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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八面锋

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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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泛取者乃精取之法

泛取者,专取之法;轻任者,重任之法。吾之所谓泛取者,非无所决择也。始而求之致其广,终而拔之致其精,是吾之泛取也。泛取于方取之初,而专取于既取之后也;吾之所谓轻任者,非有所慢易也。始而进之致其略,然后委之致其祥,是吾之轻任者。轻任于始任之初,而重任于必可用之后也。此岂吾之臆说哉!

盖骏骨既市,骥足焉往?九九获用,奇谋踵至,此固世所共知也。是故论谏者赏,则天下不患无比干;庐墓者旌,则天下不患无曾子;恬退者进,则天下不串无严光;清俭者擢,则天下不患无伯夷;明法者升,则任廷尉者,不患无于定国、张释之;爱民者迁,则居郡守者,不患无龚遂、黄霸。夫然后赏之、旌之、擢之、升之、进之、迁之,吾恐天下无复有是人也。何者?盛名之下,人不敢居故也。“龚遂黄霸”下疑有缺文。

汉高明此说以取人,故其得信、越、平、勃也;不在于得信、越、平、勃之日,而在于贩缯屠狗杂进之时。孝武明此说以取人,故其得桑、孔、卫、霍也;不在于得桑、孔、卫、霍之时,而在于贾孺奴虏并用之日。泛取轻任,岂不足以致天下之忠勇贤智哉?求金于沙,则并于沙敛之而无择。夫其始之所以敛之者,非不欲择之也,势不可也。

六十五法令不信则吏民惑

商君之治秦,所以令行禁止者,惟其信尔。徒木,细事也,必赐之金,是以人之有功者,知其无有不赏;弃灰,微谴也,必置之刑,是以人之有罪者,知其无有不罚。商君赏罚未必当于理,而卒以强秦者,在是也。

唐太宗诏蠲逋负官物,而负秦府官物者,督责如故;诏免关中租调二年,已而敕已输者,以来年为始。故失信者数,魏徵得以为言。德宗令两税之外,悉无他徭,后非税而追求者,殆过于税;诏所在和籴粟麦于道次,后遣至京西行营,动数百里。故诏令不信,赵光奇得以为言。呜呼!诚信,国之大纲也。徇目前之小利,而伤国家之大纲,无乃谋之不远乎!

治平之政,拣刺义勇。当时诏谕,永不戍边。未几,或以代还东军,或以抵换弓手。东南买绢,当时著令,一用见钱。未几,买绢又为之折盐。

六十六下之令生于自慢

政以令而行,亦以令而不行。令焉而政不行,非天下真敢慢天子之令,以违天子之政也,或者天子有令而自慢之尔。人惟不自慢也。人而自慢,则天下孰不慢之?夫固有以召之也,发而悔,悔而反。今日而发者至,明日而反者至。将欲从其发者乎?从其反者乎?指千溪万径以导人,而责其皆诣焉,不可也。

周家之盛也,天子深拱于京师,而象魏所揭,木铎所振,诰命所被,众至于六服群辟,外至于九夷八蛮,极而至于海隅出日,奔走俯伏,以听王命。至其衰,则犬戎所攻,郑伯所射,(子)〔王〕弟子朝之所逼,而四方诸侯闭户高枕而莫之救。召之而不至,喻之而不闻,赏之而不恩,诰之而不威。此四者何为其然也?盖尝求之:成王以剪桐兴,而幽王以举烽亡,如此而已。“剪桐”,戏也,“举烽”,亦戏也,而兴亡异焉,则信与不信之异也。

夫不以幼而忽,不以戏而诳,则天子岂有一言而欺天下哉?而天下亦岂敢忽天子之一言哉?彼烽者,警急者之耳目也。无警而举之,召诸侯而误之,后能终无警乎?后而警,警而非误,则孰不以有警为非警、非误为真误欤?一令之自慢,乃至于杀其身,以亡其国。慢令之祸,一至于此哉!

朝廷尝罢添差矣,未几而添差如故;尝罢不务矣,未几而不务如故,则何以使人之不奔竞乎?甲叶、箭羽、筋角之敷,名曰用系省钱,而钱未尝给;和籴责百万之输,名曰不许抑配,而缗降不能半直,则何以使人之不聚敛乎?

六十七守法度所以系民心

汉时仪注,大抵率意改造,不应古谊者,十常八九,其来法度略矣。然而天下之人,见即喜,不见即悲,中更王氏之祸,废而不用者十余年。光武入洛,东郊之民,始见司隶僚属,欢喜踊跃,父老至于垂泣曰:“不图今日复见汉官威仪。”自是天下翕然归之,相与出力,锄去新室,以成中兴之业,而复其祖宗社稷,盖二百余年。唐之军法,盖自太宗府卫之立,无复古制,中间又变者屡矣。郭子仪扫禄山之乱,率骑五百赴行在。时众单寡,军容缺然。及尚父入京城,老幼夹道呼曰:“不图今日复见唐之军容!”卒能殄灭丑虏,再造王室。夫汉之官仪,唐之军容,此所属抑末矣。而当时之遗民,见于国势抢攘之际,而其感激眷慕,如此其极也。况以圣祖、神宗所垂之训,按而行之,今日之民,当何如耶?

是故国家之典章法度,宜使斯民常见而熟识之,以习其耳目,而系其心,自非不得已者,不宜轻有改易变置,以自绝于民也。向使今日变其一,明日变其二,祖宗余泽,日益就尽。不在目前,不幸奸人撼之,则人心动摇而天下亡矣。古者公卿大夫,犹知世守其家法,至数十世,不易其衣冠。阀阅岂无隆替?而国人信服,终莫敢抗,谓之名家旧族,而况数百年为天下国家哉!

