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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淡定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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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

陌生人聚集到一起便不肯排队

“民权初步”讲的是一般开会的法则,如果有人撰一续编,应该是讲排队。

如果你起个大早,赶到邮局烧头炷香,柜台前即使只有你一个人,你也休想能从容办事,因为柜台里面的先生小姐忙着开柜子、取邮票文件、调整邮戳,这时候就有顾客陆续进来,说不定一位站在你左边,一位站在你右边,也许是衣冠楚楚的,也许是破衣邋遢的,总之是会把你夹在中间。夹在中间的人未必有优先权,所以,三个人就挤得很紧,胳膊粗、个子大、脚跟稳的占便宜。夹在中间的人也未必轮到第二名,因为说不定又有人附在你的背上,像长臂猿似的伸出一只胳膊,越过你的头部拿着钱要买邮票。人越聚越多,最后像是橄榄球赛似的挤成一团,你想钻出来也不容易。

三人曰众,古有明训。所以三个人聚在一起就要挤成一堆。排队是洋玩意儿,我们所谓“鱼贯而行”都是在极不得已的情形之下所做的动作。《晋书·范汪传》:“玄冬之月,沔汉干涸,皆当鱼贯而行,推排而进。”水不干涸谁肯循序而进,虽然鱼贯,仍不免于推排。我小时候,在北平有过一段经验,过年父亲常带我逛厂甸,进入海王村,里面有旧书铺、古玩铺、玉器摊,以及临时搭起的几个茶座儿。我父亲如入宝山,图书、古董都是他所爱好的,盘旋许久,乐此不疲,可是人潮汹涌,越聚越多。等到我们兴尽欲返的时候,大门口已经壅塞了。门口只有一个,进也是它,出也是它,而且谁也不理会应靠左边行,于是大门变成瓶颈,人人自由行动,卡成一团。也有不少人故意起哄,哪里人多往哪里挤,因为里面有的是大姑娘、小媳妇。父亲手里抱了好几包书,顾不了我。为了免于被人践踏,我由一位身材高大的警察抱着挤了出来。我从此没再去过厂甸,直到我自己长大有资格抱着我自己的孩子冲出杀进。

中国地方大,按说用不着挤,可是挤也有挤的趣味。逛隆福寺、护国寺,若是冷清清的凄凄惨惨觅觅,那多没有味儿!不过时代变了,人几乎天天到处要像是逛庙赶集。长年挤下去实在受不了,于是排队这洋玩意儿应运而兴。奇怪的是,这洋玩意儿兴了这么多年,至今还没有蔚成风气。长一辈的人在人多的地方横冲直撞,孩子们当然认为这是生存技能之一。学校不能负起教导的责任,因为教师就有许多是不守秩序的好手。法律无排队之明文规定,警察管不了这么多。大家自由活动,也能活下去。

不要以为不守秩序、不排队是我们民族性,生活习惯是可以改的。抗战胜利后我回到北平,家人告诉我许多敌伪横行霸道的事迹,其中之一是在前门火车站票房前面常有一名日本警察手持竹鞭来回巡视,遇到不排队就抢先买票的人,就一声不响高高举起竹鞭“嗖”的一声着着实实地抽在他的背上。挨了一鞭之后,他一声不响地排在队尾了。前门车站的秩序从此改良许多。我对此事的感想很复杂。不排队的人是应该挨一鞭子,只是不应该由日本人来执行。拿着鞭子打我们的人,我真想抽他十鞭子!但是,我们自己人就没有人肯对不排队的人下那个毒手!好像是基于同胞爱,开始是劝,继而还是劝,不听劝也就算了,大家不伤和气。谁也不肯扬起鞭子去取缔,觍颜说是“于法无据”。一条街定为单行道、一个路口不准向左转,又何所据?法是人定的,要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便应该有什么样的法。

洋人排队另有一套,他们是不拘什么地方都要排队。邮局、银行、剧院无论矣,就是到餐厅进膳,也常要排队听候指引一一入座。人多了要排队,两三个人也要排队。有一次要吃比萨饼,看门口队伍很长,只好另觅食处。为了看古物展览,我参加过一次二千人左右的长龙,我到场的时候才有千把人,顺着龙头往下走,拐弯抹角,走了半天才找到龙尾,立定脚跟,不久回头一看,龙尾又不知伸展得何处去了。我仔细观察发现了一个秘密:洋人排队,浪费空间,他们排队占用一里,由我们来排队大概半里就足够。因为他们每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通常保持相当距离,没有肌肤之亲,也没有摩肩接踵之事。我们排队就亲热得多,紧迫盯人,唯恐脱节,前面人的胳膊肘会戳你的肋骨,后面人喷出的热气会轻拂你的脖梗。其缘故之一,大概是我们的人丁太旺而场地太窄。以我们的超级市场而论,实在不够超级,往往近于迷你,遇上八折的日子,付款处的长龙摆到货架里面去,行不得也。洋人的税捐处很会优待主顾,设备充分,偶然有七八个人排队,排得松松的,龙头走到柜台也有五步六步之遥。办起事来无左右受夹之烦,也无后顾催迫之感,从从容容,可以减少纳税人胸中许多戾气。

我们是礼义之邦,君子无所争,从来没有鼓励人争先恐后之说。很多地方我们都讲究揖让,尤其是几个朋友走出门口的时候,常不免于拉拉扯扯礼让了半天,其实鱼贯而行也就够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到了陌生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便不肯排队,而一定要奋不顾身。

我小时候只知道上兵操时才排队。曾路过大栅栏同仁堂,柜台占两间门面,顾客经常是里三层外三层挤得水泄不通,多半是仰慕同仁堂丸散膏丹的大名而来办货的乡巴佬。他们不知排队犹可说也。奈何数十年后,工业已经起飞,都市人还不懂得这生活方式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项目?难道真需要那一条鞭子才行么?

