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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之夜谋杀案

第 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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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贝蒂灵柩是空棺

“所以,”我略微沉思,并拨弄自己手上的新物证,“我们所拥有的多毛物件,现在又多加了一样。某人从柜子里拿走了匕首,然后在原来的位置放下假髭须。巡佐,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长官。我只有一个想法,”霍斯金回答的语气有些严厉。“这髭须不是他的,”他竖起拇指朝着死者晃动。“第一点,他自己脸上就有一撮真正的髭须。第二点,就算他没有,但这个髭须是用不同的材质做成的,明白了吗?这个叫做潘德洛的家伙,他戴的是细短灰纹的络腮胡,样子看起来比较老气,而且触感细致——是真正的毛发。而这个小东西是全黑的,质料粗鄙,像是那种小孩子花6便士在店里头买来装扮成盖伊·佛克斯的髭须。”

“这么说来,还有第三个人打扮成——他。”

“看来似乎是这么回事,长官,不是吗?这个拿煤块丢墙的家伙!”霍斯金厉声说道。为了某个理由,他似乎认为拿煤块丢墙之事,是整个案件中最诡谲神秘的地方。“还把假髭须放在匕首的位置!好吧。我们现在要干嘛?”

要把尸体送往停尸间鉴定的货车已确认出发。鉴定死者衣服的方法可能有几种;我下令将他的衣服,连同假髭须和眼镜一并保留起来。关于指纹的个别分类结果,我得知可能要到早上才拿得到手;时间虽然不多,但足够我做出一份完整报告,因为苏格兰警场很有可能会把案子从我手中收回去。于是我把髭须和其他物证收在一块,接着又拿出从葛莱格里·曼勒宁口袋里找到的信封。我抽出那张折好、压平、脏兮兮、打了字的便条纸,再度读起里面的内容。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

是该跟曼勒宁摊牌的时候了。我的用意,就是要他陷入充分焦虑的状态。在这个案子中,曼勒宁扮演的是反派配角,这说不定是本案的关键所在;不过我自己是心存质疑。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质疑,我倒是无法提出可以在法庭上举证的理由,但我就是怀疑。好了,从这张便条纸上面,可以推论出什么呢?

这张便条是一张很普通的便条纸,所用的打字机很普通,黑墨色带也很普通,除了逗点的尾巴有一点模糊之外,肉眼是看不出其他异常之处。想必这个打字的人时常用打字机,因为打出来的字体轮廓非常鲜明,没有初学者会出现的颠簸滞碍情形。还有,从内容随意间提起的象牙握柄可汗枷来研判,打字的人对这间博物馆可说是非常熟悉:如此一来,范围就可以缩小了。至于便条侧边的尘垢——我又看了一下,这个脏点看起来很像是煤灰。煤灰这个该死的东西,变得和假络腮胡一样无所不在。我拿起放在一旁的笔记本,撕掉一页来擦拭便条上的脏点。然而,假如便条上的脏点真的和博物馆正门前的大污点,以及“市集陈列室”内那家店铺附近的飞溅物,都同样是煤灰的话,那又怎么解释呢?便条是从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

这时候,各位先生,我这个笨脑袋终于(好不容易终于)被一个清清楚楚的事实给当头棒喝,从一开始这个事实就显而易见,即使络腮胡是以一整条晒衣绳垂挂起来的,也不应该会掩盖这个事实的存在。那就是:这张便条不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

便条不可能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理由一点也不复杂,因为它还没有写完。它写到一半就中断了,而且最后那半行在途中就被删掉。如果你写一张便条给某人,你可能会因为某个原因而忘记签名。但你不会写到一半就突然停住,然后把便条塞入信封就寄了出去。事实上,这张便条甚至没折成和信封相称的大小规格。它被折叠成方形,其折痕鲜明,而且整张纸扁平,仿佛是被重重压过似的。

