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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译注

仁义法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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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仁义法,即仁与义的法则、标准。本篇阐述了《春秋》的宗旨,强调:“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作者赞赏“绝乱塞害于将然而未形之时”,提倡“躬自厚而薄责于外”,并且提出“鸟兽昆虫莫不爱”的观点。《繁露》别篇强调仁,此篇则仁义并举,以免统治者偏于治人,不知自治。

《春秋》之所治(1),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2)。以仁安人(3),以义正我(4),故仁之为言人也(5),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矣(6)。仁之于人,义之于我者,不可不察也。众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7),而以义设人(8),诡其处而逆其理(9),鲜不乱矣。是故人莫欲乱,而大抵常乱,凡以闇于人我之分(10),而不省仁义之所在也(11)。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12),虽厚自爱,不予为仁。

【注释】

(1) 治:研究,处理。

(2) “所以治人”二句:《易·系辞传》:“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墨子·天志中》:“今天下之君子欲为仁义者。”《庄子·天下篇》:“孔子曰:‘要在仁义。’”

(3) 以仁安人:用仁爱思想安抚别人。

(4) 以义正我:用义的原则要求自己。《汉书·杜钦传》杜钦对策:“王者法天地,非仁无以广施,非义无以正身。克己就义,恕以及人,《六经》之所以上也。”董仲舒讲义与我,在训诂学上是有根据的。义,繁体字为“義”,上羊下我。形近。义、仪、我,古音相同。在形音方面有相同者,多可互训。

(5) 仁之为言人:仁是用来表述怎样对待别人的。

(6) 言名以别:一说出名称,就已经区别开来了。名,名称文字。以,通“已”,已经。

(7) 以仁自裕:讲仁是为了自己享受。

(8) 以义设人:以义的原则来要求别人。设人,对待别人。设,施、对待。

(9) 诡其处而逆其理:用错了地方而违背了道理。诡,违背、违反。

(10) 凡以闇于人我之分:全句大意是说,分不清人与我的区别。

(11) 不省仁义之所在:不清楚仁义应该分别用于何处。

(12) 被:蒙受。

【译文】

《春秋》所研究的,是别人与自我的关系。用来研究别人与自我关系的范畴,是仁与义。用仁安定别人,用义端正自我,所以仁是用来表述怎样对待别人的,义是用来表述怎样对待自我的,一说出名称就已经区别开来了。用仁对待别人和用义对待自我的关系,是不可以不明察的。许多人不明察这一点,相反讲仁是为了自己享受,而用义的原则来要求别人,用错了地方而违背了道理,这样社会就很少有不混乱的。所以人们是不愿意社会混乱的,社会却常常很混乱,大都是因为人们不明白别人与自我的分别,不清楚仁义应该分别用于何处。所以《春秋》提出仁义的法则,仁的法则在爱别人,不在爱自我;义的法则在端正自我,不在端正别人。自己不正,即使能端正别人,他也不能算义;别人没有蒙受到他的爱,他即使非常爱自己,也不承认他为仁。

昔者,晋灵公杀膳宰以淑饮食,弹大夫以娱其意(1),非不厚自爱也,然而不得为淑人者(2),不爱人也。质于爱民(3),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仁者,爱人之名也。巂,《传》无大之之辞(4),自为追(5),则善其所恤远也。兵已加焉,乃往救之,则弗美;未至,豫备之,则美之,善其救害之先也。夫救蚤而先之,则害无由起,而天下无害矣。然则观物之动,而先觉其萌,绝乱塞害于将然而未形之时,《春秋》之志也。其明至矣。非尧、舜之智,知礼之本,孰能当此?故救害而先知之,明也。公之所恤远,而《春秋》美之。详其美恤远之意,则天地之间,然后快其仁矣。非三王之德,选贤之精,孰能如此?是以知明先,以仁厚远。远而愈贤、近而愈不肖者,爱也。故王者爱及四夷,霸者爱及诸侯,安者爱及封内(6),危者爱及旁侧(7),亡者爱及独身。独身者,虽立天子、诸侯之位,一夫之人耳,无臣民之用矣。如此者,莫之亡而自亡也。《春秋》不言伐梁者,而言梁亡(8),盖爱独及其身者也。故曰:仁者爱人,不在爱我,此其法也。

【注释】

(1) “晋灵公”二句:膳宰,掌管膳食的小官。淑,善,此处作动词用,改善的意思。《公羊传》宣公六年:“膳宰也,熊蹯(fán)不熟,公怒,以斗击而杀之,支解,使人弃之。”又:“灵公为无道,使诸大夫皆内朝,然后处乎台上,引弹而弹之,己趋而避丸,是乐而已矣。”《左传》宣公二年:“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避丸也。宰夫胹(ér)熊蹯不熟,杀之,置诸畚(běn),使妇人载以过朝。”晋灵公想吃熊掌,厨子煮熊掌未熟,灵公急于吃却吃不成,就将厨子打死,肢解后,让人抬走并抛弃掉。为了自己的吃而杀人,对自己厚爱,却不爱别人。在台上用弹丸打入朝的大夫,看到他们的躲避之举而以此取乐,也是厚爱自己而不爱别人的表现。