吐痰:

随地吐痰罚款都无效

有许多从前常见的东西,现在难得一见,痰盂即是其中之一。也许是我所见不广,似乎别国现在已无此种器皿。这一项我国固有文物,于今也式微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每间房屋至少要有痰盂一具。尤其是,两把太师椅中间夹着一个小茶几。几前必有一个痰盂。其形状大抵颇似故宫博物院所藏宋瓷汝窑青奉华尊。分三个阶段,上段是敞开的撇口,中段是容痰的腹部,圆圆凸凸的,下段是支座。大小不一,顶大的痰盂高达二尺,腹部直径在一尺开外,小一点的西瓜都可以放进去。也有两层的,腹部着地,没有支座。更简陋的是浅浅的一个盆子就地擦,上面加一个中间陷带孔的盖子。瓷的当然最好,一般用的是搪瓷货。每天早晨清理房屋,倒痰盂是第一桩事。因为其中不仅有痰,举凡烟蒂、茶根、漱口水、果皮、瓜子皮、纸屑,都兼容并蓄,甚至有时也权充老幼咸宜的卫生设备。痰盂是比较小型的垃极桶,每屋一具,多方便!有人还嫌不够方便,另备一种可以捧的小型痰盂,考究的是景泰蓝制的,普及的是锡制的,圆腹平底,而细颈撇口,放在枕边座右,无倾覆之虞,有随侍之效。

我们中国人的体格好像是异于洋人,痰特多。洋人不是不吐痰,因为洋人也有气管与支气管,其中黏膜也难免有分泌物,其名亦为痰,他们有了痰之后也会吐了出来,难道都咳到了口中再从食管里咽下去?不过他们没有普设的痰盂,痰无处吐。他们觉得明目张胆地吐在地上不太妥当,于是大都利用手帕,大概是谁也不愿洗那样的手帕,于是又改换用了就丢的纸巾,那纸巾用过之后又如何处理,是塞进烟灰缸里还是放进衣袋归遗细菌,那就各随各便了。

记得老舍有一短篇小说《火车》,好像是提到坐头等车的客人往往有一种惊人的态势,进得头等车厢就能“吭”的一声把一口黏痰从气管里咳到喉头,然后“咔”的一声把那口痰送到嘴里,再“啐”的一声把那口痰直吐在地毯上。“吭咔啐”这一笔确是写实,凭想象是不容易编造出来的。地毯上不是没有痰盂,但要视若无睹,才显出气派。我曾亲眼看见过一对夫妇赴宴,饭后在客厅落座,这位先生大概是湿热风寒不得其正,一口大痰涌上喉来,咔的一声含在嘴里,左顾右盼,想要找一个痰盂而不可得,俨然是一副内急的样子,又缺乏老舍所描写的头等火车客人那样的洒脱,真是狼狈至极。忽地他福至心灵,走到他夫人面前,取过她的圆罐形的小提包,打开之后,啐的一声把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地吐在小提包里,然后把皮包照旧关好,扬长而去。这件事以后有无下文,不得而知。当时在座的人都面面相觑,他夫人脸上则一块红一块紫。其实这件事也还不算太不卫生。我记不得是哪一部笔记,记载着一位最会歌功颂德而且善体人意的宦官内侍,听得圣上一声咳嗽,赶快一个箭步,窜到御前,跪下来仰头张嘴,恭候圣上御啐在他的口里,时人称为肉痰盂。

明朝医学家张介宾作《景岳全书》,对于痰颇有妙论。“痰,即人之津液,无非水谷之所化。此痰亦既化之物,而非不化之属也。但化得其正,则形体强荣卫充。而痰涎本皆血气,若化失其正,则脏腑病,津液散,而血气即成痰涎,此亦犹乱世之盗贼,何孰非治世之良民?但盗贼之兴,必由国运之病,而痰涎之作,必由元气之病。……盖痰涎之化,本因水谷,使果脾强胃健如少壮者流,则随食随化,皆成血气,焉得留而为痰?唯其不能尽化,而十留一二,则一二为痰矣,十留三四,则三四为痰矣,甚至留其七八,则但见血气日消,而痰涎日多矣。”这一段话说得很动听,只是“血气”、“元气”等语稍为玄妙一些。国人多痰,原来是元气不足。昔人咏雪有句:“一夜北风寒,天公大吐痰,旭日东方起,一服化痰丸。”这位诗人可谓能究天人之际了。

