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东史纲目

卷第十二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起丙子高麗忠烈王二年。盡庚子忠烈王二十六年。〉凡二十五年。

丙子二年春正月朔。受賀始用幣。

命賜內帑銀紵。支其費。歲以爲常。

以金瑊爲安西都護府使。

宰樞言。安西生券軍所聚。守非其人。恐不能制。瑊有口辨。甞爲金方慶佐幕。頗識蒙漢軍情僞。請以瑊爲之。從之。

王及公主。觀獵于猫串。〈今未詳。〉○三月。雨雪。赦。○王及公主。幸昇天府觀潮。

自是。游幸殆無虛月。

閏月。元遣人。採珠于耽羅。

元遣林惟幹等。與回回人來。採之不得。乃取民所藏百餘枚還。

雨雹于寧越。

大如鵠卵。鳥雀皆死。

行夏享于太廟。

王將以四月四日朝京。故卜是月庚申。命進行夏享。兪氏曰。禮。過時不祭。其無進行之理。明矣。今王引行夏享於春。是春享再而夏享闕也。

元遣使求女。

元遣使賫幣帛來。爲歸附軍五百人聘妻。王遣寡婦處女推考別監五人於諸道。時。國家多用武人爲宰相。凡有建置。首相獨與上色錄事。撰定其名。故鄙拙多類此。後。改稱歸附軍行聘別監。未幾。勑歸附軍。輟其半以歸。

元立鋪馬箚子色。

慶尙道元屯邊官。申中書省曰。高麗人無時乘驛。致其疲弱。設有他變。恐不及時。於是。省牒禁之。諸驛馬皆屬達魯花赤。令國人受其箚子許給。

始許內僚參官。

國制。內僚限南班七品。有大功異能。只加賞賜。未有至五六品者。元宗朝。始通其路。然拜將軍郞將者。不過一二。及王卽位。內僚微賤無功者。皆以隨從之勞。許通仕路。豊官高爵。腰鞓帶黃。子孫之許通㙜省政曹者甚多。若別將散員。不可勝數。正言李仁挺。與諸郞舍言。混雜朝班。有乖祖宗之制。請收成命。王怒不從。仁挺性拙強。凡拜官。必究其功過。未甞苟署告身。人多怨之。

作曼陁羅道塲。

有吐蕃僧自言。帝遣爲王及公主祈福。作曼陁羅道塲。以麵作人物燈㙮各百八。列置吹螺擊皷。形狀恠誕。僧又言。我法不忌酒肉。唯不邇女色。無何。潛宿倡家。公主後知其非元主所遣。遂黜遣之。

夏四月。耽羅星主來朝。

命序四品之下。

五月。知僉議府事致仕張鎰卒。

鎰。昌寧郡吏。性溫恭正直。善屬文。長於吏事。八使上國。不辱君命。卒。謚章簡。

王如元。元主勑止之。○王及公主。如興王寺。

公主取黃金㙮入內。將毁用之。王禁不得。但涕泣而已。又令忽剌歹。括大府寺銀入內。

置通文舘。

時。朝聘上國。導達言意。專賴舌人。而率微賤庸劣。傳語多不以實。或懷奸濟私。參文學事金坵。獻議置通文舘。令禁內學舘參外年未四十者。習漢語。〈按。事大交隣。軍國重務。專憑譯舌。豈可委之於微賤無識之人。謀國者必當審愼。〉

六月。以金周鼎爲左司議大夫。

周鼎上書。論廉使守令勤怠。貢賦輕重不一。鄕吏附勢逃役等事。請令究理。王納之。爲左右所沮。竟不行。

崔文本卒。

文本。姿貌魁梧。性高亢沈重。不苟俯仰。有大臣體。甞有元使問於人曰。汝國中若此人者。有幾人乎。官密直副使。卒。〈按。文本雖稱名臣。黨于崔竩。名節喪矣。舊史書官。非矣。下多此例。〉

兪千遇卒。

千遇。長沙〈今茂長〉人。聦敏多機辨。金敞薦爲崔怡門客。久典機要。多受人餽遺。少與柳璥齊名。而言與行違。以孝友信義著稱。皆釣名。非其實也。局量淺狹。務勝人。睚眦必報。衣服第宅侈麗。甞爲史官。不修史草曰。當時國家事。皆晉陽公所爲。吾蒙厚恩。何敢傳其惡於後世耶。以平章。降授參文學事。卒。

秋七月。祔元宗于太廟。

以順敬王后祔。〈配享平章事李世材,蔡禎。〉

以柳璥爲僉議侍郞贊成事。○元遣使採金。

有人告本國産金故也。王遣印公秀及達魯花赤。採于洪州。只得二錢。又有洪宗老者。言多識産金處。於是。遣國子直講崔諹。與宗老。往洪州,稷山,㫌善等處。陶金七十日。役民一萬一千餘人。得金七兩九分。王奏請停役。許之。

遣中贊金方慶。如元。

賀節也。王上書中書省。言方慶功勞。請賜虎頭金牌。以勸來者。方慶至元。奉幣禮畢上殿。時。元伐宋。執幼帝㬎以來。二人執袂前導。元主命幼帝坐太子下。有司請方慶與宋羣臣坐次。元主曰。高麗慕義自歸。宋力屈乃降。何可同也。唯宋福王。於幼主大父行。年且老。賜坐金宰相上。餘皆下坐。賜方慶虎頭金牌。東人帶金符。自方慶始。及還。王出城以迎。時。忻都謂方慶曰。帝命我管蒙軍。子管高麗軍。子每事推王。王又推子。果誰任之。方慶曰。閫外則將軍制之。閫內則受制於君。固也。語畢。有雀雛在堂下。忻都令捕之自弄。旣而撲殺。謂方慶曰。如何。方慶曰。農夫作苦。此物一聚啄。禾糓殆盡。公殺之亦恤民意也。忻都曰。吾見東人。皆知書信佛。與漢兒相類。每輕我輩。以謂蒙人業殺戮。天必厭之。然天賦吾俗以殺戮。只當順受天。不以爲罪。此子等所以爲蒙人奴僕也。〈按。諸夷中韃靼。最爲㐫獰。盖是一種陰毒狠戾之氣。萃而生焉。以殺戮爲耕作。若禽獸之相噬攫。而不少懲焉。有若天性然也。夫好生惡殺。人物之通情。其俗雖云喜殺。若其在己則必痛傷而哀慽之。推之於人。人猶己也。是知有己。而不知有人。則終於禽獸而已。忻都以習慣之惡性。委之于天。而謂之順受。此所謂下愚不移。而終無善反之幾也。若其我人所以爲其奴僕者。適當否運。而我無自強之策而然也。非若輩好殺之致也。〉○初高宗末。溟州吏金遷母。與李德麟。被虜於蒙兵。時。遷年十五。晝夜號泣。聞被虜者多道死。服衰終制。後十四年。見母書。云在某州爲某家婢。遷至京。請往尋母。朝議不可。後六年。隨人往東京。至北州軍卒要左家。訪得之。以白金五十五兩贖之。德麟亦爲奴。在隣天老家。時。金方慶回自元。見之稱嘆。言於揔管府。給引厨傳。送母至溟州。其夫宗衍無恙。爲夫婦如初。後六年。天老之子。携德麟來。遷以白金八十六兩贖之。同居終孝。

八月。王及公主。獵于馬堤山。

山在德水縣東北。王卛忽赤鷹坊。親御弓箭。縱橫馳騖。父老見者歎息。

元遣㙮剌赤。爲耽羅達魯花赤。

元以耽羅。爲房星分野。以馬百六十匹及牛駱驢羊。來放于水山坪。〈水山。在今㫌義縣東二十四里。〉耽羅海通倭國。故元人警備之嚴。同於合浦矣。

九月。還葬世祖,太祖於舊陵。○冬十月。王祫于太廟。

公主亦欲與祭。伍允孚曰。太廟。祖宗神靈所在。可畏。公主懼而止。

十一月。達魯花赤禁國人持兵器。○地震。○十二月。下旨求言。

以灾異也。宰樞以十二事上書。秘而不發。

公主下貞和宮主及齊安公淑,中贊金方慶等于獄。旣而釋之。

有人投匿名書于達魯花赤石抹天衢曰。宮主失寵。呪咀公主。又淑,方慶及朴恒,李汾禧兄弟,李昌慶等四十三人。謀不軌。復入江華。於是。公主囚宮主封府庫。天衢亦囚淑等。諷公主親鞫。公主將從之。召宰相雜問之。天衢忽曰。春期已近。諸君宜賦迎春詩。金坵但唯唯。柳璥慨然曰。王妃與首相。俱在縲絏。此豈嘯咏時耶。天衢慚赧。璥與諸宰。請見公主。膝行而前曰。近世權臣執命。若有告人以罪。不問虛實輕重。卽加誅戮。如刈草菅。人懷戰慄。莫保朝夕。皇天眷祐。蕩除此輩。使公主來莅東方。臣等以爲無復前日之禍。今所得匿名書。臣請辨之。我國人物衰耗。官軍屯於四面。誰敢逃竄。無名之書。何足取信。若信而罪之。我一二臣。明日亦恐不免。誰敢竭力。以供王事。呪詛事。亦易辨也。自公主釐降。國人按堵。悉感帝德。淪入骨髓。彼若以私憾呪詛。神而有靈。背德之禍。必反于身。璥涕泗交下。言甚切至。左右莫不潸然。公主感悟。皆釋之。遣使告于元。淑。平壤公基之後也。爲人廉靜。諳鍊故事。爲宗室儀表。

發諸道丁夫。伐木于交州道。

公主將修宮室。置造成都監。請工匠于元。發諸道丁夫。輸材京城。凍餒死者相繼。又令諸王宰樞。至各領軍人。出丁夫有差。輸材于山。闕一日役者。徵米一石。公主奪廣平公譓奴婢連姻接派者凡三百人。悉取之。甞以松子人蔘。送江南獲厚利。分遣䆠官求之。雖不産之地。無不徵納。民甚苦之。

令子湑爲僧。

王納崔竩婢盤珠。生湑。愛之。號王小君。至是。以湑驕恣。剃髮爲僧。

復以諸道按察使。爲按廉使。

丁丑三年春正月。立子謜。爲王世子。

以金方慶爲師。柳璥爲傅。元傅爲保。金坵爲貳師。許珙,洪祿遒,李汾禧,韓康。爲調護。其餘宮官。皆盡一時之選。

賜公主怯憐口等姓名。

怯憐口。華言私屬人也。以蒙古人忽剌歹。〈剌音涅歹音戴。〉爲印侯。回回人三哥爲張舜龍。車忽䚟〈音戴。角心也。〉爲車信。職皆將軍。河西國人式篤兒。爲盧英。五十八。爲鄭公。皆中郞將。屬之內侍。車信。本國人。甞沒于元。其母得乳公主。遂爲媵臣。時。僉議府言。怯憐口及內僚。廣占良田。標以山川。多受賜牌。不納租稅。請還賜牌。王不聽。石抹天衢。甞謂王曰。王何踈棄賢士而親無賴之人。王嘿然。

二月。初行鬻官法。

先是。都兵馬使奏。國用不足。令文武官。東班自白身至參職。西班自軍人至郞將。出銀各有差。至是。又奏言。鬻爵非令典。然府庫殫竭。無以生財。請申前令。令無功及不次而求官者。科等納銀國贐都監。而後授職。王從之。

置農務都監。○三月。太府火。

延燒民家八百餘戶。

送防守軍於耽羅。

令親從將軍金子廷押送。子廷以內僚。有功許通。內僚出使。自此始。

耽羅大饑。○夏四月。元遣使。鑄釰于忠州。

鑄環刀一千。

遣使如元。請助征北鄙。

時。元北鄙有叛賊。賀正使朱悅之還。丞相哈伯。謂悅曰。急難相助。親戚之意也。今北鄙有警。宜令金方慶之子忻。將兵出境。以聽指揮。王遂遣張舜龍。請助征。元已遣將平定。故止之。

流錄事裵悅,朴萇于海島。

時。置人物推考都監。各道州郡吏民。來匿京城。附勢避役。二人承宰樞牒。推勘勒還。有鄭伯芝者。匿西林縣二婢。托以在齊安公第。二人推送西林。伯芝乃以二婢。屬于元成殿織室司。司牒都監召還。伯芝譖二人不從王旨。王怒流之。

元遣使採人蔘。

中郞將曺允通。初以善碁被召入元。元主曰。世傳人蔘出汝國者甚佳。汝能爲朕致之乎。對曰。若使臣採之。歲可得數百斤。元主命遣之。自是。允通歲廵州郡。發民採蔘。或非地産。未及納期。輒徵銀幣。以營私利。王遣張舜龍。奏曰。人蔘唯産東北界。允通強令諸道採納。臣請隨所産處。以時採納。乞令允通勿得擅便。

五月。王登籍田觀獵。

王與達魯花赤觀獵。知申事李槢。語人曰。始謂尹秀輩。以鷹鷂市寵。今乃知王自篤好也。生拔鵾鵠腹背毛而放之。縱鷂啄食。觀以爲樂。此非篤好其忍視耶。槢。卽汾成也。時。散員田裕。訴王曰。臣捕鷂過安東。司錄金琔曰。鷹坊已罷。何爲到此。待之甚薄。疑宰相移書諸道禁之也。王怒謂槢曰。鷹坊何損於宰相而禁之乎。欲罷琔官。槢對曰。裕藉捕鷂。侵擾百姓。自恐得罪。言此以試上意耳。王然之。

六月。以忻都子琪。守司空。

琪娶宗室女。故比宗室例。授是職。不姓而名。

設公主滿月宴。

公主生女。設滿月宴。俄而母訃音至。以才免身秘之。後五日乃告。公主慟哭。食肉如故。翼日。達魯花赤。設收淚宴。

秋七月。减鷹坊屬戶。

有旨以民屬鷹坊者二百五戶。除其一百二戶。時。齊民苦於徵斂。爭屬鷹坊。莫記其數。而王所知實戶。則二百五戶。餘皆嬖倖之私屬也。皆斂銀布。時人語曰。飼鷹非肉。銀布滿腹。

王有疾。停營繕。縱鷹鷂。

時。公主營繕宮闕甚急。制度皆用上國䂓模。作層樓高屋。觀候署奏言。道詵密記。稀山爲陰爲高樓。多山爲陽爲平屋。欲其陰陽相配也。我國多山。若作高屋。必招衰損。故太祖以來。非惟闕內不高其屋。至於民家。悉皆禁之。今不遵太祖之制。失陰陽之理。恐有不測之禍。昔。晉獻公作九層㙜。荀息累十二碁。更累九鷄子其上。以諫曰。一失。社稷危於此也。遂壞其臺。惟殿下察之。王納其言。伍允孚又言於公主曰。天變屢見。加以亢旱。請弛營繕。修德弭灾。後如有悔。恐被不言之罪。故言之。是日。王暴得疾劇。宰樞請停營繕縱鷹鷂。請還興王寺金㙮。公主皆許之。王大喜。旣而王疾愈。公主復召工匠。構三層閣。發諸道役夫。督之甚急。

王捨宮爲旻天寺。○王移御天孝寺。

王先行。公主以陪從寡少怒還。王不得已亦還。公主以杖迎擊之。至天孝寺。又以王不待而先入。且詬且擊。欲還竹坂宮。時。正郞廉承益。以浮屠神呪。得幸於王。進謂公主曰。王疾之愈。幸賴佛力。而公主之怒。若有魔障使之。以間兩主之歡也。公主乃止。承旨李槢曰。廉郞中無實之言。亦有可用。

九月。王廢太妃慶昌宮主柳氏。爲庶人。流弟順安公琮于海島。

初。宮主與王有隙。至是。召盲僧終同。問度厄之術。遂設醮以禱。埋奠饌。內竪梁善等告曰。宮主與順安公。謀呪詛。上欲使琮尙公主爲王。王命李槢等鞫終同。金方慶等鞫宮主及琮。皆不服。王召琮親訊。宰相柳璥等。詣宮門請釋。不聽。初。元宗愛琮。賜貨寶無筭。公主請王籍其家。盡取之。遂遣趙仁䂓,印侯如元。上表曰。人而揚醜于家。雖有慙德。親或作讎於己。能無怨心。請承命處置。元主回詔。令王任意處斷。王遂廢太妃爲庶人。流琮,終同于海島。兪氏曰。禮。爲伋也妻者。爲白也母。不爲伋也妻者。不爲白也母。慶昌宮主。雖非忠烈之生母。而元宗以禮聘之。立爲正后。是忠烈之母也。慶昌之邪謀眞僞。今不可知。而爲人子者。安敢怒其母之不慈。而廢黜之乎。觀夫忠烈三十餘年之間。三綱晦塞。無復人理。如是而謂國不亡。奚益哉。

地震。○冬十月丙辰朔。日食。○十一月。密直副使李穎卒。

穎。慶源郡〈今仁川〉人。美鬚髥。容儀閑雅。博聞強記。工草隷。元使趙良弼見之。恨相知之晩。

王與公主。移御李貞第。

貞管鷹坊。多聚無賴。流毒郡縣。甞自元還白王曰。帝問國王馳馬放鷹熟乎。貞欲使王遊田。故有是言。以鷹犬得幸。不數年。驟登樞密。賤隷之濫授大官。未有如貞者。時。又有李㻂,張公,李平者。皆以養鷹遊獵爲事。或生捕鳥雀。去毛以飼鷹。或割生鷄生狗而飼之。殘酷無比。王之好獵。皆㻂等導之也。

十二月。流南京副使崔資壽,司錄李益邦于海島。

將軍趙仁䂓。誘南京民。爲捉獺戶。逃賦者多附。歲納獺皮于公主。半入其家。益邦囚仁䂓麾下卒介。三訊之。仁䂓訴于公主曰。南京官吏。裂擲宮敎。公主怒。逮資壽等。遣將軍林庇鞫問。得其實。以復公主。悉還民原籍。竟流二人。尋釋之。仁䂓。祥原人。穎悟。以習蒙古語。遂知名。

下中贊金方慶等于獄。旣而釋之。

方慶當國。爲都元帥。權傾一國。田園遍州郡。將士日擁其門。假威橫行者。不之禁。又第征倭軍功。爵賞頗不均。人多缺望。大將軍韋得儒,中郞盧進義。以私怨。謀陷方慶。譖於忻都曰。方慶與子忻,壻趙抃,義男韓希愈及孔愉,羅裕,安社貞,金天祿等四百餘人。謀去王公主及達魯花赤。入江華以叛。東征後軍器。皆當納官。方慶私藏于家。又造戰艦。置潘南等縣。擬擧事凡八條。於是。忻都以三百騎入京。與石抹天衢。告于王及公主。請栲掠方慶。王將許之。柳璥曰。本國法。先囚告者。次囚被告者。鞫問所告。實則賞。虛則反坐。今不囚告者。便欲栲掠被告者。於理如何。忻都默然。王使璥,元傅,忻都雜問之。乃知誣罔。釋之。止論希愈等藏甲之罪。杖釋之。〈按。王旣知其誣。而不用反坐之律。此讒間之所以不止而亂日滋也。〉

