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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第十七章 “揖美追欧,旧邦新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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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黄花岗之役、保路运动、武昌起义浪翻波连,汇成辛亥风云。经过庚子以来十年的千曲万折之后,历史在革命、改良、民变和清廷的自我挽救之间终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革命派以一往直前之气推翻了清王朝,革了数千年帝政之命。身历其境的张謇在当时曾说:“各省决心独立,蓄根在怨苦政府三年内之反对立宪,授柄在官收商办铁道之不合方法;而发机在荫昌汉口之战,恣行杀略,凡识时务者皆能知之,既由极高之热度酿成一般之舆论,潮流万派,毕趋共和。”(1)于是而产生了中华民国。“民国”之取代自秦始皇以来两千多年的“帝国”,是近代中国社会内在矛盾发展的结果,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变化。它抉破了历代王朝的更迭机制,否定了整个皇权体制,因而也触动了传统社会的各条神经,是政治制度和社会思想的一大跃进,在新旧递嬗的历史进程里留下了自己不可磨灭的影响。

一、从国歌说起

国歌,顾名思义是代表一个国家的歌曲,中国历代王朝只有宫廷颂歌而从来不曾有过国歌。1912年元旦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即命教育总长蔡元培负责征求国歌。同年2月,南京临时政府正式公布了由沈恩孚作词,沈彭年谱曲的中华民国国歌:

亚东开发中华早,揖美追欧,旧邦新造。飘扬五色旗,民国荣光,锦绣河山普照。我同胞,鼓舞文明,世界和平永保。

作为一种现成的对比,武昌起义以后,北京的朝廷也有过一曲迟来的“国歌”,其歌词出自严复之手,乐曲则由清宗室溥伦之弟溥侗选自康熙、乾隆年间遗留下来的皇家颂歌:“巩金瓯,承天帱,民物欣凫藻,喜同胞,清时幸遭。真熙皞,帝国苍穹保,天高高,海滔滔。”(2)两种几乎同时出现的国歌却反映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意境和胸怀。前者谱写了一代先进的中国人向西方学习,建立一个资本主义的新中国的高蹈的时代精神,后者则在为腐朽不堪的王朝歌功颂德、粉饰太平,祈祷清帝国金瓯永保。“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民主革命的胜利,民国取代了帝国,使王朝的“国歌”很快变成了王朝的挽歌。“揖美追欧,旧邦新造”压倒了“帝国苍穹保”,显示了此时新声胜旧声。在这两种旋律的背后,是王朝时代的逝去和民主共和时代的到来。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

“揖美追欧,旧邦新造”,十分集中地概括了以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为代表的革命党人力追不舍的社会政治目标和为之奋斗不息的方向。即要在政治体制上效法欧美,在中国建立一个真正的以“三权分立”为核心的近代民主国家。由于革命党人推崇美国和法国,因此,“追欧”实际上是“追法”。当时有些报刊曾将孙中山称作“中国的华盛顿”,就体现了在政体上以美国总统制为榜样的自觉意识。美国和法国同属于资本主义民主国家,但二者在政体上不无差别,一个采用总统制,一个实行内阁制。武昌起义后,对于正在酝酿的中央政府组织机构是取美国式的总统制还是取法国式的内阁制,同盟会内部并不一致,存在着分歧和争议,居正记其事道:

(同盟会于1911年12月26日)假哈同花园公宴总理(孙中山),宋遯初自宁赴会。席次,克强与英士、遯初密商,举总理为大总统,分途向各代表示意。计已定,晚间复集总理寓所,会商政府组织方案,宋遯初主张内阁制,总理力持不可,克强劝遯初取消提议,未决。克强定期赴宁,向代表会商定。(3)

宋教仁力主内阁制的理由,据他自己后来说:

吾人则主张内阁制以期造成议会政治者也。盖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更易之,如必欲更易之,必致摇动国本。此吾人所以不取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4)

宋教仁

这种考虑不是全无道理。经多次讨论,孙中山已同意行内阁制,并拟议以黄兴为内阁总理。但此前各省代表聚集武昌开会所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不设总理。12月下旬,宋教仁在南京各省代表会议上“历指总统制之弊”,提议修改组织大纲,但多数代表赞成总统制,通过了《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结果南京临时政府仍维持总统制。清帝逊位的第二天,孙中山向南京参议院提出辞职咨文,推荐袁世凯继任大总统。同年3月11日正式公布了参议院起草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个约法确立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政治的组织形式为内阁制,其目的在于用约法、内阁来限制和约束袁世凯。尽管后来袁世凯践踏了这个约法,但它规定了“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不再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再是任何人所得而私了,这便是它的意义和价值所在。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以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是“揖美追欧”的结果,也是“五四”以前八十年先进的中国人经过几代人的奋斗而取得的最富深远意义的结果。从过去浑然一体的泰西到“揖日追俄”再到“揖美追欧”,从彼得大帝、明治天皇到拿破仑、华盛顿,在一个继承一个的同时又一个否定一个,如浪层相逐,交错地出现。由此而显示出中国人对西方认识的逐步深入和近代中国社会的进化。当南京临时政府公布了第一首民国国歌的时候,“揖美追欧,旧邦新造”已由革命派的意向变成了中华民族的共同意向。

与国歌相伴而生的是国旗。国旗是从图腾演化而来的,是图腾的近代化。中国很早就开始有以姓氏为饰的帅旗和将旗,但那是将帅个人的标识。在没有国家观念的时代是不可能出现国旗的。清季以黄龙旗为“中国旗式”。黄龙旗原系黄色的三角旗,旗上绘着飞龙戏珠。后改三角形的国旗为长方形。然而龙之为物象征了九五之尊,黄色又是帝王专用之色,因而从严格意义上说,黄龙旗代表的不是国家而是帝王。早在1895年,兴中会发动的广州起义,便采用陆皓东设计的青天白日旗,以取代清朝的黄龙旗。1906年冬,同盟会召集干事会编纂革命方略,并讨论中华民国旗式问题。孙中山主张用青天白日旗,并在旗上增加了红色,改为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其他与会者亦提出各种旗式,有提议用五色旗,有主张用十八星旗,有提议用金瓜钺斧旗,有主张用井字旗。但后来同盟会发动的历次武装起义,均用红蓝白三色旗为国旗。武昌起义后,黄龙旗倒了。于是,“鄂、湘、赣三省用十八星旗,粤、桂、闽、滇、黔数省用青天白日旗三色旗,江、浙、皖及各省多用五色旗”(5)。此外,还有用井字旗、金瓜钺斧旗和白旗的。这些不同的旗帜各有不同的寓意。十八星代表那时中国的十八省;五色代表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井字代表井田而引申为天下大同;金瓜钺斧代表尚武强兵的精神;三色代表自由、平等、博爱之义;白旗则代表以明涤去污染、光复旧物之旨。它们以不同的寓意共同地表达了国家和民族至上的观念,是民族观念形态上的一种进步。因此,在那个时代作为黄龙旗的否定物,它们之间应当是不分轩轾的,但不同寓意本身又是一种互相比较。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临时参议院决定以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以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因为五色旗代表了清末民初最普遍的观念,因此,五色旗成了被最大多数接受的图腾。

上海南京路庆祝民国纪元

武昌起义后产生的国歌和国旗,使中国第一次具备了一个近代国家应有的外观。同内容相比,这不过是一种形式。但当形式寄托着内容的时候,它就是一种不可缺少的东西了。

二、“皇帝倒了,辫子割了”