化痰丸有无功效,吾不得而知,唯随地吐痰罚金六百之禁令迄未生效,则是尽人皆知之事。多少人好像是仍患有痰谜,心窍之症。在缅怀痰盂时代已成过去之际,前几年忽然看到一张照片,眼睛为之一亮。那是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大陆那一年在居仁堂被召见时的一张官式留影,主客二人,中间赫然矗立着一具相当壮观的痰盂!痰盂未被列入旧物之列而被破除。真可说是异数了。

让:

小的地方肯让,大的地方才会与人无争

初到西方旅游的人,在市区中比较交通不繁的十字路口,看到并无红绿灯指挥车辆,路边常竖起一个牌示,大书yield一个字,其义为“让”,觉得奇怪。等到他看见往来车辆的驾驶人,一见这个牌示,好像是面对纶缚一般,真个的把车停了下来,左顾右盼,直到可以通行无阻的时候才把车直驶过去。有时候路上根本并无车辆横过,但是驾驶人仍然照常停车。有时候有行人穿越,不分老少妇孺,他也一律停车,乖乖地先让行人通过。有时候路口不是十字,而是五六条路的交叉路口,则高悬一盏闪光警灯,各路车辆到此一律停车,先到的先走,后到的后走。这种情形相当普遍,他更觉得奇怪了,难道真是礼失而求诸野?

据说:“让”本是我们“固有道德”的一个项目,谁都知道孔融让梨、王泰推枣的故事。《左传》老早就有这样的嘉言:“让,德之主也。”(昭·十)“让,礼之主也。”(襄·十三)《魏书》卷二十记载着东夷弁辰国的风俗:“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让路。”当初避秦流亡海外的人还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让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笔特别标出,表示礼让乃泱泱大国的流风遗韵,远至海外,犹堪称述。我们抛掷一根肉骨头于群犬之间,我们可以料想到将要发生什么情况。人为万物之灵,当不至于狼奔豕窜地攘臂争先地夺取一根骨头。但是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从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窥察到懂得克己复礼的道理的人毕竟不太多。

在上下班交通繁忙的时刻,不妨到十字路口伫立片刻,你会看到形形色色的车辆,有若风驰电掣,目不暇给。从前形容交通频繁为车水马龙,如今马不易见,车亦不似流水,直似迅濑哮吼,惊波飞薄。尤其是一溜臭烟噼噼啪啪呼啸而过的成群机车,左旋右转,见缝就钻,比电视广告上的什么狼什么豹的还要声势浩大。如果车辆遇上红灯摆长队,就有性急的骑机车的拼命三郎鱼贯窜上红砖道,舍正路而弗由,抄捷径以赶路,红砖道上的行人吓得心惊胆战。十字路口附近不是没有交通警察,他偶尔也在红砖道上蹀躞,机车骑士也偶尔被拦截,但是刚刚拦住一个,十个八个又嗖地飞驰过去了。不要以为那些骑士都是汲汲地要赶赴死亡约会,他们只是想省时间,所以不肯排队,红砖道空着可惜,所以权为假道之计。骑车的人也许是贪睡懒觉,争着要去打卡,也许有什么性命交关的事耽误不得,行人只好让路。行人最懂得让,让车横冲直撞,不敢怒更不敢言,车不让人人让车,我们的路上行人维持了我们传统的礼让。什么时候才能人不让车车让人,只好留待高谈中西文化的先生们去研究了。

大厦七层以上,即有电梯。按常理,电梯停住应该让要出来的人先出来,然后要进去的人再进去,和公共汽车的上下一样。但是我经常看见一些野性未驯的孩子,长头发的恶少,以及绅士型的男士和时装少妇,一见电梯门启,便疯狂地往里挤,把里面要出来的人憋得唧唧叫。公共场所如电影院的电梯门前总是拥挤着一大群万物之灵,谁也不肯遵守先来后到的顺序而退让一步。

有人说,我们地窄人稠,所以处处显得乱哄哄。例如任何一个邮政支局,柜台里面是桌子挤桌子,柜台外面是人挤人,尤其是邮储部门人潮汹涌,没有地方从容排队,只好由存款簿图章在柜台上排队。可见大家还是知道礼让的。只是人口密度太高,无法保持秩序。其实不然,无论地方多么小,总可以安排下一个单行纵队,队可以无限伸长,伸到街上去,可以转弯,可以队首不见队尾,循序向前挪移,岂不甚好?何必存款簿图章排队而大家又在柜台前挤作一团?说穿了还是争先恐后,不肯让。

小的地方肯让,大的地方才会与人无争。争先是本能,一切动物皆不能免;让是美德,是文明进化培养出来的习惯。孔子曰:“当仁不让于师。”只有当仁的时候才可以不让,此外则一定当以谦让为宜。

守时:

害对方苦等,岂是抱歉就能赎罪

《史记》第五十五《留侯世家》,记载圯上老人授书张良的故事,甚为生动:“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良因怪之,跪曰:“诺。”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至,怒曰:“与老人期,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

老人与良约会三次。第一次平明为期,平明就是天刚亮,语义相当含糊,天亮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平明,本难确定。“东方未明”是一阶段,“东方未晞”,又是一阶段,等到东方天际泛鱼肚色则又是一阶段。良平明往,未落日出之后,就不算是迟到。老人发什么脾气?说什么“与老人期”之倚老卖老的话?第二次约,时间更不明确,只说早一点去。良鸡鸣往,“鸡既鸣矣”,就是天明以前的一刹那,事实上已经提早到达,还嫌太晚。第三次良夜未半往,夜未半即是午夜以前,这一次才满老人意。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明说,虽然这是老人有意测验年轻人的耐性,但也不必这样蛮不讲理地折磨人。有人问我,假如遇见这样的一个老人作何感想,我说我愿效禅师的说法:“大喝一声,一棒打杀!”