元以洪茶丘爲征東元帥。

將復征日本也。令西海道。轉米給其軍。又令百官出芻豆。

戊寅四年春正月。燃燈。復用上元日。○參知政事朴松庇卒。

松庇起軍伍。誅崔竩至大官。性寬洪。不與人爭功。

二月。鞫流中贊金方慶于大靑島。

洪茶丘與本國有宿憾。欲伺釁嫁禍。聞方慶事。請中書省來鞫。忻都亦以韋得儒之言奏于元。元主詔與王公主同問。於是。王與忻都茶丘。會興國寺。復鞫方慶父子。茶丘以鐵索圈其首。若將加釘。叱杖者擊其頭。祼立終日。天寒。肌膚凍如潑墨。王謂茶丘曰。向與忻都已鞫訖。何必更問。茶丘不聽。方慶曰。小國仰戴上國如天。愛之如親。豈有逆天背親。自取亡滅者哉。吾寧枉死。不能誣服。茶丘必欲服之。加以慘毒。身無完肌。絶而復甦。茶丘密誘王左右曰。方慶服辜。則罪當流配。於國何有。王信之。且不忍視。令方慶就服。方慶曰。不圖上言如是也。臣起行伍。致位宰相。肝腦塗地。不足以報國。豈愛身誣服。以負社稷。因顧謂茶丘曰。欲殺便殺。我不以不義屈。於是。以家有藏甲爲罪。流方慶于大靑島。〈在長淵縣南三十里。〉忻于白翎島。餘皆釋之。方慶之流也。國人遮道泣送。茶丘請于王。以韋得儒爲上將軍。盧進義爲將軍。〈按。高麗自事元以後。雖無權臣。而奸佞之徒。憑藉大國。凌轢本朝。朝廷亦畏其生事。莫敢誰何。任其自恣。故視君上如庶僚。視宰相如奴隷。甘心受辱。不能自振。何哉。試以洪茶丘言之。其父福源。首先叛國。其罪固已通天矣。爲茶丘者。當悔禍畏罪。不負父母之國。而乃反逞憾循私。無所不至。王不能抗。知方慶之忠而不能救。知韋得儒,盧進義之奸而不能退。曲循茶丘之請。至拜好爵。王之昏庸如此。國之不國。宜矣。茶丘受任在東。亦已多年。則其罪過必多矣。王當具其罪過。以報天子。然後數其反國呑噬之罪而誅之。諸反人之謀害本國者。亦皆殺之。然後奔命上國。明陳利害。請其自擅之罪。則夫天下之惡一也。元世祖雖起夷狄。亦爲創業賢君。豈至於容護奸佞。使屬國不安。而失一方之人心乎。且以王言之。以本朝之舊君。而殺一叛臣。以天子之寵壻。而誅一佞臣。亦何罪之有。噫。王不爲此。顧乃俛首帖耳。不以爲辱。哀哉。〉

右司議大夫鄭可臣。辭職還鄕。

李汾禧兄弟。附茶丘。醞釀金方慶之罪。故可臣恥與同列。乞歸養母。還羅州。王慰遣之。尋召還。

始令國中皆胡服。

時。自宰相至下僚。無不開剃。唯禁內學舘不剃。左承旨朴恒。諭令學生皆剃。因令境內皆服上國衣冠。後元主問康守衡曰。高麗服色何如。對曰。服韃靼衣帽。至迎詔賀節。則以高麗服將事。元主曰。人謂朕禁高麗服。豈其然乎。汝國之禮。何可遽廢哉。〈按。元主甞有詔不易衣冠。元宗又曰不忍遽變祖宗之法。元主之於王。君也。元宗則父也。君父無變服之命。而王首先髡頭。不知爲恥。至是。變一國衣冠之俗。而甘爲夷狄。不仁哉。王也。我國婦女之服。衣裳不連。而衣短不掩腰。元世祖變易中國之俗。男爲袴褶窄袖。女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意者此時從元制。而後遂因循。至今不變也。男子之服。旣襲華制。則婦人之服。亦當如之。新羅文武王。甞令婦人服華制。今依此變改。亦王政之一端尒。〉

三月。罷船兵。

以譖于元者。皆藉叛入江華之說。故。命罷船兵。

元召還洪茶丘。徵王入朝。

先是。茶丘遣人。誣奏元主曰。金方慶積糓造船。多藏兵甲。以啚不軌。請於王京以南要害之地。置軍坊戍。亦於州郡。皆置達魯花赤。方慶及子壻家屬。悉送京師。以爲奴隷。及印侯奉使至元。元主問方慶藏甲幾何。對曰。四十六部耳。元主曰。方慶恃此謀叛乎。聞方慶起第於王京。如謀叛。何必起第。遄令茶丘還來。國王可來朝自奏。茶丘之還也。韋得儒,盧進義。言於茶丘曰。國家談禪法會。所以咀上國。茶丘使石抹天衢。報中書省。王亦遣使辨誣。中書省令王自奏。王遂定入朝之計。

夏四月。罷司議大夫白文節等官。

時。無功而有世累者。多補官。郞舍不署告身。王屢趣之。不從。其人啣之。托左右以激王怒。會。承旨李尊庇。將啓監察司狀。王望見。意僉議府狀。大怒叱退尊庇。命忽赤崔崇。械文節及司諫李仁挺等九人。尊庇欲辨復進。王疑救郞舍。責止之。卽罷文節等官。尊庇厲聲曰。王不察臣心。臣何敢司出納。請從此免歸。嬖臣李之氐進曰。尊庇所白者。監察司狀。非僉議府狀也。上不之察。罪郞舍責尊庇。且僉議府。百官之長。使一忽赤。夜縛諸郞舍。於國體何。王取閱其狀。悔遂釋之。

王及公主,世子如元。元徵金方慶入朝。

先是。王欲與公主入朝。謂大臣曰。朝覲。諸侯享上之儀。歸寧。女子事親之禮。會。有以陰陽拘忌沮之者。遂止。及金方慶誣獄起。乃悔之。至是將朝。請與公主世子偕行。元主許之。元主又命方慶父子及韋得儒,盧進義等。從王入朝對辨。方慶等自配所赴召。進義至姚家寨。舌爛死。臨死曰。吾以得儒至此。得儒聞之。遂不寢食。常仰天太息而已。未幾。得儒亦以舌爛而死。人皆以爲天誅。

王次義州。

時。西北諸州。皆附東寧府。惟義靜獜三州不附。迎迓供頓。勝於他州。

五月。元召忻都還。

時。元主因金方慶獄。稍悟茶丘,忻都等有姦。遂徵王及方慶入朝。而茶丘,忻都。皆召還。茶丘等始懼。皆謁王曰。帝問金侍中事。在王所奏如何耳。忻都又使人白王曰。我居王國七年。未有一善。惡則已多。望王善奏。

六月。太白經天。○王及公主至燕京。

辛酉。王及公主至元都。元主遣皇子脫歡。皇后遣皇女忙哥歹公主等。迎于三十里地。公主至燕京。以世子謁皇后及太子妃。妃名之曰益智禮普化。己巳。王及公主上謁。元主設宴以慰之。寵遇無比。忻都奏元主曰。高麗宰相。多占匿民戶。免避賦役。請禁之。又請罷諸領府爲軍。元主不許。戊寅。王上書都堂。辨方慶事及談禪法會。後。王謁元主。奏曰。日本島夷。敢抗王師。臣自念無以報德。願造船積糓。聲罪致討。元主曰。歸與宰相熟計奏之。又奏曰。陛下降以公主。撫以聖恩。小邦方有聊生之望。然茶丘若在。臣之爲國。不亦難哉。茶丘只宜理會軍事。至於國事。皆欲擅斷。上國必欲置軍於小邦。寧遣韃靼漢兒軍。請召還茶丘。元主曰。此易事耳。有間曰。惟堯舜禹湯。能行帝王之道。其後。君弱臣強。衣食皆請於其臣。昔有一君嗜羊肉。其臣與之則食。不與則不得食。宋賈似道擅權。使度宗出其愛妾。不得已從之。安有君畏臣去其寵妾者哉。王之父王。何不免林衍擅立耶。朕聞王亦信宰相之誘。如此能治國則固善。其如不能。可不媿乎。對曰。茶丘之妄言也。元主曰。非惟茶丘。人多言之。汝可與宰相。擇所以善持國者。商量而行。王奏曰。今姦人。以金方慶爲謀叛。忻都訊之。唯東征將士。有不納軍器者。奪其職而杖之。方慶雖無叛狀。時爲冢宰。不納軍器者。不加檢擧。罪其踈慢。流于海島。然此乃有憾者所讒也。後有若此不法者。臣請罪之。元主顧左右曰。亟召茶丘還。又問忻都何如。對曰。忻都。韃靼人也。可則可矣。然茶丘在。則妄構是非。不能不信。元主曰可。

秋七月。元罷達魯花赤及王京留鎭,合浦鎭戍,西海屯田等軍。

王之來也。以金周鼎爲行從都監使。周鼎建白。本國達魯花赤王京留守軍,合浦鎭守軍,黃鳳塩白四州屯田軍。供億繁重。民不堪命。金方慶有大功於朝。被誣遠流。請奏于帝。王入朝。次第言之。壬辰。王上書于中書省曰。小邦姦佞之人。欲釋宿憾。卽投匿名書。謂之謀叛。達魯花赤。因而拷問。搔擾一國。今後。請自窮究。無令官軍驚動百姓。又有惡人謀撓國家。每以遷都江華藉口。請使種田軍。入處江華。以塞讒言之路。元帥府於全羅道。擅置脫脫禾孫。又申覆上司云。高麗人多乘無箚子舖馬。亂行走遞。又有乘船成隊往還。恐發事端。爲此差官。領軍四百。差脫脫禾孫句當。然小邦曾奉省旨。國內往來人許。國王自給箚子。自是。來往使介。必給箚子。安有無箚子而亂行走遞者耶。小邦自來。例以水路轉漕三京。此外只是釣魚之人。安有乘舟成隊往來者耶。又有耽羅達魯花赤。於羅州海南地。擅置站赤。是何體例。伏望善奏。東寧府。元是小邦祖先所都。崔坦等。奪而據之。祖宗祠宇祭享皆廢。願還其尺土。俾修孝祀。驅掠人放還。已奉聖旨。而今無一人還者。願更令刷還。其有累世居住。不便移徙者。於東京路團聚。以充公主行李廝養之役。耽羅珍島攻破後。官軍齒役平民。妄稱虜獲。望行禁止。小邦道里遼遠。事有要急。必馳驛以聞。然請箚子於達魯花赤。然後得遣。或致遅誤。望許自給箚子。西海道谷州遂安兩城。投撘察兒大王。不以還歸。崔坦亦自管領殷栗縣。是何理耶。上國所遣罪囚。安置諸道。恐生他變。乞令依舊使官軍監守。丙申。王謁元主。元主使樞密副使孛羅。問官軍搔擾狀。忻都在側曰。吾軍所以擾民。王如知之。今可言矣。王曰。爾麾下。因方慶事。侵吾兒家。吾兒家尙未免。况百姓乎。汝等訴予以不能安集。汝之搔擾如是。烏能安集哉。謂孛羅曰。予不忍與此輩共處。帝賜臣一區地。臣卛吾民以來。盡力於上。臣所願也。戊戌。元主召王。諭罷忻都茶丘軍種田軍合浦鎭守軍。王將退。復召至前曰。朕不識字麁人。爾識字精細人。其聽朕言。成吉思皇帝甞曰。人苟有孝心。天必知之。爾欲享我。將汝一甁酒一石米以來。是亦孝也。王奏曰。臣請召還茶丘軍。不勝惶恐。今盡召諸軍還。感祝萬壽。元主曰。可恐者有二。妄言與違言。是也。汝善治民。無爲諸國後世所笑也。王曰。諸軍還時。恐有驅迫良民者。請禁之。元主曰。我旣有言。誰敢將汝一民來耶。王曰。願得上親信韃靼一人。爲達魯花赤。元主曰。何必達魯花赤。汝自好爲之。王曰。小邦亦請依上國法點戶。又請留合浦軍以備倭。元主曰。何必留之。其能無害於汝民乎。可自用汝國人鎭守。倭冦不足畏也。若點戶則可自爲之。王拜謝而退。

元赦金方慶。從王還國。

元主諭王曰。訴方慶者二人皆死。無可對訟。朕已知方慶寃。遂赦之。命隨王還國。王辭歸。元主使人護送。賜王海東靑一連駙馬金印鞍馬。皇后賜公主彩段一車。皇太子亦遣人餞之。皇子脫歡,皇女忙哥歹及諸官人。以達達歌舞侑觴。王使忽赤能歌者。歌感皇恩曲以酬之。是行也。凡國家幣事。一切奏除。國人感泣。〈按。子曰。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可行。以金方慶事觀之。聖人之言。尤爲信然矣。方慶以孤孑之身。處于羣姦之中。讒鏑叢身。茶丘,忻都之屬。挾勢威脅。無所不至。方慶雖以直道自處。不少撓屈。終至于天子之庭。被放而還。苟其言行無可以動人者。能如是乎。彼計較利害。閃倐變態者。禍未必免。而終至喪身辱名者多。可不以此爲戒哉。〉

遣金周鼎等于諸道。分揀人物。

時。元留屯軍。皆令撤還。王恐其挾奪良民。請于帝禁之。遂遣金周鼎,張舜龍于西海道。趙仁䂓,印侯于慶尙道。金天固于全羅道。命曰。諸軍還。除父母許嫁妻室外。皆勿與俱還。天固爲內侍。舌人爲內侍。自天固始。

八月。日有黑子。○九月。達魯花赤石抹天衢,經歷張國綱。還元。

國綱處事淸平。多所裨益。先是秩滿當歸。王報都省留之。至是。北還。謁王于道曰。我留王國。于今七年。今達魯花赤元帥及諸軍皆還。一國之福也。天衢謁王請契由。冀加褒美。以其無一善。略其辭。

地震。○遣人如東寧府。招刷人物。○王與公主世子。至自元。○參文學事金坵卒。

坵性悃愊無華。寡言語。至論國家事。切至無所避。掌詞命。上國徵詰。殆無虛歲。坵撰章表。遇事措辭。皆中於理。回詔至云。辭語懇實。理當兪允。元翰林學士王鶚。每見表詞。必稱美。恨不得見面。卒。謚文貞。

冬十月。杖判觀候署事伍允孚。

王之如元也。公主召宰樞。卜日營宮室。伍允孚曰。今年興土功。不利於人主。寧斫臣頭。不敢卜日。柳璥曰。日官愛君以誠。不顧其身。臣待罪宰相。聞其不利於君。忍使起土功耶。請備材瓦。待大駕還作之。未晩也。公主默然而止。遂免允孚官。至是。王過造成所。杖允孚以不早涓日。允孚曰。擇日者。欲避㐫趨吉也。脅而擇之。如勿擇。臣寧就戮。不敢阿旨。

復以金方慶爲僉議中贊。誅貶洪茶丘黨有差。

初。李汾禧兄弟。自前朝。久爲寵倖臣。居中用事。金方慶之被訊也。汾禧密與茶丘往來。李槢亦勸王委方慶於茶丘。至是。金周鼎因內僚朴球,廉承益等。諷王密召方慶議之。是夜。流汾禧于白翎島。槢于祖忽島。〈在今安山郡西十五里海中屬南陽。〉籍其家。尋遣人。皆沉于海。於是。悉論茶丘之黨孫世貞,張起,池得龍,柳宗等十六人。並流海島。槢性耿介。爲人不類其兄。往往因事直言。多所裨益。內僚請謁。一皆杜絶。其徒常切齒。臨死歎曰。吾無罪。以兄故死。人皆惜之。

贊成事柳璥。致仕。○初置必闍赤。

舊制。凡國家事。宰樞會議。令承宣禀旨而行。左副承旨金周鼎言。今宰樞甚多。謀政無主。宜別置必闍赤。委以機務。又內僚不可皆令啓事。請擇人爲申聞色。餘皆罷之。王從之。於是。以周鼎及參文學事朴恒,廉承益,李之氐等十四人。爲必闍赤。內僚郞將鄭承伍等五人。爲申聞色。常會禁中。參决機務。時號別廳。宰樞以非祖宗舊制。人多譏議。

作壽康宮於馬堤山。

離宮也。自是。遊幸無節。

元歸我谷州,遂安,殷栗三邑。

三邑沒于元。至是歸之。

十一月。遣諸道計點使。○太廟屋頹。○命內僚金子廷等。考太府歲入。

時。太府以內僚口傳及內侍院傳請。府藏殫竭。注簿不堪。至有剃髮爲僧者。金周鼎以爲。祗候尹諧。舊爲內侍。其於傳請。必能撙節出納。大將軍金子廷,將軍車得珪。爲內僚之首。可以抑群竪口傳之弊。請王以三人爲別監。與監察。新考太府歲入。以减其費。後。口傳愈多。傳請愈繁。莫能禁。

大霧。○十二月。王如元。

初。北界人金甫成。叛入元。爲洪茶丘腹心。與李汾禧兄弟甚厚。至是。聞汾禧等死。與茶丘。謀訴于元主。遣斷事官速魯哥及甫成等。來問殺汾禧兄弟及流池得龍事。又問刷取種田鎭守軍妻婦事。宰樞請王親朝。許之。速魯哥以金方慶,許珙還。公主使人言曰。王旣入朝。國空虛。二人有帝命。則可與去。否則不可。速魯哥欲還之。甫成不從。

改折給祿科田。

時。畿縣之田。權貴皆以賜牌各占。都兵馬使奏。勿論賜牌。量給職田。王從之。未幾。下旨曰。功臣田在京畿八縣者。勿充祿科田。盖從宋玢之言也。

己卯五年春正月。王在元。

王謁元主。元主賜亡宋寶器鳳甁玉笛九十事。使樞密孛剌等。諭王曰。忻都洪茶丘。奏鎭邊種田軍回來時。妻子皆爲官司所留不遣。是否。王對曰。官軍妻妾婚書有無。依例點刷。非敢擅留。又諭曰。金方慶官高權重。多行不法。諷殺李汾禧兄弟。是否。王對曰。汾禧兄弟。則託付俊衍。謀危社稷。及臣卽位。不從臣命。臣懲其罪。以戒後來爾。洪茶丘言汾禧等有功狀。王明辨其言之誣。茶丘曰。然則何以得至宰相。王曰。先王常言。汾禧兄弟。佞猾多機變。不可不知。若黜其爵位。祗速禍亂。故循資授職。以觀其變。罪旣貫盈。禀旨誅之。然我國之事。何預於汝。茶丘不敢復言。只以軍人妻子百二十八人爲請。茶丘子。爲孛剌執鞭之竪。故孛剌頗右茶丘。王曰。若以分揀軍人妻子。爲不法。其以縱軍脅良民子女。爲可法耶。元主曰。軍人妻有兒息者。歸其夫。國人官高有罪者。申奏後罪之。因命王歸國。