“皇帝倒了,辫子割了。”这八个字是目睹了辛亥革命的少年瞿秋白对当时社会变化的体验之词,它形象地说明了辛亥革命的两大历史功绩:一是革了皇帝的命,一是革了辫子的命。

在中国,不懂得皇帝的权威,就不会懂得辛亥革命打倒皇帝的伟大历史意义。从秦始皇到宣统,在2 132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历史是同皇帝连在一起的。1902年梁启超在《新史学》中说:“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也。”因而力贬“只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的古典史学,倡导“史界革命”,重建近代新史学。“五四”以后,更多的人看到这一点,并予以掊击。但在“天下者君主一人之天下”的中世纪中国,在皇权观念沦肌浃髓的时代,用皇权来记录历史却是一种必然。这种事实本身正说明了皇权所有过的沉重力量。

作为人主,皇帝是世俗的权威;作为天子,皇帝是神圣的权威;作为君父,皇帝又是伦理的权威。一言以蔽之,朕即国家,朕即法律。皇帝高踞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地方听命于中央,中央听命于皇帝。韩愈在《原道》中说:“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财货以事上者也。君不出令,则失其所以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则失其所以为臣;民不出粟米丝麻、作器皿、通财货,以事其上,则诛。”(6)皇帝君临天下,臣是他的奴仆,民则是他的奴隶。对于臣民来说,雷霆雨露皆天恩。臣民的一切都是皇帝赐予的,甚至连处死也称之为“赐死”,被杀还要“谢主龙恩”。皇帝本是圆颅方趾之属,却无人敢以圆颅方趾之属视之。他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主宰着历代臣民命运的悲欢;他操纵一切权力又凌驾于一切人之上。所谓“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7)。在皇帝之下,没有独立自由的个体,只有臣民而不可能有国民。《宋史·刘攽传》说:“王安石在经筵,乞讲者坐。攽曰:‘侍臣讲论于前,不可安坐,避席之语,正是古今常礼。君使之坐,所以示人主尊德乐道也;若不命而请,则异矣。’”这种乐于俯伏而视抬头为怪的议论,以其可鄙的媚态说明了君权之下人性的畸形。

当然,不同的朝代、不同的皇帝会有不同的作为,其专制的程度也不一样,但专制的实质却是始终如一的。随着历史的推移,明代君权达到了高峰。明太祖朱元璋汰中书省,废丞相,令六部直接听命于自己,创廷杖制度,置廷杖于殿上,臣下晋见皇帝,动辄挨杖,“天下莫不骇然”。清承明制,君权登峰造极,甚至连军机大臣也“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8)。同时为维护赫赫皇权而深文周纳,大兴文字狱。明清时期,文忌之多,文网之密,文祸之惨,株连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致使众多文士学人不敢轻谈时事与政治,埋首经籍,“为考证而考证,为经学而治经学”。有位老臣梁诗正积数年之经验曰:“不以字迹与人交往,无用稿纸亦必焚稿。”这句话以一个臣僚的战栗之情说明了君主专制之狠之毒。

朱元璋

在漫长的历史里,农民战争曾不止一次地把皇帝拉下马。然而即使造反的事业也体现了皇权主义。从陈胜、吴广到李自成、张献忠,都没有撞破王朝更迭的机制,只成为王朝周期性更迭的历史中介。秦汉易代之际的项羽和刘邦以“天下苦秦久矣”而起,但对于帝王之威风却心向往之。一个说“彼可取而代之”,一个说“大丈夫不当如是耶?”,阶级是对立的,滋养阶级的社会土壤却并不是对立的。于是代替皇帝的仍然是皇帝。明末清初,出现过一批贬抑君权的知识分子,顾炎武、王船山、黄宗羲、吕留良、唐甄、金人瑞是其中之大有名者。在他们留下的议论和著述里,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和唐甄的《潜书》是最具民主性光彩的作品。黄宗羲说:

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几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9)

对君权的怀疑和批判是这一时期卓识之士共同思考的题目。他们以前此未曾有过的深度揭示出君主专制制度的许多致命弊病。唐甄甚至说:“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10)其思路追迹所及的已不是一代的治国得失,而是自秦始皇以来整个封建君主专制主义统治的历史。这种思想一方面反映了君权达到高峰之后的历史反思,另一方面则反映了那时社会经济发展中产生的市民意识。虽然他们只能在古籍中寻求社会的出路,但这并不是倒退,他们毕竟天才地看到了中世纪行将临近的黄昏。然而,易代之后,清王朝株连惨酷的文字狱又中断了这种思想,中国社会仍旧沿着皇权赓续的轨迹缓缓而行。

《最新万国政治制度》

历史进入近代以后,西方近代民主思想逐渐传入中国。从不满君主专制、羡慕民主政治到反对专制政体、建立民主政治的要求,从忠君爱国到抑君爱国再到叛君爱国,先进的中国人逐步把目光和心思从唐虞盛世转到了中国之外的另一个世界,在中西比较中以新的思维对传统的专制政治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们从救亡图存出发,用进化论来论证民主政治取代君主专制的历史必然性,以天赋人权论、社会契约论、自由、平等、博爱等西方近代民主思想为理论武器对君主专制主义展开了猛烈的批判,力图在中国建立一个西方早已出现的民主政体。戊戌维新就是在中国建立君主立宪政体的尝试。而辛亥革命更以暴力推倒了帝制,代之以民国,为2 132年的历史打了一个用铁和血铸成的句号。只有漫长的历史才能称量出这个句号的真正意义和重量。它是一条分界线。在此之后,帝王由人主、天子、君父变成了人民的公敌。“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成为一种时代意识。随着帝制的取消,附生于帝制的种种丑恶制度也被次第扫除,例如世袭制度、太监制度等等。

浙江军政府免征当年钱粮的告示,落款为黄帝纪元

与“皇帝倒了”紧密相连的是纪年的改革。中国历代都采用帝王纪年,帝号即年号,如秦始皇几年、汉高祖几年之类。汉武帝开始于帝号之外另立年号,自此这种办法一直沿用到清末的“宣统”。20世纪初年,革命党人既以推翻清朝为己任,自然不愿使用清帝的年号;他们又有建立民主共和国的要求,也就不愿因袭过去那种以帝王个人为转移的纪年。当时拟议或运用的新纪年方法有:(一)以“天运”纪年,即在惯用的干支上冠“天运”二字;(二)在干支上冠“中历”二字的纪年;(三)以清朝入关、明朝灭亡为纪年起点;(四)以“周召共和”纪年;(五)以公元纪年。但用得较多的是黄帝纪年。(11)黄帝是中华民族的远祖,以黄帝纪年取代清帝的年号,显然包含着轩辕子孙对于“鞑虏”的否定,包含着反满种族革命的思想。1903年7月,刘光汉在《国民日月报》上发表了一篇《黄帝纪年说》,文后有《附黄帝纪年表》、《附黄帝降生后大事附表》,申述应采用黄帝纪年的理由说:

民族者,国民特立之性质也。凡一民族不得不溯其起原。为吾四百兆汉种之鼻祖者谁乎?是为黄帝轩辕氏。是则黄帝者,乃制造文明之第一人,而开四千年之化者也。故欲继黄帝之业,当自用黄帝降生为纪年始。吾观泰西各国莫不用耶稣降生纪年,回教各国亦以摩哈麦特纪年,而吾中国之纪年,则全用君主之年号。近世以降,若康、梁辈渐知中国纪年之非,思以孔子纪年代之。吾谓不然,盖彼等借保教为口实,故用孔子降生为纪年;吾辈以保种为宗旨,故用黄帝降生为纪年。