简而言之,写这张便条的人,在手边没有废纸篓的情况下,做了许多粗心大意的人在写信时所会做的事情。起初写的寥寥几句不合他意,或者是决定不写了,于是就搁笔中断。然后呢,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有这封信存在,于是将信折好,塞入大衣胸前的口袋,然后信又被口袋里其他的纸张给压平。所以,曼勒宁根本还没读到这张便条吧;不过,写便条的人会是他吗?便条是在他身上找到的,但我不认为便条有可能是他写的。

首先,便条是在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由于信塞得很随便,所以它很容易就会掉出来。你不会穿着大衣坐在打字机前面——更何况,那是一件晚上外出时穿的大衣——你甚至不太可能把未写完的便条,塞到一件夜间大衣的口袋里面;你不会在别的口袋里先把它压平,再拿出来,用煤灰把它弄脏,然后又漫不经心地塞回去,使得它很容易掉出来。情况开始像是曼勒宁不仅还没看、而且也没写过这张便条。事情开始像是他在某处捡到便条,然后匆匆忙忙地把它放进口袋里。便条上面的日期是“星期三”,这意味着曼勒宁可能是在这两天内捡到它的——或者是在上个星期三之后十多天当中的某一天——而且,尽管我有如失心疯地乐于见到煤灰无所不在,但不管是在哪里捡到这张便条——无论是在伦敦这个大城市的任何地方或者在这间博物馆附近——其实几率都是一样高的。

虽然以上推论纯属臆测,然而曼勒宁乃阴险小人的可能性已开始动摇,并且如蜡热熔似的崩盘瓦解。此时,我发现自己不可理喻地抓狂起来,因为在察觉到这个可能性之前,我尚未对曼勒宁展开逼问动作;我的心刹那间凉了半截。为了预防大局在握之前有状况发生,我急急忙忙地闯入馆长办公室。

在门飕然转开时,里面的四个人各自以不同的表情抬头。坐在角落的是普恩,正在玩单人接龙的他缩着身体,瘦削的膝盖上放了一张计分表,脸色不悦地把牌翻转过来。在普恩身后屹立而站的是警员马丁,他若无其事地从普恩肩后往下瞥,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建议红十之后要打黑九。在大桃花心木桌的远远一侧,蜜丽安·韦德抓着椅子扶手半起身,泪水婆娑地望着门口。她的怒气并非是冲着我来的。

这么说来,她的怒气是因曼勒宁而起的啰?现场寂静无声,从周遭所弥漫的蛛丝马迹来看,这里一定发生过口角或情绪上的冲突。此时,曼勒宁一转身,我马上感受到氛围中的情绪波动;他身躯挺直,侧背朝着韦德小姐而立,双手交臂合拢,目光阴郁地投向房间对墙上的保险箱,脸上神情有点像是一位高傲冷笑的夜贼。再一次地,他那乌黑的头发、粗犷的脸庞,以及纠结紊乱的眉毛,再次展现在我面前。在这个比警局更充满异国风味的摩尔式场景的衬托下,他给别人的印象更是深刻。而狰狞的微笑在他脸上缓缓浮现。

“嗨,巡官,”他用邪恶的口吻、殷勤的态度跟我打招呼。“我们正在想,你一定是丢下我们回家去了。”

普恩持牌的动作停在半空中。他有气无力的声音听起来很嘶哑。

“感谢上苍,好在你回来了,”他出口抱怨。“你不算是什么大人物,但起码你还是个人。也许你可以叫那个花花公子闭上嘴巴,他一直在骚扰蜜丽安小姐。”

“普恩!”蜜丽安怒斥,而普恩就像是被打了一针似地安静下来,并坐在椅子上低头嘟囔着。随后,蜜丽安把她那涨红的可爱脸蛋转向曼勒宁。她的眼睫毛上面仍有泪水,脸上表情则是不安愧疚。有的人就是这么幸运。

“说真的,小葛,我所说的话并非那个意思。我很心烦意乱,而且这个可怕的事件把我困在这里,”她充满恶意地看着我,“害得我快要精神错乱了。”