(2) 淑:好,善良。

(3) 质:同“挚”,诚恳的意思。

(4) “巂(xi),《传》无大之之辞”二句:巂,春秋时齐国地名,亦作“酅”,在今山东东阿西南。《传》,指《公羊传》。大之,称赞这件事。《春秋》僖公二十六年载:“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巂,弗及。”《公羊传》:“其言至巂弗及何?侈也。”侈,也是称许的话,但程度不及“大”。

(5) 自为追:卢文弨云:“庄公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传》曰:‘大其为中国追也。’又曰:‘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今案:此亦当有‘公追戎于济西’六字,方可接下文。”卢说可从。意即:鲁庄公追逐戎狄到济西,是自己主动追逐的。这是赞扬预防为先。济西,济水之西,在今山东菏泽东南。

(6) 安者爱及封内:使国家安定的君王只爱他本国的人民。封内,即国内。封,疆界。

(7) 旁侧:指身边的人,左右的亲信。

(8) 梁亡:《春秋》僖公十九年载:“梁亡。”《公羊传》曰:“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梁,国名,故地在今陕西韩城南,亡于鲁僖公十九年(前641)。

【译文】

从前,晋灵公杀死他的厨子以便改善饮食,用弹弓弹大夫而以此取乐。这不是他不爱自己,但不能算善良的人,因为他不爱别人。真诚地爱护人民以及万物,以至于对鸟兽昆虫也没有不爱护的。没有爱心,怎么能说是仁呢?所谓仁,就是爱人的概念名称。鲁僖公追赶齐军到巂地,《公羊传》谈到这件事时没有使用高度称赞的话,鲁庄公追逐戎狄到济西,是自己主动追逐的,《公羊传》就赞美他忧虑长远。像鲁僖公那样等敌人已来侵犯边境,才去拯救,就不赞美他;像鲁庄公那样在敌人未到的时候,预先防备,就赞美他,这是赞美他能事先防止祸害。在祸害产生之前就防止它,那么祸害就无从产生,天下就没有祸害了。这样看来,《春秋》的心志就是:观察事物的运动,事先发现苗头,把祸乱消灭在将要发生而尚未成形的时候。这种智慧真是高明到了极点。如果不是具备尧、舜那样的智慧,知道礼的根本,怎么能做到这一点呢?所以事先防止祸害,这是智慧高明的表现。鲁庄公所忧虑的十分长远,《春秋》就赞美他。如果仔细地体会《春秋》对鲁庄公忧虑长远进行赞美的意旨,那么天地之间的万物,都会因为他们的仁爱而感到快乐了。如果不是具备三代圣王的德行,不是从贤才中选出来的精英,怎么能做到这一点呢?所以智慧高明就能事先知道事物的发展,仁爱深厚就会施及远方的人。施与得,越远就越贤能,越近就越不肖,这就是爱。所以能成圣王的人,他的爱远及四方夷狄,能成霸主的人会爱其他的诸侯,使国家安定的君主只爱他本国的人民,使国家危难的君主只爱他身边的人,使国家灭亡的君主只爱他自己。只爱他自己的人,即使处于天子、诸侯的位置,也不过是独夫罢了,没有臣民愿供他差遣。这样的人,别人不去灭亡他,他自己也会灭亡。《春秋》没有说征伐梁国的国家而说梁国灭亡了,因为梁国君主是只爱他自己的人。所以说:仁人爱护别人,而不在于爱护自我,这就是仁的法则。

义云者,非谓正人,谓正我。虽有乱世枉上(1),莫不欲正人,奚谓义?昔者,楚灵王讨陈、蔡之贼(2),齐桓公执袁涛涂之罪(3),非不能正人也,然而《春秋》弗予,不得为义者,我不正也。阖庐能正楚、蔡之难矣(4),而《春秋》夺之义辞,以其身不正也。潞子之于诸侯(5),无所能正,《春秋》予之有义,其身正也,趋而利也。故曰:义在正我,不在正人,此其法也。夫我无之而求诸人(6),我有之而诽诸人(7),人之所不能受也。其理逆矣,何可谓义?义者,谓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8),以此操之(9),义之为言我也。故曰:有为而得义者,谓之自得;有为而失义者,谓之自失;人好义者,谓之自好;人不好义者,谓之不自好。以此参之,义,我也,明矣。