二月。王至自元。○慶源公祚卒。

祚。煕宗之子也。明習典故。世稱知禮。元宗有疑必問。號宗室龜鑑。及葬。王許用大紅燭。自是。士庶家用之。

以許珙知僉議府事。○洪子藩判密直事。○三月。作公主新宮。

撤竹坂洞人家三百餘戶。役徒凡四千。

帶方公瀓。卛禿魯花如元。

金方慶,元傅,許珙等衣冠子弟凡二十五人。皆超三等授職送之。

以嬖臣尹秀。爲全羅道鷹坊使。

元主遣鷹坊子郞哥歹等二十人。往河陽永州之地。以秀及元卿伴行。尋以秀爲全羅道鷹坊使。又遣元卿於慶尙。李貞於忠淸。朴義於西海。稱爲王旨使用別監。初。秀等分管諸道鷹坊。招集逋民。請于元。置伊里干。伊里干。華言聚落也。按察及州郡牧守。少忤其意。必讒而罪之。故伊里干人。肆毒良民。無敢誰何。都兵馬使。屢請罷鷹坊。秀等恐王聽之。諷王奏元主。各受聖旨。於是。鷹坊牢不可罷。至是。又稱使用別監。而其權益重。自後。秀,貞,卿,義。分遣其屬。所至。擊鮮飼鷹。民間鷄犬殆盡。秀甞叛入元。後還。以鷹犬得幸。恃勢縱惡。人以禽獸目之。卿。傅之子也。

王與公主。獵于馬堤山。○改都兵馬使。爲都評議使司。

自國初。置都兵馬使。以侍中平章參政政堂知省事爲使。以六樞密及職事三品以上爲副使。又有郞僚。至是。改爲都評議司。凡有大事。使以上會議。故有合坐之名。事元以來。事多倉卒。僉議密直。每爲合坐商議。〈櫟翁稗說曰。合坐之禮。先至者離席北面立。後至者依位。一行而揖。同至席前。南向兩拜。離席北向而伏。以叙寒暄。復至席前。南向兩拜。離席北向。一行而揖乃坐。知僉議以上至。則密直皆下庭而立。東向上北。俯首低手。僉議立于其上。一行而揖。升堂拜揖。皆如前儀。旣得僉議一員同坐。更無庭迎之禮。唯首相至。則亞相以下。皆下庭東向上北以迎之。首相西向對揖。然後升堂拜揖。亦如前儀。首相獨坐於東。謂之曲坐。亞相以下。一行而坐。首相非政丞。不曲坐。無庭迎。錄事啓事于前。各以其意。言其可否。錄事往返其間。餘則端坐不言。望之儼然。可敬而畏也。〉

忽赤三番享王。

時。上自宰相。下至忽赤鷹坊。輪番享王。煩瀆褻狎。無復君臣之禮。

聽民駕前訟寃。

王以下民抱寃不伸者多。有是命。又禁權勢之家擅奪人田民。然王旨別監敬和。宮私人。橫行列邑。百姓嗷嗷。無所告訴。而徒爲空言矣。

夏四月。置王子滋于東深寺。

滋居長。以非公主出。不得立。置滋于東深寺。寺在忠淸道牙州。〈在牙山縣東二十九里鷰巖山。今稱桐深寺。〉避世子也。

五月。流監察侍史金弘美,左司諫李行儉于海島。

正郞林貞杞,奉議郞高密等。托迹鷹坊。以諂佞賄賂。驟登淸要。弘美等。不署其告身。王督之。不奉命。王怒。遂流之。未幾召還。

用樂。祀新殿鷲瓦。

史臣曰。臧文仲祀爰居以金奏。夫子謂之不智。况用樂以祀瓦鷲乎。

元賜僉議府正四品銅印。○六月。罷左司議大夫權㫜,晉州牧副使崔旵。

初。㫜爲慶尙按廉。以晉州守白玄錫。重斂內衣襨綾羅絲。劾之。减其價。及崔旵爲副使。所貢綾羅益麁。王使元卿。考問邑吏。以㫜减絲價對。故罷之。並罷旵。宰相言。㫜爲民除弊。今罷其職。自此。孰有憂民者乎。尋復㫜職。㫜所莅。以廉勤精明稱。甞爲東京留守。舊有庫名甲坊。賦民綾羅貯之。充貢獻。餘爲留守所私。㫜撤之。支三年貢。司戶有盜民租者。碎其腦于庭。觀者股慄。甞按三道。行文書但用鈴板。未甞發一吏。令行禁止。㫜所居里。火延燒千餘家。坦家在其中獨完。人以爲愛民之報。

置伊里干于西路。

都評議使。據元詔旨。請於瀋州遼陽間。置伊里干。徙諸道富民二百戶居之。又鴨綠江內。置二所各一百戶。以供朝聘役使。王從之。

秋八月。日本殺元使者。

初。元主遣禮部侍郞杜世忠。使日本。王令舌人徐贊及梢工上左等三十人導行。倭人皆殺之。惟上左等四人逃還。遣使如元奏之。

九月。遣使南道。修造戰艦。

元將復征日本。元帥府承旨。令本國復造戰艦九百艘。於是。遣許珙於慶尙。洪子藩於全羅。權㫜於忠淸。爲都指揮使。旣而元遣使。督修戰艦。王命廣平公譓。同往監督。

分遣諸道計點使。

遣朱悅於慶尙。郭汝弼於全羅。禹濬冲於西海。崔有信於東界交州。爲計點使。初。都評議使言。太祖奠五道州郡。經野賦民。皆有恒制。近來兵饉相仍。倉儲懸罄。橫斂多逋戶衆。宜括民戶更賦稅。由是。累發計點使。而未見效。及東征之役。發民爲兵。故復有是命。且令計點使。勿得役使內庫處干。處干。佃戶之稱也。悅,汝弼。不肎從。竟罷還。

冬十月。王獵于南郊。

王放鷹觀獵。殆無休時。謂康允紹,李之氐曰。夫獵。馳騁從禽。宜視險若夷。汝等擇地而行。安能多獲。自今。可數獵以閑習之。

十一月。火星食月。

癸丑。火星食月。伍允孚與文昌裕。泣白於王曰。此實非常之變。非飰僧事佛所能禳也。願愼厥身修。以消灾變。於是。王命宰樞㙜省。論時政得失。令於實封。皆不書名以進。是日。放造成役徒。允孚語典法揔郞朴仁澍曰。典法何多滯訟耶。仁澍曰。內旨如雨。安得不滯。

選州郡娼妓。充敎坊。

王狎昵群小。好宴樂。承旨吳祁,內侍金元祥,內僚石天補天卿等。爲嬖倖。務以聲色容悅。謂管絃坊大樂才人不足。分遣倖臣。選諸道妓有色藝者。又選京都巫及官婢善歌舞者。籍置宮中。衣羅綺戴馬尾笠。別作一隊。稱男粧。敎以新聲。〈其詞云。三藏寺裡點燈去。有社主兮執吾手。儻此言兮出寺外。謂上座兮是汝語。又云。有蛇含龍尾。聞過太山岑。萬人各一語。斟酌在兩心。〉高低緩急。皆中節奏。王之幸壽康宮也。石天補等。張幕宮側。各私名妓。日夜歌舞褻慢。無復君臣之禮。供億賜與之費。不可勝紀。王之世。尹秀,李貞等。以鷹犬寵。吳祁,石天補等。以聲色寵。王惟紹,宋邦英等。以譖佞寵。林貞杞,閔萱,朱印遠等。以賄賂寵。印侯,張舜龍等。以公主私屬寵。於是。嬖倖多門。群小雜進。而王心益蕩矣。鄭氏〈麟趾〉曰。自古。小人伺人主之所好。逢而長之。或以諛佞。或以聲色。或以鷹犬。或以聚斂。或以土木。或以技術。皆有以投其所好。而求中之也。高麗有國旣久。穆仁毅宗以後。憸佞嬖幸多。而姦臣相繼以出。窃弄權柄。蠧民敗國。皆足以爲後世戒。惟人主明以照之。而馭之得其道。故不得騁其術。苟一陷其術。則鮮不至於危亡。

十二月。流監察侍丞崔有渰于大靑島。

有渰。滋之子也。性恬退不求名。仕䆠十年不遷。王聞其名召用。至是。上䟽直言時事。忤旨被流。承旨趙仁䂓。白王曰。有渰勵節奉上。不可輕棄。固請再三。遂召還復職。

慶尙道牛疫。

屠者爛手而死。

是歲。宋亡。

庚辰六年春正月。忽赤享王。○二月。鷹坊享王。○命中郞將柳琚。搜太府財貨入內。○三月。宰相請罷鷹坊。不從。

元使㙮納。至岊嶺站。瓮津等數縣。當供晝食。告㙮納曰。吾邑民盡隷鷹坊。孑遺貧民。何以供億。待死而已。㙮納來責宰相曰。東民獨非天子之赤子乎。困苦至此。而不之恤。朝廷馳一使問之。何辭以對。宰相白王。請去鷹坊之弊。王怒。欲請回回之見信於帝者。來管諸道鷹坊。抑令宰相。不敢復言。趙仁䂓力諫。公主亦言不可。乃止。先是。公主謂王曰。王與群小。從禽無厭。何也。趣命駕將入城。郞哥歹固請乃止。

以僧祖英父吳光札。爲將軍。

光札。同福人。年八十九。祖英能文善書。有寵。故有是命。

除名表紙。

監察司言。頃在江都。貢賦粗足。今左右倉之入頓减。而又置大坊厨及外漆色鞍色阿闍赤等各所。賜食皆仰給右倉。請除之。且修宮室。今已三載。而朝士無僕隷者。至買祿牌。雇傭赴役。或有躬自執役者。亦請除。以竢農隙。又曰。諸道按廉使別監。職在察吏治問民苦。今皆藉上供。斂民紬楮皮弊脯果名表紙等物。賂遣權貴。己自不正。烏能正人。請皆理罪。王謂承旨鄭可臣曰。楮生於地。紙有何弊。可臣曰。臣管記全州。知造紙甚苦。今官高。用紙亦多。不能無愧。王只許除名表紙。

鞫監察侍史沈諹于廵馬所。流雜端陳倜,侍史文應于海島。罷殿中侍史李承休職。旣而釋之。

諹等上䟽言。今國步多艱。天旱民飢。非遊田宴樂之時。殿下何不恤民事。耽于遊田耶。且以未調之駿足。馳不測之危途。患生所忽。雖悔可追。如不得已。只令將士。逐獸平原。登高臨觀。不亦可乎。又忽赤鷹坊。爭設內宴。剪金作花。蹙絲爲鳳。窮奢極侈。不可形言。與其縱一時之娛。枉費無用。孰若遵上國之法。簡而易供。聲樂則斥委巷之俚音。進敎坊之法曲。此一國之望也。上將軍尹秀。侍宴殿上。登牀戱舞。犯禮不恭。大禪師祖英。淫穢無行。出入卧內。大駭觀聽。請加黜責。以警其餘。且今中外多故。人民困窮。學士宴亦宜停罷。王將聽納。秀及祖英譖之。王遂大怒。命將軍林庇,池允輔。鞫諹于崇文舘。問首發議者。關木索置碎瓦股間。令人踏其上。血逬流地。諹終不言。遂囚于廵馬所。行路者。指木索血痕曰。㙜官血也。翌日。流倜,文應于海島。罷承休職。先是。達魯花赤依蒙古法。置廵馬所。每夜廵行。禁人夜作。遂爲逮囚之所。是日。王賦杜鵑花詩。令詞臣和進。白文節,潘阜等因言。諹等雖敢言忤旨。然亦儒者也。乞賜寬貸。以彰右文之美。王卽命釋之。諹謇諤無他。莅官中外有聲績。初爲公州副使。有長城縣女。言錦城大王降我。與縣人孔允丘通。作神語曰。我將往上國。羅州官給傳馬。所過州縣。公服郊迎。厨傳惟謹。羅州人之仕于朝者。具神異諷王。議欲迎待。至公州。諹不待。夜使人覘之。女與允丘宿。遂捕鞫之。俱伏。及除侍史。慨然以振綱自任。至是。遭讒挫辱。祖宗以來所未有也。自是。言路遂塞。

置經史敎授。

王自幼嚮學。讀書知大義。爲世子。與文學士金坵,李松縉,僧祖英。唱和。有龍樓集。踐阼之後。日令文臣崔雍等。進說資治通鑑。群下化之。武夫䆠官。至有讀書而能詩者。至是。敎曰。今之儒士。唯習科擧之文。未有博通經史者。其令通一經一史以上者。敎授國子。乃以金磾,崔雍,方維,柳沇,薛調,李郃,吳漢卿等七人。爲經史敎授。後置都監。令七品以下肄業。揀名儒二人爲使。

夏四月。隕霜殺禾苗。○盜發先代諸王陵。

崔坦發掘先代君王陵墓。取其珍寶。王遣中郞將池瑄。詰問之。〈按。高句麗諸王陵墓。皆無所傳。其或崔坦發掘之後。不復封築。仍以頹廢而然耶。修治先代帝王之墓。是後王必行之政。而不之行焉。可歎也哉。〉

五月。親試文臣。

自毅明以來。殿試法廢。王留意詩文。親試文臣。中者謂之殿試門生。待遇異常。然只試當年登第者。幸僧祖英。請不限登第久近並赴。將其侄吳子宜等試藁。達王。請坼糊封定科目。取十五人。以子宜爲首。餘皆親舊。贊成事朴恒白王。請與旋題員郭預等考定。及牓出。取錄事趙簡等九人。皆非祖英所定。皆賜黃牌籍內侍。王製四韻詩。令文臣與殿試及第。刻燭和進。左司議潘阜待制郭預。耻與後輩同賦。爲左右所迫。不得已製進。〈按。舊制。二府知貢擧卿監同知貢擧二人。必用當世文臣之有重望者。其赴試諸生。卷首寫姓名本貫及父祖曾祖外祖。謂之四祖糊封。試前數日呈試院。試前日午後。貢擧具三塲題脚於狀。詣闕封進。王親自坼封。各於題上落點封押而出。貢擧奉到試院。試日未明放題。其法亦可謂嚴且重矣。今王之親試。非以考覈能否也。專尙詞賦。而以斯文權衡之重。假之異端匪人之手。循私廢公。大毁選擧之法。苟非朴恒等選取之公。則老髡之術。終必得售矣。噫。人主之於嬖倖。賜與之不足。而尊爵而榮其身。榮其身之不足。而科擧而私其子弟。終焉闒冗彙進。而滿朝皆小人。可不戒哉。〉

倭冦漆浦。又冦合浦。○遣使如元告糶。

時。南道旱蝗。發兵糧二萬石。賑全羅。又遣使告糶于元。元許借兵糧二萬石。至秋償之。

六月。新宮成。

號曰膺慶。凡四年而役畢。先是。王與公主。至新宮。匠者白曰。役徒三年。不得一日之息。妻兒何以爲生。今當農時。乞且放歸。不聽。

秋七月。僉議中贊金方慶。乞致仕。不許。

方慶引年乞退。至於四五。而王竟不從曰。今天子有東征之命。我國亦當奏置元帥。苟以無功業者請帝不可。遣承旨鄭可臣。敦諭起之。

八月。元流皇子愛牙赤于大靑島。

明年。召還。

王如元。

先是。王遣朴義獻鷂。奏曰。東征事。臣請入朝禀旨。帝許之。辛未。王發王京。辛卯。至上都。時。忻都,茶丘,范文虎。皆先受命曰。臣若不擧日本。何面目復見陛下。於是。遂定東征之計。忻都,茶丘。卛蒙麗漢四萬軍。發合浦。文虎將蠻軍十萬。發江南。俱會日本一歧島。乙未。王上謁。奏請七事。一我軍鎭耽羅者。補東征師。二减麗漢軍。益發蒙軍。三勿加洪茶丘職。待其功成賞之。令闍里帖木兒。與臣管征東省事。四小國軍官。皆賜牌面。五上國濱海之人。幷充梢工水手。六遣按察使。廉問百姓疾苦。七臣躬至合浦閱軍。帝曰。已領所奏。先是。王遣使。上書中書省曰。茶丘與我有隙。若使監督。民必驚散。未易濟事。然而茶丘必欲東征。帝亦許之。故遂復來。

九月。王至自元。○冬十月。點閱京外兵。

時。征東事急。中外騷擾。而王遊田宴樂。宮人奏樂歌吹之聲。聞外。國人皆蹙額愁歎。

慶尙道按廉使權宜。有罪免。

宜性險佞。每依內僚。求使四方。酷刑厚斂。民甚苦之。承旨廉承益。薦爲慶尙道按廉使。依勢無所顧忌。元使也速達。以東征事。往慶尙道。還言於宰相曰。南民糶貴。多有菜色。貴國多遣別監。專尙苛暴。枉刑重贖。民多死者。此獨非天子之民乎。金方慶以聞曰。按廉權宜。暴斂酷刑。請罪之以紓民怨。於是。罷宜及程驛別監李英柱。仍命諸道。毋得酷刑。

令監察司。檢諸司勤怠。

謂之衙時。每以冬夏孟月。爲之。

十二月。以許珙參文學事。洪子藩知僉議府事。朱悅爲版圖判書。

悅抗直。不與世俯仰。疾惡如讎。苟非其人。雖權貴不爲禮。以故久淹滯。甞以事至相府。宰相言。悅坐聽。貌甚倨。宰相語吏曰。宰相有言。宜伏地聽。悅曰。然則君上之言。將掘地聽乎。終不屈。尹秀,李貞。訴王曰。悅輕辱吾輩。罵及其父。王使人問之。對曰。江都有養三歧。甞有無賴男子養三者。橫行此歧。故名焉。聞養三是秀之父。若貞父則不知爲誰。焉得罵。盖貞父賤故云。王曰。我知悅必出此語。更不問。悅尋遷軍簿。時。元遣荊萬戶如合浦。悅伴行。荊萬戶杖接伴使柳陞。所至凌暴。聞悅名。不敢肆。

