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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史通鉴纲目

卷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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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戊辰黎仁宗太和六年盡己卯黎仁宗延寧六年〉凡十二年

〈戊辰〉六年〈明正統十三年〉春二月,復禮州知州刁孟旺有罪,賜死,授其弟遥招討使。

孟旺爲人貪暴,陰以毒殺其部落,人多怨之。事聞,賜死,籍其家。授其弟遥招討使,仍領州事。

註:復禮,卽寧遠,註見平定王十年。

東道訛言明使來,命黎克復等行邊。

辰東道訛傳明使來邊會勘,命東道參知程昱前往體探。昱纔到邊,卽回奏:「明欽差官,會同廣東守臣多帶兵馬來。」卽命司寇黎克復,左右納言阮夢荀、阮文富,右侍郎陶公僎,中丞何栗,西道同知阮叔惠等,前往界首俟勘。仍命南策路同知黎舌領兵萬餘,會同安邦鎭軍巡邊,賜錢各有差。復敕東道預辨犒師,百姓爲之騷然。及到邊畱旬月,竝無消息,各市北貨而還,托言明差官以他故不至。臺官何栗黨比不言,朝廷亦置不問。

〈御批:成何事體。〉

註:阮夢荀,東山圓溪人。東道、西道,竝註見太祖順天元年。安邦,註見聖宗光順十年。

雹。

帝奉皇太后幸藍京。

命黎愼、黎秘等充東京畱守,諸王皆扈從。帝奉皇太后詣藍京省謁山陵,賜從官宴於行殿,賚銀錢各有差。

〈御批:辰帝尙幼,何能遠行。黎太后及諸大臣難辭其責矣。〉

註:藍京,註見太祖順天六年。

盆蠻來貢。

盆蠻貢犀角、金銀及三牙象一匹。詔賜蠻使紅緞、絹疋、甏器,遣還。

承天閣成。

初,命修承天閣,至是成,規制比前益宏壯。

夏四月,禁私占公田土。

禁官員軍民不得占公田土爲園池者。

起復黎熾爲少保,知軍民事。

太傳黎文靈卒。

文靈,開國勳臣,三朝元老,深沈有智略,識大體,廟堂議論,多所建明。黎察之獄,直諫不阿,爲公論所歸。然黷貨受賄,粜信浮屠,人亦以此少之。年七十二卒。

〈御批:黎文靈與黎察黨,史編如此,邪正難分。〉

初令親軍㪅番宿衡。

太祖初定天下,置御前武隊,管領以下常川宿直,不得㪅換。至是,廷議以爲連歲旱蝗,公私匱乏,而衛士日增,虛糜廩餼。遂分為三番,輪流宿衛。

註:武隊,潘輝注歷朝憲章職官志:諸衛軍將校有過犯者,充武隊,宿衛隊,有管領。

省諸衛軍將校。

舊制,御前諸軍,每軍設將校八。鐵突五軍,每軍設將校四。至是,諸大臣議,員弁數多轉爲民,請裁省,各置將校二。從之。

註:御前諸軍,註見太宗紹平元年。鐵突,註見太祖順天元年。

戒飭官僚。

諭文武百官等:「國家有常俸以養廉,有常法以遵守。今或不能奉法,受賄營私,行路之人,莫不嘆怨,此非細故,嗣今宜潔己奉公,若執迷不悛事,發加等科罪,上司及同僚不能規戒,罪如律。」

旱。帝親禱。釋疑囚。

〈御批:恐未得寔。〉

先是,臺官何栗同亨發等以滯獄,劾審刑大夫程旻、阮文傑、黎伯遠等。帝命栗等就五刑院,檢得積案未淸理者一百二十五本。於是大臣請遣五道臺官及祥刑司會閱,毋致滯獄病民。旻、文傑等各貶一資。至是,旱,帝率百官詣景靈宫、報恩寺祈雨。尋迎法雲佛像,詣報天寺,令僧誦福。帝奉皇太后造焉。是日,釋疑囚二十四人。

