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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佛学教本

第八课 读经录要(一) 杂阿含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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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家之人,修于四法,能令后世安乐:一者,信俱足。于正法建立信本,生敬心,非余可坏。二者、戒具足。谓不杀盗淫妄饮酒。三者、施具足。谓离悭妒心,乐修行舍,常自手与,等心行施。四者、慧具足。谓如实如 (2) 苦集灭道四圣谛。

二、

佛言譬如群众习于画事,或但能画手足,或但能画身,或但能画面目,或但能设法。如是诸人,为王画像,若有一画师,因事未到,则像不成。佛法行者:亦复如是,若有一行不成就者,不名具足如来正法,是故要当具足诸行,名为成就无上菩提。

三、

有尊者名二十亿耳,精勤修法,未尽诸漏 (3),心悔欲归。佛告之曰:汝弹琴时,弦若甚急,能得和雅音否?答言:不也。弦若甚缓,能得和雅音否?答言:不也。弦若不急不缓,然后能得和雅音否?答言:是也,佛言:修道亦尔,精进太急,增其掉悔,精进太缓,令人懈怠。是故汝当平等修习摄受,莫著,莫放逸,莫取相。尊者闻已,思维修习,乃至漏尽,心得解脱,成阿罗汉。

四、

六根若不调伏,不关闭,不守护,不执持,不修习,趣向不律仪,住世间贪忧恶不善法,以漏其心 (4),于未来世,必受苦报。若眼见色不取,任其眼根之所趣向,常住律仪,世间贪忧不善法,不漏其心,耳鼻舌身意根,亦复如是。是名六根善调伏,善关闭,善守护,善执持,善修习,于未来世,必受乐报。

五、

行者当如实知:缘眼色生眼识,如是境界,如力士弹指, 顷刻即灭;无论可意不可意,皆当舍离,惭耻厌恶。耳鼻舌身意,所缘声香味触法,亦复如是。无论可意不可意,皆当舍离,惭耻厌恶,是名贤圣法律,无上修诸根。

六、

上座比丘,告质多罗长者:非眼系色,非色系眼,乃至非意系法,非法系意,于其中间,欲贪是其系也。

七、

佛言:龟见兽来,即便藏六 (5),兽不得便,舍之而去。行者善护六根,勿使恶魔得便,亦当如是。

【注释】

(1) 阿含为小乘经的总名,译为法归,系万法归趣于此而无漏之义,又译无比法。分类为四部。杂阿含系其中之一,以混集前三部故,名之为杂,计五十卷,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译。

(2) 如实是真如实相之义,如实知者,如实相而知也。

(3) 漏即烦恼的异名,三乘行人,以圣智断尽此烦恼,谓之漏尽,声闻人尽诸漏即成阿罗汉。

(4) 烦恼现行,使心连注流散而绝,故曰漏其心。

(5) 龟缩藏头尾及四足,名为藏六,以喻行者遇可意六尘时,当守护六根,勿为所迷,亦当如是。

【习题】

(一) 在家人修那四法,能令后世安乐?

(二) 尊者二十亿耳,未尽诸漏,心悔欲归,佛对他说什么?

(三) 怎么样于未来世,必受苦报?怎么样于未来世,必受乐报?

(四) 眼与色,乃至意与法,中间是什么东西,做它们的联系?

(五) 佛说龟藏六,是何用意?

【经文语译】

一、

在家的人,修四种法,能使后世得安乐:第一、信心完全充足。这是在正法方面,建立信的根本,生起恭敬心,不是他法所能破坏。第二、戒律完全充足。就是说: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第三、布施完全充足。就是说:离鄙吝嫉忌的心,欢喜行施舍的事,并且还常常亲手给与,用平等的心,而行布施。第四、智慧完全充足。就是说:实在知道,苦集灭道这四种圣人的真理。

二、

佛说:譬如许多人学绘画,有的人但能画手足,有的人但能画身体,有的人但能画面目,有的人但能够设计。这许多人,替国王画像,假如有一位画师,因事未到,那,像就画不成了。修行佛法的人,也是如此,假如有一种的行为,没有完成的话,就不能算是完全满足如来的正法,所以应当完全满足了许多的行为,才能名为成就无上正觉。

三、

有一位尊者,名二十亿耳,他精进勤勉修习佛法,然而许多烦恼,并未能断尽,心中懊悔,想要回去。佛告诉他说:你弹琴时,琴弦若是拉得极其紧急时,弹起来能够得到和雅的音调吗?他答覆说:不能。佛又问:琴弦若拉得极其松缓时,能够得到和雅的音调吗?他答覆说:不能。佛再问说:是不是要把弦拉得也不急,也不缓,然后才能得到和雅的音调呢?他答覆说:是的。 佛说:佛道也是这样,精进得太急了,结果会增加失望,精进得太缓了,会使人懈怠。所以你应当用平等心,修习摄受所学的法,不要太著意,不要松懈,也不要执取法相。他听了之后,照这样的法则,思想修习,一直到烦恼都尽,心得到解脱,成了阿罗汉。

四、

六根若是不加以调伏,不加以关闭,不加以守护,不加以执持,不加以修习,只是趋向于不合戒律威仪,住在世间贪欲、忧愁、罪恶不善法中,以烦恼其心,这样在未来世,一定会受苦报。 若是眼见可爱的色,不去取著,随眼根所趣向的地方,都常住在戒律威仪中,世间贪欲、忧愁、不善之法,不烦恼其心、耳、鼻、舌、身、意各根,也是如此。这就名为对于六根极会调伏,极会关闭,极会守护,极会执持,极会修习,这样在未来世,一定会受乐报。

五、

修道的人,应当实在知道:由眼缘色,生起眼识,这样的境界,像力士弹指一般,顷刻就消灭了;不管适意不适意,都应当舍弃离开,生起惭愧厌恶的心。耳、鼻、舌、身、意、所缘的声、香、味、触、法、也是这样。不管适意不适意。都应当舍弃离开,生起惭愧厌恶心, 这就叫做贤圣的法律,最上修护诸根。

六、

上座比丘,告诉质多罗长者说:并不是眼缠缚了色,也不是色缠缚了眼,乃至于并不是意缠缚了境,也不是境缠缚了意,这中间,都是欲贪的心,在那里缠缚一切。

七、

佛说:龟见兽来,就把头尾和四足藏起来,兽没办法奈何它,只得舍弃它走了。修道的人,妥善护持六根,不使恶魔得到机会,也应当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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