元冊王爲左丞相行中書省事。以金方慶爲高麗軍都元帥。

時。本國已備兵船九百艘。梢工水手一萬五千名。戰士一萬。軍糧以漢石計者十一萬。什物器械。一切幹辦。而元遣忻都,洪茶丘等。監督之。本國君臣。拱手聽命。力不能堪。贊成事朴恒。建議。遣趙仁䂓如元。上書中書省曰。諸侯入相。古之道也。遼,金兩國。冊我祖先。爲開府儀同三司。予亦蒙恩。拜特進上柱國諸侯。而帶上國宰輔之職。古今有例。伏望善奏。凡行省軍國事。必與我商確施行。至於遣使赴朝。亦必與賤介俱往。近得省牒。將以明年五六月發船。我國每歲五六月。䨪雨不止。小有西風。海道霧暗。儻或淹留時日。軍食有闕。利害非輕。我國弓箭甲冑不足。乞賜量給。金方慶及管下諸將。請賜虎頭牌。以勸來者。元主皆從之。於是。冊王爲開府儀同三司中書左丞相行中書省事。賜印。以金方慶爲管領高麗軍都元帥。朴球,金周鼎。爲大將軍左右副都統。幷賜虎頭金牌印。趙仁䂓爲王京斷事官兼脫脫禾孫。猶達魯花赤也。賜金牌印。朴之亮,趙抃,金仲成等四十人。並賜將軍千戶校尉之號。賜金銀牌。俱受宣命符信。使忻都等。不得自專。

辛巳七年春正月朔。元頒授時曆。

許衡,郭守敬所撰也。詔曰。自秦滅先聖之術。每置閏於歲終。古法廢矣。由漢以下。立積年月日法。爲推步之準。沼襲至今。夫天運流行不息。而欲以一定之法拘之。未有久而不差之理。差而必改。其勢不得不然。今命太史院。作靈臺制儀象日測月驗。以考度數之眞。積年月日法。皆所不取。庶幾脗合天運。而永終無弊。賜名授時曆。頒行詔使王通等。舘于道日寺。晝測日影。夜察天文。求觀我國地圖。曆志曰。夫治曆明時。歷代帝王莫不重之。周衰。曆官失紀。散在諸國。於是。國自有曆。至五季閏國若蜀若唐之類。雖立國崎嶇。而亦莫不各有所用之曆焉。盖以先民用授人時。不可一日廢也。高麗不別治曆。承用唐宣明曆。自長慶壬寅。下距太祖開國。殆逾百年。其術已差。前此。唐已改曆矣。自是。曆凡二十二改。而高麗猶馴用之。至忠烈王。改用元授時曆。而開方之術不傳。故交食一節。尙循宣明舊術。�食加時。不合於天。日官卛意先後。以相牽合。而復有不效者矣。而終麗之世。莫能改焉。

遣使諸道。督軍馬草料。

遣知密直韓康于忠淸交州道。以備軍馬草料。時。慶尙轉輸別監。刻日督飛輓甚急。民皆竄匿高丘。〈在今洪州府西三十里。〉縣吏自縊死。

地震。○二月。盜入王宮。窃寶玉。○造成都監灾。

時。公主請元工匠修宮。民不堪苦。人以爲天示警。

龍化院池魚死。〈池。在今開城府東七里。〉

池魚死多浮出。伍允孚言。甲戌歲。東池有此怪。而元宗晏駕。請王修省。後因星變。白王曰。不利於王公主。王問何以禳之。允孚曰。百姓無怨。可以禳之。不若罷全羅慶尙王旨別監及公主食邑。王只罷公主食邑。以其布帛。歸左倉。充百官俸。允孚性切直。每因灾異。言甚切至。時政有可言者。或涕泣固爭。期於必從。王憚之。

三月。元帥金方慶。帥師赴合浦。○元忻都,洪茶丘等。帥征東軍來。

元遣征東行省右丞忻都等來。自岊嶺至合浦。行程草料。令本國供給。又遣也速達。以水韃靼之處開原遼陽路者。自東寧府。赴東征。哈伯那如東界。調女眞軍。王與忻都等議事。王南面。忻都等東面。事元以來。王與使者。東西相對。至是。忻都,茶丘。不敢抗禮。國人大悅。忻都等遂往合浦。

夏四月。王如合浦。越四日。大閱于合浦。

丙寅朔。發王京。庚辰。至合浦。癸未。大閱軍兵。戰艦千餘艘。金方慶等所將我軍二萬七千餘。忻都等所將蒙漢軍五萬人。去年十月。元遣范文虎。帥十萬軍。自江南渡海。期以今年六月望。會於一歧島。所支兵糧。十二萬三千五百六十餘碩。

公主如元。不至而復。

皇后訃至。公主將奔喪。科斂銀苧。又選良家女。行至懿州。〈在今盛京廣寧縣界。〉帝勑還國。乃還。

五月。征東軍發合浦。○黑祲竟天。○六月。元軍與日本兵。戰于覇家㙜。元軍敗績。

五月戊戌。諸軍發船。辛酉。至日本世界村大明浦。使通事金貯。檄諭之。金周鼎先與倭交鋒。諸軍皆下與戰。郞將康彦,康師子等。死之。諸軍向一歧島。元將忽魯勿㙮船軍百十三人。遭風漂去。六月壬申。至太宰府之覇家㙜。〈卽其國之博多津也。屬西海道筑前州。〉金方慶,金周鼎,朴球,朴之亮。元將荊萬戶等。與日本兵合戰。斬三百餘級。日本兵突進。官軍潰。洪茶丘棄馬走。元將王萬戶。復橫擊之。斬五十餘級。日本兵乃退。茶丘僅免。翌日。復戰敗績。軍中又大疫。死者凡三千餘人。忻都,茶丘等。累戰不利。且范文虎過期不至。議回軍。方慶曰。奉聖旨賫三月糧。今一月糧尙在。俟南軍來。合攻必滅島夷。諸將莫敢復言。

元遣兵戍合浦。

凡三百騎。

秋七月。王還京。

王次慶州。下僧批。僧輩以綾羅。賂左右得職。人謂羅禪師綾首坐。娶妻居室過半。

八月。王及公主。幸慶尙道。

丁卯。發京師。丁丑。次安東。按廉使閔萱。苟容自𨴋。專擅啓事。以媚王。人謂內按廉。王旨別監林貞杞。奸狡務苛暴。聚斂事權貴。以悅衆弭謗。由是。譽言日至。寵幸益隆。王同日賜貞杞及萱帶紅。人語曰。如今邑宰紆朱紱。盡是生靈血染成。時。守令皆欲迎譽。甫州〈今醴泉郡〉副使朴璘。安東副使金頵。供億豊侈。結彩棚張樂。判官李檜。愛惜民力。務省浮費。內僚皆毁之。於是。移檜於甫州。璘於安東。

元置脫脫禾孫於慶尙,全羅,忠淸道。

後以本國人爲之。

元征東諸將。棄師遁還。

范文虎以戰艦三千五百艘,蠻軍十餘萬航海。七月。至平壺島。〈今云平戶島屬日本西海道之肥前州在一歧島之東。〉八月一日。遇颶風敗舟。五日。諸將各擇堅艦。乘之遁去。文虎來奔。忻都棄士卒十餘萬于山下。沒溺者無筭。屍隨潮入浦。浦爲之塞。可踐而行。諸軍遂還。元師不還者十餘萬。我師死者八千餘人。方颶風起也。金周鼎以計拯溺。所活甚衆。南軍在島推張百戶者。爲帥作舟。爲歸計。日本覘知之。襲殺殆盡。其後。蠻軍揔管沈聦等六人逃來。自言明州人。六月十八日。從葛剌歹萬戶上船。至日本。遇惡風船敗。衆軍十三四萬。同棲一山。〈元史五龍山。〉十月八日。日本軍至。我軍飢不能戰。皆降。日本擇留工匠及知田者。皆殺之云。〈元史云。十萬之軍得還者。三人耳。○按。申叔舟海東諸國記曰。日本之地。始於女眞黑龍江之北。至于我濟州之南。與琉球相接。其勢甚長。據此。其國陸奧州及蝦蛦之地。在寧古㙮東海之地不遠矣。姜沆看羊錄曰。日本東山道出羽陸奧二州。在其國東隅。陸奧地接蝦蛦。廣漠無際。山戎自成聚落。多産文魚貂皮等物。後漢鮮卑檀石槐。見烏侯秦水有魚不能得。聞倭人善網捕。於是。擊倭國。得千餘家。徙秦水上。捕魚助軍食。至晉猶存數百戶。我朝李睟光芝峯類說亦云。頃歲唐官入鍾城。開諭忽溫時。倭人在彼地。聞知其事云。我仁祖甲申歲。漂倭十五人。自盛京而至。盖自女眞也春地轉來也。據此諸說而觀之。則倭與女眞接。無疑矣。倭人甞言。自陸奧渡朝鮮東北海。道里絶近。而北海風高。疑不敢渡。金世濂海槎錄又言。聞秀吉入冦時。欲從陸奧出我北道。海中有沮洳沒膝者三百里。布以竹籬。欲渡未果云。元世祖東征時。惟以范文虎十萬軍。從南海而進。未聞從檀石槐古道夾擊。或古今之海道有異而然也。否則未及知也。余考其國地圖。東西四千餘里。南北八百里。或四五百里。盖海中大國也。東接女眞。東南大洋。西接我邦。西南通中國諸蠻夷。其地形如琵琶。自古。無外國之患。盖海路絶險。而中國諸蠻往來。皆從其西海道。非此。無他路也。是以。其西海道之肥前州。置太宰府。又稱九州節度使。以防禦焉。又其東山道蝦蛦海上。置松前守以鎭之。於陸奧海上。設鎭守府。又有按察使。常管陸奧出羽二州。關伯鎭關東。稱征夷大將軍。其防患之意甚密。不惟畏蝦蛦之侵陵也。其東隅接女眞。故亦或慮此。而爲之備也。蠻夷之盛衰無常。若蝦蛦扇動北方。有若檀石槐者出。而自其東北用兵。又引中國諸蠻。擾其西南。則安危未可知也。策略之士。當預籌之也。〉

贊成事朴恒卒。

恒。春州吏也。性聦慧。能文章有孝行。初。蒙兵陷州。失其父母。恒於積屍中。得貌肖者。收瘞。凡三百餘人。恒孜孜奉公。長於吏事。寬厚善接人。時。征東事務煩劇。而供億之策及軍機措置。恒皆爲之。但臨事自用。不恤人言。所擢多恩舊。人謂白圭一玷。卒。謚文懿。

閏月地震。○王及公主。至自慶尙道。○元忻都,洪茶丘,范文虎等還。○九月。元陞僉議府。爲從三品。鑄印賜之。○冬十月。元置鎭軍萬戶府於金州等處。

以印侯爲昭勇大將軍鎭邊萬戶。張舜龍爲宣武將軍鎭邊揔管。又於全羅道。置鎭邊萬戶府。摘撥本國軍及元軍。於合浦,加德〈加德島。在熊神縣。今熊川縣南海中。周七十五里。〉東萊,蔚州〈蔚州今蔚山〉竹林〈竹林部曲。在今固城縣東四十里。〉巨濟,角山〈角山。在今晉州府南七十六里。〉內禮梁〈內禮梁。今順天府東八十七里。有內禮院。又內禮浦。在府東四十九里。疑此地。〉等隘口及耽羅等處。分俵設烽𤐰。暗藏船兵。日夜看望巡綽。

十一月。黑祲竟天。○以昇平副使崔碩。爲秘書郞。

昇平舊俗。邑倅替還。必贈以八馬。惟所擇。及碩還。邑人例持馬請擇。碩笑曰。馬能至京。足矣。何擇爲。至家。以馬歸之。吏不受。碩曰。吾守汝州。吾有牝馬生駒。今帶以來。是我之貪也。汝之不受。豈非知我之貪。而以我爲貌辭耶。並其駒授之。自是。其弊遂絶。州人頌德立石。號八馬碑。

是歲。大疫。

京城泥岾。有盲兒父母俱疫死。獨與一白狗居。兒執狗尾出。人施以飯。狗不敢先舐。兒言渴。狗引至井令飮。兒賴狗以活。觀者憐之。號義犬。〈按。當時反君害國之徒。接跡而起。而犬能知主。彼皆禽獸之不若者也。〉

〈按續文獻通考。至元十八年。以本國置站凡四十。民畜凋耗。倂爲二十路。〉

壬午八年春正月。元罷征東行中書省。○二月。元遣兵戍耽羅。

蒙漢軍凡一千四百。尋令本國。差官管領。

三月。置宰樞所司存。

以判三司事韓康,密直副使金伯鈞。爲宰樞所司存。時。兩府皆顧望退託。莫適謀事。故置所司存。六月而替。

夏四月。元遣兵添戍合浦。

凡三百四十。

命州郡進畋犬。

作大屋于禁苑。使張恭,李平養鷹。王日必再至。二人殺城中鷄狗殆盡。

六月。行米貨定價法。

都評議使司榜曰。民生之本。在米糓。白金雖貴。不救飢寒。自今。銀甁一事。折米京城十五六碩。外方十八九石。京市署。視歲豊歉定價。

秋七月戊午朔。日食。○遣使如元。請醫巫。

元主謂使臣曰。病非巫所能已。醫則前已遣鍊德新。何必他醫。德新。宋御醫也。能合助陽丸。得幸於王,公主。伍允孚甞曰。此藥不宜胎産。使三韓支胤不蕃。必此人也。公主連歲有娠。及得德新藥。更不妊娠。〈按。助陽丸。必是壯陽助淫之藥也。金石燥烈之劑。不宜於藏精養血。伍允孚之言。信然矣。〉

移御齊安侯第。

王之移御頻數。臣僚嬖倖之家及私第寺院。輒移幸留住。或日再移。不能彈記。

寶文閣學士白文節卒。

文節。藍浦人。文詞富贍。下筆霈然。爲一時所推。而不以才自負。

八月。元賜王駙馬國王印。○九月。王及公主。田于忠淸道。冬十月。還京。

王游田不已。至是。與公主田于忠淸道。至臨津。〈在今坡州北十七里。〉公主怒曰。游田非急務。何爲引我至此。次安南。〈今富平。〉責尹秀曰。此地無鵝鵠。何誘王遠來。又謂王曰。王惟游田是務。奈國事何。王慚憤。露坐於外。將軍朴義。獲一鵠來。王大悅賜衣。王火獵。民有焚禾者。償其直。公主謂趙仁䂓曰。民病已不可言。扈從者勞矣。盍歸乎。遂還。

以林貞杞爲全羅道按廉使。

時。權瑞精按廉慶尙道。黃守命忠淸。崔崇西海。鄭良佐交州。金仁琬安集東界。貞杞姦。瑞精暴。良佐愚而貪。崇佞而怯。仁琬浮虗小實。守命枉直相半。時之任用如此。

十一月。遣使諸道。復修戰艦。

元將復征日本。遣使來修戰艦。於是。分遣宋玢等于慶尙,全羅,忠淸,西海四道。董役。元又送楮鏹三千錠。爲修戰艦之費。初。本國人庾賙。言於元主曰。以蠻夷攻蠻夷。中國之勢也。請令高麗蠻子。征日本。令高麗。備兵糧二十萬石。元主許之。禿魯花,金忻等。謂賙曰。汝非黔弼,資諒之孫耶。而欲壞國家如此。賙曰。汝國王。如泥塑佛耳。尹秀,李貞,朴義,梁善大等。剝民所取。亦足以備軍糧。我欲去奸臣。復正三韓也。又有杆城人宋蕃者。告於元曰。高麗東西界。歸於朝廷。其田尙爲國人所有。計其畒。可得四萬石。請充軍糧。中書省遣人徵之。王召問宰樞。對曰。前者庾賙。請賦二十萬石。家抽戶斂。僅得四分之一。若增四萬。何以辦之。王遣趙仁䂓。請减軍糧。元主曰。誠若不能。量力爲之。可也。

十二月。遣嬖臣李英柱。廵歷州郡。

初。王爲世子。聞鞋工金准提之妻美。納之。有身已數月。生女。養之如己出。英柱棄其妻娶之。時稱國壻。及卽位。超拜郞將。出入宮禁。權勢日熾。多行不義。流毒中外。爲人物推考都監。告王曰。大臣內僚。多置田庄。爲逋逃淵藪。乞徵銀布。充國用。具姓名以進。王大怒。將鞫之。英柱又言。聚逋民者。廉承益爲首。於是。承益及諸嬖衆謗紛然。事遂寢。時。鷹坊怯憐口及內竪賤者。皆受賜田。多至數百結。少或三四十結。誘民爲佃。凡民田在旁近者。並收租。州縣賦稅無所入。守令有繩以法者。誣讒抵罪。承益,尹秀,李貞,朴義,元卿,高宗秀,李之氐,鄭承伍,朴卿等。尤甚。之氐受田尤多。世子謂之氐曰。汝雖無田。亦不乏。之氐慙而退。舊制。受王旨者。必先關承旨。酌可否。奏而行之。至是。內僚皆先白王。承旨但署押而已。王使英柱。廵歷州郡。察吏賢不肖以聞。〈按。廵察州郡之任。當擇廉明公正之人。而王之用人如此。何以得其實乎。〉

癸未九年春二月。賜三番忽赤畿縣田。

爲放牧所。

議儒士充軍。旣而止之。

王用尹秀言。將令儒士充軍。右承旨鄭可臣曰。先王用人。文武如左右手。上國法。儒戶不與軍事。今欲使褎衣博帶之徒。被堅執銳。遠從征伐。恐�盛德。王然之。

三月。遣部夫使于諸道。

時以東征。令諸道。備兵糧造戰艦修軍器。令宗室百官及工商奴隷僧徒。出軍糧有差。重房調兵。往往撤屋而逃。奪其田。以與從軍者。四隣不告。徵銀一斤。舍匿二斤。

軍簿判書尹秀死。

秀管鷹坊。倚勢爲惡。無所不至。至是暴得疾。撞壁大呼曰。狐兔獐鹿。來噉我肉。遂死。

夏四月。順昌宮灾。

戊申夜。有物赤如火大如斗。漸廣如席。墮順昌宮。流星繼隕。旣而暴風大起。宮中焚蕩無餘。王召文昌裕,伍允孚曰。甞言當有火灾。何以知其然耶。對曰。天譴章章。此猶爲小灾也。允孚以天變。請設消灾道塲。鄭可臣謂廉承益曰。天變豈浮屠法所能禳哉。盍請修德。承益曰。吾豈不知。然難言也。

五月。罷修艦調兵等事。

元中承崔彧言。江南盜起。民不聊生。日本之役。宜姑止之。於是。帝寢東征之議。後。帝以倭俗尙佛。遣王積翁。與僧如智。使日本。舟人不願行。殺積翁。

六月。元冊王爲征東中書省左丞相。○秋七月。置鷹坊都監。以金周鼎,朴義。爲使。

先是。王以旱灾。欲罷鷹坊。問於宰樞。印侯曰。鷹坊請於帝而置之。豈宜遽罷。至是置都監。以金周鼎爲使。周鼎甞以女嫁尹秀子。亦以鷹犬媚王。頗張權勢。語人曰。有王命不獲已也。崔氏曰。民怨傷和。旱魃爲灾。無足恠者。王幸一悟。而爲左右者。不能將順其美。開惜君心。皆緘口結舌。卒使奸佞。沮王爲善之心。當時宰輔。能逭吾君不能之罪乎。