“亲爱的,试着别去理它,”曼勒宁说道。“我们俩都感到心烦意乱。”他轻拍她的手。“我会跟巡官沟通交涉的。”

“韦德小姐,”我对她说,“你哥哥现在也在这里,他和何姆斯先生、巴特勒先生一同在外面另一个房间里。如果你想去见他们,他们三位会等你的。他们还不知道你在这里。普恩,你最好也一块过去。”

她飞奔出办公室,速度之快宛若打了曼勒宁两记难堪的耳光。他站着将手握紧了又松开,然后在桌旁坐了下来。女孩和普恩离开时,我对站在门口的霍斯金低语:

“把柯林斯调离那个房间。让他们去谈,我们只要听就好。”

接下来,马丁也离开了,我拿着笔记本回身面对曼勒宁。曼勒宁对我似乎视若无睹。他软趴趴地跌坐椅中,表情在霎时间变得神态自若且恶毒冷峻,斜眼看人的模样几近畸形的丑陋怪物。当下气氛有了转变;不知怎么的,该说是压力或生命力的东西减弱了下来。他坐着用握拳的食指轻拂拇指,然后再双手动作互换。他开口讲话时,由于话语是猝然道出,使得他像是在据理力争。

“我到底是怎么了?”他问道。

“什么意思?”

“唉,你懂我意思的。我是个凡人。任何卑鄙小人我都不放在眼里……说起来,我根本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我的人生——直到这里的瓣膜出现了个窟窿,”他按着心脏下方的胸口处,“活动也开始变慢了。以前我不用思考就可以驾轻就熟的事情,现在却做不来。我试着做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结果还是搞砸了,后来的情况甭提你也知道。我啊,就像是个我自己看了都觉得碍眼的大傻瓜,”他咬牙切齿地说道,音量虽低微但口气激动得脸都红了。“天啊,这世上如果有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看起来像个傻瓜!”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发现自己有点喜欢这个男人。

“别想太多,”我说道,“什么烦恼也都没了。”

“想想看!仔细想想!这好比叫一个人走进房间,但得忍住目光不要去瞄墙壁一样。叫人家去戏院,却不可以看舞台上的表演。天底下的人每个都是本位主义者;至少,我就是这种人……而且啊,还在不久之前,我一直认为这种想法非常正确。我喜欢这种以我为尊的感觉,”他用一种浑然忘我的傲慢口气说道,“因为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嘛,而且我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傻瓜。但情况变了,就在突然之间;而我现在却必须不断解释我所说过的话,说这个说那个、说个没完没了……喂,听我说,我是见过世面的人;我真的有干过一番成就,但是除非你能说服我,否则我不愿再谈论它们了。一提起那些陈年往事,我就觉得自己像个满口无聊鸟话的驴蛋。你懂我的意思吗?所以我得开口损人。我想到了,我以前曾辱骂过他们——老实说,因为我对他们的评价有点低,”他的口气非常冷静,像是在平铺直叙一件事实,“但我现在的思绪可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尤其是和蜜丽安那帮人扯上关系时。”

“你认识他们?”

“我认识何姆斯和克尔顿那个女的,就这两个人而已。其他的人我可不想认识,”他语气冷淡,“因为我对他们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记得蜜丽安有一张山姆·贝克特那家伙的照片——是一张放大的彩色照片;她喜欢那种幼稚的东西。而我画过一张精准无误、需要高度技术的类似图片,它巨细靡遗地呈现一只马来半岛的红猩猩。”

“这的确非常需要技术。”

他细想了一会儿。

“好吧,我的说法当然是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当蜜丽安告诉我贝克特在开罗公使馆待不到8个月,就可以说一口像当地人一样溜的阿拉伯语时,我却认为在正常状况下,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的微笑又被困窘的悲痛之情所取代。“我为何不想认识他们呢?为什么?我可以和他们应对进退而面无惧色,我对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负面批评可以骂到下个礼拜,我可以——但是,就因为我像个可恶的傻瓜,扛起装满陶器的大皮箱,然后像个小女生晕倒了!”