【注释】

(1) 枉上:即枉君,指邪曲不正之君。

(2) 楚灵王讨陈、蔡之贼:事载《春秋》昭公八年。说详本书《王道篇》。

(3) 齐桓公执袁涛涂之罪:事载《春秋》僖公四年。说详本书《精华篇》。

(4) 阖庐能正楚、蔡之难:事载《公羊传》定公四年:楚国伐蔡,蔡昭侯求救于吴。伍子胥欲报父仇,劝吴王阖庐兴师,败楚于伯莒。

(5) 潞子之于诸侯:事载《公羊传》宣公十五年。潞子,即潞国国君,名婴儿,其有心为善,但被晋国灭亡。说详本书《王道篇》。

(6) 求诸人:责之于人。求,责。《大学》:“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意为“以身作则”,所谓“身教重于言教”。“求”上,旧本皆脱“而”字,《黄氏日钞》卷五十六所引有“而”字,依下句文例,有“而”字是,今据《黄氏日钞》补。

(7) 诽:通“非”,讥讽、责难。

(8) 一言:即一字。如《老子》五千言,即指五千字。

(9) 操:把握。

【译文】

“义”所说的,不是端正别人,而是端正自我。即使是处于乱世的邪曲不正的君主,即使不能端正自我也没有不想端正别人的,怎么能说是义呢?从前,楚灵王讨伐了陈国、蔡国的叛贼,齐桓公治了袁涛涂的罪,他们不是不能端正别人,但《春秋》并不赞许,不说他们合乎义,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端正。阖庐能公正地处理楚国和蔡国之间的战争,而《春秋》没有称许他为义的话,是因为他自己不端正。潞子对于诸侯,不能端正什么,《春秋》却用义来称许他,是因为他自身端正。所以说:义的意思在于端正自我,不在于端正别人,这就是义的法则。我没有的东西却要求别人有,我已有的东西却要讥讽别人没有,这是别人所不能接受的。违背了道理,怎么可以说是义呢?义,是说我的行为适宜;我的行为适宜,然后才可以称为义。所以,说义,就是把“我”与“宜”合为一个字来说,按这个道理来把握,义的意思说的就是自我。所以说:有行为合乎义的,叫做自得;有行为不合乎义的,叫做自失;喜好义的人,叫做自好;不喜好义的人,叫做不自好。用这些来参证,义的意思是我,就明白了。

是义与仁殊。仁谓往,义谓来(1);仁大远,义大近。爱在人,谓之仁;义在我,谓之义。仁主人,义主我也。故曰:仁者,人也;义者,我也,此之谓也。君子求仁义之别,以纪人我之间(2),然后辨乎内外之分,而著于顺逆之处也(3)。是故内治反理以正身(4),据礼以劝福(5);外治推恩以广施,宽制以容众。孔子谓冉子曰(6):“治民者,先富之而后加教。”语樊迟曰(7):“治身者,先难后获。”以此之谓治身之与治民,所先后者不同焉矣。《诗》曰(8):“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先饮食而后教诲,谓治人也。又曰(9):“坎坎伐辐,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先其事,后其食,谓治身也。《春秋》刺上之过,而矜下之苦;小恶在外弗举,在我书而诽之(10)。凡此六者(11),以仁治人,义治我,躬自厚而薄责于外(12),此之谓也。且《论》已见之(13),而人不察。曰(14):“君子攻其恶,不攻人之恶。”不攻人之恶,非仁之宽与?自攻其恶,非义之全与?此之谓仁造人,义造我(15),何以异乎?故自称其恶,谓之情;称人之恶,谓之贼(16)。求诸己,谓之厚;求诸人,谓之薄。自责以备,谓之明;责人以备,谓之惑。是故以自治之节治人,是居上不宽也;以治人之度自治,是为礼不敬也。为礼不敬则伤行,而民弗尊;居上不宽则伤厚,而民弗亲。弗亲则弗信,弗尊则弗敬。二端之政诡于上而僻行之(17),则诽于下。仁义之处,可无论乎?夫目不视,弗见;心弗论,不得。虽有天下之至味,弗嚼,弗知其旨也;虽有圣人之至道,弗论,不知其义也。

【注释】

(1) “仁谓往”二句:仁是施于别人,向外推广,所以叫“往”;义是责于自我,所以说是“来”。

(2) 纪:调节,调理。

(3) “然后辨乎内外之分”二句:然后辨清内与外的分别,而明白顺与逆的地方。义是对自我,是内;仁是对别人,是外。与此相同的,是顺;反之,是逆。

(4) 反理:回到道理,即以道理为依据。

(5) 劝福:求取更多的幸福。劝,增加、增多。

(6) 孔子谓冉子曰:下引文源出《论语·子路篇》:“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冉子,即指孔子弟子冉有。

(7) 语樊迟曰:下引文源出《论语·雍也篇》:“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问仁,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先难后获,先做难的而把获得放在后面。