八月。選衣冠子弟。充世子府宿衛。○召還弟順安公琮于仇音島。〈麗志。屬江華。今未詳。〉○九月。召還王子滋。○冬十月。王及公主。田于南京。

尹秀,李貞,朴義等。導王游田。無所不至。時。世子謜年九歲。聞之泣曰。百姓困窮。又當東作。父王何爲遠獵。王聞之曰。小兒恠哉。未幾。公主疾。不果行。世子聦穎絶人。甞見將作署其人。衣破布衫負柴入宮門。曰我美衣服而百姓若此。於心安乎。又宮奴取里兒紙鳶。世子卽命還之。甞謂行李別監魏璇曰。奇恠妖妄。皆所不取。但可以前修之事告我耳。廉承益甞進相師天一。天一相世子曰。慈眼不喜鷹犬。時。朴義在側。世子顧曰。以鷹犬從臾吾君者。此老狗也。義慚而退。王有疾。博士康煦。甞燃頭燃臂。以救王疾。及煦死。世子聞之曰。人臣事上之道。在於忠勤盡節。燃頭燃臂。乃浮屠之事。非君子所爲。而煦乃媚上。敢行非禮。雖死何惜。聞者歎服。

十二月。中贊金方慶致仕。

加僉議令。封上洛郡開國伯。賜食邑一千戶。食實封三百戶。一日。乞告上塚。王遣子恂。爲太白山祭告使。隨之至鄕。爲親舊留數日。謂曰秋稼登場。民力未暇。豈可久煩汝爲。遂還。

甲申十年春正月。以嬖臣廉承益。爲三南都廵問使。

承益權傾一國。正郞尹敦,郞將吳叔富等。言用事臣廉承益可斬。曺允通聞之以告。鞫流二人。籍其田民。由是。人莫敢忤視。

夏四月。王及公主世子。如元。

從臣千二百餘人。賫銀六百三十餘斤。紵布二千四百四十餘匹。楮幣千八百餘錠。

秋七月。金㥠卒。

貞和院主有寵於王。認民爲隷。民訴于典法司。有旨督令斷與貞和。判書金㥠。與同僚。知其寃。不能違。惟郞李行儉。死執不可。會。疾作在告。㥠等遂斷爲隷。有人夢利刃自天下。亂斫一司之吏。明日。㥠疽發背死。同僚相繼死。惟行儉免。

九月。王及公主世子。至自元。○冬十一月。徵中道丁夫。營竹坂宮大殿。○王獵于都羅山。〈在今長湍臨津南二十五里。〉○十二月。以洪子藩爲僉議贊成事。金周鼎知都僉議事。

乙酉十一年春正月。東寧府千戶崔坦。來享王。

崔氏曰。坦背國附元。割國之半而據之。噬主之心。狺然未已。其享豈出於誠耶。甘受其享。而不之疑。如有不測之禍起於樽俎。王何以處之哉。

王與公主世子。獵于平州溫井。

供億之費。不可勝言。時。權貴侵奪民田。姦氓附勢。多免賦役。凡諸徵斂。平民苦之。

二月。地震。○秋八月。以䆠者金子廷。爲東京副使。

公主謂王曰。余聞東京。是王之外鄕。然乎。王曰然。公主曰。然則家奴爲邑宰。可乎。南班人得居中外重任。始自何代。王曰。自元廟始。公主曰。王眞元王之子也。王有慚色。王留意音律。甞使內竪。與伶人皷樂。公主遣人告王曰。以絲竹而理國家。非所聞也。王遂罷之。

九月。王及公主。幸南京。

時。禾稼未收。皆爲從騎蹂踐。南京副使嚴守安。勸王幸三角山文殊窟。鑿山開道。一方騷然。王以守安爲能。賜三品階。

冬十月。王及公主。至自南京。○十一月朔。日食。○十二月。元復遣使。督造戰船。

元主憤日本襲殺島中軍。將復征日本也。元中書省移牒。調發軍糧十萬石。

丙戌十二年春正月。元詔寢東征之役。

元期以是年三月。發各處兵。八月。會於合浦。尙書劉宣上言。此役不息。安危所係。遂下詔罷征日本。

三月。以安戩爲左承旨。

王欲以參官授一內官。戩執不可。王強之。對曰。題品銓注。豈臣所堪。乞擇賢者代之。言甚剴切。王怒起入內。戩隨之。啓曰。臣罪當罷。內竪參官之命。乞須後日。王已逾閫。顧而厲聲曰可。左右皆懼。戩退徐曰。殿下許臣矣。遂削去擬牒。戩。竹州〈今竹山。〉人。典銓注。每守正不阿。時稱鐵餻。

夏四月朔。雨雹而氷。

凡八日。

五月丁卯朔。日食。○王獵于西海道。〈本史無還宮月日。〉

宰相伏閤諫曰。不麛不卵。聖人之訓。又値久旱。飢饉荐臻。實非行樂之時。且農事方殷。民皆歸於南畒。車駕一出。恐妨耘耔。伏望待秋而獮。不從。

秋七月。賀節使知密直司事郭預。卒于道。

預。淸州人。有才行。無汲引者。蹇滯不進。王素聞其名。及卽位。始擢用。入參機務。士林稱得人。爲人平淡勁直。謙遜樂易。雖至貴顯。如布衣時。善屬文。書法瘦勁。成一家軆。當世效之。其在翰院。每雨中跣足持傘。獨至龍化池。賞蓮賦詩。後人高其風致。多詠其事。〈詩曰。賞蓮三度到龍池。翠盖紅粧似舊時。唯有看花玉堂客。風情未减鬢如絲。〉

八月。遣使東眞。刷流民。○冬十一月。命史官撰國史。

初。元中書省。因國史院報。令具錄本國累朝事迹及臣服日月。與帝卽位以來使介名目。國王親朝年月以呈。至是命撰。

十二月。以印侯副知密直司事。

丁亥十三年春正月。判密直司事李尊庇卒。

尊庇性正直。好學能文。善隷書。東征之役。爲三道都廵問使。調發軍粮戰艦。先期辦集。不擾民。州郡賴以安焉。

二月。中贊元傅卒。

傅。原州人。及拜中贊。甞退食。門生來謁。命之坐。與語曰。予濫首鈞衡。才不逮志。物論何如。有方于宣者對曰。人謂公之爲政如其姓。傅大笑曰。吾法吾姓。輪至於此。汝法汝姓。將止何地。謚文純。

以宋玢知都僉議事。○三月。監試試員林貞杞。享王。

貞杞享王。珍膳花果。豊侈無比。故事掌試者。放榜後宴賀客凡三日。近年。先試享王。謂之品呈。盖以宴品。先呈于王也。遂爲常例。

元合浦戍軍還。

東眞骨嵬國萬戶。亦領蠻軍一千來戍。至是又還。

全羅道大飢。

人有食其子者。

夏四月。王及公主。獵于西海道。

獵騎一千五百。宰相諫曰。旱旣太甚。民方耘耔。竊恐此行召斂民怨。且禽獸時方胎孕。不可獵也。王怒不聽。

元遣使頒鈔。

至元寶鈔。與中統鈔通行。以至元鈔一貫。當中統鈔五貫。使爲子母用。

有狐晝入正殿。○禁市中合鑄銀銅。

時。用碎銀爲貨。人有以銀銅合鑄。故禁之。

王及公主。至自西海道。

以狐恠。移御神孝寺。

六月。貶知僉議事金周鼎。爲淸州牧使。

先是。周鼎侍宴。以言忤公主。公主大怒。命曳出罷其職。至是貶之。奪虎頭牌。

秋七月。王自將發京師。助征乃顔。

元乃顔反。王遣使請助兵。許之。王閱兵。親祭纛于宮門。以印侯爲中軍萬戶。韓希愈爲左翼萬戶。令百官品出戰馬有差。親助征。公主餞于凉樓。庚寅。王統前軍。出次開城卵山。〈古城基。在今開城府西二十三里。〉王潸然泣下。羣臣皆掩泣。己亥。次溫泉。遣朴之亮。以兵一千。戍東界備女眞。遣將軍柳庇等如元。奏親將兵已發。

八月。元罷徵兵。王遂入賀。九月。至燕京。召公主世子入朝。

丁卯。柳庇等還言。帝親征乃顔擒之。〈盛京志云。水達達屯田緫管寄僧。與乃顔戰於高麗雙城。按據此。則乃顔所據。卽我東北界外之地。後日。其黨哈丹。亦從東北界來。〉罷諸路兵。且命王入賀。王遂乘傳入朝。戊辰。公主遣庇如元。請從王入朝。九月甲寅。王至燕京。召公主世子入朝。公主使印侯等。選良家女。廵軍忽赤。搜索人家。雖無女者。亦被驚擾。怨泣之聲。遍於閭巷。全羅道王旨別監權宜。以銀四十斤虎皮二十領。獻世子助行李。世子曰。此物皆剝民斂怨。悉還其主。

冬十月戊午朔。日食。○公主世子如元。不至而復。

乙未。公主至西京。聞賊起咸平路。〈咸平府金置。元初因之。隷開元路。今其地在盛京鉄嶺縣東南。〉道梗遂還。

十一月。元遣㙮剌兒。爲耽羅達魯花赤。○知都僉議府事致仕朱悅卒。

悅以綾城縣吏登第。歷宰州府。有聲績。元宗朝。連按忠淸,慶尙,全羅。威名日振。國有大事擇使命。必首擧之。爲按廉時。內臣崔仲卿。奉使至。服美誇人。悅衣弊衣伸脚坐。捫虱而談。傍若無人。仲卿慙赧。性嚴重不苛細。甞宿一州。夜半。火發突隙。燃寢席。悅驚起。邑吏大懼。終不問。有人告某邑宰受賂。悅曰。貪鄙武夫。受些少賂。如狗食不潔。何足數也。遂不罪。元遣忽林赤。將兵鎭合浦。供億浩繁。士卒徵求無厭。小不滿意。便侵暴。一方騷然。以悅爲慶尙道按撫使。悅至合浦。减軍須冗費什七八。士卒忿怒攘臂。悅儼然不動。面諭以義。士卒斂退。民賴以安。王卽位。重悅才名。遂至顯用。性寬厚。不營家産。雖爲達官。自奉如寒士。文章富贍。筆法亦奇。王常稱其賢。然貌醜。鼻如爛橘。公主始至宴群臣。悅起爲壽。公主驚曰。何處令老醜鬼近我耶。王曰。此老貌醜如鬼。心淸如水。公主敬重。擧觴而飮。卒。謚文節。

十二月。王至自元。○禁國內婚嫁。

因命許珙等選童女。將進于元也。

以許珙爲僉議中贊。洪子藩,韓康。並爲僉議贊成事。趙仁䂓,廉承益。並知都僉議司事。

珙恭謹。子藩剛峻。每論事不苟同。而所爭者公也。康慈仁。尙佛而已。仁䂓雖有才局。以譯語進。承益惟以左道。得倖於兩宮。

戊子十四年春正月。以安珦爲左副承旨。○廉承益免。以嬖臣印侯。知都僉議事。

時。洪子藩爲首相。趙仁䂓爲亞相。承益次之。承益常居禁中。希至都堂。一日。子藩先出。仁䂓語承益曰。國人謂洪公眞宰相。謂我爲老譯。謂公爲老呪。我等不預眞宰相之目。唯當勤朝衙夕直耳。承益卽日辭免。

二月。宦者崔世延。享王。

世延怒其妻悍妬。自宮爲閹。因宦者陶成器以進。得幸於王。及公主擅權用事。多受賄賂。臣僚升黜。多出其口。雖宗室宰輔。不敢逆其意。人多歆艶。至有自宮者。至是享王。公主以饌品過侈。不受。

置馬畜滋長別監。

先是。放馬於諸島。使之蕃息。簡出壯者。以充尙乘。其餘班賜諸王宰輔文武臣僚。而耽羅之出居多。自逆賊之亂。元令島民陸居。而耽羅別屬於元。馬畜不蕃。歲貢甚少。國有親朝助征之事。令外官獻馬。又品斂百官。而至奪外郡良馬。內外苦之。朝議以謂。若置官選牝馬牸牛。使之蕃息。則可備將來。有是命。

三月。左右翼萬戶羅裕,韓希愈等。享王。

王酒酣。起舞自歌。王屢於宴席起舞。公主止之不聽。後。王宴群臣。上將軍鄭仁卿。爲侏儒舞。將軍簡弘。爲倡優戱。王拍手而舞。君臣相謔。不以爲恥。

禁獻細麻布。

先是。慶尙道勸農使蔡謨。多斂細麻布。獻王。又賂權貴。及李德孫,薛永仁等繼來。增其數。又倍尺數。民甚苦。王聞之。命禁獻。德孫。淳牧之子。甞按三南。以掊克作威。爲慶尙道王旨使用別監。剝民膏血。以市寵。近侍金龍釰。題馹壁云。慶尙州道殘民血。染出德孫三品職。德孫訴王流之。

遣使諸道榷塩。○夏四月。元冊王爲征東行尙書省左丞相。○五月。遣兵赴元。旣而罷之。

時。元乃顔餘黨復反。元右丞相㙮出。令發兵五千及軍粮。赴建州。〈盛京志。建州渤海置。明建州卽今興京。距我地不遠。元史。乃顔叛。㙮出棄妻子。直抵建州。距咸平千五百里。咸平今開原界。去興京不遠。然則明所置建州。恐非元以前之建州。〉先是。王難於助戰。遣趙永仁入奏曰。今東鄙未寧。請親卛征北兵。移鎭雙城。元主許之。故㙮出以此請兵與粮。然建州距本國三千餘里。山川險阻。餉道不通。又儲蓄殫竭。王召大臣議。皆曰。從之則力不能堪。違之則恐負助征之意。莫若聲言助征。以緩運粮。於是。遣萬戶羅裕。領軍啓行。復遣使奏之。元主命除建州運粮。以助征兵。移戍鐵嶺。〈在今淮陽府北三十九里。通北道大關防。〉令王留鎭本國。

六月。以印侯爲僉議贊成事。

時。韓康致仕。以侯代之。侯以公主私屬。貴寵用事。數年之間。驟登宰輔。其徒車信,張舜龍。皆貪暴虐民。媚事公主。而外臣如林貞杞,廉承益,宋玢之徒。相與慫惥。俱得貴幸。舜龍第宅侈麗。以瓦礫築外垣。狀花草以爲文。時稱張家墻。惟盧英。雖以怯憐口來。而溫厚聦敏。頗知書。非侯,舜龍之比。

秋七月。以鄭可臣判密直司事。李益培副知密直司事。

益培。奎報之孫。以文學名。通敏強記。然好色嗜酒。無節操。甞受賂借述。士林鄙之。

罷典法判書元貞。以金頵代之。

時。䆠官內僚用事。法司十餘員。以非罪同時罷職。

知密直司事趙抃卒。

抃。冲之孫也。美風姿性寬平。初以行首。宿衛江都。一日。晩入門已閉。元宗聞之。命從隙入。抃辭曰。人臣不宜從隙而入。竟不奉命。以闕直罷。人稱其直。

䆠者崔世延,陶成器。以罪流島。

世延奪人奴婢。忤世子意。又多畜猘犬。噬殺人。貞和宮主聞之。命毋畜猘犬。世延厲聲曰。宮主餘生幾許。禁我畜犬。世子大怒。面數其罪。世延抗辨不遜。世子白王曰。世延多行不義。流毒一國。請竄逐以懲其惡。世延常父事印侯。王納侯言。有難色。世子泣請。侯怨世子。世子叱侯曰。宰相腹大如甕。皆世延酒肉充之耳。汝與世延。同惡相濟。宜置一鑕。公主聞之。亦大怒。杖流世延幷成器於遠島。未幾。召還。

八月。罷諸道勸農使。

世子以各道勸農使。聚斂傷民。白王罷之。以按廉使兼之。〈按。官多則民之受弊尤甚。奉使之臣。不得其人。徒使擾民而已。麗時諸道每送別使。故爲弊不貲。不如專委道臣之爲宜也。〉

王宴于正殿。

以聖節也。王令宋人作戱。召世子觀之。世子辭不入。時。世子年十四。甞踞內僚元奕膝上。奕曰人主不宜聦察。殿下聦明太過。宜小寬容。世子作色曰。汝輩使我癡暗。持弄掌上。如軟餠乎。奕懼。不敢復言。

罷外郡鷹坊。旣而復之。○九月。賜尹宣佐等及第。

國制。科目乙科三人。丙科七人。同進士二十三人。通爲三十三人。世以同進士頭。宦不達。人皆惡之。指爲同頭。宰相蔡仁䂓子禑。名居同頭。王嫌之。問於承旨李混。加丙科八人。置禑其末。

遣使諸道。酌定貢賦。

時。田制大紊。宦官權勢之家。受賜田多至二三千結。各占良田。賦不入公。而國用不贍。徵斂無端。小民不能堪。於是。分遣使者於忠淸慶尙全羅西海等道。酌定貢賦。然私田加賦之弊。終莫能捄矣。

冬十月。嬖臣知密直司事林貞杞死。

貞杞雖以科第進。昧於文學。甞掌監試。不能命題。人笑之。至是暴死。時。有宰相洪休女寡爲尼。出入宮中。公主聞貞杞死。有悽愴色。尼在側曰。貞杞之死。不足恠也。以血成身。其死宜速。謂剝民血以立其身也。公主勃然變色。

盜發義陵。十一月。發恭陵。○流前樞密院副使洪文系于海島。

時。王及公主。選良家美女。將獻于元。文系之女亦在選中。文系賂權貴。圖免未得。遂剪其女髮。公主聞之大怒。囚文系。痛加酷刑。籍其家。又囚其女。問剪髮之故。女曰。我自剪髮。父實不知。公主使人曳髮。以鐵鞭亂捶。身無完肌。終不服。宰樞及金方慶等。詣殿門營捄曰。文系有大功於國。不可以細故置重典。不聽。遂流之。洪子藩又力請還給家産。期年召還。卒以其女。賜蒙古阿古大。

大雷震。○王獵于平州溫泉。

己丑十五年春二月。世子冠。納宗室女爲妃。

是月。世子冠。納西原侯瑛〈神宗曾孫〉之女。是爲靜妃。

運米于遼東。

元以遼東遭兵且飢。遣參政張守智。詔辦十萬石。前來接濟。王令百官。至公私奴隷。出米有差。遣監察司丞呂文就等。以船四百八十二艘。運米六萬四千碩于蓋州。〈今蓋平縣。在瀋陽南三百六十里。南沿遼海。〉以羅裕,朴之亮。爲忠淸慶尙都廵問使。以督軍粮。及至蓋州。遭風敗船五十餘艘。米沉沒六千二百餘碩。人溺死百餘人。

