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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访边城

爱默森的生平和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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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在一八〇三年生于波士顿,早年是个严肃的青年。他的青春和他的天才一样,都是晚熟的。他的姑母玛丽是一个不平凡的女人,对他有着极深的影响。他日后的成功,一部份可以说归功于她的薰陶。

他自从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时候起,就开始写他那部著名的日记,五十年如一日,记载的大都偏于理论方面。他在一八二九年第一次结婚,只记了短短的一行。两年后他的元配病逝。一八三五年他第二次结婚,也只记了一行。

他大学毕业后,曾经先后从事各种教育和传道方面的工作。三十岁那年,他辞去了波士顿第二教堂的牧师职位。随即到欧洲去旅行,并且会见了卡莱尔(carlyle)。他发现了卡莱尔的天才,同时卡莱尔也发现了他的天才。这两个人个性完全相反,然而建立了悠久的友谊,在四十年间继续不断地通着信,成为文坛的一段佳话。回国后他在各地巡回演讲。这种生活很艰苦,因为当时的旅行设备相当简陋,而且他也舍不得离开他的家庭。但是他相信这职业是有意义的,所以总算能够持之以恒地继续下去。

他的第一部书《大自然》(nature)在一八三六年出版,此后陆续有著作发表。一八四七年他再度赴欧时,他的散文集已经驰名于大西洋的东西两岸。

爱默森的写作生活很长。但是在晚年他尝到美国内战时期的痛苦,内战结束后不久,他就渐渐丧失了记忆力,思想也难于集中了。他在一八八二年逝世,有许多重要的遗作,经过整理后陆续出版。

英国名作家安诺德(matthew arnold)曾经说过:“在十九世纪,没有任何散文比爱默森的影响更大。”事实上爱默森的作品即使在今日看来,也仍旧没有失去时效,这一点最使我们感到惊异。他有许多见解都适用于当前的政局,或是对我们个人有切身之感。他不是单纯的急进派,更不是单纯的保守主义者;而同时他决不是一个冲淡、中庸、妥协性的人。他有强烈的爱憎,对于现社会的罪恶感到极度愤怒,但是他相信过去是未来的母亲,是未来的基础;要改造必须先了解,而他相信改造应当从个人着手。

他并不希望拥有信徒,因为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而是领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他认为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每一个人都应当自己思想。他不信任团体,因为在团体中,思想是一致的。如果他抱有任何主义的话,那是一种健康的个人主义,以此为基础,更进一层向上发展。

他是一个乐观的人,然而绝对不是一个专事空想的理想主义者。他爱事实——但是必须是“纯粹的事实”。他对于法国名作家蒙田(montaigne)的喜爱,也是因为那伟大的怀疑者代表他的个性的另一面。

他的警句极多,大都是他的日记中几十年积聚下来的,也有是从他的演讲辞中摘出来的。他的书像珊瑚一样,在海底缓慢地形成。他自己的进展也非常迟缓,经过许多年的暗中摸索。他出身清教徒气息极浓的家庭,先代累世都是牧师,他早年也是讲道的牧师,三十岁后方才改业,成为一个职业演说家,兼事写作。那时候的美国正在成长中,所以他的国家观念非常强烈。然而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知识孤立主义者”,他主张充分吸收欧洲文化,然后忘记它;古希腊与印度文化也给予他很大的影响。他的作品不但在他的本土传诵一时,成为美国的自由传统的一部份,而且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文化遗产,溶入我们不自觉的思想背景中。

爱默森的诗名一向为文名所掩,但是他的诗也独创一格,造诣极高。大多数的诗人的作品都需要经过选择,方才显得出它们的长处;爱默森的诗也不例外。但是已经经过甄别了,而且选择起来也毫无困难。爱默森最好的诗,一开始就发出朗澈的歌声:

“我喜欢教堂;我喜欢僧衣;

我喜欢灵魂的先知;

我心里觉得僧寺中的通道

就像悦耳的音乐,或是沉思的微笑;

然而不论他的信仰能给他多大的启迪,

我不愿意做那黑衣的僧侣。”

充满了个性,发出这样清脆的音乐——从这里起,再也没有疑问了。有时候那音乐又回来了,有时候它不再回来了。爱默森仿佛自己不一定知道他是否真的发出音乐。但是读者知道,他常常听到诗歌中独创一格的一种调子,使他感到喜悦。

爱默森的诗中感人最深的一首是他追悼幼子的长诗《悲歌》,那是他在一八四二年失去一个五岁的儿子后挥泪完成的。这一类的诗没有一首胜得过它,尤其是最初的两节。他对那夭折的孩子的感情,是超过了寻常的亲子之爱,由于他对于一切青年的关怀,他对于未来的信念,与无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可以更深地体验到他的悲恸。

爱默森的种种观念时常在他的诗里重新出现——除非他的诗是那些观念的发源地,那就不应当说“重新出现”——但是那些诗不仅只是观念。例如“为爱牺牲一切”,它表现的题材,采取的一条路线不知比爱默森老多少,与柏拉图一样古老;但是这里的诗句的一种奇异的力量是由于爱默森有一种能力,不但能想到它,也能感到它,而且能将韵节敲到它里面去——

“朋友,亲戚,时日,

名誉,财产,

计划,信用与灵敏——”

句子里带有他自己的一种迫切的感觉,他自己的绝对的信心。我们能记得那观念,是因为那音调。

*收入一九六一年香港今日世界出版社《美国诗选》(林以亮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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