这段话概括了当时许多人的意见。在与清帝对抗的各种纪年中,以黄帝纪年为正宗。武昌起义后,许多人又感到用黄帝纪年并不恰当。当时有署名“老圃”之人,作《论黄帝纪元》一文,认为“自革命以来,各省民军皆用黄帝年号,此为一时权宜计,固足以唤起国民之种族思想。然为永久计,若欲以此为民主国之纪元,则与新民国之民主主义大相刺谬”。因为“我国所谓黄帝,无论其功德如何,要为专制政体之皇帝”,共和政府“方排斥之不暇,宁有崇拜之理”,更以黄帝“年远代湮”,无确定生年,用作纪年,无可征信。(12)于是,孙中山在就任临时大总统时,即电告各省都督:“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阳历的采用,不同于历史上的改元更朔。但民国初年出的历书是阴阳合历,一边用阳历,一边有阴历,农时二十四节气仍旧保留。这种与社会生产需要相结合的历法,是合理的。当时王闿运有一副对联:“男女平权,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阳阴合历,你过你的年,我过我的年。”即反映了民国初年的社会风貌。阴阳合历的民国纪年法取代清帝的年号,表达了民主观念对帝王观念的否定。纪年的改革是“皇帝倒了”的结果,但对中华大地上远离革命风暴中心的人们来说,正是纪年的改革才使他们千真万确地相信皇帝已经倒了。

在当时人的心目中,与“皇帝倒了”相并而提的是“辫子割了”,辫子本是女真人的一种风俗习惯,而非“汉官威仪”的应有之物。但随着满族的兴起和努尔哈赤的向外拓展,留辫与不留辫,遂由风习问题一变而为满汉民族间的一个严峻的政治问题。1621年,努尔哈赤攻下辽沈后,即大规模地强迫汉人剃发留辫。1644年,清兵入关,在攻占北京,尤其是攻占南京之后,厉行剃发令,“叫官民尽皆剃头”,违抗者“杀无赦”。当时不仅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令,而且还有“一个不剃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之令。(13)汉人自古注重冠服,“披发左衽”是最不能容忍的奇耻大辱,更何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剃发留辫因其违背了汉民族的历史传统和思想感情,曾演化成满汉民族间的一种激烈对抗,于是而有“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民族惨剧。清朝统一后,剃发留辫凭藉政权的力量由满族的风习变成了满汉民族共同的风习。既是一种风习,也就有相当大的稳定性和凝固性,不容易改变。戊戌维新期间,康有为进呈《请断发易服改元折》,以辫子不利于打仗、不便于用机器、不利于卫生,且为外人耻笑为言,力主“断发”(即剪辫),认为不如此不足以“易视听”,不利于变法维新。辫子是一束头发,然而它又维系着家家户户同王朝和传统的一种历史联系,因此剪辫子与否不啻是一种严肃的政治抉择。19世纪末20世纪初,民主思想勃兴,留辫成了效忠清王朝的标志,剪辫则往往与反清革命相系结,带有鲜明的排满革命意识,是革命的标志。

武昌起义后,各地革命党人即动员群众剪辫。1912年3月,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令内务部:“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仰内务部通行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14)以行政的命令推行剪辫,具有非同寻常的意味。在此之前,社会上对没有辫子的人,“最好的是呆看,但大抵是冷笑,恶骂。小则说是偷了人家的女人……大则指为‘里通外国’,就是现在之所谓‘汉奸’”(15)。在此之后,剪辫非但是正当的,而且是一个必须执行的命令。于是,剪辫渐成一种新风尚,留辫者则为社会舆论所不齿,“非讥之为豚尾,即詈之曰满奴,甚欲削夺其选举权,以实行强迫手段”(16)。鲁迅曾不止一次地说过,他感谢辛亥革命,就是因为从此可以不带辫子而自由自在。辛亥革命前后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情形说明,辫子比皇帝更直接地使每个普通老百姓感受到革命浪潮的冲击。

革命军剪去平民发辫

剪辫与否本身不会给社会生活带来多大影响,但在近代中国它显然又带有观念变革的意义。各种各样的中国人曾在辫子面前表演过各种各样的本相。孙中山割辫子于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之后,显示了一个革命先行者同王朝的决裂。黎元洪割辫于武昌起义的枪口逼迫之下,显示了一个旧官僚在推拽之下的政治转折。袁世凯割辫于就任民国大总统之前夕,显示了一个“名义上是共和主义者,但内心却是专制君主”(17)的人舍鱼而取熊掌的权衡。梁启超有个厨子在买菜途中被人割了辫子,因此而大哭了几天,这是一种生于积习,既说不清又剪不断的恋旧之情。而吃过很多洋面包的辜鸿铭在辛亥革命很久以后还拖着辫子,自诩“残雪犹有傲霜枝”,傲然走上北京大学的讲台。这又是一种自觉的遗老意识。形象虽然如此众多,但社会观念的变化毕竟已成为时代潮流。谁敢帝制自为就成了人人讨伐的对象;谁还拖着辫子,抱着老皇历自居于潮流之外就成了封建余孽。“封建余孽”四个字出现于辛亥革命后,鲜明地反映了这场革命矛头所向的威力。

三、社会习尚的改革

社会习尚的改革,当时称作“旧染污俗,悉行蠲除”。“旧染污俗”代表了历史沉积中的丑陋一面。但它们又为千百万人所接受,并在社会变迁的过程里表现为一种无意识的顽固力量。因此,变政难,移风易俗更难。而革新政治又是与风习的改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1912年4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参议院解职辞中说:“又凡政治、法律、风俗、民智种种之事业,均须改良进步,(中国)始能与世界竞争。”唯其如此,辛亥革命后的改革社会风习之举,对于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就具有不可以区区视之的意义。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革除“旧染污俗”的政令,推进社会风习的改良。与此同时,宋教仁、蔡元培等发起成立了社会改良会,发表了宣言及章程,力主“以人道主义去君权之专制,以科学知识去神权之迷信”,在章程中更把它具体化为三十六条:

一、不妓;二、不置婢妾;三、提倡成年以后有财产独立权;四、提倡个人自立不依赖亲朋;五、实行男女平等;六、提倡废止早婚(男子十九岁以上,女子十七岁以上始得嫁娶)及病时结婚之习;七、提倡自主结婚;八、承认离婚之自由;九、承认再嫁之自由;十、不得歧视私生子;十一、提倡少生儿女;十二、禁止对儿童之体罚;十三、对于一切佣工不得苛待(如仆役、车夫、轿夫之类);十四、戒除拜门、换帖、认干儿女之习;十五、提倡戒除承继、兼祧、养子之习;十六、废跪拜之礼,以鞠躬、拱手代之;十七、废大人、老爷之称,以先生代之;十八、废缠足、穿耳、敷脂粉之习;十九、不赌博;二十、在官时不受馈赠;二十一、一切应酬礼仪宜去繁文缛节(如宴会、迎送之类);二十二、年节不送礼,吉、凶等事不为虚糜之馈赠;二十三、提倡以私财或遗产补助公益善举;二十四、婚、丧、祭等事不作奢华迷信等举动,其仪节本会规定后会员皆当遵守传布;二十五、提倡心丧主义,废除居丧守制之形式;二十六、戒除迎神、建醮、拜经及诸迷信鬼神之习;二十七、戒除供奉偶像牌位;二十八、戒除风水及阴阳禁忌之迷信;二十九、戒除伤生耗财之嗜好(如鸦片、吗啡及各种烟酒等);三十、衣饰宜崇质素;三十一、养成清洁之习惯;三十二、日常行动不得妨害公共卫生(如随处吐痰及随意抛掷污秽等事);三十三、不可有辱骂、喧闹、粗暴之行为;三十四、提倡公坟制度;三十五、提倡改良戏剧及诸演唱业;三十六、戒除有碍风化之广告(如卖春药、打胎等)及各种印刷品(如卖春画、淫书等)。(18)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与卫兵