三月庚辰朔。日食。○置內房庫。

王別置御庫。名曰內房庫。使黃門一人掌之。分遣各道勸農使。擇公私良田。聚民耕種。除貢賦。又牒郡縣。戶斂銀紵皮幣油蜜。至於竹木花果。悉皆徵輸內庫。勸農使纔得六品而往者。不數年。超拜大官。由是。爲勸農使者。爭以掊克爲事。郡縣日益凋弊。內庫之物。上卽分賜寵幸。亦無所儲矣。

夏五月。雨雪。○王及公主。宴于凉樓。觀擊毬。

時。牡丹落盡。以綵蠟作花。綴於花枝。

秋七月。元遣使徵兵。

元有北賊海都犯邊。元主將親征。遣使徵兵。遣萬戶金忻。卛助征軍。赴遼陽行省。未幾。詔罷。

九月。王獵于西海道。

凡王之出獵。按廉,勸農。設宴供之。其或有恤民不行者。或鞭之。是以。爭先侵害。民之被毒爲甚。

元置本國儒學提擧。

以安珦爲之。

冬閏十月。大雷雨。

雨如墨水。

十一月。僉議中贊致仕柳璥卒。

璥體肥短。而望之儼然。天資明敏。氣度䧺深。能斷大事。善接人。言笑欵洽。有藻鑑。論文章。先軆制而後工拙。與兪千遇掌試。千遇喜自用。程文有微疵。必擯之。璥不與較。及榜出。皆老於塲屋者。元傅,許珙。皆其薦也。李尊庇,安裕,安戩,李混。皆璥門生。卒。年七十九。謚文正。

王及公主世子。如元。

趙仁䂓,印侯,廉承益,安珦等從行。是行。欲以扈從邀功者衆。增减未定。乃以史官無關於事。不許扈駕。史臣不從行。始此。兪氏曰。人主尊居人上。無所畏忌。惟上畏天命。下畏後世而已。先王之法。左右有史。君擧必書。雖暴君闇主。未之或去也。忠烈之如元。乃以史官無關。不令從行。則如忠烈之驕恣無度者。復何所憚諱哉。當時。扈從之臣趙仁䂓,廉承益輩。固不足責。安文成亦在行中。而無一言匡捄。何哉。豈言之不從。而史闕之歟。

庚寅十六年春正月。王在元。○二月。遣鄭守琪等五將。分屯東北路。以禦哈丹。

入元使吳仁永還言。乃顔餘黨哈丹。將侵我東鄙。洪子藩,鄭可臣。調兵于兵部。以安戩,金之淑,宋玢。爲三南都指揮使。遣中軍萬戶鄭守琪。屯禁忌山洞。〈今未詳。〉左軍萬戶朴之亮。屯伊川。韓希愈屯雙城。右軍萬戶金忻。屯豢豭。〈廢縣。在今高城郡北二十七里。〉羅裕屯通川。以備丹賊。令諸王宰樞。下至坊里庶人。出米有差。充東界防戍軍粮。時。訛言賊已入境。中外洶洶。洪子藩議遷江華。許珙,崔有渰。獨不可曰。今王在京師。豈可信流言。擅移國都。子藩會議。耆老宰相。皆曰當遷。珙謂堂吏曰。衆議不可沮。吾與爾守京。以待王命。諸宰曰。人謂許中贊鎭定國家。今其誤國乎。未幾。印侯自元來曰。帝聞還都江華。命王曰。其言若實。執首謀者以來。於是。衆服珙智。

三月。元遣人戍雙城。○金周鼎卒。

周鼎沉厚寡言。不妄交遊。有幹局智計。然以鷹坊媚王。爲世所譏。

王及公主世子。至自元。○元罷東寧府。以西北諸城歸之。王拜韓愼,桂文庇等。爲大將軍。

先是。崔坦等。旣以西京以北投元。王屢請復舊。而元不從。坦,愼等。蟠據中路。謀害本國。無所不至。至是。元始罷東寧府。悉歸西北諸城。入元二十二年而復。王拜其揔管韓愼,桂文庇等。爲大將軍。其下除官有差。其後。元主謂世子曰。韓愼等雖反爾國。向朝廷有分毫心。爾勿大責。兪氏曰。韓愼等割據國家根本之地。叛附他國。狺然反噬。餘二十年。今其來歸。亦非自爲革面。而出於不得已。則其罪萬死。而不容貸矣。今反寵擢之。不數年而居宰相之列。則爲惡者勸。而爲善者怠矣。國無刑政。其能國乎。

夏五月。哈丹入海陽界。〈今吉州。〉○令州郡入保。禁民出耕。

時。邊報日急。點兵于京師。自五品以下文官及內侍茶房禁學兩舘。皆令從軍。州縣守令。皆承朝旨。據險自保。禁民出耕。長興倅金怡。謂按廉姜就曰。天兵制此小醜。如几上肉耳。何能到此南邊。且耕種不可失時。請民出耕。就不從。怡退而歎曰。從令不耕。則餓死者衆。不從而耕。則受罪者我也。令民出耕。後。賊不至而諸郡皆未穫。唯此府大熟。遠近賴之。

秋七月。復置西北諸城守令。以鄭仁卿爲西京留守。○遣韓愼。禦哈丹于東界。○八月辛未朔。日食。○王及公主世子。獵于馬堤山。○納洪文系女。爲世子妃。

是爲順和院妃。

冬十一月。移國史秘籍于江華。○哈丹兵入雙城。

先是。元主詔曰。討賊軍至高麗。則道路回遠。宜自咸平府。出南京海陽。截斷賊路。至是。賊至南京海陽。遂入雙城。〈南京盛京志。元於開元。設南京二萬戶府。又按元志。開元城西南曰寧遠縣。又西南曰南京。又南曰哈蘭府。又南曰雙城。直抵高麗王都。海陽。吉州之地。沒于元。稱海洋。龍飛御天歌註。海洋今在吉州。自海洋北行五十里。至泰神。自泰神東行六十里。至的遏發。三處各有猛安。其俗謂之三海洋。金時千戶長。謂之猛安。〉

遣世子如元。

政堂文學鄭可臣,禮賓尹閔漬等從行。世子自東京至京師。行省路州官。皆遣人勞問絡繹。至京。舘于同僉樞密洪君祥家。元主屢賜鞍馬衣帶以寵之。君祥。茶丘之弟也。一日。元主引見便殿。隱几而卧。問曰。爾讀何書。對曰。有師儒鄭可臣,閔漬在此。宿衛之暇。時從質問孝經論語。元主大悅曰。試喚可臣來。世子引與俱入。元主起而冠。責世子曰。爾雖世子。吾甥也。彼雖陪臣。儒者也。何得不冠以見。仍賜坐。問本國風俗世代相傳理亂之跡。自辰至未。聽之不倦。後命公卿。議征交阯。詔與高麗世子師二人同議。可臣等獻議曰。交阯遠夷。勞師致討。不若遣使招來。如其執迷不服。聲罪征之。可一擧萬全。對稱旨。於是。授可臣翰林學士嘉議大夫。漬直學士朝列大夫。時人榮之。兪氏曰。孝經論語。乃聖人明倫之書也。忠宣言學孝經論語。而夷考其行。則皆悖倫亂常。曾夷狄禽獸之不若。未知忠宣所問者何言。而可臣等所奏者何事歟。

十二月。哈丹陷和登二州。遣萬戶印侯。禦之。

哈丹兵數萬。陷二州。殺人爲粮。婦女聚麀而脯之。

元遣平章事薛闍干等。將兵來援。

元聞哈丹入我境。遣平章事薛闍干闍梨帖木兒右丞㙮出等。卛步騎一萬三千人來。

王避兵于江華。

先是。王遣使如元。請避兵江華。許之。至是。賊鋒甚急。遂遷江華。命宋玢。留守王京。

王京留守宋玢,西京留守鄭仁卿。棄城走。

辛卯十七年春正月。東北路諸將。皆棄軍走。哈丹遂踰鐵嶺。入交州道。

先是。哈丹將至鐵嶺。防守萬戶鄭守琪,羅裕等。望風遁還。鐵嶺道隘。纔通一人。哈丹下馬。魚貫而登。時。賊飢甚。及得守琪所棄資粮。大饗數日。皷行而前。遂踰嶺。闌入交州道。金忻,羅裕等。皆不守而走。賊乃攻陷楊根。州縣望風奔潰。無敢當者。李氏〈糓〉曰。鐵嶺。國東之要害。一夫當之。雖千萬人仰面攻之。不可以歲月得入。羅公聞賊來。棄關而走。羅公眞少胆哉。

哈丹攻雉岳城。進士元冲甲。擊敗之。

賊屯原州。游騎至雉岳城下。〈雉岳山。在今原州東二十五里。〉摽掠人馬。州人別抄鄕貢進士元冲甲。卛壯士六人。逐而奪之。俄而賊四百餘騎。來到城下。冲甲又卛敢死士七人。出奇逐之。賊復大至。多張旗幟。圍城數重。以書誘降。冲甲斬其使。繫其書於頭。擲之。賊再遣所俘二女誘之。冲甲又斬之。賊遂益修攻具。皷譟而進。百計攻之。矢下如雨。城幾陷。興元倉〈在今原州南三十里。蟾江北岸。〉判官曺愼。出城與戰。冲甲與別將康伯松,州吏元玄,學生安守貞等。分出東西峯。合擊之。曺愼援枹以皷。矢貫右肱。皷音不衰。賊前行少北。後陣驚擾。自相蹂躪。州兵奮擊。聲振山岳。斬賊將都剌闍等六十八人。射殺者幾半。自是。賊挫銳。諸城堅守。始有輕賊之心。

元復遣那蠻歹。將兵來救。

世子謁元主。請討哈丹。復遣那蠻歹大王㙮海元帥。將兵一萬討之。世子令吳仁永。奏賊陷北界諸城。元主曰。爾國。唐太宗親征不克。我朝初征之。亦未易捷。今此小冦。何畏之甚。仁永對曰。古今盛衰不同也。元主諭以夜戰。那蠻歹等來。王出迎。宴那蠻歹及薛闍干等。那蠻歹請王親出禦賊。王辭以老病。那蠻歹曰。賊已入室。豈以老病自安乎。隣人失火。尙往捄之。况是自家事。其可坐視乎。

夏四月。以洪文系爲僉議贊成事。致仕。

文系自元宗時。擢任喉舌。又置帷幄。皆固辭。屛居田墅二十餘年。雖加高官。而不樂仕進。遂進職致仕。

薛闍干引兵南下。遣印侯等。將三軍從之。

時。賊自東路。轉下南界。薛闍干等。引兵躡之。來見王。謂洪子藩曰。爾爲相國。錢穀皆若所知。宜隨處支給。遂以大軍次金嶺。〈在今龍仁縣東三十里。〉以印侯爲中翼萬戶。韓希愈爲左翼萬戶。金昕爲右翼萬戶。出師。

五月。元軍及哈丹戰于燕岐。大敗之。哈丹遁還。

三軍隨薛闍干。屯木州。〈今木川。〉覘知賊在燕岐。夜半。諸軍發木州。黎明丁酉朔。至燕岐。賊陣正左山。〈在今縣北十五里。〉下。薄賊陣。出其不意圍之。賊大驚。欲據險登山。我三軍步卒在前。騎兵在後。賊腹背受制。皆棄馬隱林木間。射我前鋒二人中矢。疑懼不敢進。金忻叱且令曰。敢後者斬。於是。步卒五百。爭先登。殊死戰。有卒李碩,田得賢等。突前斬賊先鋒壯士二人。別將裵庭芝。拔釰躍馬。所向披靡。矢貫輔車。|瘡復戰。乘勝大呼。大軍合擊。賊勢窮奔潰。追至公州河。伏屍三十餘里。溺死者甚多。賊精騎千餘。渡河而遁。獲其婦女衣服鞍馬寶器。不可勝計。遣人告捷。諸將屯燕歧之北五十許里。甲辰。賊復整兵而來。時。那蠻歹後至。以不及正左之戰爲恨。欲與之戰。賊有勇士一人。射我軍。每發輒倒。韓希愈援槊躍馬。突入賊陣。賊辟易。挑勇士以出斬之。槊其首示賊。賊氣裭。大軍縱擊。又大敗之。哈丹及其子老的。以二千許騎。潰圍遁去。諸軍遂班師。賊後軍三千餘騎。在鐵嶺東州〈今鉄圓。〉之間。聞之亦遁。

元軍還。

癸亥。薛闍干等。謁公主。獻俘獲。闍干軍令嚴肅。士卒震懾。所過秋毫不犯。聞賊屯燕岐。幷日而行。出其不意。二戰而破。皆其力也。乙丑。還。王欲邀宴。闍干曰。受命事畢。不可留。遂登途。翌日。那蠻歹等皆還。

六月。遣諸將。追捕餘賊。郞將李茂。敗賊于平壤。

王遣金忻于竹田。〈在今瑞興東三十里。〉韓希愈于忠淸。羅裕于交州道。追捕哈丹餘賊。賊五百八十人。降于希愈。初。老的自平壤。將攻江都。王命裕禦之。沿海踰險。遇賊于平壤。斬其將哈剌桑哥。及賊敗于燕歧。餘衆遁走女眞地。老的踰竹田。復趣平壤。裕時捨舟而陸。將軍玄文奕言。原隰回互。恐有伏。裕不聽。軍未成列。賊大至。裕麾軍退。僅得登舟。郞將李茂等數十人。不及登。文奕立舟上呼曰。茂勉之。能立奇功。國有賞典。孰與委身逆虜。妻子爲戮乎。茂等走獨山。賊環山飛矢如雨。茂偎樹立。謂軍士曰。男兒當死中求生。毋恐。關弓左射。中賊將喉。應弦而倒。賊自亂。茂等大呼迫擊。斬獲無筭。

元運江南米來賑。

世子甞奏。國人困於征役。失農饑饉。元主遣海道萬戶黃興等。船運江南米十萬石。來賑。遂頒米于七品以下有差。

秋七月。以嬖臣閔萱。爲右承旨。

萱與李德遜,權宜。皆以賄賂。托內僚求承旨。王難於取舍。手書籌。令三人探之。萱得之。故拜。

元遣使。罷尙書省。復立中書省。整理鈔法等事。○八月。中贊許珙卒。

珙。孔巖縣〈今陽川〉人。性恭儉。不事産業。雖至達官。食不過一器。布被蒲薦。怡然。羣居愼口。燕處如見大賓。少也。甞卛一僕。掩骼埋胔。殆無虛日。甞月夜彈琴。隣有處女踰墻來奔。珙不敢近。喩以禮義。女慙而返。珙爲首相。亞相洪子藩。論事必相抗。珙或黽勉從之。甞閱兩制所撰䟽辭。子藩指摘瑕纇。珙謂文貼錄事曰。猫能捕鼠足矣。盖譏文翰非其任也。子藩作色而止。人謂兩不相能。及珙亡。子藩歎曰。公謹正直。知無不言。世豈復有斯人。然林衍擅權。未免依違。甞喪妻。繼娶妻弟之女養於家者。爲憲司所劾。論者短之。謚文敬。

九月。以鄭可臣爲贊成事。○蠲被兵州郡租稅。○元遣使。以王爲征東行中書省左承相。以印侯爲鎭邊萬戶府達魯花赤。○王如元。不至而復。

至興義驛。〈在牛峯縣西南三十里猪灘上。〉聞有停朝之命。乃還。

元授世子謜。特進上柱國。賜金印。

世子久在元。恩寵日隆。上國之賜世子印。前所未有也。元主召見紫檀殿。示摩訶鉢國所獻駱駞鳥卵。命鄭可臣。賦詩卽獻。元主嘉之。撤賜御羹。〈詩云。有卵大如甕。中藏不老春。願將千歲壽。醺及海東人。〉仍命脫笠曰。秀才不須編髮。宜著巾。元主甞觀遼東水程圖。欲置水驛。語可臣曰。汝國無所産。惟米與布耳。若陸輸之則道遠物重。所輸不償所費。今欲授汝江南行省左丞。使之主海運。歲可致若干斛匹。豈惟補國用。可以足東人寓都之資。對曰。高麗山川。林藪居十之七。耕織之勞。僅支口軆之奉。况其人不習海道。以臣管見。恐或不便。元主然之。一日。元主召世子入寢殿。問曰。讀何書。對曰。通鑑。帝曰。歷代帝王。誰爲賢明。對曰。漢高祖唐太宗。元主曰。二君孰與朕。對曰。臣年少。何足以知之。

冬十二月。以嬖臣朴義。爲右副承旨。

義專以鷹犬得幸。後。忤公主。流海島籍産。至是。召拜是職。時。職名有左右者。以右爲上。

壬辰十八年春正月甲午朔。日食。○還都。○夏五月。世子還自元。

先是。遣上將軍柳庇如元。請世子還國。至是。將軍金延壽。還言世子還期。且以世子言。白王曰。聞歲歉民飢。車駕所至。供億不貲。願上毋出迎境上。况父不可爲子屈也。其宮僚應出迎者。毋得過西普通。〈在今開城府永平門外。〉王怒曰。世子言不當如是。崔氏曰。父子。天性也。慈孝之心。油然自生而不能已。今世子之失言於王。王之加怒於世子。實悖於天性。以一小釁。而嫌隙遽萌。明者已知有後日父子相殘之變矣。○庚寅。王爲迎世子。獵于馬淺。辛卯。獵于平州溫泉。戊戌。世子還。癸丑。王及公主。宴世子。丁巳。世子設漿街市施餓者。三日後。世子上壽于兩宮。諸王兩府耆老侍宴。世子起舞。王及公主。盡歡而罷。

六月。同知密直司事羅裕卒。

裕勇悍習禮儀。明斷獄訟。臨難不懼。屢立邊功。初。林衍殺裕舅趙文柱。脅裕離婚。裕以義拒之。三別抄亂。朝士妻多陷賊。卛改娶。及賊平。妻有還者。皆棄之。裕亦已娶新妻。後入賊得舊室還。爲夫婦如初。聞者義之。

閏月。元復運米來賑。

萬戶徐興祥。運米十萬石。來賑飢民。遭風飄溺。輸四千餘碩。

以金琿爲僉議參理。柳陞,崔有渰。並同知密直司事。

琿。慶孫之子。與上將軍金文庇善。文庇死。遂通其妻朴氏。遂被劾流島。初。王以戶口日耗。令士民皆畜庶妻。庶妻。乃良家女也。其子孫許通仕路。若不顧信義。棄舊從新者罪之。方議施行。及琿犯禮。遂寢。陞。璥之子也。

秋七月。納趙仁䂓女。爲世子妃。○遣世子。如元賀節。○文翰學士崔雍卒。

雍。惟淸之曾孫。以文學顯。少與同志十人讀書。期以十年。未數年。皆棄去。雍獨力學十年。無書不讀。王召拜國子司業。日與論通鑑。眷遇尤重。以目有圓翳。終不得典誥。雍性巧。好音律。學徒多公卿貴胄。少寒素者。人譏之。

