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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佛学教本

第二十七课 五蕴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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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人的身体,可以分为精神与物质两大部份。此两大部份,又皆可以再分析为若干小部份,以明心身皆由积集而来,所谓之:因缘假和合,无有实法可得,俾行者对于空无我义,能得到深切的了解。

五蕴又译为五阴,即色、受、想、行、识,五者。蕴是积聚义,谓众生由此五法,积聚而成身也;阴是盖覆义,谓妄想烦恼,盖覆真性也。色是变碍义,变谓变坏,碍谓质碍;即眼耳鼻舌身五根,与色声香味触五尘。根尘既皆属色法,则根身器界 (1),包括无遗矣。

关于受想行识,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谓:受是五根对五尘时 (2),领纳现量境 (3),这是前五识 (4) 境界。想是六根对六尘,而成六想,这是第六识 (5) 境界。行是第七识 (6) 恒执第八识 (7) 见分 (8) 为我,念念不停故。识即指第八识,为诸识的所依体。这是把八种识,支配了心法四蕴之说。

第二种谓:受是领纳义,当六识与六尘相应时,而有六受,这是根境初接触时,所生起的感觉。想是取像义,谓因六受而生六想,这是根境接触后,进一步所生起的思虑。行是造作义,谓由思虑再进一步,发为行动。识是了别义,谓在行动的过程中,对于事事物物,不断加以了别。这是单独把第六识支配了心法四蕴之说。

五蕴诸法,如幻如化,从因缘生,本无实性。色从四大假合而有,受想行识,由妄念所生,故此身心二法,当体即空,非必寂灭为空,亦非有法能令彼空。大庄严经说: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焰 (9),行如芭蕉 (10),识如幻事。可知一切依正二报,皆如镜中花,水中月,梦中山河,虚而不实也。

【注释】

(1) 根身即六根身体,为众生的正报。器界亦称器世间,即国土器物,为众生的依报。

(2) 谓眼耳鼻舌身五根,对色声香味触五尘。

(3) 现量为三量之一,有现在义,显现义。即根初对尘时,了了分明,而尚未起分别的境界,故不带名言,无筹度心,亲得法体,名为现量。

(4) 即眼耳鼻舌身五识。

(5) 即意识。

(6) 亦名末那识,为我法二执的根本。

(7) 即阿赖耶识。译曰无没,谓保持诸种子不失也。又译藏识,谓含藏诸种子也,名虽异,而义则一。

(8) 见谓见照,能缘为义,缘自识所变相分的见照作用也。

(9) 谓远望旷野,日光发焰如水,渴者思饮,终不可得,以喻妄想无实。

(10) 芭蕉危脆,中空而不坚实,以喻诸行。

【习题】

(一) 五蕴是甚么?

(二) 五蕴的蕴字,作何解释?五阴的阴子,作何解释?

(三) 八识如何配了心法四蕴?

(四) 第六识支配了心法四蕴的情形怎样?

(五) 说出大庄严经里,对于五蕴的譬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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