这三十六条涉及“旧染污俗”的各个方面,概而言之,就是用人道主义和科学知识去替代那些相沿成习的非人道的、迷信的陋俗。就其本质而言,“旧染污俗”是对人性的压抑,而人道和科学则体现了人性的解放。尽管民初改革社会风习并没有最终完成这种解放,但它在久旱之后洒下了第一阵甘霖。

三寸金莲鞋

(一)禁缠足、禁鸦片、禁赌博。其中最有成效的是禁缠足。据俞正燮在《癸巳类稿》中考证,缠足弓鞋始于南唐而大盛于南宋,沿至20世纪初期,可谓源远流长。流淌于源流之中的,是一代一代妇女的血泪。在这个过程里,曾经饱受缠足之苦的一代,又把这种痛苦施于下一代。她们以自己的痛苦和替别人制造的痛苦,表现了可怕的历史惰性。康熙、嘉庆时期,曾禁止过缠足;戊戌变法期间的仁人志士也曾设会以劝阻缠足;晚清新政之中又公布过不准缠足的禁令。但扫除这一酷习则是在辛亥革命之后。1912年3月,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关于禁止缠足致内务部令:“至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阏血液,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子姓,生理所证,岂得云诬。至因缠足之故,动作竭厥,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罔问,遑能独立谋生,共服世务。”(19)这个命令以不容置疑的理由申论了缠足之害。革除缠足恶习,在经历了缠缠放放、放放缠缠的曲折历史之后,在民国初年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女子裹脚从此解放了,已裹的放掉,已经裹小的也放大,社会上很自然地一致认定,民国纪元以后生下的女儿,一概不裹脚。”(20)当天足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的时候,那些“涂朱傅粉穿耳缠足之习”,也就自然而然地被“视同怪物”(21)。历史的惰性寄生于多数人之中,所以,只有多数人观念的改变才能战胜历史的惰性。

(二)改称谓。1912年3月2日,孙中山以大总统的名义发布命令:“官厅为治事之机关,职员乃人民之公仆,本非特殊之阶级,何取非分之名称。查前清官厅,视官等之高下,有大人、老爷等名称,受之者增,施之者失体,义无取焉。”“嗣后各官厅人员相称,咸以官职;民间普通称呼则曰先生,曰君,不得再沿前清官厅恶称。”(22)称谓既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又是社会关系的表现。以“官职”、“先生”、“君”来替代“老爷”、“大人”之称,在当时的意义就在于用人格的平等来代替人格的不平等。它显示的是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精神对于封建主义不平等的否定。当然,在后来的岁月里,官职又变成了不平等的象征。这种变化反映了在中国实现平等需要经历一个相应的历史过程。但革除“前清官厅之恶习”并不因此而丧失了自己的进步性,因为它正是这个过程中的一步。在称谓改变的同一过程里,涌现了一大批新词汇,这些新词汇不仅充实了人们的语言,更反映了时代、社会生活、人际关系的变迁。与此同时,一些旧词汇也被赋予新的意义和内涵。如“同志”一词,《易经》即有所谓“上下交而其志同”,但辛亥革命前后流行的“同志”一词的内涵已有很大的变化,它强调政治信念的一致,因而已具有近代意义。

(三)废跪拜。1912年3月,内务、教育二部为丁祭事会同通告各省电文,说:“查民国通礼,现在尚未颁行。在未颁以前,文庙应暂时照旧致祭。惟除去拜跪之礼,改行三鞠躬,祭服则用便服。其余前清祀典所载,凡涉于迷信者,应行废止。”(23)以鞠躬之礼代替前此的跪拜、相揖、请安、拱手等旧式礼节,是民国初年礼仪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反映了礼节上的尊卑等级观念已逐渐被平等观念所取代,成为一种不言而喻的意识。包天笑曾不无嘲讽地描写过晚清北方的屈膝请安:

谈起请安,在北方,子弟见尊长,仆役见主人,下属见上司,都要请安。他们做官的人,很讲究此道,请安请得好,算是风芒、漂亮、边式。做大官的人要学会一种旋转式的请安,假如你外官初到任,或是到一处地方,有许多比你低级的,环绕着向你请安,你要环绕着回礼,这种请安,名之曰“环安”。你要弄得不好,踏着自己的袍子,一个失错,向前跌冲,那就要失态了。还有所谓请双安的,屈两膝,身体一俯,也要讲究姿势,满洲妇女优为之,从前的宦官人家都要讲求那种礼节。(24)

这段话写出了一种世态。在这种世态里,丑陋竟变成了美的艺术。但是,自从1793年乔治·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使华以来,中国的跪拜之礼却久已成为西方人眼中野蛮和落后的象征。两者之间,是历史留下的差距。因此,废除跪拜之意义不仅在于解放了两膝,而且在于跨过了野蛮与文明之间的历史差距。

(四)禁止贩卖人口、“猪仔”,通令疍户、惰民等享有公权、私权。1912年3月2日到19日,临时政府在十七天里发表了三道公报,在“重人权而彰公理”的名义下痛责“奸人市利买卖人口”、“拐贩猪仔”,以及“贱民”制度:

前清沿数千年专制之秕政,变本加厉,抑又甚焉。若闽粤之疍户,浙之惰民,豫之丐户,及所谓发功臣暨披甲家为奴,即俗所称义民者,又若薙发者并优倡隶卒等,均有特别限制,使不得与平民齿。一人蒙垢,辱及子孙,蹂躏人权,莫此为甚……(并明令规定)以上所述各种人民,对于国家社会之一切权利,公权若选举、参政等,私权若居住、言论、出版、集会、信教之自由等,均许一体享有,毋稍歧异。(25)

发生在美国的一次排华暴行

在这个通令之前,孙中山曾以大总统的名义令内务部禁止贩卖人口,“其从前所结买卖契约,悉予解除,视为雇主雇人之关系,并不得再有主奴名分”。在此之后,又令外交部妥筹禁绝贩卖人口、“猪仔”,其中说:“除令广东都督严行禁止‘猪仔’出口外,合亟令行该部妥筹杜绝贩卖及保护侨民办法,务使博爱、平等之义,实力推行。”(26)尽管贩卖人口一类伤天害理之事并没有因此而绝迹于中国,但却从此结束了“贱民”被看作别一种人的历史。

