宣传的措施时,我相信这种习惯对我好处极大。由于交谈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信息或者获取信息,使人心悦或使人信服,所以我希望善意明达之人不要以武断自负的方式说话,而使行善的力量减弱,原因是用这种方式往往使人反感,容易造成对立,使我们专靠语言达到的这些目的——即提供或获取信息或者提供或获取快乐——一一泡汤:因为如果你要提供信息,在你提出自己的见解时,一种武断教条的态度可能招致反驳,也阻碍了坦诚的关注。要是你希望从别人的知识中获取信息和改进,同时又坚决用目前的观点来表达自己,那么谦虚明达之士由于不爱争辩,也许就听之任之,让你坚持错误,不思悔改好了;如果采取这种态度,你就很难指望让听你讲话的人心悦,诚服,达成你所期望的共识。蒲柏的话很有见地,

教人时要让人觉得你不是在教他,

人所不知的事情你就说他是忘啦,(35)

进而又劝告我们,

与其言之凿凿,不如故显怯懦(36)。

他可以与下面这行诗配对,但他却与另外一行相配,我认为有欠妥帖:

因为谦逊薄弱就是见识薄弱。

你要问何以见得有欠妥帖,我只好重复那两行了。

不逊的言辞不容开脱;

因为谦逊薄弱就是见识薄弱。(37)

那么见识薄弱(在这里一个人竟然不幸到见识薄弱的程度)不就是为他谦逊薄弱做的某种辩解吗?这两行诗这样一改岂不是更加精当吗?

不逊的言辞只容这样的开脱:

谦虚薄弱就是见识薄弱。

不过是否如此,我当听候更加高明的判断。

一七二〇年或者一七二一年,我哥哥开始印行一份报纸。这是在美洲问世的第二家报纸,名字叫《新英格兰报》。此前仅有的一家是《波士顿新闻通讯》(38)。我记得他的一些朋友劝他不要干办报这种事,因为不可能办成功,他们认为在美洲有一家报纸就已经足够了。到一七七一年这会儿,至少不下二十五家了。但他还是照办不误,先排字,后印刷,然后就派我背着报纸走街串巷送到订户手里去。他的朋友里有几个脑子很灵光,他们给报纸写点小文章自娱自乐,这些东西给报纸赢得了声誉,需求增加;这几位文士也常常光顾印刷所,听见他们谈笑风生,讲他们的报纸如何深受赞许,我也大受鼓舞,跃跃欲试,想入他们的伙一显身手。

然而,因为还是个孩子,心想哥哥要是知道文章是我写的,他肯定会反对在他的报纸上刊印出来的,于是我设法改变笔迹,写一篇匿名文章,夜里把它塞到印刷所的门下面。第二天一大早,文章被发现了,等他的文友照例来访时,便交给他们传阅。他们轮流读了一遍,并做了一番评论,我都听见了,发现他们赞不绝口,并对文章的作者乱猜一气,提到的全是我们这地方学识渊博、头脑聪明的德高望重的人物,我真是心花怒放。

现在回头一想,当时有这样几位裁判,我算是撞了大运了:也许他们实际上并不像我当时认为的那么高明。不管怎么样,受到这样的鼓励,我又写了几篇文章(39),按老办法投送给印刷所,同样得到了认可,我始终守口如瓶,直到我那小肚子里的一点点墨水倒完之后,我才把底里披露出来。哥哥的相识开始对我刮目相看时,我哥哥却有点儿不高兴了,因为他认为这会使我得意忘形,也许这么想不无道理。也许这就是这一时段我们哥儿俩分歧不断的一大起因吧。虽说是哥哥,他认为他是我的师傅,我是他的徒弟;因此希望我像别的徒弟一样老老实实替他干活;我却认为我是他弟弟,理应得到更多的照顾,他却硬要我干一些让我掉价丢份儿的事情。我们俩争执不下,往往闹到父亲那儿,现在我想,要么是因为我一般都在理,要么是因为我善辩,反正总的来说,都是我胜诉:我哥哥性子烈,动不动先揍我一顿再说,对这种做法我真是气得要命;心想当学徒太没劲,一直希望有机会早点结束学徒生涯,机会终于来了,还真有点儿出乎意料呢。(40)

我们报纸上的一篇时政评论——针对的问题我忘了——触怒了议会。(41)议长发出拘捕令,把我哥哥抓了起来,严加处罚,蹲了一个月的大牢,我估计因为他不肯透露作者姓名。我也被抓了起来,接受了咨议会的讯问。我没有给他们任何满意的交代,他们只是把我警告了一番,便放人了事;也许他们认为我作为一名学徒理应给师傅保守秘密吧。我哥哥遭受关押,我义愤填膺,便将个人恩怨丢在一边,挑起了管理报纸的担子,并且悍然在报上向统治者们发难,哥哥对此很是感激,但别人开始对我产生了不良印象,把我看成一个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少年天才。哥哥获释时带来了议会的一道命令(非常蹊跷):詹姆斯·富兰克林不得继续印行名为《新英格兰报》的报纸。他的朋友聚在印刷所里,商讨在这种情况下,他该怎么办才好。有的建议更换报名来规避命令;我哥哥看出这样做有诸多不便,最后归结出了一个更好的办法,将报纸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下印行,为了逃避议会谴责他叫学徒继续印报这个有可能落到他头上的罪名,应对的办法是把我原来的契约还给我,并在契约背面注明“完全解除”,以便必要时举证;然而为了确保他从我的工作中得到的利益,我要为学徒期剩余的时段签一份新契约,这份契约不许公开。这尽管只是一种靠不住的伎俩,但还是立即执行了;于是报纸在我的名下继续发行了几个月。(42)最后,我们哥儿俩纷争又起,估计他不敢把新契约拿出来,我便决然主张自己的自由。但钻这个空子我就不地道了,因此我现在把这看成我一生中第一批错误中的一个:不过我哥哥的烈性子使他动不动就对我拳脚相加,我满腔的怨恨,这时候对我来说那种不地道也就无足轻重了。话又说回来,在别的方面,他心眼儿并不坏:也许是我太不懂规矩,太爱惹事了。

一发现我要离开他了,他便使心眼儿不让镇上别的任何印刷所用我,为此东跑西颠,到每一个老板跟前游说,这样一来,谁也不肯给我事做。于是我想到了去纽约,因为那是离这里最近的有印刷所的地儿:我可是巴不得离开波士顿的,因为我寻思我已经把自己搞成了政府人士眼里的刺儿头;再从议会在我哥哥案件上的专断程序来看,我要是再待下去,可能很快就会自讨苦吃;更何况我在宗教辩论中出言不慎,善男信女们开始为之深恶痛绝,我成了千夫所指的异教徒或无神论者了。在这一点上,我决心已定:但我父亲这会儿又站在哥哥一边,所以我意识到,如果我企图明目张胆地走,他们就会千方百计加以阻止。于是我的朋友柯林斯答应替我料理一下。他跟一条纽约单桅帆船的船长说好送我走。说辞是我是他的一个少不更事的熟人,把一个轻佻姑娘的肚子搞大了,现在这姑娘的朋友们硬逼我跟她结婚,弄得我既不敢公开露面,也不能明打明地出走。于是我把一部分书卖了,凑了一点钱,然后就被偷偷地送上了船,我们一路顺风,不出三天工夫,我发现已经到了纽约,离家快三百英里了,一个十七岁的孩子,既没有带给任何人的推荐信,也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囊中又是十分羞涩。

我出海闯荡的兴趣这时候已消磨殆尽了,要不然,现在倒是可以如愿以偿的。不过由于学了一门手艺,又自认是一名熟练工,我便找到了当地的印刷商老威廉·布雷福德先生(43)(他是宾夕法尼亚的第一个印刷商,后来与乔治·基思(44)闹翻,便搬到了这里),提出给他打工。他那里活儿不多,人手够用,所以不要我。不过他说,我儿子在费城,他手下的阿奎拉·罗斯最近死了,从此他失去了左膀右臂。要是你到那里去,我相信他可以雇你。(45)去费城还要走一百英里。不管怎么样,我还是乘一条小船出发到安博伊(46)去,把箱子和行李从海上运过去。在穿越海湾时,我们遇到了大风,把船上的破帆撕成了碎片,使我们无法驶进基尔海峡(47),却把我们刮到了长岛。途中,一个喝得烂醉的荷兰人,他也是一名乘客,掉进了海里;就在沉下去的当儿,我把手伸进了水里揪住了他的一头乱发,把他拽了上来,我们大家又把他弄到船上。经水一泡,他清醒了点,先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希望我能给他晾干,然后就睡着了。原来这是我早先最喜欢的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的荷兰文译本,纸张优良,印刷精美,还有铜版刻插图,装潢比我见过的原文版还要漂亮。此后我发现它被译成欧洲的大多数语言,估计,除了《圣经》,它比别的哪一本书的读者面都广。据我所知,真诚的约翰(48)是把叙事和对话融为一体的第一人,这种写作方法很能引人入胜,在最有趣的部分,读者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身临其境,并在参与对话。笛福在他的《鲁滨孙漂流记》、《摩尔·弗兰德斯》、《宗教求爱记》和《家庭教师》等作品中模仿得很到位。理查逊在他的《帕美拉》等著作中也有同样的作为。(49)

驶近长岛时,我们才发现船到了一个不可能有码头的地方,有的只是乱石滩上汹涌的巨浪。我们只好抛锚将船头调向海岸。有几个人来到水边向我们喊话,我们也向他们喊话。然而风高浪响,我们彼此连对方的声音都听不见,哪能弄明白在说什么呢。岸上有几条独木舟,我们又是打手势又是呼喊,要求他们前来接应,但他们不是弄不懂我们的意思,就是认为这根本行不通。所以他们走了,天黑下来,我们一筹莫展,只有等着风势减弱,这时我和船主决定能睡就先睡一觉再说,于是我们就跟那个仍然湿淋淋的荷兰人一起窝到甲板上的小舱口里,浪花打上船头,水浸到我们身上,很快我们几乎跟那荷兰人一样快成了落汤鸡。就这样子我们躺了一宿,却几乎没有睡成。不过第二天风势弱了,我们力争在天黑以前赶到安博伊,我们已经在水上折腾了三十个小时,没吃没喝,只有一瓶不干不净的朗姆酒:载舟的水都是咸的。

晚上我发现自己发起了高烧,只好进舱上床。我看到什么书上说过,多喝凉水可以退烧,于是就遵照此方行事,大半夜汗出如浆,高烧居然退了,第二天一大早就过了渡口,我便弃舟步行,再走五十英里就到伯林顿(50),有人告诉我,应该在那里找到船把我送到费城。

一整天大雨瓢泼,我浑身上下全湿透了,到中午已经累得半死,只好在一家鸡毛店里歇歇脚,我在那里待了整整一夜,开始后悔当初不该离家出走了。我显出一副狼狈相,所以总有人盘根问底,我这才发现人家怀疑我是一个逃跑的仆人,有了这样的嫌疑,我就随时有被缉拿的危险。不管三七二十一,第二天我赶我的路,晚上投宿在一家离伯林顿八九英里的客店里面,老板是一位布朗医生(51)。

就在我吃点心的当儿,他跟我聊了起来,发现我读过几本书,态度顿时变得亲切友好。我们的交往一直持续到他去世。我估计,他当过云游大夫,英国的城镇,欧洲的国家,没有一个他说不出详情的。他有一定的学问,脑子也灵光,却不大信教,几年后他动了歪脑筋把《圣经》改成打油诗,就像科顿(52)歪改维吉尔那样。这么一来,他将许多事情写得荒唐可笑,如果他的作品出版,一些弱智也许会受伤害,好在它从来没有出版。那一夜我就是在他的店里过的,第二天上午我赶到了伯林顿。却发现定期的班船在我来之前刚刚开走,这天是星期六,星期二之前别的班船绝对没有指望了,这真叫人丧气灰心。我先前从镇上的一位老太太那里买过姜饼,准备在船上吃,现在我只好回到她那里向她讨主意;她邀请我先在她家住下,等有了船再走。我走路走得累极了,便接受了她的邀请。她知道我是个印刷工,便要我在镇上住下,继续干我的老本行,可她不知道开业是需要资本的。她非常好客,盛情飨我一顿牛颊肉,只接受一罐麦芽酒的回报。我心想只好等到星期二了。然而晚间在河边溜达时,一条小船驶了过来,我发现它是去费城的,船上有好几名乘客。他们把我捎上了,因为没有风,我们一路都划着桨;到了半夜,还看不见城市的影子,有几名乘客一口咬定费城早就过去了,死活再不肯向前划了,有几个搞不清我们到底在哪里,于是我们朝岸边划,进了一个小湾,在一道旧栅栏附近上了岸,我们把木条拆下来生了一堆火,因为十月的夜晚已经冷飕飕的,我们就一直待到天亮。这时候我们当中有个人认出这地儿是库柏湾,在费城上面一点,我们一出湾就看见费城了,星期日上午大约八九点钟的时候总算到目的地了,便在市场街码头上了岸。(53)

我对我这次行程的描述真可谓不厌其详,对我初次进入这座城市的记述还要如此办理,这样,你就可以在自己的心目中将我这种匪夷所思的开局与日后我在那里露出的峥嵘加以比较。那时候我穿的是工装,因为像样的衣服还在绕道从海上往这儿运呢。我折腾了一路,身上脏得不成样子,口袋鼓鼓囊囊,塞满了脏衬衣和臭袜子;我人生地不熟,不仅一个人都不认识,而且不知道去哪儿找住处。我旅途劳顿,又是走路又是划船,又得不到充分的休息。我饿得前胸贴后背,身上的全部盘缠就是一元荷兰币和约合一先令的铜板。铜板我给了船家当路费,起初他们不肯收,因为我也出力划过船了;但我执意要他们收下。有时候一个人钱少时比钱多时出手更大方,也许是怕被人小瞧的缘故吧。

后来我在街上溜达,一路东张西望,走到市场附近我碰见了一个男孩,手里拿着面包。我拿面包当饭吃的顿数多了去了,于是问他这面包是从哪儿买的,他给我指点了一下,我立马跑到第二大街的那家面包房去;要买小圆饼,就是我们在波士顿吃的那种东西,但好像费城不做这个,接着我要一块三便士的面包,回答是他们没有这玩意儿,由于既没有考虑也不知道钱币种类不同、这里的东西大大的便宜、他家的面包叫什么名堂,我就跟他说,什么都成,给我三便士的就行了。于是他一下子给了我三个又大又松的面包卷儿。数量之多,令人咋舌,不过我还是接了过来,由于口袋里装不下,我便一条胳膊夹一个,嘴里吃着一个,二话没说就走了。于是我沿市场街一直走到第四大街,从我未来的岳父大人里德先生的门前经过;他女儿站在门口看见了我,认为我可是出足了洋相,实际情况肯定也是这样。随后我拐了个弯,顺着板栗街往前走,又在胡桃街彳亍了半截,一路上只顾吃面包,逛了一圈,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市场街码头,就在我来的时候坐的那条小船附近,我到码头上一口气喝下了半肚子的河水,再加上一块面包卷儿,已经把肚子撑圆了,我便把剩下的两个给了跟我们同船从河上游来的一个女人和她的孩子,他们正等着往前走呢。吃喝过后,劲头足了,我又在街上溜达起来,这时候街道上有许多衣冠整洁的人,他们都朝同一个方向走去;我也跟到一起,结果被领进了市场附近的一个贵格会的大聚会堂。我跟他们坐到一起,左顾右盼了一会儿,没有听见谁讲话(54);由于前一天夜里非常劳累,又缺少休息,所以就犯困,不一会儿就睡着了,一直睡到散会,有个人好心好意把我叫醒。因此这就成了我在费城进去过或在里面睡过觉的第一幢房子。