註:景靈宮,註見李神宗天順元年。法雲,註見李仁宗太寧一年。報天寺,註見李神宗天彰寶嗣五年。

詔舉賢良方正能敢言者。

詔經筵、臺諫、中書、翰林官各條上致旱之由。大臣黎受等皆上章,自劾求免,敕諭不許。因詔曰:「頃年以來,水潦旱蝗,災異相仍,將朕政令或上不順於天心,下不愜於民志,抑輔相大臣燮理乖方,有以致然歟?咨爾臣庶,各陳闕失,其有賢良方正能敢言者,聽卽薦舉,令據實條陳,毋徒援古虛文爲也。」

〈御批:辰帝何知,徒文應耳。〉

六月,出太傅黎列于獄,釋之。

辰列獄四年不決,至是尊正黎克復、公主玉蘭乞屈法伸恩,乃赦之。尋復釋其妻子。

秋七月,西道大饑,出廩貸之。

知西道阮富奏稱:「宣光、歸化、嘉興三鎭,沱江諸路地屬山林,田土磽瘠,連年旱蝗,人民阻饑,請發所在官廩賑貸。」詔從之。

註:宣光、沱江,竝註見聖宗光順十年。歸化,註見陳太宗元豐七年。嘉興,卽臨西,註見李太宗通瑞四年。

熒惑守心。

相守勾已旬餘。

註:熒惑,史記天官書:熒惑,南方火,主夏日丙丁,禮失,罰出熒惑。熒惑出則有兵,入則兵散。熒惑爲勃亂、殘賊、疾、喪、饑、兵。心,爲明堂中央大星,天王正位,前星爲太子,後星爲庶子。正義曰:居其宿曰守,謂熒惑,出而居守于心宿也。勾己,管窺輯要天文志:勾者,左去右廻,如勾字。己者,往而復,復而往,如己字。

存盆蠻求內附,以其地爲歸合州。

註:存盆蠻,地在乂安西界,東南夾乂安上游及廣平林分,西北夾興化之寧邊及淸化上游,下接乂安之夔州。襄陽一名盆蠻,琴盧氏世爲土酋。黎太祖開國,始來貢。仁宗太和五年,進象乞內附,詔改爲歸合州,隸臨安府。黎定一統志:歸合州十二栅峝,竝是蠻民,原有官兵防守。自此屯西上至鎭寧府一千九百二十九尋,是萬象朝貢所由之路。

祥刑司大夫黎伯遠、范福等罷。

初,伯遠勘訟,辭逮御史中丞何栗。栗銜之,遂掇拾浮言,劾伯遠等用法過刻,不宜處法司。帝命五道官鞫之。伯遠等亦上章交訕,謂栗前經獲罪,復居風憲,不厭眾心,乞與栗對狀。栗復奏曰:「自三代以來,未聞有被劾而反交訕也。今伯遠等與臣爭訟,是蔑視陛下之耳目。臣因之罷免,固不足惜。但恐後之居是職者將緘默不敢言耳。」於是黎可、黎克復等奏:「伯遠等敢與臺官交訕,宜罷。」從之。