九月。帶方公澂卒。○元遣使。議復東征。

有丁右丞者奏元主。江南戰船大。遇觸卽毁。此前所以失利也。如使高麗造船。而再征之。日本可取。洪君祥進曰。軍事至大。宜先問高麗行之。元主然之。遣君祥。來問征日本事。王對以請效微勞。於是。東征之議復起。茶丘常怨本國。君祥以爲。寧怨永寧公。不敢負國。爲本國興利除害。無不力焉。〈按。僿說曰。元世祖欲征日本。其造艦歭粮。皆我國所需。而掃境內助戰。畢竟不克。而與強隣失和。彼倭者地形琵琶尖頭向西。倭可以出掠。而外兵不能入。故中國江浙之間。其患滋甚。亦無奈何。况小邦乎。此元帝之錯筭。而我國亦非善謀也。大國有命。雖不敢違。俄爲元主寵壻。事無不從。則罷兵之後。撤其防守。信使厚幣。交市約和。俾知前事之非本志。彼亦必利其貨財。回仇爲好矣。不能出此。鷃披狐假。哃𠹔虛喝。使至而不禮。至辛禑初年。欲誘殺藤經光而逃。自是。又激成屠戮之患。其不自量如此。取禍宜矣。〉

冬十月。遣太僕尹金有成,直文翰署郭麟。如日本。日本留之。

先是。日本人十餘到邊。王押送于元。至是。元主令本國護還其國。王以有成曾使日本。善於辭命。爲宣諭使護送。時。書狀闕。人皆䂓避。麟。淸州人。擢壯元。直文翰署。忠直有文章。語人曰。事不辭難。臣子之義。何辭爲。或以白宰相。宰相喜。充書狀。婦翁崔諹。欲謁宰相覆奏。麟奮然曰。死。一也。死國事。不猶愈於死妻子手乎。遂行。王致書曰。小邦與貴國。隔海爲隣。昔貴。國商人。時或來往於金海國。因以爲好。曾無嫌隙。今年五月。貴國商船泊耽羅。耽羅頑頡。邏捉二名。送之小邦。申於大元。皇帝命還本國而護送。伏惟悉之。兩國爲隣。凡興亡休戚。敢不相恤。我國事大元。特垂寵渥。禮樂文物衣冠名分。一切仍舊。百姓樂業。實輸誠事大故也。且宋朝。軍民不爲不多。金湯不爲不固。皇帝親征滅之。亦貴國所聞。貴國念我之存。懲宋之亡。遣使奉書。朝於大元。則無損於今。有益於後。若恃阻大洋。脫有不測之禍。噬臍何及。自古。未有恃險而能保國家者也。伏惟傾照。不宣。有成等至日本。日本憾往歲之征。皆留不還。二人存沒。世不得聞。〈按。本傳云。日本僧鉗公來言。有成丁未歲七月五日病卒。麟亦死云。又按。陽村權近詩云。邈矣墳上草。西靡空離披。自注云。世言郭壯元墳。在日本。草皆西向。〉

癸巳十九年春三月。元賜王勳號。

爲推忠宣力定遠功臣。

元改僉議使司。爲都僉議使司。陞從二品。賜銀印。○夏四月。摩尼山崩。○秋八月。元遣使來管造船。

時。元將復征日本。遣波豆兒。來管造船。波豆兒。君祥兄熊三之子。奉使來。望王宮。下馬流涕曰。雖是衣錦還鄕。職是勞民。可愧也。禮遇宰相甚恭。

督諸道戰艦軍餉。○地震。○九月。元流耽羅達魯花赤於交阯。以阿撒代之。○冬十月。王及公主。如元。

王奏請東征事宜。遂與公主如元。選良家女三人以行。命齊安公淑及洪子藩留京。王次金郊。西海道按廉使庾瑞。以供億之緩杖之。次鳳州。瑞享王。王溫言慰之。公主曰。前日金郊則受責。今日鳳陽則取悅。所進膳羞。盡是民膏。還駕日。勿以斂民取悅爲事。

慧星見于太微。尋犯紫微。○十二月。王至燕京。

王至京。舘洪君祥家。時。元主疾篤。不得見。然自在道迎慰之禮。及至後寵賚之厚。諸王駙馬。無與爲比。

王改名昛。○朴淵涸。〈在開城北天磨,聖居兩山間。〉

〈按。續文獻通考曰。至元三十年。沿海立水驛。自耽羅至鴨綠江。幷楊州海口三十所。其所設道府。有瀋陽路高麗軍民揔管府征東招討司。慶尙州道全羅州道東界交州道忠淸州道西海道勸農使。〉

甲午二十年春正月。王在元。○夏四月。王及公主。如上都。迎太孫。

正月癸酉。元主殂。王與公主。以羊十馬一。祭于殯殿。奠薦哀慕。皆致其誠。元朝喪制。非國人不敢近。唯高麗得與焉。雖輿臺之賤。出入無禁。夏四月癸巳。王與公主。如上都。迎皇太孫卽位。是爲成宗。上表稱賀。獻金銀酒器羅苧布豹獺皮等物。元主以王功大年高。詔出入乘小車至殿門。賜銀三萬兩。遇之甚厚。所言皆聽。大臣丞相伯顔完澤等。莫敢鈞禮。〈益齋集補。〉

元罷東征。

時。王入朝。欲陳東征不便。會。世祖殂。使僉院洪君祥。白丞相完澤。遂寢東征。時。左副承旨閔漬從行。與君祥。議罷造艦。印侯張舜龍曰。此朝廷大事。豈以一僉院言止之乎。漬曰。後若有詰。我自當之。遂白王罷之。人以漬爲勁直。

五月。元歸耽羅。改號濟州。

王以四事奏元主。一請歸耽羅。二請歸被虜人。三請冊公主。四請加爵命。幷許之。

六月庚辰朔。日食。○元冊公主。爲安平公主。○血幢。竪於西方。

長可十五尺許。

秋八月。王及公主。至自元。○冬十月。賜道士韓志溫眞人號。

志溫。元懿州昊天宮道士也。王招之。賜圓明通道洞玄眞人號。

十一月。賜濟州王子星主章服。

王子文昌裕,星主高仁旦。紅鞓牙笏帽盖靴各一事。先是。元牧馬于耽羅。故雖歸其地。馬貢依舊。

十二月。獻鵠于元。

元求之也。鵠多出於河陽永州〈今永川郡〉之地。每歲遣使捕之。一方騷擾。

以洪子藩爲僉議中贊。印侯爲僉議贊成事。

乙未二十一年春正月。以洪子藩爲僉議令。趙仁䂓爲僉議中贊。鄭可臣爲僉議侍郞贊成事。○三月。運米于遼陽。

先是。元爲東征。運江南米十萬碩。在江華。時。遼陽饑。元主詔以五萬碩運賑。王屢遣使。請减二萬石。前後所運。三萬五百碩。舳艫相望。

夏四月。殞霜殺麻麥。○閏月。遣使如元。進濟州方物。

進苧布木衣脯獾皮野猫皮黃猫皮麅皮等物。

六月。流郞將李琨于海島。

琨。貞之子。張舜龍之壻。與宮人無比私通。事覺將殺之。以舜龍故流之。無比。泰山郡〈今泰仁〉人柴氏女。一名白也丹。選入宮。爲王所寵。王之獵于都羅山也。必從之。或淹留爲流連之樂。人號無比爲都羅山。

秋七月。遣塩稅別監于慶尙全羅道。○遣使如元。

判三司事金之淑。如元賀聖節。與交趾使者。爭班曰。本國率先歸附。兄弟有盟。舅甥有親。先設幣陳賀。元主從之。賜坐諸侯王之列。之淑禮貌閒詳。觀者美之。

八月。世子還自元。

王甞在元。司徒撒里蠻。謂世子曰。帝命諸王駙馬。各還國。鎭安軍民。然後來赴大會。今父王欲赴上都。縱未遽還。世子宜先往。世子曰。已遣忽剌歹等矣。司徒曰。此君家一老奴耳。其能鎭百姓乎。世子不能答。

以世子謜。判都僉議密直監察司事。尋判中軍事。

世子甞署事于都僉議司。朝于王。士庶遮道擁馬。上書訟寃。馬不得前。世子皆受之。盖豪勢之家。奪人田民。有司不能聽斷故也。崔氏曰。世子之於君父。視膳問安之外。皆非所預。今忠烈除世子爲都僉議。使之署事。忠宣以世子奏請除臣僚。又受寃民訴訟。父子胥失之。卒至忠烈謀欲廢嫡。忠宣脅制君父。相夷之禍。已形於此。由其不通春秋之義也。後之爲人君者。可不戒哉。

以洪君祥。爲都僉議中贊修文殿大學士監修國史臨安公。

王嘉君祥寢東征之役。故寵擢之。國制。非出身科第。不得爲文翰官。崔瑀擅政。自爲監修國史。猶不得兼修文殿。君祥時爲元朝集賢太學士。故得拜焉。時人笑之。

流萬戶知都僉議司事韓希愈于祖月島。

世子聽校尉金臣甫之譖。白王裭希愈職。王命趙仁䂓等鞫之。使廵馬召希愈。希愈方與客飮。謂曰。吾無罪。何使廵馬召爲。飮自若。廵馬還白。王怒。命衛士二十餘人縛致。收所帶虎符。希愈性強且廉。自度無罪。終不屈。乃流祖月島。希愈屢建軍功。知名上國。時人寃之。

進金方慶爵上洛郡開國公。○冬十月。地震。○十二月。遣世子如元。○下監察侍史許有全于廵馬所。

王信嬖幸之譖。囚有全。將撻于市。無敢救者。廵馬指諭高宗秀。得幸於王。乃白王曰。監察爲王耳目。彈糾百官。今以小人之讒而撻于市。人以上爲何如主。再三譬解。乃得免。

丙申二十二年春正月。遣使如元。請世子婚。

時。世子請婚。其費不貲。科斂七品以上白金。又减慶尙道租稅。分付郡縣。每白金一斤。折米三十石。徵求急於星火。民甚苦之。又遣中郞將宋瑛等。航海往益都府。以麻布一萬四千匹。市楮幣。王欲親往爲世子行聘禮。乃於全羅忠淸兩道。家抽麻布。以軍粮抑買。怨讟益興。

宥。

時。王年六十一歲。術者有換甲厄年之說。王下旨推恩肆宥。宥二罪以下。蠲外貢三年。貧民因租稅鬻子者。官贖還之。召中贊致仕韓康曰。寡人在位已久。今年換甲。尤切愼兢。卿宜條陳可行事。康乃條上請曰。宗廟祭祀。所以奉先而報本也。今廟屋弊陋。樂器散失。宜令有司。修殿宇備金石。嚴其時祀。工商。所以利用而厚生也。今諸司所需。皆取於市。或抑其估。或終不給直。工商不勝其苦。宜令有司禁之。放生活命。可致增壽。請自今嚴禁屠宰。止遊畋之樂。節肥甘之奉。當祈寒盛暑。設施漿粥。以賑行路飢渴。命有司掩骼埋骴。以修陰德。康以王荒于縱獸。因以諷之。王不能用。

二月。罷同知密直司事李混。

王甞欲籍耽羅民戶。隷內庫。混極言不可。王不悅。時。近幸多奉使擾民。都堂言。西北界人性暴悍。不可以內旨擾之。自今。宜下都評議司。司牒都指揮使。亦可辦事。驛吏逃散。寔由傳遞之繁。宜遣使整理。近以內旨出使者相繼。民受其弊。宜經都評議司給驛然後行。近幸者疾之。訴于王。王怒。趙仁䂓密告請鞫。王命廵馬官。執堂吏李紆。訊其倡議者。紆曰。此事皆我所爲。王益怒。命萬戶高宗秀。必欲得情。痛加榜掠。紆誣服指混。下混獄。遂罷。

虎入壽寧宮。○王獵于西郊。

國師僧獻書曰。殿下換甲之年。宜小心修德。不可荒于遊畋。王曰。非敢好獵。欲逐虎也。其實憚公主妬悍。因獵而出私諸嬖也。

三月。盜發崔瑀冢。命修之。○夏五月。王夜宴于香閣。

王夜宴于香閣。見壁上唐玄宗夜宴圖。謂左右曰。寡人雖君小國。其於遊宴。安可不及明皇。自是。夜以繼日。奇巧淫技。無所不至。又以國贐庫羅綃二十疋。付廵馬所。至宴日則粧餙花階。久則換之。崔氏曰。明皇荒淫無度。釀成天寶之亂。觀此圖者。當以爲殷鑑。今王非徒不能爲鑑。慨然遠慕。欲軼以過之。奇技淫巧。無所不至。終於父子相訟。幾至失國。後之人君。可不戒哉。

以洪子藩爲右中贊。趙仁䂓爲左中贊。

子藩條陳便民十八事。一曰。今諸道收斂細苧布。民實不堪。宜令官婢免役者紡績。以紓民力。二曰。貢賦已有定額。又於諸道。家抽細麻布。實係橫斂。宜禁絶之。三曰。田無役主。亡丁多矣。民無恒心。逃戶衆矣。凡有貢賦。仍令遺民當之。此所以日益彫弊也。宜令賜給田。隨其多少。納其貢賦。四曰。諸道貢賦。已有定數。今又以虎豹熊皮爲貢。不惟科斂煩重。恐致猛獸害人。誠宜禁之。五曰。國用。金銀爲重。而無出處。宜令東西各房行役各官新除行役所斂物件內。三分取二。以補國用。六曰。塩之有稅。已有定額。今以州縣強行科斂。誠宜禁之。七曰。國用漸乏。除積勞者有功者從王入朝者外。新除官者。隨品納稅。以資國用。八曰。國以民爲本。民以食爲天。國家素無儲蓄。倘有㐫荒。難以救活。宜於中外。創置義倉。戶斂米穀。以時收積。以備緩急。九曰。近有鍮銅匠。多居外方。凡州縣官吏及使命人員。爭斂鍮銅。以爲器皿。故民戶之器。日以耗損。宜令工匠。立限還京。十曰諸州縣官出使員吏。皆於出身衙門及第進士。送納貨物。稱爲封送。一縷一粒。民膏民脂。誠宜禁之。十一曰。諸州縣及鄕所部曲人吏。無一戶者多矣。外吏依勢避役者。悉令歸鄕。丁吏亦令减數歸還。十二曰。豪勢之家。遣人州縣。以銀甁等物。強市民間細布綾羅韋席等物。實爲民弊。誠宜禁之。十三曰。近來外方多故。納貢失時。諸司官吏及謀利之人。先納己物。受其文憑下鄕。剩取其直。民實不堪。誠宜禁之。十四曰。大府迎送國贐等庫。凡有所須之物。卽於京市求之。雖云和買。實爲強奪。誠宜禁之。十五曰。諸州之吏留京聽候。謂之其人。近以其人。爲之役夫。外方多故。其人或闕。計其年月。以徵其傭。所以州縣日漸殘弊。雖則量减。尙有不均。今宜於十室之邑减一名。五室全免。十六曰。牛以耕田。馬以乘載。民生之所急也。近有商賈之人。多將牛馬出疆。及令州郡出馬。以資國贐。不可不禁。十七曰各官守令新舊迎送之費。實爲民害。今後。只令公衙屬人迎送。十八曰。出使人員。將丁吏上守。所至州縣。皆有贈遺。謂之例物。亦令禁止。王嘉納之。

六月宥。

以公主生日也。

秋七月。以嬖臣金元祥爲祗候。朴允材爲權務。

梁州〈今梁山〉妓謫仙來者。得幸於王。元祥,允材。與妓同里閈。相往來。元祥製詩調。曰太平曲。令妓習之。一日。內宴歌其詞。王妬變色曰。此非能文者不能。誰爲之耶。妓對曰。妾之兄弟金元祥,朴允材所製也。王喜曰。有才如此。不可不用。遂除之。

賜前密直閔漬米百碩。

王甞遣內僚高汝舟。令漬製詩。漬饋汝舟白酒靑瓜。汝舟復王曰。漬雖宰相。其貧無比。故有此賜。

九月。王及公主如元。冬十一月。至燕京。

時。元許婚。趣王入覲。丁亥。王及公主如元。從臣二百四十三人。傔從五百九十人。馬九百九十匹。行資幣物。不可勝筭。十一月壬午。至燕京。館于洪君祥第。皇太后遣使勞問。諸王公主公卿士婦。爭來謁。甲申。謁帝。侍宴長朝殿。諸王滿座。王居第七。公主之右。無坐者。

世子聘元晉王甘麻剌之女寶㙮實憐公主。爲妃。

世子以白馬八十一匹。納幣于帝。尙晉王女。是日宴。用本國油蜜果。諸王公主及諸大臣。皆侍宴。酒酣。令本國樂官。奏感皇恩調。世子又以白馬。獻太后及晉王各八十一匹。太后,晉王。又賜宴。元主賜王及至侍從婦寺物各有差。晉王將之國。元主餞之。酒酣。王起舞。公主歌之。時。王及公主。侍宴無虛日。

丁酉二十三年春正月。王在元。○二月。彗星見。○夏四月癸巳朔。日食。○元刷遼陽俘戶。歸之。

先是。元主幸城南觀獵。王扈從。奏前後蒙恩之由。乞自己未年以來。被虜及流民在遼瀋者。悉令歸國。元主許之。王感泣拜謝。至是。元遣使遼陽路。刷三百五十戶。歸之。

五月。王及公主。至自元。○王妃元成公主。薨于賢聖寺。

公主觀壽寧宮香閣。芍藥盛開。命折一枝。把翫良久感泣。庚午。不豫。設法席。王燃臂。癸酉。王與公主。幸賢聖寺。發內庫米百石。爲之祈福。壬午。薨。壽三十九。遣知密直元卿。告喪于元。元遣使吊賻。後。追封齊國長公主。

六月。世子奔喪。還自元。○秋七月。世子謜。殺王幸姬無比及宦者崔世延,陶成器等。流其黨四十餘人。

無比寵幸甚隆。與世延等。橫恣中外。世子甚疾之。及奔喪。白王曰。殿下知公主所以致疾乎。此必內寵妬媚者爲之。請鞫。王曰。且待服闋。世子不從。使左右。鞫無比及世延,成器,全淑,方宗氐,將軍尹吉孫,李茂,少尹柳琚,指諭宋臣旦,內僚金仁鏡,金瑾等及巫女,術僧。皆服。稍得呪咀狀。悉斬無比。及世延,成器,淑,宗氐等。流其黨四十餘人。王不能禁。國人震懾。崔氏曰。記。文王世子曰。父在斯爲子。君在斯爲臣。所以尊君親親也。今忠宣之爲世子也。席元朝之寵。輕視本國。其奔母喪。畧無顔色之戚哭泣之哀。而遽收王之䆠侍寵姬而殺之。爲子則悖。爲臣則逆。父子相猜。終至竄逐。爲天下笑者。皆自取也。