黄石公的故事是神话。不过守时却是古往今来文明社会共有的一个重要的道德信念。远古的时候问题简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根本没有精确的时间观念,而且人与人要约的事恐怕也不太多。《易·系辞》所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不失为大家在时间上共立的一个标准,晚近的庙会市集,也还各有其约定俗成的时期规格。自从有了漏刻,分昼夜为百刻,一天之内才算有正确时间可资遵循。周有挈壶氏,自唐至清有挈壶正,是专管时间的官员。沙漏较晚,制在元朝。到了近年,也还有放午炮之说。现代的准确计时之器,如钟表之类,则是明季的舶来品,“明万历二十八年,大西洋人利玛窦来献自鸣钟”(《续通考·乐考》),嗣后自鸣钟在国内就大行其道。我小时候在三贝子花园畅观楼内,尚及见清朝洋人所贡各式各样的自鸣钟,金光灿烂,洋洋大观。在民间几乎家家案上正中央都有一架自鸣钟,用一把钥匙上弦,昼夜按时刻叮叮哨哨地响。外国人家墙上常见的鹧鸪钟,一只小鸟从一个小门跳出来报时,在国内尚比较少见。好像我们老一辈的中国人特别喜爱钟表,除了背心上特缝好几个小衣袋专放怀表之外,比较富裕人家墙上还常有一个硬木螺钿玻璃门的表柜,里面挂着二三十只形形色色的表,金的、银的、景泰蓝的、闷壳的,甚至背面壳里藏有活动秘戏图的,非如此不足以餍其收藏癖。至于如今的手表(实际是腕表)则高官大贾以至贩夫走卒无不备有一只了。

普遍地有了计时的工具,若是大家不知守时,又有何用?普通的衙门机关之类都定有办公时间,假如说是八点开始,到时候去看看,就会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大抵较低级的人员比较守时,虽然其中难免有几位忙着在办事桌上吃豆浆油条。首长及高级人员大概就姗姗来迟了,他们还有一套理由,只有到了十点左右办稿拟稿逐层旅行的公文才能到达他们手里,早去了没有用。至于下班的时间,则大家多半知道守时,眼巴巴地望着时钟,谁也不甘落后。

和民众接触最频繁的莫过于银行、邮局,可是在门前逡巡好久,进门烧头炷香的顾客不见得立刻就能受理,往往还要伫候一阵子,因为柜台后面的先生小姐可能很忙,忙着打开保险柜,忙着搬运文件,忙着清理卡片,忙着数钞票,忙着调整戳印,甚至于忙着泡茶,在在都需要时间。顾客们要少安毋躁。

朋友宴客,有一两位照例迟到,一碟瓜子大家都快嗑完了,主人急得团团转,而那一两位客偏不来。按说“后至者诛”才是正理,但是后至者往往正是主客或是贵宾,所以必须虚上席以待。旧日戏园演戏,只有两盏汽油灯为照明之具,等到名角出台亮相,则几十盏电灯一齐照耀,声势非凡。有迟到之癖的客人大概是以名角自居,迟到之后不觉得歉然,反倒有得色。而迟到的人可能还要早退,表示另有一处要应酬,也许只是虚晃一招,实际是回家吃碗蛋炒饭。

要守时,但不一定要分秒不差,否则那就是苛求了。但也不能距约定时间太远,甲欲访乙,先打电话过去商洽,这是很有礼貌的行为,甲问什么时候驾临,乙说马上就去。问题就出在这“马上”二字,甲忘了叮问是什么马,是“竹披双耳峻,风入四蹄轻”的胡马,还是“皮干剥落,毛暗萧条”的瘦马,是练习纵跃用的木马,还是渡过了康王的泥马。和人要约,害得对方久等,揆诸时间即生命之说,岂是轻轻一声抱歉所能赎其罪愆?

守时不是容易事,要精神总动员。要不要先整其衣冠,要不要携带什么,要不要预计途中有多少红灯,都要通过大脑盘算一下。迟到固然不好,早到亦非万全之策。早到给自己找烦恼,有时候也给别人以不必要的窘。黄石公那段故事是例外,不足为训。记得莎士比亚有一句戏词:“赴情人约,永远是早到。”情人一心一意地在对方身上,不肯有分秒的延误,同时又怕对方忍受枯守之苦,所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老早地就去等着,“月移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了。

我们能不能推爱及于一切邀约,大家都守时?