禁民閒服用違制。

辰習尚奢僭,乃令禮部申禁民閒,毋得服黃色著鞋履及雕畫龍鳳器皿。

八月,免監察御史高模官。

模初入言地,上疏言:「國舅阮輔魯不可預政。」忤皇太后旨,遂以疾求罷。許之。

註:阮輔魯,淸化東山布衛人。

門下省右司郎中、僉知西道裴亨有罪免。

亨奏是月十六日月食,不應。御史同亨發劾其罪,亨坦然無憂色,上殿奏事自若。亨發奏曰:「臣職忝言官,凡政事可否,用人得失,皆當爭論。古語云:『言及乘輿,則天子改容;事關廊廟,則宰相待罪。』今亨不知悔過,怡然自得,豈特欺份諫臣,且至輕蔑國法!且亨本邪誕小人,於太祖辰旣以妄言見廢,及太宗朝又以邪術售欺。陛下諒陰之初,偶遭災沴,亨乃托以陰陽尅害爲言,奏請短喪,以弭天變。迹其所行,事多誣罔。臣恐後世謂陰陽人爲參知、卜筮人爲安撫自陛下始,不可不察。」帝卽罷亨爲太史令。國威路安撫使白圭聞之,懼,乞致職。初,亨及太祝白圭皆挾技術,寅緣諸大臣家咸昵之。亨求爲門下右司郎中僉知西道,圭求爲安撫使,大臣皆爲保舉。士大夫恥與同列,有題於東門橋曰:「天地否,路安撫;日月虧,道參知。」至是同日黜,眾論稱快。

註:國威,註見陳裕宗大治五年。

土星犯太陰。

註:土星,管窺輯要天文志:鎭星中央土,入其度徘徊不去。七寸以內爲犯,光芒相射爲犯。

九月,修藍京廟殿。

令黎可督夫匠修藍京廟殿。

錄故大都督黎銀子。

銀以開國功臣,死非其罪。子儒尊久淪軍伍,朝廷憐之,授保應軍大隊長。

註:銀,淸化瑞原藍山人。保應軍,潘輝注歷朝憲章兵制志:保應軍屬御前六軍。

冬十一月,以衛國長公主嫁黎适。

适,太尉黎受子也。公主方十歲,詔司寇黎克復主昏事。辰受辨聘資,奔競者爭以物貨進。受又托諸鎭路辨牛羊,皆科斂應辨以取媚。臺官同亨發劾之,受免冠謝罪。然餽遺者皆不辭,亨發不復論。尋亦以贄造受門謝,識者笑之。

宣光土酋農世温、楊勝金、阮珠國等叛,討誅之。

初,保樂世温、探伽勝金、安富珠國等各負險遠,不供賦役。至是,謀合眾據州叛。事聞,命宣光總管黎輪率本鎭兵勦捕,執世温、勝金等送京師,誅之。

註:保樂,註見李仁宗英武昭勝九年。探伽,古栅名。安富,古地名。沿革失詳。

十二月,入內都督亭上侯黎隻卒。

隻,起義初獻先取茶隆之策,太祖從之,下茶隆,降玉麻,圍乂安城,略定新平、順化,得卒數萬,反旆西都,分兵略地,見事之早,運籌之密,人推焉。紹平閒鎭化州,占城兩次入寇,擊破之,威振南邊。後以征占城有功,遷入內都督。至是卒,贈入內司空平章事,諡貞武。

註:茶隆,註見平定王七年。乂安,註見聖宗光順十年。新平,卽臨平,註見李仁宗太寧三年。順州、化州,竝註見聖宗光順十年。占城,卽林邑,註見前編屬晉穆帝永和九年。

〈己巳〉七年〈明正統十四年〉春正月,宴,奏平吳破陣樂。

初,太祖以武功定天下,太宗追念前功,作平吳破陣樂。至是,宴命奏之,功臣有感泣者。

㪅定試吏法。

舊制,試吏以暗寫及書算、制義合格者充各局。至是,議省暗寫經義,専以書算考試。免暗寫及經義自此始。

申定免選廕例。

舊制,選壯惟六品子得免,七品以下不預焉。至是,議定六品以上廕及其孫,七八品之子亦得預免,諸宦者各免親戚一人。

浚平虜江。

命司寇黎克復督百作諸局、四廂天開衛軍及太原兵民浚平虜江,自冷㪅至浮虜橋,通于平灘,以便太原往來。

註:平虜江,註見陳英宗興隆八年。四廂天開衛軍,無考。太原,卽寧朔,註見聖宗光順十年。冷㪅,卽冷涇,註見李仁宗廣裕五年。浮虜,古地名,今改扶魯社,屬北寧省金英縣。平灘,註見陳仁宗紹寶四年。

占城國王弟貴由弒其王麻訶貴來而自立,遣使來買,卻之。

貴由既自立,使其臣敎儞某槃梭等進方物。帝曰:「臣弑君,弟弑兄,古今大惡。」卻其獻不受。因遣同知右司事阮有光、殿中侍御史程馭等賷諭詰之。初,有光使占城,占城畱之。及貴來立,遣歸,故有是命。