我又朝河边走去,仔细观察着人们的脸,我遇见一个贵格教小伙子,他的相貌我十分喜欢,我上前跟他打了个招呼,并请他告诉我一个外乡人能在哪儿找到住处。当时离我们不远有个“仨水手”招牌。他说,这倒是一个接待外乡人的地儿,不过名声不好;要是你愿意跟我走,我给你找个好一点的。他把我领到清水街的“曲棍客栈”。我就在这里吃了一顿饭。正吃的时候,有人问了我几个狡黠的问题,好像觉得我小小年纪,怪模怪样,便怀疑我可能是偷跑出来的。饭一下肚,瞌睡又来了,我被领到一张床前,衣服也没有脱,就躺下了,一直睡到下午六点,有人叫我吃饭;吃罢饭又早早睡下了,一觉睡到大天亮。起床以后,我尽量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去找印刷所老板安德鲁·布雷福德。我在店铺里居然看见了他老爸,这位老人我在纽约见过面,他是骑马来费城的,所以抢在了我前头。他把我介绍给他儿子,他儿子待我很有礼貌,请我吃了一顿早饭,但却告诉我,眼下他不缺人手,因为前不久刚雇了一个。不过最近城里又开张了一家印刷所,老板姓凯默(55),说不定他会雇我;要是不行,他欢迎我在他家里住下,先给我找一点零活儿干着,等找到正式一点的工作再说。

老先生说,他愿意陪我到那家新开张的印刷所去:我们找到他时,布雷福德说,老街坊,我领了一位同行小伙子来见你,指不定你正需要这么一个人呢。凯默问了我几个问题,把一副排字盘递到我手里,看我怎样操作,随后说他不久就会雇我,不过眼下还没有我可做的事情。因为以前他从来没有见过老布雷福德,因此把他看作当地善待他的人物之一,便聊起了他的现状和前景;布雷福德也不透露自己是另一位印刷商的父亲,听到凯默说他指望不久就把大部分生意揽到自己手里,便问了一些巧妙的问题。提出几点小小的怀疑,引诱他说明他的全部想法,他依仗什么势力,打算怎么开展业务等等。我站在旁边,听了个一字不漏,立马就看出他们俩一个是老狐狸,一个是嫩雏儿。布雷福德把我留给了凯默,当我告诉他那老头儿是谁的时候,他大吃了一惊。

我发现,凯默的印刷所只有一台破旧的印刷机和一副磨秃了的超大号英文铅字(56),当时他正在用这副铅字排一首悼念阿奎拉·罗斯(57)的《挽歌》,此人我在前面提到过,他是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品格优秀,在镇上很受人敬重,又担任议会的秘书,还是一位挺不错的诗人。凯默也作诗,不过作得马马虎虎。不能说他是在写诗,因为他的办法是先打腹稿,然后直接用铅字排出来;由于没有底稿,只有一副字盘,《挽歌》可能需要所有的铅字,所以谁也帮不上忙。我想办法先把他的印刷机(这台机器他还没有用过,对它又一窍不通)调顺,适宜使用;答应一旦他把《挽歌》准备就绪,我就过来印刷。于是我又回到布雷福德的印刷所,暂时给了我一点零活先做着,也解决了我的吃住问题。过了几天,凯默打发人叫我去把《挽歌》印出来。这时候他又弄到了一副字盘,还有一本小册子要重印,于是他就叫我干这些活儿。

这两个印刷商我发现都不称职。布雷福德没有受过专门培训,又是个白丁;凯默虽然说有点学问,却纯粹是个排字工,对印刷一窍不通。他曾经是个法国先知(58),能表演他们的热烈激动的动作。这时候,他并不宣称信奉哪一门宗教,但有时候,哪一门都信一点;他对世道人情浑然无知,我后来发现他的性格有不少无赖成分。他不喜欢我在他那儿打工却在布雷福德家吃住。他倒是有一幢房子,不过里面没有家具,所以不能让我住:然而他让我到前面提到的里德先生家吃住,因为里德先生是他的房东。这时候,我的箱子和衣物都已运到,所以在里德小姐的眼里,我把自己收拾得比她第一次碰巧看见我在大街上吃面包卷儿时体面多了。

现在我开始在镇上的年轻人中间结交朋友了,这些人都喜欢读书,我和他们晚上聚在一起,过得十分惬意。我靠自己的勤奋和节俭,攒了一点钱,日子过得挺滋润,尽量把波士顿忘在脑后,不想让那里的任何人知道我住在哪里,只有我的朋友柯林斯除外,他掌握着我的秘密,我写信给他,他总是守口如瓶。最后还是出了点事,把我送回了老家,时间比我打算的大大提前了。

我有个姐夫,叫罗伯特·霍姆斯(59),是一条在波士顿和特拉华之间跑生意的单桅帆船的船长。他在费城下面四十英里的纽卡斯尔听到我在那里的消息,便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提到我的不辞而别使波士顿的朋友们十分牵挂,并劝我放心,他们对我全是一片好心,还说,如果我肯回来,什么都按我的意思办,所以恳切劝我回去。我给他写了一封回信,感谢他的忠告,但又历数了我离开波士顿的理由,言真意切,使他相信我并不像他认为的那样糊涂。

殖民地总督威廉·基思爵士(60)当时正在纽卡斯尔,霍姆斯船长收到我的回信时,他们俩正好在一起,船长便跟他说起了我,还让他看了我的信。总督把信从头至尾看了一遍,得知我的年龄后,似乎非常惊讶。他说看样子我是一个才华无量的青年,应当予以鼓励才是:费城的印刷商水平很差,要是我在那里创业,成功肯定指日可待;至于他嘛,他愿意给我揽一些公家的生意,并在其他方面给我他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是我姐夫在波士顿告诉我的,不过当时我全然不知;有一天我和凯默正在窗边干活,看见总督和另一位衣着考究的绅士(原来是纽卡斯尔的弗伦奇上校)穿过大街径直冲着我们的印刷所走来,随后听见他们到了门口。凯默赶快跑了下去,以为是来拜访他的。然而总督说要见我,说着便上了楼,摆出一副礼贤下士的面孔,搞得我很不习惯,他见我就是一顿猛夸,说大有相见恨晚之意,还好心嗔怪我初来此地,为何不让他知道,并请我跟他去一家酒馆,说他和弗伦奇上校正要去那里品尝品尝高级马德拉白葡萄酒呢。我可不是一般的受宠若惊,凯默更是呆若木鸡。不过我还是跟着总督和弗伦奇上校去了第三大街拐角上的一家酒馆,他细品着马德拉酒,建议我自立门户,还把成功的种种可能一一摆到我的面前,他和弗伦奇上校都向我保证,我有了他们的面子,到时候军政两家衙门公家的生意就归我一手承包。我说不知道我父亲是不是愿意支持,威廉爵士说他给我父亲写封信,历数种种好处,不愁说服不了他。事情就这么定了,一有船我立即带着总督的推荐信回波士顿。在此期间,这个意向仍然保密,所以我照旧在凯默那里打工,总督还时不时地打发人来请我去他那里吃饭,跟我交谈时态度亲切友好得难以想象,我认为这是我莫大的荣幸。

大约在一七二四年的四月底,有一条小船开往波士顿。我向凯默请了个假,说是去看望朋友。总督把一封厚厚的信交给我,向我父亲把我美美地夸奖了一顿,并大力推荐我在费城开业的计划,说这件事一定能叫我发财致富。船在驶离海湾时撞到一个沙洲上,裂开了一道缝,海上风狂浪涌,我们不得不往外泵水,一路几乎没有停过,当然我也轮换参加。大约两个星期以后,我们总算平平安安地到达波士顿。我已经离家七个月了,亲友们没有听到我的一点音讯;因为我姐夫还没有回来;也没有写信说过我的情况。我出人意料的露面使全家惊奇不已;不过大家都很高兴看见我,对我表示热烈欢迎,只有我哥哥除外。我到他的印刷所去看他:我比以前给他打工时穿着好多了,从头到脚一身时髦的新西装,胸前佩戴一只怀表,口袋里揣着近五英镑的银币。他接待我的态度却不是十分坦荡,只是把我浑身上下打量了一番,就扭头又去干活去了。雇工们却好刨根究底,问我到哪里去了呀,去的是什么地方呀,我喜欢不喜欢呀?我可把那里说得天花乱坠,我在那里可过上了好日子;还一口咬定我还想回去。有个工人问我们在那里用的是什么钱,我掏出一把银币,摆开让他们看了看,这可是一种他们从来都不习惯的“西洋景”(61),因为波士顿用的是纸币。然后我抓住机会让他们见识见识我的怀表;最后,(我哥哥仍然心情郁闷,脸色阴沉)我给了他们一块西班牙元去买酒喝,然后就告辞了。我这次看望可把他彻底得罪了。因为后来我母亲劝他和解,说她希望我们和睦相处,将来过日子还是自家亲兄弟,我哥说,我在他的工人面前那样子羞辱他,他永远都不会忘记,永远也不能宽恕。不管怎么说,在这件事上,他可是想错了。

我父亲看了总督的来信,显然有点惊讶;不过,有好几天,他尽量避而不谈;等霍姆斯船长回来后,他把信让他看了,问他认不认得基思,他是个什么样的人;随后又提出他的看法,想让一个三年以后才成年的孩子自己创业,这种指导肯定还欠火候。霍姆斯说了些他极力赞成这项计划的话;但父亲态度明朗,认为此事欠妥,最后便一口回绝。然后他给威廉爵士写了封措辞文雅的信,感谢他对我如此眷顾、大力栽培,但对帮助我创业一事还是婉言谢绝,他的意见是,我太年轻,不足以担当管理一项如此重大事业的重任,更何况筹备此事肯定会耗费巨资。

我的铁哥儿们柯林斯是个邮局的业务员,听了我对这个新国度的描述,十分高兴,立即决定也到那里去闯荡一番;就在我等候我父亲决定的当儿,他抢先出发赶陆路去了罗得岛,把他的书,一批关于数学和自然科学的丰富藏书留下,让我把它们和我的一起带到纽约,因为他提出在那儿等我。我父亲虽说不同意威廉爵士的建议,但还是非常高兴,因为我能得到我居住过的地方的那样一位要人的好评,因为我勤奋谨慎,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自己装扮得如此漂亮:由于看到我和哥哥和解无望,他便同意我重返费城,叮嘱我对当地人要谦恭相待,努力赢得大家的尊重,切忌讽刺诽谤,他认为我就好来这一套;还告诉我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省吃俭用,到二十一岁,我就会有足够的积蓄自立门户,还说万一事到临了力不从心,他愿意扶我一把,走完全程。这就是我能得到的一切,此外还有一些他和我母亲表示关爱的小礼品,有了他们的认可和祝福,我再次乘船前往纽约。

单桅帆船在罗得岛的新港靠岸后,我去看望我的约翰哥哥,他已经结了婚,并在那里定居多年了。他满怀深情地接待了我,因为他一向都爱我。他的一个朋友,姓弗农,在宾夕法尼亚有人欠了他一笔钱该还了,约三十五英镑,他希望我替他把钱收下,先保管着,等他给我发话看如何汇寄。于是他给了我一份授权说明书。这件事后来给我造成了极大的不安。在新港,又上来几名去纽约的乘客:其中有两个年轻女子,结伴同行,还有一位是个神态严肃、通情达理的贵妇模样的贵格教妇女,还带着几名随从。我表示随时乐意给她帮点小忙,我想这给她留下了挺好的印象。因此看到我和那两个年轻女子关系日渐亲密,她们似乎还要鼓动进一步发展下去时,她把我拉到一边说道,年轻人哪,你无亲无友,似乎不谙世事,也看不明白年轻人不知不觉就会钻进去的那些圈套,我真替你担心哟,可以肯定,这两个都是坏女人,我从她们的举止中看得出来,如果你不提防着点,她们会把你诱入险境的:她们跟你素昧平生,我好心奉劝你几句全是为你好,别跟她们来往啦。起初我好像并不认为她们像她想的那么坏,于是她提到几件她耳闻目睹而我却没有留意的事情:现在我相信她说得有理。我感谢她的一番忠告,答应照她说的去做。到达纽约时,这两个年轻女子告诉我她们住在哪里,邀请我前去看望,但我没有去。幸好没有去:因为第二天船长发现丢了一把银勺子和别的几样东西,这些都是从他的舱房里拿走的,知道这两个是一对妓女后,他弄了一张搜查证去搜她们的住处,找到了赃物,让这两个女贼得到了惩罚。这么看来,虽说我们在行程中躲过了一个暗礁,但我认为躲过了这一劫对我而言更为重要。

在纽约我找到了我的朋友柯林斯,他比我早到了一些时候。我们俩是发小,经常在一块儿读同一本书。但他的条件好,读书学习的时间比我多,学数学是个奇才,所以我的数学远不如他。我住在波士顿那会儿,我的大部分闲工夫都花在跟他聊天上了。他一直是个克己勤奋的后生;他的学识深受几位牧师和绅士的敬佩,似乎在有生之年大有出人头地的希望:可就在我离家出走的这段日子,他养成了喝酒的习惯;根据他自己的说法和我听到的别人的议论,我得知他来到纽约后天天都喝得烂醉如泥,而且行为非常古怪。他还赌博,输光了钱,所以我只好替他付店钱,还得支付他去费城的盘缠和在费城的生活费:真是搞得我焦头烂额。当时的纽约总督伯内特(62),也就是伯内特主教的儿子,从船长那里得知乘客中有一个青年带了很多书,便希望船长带我去见他。于是我登门拜访了他,我本来要带柯林斯一起去,可他喝得不省人事。总督待我非常客气,还领我参观了他的藏书室,这是个很大的藏书室,我们就书和作者聊了半天。这是让我享受其眷顾之荣的第二位总督,像我这样一个穷孩子,真感到喜出望外。