他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没有用的。我必须孤军奋战到底。我现在告诉你这件事,部分原因是想说出我的肺腑之言,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想解释为何今晚我在你的办公室里丢人现眼。我只知道我和你的警员发生争执,除此之外我不晓得我是怎么了。我昏迷得不省人事:当你提到有个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攻击巡佐时,我为什么会突然昏倒呢?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不知道。不过,关于今晚这里所发生的命案,我真的毫不知情;而且,我以前也没见过那位死者。”

说完了肺腑之言,曼勒宁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突然觉得,他又在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回到那上了妆、时而皱眉愁容、时而高视阔步的军人角色。再一次地,周遭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曼勒宁露出了笑容。从他轻蔑而漫不经心的神态来看,显然他正打算发表一些“别再无意义地空想了!自己又是好汉一条!”之类的言论。不过我得泼他一头冷水。

“如果你什么都不知情,”我说道,“那么这张便条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我把便条放到桌上。曼勒宁皱眉沉脸地瞪了一会儿(他仿佛全身都紧绷起来),但他似乎一点也不惊慌。盯着便条一阵子后,他抬起头来。

“这么说,你是在警局捡到它的,”曼勒宁沉着地陈述。“我猜,我一定是在那里掉了它的。如果你想要听实话,那我告诉你,我是在何姆斯的公寓捡到它的。”

曼勒宁目不转睛地直视着我。

“在何姆斯的公寓……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晚上,就在我抵达博物馆之前。”

“但是你说过,你并不晓得博物馆的聚会取消啊?假如你去过何姆斯的公寓——你是什么时间去的?”

“约莫10点40分吧。”

“哦,其他人没告诉你,聚会已经取消的决定吗?”

“没有,他们没告诉我,”曼勒宁平静地回答。“你知道的,那里半个人影也没有。”

为了掩饰我不知道这个可能性,也为了调整攻击策略,我沿着桌子漫步,再度拿起便条浏览,然后又把它放下来。

“好吧,”我说道。“事情经过如何,咱们来洗耳恭听吧。”

“就像我跟你说的,我本来预计今晚11点要去博物馆。蜜丽安和她哥哥要先去赴晚宴,然后再从那里一起去博物馆,所以我不用去接她。但是我想,我最好和某个人一道去博物馆,这样——这样比较不像个局外人,”他露出咬牙切齿的模样。“何姆斯是我惟一认识的人。于是正如我所说,大概10点40分的时候,我顺便到摄政亲王巷拜访。那里的总机小弟说楼上正在举办派对,所以不能让我上楼。但我要他安分坐好,我就上去了。”

他犹豫了一下。

“但那里没人应门,里头也没有任何人声。不过,门只是闩着,并未锁上,所以我就走了进去。然而,公寓里却是空无一人,我不明白那个总机小弟为何说有派对正在进行。后面那间小客厅有煤炉在燃烧,而且才刚添加燃料。那张便条正摊开掉在壁炉地面附近的尘灰之中。它摊开着——虽然也是皱巴巴的,但和现在的样子不同,”尽管口气听起来像是个梦游病患,但曼勒宁却是咬紧牙关,脸色愠怒涨红。“我捡起便条,看了上面的文字,然后把它放进我的口袋。”

“为何这么做?”

“我自有原因,但我不打算跟你说。”(他的情绪正濒临一触即发的临界点;两道黑眉又皱成v字形,茫然无神的蓝眼珠呆滞地瞪着前方,嗓音也变得粗声粗气起来。)“我自有原因,但这不关你的事。”

“若说其他人都知道有这张便条存在,这点你有异议吗?”