夏四月,入內侍中亭上侯黎禮卒。禮膂力過人,世爲太祖臣僕。起義之初,出圍脫險,功居多,官入內侍中、亭上侯。太祖臨崩,泣謂曰:「朕若不在,誰復知卿。」後爲阮氏路譖,降爲太子少保。至是,年八十二,病革,復其官。尋卒,諡忠節。

旱。下詔省躬。是夕,雨。

大旱。帝禱于景靈宮,復命裴扲虎就傘圓三島山祈禱,皆不應。乃下詔省躬,其略曰:「比年遭旱,禾穀不收,下民愁嘆。或朕不能盡誠以享天心,致孝以奉尊廟,又不能用腎使能,所用類皆昏瑣而致然歟?抑苞苴行而女謁盛歟?將不謹度節用,有傷民財歟?將輔相大臣未盡調燮之道,將帥藩臣未能愛恤軍民,多行朘削,守令不能撫字,惟務侵漁而致然歟?將刑官不能持平,恣行貪刻,怨氣上騰以致然歟?抑有司奉行專尙虛文澤不下究,下情不能上達歟?權要之家怙勢作威,而細民受屈主帥顚倒軍功害於公道歟?涸澤無魚、税額未減、民多賠納歟?勳舊子孫未盡錄用歟?積此舊愆,致傷和氣。若不稽改,過之訓盡。省躬之道,何以上回天心、下蘇民瘼哉。」詔下,是夕,雨。〇黎受、黎可上疏,其略曰:「古者盛明之世,遇災知懼,人君省躬,大臣引罪,同心寅畏,以弭天變。國朝順天以至紹平、大寳年閒,年榖屢豐,天庥滋至。今陛下嗣位以來,事無過舉而水旱相仍,災異屢見,是皆臣等不能宣揚德意,調燮天宜。誠如明詔所云,伏望宣召臣等於政事堂,詢以軍國事宜,行宜草務要責,實無事虛文。」太后詔報曰:「當今弊政,或薦舉不公,或恃功囑托,或放縱奴隨,擾害良民,此弊所宜釐革。」〇可一日退朝,見雲集堂前有獵網,令撤去之,曰:「無令上見之,啓他日之禽荒也。」

註:傘圆山,註見黎大行應天七年。三島,山名,在山西省端雄府三陽縣。

初建諸祀壇于京師。

令於都城相地,立都城隍、風雲雷雨及無祀鬼諸壇,以辰祭祀。

减潭稅。

御史中丞何甫等上言:「知過非難,改過爲難。言善非難,行善爲難。今天降災旱,陛下詔條有曰:『涸澤無漁,民被賠納。』請减潭稅,以昭實惠。」從之。

五月,給諸路文廟學校灑夫。

快州路安撫使阮有孚,請給諸路文廟及學校灑大各二十人、敎授各二人,以爲常俸。從之。

註:快州,註見李高宗治平龍應四年。阮有孚,丹鳳山桐人,大寶壬戌科進士。

金星貫月。

註:金星貫月,管窺輯要天文志:金星太白,西方宿也。義虧言失,逆秋令,傷金氣,罰見太白。月行經其中而過之,曰貫。

雨。大赦。

左遷侍御史劉叔謙爲安朗轉運副使、監察史阮居道爲國子監直講。

先是,叔謙、居道等劾政事院同參議高允恭、𦀚弘�阮伯淸、梅子傑等爲政院大臣,尸位素餐,毫無施展,年七十尙貪祿位,宜竝勒休,以勵廉恥。於是允恭等皆乞罷,許之。辰左右納言阮夢荀、阮傅、阮曰入侍經筵,陶公僎、阮子晉等亦屆年例,戀棧無歸志,恐不爲公論所容,各請休。帝勉畱之,遂相率拜謝,居職如故。然以叔謙等喜事彈劾,心銜之。至是俱坐貶。

