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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七 红楼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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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红学

《红楼梦》好像断纹琴,却有两种黑漆:一索隐,二考证。自传说是也,我深中其毒,又屡发为文章,推波助澜,迷误后人。这是我生平的悲愧之一。

红学之称,本是玩笑

《红楼》妙在一“意”字,不仅如本书第五回所云也。每意到而笔不到,一如蜻蜓点水稍纵即逝,因之不免有罅漏矛盾处,或动人疑或妙处不传。故曰有似断纹琴也。若夫两派,或以某人某事实之,或以曹氏家世比附之,虽偶有触着,而引申之便成障碍,说既不能自圆,舆评亦多不惬。夫断纹古琴,以黑色退光漆漆之,已属大煞风景,而况其膏沐又不能一清似水乎。纵非求深反惑,总为无益之事。“好读书,不求甚解”,窃愿为爱读《红楼》者诵之。

红学之称本是玩笔,英语曰redology亦然。俗云:“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越糊涂了。”此盖近之。我常说自己愈研究愈糊涂,遂为众所诃,斥为巨谬,其实是一句真心语,惜人不之察。

文以意为主。得意忘言,会心非远。古德有言:“依文解义,三世佛冤。离经一字,便同魔说”,或不妨借来谈“红学”。无言最妙,如若不能,则不即不离之说,抑其次也。神光离合,乍阴乍阳,以不即不离说之,虽不中亦不远矣。譬诸佳丽偶逢,一意冥求,或反失之交臂,此犹宋人词所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也。

夫不求甚解,非不求其解也。曰不即不离者,亦然浮光掠影,以浅尝自足也。追求无妨,患在钻入牛角尖。深求固佳,患在求深反惑。若夫张为幻,以假混真,自欺欺人,心劳日拙已。以有关学术之风气,故不惮言之耳。

更别有一情形,即每说人家头头是道,而自抒己见,却未必尽圆,略如昔人诗云“鲍老当筵笑郭郎,笑他舞袖太郎当;若教鲍老当筵舞,能更郎当舞袖长”,此世情常态也,于“红学”然。近人有言:“《红楼梦》简直是一个碰不得的题目。”余颇有同感。何以如此,殆可深长思也。昔曾戏拟“红楼百问”书名,因故未作——实为侥幸。假令书成,必被人掎摭利病,诃为妄作,以所提疑问决不允恰故。岂不自知也。然群疑之中苟有一二触着处,即可抛砖引玉,亦野人之意尔。今有目无书,自不能多说。偶尔想到,若曩昔所拟“红学何来”?可备一问欤?

百年红学,从何而来?

红学之称,约逾百年,虽似诨名,然无实意。诚为好事者不知妄作,然名以表实,既有此大量文献在,则谓之红学也亦宜。但其他说部无此诨名,而《红楼梦》独有之,何耶?若云小道,固皆小道也。若云中有影射,他书又岂无之,如《儒林外史》《孽海花》均甚显著,似皆不能解释斯名之由来。然则固何缘有此红学耶?我谓从是书本身及其遭际而来。

最初即有秘密性,瑶万所谓非传世小说,中有碍语是也。亲友或未窥全豹,外间当已有风闻。及其问世,立即不胫而走,以钞本在京师庙会中待售。有从八十回续下者可称一续,程、高拟本后,从百二十回续下者,可称二续,纷纷扰扰,不知所届。淫辞语,观者神迷。更有一种谈论风气,即为红学之滥觞。“开口不谈《红楼梦》,此公缺典定糊涂”,京师竹枝词中多有类此者。殆成为一种格调,仿佛咱们北京人,人人都在谈论《红楼梦》似的。——夸大其词,或告者之过,而一时风气可想见已。由口说能为文字,后来居上,有似积薪,茶酒闲谈,今成“显学”,殆非偶然也。其关键尤在于此书之本身,初起即带着问题来。斯即《红楼梦》与其他小说不同之点,亦即纷纷谈论之根源。有疑问何容不谈?有“隐”岂能不索?况重以丰神绝代之文词乎。曰猜笨谜,诚属可怜,然亦人情也。索隐之说于清乾隆时即有之(如周春随笔记壬子冬稿一七九二)可谓甚早。红学之奥,固不待嘉道间也。

