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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战争史 1377-1471

第2章 兰开斯特家族统治时期的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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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看点

兰开斯特家族史——英格兰议会确认亨利四世王位——英格兰王国贵族的状况——亨利四世的统治危机——亨利四世的财政收支状况——亨利五世对法兰西的征服——兰开斯特家族统治潜在的危机

1377年,爱德华三世驾崩。此前,爱德华三世的长子温莎的爱德华,后世称为“黑太子”,早已去世。因此,爱德华三世的王位由其长孙,即“黑太子”爱德华的独子理查二世继承。理查二世的统治可谓是一场血雨腥风。理查二世是一位胸怀丘壑、雄心勃勃的年轻人,但他的叔叔们绝不容许他大权独揽。此时,爱德华三世的家族授产制度导致的后果已经初现端倪。在理查二世的叔叔中,对理查二世王位最大的威胁来自他最小的叔叔托马斯,即爱德华三世的第五子。托马斯被封为格洛斯特公爵,刚毅不屈,财势煊赫,是当时称为议会上诉人的几大贵族之首。格洛斯特公爵托马斯遏制住理查二世的权力,并且在1387年到1389年严加管教理查二世。但1389年,理查二世摆脱接任贵族们的控制,独自执政八年,并取得一些政绩。但到了1397年,理查二世变得独断专行,一系列违宪行为令他民心尽失。1399年,理查二世的堂弟来自兰开斯特家族的亨利四世发动政变,废黜理查二世,自己当上英格兰国王。

在王室成员中,亨利四世富甲一方。他的父亲冈特的约翰名下庄园众多,形成一条“兰开斯特地产带”。从兰开斯特公爵领地到埃塞克斯公爵领地,这一地产带绵延整个英格兰。对侄儿理查二世,冈特的约翰一直忠心耿耿,但他的儿子亨利四世曾是接任贵族成员之一。接任贵族们曾一度控制理查二世。1398年,为扩大君权,理查二世驱逐了亨利四世。1399年,亨利四世在亨伯河口登陆,接管了刚去世的父亲冈特的约翰名下的庄园。不出三个月,即1399年9月30日,英格兰议会同意加冕亨利四世为英格兰国王。与此同时,理查二世沦为阶下囚。1400年2月,理查二世在庞蒂弗拉克特城堡逝世。

亨利四世加冕

从此,作为古老金雀花家族分支的兰开斯特家族开始统治英格兰王国。亨利四世能登上王位,不但因为他是拥有王室血统的王子,而且因为他富堪敌国。亨利四世继承父亲冈特的约翰在兰开斯特的全部遗产,又通过妻子玛丽·德·伯亨继承了伯亨家族在赫里福德郡、埃塞克斯郡、北安普敦郡的大部分财产。因此,爱德华三世的家族授产制度已经恶果毕现。合法的国王遭到废黜,取而代之的是位财势煊赫、野心勃勃的王子。亨利四世是领地大权贵,又宣称王室出身。六十年后,家族授产制度又将导致另一场革命。另一位同样是领地大权贵的王子,将驱逐一位财势远不能与他匹敌的国王。

亨利四世夺得英格兰王位基于两大原因。第一个原因,他是亨利三世的后裔。第二个原因,正如英格兰议会承认的,将英格兰王国从“违宪治理和破坏法律”[1]的困境中拯救出来。实际上,亨利四世宣称的第一个原因几乎不能赋予他优先继位的权利,因为其他王子也是亨利三世的后裔。但亨利四世声称,他继承亨利三世王位的权利不是通过其父冈特的约翰,而是通过其母兰开斯特的布兰奇一脉。兰开斯特的布兰奇是亨利三世次子埃德蒙·克劳奇巴克的后裔。但年轻的马奇伯爵埃德蒙·莫蒂默是阿尔斯特女伯爵菲莉帕的孙子,亨利三世长子爱德华一世的后裔。为消除这种障碍,兰开斯特家族成员声称,实际上,埃德蒙·克劳奇巴克才是亨利三世的长子,而非爱德华一世,只是因为埃德蒙·克劳奇巴克驼背畸形才对外隐瞒其爱德华一世长子的身份。不过,相信这个说辞的人寥寥无几。

玛丽·德·伯亨(坐者)

亨利三世

托马斯·阿伦德尔

因此,亨利四世的王位头衔其实是英格兰议会授予的。他的确试图通过征伐夺取英格兰王位,但遭到谋臣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马斯·阿伦德尔的劝阻。通过征伐夺取王位将造成先前存在的所有国内法律失效,一切法律都将重新建立。对一个新王朝,通过征伐夺取王位是致命的,因为只有头衔和财产得到保障,国内法律得以维护,坐拥资产的人才会勉强同意采取革命手段夺取王位。

因此,1399年9月及1399年10月,英格兰议会对兰开斯特家族的王位头衔给予认可。事实上,即使金雀花家族存在更古老的分支,也绝不会撼动英格兰议会认可的国王头衔。这是一款妥当的法律条文,也符合英格兰王国的古老习俗。这就如1701年根据《王位继承法》设立的不伦瑞克王室[2]的头衔并不会取消,尽管早有斯图亚特王朝的存在。