(五)倡女权。妇女解放、倡导女权的思想和活动在中国早就有了,但那大都是男人们的声音。以妇女谋求妇女自身的解放,却是秋瑾勇敢地冲出家庭首先挥舞起来的旗帜。在她之前,天地会、太平天国只有苏三娘、洪宣娇那样的著名女流;掀起维新运动的公车上书一千三百余人中还不曾有妇女;即使整个维新运动中,也只有像李闺支持丈夫谭嗣同维新那样的女子。他们都没有脱离水浒型或正统型的巾帼形象。只有到20世纪初年,民主思潮在中国勃兴,妇女才有从“香闺绣榻”中走出来的机会,才陶铸出秋瑾、何香凝这样站在时代前列的杰出女性。辛亥革命时期,因女子参军而出现过女子国民军、女子北伐光复军、女子军事团、同盟女子经武练习队、女子尚武会等团体。虽然她们以“追木兰、良玉之芳尘”(27)为号召,但当她们以“专制达于极点,满清之气运告终;共和程度既齐,汉族之河山当复”(28)为宣言的时候,她们已经远远超越了木兰和良玉的“芳尘”。在同一时间里,因女子争取参政而产生过女子参政同盟会、女子同盟会、女子参政同志会、中华女子共和协进会、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等团体。如果说参军表达了近代妇女的义务意识,那么参政则表达了近代妇女的权利意识。中国从来只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说,但1912年1月11日的《民立报》却传出了发自女界的另一种声音:“天下兴亡,匹妇有责”(29)。一字之差却使人顿生换了人间之慨。这是前此所不可能有的变化。

秋瑾

(六)易服饰。在古代中国,“衣服有制”。正朔服色,向来被视为国家根本之所系,是传统礼仪制度的重要内容。因此,变易服饰并不仅仅是个人的志趣爱好问题,而是一种政治斗争和文化冲突的外在表现。它的更新,往往是社会制度和风俗习尚变迁的一个标记。正因为如此,近代一些力主革新的进步人士常常把易服饰同政治变革相联系。早在1892年,宋恕便提出“易西服”的主张,他说:

变法之说,更仆难终,请为相公先陈三始:盖欲化满汉文武之域,必自更官制始;欲通君臣官民之气,必自设议院始;欲兴兵农水火之学,必自改试令始。三始之前,尚有一始,则曰欲更官制、设议院、改试令,必自易西服始。(30)

“易西服”即用“西服”来取代长袍马褂。但宋恕把“易西服”视作“更官制、设议院、改试令”的前提,显然别有深意。他想藉此以扫除“千年积重”,造成一种向西方学习的人文环境,推进政治的革新。但那个时候提倡“易西服”无异于“用夷变夏”,因此比倡设议院更为世俗所不容。宋恕深有体会地说,我“与人谈‘三始’,犹有然之者;谈‘一始’(即易西服),则莫不掩耳而走,怒目而骂,以为背谬已极,名教罪人”(31)。戊戌维新时期,康有为在时呈的奏议中曾不正一次地提及“易服”。他认为“王者改制,必易服色”。中国“守旧者固结甚深,非易其衣服不能易人心,成风俗,新政亦不能行”(32)。这种近乎形式主义的看法背后,却有其深刻的道理。中国以礼教立国,服饰决不仅仅是民族的外观,而带有深刻的礼的烙印,从服饰上映衬出来的是特权、等级和道德信念。晚清时期,不少开明的中国人已经承认长袍马褂不如西服便利。但在当时,满街都是长袍。更多的人把西服看作二毛子或假洋鬼子的表征。

帝制取消之后,随之而来服饰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那些曾经象征着等级尊卑的服饰被弃若敝屣,“宫廷内外,一切前清官爵命服及袍褂补服翎领朝珠,一切束之高阁”(33)。而“西式装服”则随机大畅,“人士趋改洋服洋帽,其为数不知凡几”(34),蔚然成为一种风气。西式服装的畅销是传统服饰被弃置后的一种必要补充,也是在没有“适当之服式”以替代传统服饰的情况下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此其一。其二,服饰的政治意味逐渐被审美情趣所取代,其款式也由单一走向了多样,所谓“西装东装,汉装满装,应有尽有,庞杂至不可名状”(35)。一些“适于卫生,便于动作,宜于经济,壮于观瞻”的时代服装开始被研求和推广。孙中山一生既穿过长袍,也穿过西服。然而当他就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期间,却既不穿西服,也不穿长袍。他穿的就是一种改制过的学生装。这种服装有西服的优点,但比西服更合乎中国人的口味,且价格廉于西服。于是,在民国成立之后,它比西服更容易代替长袍马褂。孙中山不仅改革了传统的社会制度,而且改革了传统的服装。因此,他所创制的服装至今仍被称作“中山装”。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便服照

“自由尽是新风尚。”民国初年,社会习尚的改良在上述六个方面之外,还有破除迷信,革除旧的婚丧礼俗,倡导自由婚姻等等。它是一股时代性的社会潮流。当时有人在《时报》上发表了以《新陈代谢》为题的文章,其中写道:

共和政体成,专制政体灭;中华民国成,清朝灭;总统成,皇帝灭;新内阁成,旧内阁灭;新官制成,旧官制灭;新教育兴,旧教育灭;枪炮兴,弓矢灭;新礼服兴,翎顶补服灭;剪发兴,辫子灭;盘云髻兴,堕马髻灭;爱国帽兴,瓜皮帽灭;爱华兜兴,女兜灭;天足兴,纤足灭;放足鞋兴,菱鞋灭;阳历兴,阴历灭;鞠躬礼兴,拜跪礼灭;卡片兴,大名刺灭;马路兴,城垣卷栅灭;律师兴,讼师灭;枪毙兴,斩绞灭;舞台名词兴,茶园名词灭;旅馆名词兴,客栈名词灭。(36)

社会的兴革、事物的新陈代谢是一个复杂的扬弃和汲取过程,并不像引文中所描写的那样立竿见影,但它却反映了革故鼎新潮流所向的威力和民初社会异乎往古的变迁。

四、实业的推进

提倡实业,振兴实业,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和立宪派共有的认识。早在革命与改良两大阵营的激烈论战中,革命派就声明革命不能没有破坏,革命一旦取得胜利,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大建设。立宪派与工商界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积极倡导实业,直接参与实业建设者更是不少。他们害怕革命带来破坏,引起外国列强的干涉,也主要是从实业建设着眼的。虽然革命与改良两派追求的社会政治理想不同,但他们都是从爱国出发,都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把中国建设成一个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所以对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的要求是一致的。基于这一相同的要求,在民国创立之后,革命派、立宪派和工商界莫不怀着“破坏告成,建设伊始”的兴致,致力于实业。1912年初成立的“工业建设会”旨趣中说:

政治革命,丕焕新猷,自必首重民生,为更始之要义;尤必首重工业,为经国之宏图。夫社会经济,坠落久矣。金融也,交滞;机关事业也,悉成荆棘。孰为为之,迁流至于此极?彼农非不生之也,而粗粝之生货不投俗尚,商非不通之也,而舶来之精品又深欧化。是则农为前驱,而工不为之后盾,商为白战,而工不与以寸铁,工以成之之谓何!何昧昧焉而不提倡之也!不提倡工业,而适当工业的民族帝国之潮流,宜其社会经济悉漏卮于千寻之海壑而无极矣。往者忧世之士,亦尝鼓吹工业主义以挽救时艰而无效也,则以专制之政毒未除,障害我工业之发达,为绝对的关系,明达者当自知之。今兹共和政体成立,喁喁望治之民,可共此运会,建设我新社会,以竞胜争存,而所谓产业革命者,今也其时矣。(37)