我们前往费城。途中我收到弗农的那笔欠款,要是没有这笔钱,我们就很难走完全程了。柯林斯想受雇于某个账房;不过人家发现他不是满身酒气,就是行为不端,虽说他有推荐信,但一直求职未果,只好与我同住一个房子,食宿费由我一人承担。得知弗农的那笔钱款后,他便一个劲儿地向我借钱,还满口应承一有工作立即还我。天久日长,他借得太多,我想起来就苦恼万分,要是人家叫我汇款,我该如何是好。他的酒还是照喝不误,我们有时候为此发生口角,因为酒一上头,脾气就大了。有一回,跟另外几个年轻人在特拉华河上划船,轮到他时,他坚决不干:他说,好好划,我要回家,我说,我们才不给你划呢。他说,你们非划不可,要不咱们就在水上熬个通宵,你们看着办吧。别人说道,咱们划就划呗,这有什么?但一想到他别的所作所为,我心里不是滋味,所以就是不划。他赌咒发誓非逼我划不可,不划就把我扔进河里,他踩着横坐板向我扑了过来。他一靠近我伸手就打,我把手在他的胯下一拍,顺势往上一举,将他倒栽进河里。我知道他是个游泳好手,所以并不担心;但当他回过身就要抓住小船的时候,我们又划了几下,让他够不着。每次他靠近船时,我们就把船再划几下,将船移开,并问他肯不肯划。他就是气死,还是决不答应划船;不过眼看他就要体力不支了,我们就把他拉上来;黄昏时将他湿淋淋地送回了家。此后,我们就难得客客气气地说一回话了;一名西印度船长受托为巴巴多斯(63)的一位绅士的儿子们找一名家庭教师,正好碰上他,便同意带他过去。他便离我而去,答应一领到钱就立即汇给我,还清那笔债。然而,此后他就杳无音讯了。

动用弗农的这笔钱是我一生中最早犯的大错之一。这件事表明:我父亲认为我太年轻不能经管重大事业的判断不无道理。然而威廉爵士读过他的信后说他过于谨小慎微。人和人有天壤之别,年长难保事事谨慎,年幼未必处处唐突。他说,既然他不肯帮你开业,那我来帮你好了。给我一张清单,列上需要从英国购买的东西,我派人去采购。等你有能力的时候,再还我好了;我决心在此地开一家好印刷所,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说这番话时,他一脸的诚恳,所以我对他话中的意思没有丝毫的怀疑。迄今为止,我一直对在费城开业的提议严加保密,现在我仍然守口如瓶。如果有人知道我在依赖总督,很可能更加了解此公的朋友会劝我打消这种念头,因为我后来听说,随意许诺,无意履行,这就是他人所共知的德行。然而又不是我求的他,我怎么会想到他的慨然许诺是空口说白话呢?我相信他是天下最好的人之一。

我交给他一个小型印刷所必需设备的清单,我估算大约值一百英镑。他欣然同意了,但又问我,要是我亲自到英国现场挑选铅字,保证样样东西质量上乘,这样岂不是更有好处。他说,这样一来,你可以在那里结交一些人,在图书销售和文具买卖上建立通信联系。我同意这么做是有好处的。他说那就准备一下,乘安尼斯(64)的船走吧;这是一条年航班船,是当时往返于伦敦和费城之间的唯一船只。安尼斯的船几个月后才起航,所以我继续给凯默打工,心里还是牵挂着柯林斯从我手里拿的那笔钱,天天担心弗农会讨要,不过,几年过去了,这种情况并没有出现。

我想,我忘了提及这样一件事:在离开波士顿的初次航行中,由于布洛克岛(65)附近的海面上风平浪静,船上的人便动手捕捉起鳕鱼来,捞上来了很多很多。在此之前,我一直坚守着不吃荤的决定;因此遇到这种场合,我同意特赖恩师傅的看法:捕鱼是一种无因的谋杀,因为鱼没有造成也无法造成任何伤害,可以让人名正言顺地去屠杀它们。这种见解似乎蛮有道理。不过我原先还是很爱吃鱼的,把鱼从煎锅里热气腾腾地取出来时,香气扑鼻,叫人馋涎直流。有一阵子我在原则和喜好之间颇费踌躇;后来想起来,鱼被剖开时,我看见小鱼被人从它们的肚子里取出来:于是我想,如果你们互相吞食,我为何不可吃你们呢。这样我就安安心心地吃起鳕鱼来,而且跟别人一样继续吃下去,只是偶尔回头吃吃素。这么看来,做一个理性的动物倒是一件十分方便的事情,因为人想做一件事,它总能使人找出一个或造出一个理由来。

我和凯默和睦相处,看法倒还一致;因为他丝毫没有怀疑到我有自己开业的打算。他热情不减当年,又喜欢辩论。因此我们有过多次争论。我习惯用苏格拉底辩论法跟他周旋,提一些表面上离题万里的问题,然后步步逼近切入正题,往往使他陷入为难和矛盾的境地,引他钻进圈套,最后他变得战战兢兢,令人喷饭,如果不先问一句你打算由此推定什么呢,就连我最平常的问题也不大愿意回答。不管怎么说,这使他对我的辩论能力评价极高;所以他郑重提议他和我通力合作筹建一个新教派。由他宣讲教义,我来将反对者一一驳倒。当他开始给我解释教义的时候,我发现了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对此我不敢苟同,除非我也可以有自己的一点看法,引进我的一些观点。凯默留着长胡子,因为在摩西律法的什么地方说,胡须的周围不可损坏(66);同样他在每周第七日守安息。这两点是他的根本。我却无一喜欢,但同意接受,条件是他采纳不吃荤主义。他说,我担心我的身体扛不住。我叫他放一百个心,这样对身体反而更有好处。他平时吃饭不知饥饱,我倒想看看他半饥半饱的样子,从中寻寻乐子。他同意试试看,如果我愿意奉陪的话。我同意了,于是我们坚持了三个月的素食。饭菜由一位女街坊做好定时送来,我给她开了一份菜单,列了四十样菜,变着花样给我们准备,单子上没有鸡鸭鱼肉,这样独出心裁,由于便宜,每周花不到十八个便士,所以更适合我当时的情况。此后的几个四旬斋我守得最为严格,从普通饮食变为斋戒,又从斋戒变为普通饮食,尽管突然,却没有丝毫的不便:所以,有人建议,饮食的改变应顺其自然,循序渐进,我看这没有多少道理,我继续高高兴兴地过着小日子,可怜的凯默却苦不堪言,他对这项计划烦透了,渴望埃及的肉锅(67),便要了一只烤猪。他请我和两个女友前去共享,也许由于烤猪上桌太早,他又馋得受不了,没等我们来,已经被他吃了个净光。

在此期间,我已经向里德小姐求爱了。我对她满心敬佩,无限爱慕,而且有理由相信,她对我也是这样:但是由于我远行在即,我们俩又都十分年轻,刚刚十八出头,所以她母亲认为,明智的办法是眼下不要操之过急,等我立业之后,成家便水到渠成了。或许她认为我的期望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牢靠。

这段时间,主要跟我交往的有查尔斯·奥斯本、约瑟夫·华森和詹姆斯·拉尔夫(68);他们都爱读书。前两位是镇上一位出名的租约起草人查尔斯·布罗克登(69)的文秘;后一位是一位商人的办事员。华森是个虔诚实在的青年,为人正直。另外两个疏于宗教原则,尤其是拉尔夫,他们像柯林斯一样,一直被我搞得心绪不宁,为此他们俩也让我吃尽了苦头。奥斯本对朋友通情达理,坦诚忠信,富有爱心;但在文学问题上太爱品头论足。拉尔夫头脑灵活,举止斯文,能言善辩;我认为我再没有见过比他更健谈的人了。他们俩都酷爱诗歌,并且开始试作一些短诗。星期天我们四个经常出去散步,钻进斯库基尔河附近的树林里朗读诗作,讨论读书心得,十分惬意。

拉尔夫有意钻研诗歌,深信自己会在这一方面出人头地,从而发财致富,他宣称最优秀的诗人刚刚起步时和他一样,也一定错误百出。奥斯本劝他不要想入非非,还一口咬定他没有诗歌天赋,不要心猿意马,还是一心一意精通自己的业务,再说在商道上他也没有资本,只有兢兢业业、严格守时才可以担当起商务代理的任务,等有朝一日学得本领再自立门户。我赞成用写诗来自娱自乐,进而改进自己的语言,但不可好高骛远。基于这种考虑,于是大家建议:下次聚会,每人拿出一首自己的作品,共同观摩,相互批评,各自修正,以求改进。因为我们着眼于语言和表达,所以不考虑原创问题,于是大家说好下次的作业就是把描写上帝降临的《诗篇》第十八篇(70)加以改写。聚会的日子快到了,拉尔夫首先来找我,通知我他的一篇已经完成,我告诉他,我一直忙得不可开交,没有心思,所以什么也没有写。于是他让我看看他的东西,征求意见;我十分欣赏,因为我觉得是篇力作。他说,奥斯本总会把我的东西说得一无是处,只是出于嫉妒,所以万般指责。不过他并不嫉妒你。所以我希望你把这篇东西留着到时候权当你的拿出来。我就装作没有工夫,交个白卷好了:我们看看他会怎么说。说好以后,我立马照抄一遍,好让它显得是我自己的手笔。我们见面了。华森的诗作先读:其中有一些清词丽句,但也有不少败笔。接着读了奥斯本的作品:好了许多。拉尔夫秉公点评,指出了一些毛病,但对其中的佳句大加赞扬。他自己却拿不出东西。我缩头缩脑,一副要求宽恕的样子,说了些时间紧来不及修改之类的软话,然而任何借口都不行,我必须把东西拿出来。于是诗被一读再读,华森和奥斯本甘拜下风;并毫不含糊地交口称赞。拉尔夫冷冷地批评了几句,提出了几点修改意见,我却大力辩护,不肯示弱。奥斯本反对拉尔夫的意见,并说他当诗人提不起来,当批评家也好不到哪里;因此就不屑于再辩论下去。他们俩一起回家了,奥斯本更是对他所认为的我的作品一顿猛夸,他说刚才他之所以有所保留,是怕有当面奉承之嫌。他说,谁能想到富兰克林居然能有这样不同凡响的表现;有绘声绘影之功,翻江倒海之力,火山喷发之势;甚至更胜原作一筹!他平常交谈时,似乎词不达意;吞吞吐吐,错误百出;可是天哪,他真是妙笔生花啊!再次碰头的时候,拉尔夫揭露了底细,原来我们把他耍了,于是奥斯本被大家嘲笑了一番。这件事让拉尔夫下定决心要当一名诗人。我竭尽全力劝阻,但他还是继续走笔瞎诌,直到有一天蒲柏(71)才把他治服了。不过他后来成了一名挺好的散文作家。他的情况后面还要讲到。

然而,其他二位我也许再没有机会提及了,所以就在这里交代几句,几年后华森死在我的怀抱里,我的悲痛真可谓撕心裂肺,因为他是我们这一伙中的佼佼者。奥斯本去了西印度,成了一名杰出的律师,也赚了钱,却不幸英年早逝。我们俩曾做过一次严肃认真的约定,先死的一个如有可能,应该对另一个做一次友好探访,告诉他见到的另一个国度的真实情况。但他从来没有履行过自己的诺言。

总督似乎喜欢跟我在一起,所以老叫我到他府上去;他帮我开业的事总是作为一件铁板钉钉的事情挂在嘴上。我要带的除了给我提供购买机器、铅字、纸张等所必需的钱款的信用证,还有他为我写给几位朋友的推荐信,他与我约定什么时候信就会写好,到时候我就去拿,我已经跑过多少趟,时间总是一推再推。这么拖来拖去,一直拖到航船扬帆离开的日子,而船的行期也已多次推迟,最后我去辞行取信的时候,他的秘书巴德博士(72)出面告诉我,总督忙得不可开交,信正在写,不过会赶在航船之前到达纽卡斯尔(73),把信在那里交给我。

拉尔夫尽管已经结婚,并且有了一个孩子,但还是决定陪我远航,据认为他打算建立一种联系,以便获得商品做代销生意。不过我后来发现,他由于对妻子的亲属不满,便有意把妻子撇给他们,再也不回来了。跟朋友告过别,与里德小姐海誓山盟过后,我就坐船离开费城,船到纽卡斯尔停靠。总督果然在那里。可是当我去他寓所的时候,他却打发秘书接见我,传达了天下最礼貌的口信:他因为事务缠身,此刻无法见我;他会把信送到船上,还衷心祝愿我一路顺风,早日归来,等等等等。我回到船上,有点迷惘,但仍然未起疑心。

费城大名鼎鼎的律师安德鲁·汉密尔顿先生(74)带着儿子与我同船旅行:一起还有贵格会商人德纳姆先生(75),还有马里兰的一家铁厂的两位老板奥尼恩先生和拉塞尔先生,他们订的是大舱;这样一来,我和拉尔夫只好在统舱里共用一个铺位了。船上没有人认识我们,所以都把我们看作平头百姓。然而汉密尔顿先生和他的儿子(即后来的总督詹姆斯)(76)又从纽卡斯尔返回费城,因为父亲被重金召回,为一艘被缉拿的船只辩护。就在起航之前弗伦奇上校上了船,对我非常敬重,于是我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别的几位绅士便请我和我的朋友拉尔夫去大舱,因为现在有了空位。这样,我们便搬了过去。

得知弗伦奇上校把总督的信函带上了船,我便向船长要应该由我保管的信件。他说信件统统装进了袋子;此时此刻他无法查找,但在英国登陆之前,我是有机会翻检出来的。这样我暂时放下心来,继续我们的航程。在大舱里,我们大家相处得很好,生活好得不是一般。因为还有汉密尔顿在船上留下的丰富的储存。在这次航程中,德纳姆先生与我结下了终身不渝的友谊。否则由于一路天气恶劣,这段航程就不是那么愉快了。

我们进入英吉利海峡时,船长兑现了他给我的许诺,给了我从袋子里查找总督信件的机会。我没有发现一封上面有我的姓名由我保管的信件;我从笔迹上判断,找出了六七封可能就是给我许诺过的信件,尤其有一封是写给皇家印刷所的巴斯基特(77)的,还有一封是写给一位文具商的。我们于一七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到达伦敦。我去拜访那位文具商,因为首先路过那里。我把那封认为是基思总督的信交给他。他说,我不认识这么一个人,不过还是把信拆开了,哟,这是里德尔斯登(78)的信,我最近才发现他是一个十足的无赖,我不想跟他有任何瓜葛,也不想接他的任何来信。说完就把信往我手里一塞,随后转过身丢下我,接待顾客去了。发现这都不是总督的信,我大为惊讶。思前想后,反复比较,开始怀疑起他的诚信来了。我找到了朋友德纳姆,把事情的原委一股脑儿端给他。他让我知道了基思的那副德性,说他替我写信,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还说但凡知道他的人对他没有丝毫的信赖,他又笑我异想天开,竟然认为总督会给我信用证,说他就不讲信用,哪有什么信用证给呢。今后怎么办,我表达了自己的一些忧虑,他劝我想办法找个我在行的工作。在这里的印刷工中间干活,他说,你会提高自己的本领,等你回到美洲开业就大有来头了。

不仅是那位文具商,我们俩也碰巧知道:里德尔斯登律师是一个十足的恶棍,他曾诱使里德小姐的父亲替他担法律责任,几乎毁了里德先生的一生。从他的信判断,似乎存在着一个陷害汉密尔顿先生的密谋(估摸这时候汉密尔顿正和我们一起漂洋过海呢),看样子基思和里德尔斯登共同参与其中。德纳姆身为汉密尔顿的朋友,认为汉密尔顿应当了解此事。所以当他不久以后到达英国时,部分出于对基思和里德尔斯登的忿恨和恶意,部分出于对汉密尔顿的善意,我便拜访了他,并把信交给了他。他对我表示由衷的感谢,因为这些信息对他十分重要。从此以后,他就成了我的朋友,这在后来的很多事情上对我大有好处。