(8) 《诗》曰:下引文见《诗经·小雅·绵蛮》:“道之云远,我劳如何。饮之食之,教之诲之。命彼后车,谓之载之。”先饮食后教诲,也是先富后教的思想。

(9) 又曰:下引文出自《诗经·魏风·伐檀》。砍伐树木而发出坎坎的声音,然后用这木料制造车辐。坎坎,伐木声。辐,车辐。素餐,苏舆注:“餐,疑作‘食’。此引《诗》第二章。”苏说可从。案《诗经·魏风·伐檀》共有三章,次章《伐辐》作“素食”,此引“坎坎伐辐”乃《伐辐》之词,则当作“素食”。素餐或素食,皆指白吃饭。《楚辞·九辨》王逸注:“居住食禄,无有功德,名曰素餐。”

(10) “小恶在外弗举”二句:在外国的小过错就不指出来,在本国的就记载下来而加以批评。《公羊传》隐公十年:“《春秋》录内而略外,于外大恶书,小恶不书;于内大恶讳,小恶书。”

(11) 六:旧本并有此字,俞樾云:“(以上)并无六者,则此‘六’字为衍文。”俞说可从。

(12) 躬自厚而薄责于外:严厉地责备自身的过失而轻微地责备别人的过失。《论语·卫灵公》:“子曰:‘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则远怨矣。’”本文的“外”即“人”。以义要求自己,即厚;对别人宽恕,即薄。这样可以远离别人的埋怨。

(13) 《论》:指《论语》。

(14) 曰:下引文源出《论语·颜渊》孔子回答樊迟之问时所说:“攻其恶,无攻人之恶。”攻,责备。

(15) “此之谓仁造人”二句:这就是所谓的仁造福别人,义造就自我。

(16) 贼:损害,在这里是中伤的意思。

(17) 二端之政诡于上而僻行之:居于上位的人颠倒了自治与治人的标准而歪曲地去实行。二端,指自治与治人两个方面。政,同“正”,标准。诡,违背、颠倒。

【译文】

这样,义与仁不同。仁是施于别人而向外推广,所以说是“往”;义是责于自我,所以说是“来”;仁施与得越远越值得赞美,义要求自己越切近越值得赞美。把爱施与别人,叫做仁;自己行为适宜,叫做义。仁注重的是对待别人,义注重的是对待自我。所以说:仁就是人,义就是我,说的就是这个。君子寻求仁与义的区别,用来调节别人与自我的关系,然后辨清内与外的分别,而明白顺与逆的地方。因此在对待自我方面,他依据道理端正自身,所作所为都照礼的规定行事,以求取更多的幸福;在对待别人方面,则把恩施扩大,广泛地施与别人,宽厚而能容纳大众。孔子对冉有说:“治理人民,要先使他们富裕,然后进行教化。”对樊迟说:“磨炼自身,要先做难的而把获得放在后面。”这些话说明,磨炼自身与治理人民,所做事情的难易顺序不相同。《诗经》上说:“让他喝,让他吃,教育他,训导他。”把饮食放在前面而教诲放在后面,说的是治理人民。《诗经》上又说:“砍伐树木,发出坎坎的声音,然后用这木料制造车辐,那是个君子啊,不会白吃饭啊!”先做事,后吃饭,说的是磨炼自身。《春秋》讽刺居上位者的过错,而怜惜下层人民的痛苦;在外国的小过错就不指出来,在本国的就记载下来而加以批评。所有这些,都是用仁对待别人,用义对待自我,严厉地责备自身的过失而轻微地责备别人的过失,说的就是这个问题。而且《论语》已经记载,可是一般人不明察。《论语》说:“君子责备自己的过错,不责备别人的过错。”不责备别人的过错,不是广泛地实行仁吗?责备自身的过错,不是全面地实行义吗?这就是所谓的仁造福别人,义造就自我,有什么不同呢?所以说出自身的过错,叫做坦白;说出别人的过错,叫做中伤。苛求自己,叫做笃厚;责求别人,叫做刻薄。对自己求全责备,叫做明智;对别人求全责备,叫做迷惑。因此用要求自己的标准去要求别人,就是居于上位而不够宽大;用要求别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就是行礼不够恭敬。行礼不恭敬就损害了品行,人民就不会尊重;居于上位不宽大就损害了宽厚,人民就不会亲近。人民不亲近就会不相信他,不尊重就会不敬畏他。居于上位的人颠倒了自治与治人的标准而歪曲地去实行,就会遭到处于下层的人民的批评。仁义所施行的对象,怎能不加思索呢?不用眼睛去看,就见不到事物;不用心去思考,就不能得到真理。即使有天下最好吃的食物,不咀嚼,就不知道它的滋味;即使有圣人的最高明的道理,不思考,就不知道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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