政治和经济必须互相适应,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经济的发展必然推动政治的变革,政治的革命也同样会促动经济的变迁。中国民族工业长期处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双重压迫的夹缝中,饱受压抑之苦的资产阶级渴望政治革命带来“产业革命”。辛亥革命的胜利不仅使“当时人们特别感到解放的欢欣”,以为发展实业的最佳“运会”到来了,而且确曾为资产阶级发展实业提供了封建专制政体下所不可能有的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的有利条件。

革命的胜利提高了中国资产阶级在社会上的地位。清末,资产阶级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但总的说来仍然比较低下,官商之间存在着相当的隔阂。民国创立后,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资产阶级不再像以前那样居于“四民之末”。不少实业界人士进入国家政府部门和国会。如南京临时政府实业部总长张謇、交通部总长汤寿潜等,都是近代实业界之大有名者。在各地军政机构中,也有不少实业界头面人物直接参与政事。上海光复后成立的沪军都督府中,前上海自治公所总董、商团公会会长李平书,全国商团联合会会长沈缦云,前上海自治公所董事王一亭、虞洽卿、朱葆三等分别出任民政总长、财政总长、交通总长、洋商交涉使等要职。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地位的改变,使他们有可能利用自己掌握的部分权力制定有利于实业发展的新法令政策。

辛亥革命后,各级政府都比较重视实业,制定和颁行了一系列振兴实业的法令条例。如南京临时政府财政部拟定的《商业银行条例》,鼓励民间私人资本开办银行。1912年孙中山还亲自筹设中华实业银行,自任名誉总董。据统计,清末最后十余年创设银行不过17家,而1912年新设之银行即达14家。为改变前清有心于实业者“欲开发则不能”的窘境,实业部拟定了《商业注册章程》,准许各类商号自由注册;取消前清规定的种种注册费用。商人呈办厂矿企业,“只要资本实业”,“于民生主义,国计前途,大有裨益”的,政府即予以批准,“力为保护”。开办企业的种种限制的取消,使工商业的发展获得更多的自由。临时政府北迁后,工商部又颁布了《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把专利权之授予严格限制于工艺品的首先发明及改良者,并规定了具体年限,从而废徐了前此的封建性专利垄断。各地政府也都采取了一些相应的鼓励实业政策。湖北、上海、杭州、广州、福建等地政府都曾宣布废除厘金、苛税,积极倡导实业建设。湖北起义军还曾于1911年10月12日颁布公告,明确规定:“虐待商人者,斩。扰乱商务者,斩。关闭店铺者,斩。繁荣商业者,奖。”(38)这个公告出现于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前,但它以简洁明了的文字反映了革命党人的经济政策。

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一职后,商办铁路公司所举行欢迎会

除了颁布以振兴实业为中心内容的法令条例外,革命派和立宪派大都自觉以振兴实业为己任。武昌起义后,还在由美归国途中的孙中山就宣称:“此后社会当以工商实业为竞点,为新中国开一新局面。”(39)他在就任临时大总统的时候和辞职以后,更积极倡导实业,认为“实业为民国将来生存命脉”。在前一种情况下,他号召:“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家,相与合衷共济,丕振实业,促进教育,推广全球之商务,维持世界之和平。”(40)在后一种情况下,他呼吁:“兴实业实为救贫之药剂,为当今最重要之政策。”(41)与此同时,他和黄兴、宋教仁等一起积极从事各种实业建设。1912年,孙中山除筹设中华实业银行作为“振兴实业之总机关”外,并兼任全国铁路督办、中华民国铁道协会会长、上海中华实业联合会会长、永年保险公司董事长。黄兴也与其他革命党人先后创办国民银行、中华汽船公司、湖南五金矿业股份公司、富国矿业股份公司等实业。立宪派前此对收回利权、发展实业作过贡献,这时更是跃跃欲试,孜孜以求。张謇说:“今欲巩固民国,非振兴农工商各项实业不可!”(42)随后又提出“棉铁主义”等振兴实业计划。梁启超在结束长期的逋客生涯之后,1912年10月30日在北京总商会举行的欢迎会上说:“在今日尤为一国存亡之所关者,则莫如经济之战争”(43),大讲振兴实业之法。汤化龙、熊希龄、沈云沛、王清穆等人则分别组织经济协会、拓殖协会、中国实业研究会、中国实业会等实业团体。据不完全统计,仅1912年一年内创立的各种实业团体就有40多个。这些团体如中华民国工业建设会、工业建设会、中华实业团、民生团以及西北、安徽、镇江、苏州、黑龙江等地的实业协会,莫不以建设工业社会、振兴实业为旨归,号召人们群策群力地推进实业建设。他们还发行了《经济杂志》、《中国实业杂志》、《实业杂志》、《中华实业丛报》、《中华实业界》等专刊。1912年到1915年间新创办的这类实业报刊不下50种,其中大都以倡导实业为主旨。于是,振兴实业成为民国初年代表时代脚步的社会思潮,天下“群知非实业不足以立国,于是有志于实业者项背相望”(44)。据《农商部统计报告》提供的数字,这一时期所设工厂分别是:1910年986家,1911年787家,1912年1 502家,1913年1 378家,1914年1 123家。这些数字从一个方面显示了辛亥革命后实业有所发展的趋向。这种发展趋向从工人的激增也可以反映出来。中国近代产业工人的人数,辛亥革命前不过50万~60万人,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即达到了200万人。透过产业工人人数的激增,不难窥见民国初年实业推进的步伐。

汤化龙

振兴实业与民族市场息息相关,南京临时政府在倡导实业的同时又积极倡导国货运动,嘉许和鼓励那些以本国原材料生产的工艺品。工商业者更相率以“挽回利权、杜塞漏卮”为标榜,组织国货维持会、维持土货会等团体,实力提倡国货,抵制洋货。一时间“提倡国货,挽回权利之说,洋洋溢溢万口同声”(45)。当时人多以购国货为荣、买洋货为耻。正是在这种风气下,不少国货工厂“生意发达,日不暇给”,许多企业绝处逢生。如创办于1905年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辛亥革命时因销行不畅,资本亏蚀颇多。“辛亥革命后,华侨爱国心大受鼓舞,国货畅销,仅爪哇一地月销‘飞马’1 000箱左右。1912年获利4万余,1913年获利增至10万元,1914年为16万元。业务蒸蒸日上,发展迅速。”(46)又如针织业、织布业、制鞋业、火柴业等也在“国货”浪潮的推动下,获得长足的发展,出现了前此不曾有过的盛况。

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广告

由革命转向建设是历史的必然,即使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争取到足以进行建设事业的局面,提出来作为奋斗目标也是必需的。如果没有经济建设的目标,革命也就丧失自己最终的意义。上述的事实表明:辛亥革命后,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确曾出现过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黄金时代”,然而人们殷殷向往、已在招手的建设机会很快丧失了,中国并没有出现随政治革命而来的“产业革命”。个中缘由,过去只强调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帝国主义没有支持南京临时政府,这是事实。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封建政治势力的破坏,革命党人非但没有能力制约封建军阀,反而一步步受封建军阀的制约。胜利的辛亥革命推动了实业的发展,而随之而来的军阀统治和军阀混战,又窒息了民族工业的生机。1913年3月,宋教仁曾敏锐地指出:

今革命之事毕矣,而革命之目的则尚未全达,是何也?不良之政府虽倒,而良政治之建设则未尝有也。故民国成立,已届年余,而政治之纷扰,无一定策画如故也,政治之污秽,无扫荡方法如故也。以若斯之政府,而欲求得良善之政治,既不可能,亦不可望矣。(47)