身为一个总督,竟然玩这种下三烂的把戏,卑劣地捉弄了一个无知的穷孩子,这叫我们作何感想!他已经养成了这种习惯。谁都想讨好;由于没有什么可给,他就只能给人期望了。要不是这,他倒是一个聪明、通达的人,一个很好的作家,一个百姓的好总督,尽管对他的选民也就是领主们(79)而言,并非如此,因为对于他们的指令,他有时会不管不顾。我们有几项最好的法令都是他规划的,也是在他任职期间通过的。

拉尔夫和我成了难舍难分的铁哥儿们。在小不列颠(80)我们租房一起住,每周三先令六便士,我们当时能出得起的最高租金。他倒是找到了几个亲友,但都是些穷人,没有办法帮他。这时候他才告诉我他有意留在伦敦,再不打算回费城了。他两手空空,筹措来的钱在路上花光了。我还有十五个皮斯托尔(81):于是他在找工作期间时不时地向我借钱来维持生活。起初他力图进入剧院,因为相信自己有当演员的资质,他曾向威尔克斯(82)提出申请,可是威尔克斯坦言相劝,别动这个念头,因为他干这一行不可能成功。然后他又向帕斯特诺斯特街(83)的一个出版商罗伯茨建议,替他每周写一篇类似《旁观者》上面刊登的那种文章,而且还有附加条件,罗伯茨没有买账。随后他又试图找个抄写员的工作,替殿院(84)周围法律文件印刷、销售商和律师抄抄写写,但找不到空缺。

我很快就在帕默的印刷所找到了工作,这是当时巴托罗缪广场(85)的一家有名的印刷所;我在这里干了将近一年。我工作十分勤快,不过把不少收入花在跟拉尔夫看戏和其他娱乐场所了。我们一起把我的皮斯托尔花了个净光,后来就过着勉强糊口的日子。他似乎完全忘了老婆孩子,我也渐渐淡忘了与里德小姐的约定,仅仅给她写过一封信,告诉她一时半会儿是回不去的。这是我一生的又一个重大错误,如果我能再活一遍,我希望能够改正。事实上,我们这样子往下花钱,我一直连路费都攒不够。

在帕默印刷所,给我派的工作是给沃拉斯顿的《自然宗教》(86)第二版排字。我觉得他有些论据好像并不扎实,于是我写了一篇玄学短文加以评论。题目是《论自由与必然,快乐与痛苦》。我把它题献给我的朋友拉尔夫。印数不多。却使帕默先生对我刮目相看,认为我是个聪明的小伙子,尽管他就我那小册子的原理对我提出了严肃的忠告,他觉得极不可取。我印这本小册子又是一大错误。(87)

我在小不列颠街住的时候,结识了一位姓威尔科克斯的书商,他的书店就在隔壁。他搜罗的旧书可海了去了。当时还没有流动图书馆;但我们讲好了一些合理的条件——具体的内容现在忘了——我可以借阅任何书籍,看完就还。我认为这是一种极大的便利,便尽可能充分地加以利用。

我的小册子不知道经过什么渠道落到一位姓莱昂斯(88)的外科医生手里,他写过一本书,名叫《人类判断的正确》,是它促成了我们的相识;他对我大为推重,经常找我讨论这些问题,还带我到齐普塞大街陋巷里的“号角”淡啤酒店去,把我介绍给《蜜蜂的寓言》的作者曼德维尔博士(89),此人在那里有一家俱乐部,他待人极其幽默风趣,所以是那里的灵魂人物。莱昂斯在巴特森咖啡屋(90)还把我介绍给彭伯顿博士(91),此公许诺找个机会让我见见艾萨克·牛顿爵士,这可是我求之不得的;但这种机会永远没有碰到。

我带过来了几件古董,其中最重要的是个用火精炼过的石棉做的钱包。汉斯·斯隆爵士听说了,便来找我,并邀请我到位于布鲁姆斯伯里广场的他家里去,把所有的古董都让我见识了一番,并劝我让他把藏品数量再增加一件,为此他给了我一大笔钱。

在我们住的那座房子里,还寄居着一位年轻女子;她是个妇女服饰用品商,我想她在修道院(92)那里开着一爿店铺。她很有教养,头脑明达,举止活泼,谈起话来娓娓动听。晚上拉尔夫常给她朗读剧本,于是两人关系日渐亲密,后来她另找了住处,拉尔夫也跟了过去。他们同居了一段时间,但因他没有工作,她的收入又不够养活他们俩和她的孩子,他便下决心离开伦敦,试图当一名乡村教师,他认为自己干这营生不在话下,因为他写得一笔好字,算术会计又是行家里手。他认为干这种差事完全是高材低就,有失身份,深信有朝一日能飞黄腾达,他断然不肯让人知道他曾经干过低贱的行当。

于是他改名换姓,居然赏光冒用了我的姓氏。不久,我接到他的一封来信,告知我他在一个小村子里安家落户了,我想是在伯克郡吧,他在那里教十来个男孩子读书写字,每个人头一周六便士,他还托我关照关照t太太,并希望我给他写信,写明该地的小学教师富兰克林收就行。他继续接二连三地给我写信,他当时正在写一篇史诗,给我寄来了一大段作为样品,希望我批评指正。我不时地给他提些意见,无非是尽量给他泼泼冷水让他罢手而已。当时恰逢杨的一卷《讽刺诗》刚刚出版。我抄了一大半给他寄去,这卷诗强烈讽刺一味追求诗神并希望得到她们奖擢的愚蠢行为(93)。但这一切都是白搭。一沓一沓的诗稿还是源源不断地邮寄过来。与此同时t太太由于他的缘故丢了朋友又赔了生意,所以常常陷入一种穷于应付、捉襟见肘的境地,常常打发人找我,向我借钱,我能抠出多少就给她多少,以救她的燃眉之急。渐渐地我喜欢过去陪陪她,这时候我不管不顾宗教约束,依仗着自己对她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企图对她卿卿我我、动手动脚(又一个大错误),她疾言厉色,让我碰了一鼻子灰,而且把我的轻举妄为告诉了拉尔夫。这一下子就掰了我们俩的交情,等他再次回到伦敦时,他通知我,他认为是我闹到彼此恩断义绝的地步,从此他再也不欠我什么了。这样,我发现自己永远也指望不上他归还借给他的钱或者替他垫付的那些款项了。不过这在当时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就是想还也还不起。丢了这位朋友,我倒发现自己甩掉了一个包袱。这时候我开始考虑先弄点儿钱;想找一个好一点儿的工作,我便从帕默那里跳槽到了华茨(94)的印刷所,这个印刷所离林肯律师学院操场不远,规模大一些。在这里我一直干到离开伦敦。

我刚到这家印刷所,就开始干印刷活儿,因为我觉得自己缺乏在美洲已习惯了的那种身体锻炼,在那里印刷和排字是不分家的。我只喝白水;其他近五十个工人都是啤酒桶子。有时候我一手拿一大盘铅字上下楼梯,而别人只能两只手搬一盘。看见我这种情况和别的一些表现,他们心里直纳闷,他们所谓的“美洲水货”竟然比他们这些喝强劲啤酒的人还要劲大。我们这里有一个酒馆伙计,老来印刷所给工人们供酒。我有一个干印刷的工友,每天早饭前喝一品脱,早饭时吃面包、奶酪,又喝一品脱;早饭和午饭之间再喝一品脱;吃午饭时又来一品脱;下午六点左右再来一品脱,歇工以后还要来一品脱。我认为这是一种令人深恶痛绝的习惯。但是他以为干活要劲大,劲大的啤酒少不了。我极力让他相信,啤酒所提供的体力,只能视酿造啤酒时溶解在水里的谷物或大麦粉而定,值一便士的面包里的面粉比一夸脱啤酒里的还多,所以要是吃这么多面包,再喝上一品脱的水,给他的力量会胜过喝一夸脱的啤酒。然而,他还是照喝不误,每个星期六晚上,为了喝那种迷魂汤,要从一周的工资中拿出四五个先令;这笔开销我可免了。就这样,那些可怜鬼总是把自己搞得紧巴巴的。

过了几个礼拜,华茨想把我安排到排字间,我就离开了这名印刷工。迎新费就是五先令的酒钱,这是排字工对我的要求。我想这是敲竹杠,因为我在楼下已经缴过了。师傅也这么认为,就说免了。我扛了两三个礼拜,因此被认为是个异类,便给我不少小鞋穿,我一走出排字间,他们就动手或者把铅字搅乱,或者把页码串换,或者把版面破坏,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而且硬说这是教堂(95)闹鬼的缘故,他们说谁不按规矩进来,谁就会被鬼魂缠身,尽管有师傅庇护,我发现还是乖乖地把这笔钱交了算了,因为我相信,跟自己必须朝夕相处的人交恶是愚蠢透顶的。这样一来,我跟他们相处得就挺不错,而且很快就取得了一定的威望。我对他们的教堂规章提出了合理的修改,顶住了种种反对声浪,获得了通过。有我做榜样,大部分工人放弃了喝啤酒、吃面包奶酪这种使人昏头昏脑的早餐,因为他们发现跟上我吃邻居家供应的一大碗热腾腾的稀饭,上面撒着胡椒面儿,和着面包渣儿,还有一点儿黄酒,只花一品脱啤酒的钱,也就是一个半便士。这种早餐不仅价钱便宜,而且吃起来舒服,还能使他们的头脑清醒。那些还整天喝得醉醺醺的家伙,常常因为不给钱在啤酒店里赊不出酒来,便老是动员我去弄啤酒,因为按他们的说法,他们的风光已经不再了。星期六晚上我瞅着工资单,汇总了一下我替他们垫付的款项,有时候一周得付他们的欠账接近三十先令。这一点,再加上我被认为是个挺不赖的刀子嘴,也就是说爱开玩笑,挖苦人,便确立了我在这个圈子里的显要地位。我一直保持全勤(我从不过什么圣礼拜一(96)),所以得到师傅的器重,再加上我排字麻利得不是一般,于是所有的急活都派给我干,这种活一般来说拿钱要多一点。所以这一段日子我过得十分惬意。

我住在小不列颠街离印刷所太远,所以我在公爵街天主堂(97)对面又找了一个住处,在一家意大利货仓背后,上去要爬两段楼梯。房东是一位寡居的太太,她有个女儿和一名女仆,还雇了一个临时工看管仓库,不过他住在外面。她打发人到我原来住的那户人家打听过我的人品后,才答应我住进来,租金照旧,每周三先令六便士。正如她说的,租金便宜,因为她指望有个男人住在家里,可以提供一些保护。她是个寡妇,年事已高,原来是个新教徒,父亲是牧师,但她丈夫使她改信了天主教,她一直念念不忘亡夫,总是满怀敬仰之情,她曾经与名流过从甚密,这些人的轶闻趣事她知道的不下千例,而且可以追溯到查理二世(98)的时代。因为她膝部患有痛风,是个跛子,所以几乎是足不出户,有时需要人做做伴儿;跟她在一起我非常开心;所以每当她需要时,我一定会晚上陪她过一段时间。我们的晚餐只不过是各吃半条鲤鱼,一细条儿黄油面包,两个人分享半品脱啤酒。不过乐趣则在她的谈话里。我总是按时作息,很少给家里添麻烦,这就使她不愿意我搬走,所以当我谈及听说有个离工作地点更近的住处,一周两先令,我一心想省点钱,所以情况有所不同时,她叫我别动这个脑筋,因为她以后每周减去两先令,这样我以一先令六便士的租金在她那儿一直住到离开伦敦。

在她家的阁楼上还住着一位七十岁的老处女,深居简出,几乎不与外界往来,房东太太给我讲了这么一些事情:她是个罗马天主教徒,年轻时被送到国外,住在一座修道院里,一心想当修女,但她在那里过不惯,因此又回到英国,而英国又没有修道院,于是她立誓在没有修道院的环境中尽可能过一个修女的生活:于是她把自己所有财产捐给了慈善事业,一年只留十二英镑作生活费,就是这么一笔钱她仍拿出很多用于施舍,自己只靠喝稀粥度日,除了熬粥从不用火。她在那间阁楼里已经住了好多年,楼下接二连三来的天主教房客都允许她免费住在那里,因为他们认为她住在那里是他们的福气。每天都有一位神父来听她忏悔。我的房东说,我问过她,她这样子生活,怎么可能找到这么多的事情向神父忏悔呢?噢,她说,俗念难免。有一回,我征得允许上去看望她,她又高兴,又客气,谈话娓娓动听。房间十分干净,没有什么家具,只有一块垫子,一张桌子,上面摆着一个十字架和一本书,有一把让我坐的凳子,壁炉上方是一幅画,画的是圣维罗妮卡展现着一块手帕,上面有基督神奇的血面肖像(99),她非常严肃认真地给我做了一番说明。她面色苍白,但从不生病,我将它作为又一个例证说明维持一个人的生命和健康需要的收入微乎其微。

在华茨印刷所,我结识了一个姓威盖特的聪明青年,他的亲属很有钱,所以比大多数印刷工受的教育都好。他精通拉丁文,会说法语,酷爱读书。我给他和他的一个朋友教游泳,下过两次河,很快他们就成了游泳高手。他们又把我介绍给几位乡绅,这几位是从水路到切尔西来参观学院(100)和堂萨尔特罗的古董的(101)。回来的时候,威盖特说我水性如何高强,激起了大家的好奇,于是大伙儿要求我展示一下本领,我便脱掉衣服跳进河里,从切尔西游到黑修士桥(102),一路上表演了多种多样的特技,有水上的,也有水下的,使有些人大开眼界,惊喜无比。我自小就喜欢这项运动,研究练习了泰弗诺所有的动作和姿势(103),再加上自己的一些独创,决心达到不仅实用而且优美、轻松的目的。我利用这次机会把这些技艺给同伴们统统表演了一番,他们赞不绝口,我也乐不可支。威盖特一直想成为一名游泳高手,再加上我们学习的东西非常近似,所以跟我越来越亲近。最后他提议我们俩一起周游欧洲,沿途干我们的本行,打打工,可以贴补我们一路的花销。我曾经有过这种意向。我一有空往往就跟好朋友德纳姆先生待个把钟头,我向他提起这种事,他劝我不要去,还是考虑回宾夕法尼亚,因为他这会儿也要回去呢。

在这里我得把这位好人的性格特点专门记上一笔。他原先在布里斯托尔做生意,但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的债,还了一部分后就去了美洲。在那里他苦心经营,没过几年,就发了大财。跟我一起回到英国后,便请他的老债主们吃饭,在饭桌上他感谢大家照顾他给予了宽限,当时大家就以为只是请客吃饭,别无指望,谁知第一道菜撤去时,人人发现盘子底下压着一张银行支票,欠债加利息全额付清。