昔者萧何削秦之法,以为《九章》,天下便其简当,谓之画一之法。守之以曹参之清净,镇之以孝文之玄默,无增无损也。孝武亲崇捷给之士,讲武改制,侈以生事。相高张汤、杜周,因得舞其智巧,散为纷更而无惮,其言曰:“三尺律,今安在哉?前王取是著为律,后王取是疏为令,宜世是为,何古之法乎?”斯言一出,向之画一者,盖岐中又有岐矣,而不止乎二三也。魏相之相宣帝也,数陈国家便宜故事,以为古今异制,当今惟在奉行故事而已。夫故事即画一以来,承袭之旧,而武帝之所纷更者也。以一汉世,而有所谓高帝之法焉,有所谓武帝之法焉,为吏与民奚从乎?相之专行汉家故事也,所以惩武遵高,定法制而系民心也。

六十八立事不必执事之名

事之不立也,我知之矣,执之者败之也。然则不可以执乎?夫甚弊之俗,不惩不可也;苟惩也,不执不可也。然则曷败之?天下之事,其动有机。夫机者,发于至密,而藏于不可臆料。今夫一事之立,昭然若揭,而行之立的于此,使过者皆得引弓而射之也,吾知其不可以成之也。何者?天下之情不一,众多之口难制,欲者不止,而议者无穷,则吾心不得不徇,吾说不得不摇。事垂立而徇且摇者继之,则宜其不足以成也。昔汉之患,诸侯之强也。贾谊欲削之,晁错又欲削之,二子发其谋,而皆不享其成。彼其持必削之说以与之相抗于必争之中,且以事未发而迹已暴于天下。至主父偃之策,则不然。予之以意之所欲,而吾无削之之名;使之有不能不分之心,而有不得不弱之势。呜呼!机之所动,乃在于此。故夫昔之持必然之说以律天下者,未有能济者也。

愚观今之世,上欲立一事,革一弊,则群起而议之,不胜则极力而撼之。上之人亦极力而捍之,捍而不胜,则终举而纵之。若然者,是未得其机之说也。郊赏之汰也,任子之滥也,庶官之冗且蠹也,当世之君子,未尝不悒悒于此。然其说大抵皆曰:“必去是,否则必省”。夫上之祖宗之已行,下之人情之不顺,则吾之说不直矣。惟其不直也,故其隙之易破。君子思其事机之发,不在于灼灼明辩之日,亦不在于断断乖违之际。郊赏不必废,省乎郊以迁其赏。如苏文忠公之云,是机也。任子不必废,严乎铨以难其任。如近日之议,是机也。夫三者之实不废,而吾之说独行于其间,人不得而议,我不得而摇。若是者,可以立乎天下之事,不可名之以无故之大也。名之以无故之大,则将待之以甚难之举。名之以大而待之以难,则上之人彷徨睥睨而不敢决,下之士畏懦沮丧而不敢议。始乎不敢议,卒乎废其议;始乎不敢决,终乎寝其决。事之难行,古之难复,而天下之难治,皆出乎此。

而今之尤纷纷者,乡兵屯田之议也。是乡兵屯田之事,其实甚少而其名甚大者,执“乡兵”、“屯田”之名大也。乡兵之名不去,终不可以行乡兵;屯田之名不去,终不可以举屯田。为今之计,莫若使缘淮郡县,不禁土豪之聚众挟兵,而又阴察其才且强者,礼而厚之。时有以蠲其征役,或因使之除盗,而捐一官以报其功,则边地之兵,皆乐于战,而乡兵之实自见矣。治两淮之漕臣与守臣,以兵火之后,招集流民。其民存者,以其田复之;其亡者,许他人承之。其为田之在官者,曰屯者,曰营者,没入者,举而一之为世业,以授民之无田者。又诏于内地诸路,有民稠地狭而愿迁,则迁之淮,有水旱饥民之就食于淮。检校经界之旧籍,以为均税之额;尽鬻内地之屯田,以为牛种之资。不出十年,两淮无余田而有余谷,朝廷有兵食而无兵费,边上之粟如山,而内地之饷渐可减省,而屯田之实自见矣。辞“乡兵”、“屯田”之名,以享乡兵屯田之实,不在此耶?

六十九书生太高公卿太卑

天下之利害,其议论相持而不定者,皆起于书生徇名而过高,而公卿大夫徇利而过卑。徇名而过高,则必将措于古,举夫事尽如吾意而后慊;徇利而过卑,则苟无病于吾身,而非须臾之急者,皆略之而不暇计。是故书生之论,患在于责治之已详,而公卿大夫之论,患在于论治之已卑,果不知何时而定也。

昔者汉文帝时,干弋戢息,刑措不用,帑廪之间,贯朽粟陈,而家给人足周于天下。盖三代以还,治之至盛者也。而贾谊乃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于是有“流涕”、“痛哭”之说,有“厝火积薪”之说,凛凛乎若危亡之忧近在朝夕者,何耶?唐文宗时,藩镇方命于外,阉寺挠权于内,王威不行,皇纲日隳,乎趋于大坏极乱之域。而牛僧孺乃曰:“太平无象,今四夷不内扰,百姓安生业,私室无强家,上不壅蔽,下不怨,虽未及至盛,亦足为治矣。”其言似以文宗为既治,又何耶?贾生之论过高,而责治为已详;牛僧孺之论过卑,而失之于可为而不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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