註:安朗,縣名,今屬山西省永祥府。阮居道,嘉定東瑰人,大寶壬戌科同進士。

以阮叔惠爲門下右納言、裴亨爲參議政事。

諫官同亨發上疏曰:「本朝重職,惟宰相與行遣耳。叔惠起自小吏,初爲北道參知,藉端掊克,一路財殫。奉使外國,詭計營私,人以鬼頭目之。辱國如此,將安用爲。亨以邪術瞽惑,使上蹈短喪之失,經以欺罔坐罷,今又升政事院參議。且政者,正也。其身不正,安能正事。解之六三,負且乘,致寇至,其叔惠、亨之謂歟。」皇太后以問宰相黎可等,曰:「用人不必求備,臣等察訪,未得其人,見叔惠居職皆辦,若新進輩,臣等未知其賢否,不敢率擧。」皇太后遂決意用焉。

註:北道,註見平定王九年。

秋七月,改定軍號。

改火筒爲神雷、神電,善掉爲海鴻、海馬、海鯨、海鰍,撥橈爲海鶻。

註:火筒、善掉、撥橈,潘輝注歷朝憲章兵制志:太祖得天下,定軍號,有火筒、善掉、撥橈等號。

遣使如占城。

先是,遣阮有光賷諭詰占城,占城主使其臣逋沙破貪卒等隨有光來。帝命詰以弑逆之罪,占使不能對。至是,遣尙書程昱等奉書諭之,且索國人之在占者,占人聽命,送程元頲等七十人還。

冬十月,京城人產子兩頭。

十一月,以監生魯純等充掾吏。

先是,以監生阮刚中、阮自得等除諸路轉運副使,至是,以魯純、范公粘等三十人竝充諸道掾吏。監生補屬吏自此始。

黎貫之有罪,貸不治。

貫之,黎犬子也,夜聚眾敺斃人,事覺,下獄,辭

連內官及貴游子弟十餘人。獄成,皇太后以犬大臣,典禁兵枉法,赦之,令收償命錢。臺官黎霖等不敢言。都市童孺至有扼腕言曰:吾恨不爲臺官耳。

〈御批:辰事可知。〉

註:黎霖,不拔下邳人。

申定戶律。

初,太祖欲均田,故於公田、公土之制條禁特詳,而私家田產章程略焉。至是申定十四條,著爲令。

註:十四條,潘輝注歷朝憲章刑律志:太和年閒,增補田產章凡十四條。〇一、夫亡,前妻有子、後妻無子,其夫宗田產均分爲三,前妻子二分,後妻養贍一分。後妻若沒及改嫁,田產追還,違者笞五十。〇一、子有妻室沒而無嗣者,其田產,除父母在聽管照外,否則均分爲二:一畱本宗奉祀,一許其妻養贍終其身。若改嫁,追還。違者,笞五十。〇一、妻亡無子,其妻本分田產,均分爲三:一分還女家認管,二分許其夫養贍終,其身沒則追還。妻黨違者,笞五十。〇一、夫没子幼,其母改嫁,而私賣其子甲產者,笞五十,追原錢還買主,其田還子,後夫著前夫子姓名。私賣者,杖六十。知情買者,杖八十。失原錢。〇一、父母在,其子女盗賣田產者,男杖六十,女笞五十,追原錢還買主。田產還父母。〇一、祖父母、父母俱亡,子孫尚幼稚,而宗人專賣其田產者,杖六十。〇一、養子具有過房文字,著予田產。其田產聽照子數均分,仍遜一分,以示别于本生,違者笞五十。〇一、爲異姓養子,而復見本族有絕田求相分者,應遜宗人半分,遠者杖六十。〇一、盜賣人田土十畝以上,以徒論。知情買者,杖八十。〇一、田土已經典賣者,不將原錢請贖,而徑而他典斷賣者,笞五十,追原錢還典主。〇一、典賣田土願贖而不聽贖,與不願贖而彊令贖者,各杖八十。如過期而賣田彊贖者,罪如之〈期謂以三月,夏田以九月〉。〇一、占爭人田土而轉賣他人者,笞五十。〇一、奴婢盜賣家長田土者,杖九十,刺面流近州,田土還主。知情買者,笞五十,追原錢入官。〇一、男年十六歲,女年二十歲以上,其田出爲族人。若他人耕居,已經年限而始爭認者〈限謂宗人三十年、他人二十年〉,杖八十。失其田土,若經兵及漂散始回,不拘此律。