这时候他告诉我,他准备回费城,要把大量的货物运过去,在那里开一爿商店:他提议带我过去做他的办事员,管理账簿(他会教我具体的做法),抄写信函,照料店面。他还说一旦我熟悉了商务,他就会提拔我,派我把一船面粉、面包等货物押运到西印度去,还可以从别人那里给我弄回扣;这种事好处可大啦,如果我经营有方,会使我站稳脚跟的。这种事使我大喜过望,因为我已经在伦敦待烦了,每想起在宾夕法尼亚过的几个月快乐时光,就喜不自胜,所以很想看看它。于是我立马同意,他答应一年给我五十镑宾夕法尼亚币;确实比眼下我当排字工的收入少,但前景更为光明。

这时候我以为永远告别印刷业了,便天天忙我的新业务;跟着德纳姆先生在生意人中间周旋,购置形形色色的货物,监督它们的包装,跑跑颠颠叫工人发货,等等,等一切上船之后,我才有几天的闲暇。有一天,使我感到惊讶的是,我只知其名的一位伟人,一位威廉·温德姆爵士(104)派人来找我。我便去拜访他。他不知道从什么渠道听说我从切尔西游到了黑修士桥,还听说我几个小时就教会了威盖特和另外一个年轻人游泳。他有两个儿子正准备出门旅行,他希望他们俩先学会游泳,如果我愿意教他们,他会以重金酬谢。他们两个还没有到伦敦,我的行期又尚未确定,所以我无法担当此任。不过我从这件小事想到,如果我留在英国开办一所游泳学校,说不定我会大赚一笔。这件事使我感慨万端,要是这一建议早一些向我提出,我就不会这么快地回美洲了。多年以后,你我要与威廉·温德姆爵士的一个儿子打更为重要的交道,那时候这位爵士已经晋升为埃格勒蒙特伯爵,这事我到适当的地方还要提及(105)。

我就这样在伦敦度过了大约十八个月的时光。大部分时间我勤勤恳恳干自己的本行,除了看戏,买书,自己的开销不大。我的朋友拉尔夫把我掏穷了。他欠了我大约二十七英镑;绝对不可能要回来了;我收入微薄,这笔开销可非同小可。尽管如此,我还是爱他,因为他有很多可爱的品质。虽然我没有增进自己的财富,却结识了一些非常聪明的朋友,他们的言谈让我受益匪浅,再说我还读了不少书。

一七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我们从格雷夫森德扬帆起航。要知道旅途中发生的事情,你可以查阅我的日记,你会在那里发现详尽的叙述。也许那本日记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在里面可以找到规范我的生活行为的计划(106),那是我在航海的过程中制定的。更值得一提的是,计划虽然是我很年轻的时候制定的,但直到老年我一直都在忠实地实施着。我们于十月十一日在费城上岸,我发现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变化。基思不再是总督了,继任者是戈登少校(107)。我遇见基思在街上溜达,完全是一介草民。见了我他似乎怪难为情的,虽然擦肩而过,他却什么也没有说。里德小姐接到我的信后,她的亲友对我的回来有理由感到绝望,于是劝她另嫁他人,这样,就在我去英国期间,她和一位姓罗杰斯的陶工结了婚,要不是这样,我见到里德小姐时,也会像基思见到我时一样难为情。然而她的婚后生活绝无美满可言,由于拒绝跟丈夫同居相伴,也不用他的姓氏,据说他还有个老婆,所以他们很快就分手了。罗杰斯手艺很好,所以博得了她的亲友的青睐,但人品太差。他背了一屁股的债,在一七二七或者一七二八年逃之夭夭,去了西印度,后来就死在那里。凯默有了一座好一点的房子,开了一爿商店,经销文具,品种繁多,雇了几个人手,虽说没有一个算得上好手,但生意似乎挺红火的。

德纳姆先生在清水街开了一家商店,我们把百货陈列出来,我兢兢业业打理生意,学习记账,没有多长时间就成了营销专家。我们一起吃住,他由衷地关心我,像父亲一样谆谆训导我;我对他也是敬爱有加:我们俩本来可以非常快活地一起奋斗下去,但在一七二六/一七二七年的二月初,就在我刚过二十一岁的时候,我们俩都生病了。我患的是胸膜炎,险些儿要了我的命:我疼痛难耐,都不想活了,所以后来发现自己开始康复时,反而有点儿失望;有些许遗憾,因为再过一段时间我又得干那套无趣的营生了。我忘了德纳姆先生得的是什么病。他缠绵病榻很久很久,最后还是走了。他在口头遗嘱里给我留下一笔小小的遗产,算是对我关爱的表示,他把我又扔进了这个茫茫的世界。由于商店由他的遗嘱执行人接管,我在他手下的工作就此结束:我姐夫霍姆斯这会儿正在费城,劝我还是重操旧业。凯默也以高薪诱我去经管他的印刷所,这样他就可以腾出手来,更好地打理文具店。我在伦敦时,听他的妻子和她的朋友说他人品很次,所以不喜欢再跟他打交道了。我试图再找个商号办事员的工作;但一时半会还碰不上,便只好又跟凯默订约了。

在他的印刷所里,我发现有这么几个人手:休·梅瑞狄思(108),威尔士裔宾夕法尼亚人,三十岁,从小学的是乡村活儿;为人诚实,精明,阅历丰富,还喜欢读点儿书,但嗜酒成癖。斯蒂芬·波茨(109),一个成年的乡下青年,从小学的也是乡村活儿;相貌不凡,极其机智幽默,但有点儿吊儿郎当。凯默与他俩商定的每周工资极低,以后如果业务上进,应当加薪时,每三个月增加一先令,凯默的诱饵就是他们对往后高薪的期盼。具体分工是梅瑞狄思干印刷,波茨干装订,按约定凯默得教他们,可他自己两样都不会。约翰,一个粗野的爱尔兰人,什么手艺都没有学过,凯默替他向一艘船的船长付了路费,作为交换,他得替凯默干四年活。他也被指定当印刷工。乔治·韦布(110),一名牛津学生,凯默用同样的办法换得了他四年的工期,打算让他当排字工:关于此人,很快还要讲到。还有大卫·哈利(111),一个乡下孩子,凯默将他收为学徒。凯默竟然用比他过去出的薪金高得多的价码来聘用我,其用心对我而言,很快就昭然若揭了,他要通过我来磨炼这些便宜的生手,一旦我把他们调教好了,既然他们已经有约在先,只能替他卖命,那么没有我,他也能够运作下去了。不过,我还是高高兴兴地往下干;把他本来是一团乱麻的印刷所打理得井然有序,慢慢地使他的人手对业务上了心,活也干得好起来了。

一名牛津大学的学生竟然沦为卖身仆,真是件咄咄怪事。他顶多才十八岁,给我讲了他这样的一番身世:他是格洛斯特人,上过当地的文法学校,同学们演戏时他把自己的角色演得出类拔萃;他是那里的才子俱乐部的成员,写过几篇散文和短诗,发表在格洛斯特的报纸上。因此他被选送到牛津大学;他学了一年光景,但并不是十分称心如意,倒是想去伦敦见见世面,当个演员。最后他拿了十五几尼(112)的季度助学金,不但没有用它还债,反而离开了牛津镇,把校袍往荆豆丛中一藏,徒步去了伦敦。在那里他举目无亲,没有人给他出主意,因此落入了坏人的团伙,很快把手中的几尼花光了,发现投艺无门,渐渐地囊空如洗,只好当衣服买面包。正当饥肠辘辘彳亍街头,不知如何是好时,一张招工广告塞进了他的手里,提出对愿意签约到美洲务工者,立即包吃包喝包路费。他立马赶过去签了契约,随即被安排上船,送了过来;他从来没有向朋友写过一句话告诉一下自己的情况。他活泼,机智,性情好,和蔼可亲,但吊儿郎当,缺心眼儿,为人做事可轻率到家了。

没过多久,那个爱尔兰人约翰就偷跑了。我开始跟剩下的几个相处得挺和睦;本来大家都很尊敬我,尤其是他们发现凯默没有能力教他们,而从我这里他们天天都能学到一点东西时,便对我更是崇敬有加。我们星期六从来都不上工,因为那是凯默的安息日。这样我就有两天的读书时间。我结识的镇上的聪明能干的人也越来越多。凯默本人待我也是一副礼贤下士的样子,表面上非常关心;我现在可以说混得如鱼得水,就是弗农的那笔欠款仍然使我耿耿于怀,我之所以这时候仍无力偿还,是因为我不善理财的缘故。好在他一片好心,从来没有讨要过。

我们的印刷所常常缺铅字,美洲又没有铅字铸造厂。我们在伦敦时曾在詹姆斯(113)的工厂里看见过铸造铅字的场面,但对具体做法没有太留心。然而这时候我想方设法要做一个铸模,利用我们现有的铅字作为冲具,在铅里压出铸字模来,这种办法差强人意,总算弥补了种种缺欠。有时候,我还刻点东西。我也制造油墨,我是个库管员,样样都管,总而言之,俨然成了一个万能博士。

然而,不管我的作用有多大,随着别的人手技术一天比一天强,我的重要性也一天比一天弱了。凯默给我发第二季度的工资时告诉我,他觉得我的工资太多,所以认为我应当减减薪了。渐渐地,他也不是那么讲礼貌了,老板的派头却越来越足,动不动就吹毛求疵,百般刁难,一副随时准备翻脸的架势。不过我万般忍耐,硬着头皮往下撑,心想他负债累累,有这种表现情有可原。终于一件小事让我们的关系彻底闹崩了。有一天法院附近喧声大作,我把头探出窗外想看个究竟。凯默在街上抬头一望,看见了我,便声色俱厉地呵斥起来,叫我少管闲事,嘴里还骂骂咧咧的,由于是当众责骂,我就更为恼怒,因为街坊四邻在这个时候都在向外观望,所以目睹了我受辱的情况。他立马跑进印刷所,继续争吵,双方都出言不逊,他警告我下季度干完就走人,因为这是我们定好的期限,还表示悔不该把警告期定得这么长:我告诉他他不必后悔,我立马就走;说完就拿着帽子扬长出门而去。在楼下我看见梅瑞狄思,托他照看一下我留下的东西,随后把它们送到我的住处。

梅瑞狄思晚上如约过来了,我们商量了一下我的事情。他早已对我极为敬重,所以不愿意我离开印刷所后他还赖在那里。我开始有了回老家的想法,他劝我还是打消这种念头。他提醒我凯默已经到了资不抵债的地步,债主们开始惶惶不安,他的文具店也经营不善,常常为了得到现款而做无利销售,还往往赊销而不入账。所以他的破产是不可避免的;这样我就可以乘虚而入,从中渔利。我说问题就是缺钱。于是他告诉我,他父亲(114)对我评价极高,他们俩曾议论过这事,听他父亲的口气,他可以断定如果我肯跟他合伙,他父亲会垫钱支持我们。他说,我跟凯默的合同春天就到期了。到时候我们可以从伦敦购进印刷机和铅字:我心里清楚我不是个大工匠。要是你愿意,你出技术,我出资本;所得利润咱们五五分成。这个建议正中下怀,我欣然同意了。他父亲就在城里,也立即表示赞成。再说,他看到我对他儿子有很大影响,早就说服他戒了酒,还指望我们关系更为密切时可以使他完全摒弃那种恶习,所以就更加支持。我给他父亲开了一张清单,他转交给一个商人,派人去购置设备去了;但设备到来之前得严守秘密,在此期间,如有可能,我想在别的印刷所找个活儿干。但我就是找不到空缺,所以就待了几天,这时候凯默有望印刷一些新泽西的钞票,需要雕版和各种各样的铅字,这些只有我才能制作,所以他担心布雷德福会聘用我,把这单生意从他手里抢走,于是他写给我一封措辞非常礼貌的信,说老朋友不应当因为脱口而出的几句气话就闹得不欢而散,因此他希望我回去。梅瑞狄思劝我依了他,这样有我天天口传心授,他就有更多的机会提高技艺。于是我又回去了,我们的关系比前一段时间顺溜了许多。新泽西的生意搞到手了,为此我设计了一台铜版印刷机,这在美洲还是第一次见到。为了印钞票我还刻了一些装饰花纹和格子图案。我们俩去了一趟伯林顿(115),在那里我独当一面全盘处理,搞得人人满意,他从中大赚了一笔钱,所以好长一段时间暂无灭顶之虑。

在伯林顿,我结识了新泽西的许多要人。有几位是议会委任的主管印刷事业的专员,他们也监管钞票印制,把它的数量控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因此他们几位轮流盯着我们,来的一般还要带一两个朋友作陪。由于读书,我的思想认识就比凯默高明许多,我想正因为如此,我的意见似乎更受重视。他们请我上自己家里去,把我介绍给他们的朋友,给我很高的礼遇,而凯默尽管是老板,却遭到一定的冷落。其实他性情有点古怪,不懂得日常交往,对于公认的看法总爱顶牛,又不修边幅,衣着脏得一塌糊涂,在一些宗教问题上又是个狂热分子,还带点儿流气。我们在那里待了将近三个月,到那个时候,下列几位可以算作我交往下的朋友:艾伦法官,殖民地政府秘书塞缪尔·巴斯蒂尔,议会议员艾萨克·皮尔逊,约瑟夫·库柏和几位姓史密斯的先生,还有测量主任艾萨克·德科。后面这位是精明睿智的老者,他告诉我他年轻的时候当小工,给制砖工用小车推泥巴,成年以后才学会了写字,后来给测量员们拿测链,他们就教会了他测量,现在他靠勤劳苦干,挣下了一份不菲的家业;他还说,我预先看得出来,你很快就会把此人挤出他的行业,在费城靠这一行发迹。可当时他对我在费城或任何地方创业的意图,哪怕一丁点儿暗示,都不知道。这些朋友后来对我帮助极大,同样我有时候也给他们中间的几位效过劳。他们终身都非常尊重我。

我开始在事业上露脸之前,不妨让你先知道一下我当时在自己的原则和道德方面的心态,这样你就可以看出这些东西对我一生的未来产生了多么深远的影响。我的父母很早就给我留下了宗教印象,带着我在一条不顺从英国国教的道路上虔诚地度过了童年时代。然而,我还不到十五岁的时候,我对好几种观点逐一产生了怀疑,因为我发现它们在我读过的各种书籍中遭到了批驳,随后我开始对“启示论”本身产生了怀疑。我接触到一些反对自然神论的书籍;据说它们是玻意耳讲座(116)上宣讲的布道文的精髓。然而这些书对我造成的影响恰恰与它们的本意相悖;因为书中引用并予以批驳的自然神论者的论据在我看来要比那些批驳有力得多。总而言之,我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自然神论者。我的论点把别的一些人引入了歧途,尤其是柯林斯和拉尔夫:然而他们俩后来都大大地伤害了我,却没有丝毫的愧疚之心。回想到基思对我的作为(他又是一个自由思想家)和我自己对弗农与里德小姐的表现,有时候这给了我极大的苦恼,我开始觉得这种教义虽说是真理,但并不是十分有用。我在伦敦写的小册子引用了德莱顿的几行诗作为题记:

——但凡存在的都是正确的。——

尽管半盲之人只看见

部分链条,即最近的一环,

但他的双眼看不到上面

那衡量一切的平等的秤杆。(117)