“完全无异议。”

我走向房门,打开它,并对门外的马丁说:

“把其他人通通带到这里来。带他们来这里之前,你先去找柯林斯,然后——那具被巡佐打开、里头装有铅制棺材的大型货箱,你知道吧?很好,把它拖到这里来。”

当曼勒宁仍一语不发地挺直站着,目光越过房间直盯着敞开的电梯门时,我做了之前早就该做的事。我先前提过,在这华丽房间的一角,有一张折叠式的打字机桌。我把机器拉了上来;它是雷明顿12号的一般机型,色带是红黑色的。我从桌子抽屉里抽出一张纸,放到打字机上面打了几行字。逗点的尾巴同样是模糊的。除非是巧合,否则专家检定后一定会说曼勒宁在何姆斯公寓捡到的便条,是在这台机器上面打出来的。

我还在打字机的滑动架上检测纸张之时,马丁和柯林斯用手推车把货箱弄进来了,锯屑则在拖曳的过程中不断溢出。箱盖已经移开了,布满锯屑的车床上有一件隆起之物,此物乃是一个不及6呎长、背部有着曲线的铅箱盖子。铅面腐蚀得相当厉害,但是将锯屑清除干净后,刻在盖子上面的阿拉伯字体我是可以认得出来。棺盖和棺材合阖的沿线则用近来当道的红蜡密封起来。

房门再度打开,柯林斯将小斧头和凿子递给我。蜜丽安率先走进来,她立刻朝曼勒宁瞥了一眼。紧随在她身后的依序是杰瑞·韦德、何姆斯、普恩,以及大摇大摆将警察钢盔仰天翘起戴在头上的巴特勒。此时,惟一可以用来形容当下气氛的字眼,就是滑稽可笑,因为他们全都定眼看着曼勒宁;事实上,就因为他们是如此专注,所以在杰瑞·韦德绊到货箱之前,没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

“这是什么鬼东西?”杰瑞·韦德问道。他自然不做作的牢骚,似乎缓和了紧张局势。从某种角度来看,在这间办公室里头,这个干瘪小精灵——在外貌上,没人长得比他更怪异了——似乎是最人模人样的了。“我好几次在这里踢到一些古里古怪的垃圾而痛得大呼小叫,但我凭着安拉之名发问,谁来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啊?”

“我们想要弄清楚,”我说道。“它到底是不是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对了——”

此刻,蜜丽安急于将曼勒宁介绍给韦德与巴特勒认识,她笑脸迎人地在他们之间引荐,仿佛凭借她的笑容,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虽然曼勒宁那天晚上稍早在我办公室时似乎是挺和气的,但这时候他还是没伸出手来。

“噢,是的,当然当然,”曼勒宁说道。“我想,两位的大名我早就听过了。只不过,蜜丽安可没告诉我巴特勒先生是干警察工作的。”

我向柯林斯和马丁招手示意,他们正准备用凿子和斧头在铅箱上面干活。他们俩只需把蜡的封印切开,再将箱盖撬起即可。凿子所制造的噪音,似乎让何姆斯颇为恼怒,他的视线在房间里游移不定,一下子停在墙上的保险箱,接着来到打字机,然后又回到原处。

“我看不出来这么做有何意义,”他指着箱子,声音有点尖锐地说道。“你为什么要把它挖出来?这东西又不是新的,它摆在楼上的阿拉伯展示区有好几年了,更何况它只是一个阿拉伯的镀银容器,里头什么也没有。巡官,你的脑袋是打哪儿得到这么荒唐的念头?呃,对了,是谁乱弄我的打字机?”

“搞定了,长官,”柯林斯警员说道。“要把盖子掀开来吗?它的另一边有铰链。”

“掀开来。”我准备就绪。

众人安静了下来,虽然我看到他们彼此交换眼神,但每个人的表情却是困惑不解:面对眼前的局面,似乎连他们自己都不晓得要采取什么样的态度。片刻之后,当这两名警员使劲掀起盖子时,现场惟有刺耳的咯吱声和摩擦声。而我自己的脑子里,则充斥着许多不明确的想法,仿佛我们会碰上的最糟状况,并非箱子里装的是波斯遗骸或甚至是另一具尸体,而是只有一对假髭须而已。随后,在刺耳的尖叫声混杂着普恩的欢笑声中,盖子被掀了开来。