从索隐派到考证派

原名《石头记》。照文理说,自“按那石上书云”以下方是此记正文,以前一大段当是总评、楔子之类,其问题亦正在此。约言之有三,而其中之一与二,开始即有矛盾。甄士隐一段曰“真事隐去”,贾雨村一曰冒“假语村言”(以后书中言及真假两字者甚多,是否均依解释,不得而知),真的一段文辞至简,却有一句怪话:“而假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着此一言也,索隐派聚讼无休,自传说安于缄默。若以《石头记》为现实主义的小说,首先必须解释此句与衔玉而生之事。若斥为糟粕而摒弃之,似乎不能解决问题,以读者看《红楼梦》第一句就不懂故也。人人既有此疑问,索隐派便似乎生了根,春风吹又生。一自胡证出笼,脂评传世,六十年来红学似已成考证派(自传说)的天下,其实仍与索隐派平分秋色。蔡先生晚年亦未尝以胡适为然也。海外有新索隐派兴起不亦宜乎,其得失自当别论。假的一段稍长,亦无怪语,只说将自己负罪往事,编述一集以告天下;又说“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使其泯灭。——此即本书有“自传说”之明证,而为我昔日立说之依据。话虽如此,却亦有可怪之处。既然都是真(后文还有“亲睹亲闻”、“追踪蹑迹”等等),为什么说他假?难道就是“假作真时真亦假”么?即此已令人坠入五里雾中矣。依上引文,《红楼梦》一开始,即已形成索隐派、自传说两者之对立,其是非得失,九原不作,安得而辨之,争论不已,此红学资料之所以汗牛充栋也。“愚摈勿读”,似属过激,尝试览之,是使读者目眩神迷矣。

书名人名,头绪纷繁

此段文中之三,更有书名人名,即本书著作问题,亦极五花八门之胜。兹不及讨论,只粗具概略。按一书多名,似从佛经拟得。共有四名,仅一《石头记》是真,三名不与焉?试在书肆中购《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固不可得也。又二百年来脍炙人口《红楼梦》之名变不与焉,何哉?(脂批本只甲戌本有之,盖后被删去。)顾名思义,试妄揣之,《石头记》似碑史传;《情僧录》似禅宗机锋;《风月宝鉴》似惩劝淫欲书;《金陵十二钗》当有多少粉白黛绿、燕燕莺莺也。倘依上四名别撰一编,特以比较《红楼梦》,有“存十一于千百”之似乎?恐不可得也。书名与书之距离,即可窥见写法之迥异寻常。况此诸名,为涵义蕴殆借以表示来源之复杂,尚非一书多名之谓乎。

人名诡异,不减书名。著作人三而名四。四名之中,三幻而一真,曹雪芹是也。以著作权归诸曹氏也宜。一如东坡《喜雨亭记》之“吾以名吾亭”也。虽然归诸曹雪芹矣,乌有先生亡是公之徒又胡为乎来哉!(甲戌本尚多一吴玉峰)假托之名字异于实有其人,亦必有一种含义,盖与本书之来历有关。今虽不能遽知,而大意可识,穿凿求之固然,视若无睹,亦未必是也。作者起草时是一张有字的稿纸,而非素纸一幅,此可以想见者。读《红楼梦》,遇有困惑,忆及此点,未必无助也。

其尤足异者,诸假名字间,二名一组,三位一体。道士变为和尚,又与孔子家连文,大有“三教一家”气象。宜今人之视同糟粕也。然须有正当之解释与批判。若径斥逐之,徒滋后人之惑,或误认为遗珠也。三名之后,结之以“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云云,在著作人名单上亦成为真假对峙之局,遥应开端两段之文,浑然一体。由此视之,楔子中主要文字中,红学之雏形已具,足以构成后来聚讼之基础,况加以大量又混乱之脂批,一似烈火烹油也。

若问:“红学何来?”答曰:“从《红楼梦》里来。”无《红楼梦》,即无红学矣。或疑是小儿语。对曰:“然。”

其第二问似曰:“红学又如何?”今不能对,其理显明。红学显学,烟墨茫茫,岂孩提所能辨,耄荒所能辨乎。非无成效也,而矛盾伙颐,有如各派间矛盾,各说间矛盾,诸家立说与《红楼梦》间矛盾,而《红楼梦》本身亦相矛盾。红学本是从矛盾中发展壮大起来的。固不足为病。但广大读者自外观之,只觉烟尘滚滚,杀气迷漫,不知其得失之所在。胜负所由分,而靡所适从焉。