进而从上帝的属性,即他那无限的智慧、仁慈、权力中得出结论,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可能是错误的。恶与善是无谓的分野,由于这种东西压根儿就不存在:所以现在它显得不像当初我想的那样是一篇独具慧眼的佳作;因此我怀疑是不是某种谬误会不知不觉地潜入我的论点中去,以至于感染了后来的所有论点,因为这是形而上学的推论中屡见不鲜的。我逐渐确信人际关系中的真实、诚信、正直对于人生的幸福至关重要,我写成了决心书(这些仍然保留在我的日记本里),在有生之年时时躬行实践。诚然,“启示论”对我而言本身并不那么重要;但我仍然抱有这么一种观念:有些行为也许不是因为“启示论”禁止就是坏的,或者因为“启示论”提倡就是好的;然而,将事物的性质,也就是种种情况,都考虑进去,这一点倒很有可能:这些行为之所以会被禁止,是因为它们对我们有害,或者之所以会被提倡,是因为它们对我们有益。这种信念,多亏了上帝或守护天使的恩佑,或者碰巧形势有利,或者兼而有之,使我(度过这段危险的青年时代和远离父亲关照劝导后有时陷入的举目无亲的险境)没有因为缺乏宗教信仰而可能铸成任何任性的不道德或不正义的大错。我说任性,是因为我提到的一些事例,由于我的少不更事和别人的狡诈无赖,具有某种必然性,因此当我开始步入社会时,我有一种差强人意的品格,我对它给予适度的重视并决心保持到底。

我回到费城没过多久,新铅字就从伦敦运来了。我们和凯默达成谅解,没等他听到消息,就得到他的同意离开了。我们在市场附近找到了一座出租房,就租下了。为了减少租金(当时一年二十四英镑,不过后来才知道它曾经租过七十镑),我们招进来玻璃安装工戈弗雷一家合住,他们把相当一部分租金交给我们,我们在他们家搭伙。我们刚刚把铅字开包,把印刷机安装到位,我的一位相识乔治·豪斯就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乡下人;此人是他在大街上碰见的,到处打听想寻找一家印刷所。这时候我们的现金都花在购置非买不可的各种东西上了,这位乡下人的五先令就成了我们的第一批成果,真可谓是及时雨,给我们的快乐胜过我们此后挣的任何一个克朗(118);由于我对豪斯满怀感激之情,这就使我比在别的情况下更加乐意帮助刚开始起步的年轻人。

哪个地方都有些乌鸦嘴,总是预言该地的毁灭近在眼前。当时费城就有这么一位,他是个名人,一位老者,一副聪明相,说起话来煞有介事。他的大名叫塞缪尔·米克尔。这位大人与我素昧平生,有一天把我拦在门口,问我是否就是那个最近新开了一家印刷所的年轻人: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说真替我惋惜,因为这是一种耗资巨大的行业,花的钱有可能打水漂;因为费城正在一天天垮下去,居民中已经有一半破落户,或者濒临破落;尽管表面现象恰恰相反,诸如新房耸立,房租飙升之类,他认为这都是虚假繁荣,因为事实上,这些都是即将毁灭我们的一些因素。接着他给我详详细细讲了一些灾难,有正在发生的,有即将出现的,他走了以后,我心绪黯然。如果我们开业之前就认识他,也许我绝对不会干这种傻事了。此公还是在这个一天天烂下去的地方继续生活下去;继续弹着同一个老调,多少年就是不在那里买房,因为一切将会毁于一旦,终于有一天我有幸看到他买房子,花的钱可是他第一次呱哒时的一倍。

下面这件事情我本该早就提到的,那就是前一年秋天,我把我的大多数聪明能干的相识组织成了一个俱乐部,以便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我们管它叫“共图社”(119);我们每星期五晚上聚会。我起草的章程要求每个社员轮流提出一个或多个关于道德、政治或自然科学的问题,供同人讨论,每三个月提交一篇自己写的论文当众宣读,题目自便。我们的辩论由社长主持,要以诚恳追求真理的精神进行,切忌争强好胜的现象发生;过了一段时间,为了防止过激情绪,便禁止表达主观武断的见解或针锋相对的驳斥言辞的出现,违者处以小额罚金。第一批社员有约瑟夫·布赖恩特纳尔(120),契约起草人的抄写员,一个性情温和、为人友善的中年男子,酷爱诗歌,见诗就读,自己也写一点,还算可以;心灵手巧,好摆弄很多小玩意儿,谈话很有见地。托马斯·戈弗雷(121),一位自学成才的数学家,在自己的行内很了不起,后来又发明了现在叫哈德利象限仪的仪器。但本行以外的知识十分欠缺,跟人不大合得来,像我见过的大多数大数学家一样,要求把每一件事情说得异常精准,对于鸡毛蒜皮的小问题不是永远否定,就是剖毫析芒,把所有的议论通通搅黄。他很快就离开了我们。尼古拉·斯卡尔(122),土地测量员,后来当了测量主任,他爱读书,有时候还做几句诗。威廉·帕森斯(123),本来是个鞋匠,但热爱读书,数学底子相当厚,起初学数学是想搞占星术,但后来又对占星术冷嘲热讽。他也当上了测量主任。威廉·毛格里奇(124),一名细木工,又是技艺精良的机械师,脚踏实地,通情达理。休·梅瑞狄思、斯蒂芬·波茨和乔治·韦布,我已经在前面说了个大概。罗伯特·格雷斯(125),一位家产殷实的年轻绅士,为人大方,举止活泼,谈吐风趣,出口一语双关,深得朋友喜欢。威廉·科尔曼(126),一家商号的店员,年纪和我相仿,几乎是我见过的头脑最冷静清楚、心地最善良、品行最端正的人。他后来成了一位大名鼎鼎的商人,又是我们那个地区的法官之一:我们的友谊延续了四十余年,直到他去世未曾中断。

俱乐部延续的时间差不多也这么长,而且是本地区当时存在的最好的科学、道德、政治学校。因为我们的问题总是先宣读,后讨论,中间相隔一个礼拜,这就逼着我们围绕不同的题目聚精会神地读书,方能在发言时剀切中理,由此我们也养成了更好的交谈习惯,因为事事都是根据可以防止我们相互翻脸的章程来探究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的俱乐部才得以长治久安,关于俱乐部的情况,以后我们还有不少机会做进一步说明;我之所以在这里做这么一段叙述,是为了展示有些事跟我有利害关系,每个人都卖力气给我们招揽生意。尤其是布赖恩特纳尔为我们从贵格会教徒那儿拉来四十印张的会史印刷业务,剩下的则由凯默承印,这批活儿我们干得特苦,因为工价低。这是一本大页面对开书,正文用十二点(127)铅字印,注释用十点铅字印。我一天排一大张,梅瑞狄思把它赶印出来。等我把版拆开,将铅字在字盘里归好位等第二天用时,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有时候还要晚:因为别的朋友还会时不时地送来一些零活,我们只好往后拖。但我下定决心每天仍然排印一张对开纸,结果有天夜里,我已经锁定印版,以为一天的工作结束了的时候,不小心把一个印版碰坏了,有两页铅字乱得一塌糊涂,我马上拆版重排,排好了才上床睡觉。我们这样勤奋苦干,邻居们有目共睹,我们开始赢得了声望和信誉;我还听说商界的夜夜俱乐部有人提起新开张的印刷所,普遍的看法是必死无疑,因为当地已经有了凯默和布雷福德两家印刷所;然而贝尔德博士(多年以后你我在苏格兰他的故乡圣安德鲁斯见过他)则力排众议;因为那个富兰克林的勤奋,他说,是他的同行们望尘莫及的:我离开俱乐部回家时,他还在干活呢;他的邻居还没有起床,他又在工作了。这番话打动了大家,不久其中就有一位提出给我们供应文具,替他代销。不过当时我们还不想干商铺零售生意。

我之所以这样毫无顾忌地强调自己的勤奋,尽管有自吹自擂之嫌,目的无非是让读过它的子孙后代们看到在这段叙述中勤奋产生的于我有利的效果时,就可以知道这种美德的用处了。

乔治·韦布找了个女朋友,她借给他一笔钱买断了凯默给他定的工期,这会儿主动跑到我们这里来打工。当时我没法儿雇用他,但我办了件傻事,把一个秘密透漏给了他,说不久我想办一份报纸,到时候就有他干的活了。我告诉他,我之所以有望成功,是因为当时唯一的一家报纸(128)认为一份好报纸是不大会缺乏大力支持的。我要求韦布别提此事,可他偏偏告诉了凯默,凯默闻风而动,抢先公布了他自己的办报计划,并雇用韦布筹办。对此我怒不可遏,便发动反击,虽说报纸一时还办不起来,却给布雷福德的报纸写了好几篇逗趣文章,题目叫《是非婆》,布赖恩特纳尔续写了几个月。(129)这么一来,大众的注意力都集中到那家报纸上了,凯默的计划经过我们的轮番讽刺挖苦,便无人问津了。不过他的报还是照办不误,苦苦支撑了三个季度,最多才有九十家订户,最后只好贱价甩卖给我,我已经准备多时,想继续办下去,所以立即接手,事实证明在以后几年内办报纸使我大发其财。(130)

我发现我有用单数第一人称说话的倾向,尽管我们仍然在合伙经营。原因也许在于生意的通盘管理都由我经手。梅瑞狄思不会排字,印刷也差劲,又经常喝得昏昏沉沉。我的朋友对我跟他联手深感惋惜,不过我还是充分利用了这层关系。

我们的报纸一出刊就与本地区以前的任何报纸面貌迥异,字型优美,印刷精良,当时伯内特总督(131)正与马萨诸塞议会之间争论不休,我对这场争论的激烈评论触动了一些要人。他们便对报纸议论纷纷,没过几个礼拜,这些人都成了我们的订户。于是很多人竞相效仿,订户的数目便蒸蒸日上。我学了点舞文弄墨的小本事,这时初见成效。另一方面,那些头面人物看见报纸现在抓在一个还会摇笔杆子的人手里,认为还是给他一点甜头鼓励鼓励,不失为一种万全之策。布雷福德仍然在承印选票、法规和其他官方文件。他印的议会(132)给总督的决议,粗制滥造,错误百出;我们重印的优雅美观,准确无误,便给议员人手一份。他们当然意识到孰优孰劣,这就增强了议会中我们的朋友的地位,议会经过投票,决定我们为来年议会文件的承印商。

在议会里的朋友中,我绝对忘不掉的一位是前面提到过的汉密尔顿先生(133),这时他已从英国回来,当了议员。他在这件事上为我出了大力(134),后来在别的事情上依然鼎力相助,对我的帮补一直继续到他去世。弗农先生这会儿向我提起那笔债款的事:但他没有催着我还。我给他写了一封措辞巧妙的感谢信,恳请他宽限一段时间,他答应了,后来我一有能力,本息立马还清,并且千恩万谢了一番。在某种程度上这个错误算是得到了纠正。

可这时候,我撞上了又一道难关,这是我万万没有预料到的。梅瑞狄思先生的父亲按照给予我的期望是应该支付我们印刷所的费用的,但他只能预支一百英镑现金,这笔钱到手后,我们还欠供应商一百英镑;人家等不及了,把我们统统告上了法庭。我们缴了保释金,但看得出来,如果债款不能如期筹齐,案子就必然宣判执行(135),这样一来,我们的如意算盘就完全落空,因为铅字必将变卖还债,说不定只能卖出个半价。就在我走投无路的当口,两位真正的朋友——虽然他俩互不相识,我也没有提出请求——却先后找上门来,主动提出如果可行,将垫付我独立创办一切业务所必需的全部款项,但他们不喜欢我与梅瑞狄思继续合伙,因为他们说常常看见此人喝得醉醺醺的在大街上游走,还在酒馆里玩下流游戏,给我们丢脸。他们的大恩大德我永生不忘。两位朋友是威廉·科尔曼和罗伯特·格雷斯。(136)我告诉他们,只要梅瑞狄思父子还有望履行我们协定中他们应承担的那部分义务,我就不能提出拆伙。因为我认为我欠了人家一份大情,他们已经为我做了不少,如有能力还会做下去的。但要是他们最终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我们的合作必须终止的话,那到时候我就认为自己可以随意接受朋友的襄助了。

这事儿就这么搁了一段时间。后来我对我的搭档说,也许你父亲对你在我们的事务中担当的角色不甚满意,所以他不愿意为你我两人垫付他只愿意为你一个人垫付的钱款:如果是这样,那就直说,我愿意把全盘生意交给你做,我去张罗自己的买卖。不是的,他说,我父亲真的很失望,但确实爱莫能助,我也不愿意再给他老人家添堵。我看明白了,这买卖我干不了。我自小就是个务农的,三十岁了却跑到城里来当学徒,学一门新手艺,这真是愚蠢到家了。我们很多威尔士人都要去北卡罗来纳安家落户,因为那里土地便宜:我想跟他们一块儿去,还是干自己的老本行。你也可以找朋友来帮助你。要是你愿意承担公司的债务,把我父亲垫付的一百英镑归还,再替我还一些个人的小额债款,再给我三十英镑和一副新马鞍,我就放弃合伙经营,全盘生意由你一手打理。我同意了他的建议。立即起草了一份书面协议并签字盖章。我给了他所要的,不久以后他就到卡罗来纳去了;翌年,他从那里给我来了两封长信,对那儿的地域、气候、土壤、农事等等做了有史以来最精彩的描述,在这些事情上他很有见地,我把两封来信登在报纸上(137),使读者大开眼界。

他一走,我就再去找我那两位朋友;我不想造成一种厚此薄彼的不良印象,我从每个人那里只拿了我所需的一半,还清了公司的债务,以我的名义继续经营生意,并刊登广告宣布合作终止。我想这是一七二九年或是这一年前后的事情。(138)

大约就在这个时段,民众中掀起了一股呼声,要求投放更多的纸币,因为这个地区只有一万五千英镑纸币,而且这些纸币很快就会被销毁。(139)富人反对增加纸币,之所以反对,是因为担心它会贬值,就像新英格兰发生过的那样,损害所有债权人的利益。我们在共图社讨论这个问题,我是赞成增加的,因为我相信一七二三年首次发行的小批量纸币,由于增加了本地区商贸、就业和居民数量,所以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因为这时我看见所有的老房子都有人居住,新房子正在修建,我记忆犹新的是,当我嘴里吃着面包卷儿第一次在费城街道上溜达的时候,我看见第二大街和第四大街之间的胡桃街上的房子大部分门上贴着出租告示;板栗街和其他街道上的房子情况也大同小异;这种现象使我当时认为这座城市的居民正在接二连三地弃城而去。我们的辩论使我对这个问题有了全面的掌握,我便撰写并印行了一本匿名的小册子,书名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140),受到了平民百姓的普遍好评,却引起了富人的反感;因为它增强了要求增发纸币的声浪;富人中间恰好又找不到能回击我的文章的笔杆子,于是他们反对的气势也就松懈下去,这个观点便得到了议会中多数议员的认同。我在议会里的朋友认为我有贡献,应当给予奖励,于是让我承印纸币,这是一单能赚钱的生意,帮了我一个大忙。(141)这是我能写文章获得的一个好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们的亲身体验,纸币的好处变得显而易见,此后再没有出现多少争议,于是它很快就增加到五万五千英镑,一七三九年增加至八万英镑,此后又节节攀升,在战争期间,达到了三十五万多英镑。与此同时,商贸、建筑和居民都在与日俱增。不过我现在认为还是要有个限度,超过限度滥发就有害无益了。

