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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通释

【第三十编】 被逐出卫后诗篇(幽王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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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弁(小雅)

弁彼鸒斯,归飞提提。民莫不穀,我独于罹。何辜于天,我罪伊何?心之忧矣,云如之何!

踧踧周道,鞫为茂草。我心忧伤,惄焉如擣。假寐永叹,维忧用老。心之忧矣,疢如疾首。

维桑与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不属于毛,不罹于里。天之生我,我辰安在?

菀彼柳斯,鸣蜩嘒嘒。有漼者渊,萑苇淠淠。譬彼舟流,不知所届。心之忧矣,不遑假寐。

鹿斯之奔,维足伎伎。雉之朝雊,尚求其雌。譬彼坏木,疾用无枝。心之忧矣,宁莫之知!

相彼投兔,尚或先之。行有死人,尚或墐之。君子秉心,维其忍之。心之忧矣,涕既陨之。

君子信谗,如或醻之。君子不惠,不舒究之。伐木掎矣,析薪扡矣。舍彼有罪,予之佗矣。

莫高匪山,莫浚匪泉。君子无易由言,耳属于垣。无逝我梁,无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

释音:弁,音盘。鸒,音豫。提,音时。踧,音笛。惄,音溺。疢,音趁。蜩,音条。漼,音摧。萑,音丸。伎,音祈。雊,音姤。墐,音觐。掎,音几。扡,音侈。佗,音唾。

【诗义关键】

这首诗的关键就在“维桑与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不属于毛,不罹于里”这几句。桑梓,父母的家乡。头两句的意思就是:对父母的家乡一定要恭恭敬敬。罹,当依《唐石经》作“离”;凡别离与附离,字皆作离,不作罹(陈奂说)。后四句的意思就是:所看到的都不像父亲,所依靠的都不像母亲,既不附属于外,也不附丽于里。这是表示一位从外面回到家乡的人,遇不到一个亲人,所遇到的都是些不干痛痒的人。这是谁的遭遇呢?再从这首诗里找线索。《诗经》中用“民莫不穀”的共有三篇,就是《四月》《蓼莪》与此诗。《四月》篇是表现尹吉甫在幽王六年时的遭遇,《蓼莪》篇是表现尹吉甫死丧父母的。《诗经》中用“无逝我梁,无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的共有两篇,就是《邶风·谷风》与此诗,而《谷风》篇是尹吉甫被逐出卫时所写。《诗经》中用“心之忧矣”的共有十一篇,就是《绿衣》《有狐》《蜉蝣》《小明》《苕之华》《邶风·柏舟》《园有桃》《沔水》《正月》《瞻卬》与此诗。除前五篇外,其余都是幽王五至六年时的作品,上边刚刚讲过。《诗经》中用“舍彼有罪”的共有两篇,就是《雨无正》与此诗,而《雨无正》篇是批评皇父执政的。《诗经》中用“我心忧伤”的共有四篇,就是《桧风·羔裘》《正月》《小宛》与此诗。除《羔裘》篇外,《正月》与《小宛》也都是幽王六年时的作品。从这种语句的统计,显出一种现象:三百篇没有一句不是写实,换言之,就是在同一的情景之下,都用同一的句子来表现,绝对不是抄袭。情景既然相同,是不是同一个作者呢?谨再做检讨。从上边刚刚解释过的八首诗——《邶风·谷风》《葛藟》《我行其野》《黍离》《唐风·杕杜》《园有桃》《小雅·黄鸟》《小雅·谷风》——来看,尹吉甫不是被逐出卫吗?出卫后他回到自己的国家南燕,所以《邶风·谷风》篇说“不远伊迩,薄送我畿”,《我行其野》篇说“尔不我畜,复我邦家”,《黄鸟》篇说“言旋言归,复我邦族”,在在都足证明尹吉甫所去的是自己的老家。可是回到自己的家乡后,遇不到一个亲人,所以感到悲伤。不仅此也,南燕的国君就是蹶父,伯氏是蹶父的儿子,而伯氏的被杀是由尹吉甫拒绝承认败仗的责任,那么,他回到本国受不受欢迎,就可想而知了。此诗说“相彼投兔,尚或先之;行有死人,尚或墐之。君子秉心,维其忍之”,“君子信谗,如或醻之。君子不惠,不舒究之”,“舍彼有罪,予之佗矣”,就是表现他回到南燕后,蹶父对他的态度。

【字句解释】

一章。弁,乐。鸒斯,雅乌,较乌小而多群。提提,《正义》引或本解作“群飞貌”。整章的意思就是:那些快乐的雅乌,一群一群地飞归回去。没有人不好,独独我遭到了灾祸。我有什么地方得罪于老天?我犯了什么罪呢?心里边的忧愁,怎么说出来呢!

