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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文学

作文与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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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章通常也叫做“写”文章,在西文中作家一向称“写家”,作品叫做“写品”。写须用手,故会作文章的人在中文里有时叫做“名手”,会读而不会作的人说是“眼高手低”。这种语文的习惯颇值得想一想。到底文章是“作”的还是“写”的呢?创造文学的动作是“用心”还是“用手”呢?

这问题实在不像它现于浮面的那么肤浅。因近代一派最占势力的美学──克罗齐派──所争辩的焦点就在此。依他们看,文艺全是心灵的活动,创造就是表现,也就是直觉。这就是说,心里想出一具体的境界,情趣与意象交融,情趣就已表现于那意象,而这时刻作品也就算完全成就了。至于拿来把心里所已想好的作品写在纸上,那并非“表现”,那只是“传达”或“记录”。表现(即创造)全在心里成就,记录则如把唱出的乐歌灌音到留声机片上去,全是物理的事实,与艺术无关。如我们把克罗齐派学说略加修正一下,承认在创造时,心里不仅想出可以表现情趣的意象,而且也想出了描绘那意象的语言文字,这就是说,全部作品都有了“腹稿”,那么“写”并非“作”的一个看法大致是对的。

我提出这问题和连带的一种美学观点,因为它与作文方法有密切的关系。普通语文习惯把“写”看成“作”,认为写是“用手”,也有一个原因。一般人作文往往不先将全部想好,拈一张稿纸,提笔就写,一直写将下去。他们在写一句之前,自然也得想一番,只是想一句,写一句,想一段,写一段;上句未写成时,不知下句是什么,上段未写成时,不知下段是什么;到写得无可再写时,就自然终止。这种习惯养成时,“不假思索”而任笔写下去,写得不知所云,也是难免的事。文章“不通”,大半是由这样来的。这种写法很普遍,学生们在国文课堂里作文,不用这个写法的似居少数。不但一般学生如此,就是有名的职业作家替报章杂志写“连载”的稿子,往往还是用这个“急就”的办法。这一期的稿子印出来了,下一期的稿子还在未定之天。有些作家甚至连写都不写,只坐在一个沙发上随想随念,一个书记或打字员在旁边听著,随听随录,录完一个段落了就送出发表。这样做成的作品,就整个轮廓看,总难免前后欠呼应,结构很零乱。近代英美长篇小说有许多是这样做成的,所以大半没有连串的故事,也没有完整的形式。作家们甚至把“无形式”(formlessness)当作一个艺术的信条,以为艺术原来就应该如此。这恐怕是艺术的一个厄运,有生命的东西都有一定完整的形式,首尾躯干不完全或是不匀称,那便成了一种怪物,而不是艺术。

这是一个极端,另一个极端是把全部作品都在心里想好,写只是记录,像克罗齐派美学家所主张的。苏东坡记文与可画竹,说他先有“成竹在胸”,然后铺纸濡毫,一挥而就。“成竹在胸”于是成为“腹稿”的佳话。这种办法似乎是理想的,实际上很不易做到。我自己也尝试过,只有在极短的篇幅中,像做一首绝句或律诗,我还可以把全篇完全在心里想好;如篇幅长了那就很难。它有种种不方便。第一,我们的注意力和记忆力所能及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度,把几千字甚至几万字的文章都一字一句地记在心里,同时注意到每字每句每段的线索关联,并且还要一直向前思索,纵假定是可能,这种繁重的工作对于心力也未免是一种不必要的损耗。其次,这也许是我个人的心理习惯,我想到一点意思,就必须把它写下来,否则那意思在心里只是游离不定。好比打仗,想出一个意思是夺取一块土地,把它写下来就像筑一座堡垒,可以把它守住,并且可以作进一步袭击的基础。第三,写自身是一个集中注意力的助力,既在写,心思就不易旁迁他涉。还不仅此,写成的字句往往可以成为思想的刺激剂,我有时本来已把一段话预先想好,可是把它写下来时,新的意思常源源而来,结果须把预定的一段话完全改过。普通所谓“由文生情”与“兴会淋漓”,大半在这种时机发现。只有在这种时机,我们才容易写出好文章。

我个人所采用的是全用腹稿和全不用腹稿两极端的一种折衷办法。在定了题目之后,我取一张纸条摆在面前,抱著那题目四方八面地想。想时全凭心理学家所谓“自由联想”,不拘大小,不问次序,想得一点意思,就用三五个字的小标题写在纸条上,如此一直想下去,一直记下去,到当时所能想到的意思都记下来了为止。这种寻思的工作做完了,我于是把乱杂无章的小标题看一眼,仔细加一番衡量,把无关重要的无须说的各点一齐丢开,把应该说的选择出来,再在其中理出一个线索和次第,另取一张纸条,顺这个线索和次第用小标题写成一个纲要。这纲要写好了,文章的轮廓已具。每小标题成为一段的总纲。我于是依次第逐段写下去。写一段之先,把那一段的话大致想好,写一句之先,也把那一句的话大致想好。这样写下去时,像上面所说的,有时有新意思涌现,我马上就修改。一段还没有写妥时,我决不把它暂时摆下,继续写下去。因此,我往往在半途废去了很多稿纸,但是一篇写完了,我无须再誊清,也无须大修改。这种折衷的办法颇有好处,一则纲要先想好,文章就有层次,有条理,有轻重安排,总之,就有形式;二则每段不预先决定,任临时触机,写时可以有意到笔随之乐,文章也不至于过分板滞。许多画家作画,似亦采取这种办法。他们先画一个大轮廓,然后逐渐填枝补叶,显出色调线纹阴阳向背。预定轮廓之中,仍可有气韵生动。