不久以后,通过朋友汉密尔顿,我获得了承印纽卡斯尔纸币的生意。(142)当时我想,又是一单利润不菲的生意;眼眶子小了,小蛇看上去也像大蟒。这两单生意对我确实有很大的好处,也给了我很大的鼓励。汉密尔顿也让我承印该地政府的法律文件和选票,这项业务只要我不改行,就一直由我一手包揽。

这会儿,我又开了一爿文具店。(143)我在店里经销各色各样的格式纸,都是我们见过的最正规的,是由我的朋友布赖恩特纳尔协助印制的;我还卖一般纸张、羊皮纸、廉价笔记本等等。我在伦敦认识的一个叫怀特马什(144)的排字工也来到我这里,他是个高级工,跟我干活非常勤快。我还收了一名学徒,是阿奎拉·罗斯的儿子。这时候我开始一笔一笔清还我替印刷所背的债。为了确保我作为一个生意人的信誉和人格,我处处留心,不仅要实打实的勤奋节俭,而且在面子上也避免有相反的表现。我衣着朴素;从不到娱乐场消闲鬼混;我从不出去钓鱼打猎;的确,看书有时候使我忘乎所以,误了正事;不过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又十分隐蔽,没有引起物议:为了证明我不是个甩手掌柜,有时候我把从商店买来的纸张用手推车推过大街小巷送到家中。这样一来,人们认为我是个勤奋、发达的青年,买东西按时付款,进口文具的商人拉我做他们的客户,别的商人提议给我供书代销,我的事业顺风顺水。与此同时凯默的信誉和生意却日渐萎靡,最后迫不得已,只好卖掉印刷所还债。他去了巴巴多斯,在那里过了几年穷愁潦倒的日子。

他的学徒大卫·哈利,我跟他一起工作时曾教过他,这时候买下了凯默的设备器材,取而代之,在费城自立门户。起初我认为哈利是一个强有力的对手,十分担心,因为他的朋友既有能力,也有势力。因此我提出跟他合伙经营,好在他不屑一顾,断然拒绝。此人心高气傲,一派绅士打扮,生活奢靡,常常出外冶游,到头来债务缠身,事业荒废,这样一来,所有的买卖都不沾他的边了;发现无事可做,便步凯默的后尘,跑到巴巴多斯去了,把印刷所也一起带了过去。在那里这名学徒雇用他昔日的老板给他打工。他们三天两头吵架。哈利债务越背越重,终于迫不得已卖了铅字,回到宾夕法尼亚干他的乡下活儿去了。那位买主依然雇凯默排字,没过几年,凯默就客死他乡了。至此,我在费城的竞争对手仅剩那位宿敌布雷福德一个了。此公富足潇洒,时不时地雇几个散工干一点零活,对生意并不十分上心。然而,由于他开办邮局,人们认为他的消息比我灵通,他的报纸上发布广告的面比我的更广,因此刊登的广告多,这对他来说是个摇钱树,对我却是个丧门星。因为我确实是通过邮局发送报纸的,但舆论却不以为然;由于布雷福德黑心肠禁止那些邮差发送我的报纸,我只好对邮差行贿,请他们暗箱操作。布雷福德的行为使我义愤填膺:我认为他的做法太卑鄙,所以后来我干到他的那个位置上时,我当心决不步他的后尘。(145)

在此期间,我一直在戈弗雷家搭伙,他和老婆孩子住了我租用的房子的一部分,还占了店面的一侧做他的玻璃安装生意,不过他活儿干得不多,却一门心思地钻研他的数学。戈弗雷太太给我提了一门亲事,对象是她的一个亲戚的女儿,她便找机会常常把我们撮合到一块儿,直到最后我正经八百地追求起来,因为这姑娘本人着实值得一追。她家的老人也大加鼓励,接二连三请我吃饭,给我们单独相处的机会,直到把关系挑明为止。戈弗雷太太让我们先讲好条件,我告诉她,我希望他们的女儿带过来的陪嫁能还清印刷所剩余的债务,我相信当时不会超过一百英镑。她给我传话说,他们拿不出那么多数目。我说他们可以在贷款处抵押房子嘛,几天后回话说他们不同意这门亲事;还说他们从布雷福德那里打听到印刷行业并不是个赚钱的买卖,铅字很快就会磨损,所以要不断添新换旧,又说,凯默和哈利相继破产,我不久也许会步他们的后尘,因此不许我再次登门,女儿也被关在家里。不知真的是不改初衷,还是在耍手腕,估计我们已经情投意合,难以割舍,所以会偷偷结婚,这样他们给不给陪嫁,全看他们愿不愿意了,我心中无数:不过我怀疑是后者,于是非常气愤,再也不去他们家了。后来戈弗雷太太送来了他们给的几粒顺气丸儿,又想糊弄我继续往下进展,但我断然宣布,我已痛下决心与那一家人一刀两断。(146)这一下可得罪了戈弗雷一家,双方气不打一处来,他们就搬走了,撇下我一个住一座空房子,我决意再不招人同住了。

然而,由于这件事已经把我的思想转向婚事,我便察看周围的情况,在别的地方主动和人结交,但很快就发现人们一般认为印刷业是个穷行业,因此我就不指望娶个妻子能带过来什么钱财,除非是一位我认为有钱而不可意的妻子。在此期间,青春欲火势不可遏,因此逼我常常与萍水相逢的下流女人厮混,这就难免要花钱,会惹出麻烦,还会染上一种病(147),不断危及我的健康,这是我最惧怕的,不过万幸我逃过了这一劫。

作为近邻和老相识,我和里德小姐一家的友好交往一直在继续,打我头一次住进他们家的那会儿起,他们全家人就很尊重我。他们常常请我过去商量他们家的一些事情,我有时候也能助一臂之力。我同情里德小姐的不幸遭遇,她一般都是郁郁寡欢,高高兴兴的情况难得一见,而且躲着不愿见人。我在伦敦时轻浮多变,我考虑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她不幸的起因;不过她母亲一副好心肠,总认为错在她而不在我,因为是她阻止我们俩在我去伦敦前结婚,是她趁我不在的时候又撮合了另外一门亲事。我们俩又旧情复萌,但说到结合,这时候又遭到了强烈的反对。那门亲事确实被看成了无效婚姻,因为他前面有妻子,据说仍然在英国生活;但远隔重洋,这又不是能够轻易证实的;虽然有他死亡的传言,但也没有定准。就算他真的死了,他留下的很多债务可能要求继承人来偿还。然而,尽管困难重重,我们豁出去了,一七三〇年九月一日我娶她为妻。(148)我们担心的那些麻烦事一件也没有发生,事实证明她是个贤内助,照看店面,帮了我很多忙,我们齐心协力,事业兴旺,互相努力,让对方幸福。这样我算尽力改正了那个重大的错误。

大约在这段时间,我们俱乐部的聚会地点不在一家酒馆,而是在格雷斯先生家专门腾出来的一间小屋子里;我做了一个提议:既然我们在讨论问题时往往要参考我们的书籍,要是我们把图书集中存放在聚会的地方,也许对大家更加方便,这样一来,可以随时查阅;由于把我们的书籍组合成了一个公共图书馆,只要我们愿意把这些书集中起来,我们每个人就会有使用所有其他成员的书籍的好处,这就像每个人拥有了全部书籍一样有利了。这条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于是屋子的一端摆满了我们尽力匀出来的书籍。数量没有达到我们的预期;虽然用处很大,但由于缺乏妥善管理,也产生了一些麻烦,大约一年之后,这批书又分归原主,各自带回家去了。

这时候,我着手实施第一个具有公益性质的计划,那就是成立一个会员制收费图书馆。我起草了几个方案,由我们的文件起草大师布罗克登将它们审改为正规形式,多亏共图社的朋友们帮忙,征集来了五十名会员,每人入会费四十先令,以后每年十先令,期限五十年,这也是我们的会社能存续的年限。我们后来取得了特许证,会员增加到了一百人。这可是北美会员制收费图书馆之母,现在这类图书馆已经多不胜数了。(149)这本身就是一项伟大的事业,而且还有方兴未艾之势。这些图书馆改进了美洲人的总体交谈,使普通商人和农民变得像从别的国家来的绅士一样聪明睿智,也许对所有殖民地团结奋起维护自己的权利有所贡献。

* * *

(1) 几处用方括号的地方表示括号里的文字不是富兰克林写的,而是编者按需要加上去的。

(2) 温切斯特附近的一个村庄,也是圣阿萨夫主教乔纳森·什普利的家宅名,离伦敦约50英里。

(3) 威廉·富兰克林(1731—1813),1763年被英王任命为新泽西总督,革命战争期间一直忠于英王,并与其父疏远。革命后于1784年二人关系才有所改善。

(4) 富兰克林和他的儿子于1758年游历英国,拜访了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和班伯里两地祖先的故居。

(5) 伦敦北面约50英里处的一个村庄。

(6) 在中世纪英语里,franklin这个词被用来描述中产地主。

(7) “此处有注”(富兰克林本想在此加一个注,但始终没有加)。

(8) 富兰克林的个人资料保存在费城。

(9) 1752年在英国和英属北美殖民地用格列高利历(新历)取代了儒略历(旧历)。这一改变把日期后移了11天。于是富兰克林的生日(旧历1月6日)变成了新历1706年1月17日。

(10) “插在这里”(富兰克林注,但样章从富兰克林的手稿中删去)。

(11) 玛丽女王从1553年到1558年在位,她企图把罗马天主教再次强加给信奉新教的英国。由于大力迫害新教徒,被称为“血腥的玛丽”。

(12) 也许是英文的《大圣经》(1539—1540)。在玛丽女王统治时期,通用拉丁文《圣经》。英文《圣经》虽然未遭官方查禁,但还是收缴销毁了许多,目的是根除新教的源头。

(13) 查理二世于1660年至1685年在位。

(14) 实际上是1683年10月。

(15) 科顿·马瑟(1663—1728),牧师,著述极多,以《美洲基督教大全》(1702)为代表作。下面确切的引文应为“一位能干而又虔诚的英国人”。

(16) “在楠塔基特岛。”——富兰克林注

(17) 约翰·富兰克林(1690—1756),本杰明最爱的哥哥,后来当了波士顿邮政局局长。

(18) 约翰·班扬(1628—1688),英国清教牧师,代表作为《天路历程》(1678)。他的作品极其畅销,一先令的廉价版随处可见。

(19) r.伯顿为纳撒尼尔·克劳奇(1632?—1725?)的笔名,英国历史的普及者,“他把我们英国历史的精粹融入十二便士一本的小书中,里面充满了珍奇典故”。

(20) 普鲁塔克(46—120),希腊作家,所著《希腊罗马名人传》由46篇传记组成,大部分捉对立传,把行为和品性相近的一位希腊名人和一位罗马名人并列。

(21) 英国作家笛福(1660—1731)的《论计划》(1697)提出了一系列国民经济的改良计划,科顿·马瑟的《论行善》(1710)给了富兰克林建立“共图社”的启发,在某种程度上,他的俱乐部是以马瑟在波士顿建立的邻里福利社为样板的。

(22) 詹姆斯·富兰克林(1697—1735)在英国学会了印刷手艺,他比本杰明大九岁,这一差异有助于说明后来哥儿俩出现的摩擦。这项契约规定本杰明要为他哥哥干九年的活。

(23) “马修·亚当斯先生。”——富兰克林注

(24) 这两首歌谣的全文未存。波士顿港灯塔岛的灯塔看守乔治·沃思莱克和他的妻子与一个女儿是在1718年11月3日淹死的。黑胡子海盗爱德华·提奇于1718年11月22日在卡罗来纳海岸附近被杀。

(25) 苏格兰长老派教徒以其好辩天性闻名。

(26) 拼写和标点这时尚无标准。这个译本特意保留了原著不同于当代的标点用法。

(27) 《旁观者》是一份日报,从1711年3月1日至1712年12月6日出版,上面刊登约瑟夫·艾狄生(1672—1719)和理查德·斯梯尔(1672—1729)的文章。该报主要探讨文学和道德问题。詹姆斯·富兰克林的印刷所有该报一套数卷的合订本。塞缪尔·约翰逊称该报的文笔“亲切,但不粗俗,优雅,但不浮华”,它极大地影响了英语散文的写作。

(28) 托马斯·特赖恩,他的《健康长寿和幸福之道,或话说节制》于1683年问世;一本题名为《智慧指令》的文摘出版于1691年。

(29) 爱德华·科克尔(1631—1675)有好几种算术著作。他的《算术》出版于1677年,到1700年重印过20次。

(30) 约翰·赛勒的《航海术概览》出版于1681年,塞缪尔·斯特梅的《水手杂志或斯特梅数学与实用技艺》出版于1699年。

(31) 约翰·洛克(1632—1704)的《人类理解论》出版于1690年。罗亚尔港(离巴黎不远)的安托万·阿尔诺(1612—1694)和皮埃尔·尼古拉(1625—1695)的《逻辑:或思维的艺术》拉丁文版(1662)的英文译本出版于1685年。这是那个时代最有影响的逻辑教科书;詹姆斯·富兰克林的印刷所里有一本。

(32) 詹姆斯·格林伍德的《实用英语语法论》出版于1711年。1749年富兰克林将此书推荐给他建议在宾夕法尼亚成立的科学院。

(33) 古希腊历史学家色诺芬(约前431—约前352)的《回忆苏格拉底》由爱德华·比希译成英语,于1712年出版。

(34) 沙夫茨伯里三世伯爵安东尼·阿什利·库伯(1671—1713),英国哲学家,宗教怀疑论者。安东尼·柯林斯(1676—1729),自然神论者。富兰克林也许读的是沙夫茨伯里的《人的特点,风习,见解,时代》(1711)和柯林斯的《自由思想论》(1713)。

(35) 参见英国诗人亚历山大·蒲柏(1688—1744)《论批评》第574—575行。富兰克林凭记忆引用,与原文略有出入。

(36) 同上,第567行。

(37) 这两句诗往往归在蒲柏名下,其实是罗斯科蒙伯爵温特沃思·狄龙(1633?—1685?)写的,见他的《论译诗》(1684)第113—114行。第二行应当是“因为雅正薄弱就是见识薄弱”。

(38) 北美第一家报纸是波士顿的《公共事务报》,于1690年9月25日问世,但只出了一期。《波士顿新闻通讯》于1704年4月24日创刊,是第二家;《波士顿新闻报》于1719年12月21日出版,是第三家;《美洲信使周报》1719年12月22日在费城创刊,是第四家;詹姆斯·富兰克林的《新英格兰报》于1721年8月7日创刊,是第五家。早先,詹姆斯曾承印过《新闻报》,但为时很短,这就是富兰克林误记的原因。