计程车:

司机只有百分之五十的安全把握

观光客(包括洋人与华裔洋人)来此观光,临去时,有些人总是爱问他们有何感想。其实何需问。其感想如何,我们早已耳熟能详,其中有一项几乎是每人都会提到的:“交通秩序太乱,计程车横冲直撞,坐上去胆战心惊。”言下犹有余悸的样子。我们听了惭愧。许多国家都比我们强,交通秩序井然,开车的较有礼貌。但是,我们自己的国家究竟是我们自己的国家。

尽管我们的计程车不满人意,但不要忘记计程车的前一代的三轮车、更前一代的人力车。居住过上海租界的人应能记得,高大的外国水兵跷起腿坐在人力车上,用一根小木棒敲着飞奔的人力车夫的头,指挥他左转右转,把人当畜牲看待,其间可有丝毫礼貌?居住过重庆的人应能记得,人力车过了两路口冲着都邮街大斜坡向东急行,猛然间车夫为了省力将车把向上一扬,登时车夫悬吊在半空中,两脚乱蹬而不着地,口里大喊大叫,名曰:“钓鱼。”坐在车上的人犹如御风而行,大气都不敢喘,岂只是胆战心惊?三轮脚踏车,似乎是较合于人道,可是有一阵子我每日从德惠街到洛阳街,那段路可真不短,有一回遇到台风放雨尾,三轮车好像是扯着帆逆风而行,足足走了将近两个小时,进退不得,三轮车夫累个半死。如今车有四轮,而且马达代替人工,还不知足?

不知足才能有进步。对。不过进步是要一步一步走的,否则便是“大跃进”了。不会走,休想跳。要追赶需从后面加紧脚步向前赶,“迎头赶上”怕没有那样的便宜事。

外国的计程车大抵都是较高级的车,钻进去不至于碰脑袋,坐下来不至于伸不开腿,走起来平平稳稳,不至于蹦蹦跳跳。即使不是高级车,多数是干干净净的。开车的人衣履整齐,从没有赤脚穿拖鞋或是穿背心短裤的。但是他们的计程车并不满街跑,不是招手就来的。如果大清早到飞机场,有时候还需前一晚预约,而且车资之高,远在我们的之上。初履日本东京的人,坐计程车由机场到市内,看着计程表由一千两千还往上跳,很少人心脏不跟着猛跳的。我们的计程车,全是小型低级的,且不要问什么自制率,就算它是国货吧,这不足为耻(我们有的是高级大轿车,那是达官巨贾用的,小民只合坐小车)。一个五尺六寸高的人坐在车里,头顶就会和车顶摩擦。车垫用手一摸,沙楞楞的全是尘土,谁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灰尘。不过若能佝偻着身子钻进车厢,蜷着腿坐下,这也就很不错了。我们的计程车会进步的,总有一天会进步到数目渐渐减少,价格渐渐提高到大家坐不起而不得不自己买车开车,现在计程车满街跑,应该算是畸形的全盛时代,不会久。

计程车司机劫财施暴的事偶有所闻,究竟是其中的极少数。我个人所遇到的令人恼火的司机只有下述几个类型。长头发一脸渍泥,服装不整。当然士大夫也有囚首垢面的,对计程车司机也就不必深责。曾经有一阵子要司机都穿制服,若要统一服装,没有希特勒一般的蛮干的力量能办得通么?有时候他口里叼着一根纸烟开车,风吹火星直扑后座,我请他不要吸烟,他理都不理,再请求他一遍他就赌气把烟向窗外一丢,顺势啐一口,唾沫星子飞到我脸上来。又有些个雅好音乐,或是误会乘客都是喜欢音乐的,把音响开得震耳欲聋(已经相当聋的也吃不消),而所播唱的无非是那些靡靡之音。我请他把声音放小一些,他勉强从命,老大不愿意地作象征性地调整,我请他干脆关掉,这下子他可光火了,他说:“这车子是我的!”显然地他忘记了付车资的人暂时也有一点权利可以主张。但是我没有做声,我报以“沉默的抗议”。更有一回,司机以为我是人生地不熟的外来客,南辕北辙地大兜圈子。我发现有异,加以指正。他恼羞成怒,立刻脸红脖子粗,猛踩油门,突转硬弯,在并不十分空荡的路面上蛇行急驶,遇到红灯表演紧急刹车。我看他并没有与我偕亡的意思,大概只是要我受一点刺激,紧张一下而已。为了使他满足,我紧握把手,故作紧张状,好像是准备要和他同归于尽的样子。遇到这样的事,无需惊异,天下是有这等样的人,不过偶然让我遇到罢了。从前人说,同搭一条船便是缘。坐计程车,亦然。遇上什么样的司机也是前缘注定,没得说。

绝大多数司机是和善的。尤其是年纪比较大些的,胖胖墩墩的,一脸的老实相,有些个还颇为健谈。

“老先生哪里人呀?”

“北平。”

“我一听就知道啦。”

“您高寿啦?”

“还小呢,八十出头。”

“喝!”他吓一跳。“保养得好!”

就这样攀谈下去,一直没个完,到我下车为止。更有些个善于看相,劈头就问:

“您在什么地方上班?”