二章。踧踧,平坦貌。鞫,与《节南山》篇“降此鞠讻”之“鞠”通;鞫,盈。踧踧周道,鞫为茂草,就是平坦的大道长满了荒草。《毛传》注踧踧为“平易”,既长满了荒草就不平易;如解为平坦,意思就通顺了。惄,饥意,与《汝坟》篇“惄如调饥”之“惄”同义。假寐,和衣而睡。疢,病。整章的意思就是:平坦的大道,上边长满了荒草。我心里的感伤,就像饥饿在捣着自己。假寐中也在叹息,忧愁得使人变老。心里的忧愁呀,病得就像头疼。

三章。整章的意思就是:对于父母的家乡,一定要毕恭毕敬。可是所看到的都不像父亲,所依靠的也都不像母亲。既不附属于外,也不附丽于里。老天生我,我的好日子在哪里?

四章。蜩,蝉。嘒嘒,形容蝉声,与《小星》篇“嘒彼小星”之“嘒”形容小星是一种用法:嘒嘒,形容蝉声之响亮;嘒,形容小星之明亮。漼,深貌。淠淠,茂盛貌。整章的意思就是:那棵阴郁的柳树上,蝉在响亮地叫。在那深的死水里,长着茂盛的狄苇。我就像漂荡的船只,也不知漂荡到什么地方。心里的忧愁呀,连个假寐都不能。

五章。伎伎,一作跂跂,疾奔之貌。雊,雉鸣。用,以。宁,乃。整章的意思就是:麀鹿的奔跑,只看到腿在动。早上的野鸡鸣叫,是雄在找雌。比方那些坏树,因为病就没有枝。我心里的忧愁呀,竟没有人知道!

六章。先,开(马瑞辰说)。行,路。墐,埋。整章的意思就是:你看那投网之兔,还有释放的机会。路上死了个人,还有人肯埋他。这位君子的心肠呀,真可算是残忍了。我心里边的忧愁呀,哭泣得鼻涕也流出来。

七章。醻,酬酒。舒,申。掎,掎其巅。扡,《唐石经》作“杝”,随其理而以手离之曰杝。佗,负荷。整章的意思就是:君子的相信谗言,就像人家的酬酒非喝不可。君子的没有慈惠,一点也不肯进一步去追究。伐木的要用绳子绁其巅,砍柴的要顺着树的纹理。舍掉那个有罪的人,让我替他来负担。

八章。由,于。整章的意思就是:高的没有不是山,深的没有不是泉。君子不要随便地讲话,墙头上长有耳朵。不要来到我的鱼梁,不要打开我的鱼笱。我本人你还不喜欢呢,何况我的后代!

【诗义辨正】

《毛序》:“《小弁》,刺幽王也。大子之傅作焉。”附会,不足置辩。姚际恒说:“《小序》谓‘刺幽王’,不言何人作,指何事。《大序》谓‘大子之傅作焉’,则宜臼事也。然谓其傅作,有可疑。诗可代作;哀怨出于中情,岂可代乎?况此诗尤哀怨痛切之甚,异于他诗也。若谓宜臼自作,宜臼实不德,孟子何为以‘亲亲之仁’许之?……赵岐注《孟子》,以为伯奇作。伯奇事仅见《琴操》,不足据。且‘踧踧周道,鞫为茂草’,此岂伯奇之言哉?”这首诗本是尹吉甫所写,不知怎么传说成他儿子所作。

鸱鸮(豳风)

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恩斯勤斯,鬻子之闵斯!

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女下民,或敢侮予!

予手拮据,予所捋荼,予所蓄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

予羽谯谯,予尾翛翛,予室翘翘,风雨所漂摇,予维音哓哓。

释音:鬻,音育。女,音汝。拮,音吉。据,音居。捋,音啰。瘏,音徒。谯,音樵。翛,音消。翘,音乔。哓,音消。

【诗义关键】

知道这首诗里的鸱鸮影射谁,诗义也就晓得了。《瞻卬》篇说“懿厥哲妇,为枭为鸱”,指的是仲氏;此诗的鸱鸮也是指仲氏吗?我们看“既取我子,无毁我室”怎么讲。尹吉甫与仲氏所生的儿子伯奇不是被仲氏逐出而致跳河吗?尹吉甫的房屋土地不是被仲氏没收了吗?诗义就是:既然置死了我的儿子,就不要再毁坏我的房屋。《邶风·谷风》篇说“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又说“我有旨蓄,亦以御冬”;此诗说“予所捋荼,予所蓄租”,可知尹吉甫后来连饭都没得吃,日以荼菜来维生。尹吉甫的房舍被没收后流离失所,自己建造了一间茅屋,所以此诗说“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女下民,或敢侮予”,又说“予室翘翘,风雨所漂摇”,其凄苦的情景,由此可见。

【字句解释】

一章。恩,恩惠。勤,惜。鬻,卖(《说文》段注)。闵,怜。整章的意思就是:鸱鸮呀,鸱鸮呀,既然置死了我的儿子,不要再破坏我的家庭。开恩吧!怜悯吧!施舍一点你的怜悯吧!