寻思是作文的第一步重要工作。思有思路,思路有畅通时也有蔽塞时。大约要思路畅通,须是精力弥满,脑筋清醒,再加上风日清和,窗明几净,临时没有外扰败兴,杂念萦怀。这时候静坐凝思,新意自会像泉水涌现,一新意酿成另一新意;如是辗转生发,写作便成为人生一件最大的乐事。一般“兴会淋漓”的文章大半都是如此做成。提笔作文时最好能选择这种境界,并且最好能制造这种境界。不过这是理想,有时这种境界不容易得到,有时虽然条件具备,文思仍然蔽塞。在蔽塞时,我们是否就应放下呢?抽象的理论姑且丢开,只就许多著名的作家的经验来看,苦思也有苦思的收获。唐人有“吟成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传说,李白讥诮杜甫说:“借问近来太瘦生,总为从来作诗苦”,李长吉的母亲说“呕心肝乃已”。佛洛伯有一封信札,写他著书的艰难说:“我今天弄得头昏脑晕,灰心丧气。我做了四个钟头,没有做出一句来。今天整天没有写成一行,虽然涂去了一百行。这工作真难!艺术啊,你是什么恶魔?为什么要这样咀嚼我们的心血?”但是他们的成就未始不从这种艰苦奋斗得来。元遗山与张仲杰论文诗说:“文章出苦心,谁以苦心为?”大作家看重“苦心”,于此可见。就我个人所能看得到的来说,苦心从不会白费的。思路太畅时,我们信笔直书,少控制,常易流于浮滑;苦思才能剥茧抽丝,鞭辟入里,处处从深一层著想,才能沉著委婉,此其一。苦思在当时或许无所得,但是在潜意识中它的工作仍在酝酿,到成熟时可以“一旦豁然贯通”,普通所谓“灵感”大半都先经苦思的准备,到了适当时机便突然涌现,此其二。难关可以打通,平路便可驰骋自如。苦思是打破难关的努力,经过一番苦思的训练之后,手腕便逐渐娴熟,思路便不易落平凡,纵遇极难驾御的情境也可以手挥目送,行所无事,此其三。大抵文章的畅适境界有两种,有生来即畅适者,有经过艰苦经营而后畅适者。就已成功的作品看,好像都很平易,其实这中间分别很大,入手即平易者难免浮浅,由困难中获得平易者大半深刻耐人寻味,这是铅锡与百炼精钢的分别,也是袁简斋与陶渊明的分别。王介甫所说的“看似寻常最奇倔,成如容易却艰辛”,是文章的胜境。

作文运思有如抽丝,在一团乱丝中拣取一个丝头,要把它从错杂纠纷的关系中抽出,有时一抽即出,有时须绕弯穿孔解结,没有耐心就会使紊乱的更加紊乱。运思又如射箭,目前悬有鹄的,箭朝著鹄的发,有时一发即中,也有因为瞄准不正确,用力不适中,箭落在离鹄的很远的地方,习射者须不惜努力尝试,多发总有一中。

这譬喻不但说明思路有畅通和艰涩的分别,还可说明一个意思的涌现,固然大半凭人力,也有时须碰机会。普通所谓“灵感”,虽然源于潜意识的酝酿,多少也含有机会的成分。大约文艺创作的起念不外两种。一种是本来无意要为文,适逢心中偶然有所感触一种情境或思致,觉得值得写一写,于是就援笔把它写下来。另一种是预定题目,立意要做一篇文章,于是抱著那题目想,想成熟了然后把它写下。从前人写旧诗标题常用“偶成”和“赋得”的字样“偶成”者触兴而发,随时口占,“赋得”者定题分韵,拈得一字,就用它为韵做诗。我们可以借用这个术语,把文学作品分为“偶成”和“赋得”两类。“偶成”的作品全凭作者自己高兴,逼他写作的只有情思需要表现的一个内心冲动,不假外力。“赋得”的作品大半起于外力的催促,或是要满足一种实用的需要,如宣传,应酬、求名谋利、练习技巧之类。照理说,只有“偶成”作品才符合纯文学的理想;但是在事实上现存的文学作品大半属于“赋得”的一类,细看任何大家的诗文集就可以知道。“赋得”类也自有好文章,不但应酬唱和诗有好的,就是策论、奏疏、墓志铭之类也未可一概抹煞。一般作家在练习写作时期常是做“赋得”的工作。“赋得”是一种训练,“偶成”是一种收获。一个作家如果没有经过“赋得”的阶段,“偶成”的机会不一定有,纵有也不会多。

“赋得”所训练的不仅是技巧,尤其是思想。一般人误信文学与科学不同,无须逻辑的思考。其实文学只有逻辑的思考固然不够,没有逻辑的思考却也决不行。诗人考洛芮基在他的文学传记里眷念一位无名的老师,因为从这老师的教诲,他才深深地了解极放纵的诗还是有它的逻辑。我常觉得,每一个大作家必同时是他自己的严厉的批评者。所谓“批评”就要根据逻辑的思想和文学的修养。一件作品如果有毛病──无论是在命意布局或是在造句用字──仔细穷究,病源都在思想。思想不清楚的人做出来的文章绝不会清楚。思想的毛病除著精神失常以外,都起于懒惰,遇著应该分析时不仔细分析,应该斟酌时不仔细斟酌,只图模糊敷衍,囫囵吞枣混将过去。练习写作第一件要事就是克服这种心理的懒怠,随时彻底认真,一字不苟,肯朝深处想,肯向难处做。如果他养成了这种谨严的思想习惯,始终不懈,他决不会做不出好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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