我没做声。他在返光镜中再瞄我一眼,自言自语地说:“不像是做官的。”我哼了一声。他又补充一句:“也不像做买卖的。”他逗起了我的好奇,我就反问:

“你说我像是干什么的呢?”

“大约是教书的吧?”我听到心头一凛,被他一语摸清了我的底牌。退休了二十年,还没有褪尽穷酸气。

又有一次我看见车里挂着一张优良驾驶奖状,好像是说什么多少年未出事故。我的几句赞扬引出司机的一番不卑不亢的话:“干我们这一行的,唉,要说行车安全,其实我们只有百分之五十的把握,”说到这里话一顿,他继续说,“另外百分之五十是操在别人手里。”我深韪其言,其实无论干哪一行,要成功当然靠自己,然而也要看因缘。

旁若无人:

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

在电影院里,我们大概都常遇到一种不愉快的经验。在你聚精会神地静坐着看电影的时候,会忽然觉得身下坐着的椅子颤动起来,动得很匀,不至于把你从座位里掀出去,动得很促,不至于把你颠摇入睡,颤动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觉得它讨厌。大概是轻微地震吧?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颤动了。在你刚收起心来继续看电影的时候,颤动又来了。如果下决心寻找震源,不久就可以发现,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撑上,绷足了劲,利用腿筋的弹性,很优游地在那里发抖。如果这拘挛性的动作是由于羊癫疯一类的病症的暴发,我们要原谅他,但是不像,他嘴里并不吐白沫。看样子也不像是神经衰弱,他的动作是能收能发的,时作时歇,指挥如意。若说他是有意使前后左右两排座客不得安生,却也不然。全是陌生人无仇无恨,我们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看,这种变态行为只有一种解释,那便是他的意志过于集中,忘记旁边还有别人,换言之,便是“旁若无人”的态度。

“旁若无人”的精神表现在日常行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气乏则欠,体倦则伸”。但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张开血盆巨口,做吃人状,把口里的獠牙显露出来,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极,那样子就不免吓人。有人打哈欠还带音乐的,其声呜呜然,如吹号角,如鸣警报,如猿啼,如鹤唳,音容并茂,《礼记》:“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屦,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是欠伸合于古礼,但亦以“君子”为限,平民岂可援引,对人伸胳臂张嘴,纵不吓人,至少令人觉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体。

邻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归来必令我闻知。清晨有三声喷嚏,不只是清脆,而且洪亮,中气充沛,根据那声音之响我揣测必有异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纸捻,那声音撞击在脸盆之上有金石声!随后是大排场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犹如骨鲠在喉,又似苍蝇下咽。再随后是三餐的饱嗝,一串串的嗝声,像是下水道不甚畅通的样子。可惜隔着墙没能看见他剔牙,否则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钻探工程,场面也不会太小。

这一切“旁若无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发事件,经常令人困恼的乃是高声谈话。在喊救命的时候,声音当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脚底下,但是普通的谈话似乎可以令人听见为度,而无须一定要力竭声嘶地去振聋发聩。生理学家告诉我们,发音的器官是很复杂的,说话一分钟要有九百个动作,有一百块筋肉在弛张,但是大多数人似乎还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长一个扩大器。有个外国人疑心我们国人的耳鼓生得异样,那层膜许是特别厚,非扯着脖子喊不能听见,所以说话总是像打架。这批评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国人会嚷的本领,是谁也不能否认的。电影场里电灯初灭的时候,总有几声“哎哟,小三儿,你在哪儿哪?”在戏院里,演员像是演哑剧,大锣大鼓之声依稀可闻,主要的声音是观众鼎沸,令人感觉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馆里,好像前后左右都是庙会,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后难免没有响皮底的大皮靴,毫无惭愧地在你门前踱来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种市声前来侵扰。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以动物而论,狮吼、狼嗥、虎啸、驴鸣、犬吠,即是小如促织蚯蚓,声音都不算小,都不会像人似的有时候也会低声说话。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说话愈不以声大见长。群居的习惯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无人”的幻觉。我们以农立国,乡间地旷人稀,畎亩阡陌之间,低声说一句“早安”是不济事的,必得扯长了脖子喊一声“你吃过饭啦?”可怪的是,在人烟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咙还是不能缩小。更可异的是,纸驴嗓、破锣嗓、喇叭嗓、公鸡嗓,并不被一般地认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还公然地说,声音洪亮者主贵!

叔本华有一段寓言:

一群豪猪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挤在一起取暖;但是它们的刺毛开始互相击刺,于是不得不分散开。可是寒冷又把它们驱在一起,于是同样的事故又发生了。最后,经过几番的聚散,它们发现最好是彼此保持相当的距离。同样地,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猪聚在一起,只是他们本性中的带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厌恶。他们最后发现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个距离,便是那一套礼貌;凡违犯礼貌者便要受严词警告——用英语来说——请保持相当距离。用这方法,彼此取暖的需要只是相当的满足了;可是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气的人情愿走得远远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办法。我们只是希望人形的豪猪时常地提醒自己: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人形的豪猪既不止我一个,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敛一下,不必像孔雀开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尽量地伸张。

谦让:

不需要谦让的时候谦让,需要谦让的时候不让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分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地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觍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相,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地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咔嚓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须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作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蛮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地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 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地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话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地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地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垃圾:

社会上的垃圾比门前的垃圾更难处理

人吃五谷杂粮,就要排泄。渣滓不去,清虚不来。家庭也是一样,有了开门七件事,就要产生垃圾。看一堆垃圾的体积之大小,品质之精粗,就可以约略看出其阶级门第,是缙绅人家还是暴发户,是书香人家还是买卖人,是忠厚人家还是假洋鬼子。吞纳什么样的东西,不免即有什么样的排泄物。

如何处理垃圾,是一个问题。最简便的方法是把大门打开,四顾无人,把一筐垃圾往街上一丢,然后把大门关起,眼不见心不烦。垃圾在黄尘滚滚之中随风而去,不干我事。真有人把烧过的带窟窿的煤球平平正正地摆在路上,他的理由是等车过来就会辗碎,正好填上路面的坑洼,像这样好心肠的人到处皆有。事实上每一个墙角,每一块空地,都有人善加利用倾倒垃圾。多少人在此随意便溺,难道不可以丢些垃圾?行路人等有时也帮着生产垃圾,一堆堆的甘蔗渣,一条条的西瓜皮,一块块的橘子皮,随手抛来,潇洒自如。可怜老牛拉车,路上遗矢,尚有人随后铲除,而这些路上行人食用水果反倒没有人跟着打扫!

我的住处附近有一条小河,也可以说是臭水沟,据说是什么圳的一个支流,当年小桥流水,清可见底,可以游泳其中,年久失修,渐渐壅淤,水流愈来愈窄而且表面上常漂着五彩的浮渣。这是一个大好的倾倒垃圾之处,邻近人家焉有不知之理。于是穿着条纹睡衣的主妇清早端着便壶往河里倾注,蓬头跣足的下女提着畚箕往河里倒土,还有仪表堂堂的先生往里面倒字纸篓,多少信笺信封都缓缓地漂流而去,那位先生顾而乐之。手面最大的要算是修缮房屋的人家,把大批的灰泥砖瓦向河边倒,形成了河埔新生地。有时还从上流漂来一只木板鞋,半个烂文旦,死猫死狗死猪涨得鼓溜溜的!不知是受了哪一位大人先生的恩典,这一条臭水沟被改为地下水道,上面铺了柏油路,从此这条水沟不复发生承受垃圾的作用,使得附近居民多么不便!

在较为高度开发的区域,家门口多置垃圾箱。在应该有两个石狮子或上马蹬的地方站立着一个四四方方的乌灰色的水泥箱子,那样子也够腌臜的。这箱子有门有盖,设想周到,可是不久就会门盖全飞,里面的宝藏全部公开展览。不设垃圾箱的左右高邻大抵也都不分彼此惠然肯来,把一个垃圾箱经常弄得脑满肠肥。结果是谁安设垃圾箱,谁家门口臭气四溢。箱子虽说是钢骨水泥做的,经汽车三撞五撞,也就由酥而裂而破而碎而垮。

有人独出心裁,在墙根上留上一窦穴,装入铁门,门上加锁,墙里面砌垃圾箱,独家专门,谢绝来宾。但是亦不可乐观,不久那锁先被人取走,随后门上的扣环也不见了,终于是门户洞开,左右高邻仍然是以邻为壑。

对垃圾最感兴趣的是拾烂货的人。这一行夙兴夜寐,满辛苦的,每一堆垃圾都要加上一番爬梳的功夫,看有没有可以抢救出来的物资。人弃我取,而且取不伤廉。但是在那一爬一梳之下,原状不可恢复,堆变成了摊,狼藉满地,惨不忍睹。家门以内尽管保持清洁,家门以外不堪闻问。

世界上有许多问题永久无法解决,垃圾可能是其中之一,闻说有些国家有火化垃圾的设备,或使用化学品蚀化垃圾于无形,听来都像是天方夜谭的故事。我看了门口的垃圾,常常想到朝野上下异口同声地所谓起飞,所谓进步,天下物无全美,留下一点缺陷,以为异日起飞进步的张本不亦甚善?同时我又想,难以处理的岂只是门前的垃圾,社会上各阶层的垃圾滔滔皆是,又当如何处理?

市容:

只有脸面上的市容,后面则一时顾不了

在我居住的巷口外大街上,在朝阳的那一面,通常总是麇聚着一堆摊贩,全是贩卖食物的小摊,其中种类甚多,据我所记得的有——豆汁儿、馄饨、烧饼、油条、切糕、炸糕、面茶、杏仁茶、老豆腐、猪头肉、馅饼、烫面饺、豆腐脑、贴饼子、锅盔等。有斜支着四方形的布伞的,有搁着条凳的,有停着推把车的,有放着挑子的,形形色色,杂然并陈。热锅里冒着一阵阵的热气。围着就食的有背书包戴口罩的小学生,有佩戴徽章缩头缩脑的小公务员,有穿短棉袄的工人,有披蓝号码背心的车夫,乱哄哄的一团。我每天早晨从这里经过,心里总充满了一种喜悦。我觉得这里面有生活。