(39) 十四封“善人无语”写的书信,发表在1722年4月12日至10月8日的《新英格兰报》上,这是北美出现的最早的系列文章。

(40) 我想他以苛刻和暴虐的手段对待我也许造成了我终身对专制势力的憎恶。——富兰克林注

(41) 1722年6月11日,该报暗示地方当局和波士顿港外劫掠的海盗相互串通。詹姆斯·富兰克林从6月12日监禁到7月7日。议会,马萨诸塞立法机构,下院由各镇选出的马萨诸塞总议院的代表组成。

(42) 1722年6月11日,詹姆斯·富兰克林在《新英格兰报》上含沙射影地说政府在镇压海盗劫掠行径时手软。结果,他被监禁了一个月。后来政府提出未经事先审查不准他发行他的报纸。既然审查规定只适用于詹姆斯,报纸便在本杰明的名下发行。1723年5月7日,詹姆斯被大陪审团宣告无罪,但《新英格兰报》在本杰明的名下起码发行到1726年,这时他离开波士顿近三年了。该报直到1727年初才停止发行。

(43) 威廉·布雷福德(1663—1752),美洲印刷业的开创者之一,富兰克林后来在宾夕法尼亚的竞争对手安德鲁·布雷福德(1686—1742)的父亲。

(44) 乔治·基思(1638—1716),贵格会教派领袖,由于跟别的贵格会会员闹翻,从此大家不承认他。

(45) 18世纪的文章中直接引语大多不用引号,当前不用引号的情况也多了起来,所以译者在这种情况下遵照原文,也不加引号。

(46) 珀思·安博伊,在新泽西。

(47) 将纽约的斯塔腾岛和新泽西隔开的一条狭窄的海峡。

(48) 指约翰·班扬。

(49) 丹尼尔·笛福(1660?—1731)1719年出版《鲁滨孙漂流记》,1722年出版《摩尔·弗兰德斯》,1722年出版《宗教求爱记》,1715—1718年出版《家庭教师》。塞缪尔·理查逊(1689—1761)1740年出版《帕美拉》。富兰克林1744年将它重印,这是北美殖民地出版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50) 位于新泽西的西部,从费城沿特拉华河而上约18英里的地方。

(51) 约翰·布朗(约1667—1737),新泽西伯林顿的一个宗教怀疑论者,医生兼店主。

(52) 查尔斯·科顿(1630—1687),他写了一部滑稽诗《斯卡龙纪》(1644),其中戏拟了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埃涅阿斯纪》的第一卷和第四卷。

(53) 他是在1723年10月到达的,具体日期不详。

(54) 富兰克林指的是贵格会教友在宗教仪式中保持沉默直到教友中有人受灵光感动才说话的做法。

(55) 塞缪尔·凯默(约1688—1742),他在前一年从伦敦来。印刷业做得不成功,于1730年离开了费城。

(56) 这种铅字不适合印书和印报。

(57) 阿奎拉·罗斯(约1695—1723),安德鲁·布雷福德的印刷工;他儿子约瑟夫跟富兰克林当过学徒。

(58) 1706年逃往英国的法国新教流亡者。他们处于出神状态时伴随有抽筋似的动作,在此期间他们得到救世主的天国即将到来的启示。

(59) 罗伯特·霍姆斯(卒于1743年以前),富兰克林的姐姐玛丽的丈夫,是做海岸贸易的一条船的船长。

(60) 威廉·基思(1680—1749),1717—1726年间任宾夕法尼亚总督,1728年因躲债逃往英国。

(61) 银币在北美殖民地非常罕见。

(62) 威廉·伯内特(1688—1729),纽约和新泽西总督(1720—1728),索尔兹伯里主教的儿子。

(63) 当时是英属西印度群岛中的一个岛。

(64) 托马斯·安尼斯,“伦敦希望号”船的船长,此船是富兰克林1724年去伦敦所搭乘的定期班船,在英国和费城之间往返。

(65) 离罗得岛海岸10英里处。

(66) 见《圣经·旧约·利未记》第19章第27节“头的周围不可剃,胡须的周围也不可损坏”。凯默也许还留着长发。

(67) 参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16章第2—3节:“以色列全会众在旷野向摩西、亚伦发怨言,说:‘巴不得我们早死在埃及的耶和华的手下,那时我们坐在肉锅旁边,吃得饱足;你们将我们领出来,到这旷野,是要叫这全会众都饿死啊!’”

(68) 查尔斯·奥斯本的生卒年月不详;约瑟夫·华森约死于1728年;詹姆斯·拉尔夫(1695—1762),他写诗的努力没有成功,但成了英国一名成绩卓著的政论家。富兰克林于1757年回伦敦时,拉尔夫帮助他宣传北美殖民地的情况。

(69) 查尔斯·布罗克登(1683—1769)于1706年来到费城。

(70) 参见《圣经·旧约·诗篇》第18篇第9节:“他又使天下垂,亲自降临,有黑云在他脚下。”

(71) 拉尔夫为亚历山大·蒲柏在《愚人记》第一版(1728)中抨击的一些作家辩护。蒲柏在第二版中增加了下面两句:

“沉默吧,你们这些狼!因为拉尔夫在对辛西娅嚎叫,

使夜晚变得恐怖——回答他吧,你们这些枭鸟。”(卷三,第159—160行)。

辛西娅为月亮和狩猎女神。

在一七四二年版中,蒲柏又加了对拉尔夫的挖苦:

“且看;新闻记者们停止了。

即便拉尔夫也后悔了。”(卷一,第215—216行)。

(72) 帕特里克·巴德,或伯尔德,1720年后作为港口医生在费城居住。

(73) 在特拉华。

(74) 安德鲁·汉密尔顿(约1678—1741)在1735年审判约翰·彼得·曾格煽动性诽谤罪时,担任辩护律师,从而确立了殖民地的新闻出版自由,赢得了“费城律师”的称号。

(75) 托马斯·德纳姆(?—1728),商人兼慈善家,1715年离开英国的布里斯托尔,后来成为富兰克林的赞助人。

(76) 詹姆斯·汉密尔顿(约1710—1783),于1748—1773年间四次出任宾夕法尼亚总督。

(77) 约翰·巴斯基特(?—1742)。

(78) 威廉·里德尔斯登(死于1733年前),骗子,被马里兰总督府描述为“一个举世无双的臭名昭著的人物”。

(79) 指宾家族的成员,他们是宾夕法尼亚的领主,这块领地的法定拥有者。“宾夕法尼亚”的意思是“宾的林地”,最早是由威廉·宾创建的。

(80) 伦敦的一条短街,离圣保罗大教堂不远。

(81) 西班牙金币,1皮斯托尔相当于18先令。

(82) 罗伯特·威尔克斯(1655?—1732?),爱尔兰演员,1709至1730年称霸伦敦戏剧界。

(83) 圣保罗大教堂附近的一条街,伦敦印刷业的中心。

(84) 这里指为法律事务中心的伦敦四所律师学院中的内殿律师学院和中殿律师学院。

(85) 离小不列颠街不远的一个小广场,印刷业中心。

(86) 其实是《自然宗教概述》(1722)的第四版(1726)。一部关于理性道德的论著。威廉·沃拉斯顿,一位英国圣公会牧师兼学校校长。

(87) 这本小册子(1725)否认了善与恶的存在,这样就使富兰克林被人指控为无神论者。后来他自己保存的只留下一本,其余都烧了。现在知道仅有四本存世。

(88) 威廉·莱昂斯,外科医生,他的著作《人类判断的正确、尊贵与优秀》出版于1719年。

(89) 伯纳德·曼德维尔(约1670—1733),荷兰医生和作家,居住在伦敦。他的打油诗初版于1705年,书名为《咕咕哝哝的蜂房,或变诚实的恶棍》,1714年再版,改名为《蜜蜂的寓言,或私恶公益》。道德家抨击该书玩世不恭,但读者面很广,一版再版。

(90) 巴特森咖啡屋在玉米山大街,离伦敦皇家交易所不远,是医生们通常聚会的地方。

(91) 亨利·彭伯顿(1694—1771),牛顿的朋友,皇家协会的会员。

(92) 也许指位于圣巴托罗缪教堂附近的一些建筑。

(93) 也许是爱德华·杨(1683—1765)的《热爱声名,人之常情》(1725—1728)中的“讽刺诗四”。

(94) 约翰·华茨(约1678—1763)。

(95) “印刷所总被工人们称为教堂。”——富兰克林注

(96) 圣礼拜一,爱尔兰制鞋工人因礼拜天饮乐过度,礼拜一干活无精打采,犹如又一个礼拜日,于是相沿为制鞋工人的假日。

(97) 罗马天主教的圣安塞姆和圣塞西莉亚教堂。

(98) 查理二世(1630—1685),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国王(1660—1668),其亲法、亲天主教政策遭到议会和臣民的反对。

(99) 按照中世纪晚期传说,耶稣背着十字架前往受难地时,耶路撒冷的一个妇人把她的头巾递给耶稣。耶稣擦了擦脸,把头巾还给妇人,这时她发现救世主的脸逼真地印在上面,被人称为维拉艾康(vera icon),意思是逼真的肖像。该妇人后来成了圣维罗妮卡。头巾现存罗马圣彼得大教堂。

(100) 也许就是切尔西医院,是1682年在原先的切尔西学院旧址上建立起来的。

(101) 詹姆斯·萨尔特(堂萨尔特罗是《闲话报》给他起的绰号)是汉斯·斯隆爵士从前的一名理发师,他后来在切尔西开了一家咖啡屋和博物馆,那里陈列着一些真伪难辨的古董,其中有征服者威廉的宝剑和约伯撕裂的外袍。

(102) 约三英里半的距离。

(103) 指法国人梅基塞代克·德·泰弗诺的《游泳的艺术》(1699)。

(104) 威廉·温德姆爵士(1687—1740),英国财政大臣,议会中的托利党领袖。

(105) 富兰克林再没有提起过查尔斯·温德姆。

(106) 富兰克林的计划现存的是它的“大纲”和“序言”。

(107) 帕特里克·戈登(1644—1736),1726至1736年任宾夕法尼亚总督。

(108) 休·梅瑞狄思(约1696—约1749),后来成为富兰克林的生意合伙人。

(109) 斯蒂芬·波茨(?—1758),后来成了书商和酒店老板。

(110) 乔治·韦布(1708—1736?),后来成为富兰克林共图社俱乐部成员,并当了印刷商。

(111) 大卫·哈利(1708—1760),威尔士人,贵格会教徒,后来成了巴巴多斯的第一位印刷商。

(112) 一种金币,值一英镑一先令。

(113) 托马斯·詹姆斯的铅字铸造厂是伦敦规模最大的。

(114) 西蒙·梅瑞狄思(?—1745?),休·梅瑞狄思的父亲,富兰克林的共图社俱乐部的最早成员之一。

(115) 在新泽西。

(116) 英国物理学家、化学家罗伯特·玻意耳(1627—1691)举办的年度讲座。一年宣讲八篇反对“怀疑论”的布道文。自然神论认可上帝是无限存在的创造者,但否认启示和超自然神学的基督教义。“启示论”认为基督教教义皆来自上帝的启示。诸如上帝三位一体、基督道成肉身和救赎世人等均属启示神学范围。

(117) 第一行不是约翰·德莱顿(1631—1700)的诗,而是出自蒲柏的《人论》(1733)书信第294行。不过德莱顿的一句诗很接近:“但凡存在的都有它正确的道理。”其余几行引自德莱顿与纳撒尼尔·李合写的诗剧《俄狄浦斯》第三幕第一场第244—248行。

(118) 五先令硬币。

(119) 原文junto,来自西班牙词junta,意思是“联合”,用来描述一个私密的小团体。

(120) 约瑟夫·布赖恩特纳尔(?—1746)在科学方面跟富兰克林志趣相投。

(121) 托马斯·戈弗雷(1704—1749)。

(122) 尼古拉·斯卡尔(1687—1761)。

(123) 威廉·帕森斯(1701—1757),1741年当上了测量主任,并成了图书馆会社的图书管理员。

(124) 威廉·毛格里奇(?—1766)是一艘船上的木工。

(125) 罗伯特·格雷斯(1709—1766),做了富兰克林37年的房东。

(126) 威廉·科尔曼(1704—1769)。

(127) 点(point)为铅字规格。1点等于1/72英寸。

(128) 《美洲信使周报》创办于1719年12月22日。

(129) 从1728年2月4日到1729年9月5日。富兰克林在这一系列文章中单独写了四篇,合写了两篇。

(130) 凯默于1728年12月24日创办《文理万能指导:宾夕法尼亚报》。富兰克林于1729年10月1日接管,将报名缩减为《宾夕法尼亚报》,并使之成为北美殖民地最好的报纸之一。

(131) 威廉·伯内特(1688—1729),纽约和新泽西总督(1720—1728),后来又任马萨诸塞总督(1728—1729)。争议的起因是总督要求一年1000英镑的年薪,议会嫌多。富兰克林站在议会一边,于1729年10月9日在《宾夕法尼亚报》撰文支持。

(132) 宾夕法尼亚议会。

(133) 见第42页注3。

(134) “我有一次借了他儿子500英镑”。——富兰克林注。詹姆斯·汉密尔顿总督与议会出现矛盾时,富兰克林能让议会给这位总督发工资。

(135) 法庭判决没收财产进行拍卖。

(136) 威廉·科尔曼(1704—1764),罗伯特·格雷斯(1709—1766),都是富兰克林“共图社”的最早成员。格雷斯的铁业铺制造过富兰克林的“壁炉”。

(137) 《宾夕法尼亚报》1731年5月6日和13日。

(138) 其实是1730年7月14日。

(139) 1723年,纸币变得奇缺,议会发行以不动产抵押做担保的新币,抵押借款还清后,纸币就被“销毁”。然而到1729年,币值太低,以致抵押借款尚未还清,钱就被收回。

(140) 全名为《试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1729年4月3日)。

(141) 1729年印刷2万英镑的订单其实给了安德鲁·布雷福德。富兰克林接的是1731年印4万英镑的订单。他得了100英镑的报酬,纸张费另算。

(142) 特拉华的纽卡斯尔。特拉华有一个分开的立法机构,但和宾夕法尼亚共有一个领主总督,安德鲁·汉密尔顿是两个议会的议长。

(143) 富兰克林现存的最早的账本显示,他是在1730年7月前后开始经营这爿店铺的。

(144) 托马斯·怀特马什(?—1733),第二年他就去了南卡罗来纳。

(145) 富兰克林于1737年10月接替了布雷福德的费城邮政局长的职务,于1753年当上了北美殖民地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146) 那个时代大部分婚姻都考虑经济问题,所以富兰克林期望女方陪嫁并不异常。

(147) 指梅毒。

(148) 没有证据证明德博拉的第一任丈夫、失踪的罗杰斯此时已经死了,或者证明他犯有重婚罪,所以德博拉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仍然是他的妻子,不能正式再婚。这样富兰克林和德博拉就形成了一种非正式的事实婚姻,没有举行民间或教堂的婚礼。他们的“亲事”被认为在法律上有效,他们的子女也当婚生子女看待,由于允许离婚或撤销婚姻的法律缺失,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德博拉1774年在费城去世,当时富兰克林在英国出任宾夕法尼亚的代理。

(149) 尽管费城图书馆会社(1731)是第一家会员制收费图书馆,但各式各样公共或半公共的图书集体1731年前就在北美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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