结果箱子里空无一物。箱子的内层由钢所打造,里面没有装任何东西,甚至连伦敦的尘埃也没有沾惹到一些,简直可说是光洁无垢。

“老弟,可以了,”我说道。箱盖砰地落下来。

“我早就告诉他里面没有东西,”普恩边说边发出粗哑的轻笑声。“哈伦·拉希德之妻,他是这么说的!哎呀,早跟他说过里面啥都没有。”

我抬起头来,正好迎上何姆斯的苍白笑容。

“事情似乎是解决了,不是吗?”他问道。“啊呀,好一个苏贝蒂!我可以跟你保证,你绝不会在阿拉伯的镀银容器中找到她的。你现在愿意相信我了吧?”

“未必每件事都能相信,”我一边说,一边从口袋中拿出便条,并且慢条斯理地摊开它。“这是你写的吗?”

“我写了什么?”

“‘亲爱的g,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好好给我看清楚!这是你写的吗?”

“当然不是,”何姆斯说道,他的眼珠在大镜框后面翻起白眼。“你在说什么鬼话?老兄,别想威胁我!荒谬!”

“便条上面的字,是用那边你那台打字机打出来的。你否认吗?”

“长官,我不承认,也不否认。我不知道。不是我写的。我从来没看过这张便条。”

何姆斯向后退了一小步。他那和蔼可亲、冷静自持、不以为然的面容,就像他那温柔的蓝色眼眸一样镇定。

“等一下,巡官!”杰瑞·韦德跳出来说道。“且慢,假如——”

“你闭嘴,老头,”何姆斯气急败坏地插嘴,但口气依旧冷静,“这件事我来处理。你说这张便条是在我公寓里找到的。是谁找到的?”

“是曼勒宁先生找到的。我还有一件事要请教。你说你和你们所有的人,从9点钟开始整晚都待在你的公寓里,是这样的吗?”

“正是如此。”

“但是10点40分的时候,曼勒宁先生去过你那里,可是根本没有人在家。任何人影都没见到。”

从不止一个角度来看,门边那一群静止不动的人,如今已成为同一阵线的伙伴。就在此刻,理查·巴特勒摇摇晃晃地挺身而出。钢盔戴在他后脑勺上,仅靠下巴上的扣带支撑着,结果形成一副怪异可笑的画面:困倦的灰色眼珠,被略微挤压在肥胖的圆脸上。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慢地走向曼勒宁。

“你这个监视别人的卑鄙家伙。”他非常沉着地说道。

曼勒宁瞪着他。

“冲着这句话,我跟你杠上了,”曼勒宁说道,“因为这里最高大的人就是你。”

我刚说过,巴特勒将双手插在口袋里,不过即使手是放在口袋外,我也怀疑他能来得及出手防卫。曼勒宁的动作一定比响尾蛇快上5倍,因为没人确实看见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事后柯林斯告诉我,曼勒宁的拳头绝对只飞出12吋远,但我们都没有人意识到这件事;惟一知道的实情是,曼勒宁的体内有个东西像炸弹一样爆发了。那一瞬间,我从巴特勒肩膀后方望过去,当时我所看到的曼勒宁,其表情就像一个发狂的疯子,然后我才听到类似骨头瘪下去的低闷声。接着,巴特勒便一声不响地向前跌落,他先是膝盖着地,然后人就摔倒在奢华的地毯上,这整个过程是安静无声,仿佛是他自己愿意这样跌倒的。

静默中,我听见曼勒宁的喘息声,当下众人皆原地不动。

“干得好,我承认,”鸦雀无声中,杰瑞·韦德突然说道,“但你这么做,就能证明你不是浑球吗?”