八月。以印侯爲都僉議侍郞贊成事。金琿爲侍郞贊成事。嬖臣車信爲贊成事。○世子納金良鑑之女于王。

金氏。就礪之孫。尉衛尹良鑑之女。有姿色。甞嫁進士崔文。早寡。世子旣殺無比。欲慰解王意。聞金氏之美。納之。是爲淑昌院妃。

世子成服。

兪氏曰。禮。生與來日。死與往日。公主之喪。在二月壬午。而世子成服。在於八月丙午。自喪至此。凡百八十餘日。未知其間世子服何服歟。身居殯廬。誅殺恣意。而成服若是其緩。於忠宣。何責乎禮哉。

葬仁明王后于高陵。〈今未詳。〉○冬十月。以鄭可臣爲僉議中贊制典理司事。閔宗儒知申事。

宗儒。令謨之玄孫。年十九。調淸道監務。郡多大姓。號難治。宗儒不受請謁。繩之以法。以最聞。兪千遇見而奇之。妻以女。籍內侍。王任用之。

世子入元。王遣使上表。請傳位。

王旣喪公主。世子又殺無比。忽忽不樂。會。世子爲逆公主如元。王亦遣使上表。請傳位世子。退送餘年。羣臣緘嘿承順而已。

太白經天。○十二月。以金之淑,安裕。並爲僉議參理。崔有渰判密直司事。嬖臣元卿爲副知密直司事。

元卿幼習蒙語。屢從王入朝。元世祖常呼之曰。納麟哈剌。以其應對詳敏。擧止便捷。故曰納麟。鬚髥美黑。故曰哈剌。卿性豪奢。以鷹犬幸於王。驟拜大官。且與印侯連婚。好生事。爲國害。

嬖臣僉議參理張舜龍死。

戊戌二十四年〈自正月甲辰。至八月壬申。爲忠宣王紀。〉春正月。世子迎公主。還自元。

丙申。世子先至。庚子。公主至。是爲韓國長公主。王幸金郊。百官郊迎。儀仗伎樂。如迎王禮。及王受禪。號公主宮曰中和。府曰崇敬。置官僚。

地坼壽寧宮外。

泉湧高數尺。

選良家女。

將以進元也。令百僚。密䟽有女家。投主司。於是。有睚眦之怨。雖無女。亦指之。廵馬所承命搜索。以致騷擾。鷄犬不得寧焉。潛納壻者多。

元冊世子謜爲王。封王爲逸壽王。謜卽位。尊王爲太上王。

世子旣還。王下敎傳位。世子上牋辭。不允。元遣咸寧侯王維。下詔授世子開府儀同三司征東行中書省左丞相駙馬上柱國高麗王。加授王功臣號大尉駙馬上柱國逸壽王。以示優崇之意。丙午。王幸康安殿。傳位於世子謜。是爲忠宣王。退居張舜龍第。號德慈宮。乙卯。詣德慈宮。奉箋上尊號。曰光文宣德太上王。王衣紫袍。太上王衣黃袍受賀。時稱三韓盛事。

下敎大赦。

敎曰。歷代功臣戰亡子孫。落在工商匠樂者許通。其功臣之田。外人占取者。勿論年限還給。文武兩班。加次第職。用人不可專用勢家子弟。有茂才碩德孝廉方正之士。退居巖谷。薦達敦遣。貧者給衣粮。宰樞文武三品以上致仕見存者。各許一子蔭官。無子者。甥侄女壻內外孫及收養子。許一名初職。又曰。哈丹之亂。原州以孤城挫賊鋒。其功難忘。戰士長吏。宜加擢用。其邑常徭雜貢。宜復三年。諸州府郡縣稅及徭貢。幷除今年。各道柴炭貢及諸官司所屬公廨田諸寶米等。丁酉年以上除之。又曰。先王制田。內外田丁。各隨職役。平均分給。以資民生。又支國用。近來。豪猾托稱遠陳。摽以山川。冐授賜牌。不納公租。田野雖闢。國貢歲减。宜令窮詰還主。無主者。給內外軍閒人。立戶充役。京畿八縣田。元有其主。以兩班祿俸之薄。初給墾田。其餘荒地頗多。自利者乘間受賜。不許其主。不納官租。令有司。更爲窮治還主。又曰。侍朝兩班。不得受賂。至於茶藥紙墨。亦不可受。違者罪之。其餘弊政。多所釐革。時。有驛騎病肥驛卒病腫之語。盖人畜之習於奔走者。得久閒。必致此患。以言使者之稀也。〈出益齋集。〉

設典農司。置有備倉。

上王之世。群小得志。貪殘斯作。貢賦不足。經費甚艱。國家有事。則必自文武庶官至民庶。斂銀布。王以爲富國莫先於農。設典農司。又置有備倉。以應倉卒之需。以護軍裵庭芝。幹其事。又設烟戶米法。〈按。國初創置黑倉。至成宗。改名義倉。戶斂米穀。以時收積。以備緩急。忠宣又置有備倉。又設烟戶米法。盖歲豊則量戶大小。出穀有差。藏之州廩。以救來歲之荒。賑政甚備。亦倣周禮鋤粟屋粟間粟之制也。發倉之典。史不絶書。謂之發倉。則與今糶糴異矣。其法雖善。然科外箕斂。怨讟難防。而其終恤民無補。徒歸虛名矣。〉

遣使如元。謝冊封。○二月。王朝太上王于貞和宮。

上王自安平公主釐降。與貞和宮主。絶不相通。至是。王朝謁。宴上王及宮主。上王爲妃金氏奴婢。求內傳。王曰。臣卽位之日。爲民請命于天。革去宿弊。內傳。其一也。不敢奉命。王自爲世子。熟知其弊。至是。禁絶之。

作新宮。

初。王欲以車信家爲宮。旣興工。相地者以爲不吉。遂卜於密直司。卽彦昌宮古基也。大興工役。

置三南按廉副使。

以慶尙全羅忠淸。地大事劇。置按廉使副。東界交州。兵餘凋弊。罷東界安集使。以交州按廉兼之。西海道以地小。不置副。按廉之有使副。始此。王留意民事。以歲㐫民飢。减膳。命內厨進橡實甞之。召諸道按廉。諭以治民之事。爲之流涕。賜食遣之。

徵前司諫李承休。爲諫議大夫。

初。承休甞論事忤旨。罷歸龜洞舊隱。〈在今三陟府西四十五里頭陀山中。〉自號動安居士。著書自娛者十年。王素聞其名。及受禪。下書徵之。承休上章。辭以老病。王復下書云。幸爲蒼生一起。承休至。王與語大悅。因問民間利害時政得失。從容聽納。後數日。承休進言。殿下所以召老臣者。非謂出奇計立大功。但以直言無隱耳。臣豈惜殘生。孤負上恩。適元使來詰。王謂曰。徵先生而會有此事。如何。對曰。因亂致理。自古而然。天其或者將使殿下修省。求享太平。無甚憂勞。

夏四月。罷政房。以文翰署。主選法。

初。權臣專政。選文士有才望者。置府中。號政房。百官陞黜。皆令注擬。啓于王。王不得已可之。宰相拱手奉行而已。權臣亡。政房之名猶在。故執政承旨。權重宰相。至是。王謂安有宰相而不知銓選者。遂罷政房。以翰林院主選法。令學士崔旵等四人及承旨金昇掌銓選。以文選歸典理。而首相主之。武選歸軍簿。而亞相主之。官人之法。頗近於古。〈益齋集補。〉

密直司使安戩卒。○五月。改官制。置資政院。

王久在上國。習觀制度。至是。以爲宰執員多。議論異同。且百官名號。或有同於上國而不改者。有不同而改者。所更之號亦不師古。於是。改官制。改中贊爲侍中。改密直司爲光政院。置左右僕射於僉議府。六曹改號銓,兵,民,刑,儀,工。改文翰署爲詞林院。旣主選法。又主出納之任。罷承旨房。多罷不急之司。合於一局。其他改革。不可勝數。國初。宗親稱院君大君。顯宗以後。封公侯元尹正尹。或兼尙書中書令。或帶太尉司徒司空。至是。改定大君院君諸君等號。外臣初用公侯五等之號。至是。定諸君。

以趙仁䂓爲司徒侍中。洪子藩爲左僕射。鄭可臣爲司空右僕射並參知光政院事。崔旵爲詞林院學士。

時。王銳意政治。與學士朴全之,吳漢卿,李瑱,權永及旵等。幸詞林院。商礭政理。手賜酒食。從容盡日。或至夜分。使直言無諱。賜紅燭送其家。又賜紅鞓。寵幸無比。全之。竹州人。漢卿。海州人。瑱。慶州人。四人皆一時之選也。又命詞臣許有全,趙簡及致仕金孝臣,崔諹。直言時事。凡有諐違。使之䟽聞。

公主下侍中趙仁䂓及其妻于獄。

王自聘公主以來。頗欠夫婦之道。趙妃專寵。公主恨妬之。作畏吾兒字書。付隨從濶濶不花等。如元告皇太后。畏吾兒。古回鶻也。元古無字。八思巴〈僧名〉始制蒙古字。然往來書。多用畏吾兒字。其書云。趙妃詛呪公主。使王不愛。王懼白上王。上王幸公主所慰安之。公主猶遣之。頃之。有人貼匿名書於宮門云。趙仁䂓妻。事神巫呪詛。使王不愛公主。而愛其女。公主下仁䂓及其妻于獄。尋得貼榜者。乃司宰主簿尹彦周所爲也。又囚仁䂓子婿崔冲紹,朴瑄等。乃遣徹里。如元奏之。上洛公金方慶等。詣公主乞留徹里。不從。王使人請之。又不聽。

僉議參理柳陞卒。

陞容止可觀。事親孝。居官以勤。於聲色貨利淡如也。時。禮文散失。陞撰新儀甚詳。時人遵用之。謚貞愼。

元遣使。鞫趙仁䂓。囚王妃趙氏。六月。又遣使。執妃及仁䂓以歸。

徹里還自元。以元主命。囚趙妃。遣使來。凡乘傳者百餘。遂鞫仁䂓。又鞫仁䂓妻。極慘酷。妻誣服。遂執仁䂓及崔冲紹,朴瑄以歸。皆籍其家。輸使臣舘。元杖流仁䂓于安西。冲紹等于鞏昌。

元遣蕃僧。祓公主。

元太后遣土蕃僧。祓公主呪詛。旣而遣洪君祥享王。使與公主結歡。

僉議中贊鄭可臣。暴卒。

可臣上章乞退不允。命五日一朝。加守司空。旣而暴卒。謚文靖。可臣性正直端嚴。處事精審。在政房。諳練典故。題品銓注。皆當物議。一時辭命。多出其手。甞撰金鏡錄。扁所居曰雪齋。日與賢士大夫。商礭古今。雖至大官。行止如書生。及爲冢宰。人想望太平。及卒。國人驚悼。或謂王之請禪位也。可臣撰表。人有言表中語有非王之意者。若詰其由。撰表者豈得逭責。可臣憂懼。飮藥死。

秋七月。復改官制。

先是。元使至監察司。收新定官制以歸。至是。復以中贊贊成密直等官。皆從古號。六曹尙書爲判書。復置承旨房。百官志曰。自忠烈改官制。凡擬上國者悉改之。忠宣受禪。父子互相紛更。而官爵太紊。及恭愍嗣位。二十年之間。改官制者四。而或從舊制。或從新制。遂不勝其煩矣。大抵高麗之法。因時沿革。繁簡有異。當其立法之時。宰相統六部。六部統寺監倉庫。簡以制繁。卑以承尊。省不過五。樞不過七。宰相之職擧。而庶司百僚。各供其職。及其弊也。省宰增至七八。自事元以來。事多倉卒。僉議密直。每於都評議司會議。而商議之名又起。與國政者。至六七十人。於是。六部徒爲虛設。百司渙散無統。而政事不復修擧矣。其設官之制。終始得失盖如此。

以洪子藩爲中贊。封慶源郡開國侯。安珦爲僉議參理。李混爲密直司事。○八月。以李承休爲密直副使。

承休上言。本朝之制。未有年過七十而拜顯官者。因微臣。改先王之制。臣罪大矣。請收恩命。王笑曰。先生非他人比。仍趣上官。承休強就職。有詩云。幾年孤迹寄江山。更踏京塵一夢間。纔十餘日。復上書乞退甚切。不得已從之。

追尊仁明王后。爲太后。

後。元武宗。追封齊國大長公主高麗國王妃。

元遣使收王印。徵入宿衛。復上王位。王及公主如元。

時。有人譖王于元。僭設司空司徒等官。又多擅殺中書。請詔謜入朝。是月甲子。元遣孛魯兀。來趣王及公主入朝。辛未。王與公主如元。壬申。上王餞于金郊。酒酣。孛魯兀。以元主命。取國王印。授上王。癸酉。上王幸壽寧宮受詔。詔曰。嗣王莅政以來。頗涉專擅。處决失宜。衆心疑懼。盖以年未及壯。少所經鍊故。未能副朕親任之意。今詔卿依前統理國政。詔謜入侍闕庭。使之明習于事。時。元使之來已十日。而國人不知有此詔也。王及公主入元。元主急召之。王懼。丞相出。稱旨問從臣安珦曰。汝王何不近公主。珦曰。閨闥之間。非外臣所知。今以此爲問。豈足於聽聞哉。丞相以奏元主曰。此人可謂知大體。庸可以遠人視之耶。不復問。

九月。元遣平章濶濶出,左丞哈散。來參國政。○遣使如元。謝復位。○冬十一月。元濶濶出還。○以宋玢爲僉議侍郞贊成事。韓希愈爲贊成事。○十二月。下左司諫秋適于廵馬所。

閹人黃石良。夤緣用事。陞其鄕合德部曲爲縣。〈在今洪州府北三十里。〉適不肯署案。石良與內竪石天補,金光衍。乘間譖之。王怒。卽令械囚廵馬所。押者謂適曰。可由徑行。適不可曰。凡有罪者。皆歸有司。未有枷鏁于王所者。吾當行通衢。使國人見之。諫官而枷。榮亦足矣。何必效兒女子掩面委巷乎。後。適官至民部尙書致仕。性豁達無撿束。老尙善飯。常言。享客但軟炊白粒割鮮作羹。可矣。何必費百金致八珍耶。

彗星見于南方。○復舊官制。

復元年之制。

己亥二十五年春正月。萬戶印侯,金忻等。擅發兵。執贊成事韓希愈等。訴于行省。王流希愈等于海島。

初。印侯與希愈有宿怨。侯,忻及元卿。謀傾軋之。會。僧日英。搆誣語希愈等謀不軌。侯等聞之。擅發兵。執希愈及上將軍李英柱,千戶石天祐,將軍李茂,元冲甲,別將裵仁儉等十餘人。告行省左丞哈散曰。希愈等將殺侯,忻。挾王竄海島。哈散密令審驗。知其妄。業已執希愈。請與王訊之。鞫希愈凡八日。竟不服。惟英柱,仁儉誣服。日英逃。流希愈,英柱于海島。餘皆杖之。侯等旣不逞其意。將入訴于元。王知之。使承旨金深留之。侯不奉命。遂入元訴元主。時。哈散亦還。元主問以希愈事。對曰。希愈本無異謀。但忽剌歹。欲爲益智禮普化王地耳。

三月。罷西北面都指揮使尹珤。

王。以珤不能留印侯等行。且飮食之給驛騎。欲置之罪。洪子藩等皆唯唯。惟知僉議崔有渰曰。侯等之行。殿下且不得留。珤安得止之。宰相入朝者。指揮使其能不飮食之耶。擅乘驛騎。非珤給之也。盖由宰相不得其人。致有此事。不罪宰相而罪珤。可乎。議遂寢。然珤竟坐罷。珤。瓘之後也。

夏四月。元遣使。執韓希愈等以歸。

印侯,金忻等。旣入元。王召希愈等還。遣使如元。辨其誣妄。至是。元遂遣使。執希愈,李英柱,元卿,柳庇等以歸。

秋七月。以內僚金儒。爲慶尙全羅楊廣道採訪使。

儒貪婪傾巧。廢王惡之。祝髮置八顚寺。〈今未詳。〉及王復位。髮而拜將軍。爲三道採訪使。務爲漁奪以固寵。

八月己酉朔。日食。○九月。流監察使蔡禑于海島。

禑監左倉頒祿。有內竪傳旨。輸米于內給宮人。禑不從曰。今所頒府衛將校祿也。若輟與內人。恐�聖德。王怒流之。

冬十月。元遣濶里吉思。爲征東行中書省平章事。耶律逸希爲左丞。

初。哈散還奏。王不能服其衆。朝廷宜遣官共理。元主從之。

庚子二十六年春正月。以洪子藩判中軍事。○夏四月。王如元。

吊皇太后喪也。

五月。遣使獻童女于元。○六月。王至上都。元釋韓希愈等。

王至上都。元主設只孫宴。華言顔色。赴會者衣冠皆一色也。王侍宴。坐次第四。寵眷殊異。王亦以羊二百頭酒二百榼。上壽。元主命唱高麗歌。王令宋邦英等。歌雙燕曲。上王執檀板。廢王起舞。元主與后悅。王又辨希愈,印侯曲直。故釋希愈等。歸之。元主命本國所奏風俗百事。許令依舊。

秋八月。僉議令致仕上洛郡開國公金方慶卒。

方慶性忠直信厚。嚴毅寡言。器宇寬弘。不拘小節。多識典故。能斷事。待子弟必以禮。檢身勤儉。不遺故舊。平生不言君上得失。雖致仕閒居。憂國如家。國有大議必咨之。頭髮不白。氣骨異常。能寒暑無疾。翛然而逝。年八十九。時。用事者惡方慶。遂沮禮葬。後。謚忠烈。

閏月。王至自元。○以嬖臣吳祁。爲密直司知申事。○冬十月。密直副使致仕李承休卒。

承休。京山人。力學工文章。性正直。無求於世。世高其節。然酷好浮屠法。

濶里吉思。欲革奴婢法。不果。

濶里吉思。欲革本國奴婢之法。奴婢父母一良者。欲聽爲良。宰相莫有止者。贊成事金之淑。引世祖從本國舊俗之詔。濶里吉思。不敢復言。王復遣贊成事崔有渰。如元上表曰。我始祖垂戒後嗣。凡此賤類。其種有別。若許從良。必通仕路。謀亂國家。由是。小邦之法。八世戶籍不干賤類。然後乃得筮仕。凡賤類若父母一賤則賤。雖本主放良。其所生子孫。却還爲賤。又本主絶嗣。亦屬同宗。所以然者。不欲使從良也。雖防微杜漸。亦多乘隙謀亂。今省官初莅此邦。不察制治之意。必欲變更。伏望因舊。俾從國俗。

十一月。以韓希愈復爲贊成事判軍簿司事。金之淑,崔有渰。並贊成事。

王罷印侯職。奪萬戶符。與王惟紹。復以希愈爲相。印侯,金忻等。懼不敢歸。因留于元。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