出于对自身财产及宗教信仰的担忧,统治阶级接受亨利四世成为国王。在统治末期,理查二世变成独断专行的君主。在其高压统治下,有产阶级深感岌岌可危。由于第一任妻子波希米亚的安娜深受扬·胡斯的影响,在英格兰,理查二世被罗拉德派新的宗教思想吸引。罗拉德派批判教会的教义,认为应该没收教会资产,有时甚至主张没收所有有产阶级的资产。因此,如果兰开斯特家族成为保护教会和国家的正统家族,那么坐拥资产及附属于中世纪教会的人们都会支持兰开斯特家族。

波希米亚的安娜

扬·胡斯

几乎可以断定亨利四世及其继承人是按一种契约确立的国王。他们的头衔由英格兰议会赋予,统治条件是建立良治政府,依照宪法执政,采纳谋臣及英格兰议会的良言,信奉正统基督教教义,做忠诚的基督教教徒。

兰开斯特家族的成员们竭尽全力获取各方认可。对此,兰开斯特家族的成员们忠于教会,打压异教教徒,维护宗教团体的财产,建立并资助新的宗教团体。因此,英格兰王国的基督教僧侣都支持兰开斯特家族,所有任职传教士的编年史家们都对兰开斯特家族称颂不已。然而,他们虽然满足了基督教僧侣的需求,但无法使平信徒满意。英格兰的贵族及中产阶级发现“好政府”并非永远存在,法治与秩序亦非永久有效。除了亨利五世的短暂统治时期,英格兰王国从没有完全摆脱混乱。对小规模的动荡,英格兰王国早已司空见惯,[3]玫瑰战争只是英格兰王国政府崩溃的一个至关重要的例证。

英格兰王国政府统治的失败并非完全归咎于兰开斯特家族,而是一方面在于爱德华三世的授产政策,这一政策导致英格兰王室内部各大领地家族的出现,另一方面在于英格兰贵族的状况变化。此时,英格兰贵族成员人数锐减,但他们敛聚了大量土地,势力日盛。兰开斯特家族的国王在治国理政上已经尽心尽力。他们如果更富有,那么无疑会做得更好。在位时期,亨利四世一直勤勉政务,并且一丝不苟地遵守自己登基前的承诺。对重大政务,亨利四世悉心采纳枢密院的建议,甚至亨利四世手下的大臣都是在英格兰议会的批准下任命的。此时,英格兰议会下议院一致通过的立法决议无须国王同意。提交枢密院的一切事务的范围和类型均记录在案,战争、和平、金融、正义各方面无一遗漏。国王定期参加枢密院会议,勤于政务。亨利四世、亨利五世严格维护英格兰议会的特权。此外,国王还采取措施确保英格兰议会下议院议员通过自由选举的方式产生。1406年,著名的《契约法》通过,规定任何选区选举出的候选人,必须加盖选民印章方可确认,并且这一证据应该连同文书由郡长送到位于威斯敏斯特宫的英格兰议会。因此,从选举到文书返还期,郡长无权替换候选人的姓名。

尽管亨利四世用心良苦,励精图治,但他的统治仍然危机重重。帮助亨利四世登上王位的贵族们权势日盛且骄矜自负。其中,英格兰北方的珀西家族最棘手。珀西家族曾数次发起改朝换代的叛乱。最终,1408年,在布拉默姆泽地,珀西家族的叛乱被镇压。在英格兰王国与苏格兰王国边境,苏格兰人多次突袭,试图越界进入英格兰王国。1406年,苏格兰国王被俘并押解到伦敦后,苏格兰人突袭的次数才有所减少。在威尔士,长达十二年的时间里,反叛者欧文·格伦道尔虽然屡战屡败,但从没有被英格兰王国征服。更糟糕的是,英格兰国王无力守护长期以来声称拥有领土主权的英吉利海峡等海域。法兰西“海盗”成群结队涌入英吉利海峡,英格兰海岸小镇几乎年年遭受海上突袭。

欧文·格伦道尔

亨利四世虽然身体羸弱,但十分英勇。无论面临任何艰苦,他都绝不畏缩。只因王权资源匮乏,他的政府效率不高,被人质疑。以公爵身份论,亨利四世可谓家财万贯。但作为国王,亨利四世的财富显得捉襟见肘。登上王位后,亨利四世必须封赏其追随者。作为国王,他获得的收入和土地也被用于封赐。那时,国王的私人和公共支出没有明确区分,王室收入必须同时负担这两项开支。因此,王室收入的剩余部分,或用于国王必须维持的巨额家族开支,或承担国王的公共事业费用。据估计,亨利四世的总收入,包括作为兰开斯特公爵、康沃尔公爵、切斯特伯爵的收入,以及关税、补贴及其他税费收入,平均每年仅略微超过十万英镑[4]。此外,国王还必须承担维护王位所需的一切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国王宫殿、城堡和庄园的开销,国内的政事支出,英吉利海峡和爱尔兰海峡的防御费用,以及贝里克和加来堡垒的维护费用,仅这两座城堡的年均维护费用就超过三万英镑[5]。

