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南传菩萨道

第八章:十八不生处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十八不生处是指已被授记之菩萨不可能投生的地方。那些跟须弥陀隐士一样具备了八项条件,再得到授记的菩萨,以后在娑婆世界里是不可能投生至这十八不生处。这点在《经集?犀牛经》的注释有提到。

十八不生处是:

(1) 天生瞎眼。

(2) 天生耳聋。

(3) 生为疯子。

(4) 生为哑吧。

(5) 生为残废。

(6) 生为野人。

(7) 生于女奴之胎。

(8) 生为顽固邪信者。

(9) 生为变性人(从男变女)。

(10) 造五逆恶业者。

(11) 麻疯患者。

(12) 小于鹌鹑。

(13) 生为“饥渴饿鬼”(khuppipasikapeta)、“烧渴饿鬼”(nijjhamatanhikapeta)或“起尸阿修罗”(kalakabcikaasura)。(“饥渴饿鬼”是永久都受饥渴折磨之鬼,极少有机会得到吃。“烧渴饿鬼”是永久感到炽热之鬼,因为他时刻都被火焚烧。这些饿鬼在过去世皆是比丘或出家人,就有如目犍连尊者在灵鹫山所遇到之鬼。“起尸阿修罗”的体积有三伽浮他之大,但是却只有少许的血肉,因此肤色有如枯叶一般。他的眼睛吊在头上,有如龙虾之眼一般突出来。由于他细如针尖的嘴巴也长在头上,即使找到食物也不得不弯下头来拾取。)

(14) 生于阿鼻地狱与“世界中间地狱”。(世界中间地狱是三个世界相接的空间,在那里,为恶者受到恶业果报的痛苦。)

(15) 生为他化自在天的魔王。

(16) 生于无想梵天界与净居梵天界。

(17) 生于无色梵天界。

(18) 生往其他的世界。

关于十八不生处,《殊胜义注》和《佛种姓经注》两者与《经集注》之间有共同点也有差异。对于上述《经集注》所提出的十八不生处,以下八项并没有在《殊胜义注》里提到:

(1) 生为疯子。

(2) 天生残废。

(3) 生为野人。

(4) 生为变性人。

(5) 生于女奴之胎。

(6) 生为麻疯病患者。

(7) 生为魔王。

(8) 生往其他世界。

《殊胜义注》没有肯定地指出有多少个不生处。

而《经集注》没有提到的是:

(1) 生为女人。

(2) 生为双性人。

(3) 生为黄门。

(《佛种姓经注》所列举的跟《殊胜义注》的一样。)

南传菩萨道上册至此完毕。

ciramtitthatusaddhammo,

dhammehontusagarava,sabbepisatta.

愿正法久住,愿一切众生向法致敬。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