昔一九六三年有吊曹雪芹一诗,附录以结篇:

艳传外史说红楼,半记风流得似不。

脂砚芹溪难并论,蔡书王证半胡诌。

商谜客自争先手,弹驳人皆愿后休。

何处青山埋玉骨,漫将卮酒为君酬。

一九七八年九月七日

红楼释名

《红楼梦》已盛传海内外,蔚成显学,而红楼何指未有定论。唐诗中习见,是否与之有关,亦不明确。如甲辰本梦觉主人序文云“红楼富女,诗证香山”即为一例。以本书言,写楼房甚少,若怡红、潇湘、蘅芜皆只平屋耳。

“红楼”典故

《资治通鉴》卷二六三叙五代建事曰:“建作府门,绘以朱丹,蜀人谓画红楼。”画者,美辞。红楼即朱门也。又《成都古今记》云:“红楼,先主所建,彩绘华侈……城中人相率来观,曰看画红楼。”是当时确有一金碧交辉之楼,补鉴文所未及,记时人语,多一“看”字尤妙。

夫王建据蜀,虐使其民,大兴土木,拟皇居,君门九重,其中宫室之美,彼行路人安得群观而赞叹之,恐不过遥瞻而已。史文虽简,盖得其实,却别有一解。吾人习见前清王府款式,而古代朱门,不必皆然,或于门上起楼,雕镂华彩,是朱门亦即红楼也。二说并通,而折衷之论固不足“红楼”解惑。撰人即非泛引唐诗,亦未必抹此故事也。窃谓有虚实二意。

就虚者言之,“红”字是书中点睛处,为书主人宝玉有爱红之病而住在怡红院,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则于悼红轩。此红字若与彼红字相类,自当别含义蕴,非实指也。上一字既虚,下一字亦然,不必以书中某处楼屋实之。若泛指东西二府,即朱门之谓耳。

楼在何处?

或病斯义,虚玄惝,必求某地以实之,其天香楼乎?在本书中亦无其他之楼可当此称者。今本第一回楔子中并无《红楼梦》之名,独脂批甲戌本有之。其辞曰:“吴玉峰题为《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审其语气,此《红楼梦》盖接近《风月宝鉴》,然今传八十回之谓也,其重点当在于梦游幻境与秦可卿之死。此句何以被删?不得而知,而关系匪鲜,兹不具论。

第五回之回目与正文,并载《红楼梦》之名,但指一套散曲,非谓全书;见于梦中,又非实境。宝玉梦入太虚幻境在秦氏房中,本书详言所在,而于室内铺陈有特异之描写,列古美人名七,殆已入幻境,非写实也。(此种笔墨与后迥异,于本书为仅见,疑是《风月宝鉴》之原文。)又记:

秦氏笑道:“我这屋子,大约连神仙也可以住得了。”

疑此即“红楼”也。是否即天香楼,无明文,亦可想象得之。惜第十三回“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之文,被删已佚,无助于了解,剩得未删之句:

另设一楼于天香楼上……打四十九日解冤洗孽醮,然后停灵于会芳园中。

是天香楼在会芳园中而秦氏即死于此楼之明证。其是否为可卿卧室,尚未能定。靖应藏本畸笏评语有“遗更衣诸文”六字,是天香楼盖为秦氏所居,即宝玉前日入梦之地,亦即所谓红楼也。虽非定论,聊益谈资,遂记之以诗云:

仙云飞去迷归路,岂有天香艳迹留。

左右朱门双列戟,争教人看画红楼。

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空空道人十六字闲评释

援“道”入“释”

余以“色空”之说为世人所诃旧矣。虽然,此十六字固未必综括全书,而在思想上仍是点睛之笔,为不可不知者,故略言之。其辞曰:

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

由空归空,两端皆有“空”字,似空空道人之名即由此出,然而非也。固先有空空道人之名而后得此义。且其下文云“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可见十六字乃释氏之义,非关玄门。道士改为和尚,事亦颇奇。其援道入释,盖三教之中终归于佛者,《红楼》之旨也。若以宝玉出家事当之,则浅矣。以下试言此十六字。