二章。迨,及。彻,取。桑土,桑根;土,《释文》引《韩诗》作“杜”,《方言》:“东齐谓根曰杜。”绸缪,缠绵,即现在说的捆捆绑绑。下民,老百姓。《诗经》中用“下民”的共有六篇[1],就是《十月之交》《皇矣》《板》《荡》《桑柔》与此诗,意义都相同。今女下民,或敢侮予,就是现在你们这些老百姓,竟敢来欺侮我!由此使我们想到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说的:“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唇焦口燥呼不得,归来倚杖自叹息。”情景不是完全相同吗?整章的意思就是:天还没有阴雨的时候,取些桑根,把窗户、门捆捆绑绑,使它牢固。现在你们这些老百姓,竟敢来欺侮我!

三章。拮据,就是现在说的穷困。捋,采。荼,荼菜。租,当读为蒩,《说文》:“蒩,茅藉也。”(马瑞辰说)卒,当读为顇,《尔雅》:“顇,病也。”(亦马瑞辰说)瘏,也是病。整章的意思就是:我的手头是拮据的,我所吃的是荼菜,我所睡的是茅藉,我的嘴也干瘪了,因为我没有了室家。

四章。谯谯,减少。翛翛,凋敝。翘翘,危险。哓哓,发抖。整章的意思就是:我的羽毛减少了,我的尾巴凋敝了,我的房子危险了,在风雨中漂摇,我说话的声音发抖了。

【诗篇联系】

从这首诗所写的凄惨景象,尹吉甫的生命是不会长久了,所以将此诗排在最后。《小弁》篇说“菀彼柳斯,鸣蜩嘒嘒”,《七月》篇说“五月鸣蜩”,可知《小弁》这首诗写在幽王七年五月,那时,尹吉甫在南燕。可是《小弁》篇又说:“譬彼舟流,不知所届”,“行有死人,尚或墐之。君子秉心,维其忍之”。由此看来,尹吉甫在南燕不受欢迎,他还得流浪。《通志·氏族略》说“今汾州有尹吉甫墓”,不知是否可靠。假如可靠,尹吉甫最后流浪到现今的山西汾阳县,也就死在那里,此诗恐怕也写在那里。此诗说“予所捋荼”,什么时候采荼呢?《七月》篇说“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采荼在九月,此诗也当写在幽王七年九月间。到此,可以算出尹吉甫的岁数了。宣王五年(公元前八二三)的时候他三十岁,死于幽王七年(公元前七七五)间,享寿七十八岁左右。说来真是奇迹,我们从《诗经》里发现了尹吉甫的生平事迹,再以他的生平事迹将三百篇连贯起来,而成了一部完整的故事。在这篇故事里,主宰尹吉甫命运的是仲氏,故事由她开始,也由她结束。《易林》卷一说:“氓伯以婚,抱布自媒。弃礼急情,卒罹悔忧。”这不就是尹吉甫命运的缩写吗?在后汉的时候,一定还有人对他的事迹知道得很清楚,不然,《易林》里不会有那么多关于他与仲氏的事迹,而且事迹与我们所考出的都恰恰相合。现在再追究一下《易林》的作者是谁,他是什么地方的人,就知道他为什么能知道尹吉甫与仲氏的故事了。《易林》的作者,胡适之先生断归给后汉时的崔篆(见《易林断归崔篆的判决书》),而崔篆是涿郡安平人。安平,即今之河北省安平县。安平县与复关接近,在那一带,一定有尹吉甫与仲氏的传说,所以崔篆知道得很清楚。

【诗义辨正】

《毛序》:“《鸱鸮》,周公救乱也。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为诗以遗王,名之曰《鸱鸮》焉。”根据《尚书·金縢》篇而成此序。《金縢》篇说:“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此诗与这段事迹有什么关系?难道同一篇名就一定是同一事件吗?周公居东仅只二年,东征三年的是尹吉甫,并不是周公,请不要再强为牵扯吧!

以上两篇,就是《小弁》与《鸱鸮》,都是幽王七年左右尹吉甫被逐出卫国后,先回到南燕,后又流浪到山西汾阳所写。这是他最后的两首诗,他的生命也就从此结束。

一九六七年三月五日完稿于新加坡义安学院

注解:

[1] 《殷武》篇也用到“下民”:“天命降监,下民有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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