我愿意看人吃东西,尤其这样多的人在这样的露天食堂里挤着吃东西。我们中国人素来就是“民以食为天”。见面打问讯时也是,“您吃了么?”挂在口边。吃东西是一天中最大的一件事。谁吃饱了,谁便是解决了这一天的基本问题。所以我见了这样一大堆人围着摊贩吃东西,缩着脖子吃点热东西,我就觉得打心里高兴。小贩有气力来摆摊子,有东西可卖,有人来吃,而且吃完了付得起钱,这都是好事。我相信这一群人都能于吃完东西之后好好地活着——至少这一半天。我愿意看一个吃饱了的人的面孔,不管他吃的是什么。当然,这些小吃摊上的东西也许是太少了一些维他命,太多了一些灰尘霉菌,我承认。立在马路边捧着碗,坐在板凳上举着饼,那样子不大雅观,没有餐台上放块白布然后花瓶里插一束花来得体面,这我也承认。但是我们于看完马路边上倒毙的饿殍之后,再看看这生气勃勃的市景,我们便不由得不满意了。

但是,有一天,我又从这里经过,所有的摊贩全没有了。静悄悄的,没有什么人,墙边上还遗留着几堆热炉火的砖头。他们都到哪里去了呢?我好生纳闷。那些小贩到什么地方去做生意了呢?那些就食的顾主们到哪里去解决他们的问题呢?

有人告诉我,为了整顿“市容”,这些摊贩被取缔了。又有人更确切地告诉我,因为听说某某人要驾临这个城市,所以一夜之间,把这些有碍观瞻的东西都驱逐净尽了。市容二字,是我早已遗忘了的,经这一提醒,我才恍然。现在大街上确是整洁多了,“整洁为强身之本”。我想来到这市上巡礼的那个人,于风驰电掣地在街上兜通圈子之后,一定要盛赞市政大有进步。没见一个人在街边蹲着喝豆汁,大概是全都在家里喝牛奶了。整洁的市街,像是新刮过的脸,看着就舒服。把褴褛破碎的东西都赶走,掖藏起来,至少别在大街上摆着,然后大人先生们才不至于恶心,然后他们才得感觉到与天下之人同乐的那种意味。把摊贩赶走,并不是把他们送到集中营里去的意思,只是从大街两旁赶走,他们本是游牧的性质,此地不准摆,他们还可以寻到另外僻静些的所在。大街上看不见摊贩,就行,“眼不见为净”。

可是没有几天的工夫,那些摊贩又慢慢地一个个溜回来了,马路边上又兴隆起来了。负责整顿市容的老爷们摇摇头,叹口气。

市容乃中外观瞻所系,好家伙,这问题还牵涉着外国人!有些来观光的旅行者,确是古怪,带着照相机到处乱跑,并不遵照旅行指南所规划的路线走。我们有的是可以夸耀的景物,金鳌玉蛛、天坛、三大殿、陵园、兆丰公园,但是他们也许是看腻了,他们采做摄影对象的偏是捡煤核儿的垃圾山、稻草棚子。我们也有的是现代化的装备、美龄号机、流线型的小汽车,但是他们视若无睹,他们感兴趣的是骡车、骆驼队、三轮和洋车。这些尴尬的照相常常在外国的杂志上登出来,有些人心里老大不高兴,认为这是“有辱国体”。本来是,看戏要到前台去看,谁叫你跑到后台去?所谓市容,大概是仅指前台而言。前台总要打扫干净,所以市容不可不整顿一下。后台则一时顾不了。

华莱士到重庆的时候,他到附近的一个乡村小市去游历,我恰好住在那市上。一位朋友住在临街的一间房里,他养着一群鸭子,都是花毛的,好美,白天就在马路上散逛,在水坑里游泳,到晚上收进屋里去。华莱士要来,惊动了地方人士,便有官人出动,“这是谁的一群鸭子?你的?好,收起来,放在马路上不像样子。”“我没有地方收,我只有一间屋子。并且,这是乡下,本来可以放鸭子的。”“你老好不明白,平常放放鸭子也没有关系,今天不是华莱士要来么,上面有令,也就是今天下午这么一会儿,你等汽车过去之后,再把鸭子放出来好了。”这话说得委婉尽情,我的朋友屈服了,为了市容起见,委屈鸭子在屋里闷了半天。洋人观光,殃及禽兽!

裴斐教授到北平,据他自己说,第一桩事便是跑到太和殿,呆呆地在那里站半个钟头,他说:“这就是北平的文化,看了这个之后还有什么可看的呢?”他第二个要去的地方是他从前曾住过六七年的南小街子。他说:“我大失所望,亲切的南小街子没有了,变成柏油路了,和我厮熟的那个烧饼铺也没有了,那地方改建了一所洋楼,那和善的伙计哪里去了?”他言下不胜感叹。

像裴斐这样的人太少,他懂得什么才是市容。他爱前台,他也爱后台。

孩子:

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稀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坠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妈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形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孝子”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具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分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孝子”深韪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体罚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激凌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力糖去,格外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专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落马,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体罚、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孙博士主张不废体罚,他以为体罚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孙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做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作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是“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财政大权,同时兼营投机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咧着大嘴做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演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

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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