固道源于心经,却有三不同。“色”字异义,一也;经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言由空而色,由色而空,二也;且多一情字,居中运枢,经所绝无,三也。情为全书旨意所存。情色相连,故色之解释,空色之义均异心经。三者实一贯也。

“色”之异义,“空”有深旨

先谈色字之异义。经云色者,五蕴之色,包括物质界,与受想行识对。此云色者,颜色之色,谓色相、色情、色欲也。其广狭迥别,自不得言色即是空,而只云由色归空。短书小说原不必同于佛经也,他书亦有之。

如《来生福弹词》第廿八回德晖语:“情重的人,那色相一并定须打破。……心经上明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把这两句参透了,心田上还有恁不干净处?”下文说:“累心的岂止色相一端”,盖于心经之文义有误解,故云然。但云情重之人须破色相,殆可移来作此十六字注脚也,“来生福”不题撰人名,盖在《红楼梦》之后。

窃依文解义,此所谓“空”只不过一股空灵之义,然有深旨,如“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之类是也。空空道人者,亡是公耳,即今之无名氏。四句中上两“色”字读如色相之色,下两“色”字读如色欲之色。而“情”兼有淫义,第五回警幻之言曰:

好色即淫,知情更淫。

语意极明,无可曲解,色情淫固不可分也。若强为解释,又正如她说:

好色不淫……情而不淫……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不论于理是否圆足,即此痛情直捷,已堪千古。前有《临江仙》词云:“多少金迷纸醉,真堪石破天惊”,盖谓此也。

未尽之意,请详他篇。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日

漫说芙蓉花与潇湘子

芙蓉累德夭风流,倚枕佳人补翠裘。

评泊茜纱黄土句,者回小别已千秋。

秋后芙蓉亦牡丹

余前有钗黛并秀之说为世人所讥,实则因袭脂批,然创见也,其后在笔记中(书名已忘)见芙蓉一名秋牡丹,遂赋小诗云:“尘网宁为绮语宽,唐环汉燕品评难。哪知风露清愁句,秋后芙蓉亦牡丹。”(记中第六十三回笺上注云:“自饮一杯,牡丹陪饮一杯。”)盖仍旧说也。

此记仅存八十回,于第七十九回修改《芙蓉诔》,最后定为“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书上说:

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笑着点头称妙。

芙蓉一花,双关晴黛。诔文哀艳虽为晴姐,而灵神笼罩全在湘妃。文心之细,文笔之活,妙绝言诠,只觉“神光离合”尚嫌空泛,“画龙点睛”犹是陈言也。石兄天真,绛珠仙慧,真双绝也,然已逗露梦阑之消息来。下文仅写家常小别:

黛玉道:“我也家去歇息了,明儿再见罢。”说着,便自取路去了。

平淡凄凉,自是书残,非缘作意。黛玉从此不再见于《红楼梦》矣。曲终人去,江上峰青,视如二玉最后一晤可也,不须再读后四十回。旧作《红楼缥缈歌》曰:

芙蓉累德夭风流,倚枕佳人补翠裘。

评泊茜纱黄土句,者回小别已千秋。

即咏其事。晴为黛影,旧说得之。晴雯逝后,黛玉世缘非久,此可以揣知者也。未完之书约二三十回,较今续四十回为短,观上引文,有急转直下之势,叙黛玉之卒,其距第八十回必不远。或即在诔之明年耶?其时家难未兴,名园无恙,“亭亭一朵秋花影,尚在恒沙浩劫前”,又如梅村所云“痛知朝露非为福”也。

黛先死钗方嫁,但续书却误

芙蓉又为夭折之征。《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纪晓岚悼郭姬诗自注:“未定长如此,芙蓉不耐寒,寒山子诗也。”上述姬卒于九月。按《芙蓉诔》称,“蓉桂竞芳之月”,即九月也。盖晴黛皆卒于是月,虽于后回无据,以情理推之,想当然耳。于六十三回黛玉掣得笺后:

众人笑说:“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作芙蓉。”黛玉也自笑了。

书中特举,可见只有黛玉,别人不配作芙蓉。那么怎又有《芙蓉诔》呢?岂自语相违,形影一身故。上文悬揣,非无因也。

怡红夜宴,擎花名笺,书中又一次预言,钗黛结局于焉分明。牡丹芳时已晚,而况芙蓉。花开不及春,非春之咎,故曰“莫怨东风当自嗟”也。黛先死而钗方嫁,此处交待分明,无可疑者。续书何以致误,庸妄心情,诚为叵测。若云今本后四十回中,或存作者原稿之片段,吾斯之未能信。

蛾眉善妒,难及黄泉

后回情节皆属揣测,姑妄言之。黛玉之死,非关宝玉之婚;而宝钗之嫁,却缘黛玉之卒。一自潇湘人去,怡红院天翻地覆,挽情海之危澜,自非蘅芜莫可。即依前回情节,诸娣归心,重闱属望,宝钗之出闺成礼已届水到渠成,亦文家之定局,盖无所施其鬼蜮奇谋也。但木石金玉之缘,原有先后天之别,凡读者今皆知之,而当时人皆不知,且非人力所能左右。三十六回之梦话,宝玉亦未必自知。及其嫁了,如宾斯厮敬,鱼水言欢,皆意中事,应有义。而玉兄识昧前盟,神栖故爱,夙业缠绵,无间生死,蛾眉善妒,难及黄泉。宝钗虽具倾城之貌,绝世之才,殆亦无如之奈何矣。若斯悲剧境界,每见于泰西小说,《红楼》中盖亦有之,借余韵杳然,徒劳结想耳。“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终身误》一曲道出伊行婚后心事。窥豹一斑,辄为三叹。

作者于蘅潇二卷非无偏向,而“怀金悼玉”之衷,初不缘此而异。评家易抑扬为褒贬,已觉稍过其实,更混以续貂盲说,便成巨谬。蘅芜厄运,似不减于潇湘也。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宗师的掌心

一切红学都是反《红楼梦》的。即讲的愈多,《红楼梦》愈显其坏,其结果变成“断烂朝报”,一如前人之评春秋经。笔者躬逢其盛,参与此役,谬种流传,贻误后生,十分悲愧,必须忏悔。

开山祖师为胡适。红学家虽变化多端,孙行者翻了十万八千个筋斗,终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 。虽批判胡适相习成风,其实都是他的徒子徒孙。胡适地下有知,必干笑也。

何以言之?以前的红学实是索隐派的天下,其他不过茶酒闲评。若王静安之以哲理谈“红”,概不多见。胡氏开山,事实如此不可掩也。按其特点(不说是成绩)有二:1.自叙说。曹家故事。2.发见脂批(十六回本)。

顷阅戴不凡《揭开<红楼梦>作者之谜》一文似为新解,然亦不过变雪芹自叙为石兄自叙耳。石兄何人?岂即贾宝玉?谜仍未解,且更混乱,他虽斥胡适之说为“胡说”,其根据则为脂批。此即当年胡适的宝贝书。既始终不离乎曹氏一家与脂砚斋,又安能跳出他的掌心乎。

一九七九年三月十一日晨窗

甲戌本与脂砚斋

在各脂评本中,甲戌本是较突出的,且似较早。甲戌本之得名由于在本书正文有这么一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现存的胡适藏本却非乾隆甲戌年所抄,其上的脂批多出于过录。

这本的特点,在此只提出两条:一早一晚,都跟脂砚斋有关。所谓早,即上引语,甲戌为一七五四年,早于己卯、庚辰约五六年,今本或出于传抄,但其底本总很早,此尚是细节;本文出脂砚斋,列名曹雪芹之后,于“红学”为大事。此各本所无,即我的八十回校本亦未采用。以当时不欲将脂砚之名入“正传”,即诗云“脂砚芹溪难并论”之意也。其实并不必妥,姑置弗论。

脂砚“绝笔”在于甲戌本吗?

