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首页

查理一世、查理二世与清教徒革命

第20章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造船税

精彩看点

森林税——英格兰与西班牙结盟——组建海军舰队的资金——查理一世颁布新令状——约翰·汉普敦抗税——约翰·汉普敦的辩护词真正体现了法律精神

威廉·劳德的做法背离了英格兰人民的意志,而查理一世的所作所为也与立宪思想渐行渐远。王室虽然现在还能大致保证收支平衡,但不时会多出额外开销。遇到这种情况,王室就会巧立名目,以非常规的方式敛财。王室翻出了数百年前的法令,声称英格兰所有森林都是王室的狩猎场。因此,那些继承祖业的贵族和绅士需要向王室缴纳森林税后才能继续拥有这些森林。

不过,征收森林税的难度远低于征收造船税的难度。向往富足物质生活的理查德·韦斯顿被封为波特兰伯爵后,一直渴望能与西班牙人联手共同终结荷兰的商业霸主地位。当时,荷兰的商业水平远超英格兰。两国之间的海域完全成了荷兰的天然渔场,每年都能为荷兰带来巨额的收入。同时,在首相黎塞留的支持下,法兰西海军渐渐强大起来。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心怀嫉妒的查理一世意欲夺取北海和英吉利海峡的控制权。从一包截获的信中,查理一世获悉,法兰西为夺取更多利益,正与荷兰密谋联合攻打敦刻尔克。查理一世当然不愿看到多佛海峡南岸全部被路易十三控制。他当时的感觉就像英格兰人发现拿破仑三世密谋占领安特卫普的感觉一样。西班牙外交官敏锐地察觉到了查理一世的不满,于是趁机与英格兰缔结了盟约。西班牙答应给查理一世提供一部分战争经费,支持英格兰与荷兰或法兰西开战。

不过,组建海军舰队的资金从何而来?伊丽莎白一世时代和1626年,英格兰政府都是号召沿海各郡提供作战用舰来保家卫国的。战争时期的政府可以这样做,但现在英格兰正处于和平时期。然而,司法大臣威廉·诺伊坚持认为,即使在和平时期,政府也可以采取老办法。1634年,查理一世下令,要求沿海各郡及城镇提供作战用舰。几周后,沿海各郡得到消息说,如果它们选择出钱,海军舰队便可以由王室负责组建。1635年夏,以这种方式组建的英格兰舰队出海了,但西班牙答应提供给英格兰的资金并未到位。最终,英格兰军队未与敌人交手。曾经富甲一方的西班牙遇到了问题,腓力四世拿不出当初承诺的那笔资金,只好让外交官去搪塞查理一世。查理一世当然不愿独自与法兰西和荷兰开战。1635年秋,英格兰舰队悄悄返回了英格兰。

威廉·诺伊

17世纪30年代的理查一世

查理一世一门心思地想组建一支强大的海军。理查德·韦斯顿和威廉·诺伊相继去世后,英格兰政府完全由激进派官员把控。查理一世又颁布了一份令状。与1634年的令状不同,新令状要求英格兰所有郡县都须缴纳造船税。枢密院称:“国内各郡应该联起手来,共同出资,同仇敌忾。”这一观点听上去好像不无道理。19世纪的英国财政大臣肯定不会要求汉普郡和约克郡的民众缴纳造船税,更别提让伍斯特郡和德比郡的臣民缴纳这样的税种了。民众如果认为英格兰根本就无须组建海军舰队,还会心甘情愿地缴纳造船税吗?除了怀疑造船税的合理性,广大民众还难以接受查理一世滥用权力敛财的做法。但查理一世声称,为了国家利益,他有权独断专行,其行为可不受法律约束。如果事出紧急,国王确实没时间召集议会商议,是有权做出临时决定的。然而,这种在极端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正在变成查理一世的惯用伎俩。查理一世如果可以自行决定什么时候为组建海军舰队征税,那么也完全可以打着提升陆军战斗力的旗号开征新税。过去的英格兰国王无论有怎样的诉求,都没有试图废除或架空议会,也没有试图剥夺议会在税收问题上的决定权,毕竟议会制度是英格兰人长期斗争的结果。

1636年,查理一世打算再次派舰队出征,但遭到了各方反对。1637年2月,查理一世决定听取法官团的意见,表现出一副依法行事的姿态。但事实上,自他登上王位以来,已有两位大法官被罢免,还有一位财政法庭法官暂停工作,就因为这三位官员不认同他的观点。和过去一样,查理一世这次仍然表面上守法,但内心里根本无视法律的存在。他问法官们,为了保卫英格兰,他是否应该征收造船税?他是否应该享有独断专行的权力?他何时、以什么样的方式救英格兰于危难之中?对前两个问题,十名法官立即给出了肯定回答,其余两名法官随后也同意了多数人的意见。不过,令法官们吃惊的是,他们认为纯属私下交流的意见竟然被查理一世以法令的形式通告了英格兰所有郡县。

查理一世认为,这样一来,民众便再也没理由反对他了。然而,白金汉郡的一位乡绅约翰·汉普敦以议会议员的身份跟查理一世唱起了反调。按照新税法,约翰·汉普敦须缴纳的税款不过二十先令而已。但数额不是问题,问题是英格兰国王和下议院到底谁该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如果是国王,那么国王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收钱;如果是下议院,那么下议院就可以拒绝拨款给政府,从而钳制政府。在约翰·汉普敦看来,查理一世不仅违背下议院的意愿,而且违背所有英格兰人的意愿。因此,他不支持新的税收法令,拒绝缴纳二十先令的税款。

约翰·汉普敦的抗税行为在财政法庭引发了争论。十二名法官中有两名法官坚决支持他,还有三名法官仅从法理上支持他,其余七名法官则站在了查理一世这边。法官团认为,英格兰无须再设立议会这一机构了。造船税仍在征收,英格兰人的反抗情绪日益激烈。显然,法官团是迫于查理一世的压力才做出了如此荒谬的决定,而约翰·汉普敦的辩护词才真正体现了法律精神,深得人心。

约翰·汉普敦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阅读记录 书签 书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