那一刻,我还以为曼勒宁打算与他为敌。我打定了主意,只要他一动手,我也会插手干涉的。然而,只见气息仍旧微弱、棕褐肤色发白的曼勒宁从桌上拿起帽子和手杖。

“抱歉,巡官,我把证人打得不省人事,”他的语气中规中矩,“不过,5分钟内他就会醒过来的。还有什么事是我可以帮你的?”

“谢谢你,”我说道,“今天晚上辛苦你了。就这样吧。你可以回家了。”

各位先生(分区巡官卡鲁瑟最后说道),我在公务上和此案的牵连,几乎就到此为止了。我所作的记录会由更合适的人来接手完成,而其记录结果你们待会儿就可以听到了,不过我受命将案发情形的完整细节,连同我自己对案件相关人物的印象和感想,通通一并提供给你们。其中有些是我个人的偏见,继任者也许会有所更正。各位只要仔细考虑我的陈述就行。后来,虽然我又盘问他们到凌晨4点,但是没有进一步的斩获。他们一直联合阵线,枪口一致对外。

在本案中,我的推论并无一席之地,因为翌日早上10点钟的时候,整个案子被完全颠覆,而且有了180度的大转变。在被颠覆的情况下,虽然解释了之前让我困惑的每一个状似胡闹的细节,但不幸的是,却又产生更多的荒谬无稽之谈。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我在布里克顿的家。我在警局里睡了几个钟头,然后就开始赶报告。分类工作花了我一些时间。正当我完成报告时,总探长海德雷打电话过来跟我说,要我去一趟苏格兰警场的助理警务署长办公室。将近10点的时候我到达那里,我发现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时而咯咯发笑,时而对着一封信开骂。就是那封信,才让整个令人惊讶的案情变得没那么难以置信。这是信的副本,上面注明的日期是:“肯辛顿,欧克尼旅馆,6月15日,星期六,凌晨1点”,收件人写的是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亲启。从手写笔迹来看,写信者的心情有点兴奋。信的内容如下:

爵士:

在万般无奈、忧心忡忡,甚至深感羞愧的心情下,我写下了这封信。但我扪心自问,我知道这是我的职责使然。20年来的谦恭效劳(我确信,谦恭并非没有用处),身为一位爱丁堡的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我已经卷入一些可称之为令人痛苦或困窘的处境(您或许可以在《新教徒圣职者》的专栏文章中,回想起我和仲裁者有着不同的意见。文章内容质疑了捐款盘是否不该由右向左排列,而应该是原来的由左向右;这场争辩,我担心有时候会越演越烈)。我希望,也自知自己并非心胸狭隘之人。关于打牌和放松身心的舞蹈活动,我看不出来其中有何坏处。经过我的观察,我相信批判教会堕落的言论是过于言重了。即使我有采纳这些褊狭观点的打算,但经历了广阔的东方之旅,以及沿途与其他国家风土人情的接触后,我可以说是变得眼界大开。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要证明在下并非无实际经验或想法闭塞之人。然而,纵使我做的梦有多疯狂,我也不曾想像过我一介苏格兰教会的神职人员,居然会自动自发地在脸上戴上一对白色假络腮胡;我离开一栋建筑,居然是从盥洗室的窗户爬出去,然后借着落水管之助滑至地面;我居然爬到墙上;我恶狠狠地攻击一名警察,现在我脑子清醒了,我知道他当时并无恶意;最后,我穿过地下煤库的煤炭投入口,从那个恶劣难堪的场面中离去。大概就这样了。干这些事并非为了好玩;我也无法以受了喝酒嗑药的影响、或是恍惚着魔这些借口来自我辩护。

但是,事情还不仅如此,否则我就不会这么担忧地非把事实说出来不可。简而言之,我目睹了一件凶杀案,不管将来我的下场会如何,就算接下来我所要说的细节会变得众所皆知,我仍然非说不可。如果您容许我于今早11点30分整来向您表达敬意的话,您将会当场获得我最深切的感激与谦逊。

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 敬上

译注:guy fawkes,英国历史上某爆炸事件的主犯,按照习俗,每年的11月5日,英国人以烧此人的肖像来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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