〈庚午〉八年〈明景帝景泰元年〉

〈辛未〉九年〈明景帝景泰二年〉夏四月,以災異,下詔寛恤。

詔曰:比年以來,災旱相仍,苟不施實惠以慰民心,將何以答上天而弭災變。其蠲稅例,軍民逋逃許出首免罪,獄訟沈滯聽所司具奏以聞。

秋七月,殺太尉黎可及其子适、司寇黎克復及其子伯崖。

可爲相,以格非納誨爲己責,用法太嚴,不少假借,朝廷悚然嚴憚之。有譖其與克復父子陰結朋黨,太后信其言,遂倂殺之。

冬十月,明使來。

先是,明英宗北狩,弟郕王祁鈺監國,因自立,改元景泰。遂遣行人司行人邊永、進士程惠等來告卽位。帝遣同知東道程眞、中書侍郎阮廷美等來賀。

註:阮廷美,金華支隆人。

〈壬申〉十年〈明景泰三年〉夏四月,下太尉黎受獄。

受以其子黎是行符呪咀,故以失敎坐之。

秋七月,復以災異下詔戒勅。

詔曰:「比歲以來,災異薦臻,民生寡遂,朕甚懼焉。思所以弭災召和,可不遵成憲,革弊政乎。其用廉能,汰闒茸,行黜陟,免稅例,理寃獄,賑恤鰥寡孤獨。」

冬十月,遣使如明。

辰明景帝立皇太子。遣刑部郎中陳金、行人司行人郭仲南來告,并賜綵幣。帝遣審刑院范瑜、翰林院直學士阮伯驥、指揮黎尙、侍御史黎專等如明報謝,及進賀儀。

註:阮伯驥,彰德鄖内人,太和戊辰科二甲進士。

〈癸酉〉十一年〈明景泰四年〉春二月,赦。

冬十一月,帝始親政。大赦,改元。

以明年爲延寧元年。頒赦條于天下,追贈功事臣黎禮、黎備、黎篆等爵一資,給黎察、黎銀、黎可、黎克復等官田一百畝,鰥寡孤獨以辰恤,義夫、節婦由地方奏聞旌表。

〈御批:則以前皆虚飾。觀舊史附編光順中興記可知,尋遭大難,則當辰盈庭臣子皆無人也。可勝責哉。〉

〈甲戌〉延寧元年〈明景泰五年〉春正月,鑄延寧錢。

〈乙亥〉二年〈明景泰六年〉,命國子博士潘孚先修越史〈舊史月缺〉。

起陳太宗,至明人還國,凡十卷。

註:潘孚先,慈廉東鄂人,登順天己酉明經科。

冬十月,玉麻州有鼠大如猪。

註:玉麻,註見平定王二年。

〈丙子〉三年〈明景泰七年〉春正月,大宴。

二月,以歸合州土酋琴公爲振遠將軍。

命員外郎鄭瑶賷敕慰諭,倂以織金衣、高山巾、馬鞍、椅桌賜之。

謹按:舊史書合州。查乂安志:歸合,古盆蠻地,琴氏世爲土酋。今正之。

帝如藍京。

帝如西京,謁山陵。以黎囂、黎橊等充東京畱守。

註:藍京,卽西京,註見太祖順天三年。

雹。

帝至藍京。是夜,雹。以望日,率百官拜謁山陵,仍備禮告廟,擊銅鼓,陳大樂,武奏平吳破陣之舞,文奏諸侯來朝之舞。越數日,賜扈從官宴,賚客有差。遂議定藍京殿名,正殿曰光德,前殿曰果孝,後殿日衍慶。