而没有“良善之政治”,也同样不可能有真正的实业建设。

五、南孙北袁之间

南北议和之后,袁世凯代替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以十多年的奋斗推翻清王朝,但成为民国元首的却是反对革命的袁世凯。这种矛盾,后人论史或归于孙中山之拱手相送,或归于袁世凯之鼠窃狗偷。然而,1912年2月15日黄兴致袁世凯的电文中说:“本日午后二时,参议院全体一致公举先生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亿众腾欢。民国初基,赖公巩固。”(48)袁世凯是选举出来的,于法有据,因此不能简单地归之为孙中山的拱手相送,也不能完全归之为袁世凯的鼠窃狗偷。在“全体一致公举”和“亿众腾欢”的背后,是那个时候历史的选择。孙中山后来常以让位于袁为一大失误,清监国摄政王载沣在退位后的四十个春秋中,也常追悔罢了袁世凯的官而没有把他除掉。正反两面都视袁世凯为政敌,却都没有奈何他。这不只是袁世凯个人及其集团能挟持武力、财力以君临天下,也不仅仅是袁世凯善于玩弄权术,纵横捭阖,更重要的是中国那个时候的社会心理。

隐居洹上静待时变的袁世凯

当议和之际,北方的孙宝琦致电各省都督:“今者南北意见两无归宿之途,深恐停滞日久,战祸方长,万一牵及外交,为患更深。”(49)南方的张謇则因“英人李治面告,东邻(日本)与宗社(党)一月前已有勾结”而忧虑。“夜长梦多,皆由不早统一之过。若再相持,危机愈迫,祸乱不可胜言。”(50)他们的忧虑共同反映了当时中国的一种社会心理。这种社会心理呼唤一个能迅速结束动乱、稳定政局的人物,一个在专制政体倾覆之后能重建和平与秩序的人物。

在当时人的心目中,与孙中山相比,袁世凯更像是这样的一个人物。孙中山的名声是同他的革命经历相联系的。而革命派又常常被目为专事“流血破坏”之业的“乱党”,与历代草寇、盗贼无异。张謇说:“革命有圣贤、权奸、盗贼之异。圣贤旷世不可得,权奸今亦无其人,盗贼为之,则六朝五代可鉴。而今世尤有外交之关系,与昔不同,不若立宪,可安上全下,国犹可国。”(51)张謇是国内立宪派的头目,又是实业界的重要代表。这段话虽是他1905年的看法,但它出现于自订年谱当比一般报章更真实地体现了立宪派对革命的态度,反映了实业家惧怕革命的心理。武昌起义后,革命席卷全国,但并不能泯灭立宪派的这种态度和心理。何况革命的英雄能否成为治国之能人也还是一个未经证实的疑问。这种态度、心理、疑问,决定了立宪派与革命派的合作不可能是长久的,一旦要他们在激进的革命形象与稳健的立宪形象之间做出抉择的时候,便十分自然地倾向于后者。而当时的袁世凯远不像后来那样臭名昭著、声名狼藉。他不仅手握重兵,并且有过庚子之变时在山东“保境安民”的形象;有过新政时期力倡立宪的名声;有过宣统时被满人排斥归山的历史。这种形象、名声和历史,比一百篇文章更能影响人心。黄远生说,袁世凯“使非数年间之废罢,则至晚清末造,其声望必不能隆然至于彼极”(52)。在这里,打人、整人是一宗政治资本,被打、被整也是一宗政治资本。所以那时“非袁莫属”的声浪不仅喧嚣于立宪官僚和外国公使、领事,而且在起义军和同盟会内部也有共鸣。不用说黎元洪、汤化龙这样一些人,就是章太炎这样的名气很大的革命家,于1905年11月由日本回国后,便与立宪官僚携手,挟嫌怨以分化同盟会。孙中山和黄兴是有功成不必由我的气度,屡说只要赞成共和而又有威望和魄力能统一中国,谁当总统都可以。早在孙中山得知武昌起义的消息,由美洲经欧洲回国,未入国门即致电《民立报》说:“今闻已有上海议会之组织,欣慰。总统自当推定黎君。闻黎有请推袁之说,合宜亦善。总之,随宜推定,但求早巩国基。”(53)当时任“中华民国军政府总司令”的黄兴更致书袁世凯说:“明公之才能,高出兴等万万。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直捣黄龙,灭此虏而朝食,非但湘、鄂人民戴明公为拿破仑、华盛顿,即南北各省当亦无有不拱手听命者。”(54)一个月之后,他在《复汪精卫电》中再一次称赞袁世凯“雄才英略,素负全国重望,能顾全大局”,只要他“与民军为一致之行动,迅速推倒满清政府,令全国大势早定,外人早日承认”,则“中华民国大统领一位,断推举项城无疑”,“全国人民决无有怀挟私意欲与之争者”(55)。他们对总统人选都表示了超脱的态度。

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时与僚属合影

而袁世凯则远未如此超脱。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次日,袁世凯就悻悻然来电责问。孙中山立即发出义正词严的复电,并以“孙逸仙君”、“袁慰庭君”相称,彼此大有不悦之色,揭示了孙袁矛盾的信息。情况的发展,迫使孙中山迅速由对清朝的斗争转为对袁世凯的斗争,而对袁斗争远比对清朝斗争复杂。孙中山对袁世凯的真实面目,有一个认识的过程。2月13日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职,推举袁任临时大总统。8月24日,经袁世凯迭电邀请,孙中山赴北京与袁世凯会谈。与袁世凯接触后,孙中山又为袁的假象所迷惑,甚至为之解说,“绝无可疑”,电促黄兴速去北京会谈,并说“统一当有圆满之结果”。然而孙中山对袁世凯确不那么信任,曾多方谋求给袁以约束。后来人论说这段历史时颇有责怪孙中山之意,但在当时形势下,孙中山不去位已很难,所以他曾自我慰藉地说:“维持现状,我不如袁;规划将来,袁不如我。”1914年10月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曾就此事做过解释,说明自己不得不然的苦衷。“局外人不察,多怪弟之退让。然弟不退位,则求今日之假共和犹未可得也。盖当时党人已大有争权夺利之思想,其势将不可压。弟恐生出自相残杀之战争,是以退让,以期风化当时,而听国民之自然进化也。”(56)这样,革命派指望袁能“服从大多数之民心,听义师之要求,以赞成共和”而接受了袁世凯。

同盟会内部尚且如此,而散居于城乡的几亿小生产者,千百年来的小生产习惯挡住了他们的视野,对机器大生产陌生,对民主共和漠不关心和不信任,更是难以对付。关于这一点,胡汉民在自传中的沉思是值得重视的。他说:

同盟会未尝深植其基础于民众,民众所接受者,仅三民主义中之狭义的民族主义耳。正惟“排满”二字之口号,极简明切要,易于普遍全国,而弱点亦在于此。民众以为清室退位,即天下事大定,所谓“民国共和”则取得从来未有之名义而已。至其实质如何,都非所问。革命时代本有不能免之痛苦,闻和平之呼声足以弛其忍受牺牲、继续奋斗之勇气,故当时民众心理,俱祝福于和议。逆之而行,乃至不易。夫以有热烈倾向于革命之群众,而不能使为坚强拥护革命之群众,此其责当由革命负之,而亦为当日失败之重要原因也。(57)