此本虽“早”,却有脂斋最晚之批,可能是绝笔,为各脂本所无,这就是“晚”。这条批语很特别,亦很重要,载明雪芹之卒年而引起聚讼。我有《记夕葵书屋<石头记>批语》一文专论之,在此只略说,或补前篇未尽之意。

此批虽甲戌本所独有,却写得异常混乱,如将一条分为两条而且前后颠倒,文字错误甚多,自决非脂砚原笔。他本既不载,亦无以校对。在六十年初却发现清吴夕葵书屋本的批语。原书久佚,只剩得传抄的孤孤零零的这么一条。事甚可怪,已见彼文,此不赘,径引录之,以代甲戌本。

此是第一首标题诗,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赖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愿造化主再出一脂一芹,是书有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原矣。甲申八月泪笔此批中段“每思”以下又扯上青埂峰、石兄、和尚,极不明白;石兄是否曹雪芹亦不明,似另一人。首尾均双提芹脂与本书之关系,正含甲戌本叙著作者之先提雪芹继以脂砚斋,盖脂砚始终以著作人之一自命也,此点非常明白。又看批语口气,称“余二人”,疑非朋友而是眷属。此今人亦已言之矣,我颇有同感。牵涉太多,暂不详论。

曹雪芹非作者?

甲戌本还有一条批语,亦可注意: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弊(当作蔽)了去,方是巨眼 。

当是脂砚斋所批。我当时写甲戌本后记时亦信其说,而定本书之作者为曹雪芹,其实大有可商者。学作巨眼识英雄人或反而上当。芹既会用画家烟云模糊法,脂难道就不会么?此批之用意在驳倒“批阅增删”之正文而仍归诸芹,盖其闺人之心也。一笑。

脂斋为什么要这样批呢?原来当时雪芹的《红楼梦》著作权未被肯定,如裕瑞《枣窗闲笔》、程高排本《序言》皆是,此批开首“若云”句可注意,说雪芹披阅增删,即等于说不是他做的,所以脂砚要驳他。但这十六字正文如此不能否定,所以说它是烟云模糊法。其实这烟云模糊,恐正是脂砚的遮眼法也。是否如此,自非综观全书与各脂批不能决定。这里只不过闲谈而已。

红楼迷宫,处处设疑

还有一点很特别,《红楼梦》行世以来从未见脂砚斋之名,即民元有正书局石印的戚序本,明明是脂评,却在原有脂砚脂斋等署名处,一律改用他文代之。我在写《红楼梦辨》时已引用此项材料,却始终不知这是脂砚斋也。程、高刊书将批语全删,脂砚之名随之而去,百年以来影响毫无。自胡适的“宝贝书”出现,局面于是大变。我的“辑评”推波助澜,自传之说风行一时,难收覆水。《红楼》今成显学矣,然非脂学即曹学也,下笔愈多,去题愈远,而本书之湮晦如故。窃谓《红楼梦》原是迷宫,诸评加之帷幕,有如词人所云“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也。

一九七九年四月廿日写

宝玉之三妻一爱人

在记中前八十回宝玉之婚配迄无定论,后四十回云云可备一说耳。姑妄言之,期在通俗,无取繁词,以甲乙等示之。

甲、可卿,主婚者警幻。第五回曰:“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与汝,今夕良时即可成姻”是也。

在人世为私情,天上是合法的,其人也“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固合钗黛为一身者。

乙、宝钗,主婚者元妃。第二十八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端午节所赐,宝玉与钗同黛异。且恐人不注意又明点一句:“怎么林姑娘的倒不同我的一样,倒是宝姐姐的同我一样?”回末借以写艳,黛玉有“呆雁”之喻,神情绝妙,岂续貂恶札所梦见。

丙、湘云。今传本记安排她嫁卫若兰,其订婚见第三十二回袭人语。但此恐只是一种稿本。宝湘婚姻,在“红学”之传说中还未停止,如所谓“旧时真本”等。依事理推测,枕霞是贾母的娘家侄女,黛玉卒后老人属意于她,亦有可能。特别是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语,若非宝湘结合,则任何说法终不圆满也。此属于本书稿本参错问题,今不具论。

丁、黛玉。有前生之情缘,无今生的婚姻,这在书中是最明显的。但所谓前因,依第一回之记叙却非常糊涂,神瑛顽石是一是二,惝迷离。程排本以神瑛侍者为警幻赐顽石之美称,自非抄本之误,盖亦出于不得已。若如脂本,两故事平行而不交叉,绛珠自以眼泪还侍者甘露之惠耳,与顽石又何干?而曰“木石前盟”耶?是“楚则失之,齐亦未为得也”。若此疑难由于稿本之错杂,非空言所能解决也。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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