无怪乎在其统治期间,亨利四世不能完全有效治理英格兰王国,但他维护了自己的王位和政府,并且英勇无畏地面对各类困难。亨利四世驾崩后,整个英格兰王国仍是一片和平。这一切都要归功于亨利四世。

亨利四世的儿子亨利五世魅力十足,才华横溢。在位期间,亨利五世采取诸多措施稳固兰开斯特家族的统治。亨利五世发动对外战争并获得法兰西王室的继承权,并且通过这种方式转移各种国内危机。亨利五世的一大优势是他无须成为“暴发户”式的国王。即位前,亨利五世的父亲亨利四世就是英格兰国王。因此,无论亨利四世即位时情况如何,毋庸置疑他就是国王,而年轻的亨利五世又凭借世袭权利登上王位。似乎一切浑然天成,亨利五世建立起自己的王朝。继承父亲的王位以来,亨利五世一直是位备受推崇的继位者。亨利五世是一名杰出且成功的军人,而没有什么比征服外邦更能激发人民的忠诚。他是英格兰无可争议的统治者,天主教教会的朋友和支持者,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盟友和知己,欧洲最合法的君主。基于这一切,亨利五世继承了法兰西王位,继承卡佩家族的古老一脉及克洛维与查理曼大帝的王位。1420年的《特鲁瓦条约》标志着亨利五世的权力达到巅峰。此时,他的王国领土北从特威德河延伸至大西洋,南到比利牛斯山脉。亨利五世驾崩后,他留下了一个儿子亨利六世继续他的伟业。亨利六世年少时,英勇而忠诚的贵族贝德福德公爵兰开斯特的约翰替幼主管理英格兰王国。

亨利五世

兰开斯特家族恪守宪法,将英格兰王国的实力提升到中世纪前所未有的高度。此时,无人质疑兰开斯特家族的权力。亨利五世的荣耀远远超过著名的“安茹帝国”的亨利二世。亨利二世虽然是英格兰国王,但作为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及阿基坦公爵,他只是“凡人”,是法兰西国王的臣民。不过,亨利五世只屈从在上帝之下。无论作为国王还是公爵,他都不受任何封建隶属关系束缚。对任何人,亨利五世无须承诺效忠。

亨利五世的弟弟贝德福德公爵约翰、格洛斯特公爵汉弗莱和克拉伦斯公爵托马斯,个个能力出众,精力充沛,尽忠职守。虽然1421年,克拉伦斯公爵托马斯战死沙场,并且在接下来的统治时期,格洛斯特公爵汉弗莱的野心曾造成一些危机,但亨利五世驾崩时,兰开斯特家族的统治似乎蒸蒸日上。此时,后世著称的约克家族并没有展露出危险的野心。此外,兰开斯特家族的统治得到博福特家族的鼎力支持。博福特家族是冈特的约翰与凯瑟琳·斯温福德联姻后形成的。因此,博福特家族与统治家族血缘亲近。然而,尽管《议会法案》认可这层血缘关系,但在法律上,博福特家族成员仍然无法继承王位。博福特家族的财富和势力让其成为兰开斯特家族的强大盟友。两大家族间的血缘、恩情、利益密不可分。实际上,博福特家族的运道依靠兰开斯特家族的命运,两者必须休戚与共。

贝德福德公爵兰开斯特的约翰

格洛斯特公爵汉弗莱

与此同时,爱德华三世家族的两大存世分支合并。1424年,克拉伦斯公爵安特卫普的莱昂内尔的曾外孙埃德蒙·莫蒂默,也是过继给理查二世的继承人,去世且没有后嗣。因此,埃德蒙·莫蒂默的姐姐安妮·德·莫蒂默的家族代表了克拉伦斯公爵安特卫普的莱昂内尔一脉。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克拉伦斯公爵安特卫普的莱昂内尔是兰开斯特家族第一代冈特的约翰的兄长。1410年,安妮·德·莫蒂默嫁给后人所称的剑桥伯爵科尼斯堡的理查德。剑桥伯爵科尼斯堡的理查德是爱德华三世第四子约克公爵兰利的埃德蒙的儿子。但到了剑桥伯爵科尼斯堡的理查德,他不再忠于兰开斯特家族,并且在1415年卷入一场针对亨利五世的谋反。因此,他被判处有罪,并且在南安普敦遭到处决,但他的家族没有受到牵连。他的四岁儿子小理查德得到亨利五世的善待,并且叔父约克公爵诺里奇的埃德蒙在阿让库尔战役阵亡后,小理查德成为约克公爵。

注解:

[1] 详见韦利:《亨利四世时期的英格兰历史》,伦敦,朗曼-格林出版社,第1卷,第15页。——原注

[2] 即汉诺威王室。

[3] 详见威廉·斯塔布斯:《英格兰宪法史》,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第3卷,第279页。——原注

[4] 詹姆斯·拉姆齐:《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纽约,斯克林纳和阿姆斯特朗公司,1875年,第1卷,第160页。——原注

[5] 詹姆斯·拉姆齐:《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纽约,斯克林纳和阿姆斯特朗公司,1875年,第1卷,第158页。——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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