帝至自藍京。

日有暈。

有靑黃赤白,氣如虹蜺抱日。

三月,命入內都督黎醯、入内行遣陶公僎等往太原界會勘。明三司不至,乃還。

初,明安平州知州趙仁政與太原鎭下思郎州知州農汝源等相侵掠,事經奏辯,明帝敕總兵官安遠侯柳傳等,督同廣西都、布、按三司,前往界上,會同本國耆目,將仁政、洪源等對勘明白,具繇奏聞。遂命醯等往太原界首侯之。明三司不至,乃還。

註:安平,州名,註見太宗紹平五年。下思郎,註見李太宗乾符有道三年。

夏五月,詔百官各愼職守。

詔曰:「爲人臣當盡其職。大臣則左右厥辟,燮理陰陽,進賢退不肖,以圖政治。管軍則撫恤士卒,練習武藝,不可私役侵虧。五道行遣,則條陳利病,甄别淑慝,地方一切事宜,要須妥濟。臺官則繩愆糾謬,激濁揚淸。內密院則遵奉典憲,敷奏詳明。刑官則伸冤理枉,務在得情。府路州縣,宜奉揚德意,撫字小民。學官宜謹守學規,誨誘後進,使各成材。以至倉庫局署,各宜恪愼攸司,毋俾有�厥職。」

藍京潭水赤。

註:潭,潘輝注歷朝憲章地輿志:藍京後有湖,極廣大,眾水所匯。潭疑卽此。

給百官歲俸錢。

初,諸王、公主、大臣、文武百官各照品食户,至是增給歲俸錢各有差。西道都督黎橊奏曰:「臣無功,食戶五十自已逾分,而俸錢歲又加倍,請辭。」

註:食戶、俸錢,黎貴惇見聞錄:國初祿養,或賜戶五十或一百,使食其稅,亦有加賜祿田。又定制,諸王、公主、大臣、文武百官歲給俸錢有差,餘無考。

旌南策節婦阮氏。

阮氏〈缺名〉,南策至靈陶穀人,故社官阮文調妻也。夫亡,守寡不凂。事聞,詔以黄扁旌其門,子孫免差侍養。

註:南策,卽南冊,註見前編屬晉齊王開運二年。至靈,註見陳仁宗紹寶四年。

六月,出太尉黎受于獄,釋之。

冬十月,遣使如明。

辰明使來,給衮冕。遂遣中書侍郎院廷美等如明歲貢,并謝賜服。

十一月,有虎入城。

虎入城中,延祐寺命武士刺殺之。

註:延祐寺,註見李太宗崇興大寳元年。

〈丁丑〉四年〈明英宗天順元年〉秋九月,遣使如明。

辰明英宗復辟,立子見深爲皇太子,乃遣尙寶卿黃諫等來告,倂賜綵幣。帝遣左納言黎希葛、翰林院侍講鄭鐵長、起居舍人阮天錫等如明報謝,及進賀儀。

註:黎希葛,梁江藍山人。鄭鐵長,安定東里人,大寶壬戊科同進士。

自八月大風至于是月。

〈戊寅〉五年〈明天順二年〉

〈己卯〉六年〈十月以後宜民天興元年明天順三年〉冬十月,諒山王宜民弑帝及皇太后而自立,侍候副掌陶表死之。

帝在位十七年被弑,壽十九歲。初,宜民母楊氏得罪於太宗,坐廢。宜民以母故,不得立,陰懐異圖,窺窬神器,乃與指揮黎得寧謀作亂,夜率其黨范屯、潘般、陳陵等及無賴百餘梯城。得寧當直,以禁兵爲內應,遂弒帝於禁中。明日,皇太后亦遇害,侍候副掌陶表死之。宜民遂僭稱帝,改元天興,大赦,賜文武白官爵一資。遣侍制陳封、梁如鵠、陳伯齡等如明請封。

註:范屯、潘般,皆靑林人。陳封,僊侶人,登順天辛亥宏詞科。陳伯齡,武江市橋人,大寶壬戊科二甲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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