一般民众并非出于对“共和”、“民主”的自觉而“热烈倾向于革命”。民国与国民之间存在着一段客观上的距离,因而也就无法产生同构效应。而这,不仅决定了当时的人心向背,而且也为后来袁世凯复辟帝制提供了现实的社会土壤和文化心理基础。

在孙中山与袁世凯之间,立宪派选择了后者,帝国主义也选择了后者,而更多的人则出于对“乱党”的不信任而在无意识中倾向于后者。帝国主义的选择是基于他们对南北形势的判断以及他们在中国建立起来的现实利益而做出的。在他们看来,支持袁世凯比承认孙中山更有利。袁世凯“在中国有信誉,在外国有好名声,是唯一可望从目前的动乱中恢复秩序的一个人”(58),并且“是中国人民中最受信任的代表”(59),因而博得了各国的信任。1911年11月15日,还在袁世凯复出之际,英国政府即致电驻北京公使朱尔典说:“我们对袁世凯怀有很友好的感情和敬意。我们希望看到,作为革命的一个结果,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能够与各国公正交往,并维持内部秩序和有利条件,使在中国建立起来的贸易获得进展。这样一个政府将得到我们能够提供的一切外交上的支持。”(60)所以他们不仅在政治上支持袁世凯,而且在财政上亦给予“热心”的扶植。立宪派则因为袁世凯有过立宪的名声而拥护袁世凯。与其说他们的选择是出于个人好恶,不如说是出于现实利益的权衡。立宪派相信袁世凯既不是曾国藩,也不是华盛顿(张謇如是说)。但他具备了孙中山所缺少的财力、武力和帝国主义列强的支持。因此,在他们的心目中,袁世凯不仅是“统一”和“秩序”的象征,而且代表了民国外交的秩序,孙中山则逊其远矣。1912年1月4日,即张謇被南京临时政府任命为实业总长两天以后,曾与孙中山就政策问题作过一次长谈。他在这一天的日记中写下了“未知涯畔”四个字,表达对孙中山的不信任。所以,他们一面用怠工和抵制等方式以涣散临时政府,另一面又为袁世凯出谋划策,并制造“非袁不可”、“非袁不能收拾”、“非袁莫属”的社会舆论,希望袁世凯“奋其英略,旦夕之间,戡定大局”(61),在共和的形式下统一中国。

帝国主义列强和立宪派之选择袁世凯有其各自不同的目的,不可同日而语、相提并论。但正是在这重重的掣肘和压力之下,一往直前的孙中山引退了。十载戎马,忠诚于民主共和的黄兴,在南京临时政府建立一年前的黄花岗之役前夕,他大书“丈夫不为情死,不为病死,当为国杀贼而死”,何其悲壮!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1912年10月他从上海经鄂返湘,座舰夜航江心,思潮起伏,命笔作诗:“惊人事业随流水,爱我园林想落晖。”诗中已不无凄凉之感了。

黄兴

《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莫理循在当时说:“革命党人不信任袁世凯,认为他是清朝的支柱;满人也不相信他,认为他在策划倾覆清朝的阴谋。”(62)但是,同样的意思换一个角度却说明了不同的问题。因为革命党人不信任他,所以他可以得到反对革命的人们的信任;因为清朝不信任他,所以他可以得到反清的人们的信任。对立面的不信任正是自己可以信任的,本来两面不讨好的袁世凯结果却是两面都讨好,所以他在南京临时参议院上以17票(全票)当上了临时政府大总统,既取代了清朝也取代了革命。

【注释】

(1)《致袁世凯函》,见杨立强等编:《张謇存稿》,24页。

(2)[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916~917页。

(3)居正:《辛亥札记》,110页。

(4)《国民党沪交通部欢迎会演说词》,见《宋教仁集》,下册,46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5)冯自由:《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续编》上卷,29页,重庆,中国文化服务社,1946。

(6)韩愈:《原道》,见《韩昌黎先生集》,卷11。

(7)司马迁:《秦始皇本纪》,见《史记》,卷6,258页。

(8)赵翼:《军机处》,见《檐曝杂记》,卷1,3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

(9)黄宗羲:《原君》,见《明夷待访录》,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10)唐甄:《室语》,见《潜书》,下篇(下),196页,北京,中华书局,1963。

(11)参见拙著《近代史思辨录》,108~115页,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4。

(12)参见《中国革命记》,第12册,《杂谈》,1、2页。

(13)参见于墉:《金沙细唾》,见《清史资料》,第2辑,15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14)《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32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

(15)鲁迅:《病后杂谈之余》,见《鲁迅全集》,第6册,150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16)“闲评一”,载《大公报》,1912-11-20。

(17)[美]保罗·s·芮恩施:《一个美国外交官使华记》,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18)《社会改良会章程》,见《宋教仁集》,下册,378~379页。

(19)《临时大总统关于劝禁缠足致内务部令》,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35页。

(20)黄炎培:《我亲身经历的辛亥革命事实》,见《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集,68页。

(21)关卓然:《闺阁妆服记》,见《雪印轩丛书》。

(22)《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31页。

(23)《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32号。

(24)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291页。

(25)《大总统通令开放蛋户惰民等许其一体享有公权私权文》,载《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41号。

(26)《南京临时政府公报》,第27号、第42号。

(27)《女子军事团警告》,载《民立报》,1911-11-18。

(28)《女子北伐队宣言》,载《时报》,1912-01-16。

(29)《中华女子共和协进会征求女子意见书广告》,见《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编》,917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

(30)《上合肥傅相书》,载《万国公报》,第101册。

(31)《上合肥傅相书》,载《万国公报》,第101册。

(32)康有为:《波兰分灭记》,卷6。

(33)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三),下篇,卷1,《京兆》,17页。

(34)《潘月樵请用国货》,载《申报》,1912-03-04。

(35)“闲评二”,载《大公报》,1912-09-08。

(36)《时报》,1912-03-05。

(37)《民声日报》,1912-02-28。

(38)《汉口中西日报》,1911-10-12。

(39)《民立报》,1911-11-17。

(40)《孙中山年谱》,140页。

(41)同上书,145页。

(42)《民立报》,1912-09-27。

(43)梁启超:《莅北京商会欢迎会演说辞》,见《梁任公先生演说集》,第一辑,37页,北京,正蒙印书局,1912。

(44)陆费逵:《实业家之修养》,载《中华实业界》第1期。

(45)致远:《武汉机织业之勃兴》,载《中华实业界》,第11期。

(46)《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史料》,4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

(47)《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见《宋教仁集》,下册,488页。

(48)《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84页。

(49)《民立报》,1911-11-25。

(50)《致唐绍仪电》(1912年3月4日),见杨立强等编:《张謇存稿》,31页。

(51)张謇:《啬翁自订年谱》卷下,58页,上海,中华书局,1930。

(52)黄远生:《社会心理变迁中之袁世凯》,见《远生遗著》,卷1,1页。

(53)《民立报》,1911-11-17。

(54)《致袁世凯书》(1911年11月9日),见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编:《黄兴集》,8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55)《复汪精卫电》(1911年12月9日),同上书,94页。

(56)《致邓泽如函》,见《孙中山全集》,第3卷,126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57)《胡汉民自传》,载《近代史资料》,69~70页,总45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58)[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767页。

(59)《英国蓝皮书有关辛亥革命资料选译》(上),6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60)同上书,58页。

(61)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150页。

(62)[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上),8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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