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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过如此而已

第三部分 世相百态,看透人世冷暖酸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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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世间一切有情,是有一个新陈代谢的法则,是有遗传嬗递的迹象,人恐怕也不是例外,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如是而已。

第六伦 主仆这一伦,比五伦更难敦睦

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是为五伦,如果要添上一个六伦,便应该是主仆。主仆的关系是每个人都不得逃脱的。高贵如一国的元首,他还是人民的公仆,低贱如贩夫走卒,他回到家里,颐指气使,至少他的妻子、媳妇是不免要做奴下奴的。不过我现在所要谈的“仆”,是以伺候私人起居为专职的那种仆。所谓“主”,是指用钱雇买人的劳力供其驱使的人而言。主仆这一伦,比前五伦更难敦睦。

在主人的眼里,仆人往往是一个“必需的罪恶”,没有他不成,有了他看着讨厌。第一,仆人不分男女,衣履难得整齐,或则蓬首垢面,或则蒜臭袭人,有些还跣足赤背,瘦骨嶙嶙,活像甘地先生,也公然升堂入室,谁看着也是不顺眼。一位唯美主义者(是王尔德还是优思曼)曾经设计过,把屋里四面墙都糊上墙纸,然后令仆人穿上与墙纸同样颜色同样花纹的衣裳,于是仆人便有了“保护色”,出入之际,不至引人注意。这是一种办法,不过尚少有人采用。有些作威作福的旅华外人,以及“二毛子”之类,往往给家里的仆人穿上制服,像番菜馆的侍者似的,东交民巷里的洋官僚,则一年四季地给看门的、赶车的戴上一顶红缨帽。这种种,无非是想要减少仆人的一些讨厌相,以适合他们自己的其实更为可厌的品位而已。

仆人,像主人一样,要吃饭,而且必然吃得更多。这在主人看来,是仆人很大的一个缺点。仆人举起一碗碰鼻尖的满碗饭往嘴里扒的时候,很少主人(尤其是主妇)看着不皱眉的,心痛。很多主人认为是怪事,同样的是人,何以一旦沦为仆役,便要努力加餐到这种程度。

主人的要求不容易完全满足,所以仆人总是懒懒的,总是不能称意,王褒的《僮约》虽是一篇游戏文字,却表示出一般人惟恐仆人少做了事,事前一桩桩地列举出来,把人吓倒。如果那个仆人件件应允,件件做到,主人还是不会满意的,因为主人有许多事是主人自己事前也想不到的。法国中古有一篇短剧,描写一个人雇用一个仆人,也是仿王褒笔意,开列了一篇详尽的工作大纲,两相情愿,立此为凭。有一天,主人落井,大声呼援,仆人慢腾腾地取出那篇工作大纲,说:“且慢,等我看看,有没有救你出井那一项目。”下文怎样,我不知道,不过可见中西一体,人同此心。主人所要求于仆人的,还有一点,就是绝对服从,不可自作主张,要像军队临阵一般地听从命令,不幸的是,仆人无论受过怎样折磨,总还有一点个性存留,他也是父母养育的,所以也受过一点发展个性的教育,因此总还有一点人性的遗留,难免顶撞主人。现在人心不古,仆人的风度之合于古法的已经不多,像北平的男仆,三河县的女仆,那样地应对得体,进退有节,大概是要像美洲红人似的需要特别辟地保护,勿令沾染外习。否则这一类型是要绝迹于人寰的了。

驾驭仆人之道,是有秘诀的,那就是,把他当作人,这样一来,凡是人所不容易做到的,我们也就不苛责于他,凡是人所容易犯的毛病,我们也加以曲宥。陶渊明介绍一个仆人给他的儿子,写信嘱咐他说:“彼亦人子也,可善视之。”这真是一大发明!j.m.bame爵士在《可敬爱的克莱顿》那一出戏里所描写的,也可使人恍然于主仆一伦的精义。主仆二人漂海遇险,在一荒岛上过活。起初主人不能忘记他是主人,但是主人的架子不能搭得太久,因为仆人是唯一能砍柴打猎的人,他是生产者,他渐渐变成了主人,他发号施令,而主人渐渐成为一助手,一个奴仆了。这变迁很自然,环境逼他们如此。后来遇救返回到“文明世界”,那仆人又局促不安起来,又自甘情愿地回到仆人的位置,那主人有所凭藉,又回到主人的位置了。这出戏告诉我们,主仆的关系,不是天生成的,离开了“文明世界”,主仆的位置可能交换。我们固不必主张反抗文明,但是我们如果让一些主人明白,他不是天生成的主人,讲到真实本领他还许比他的仆人矮一大截,这对于改善主仆一伦,也未始没有助益哩!

五世同堂,乃得力于百忍。主仆相处,虽不及五世,但也需双方相当的忍。仆人买菜赚钱,洗衣服偷肥皂,这时节主人要想,国家借款不是也有回扣吗?仆人倔犟顶撞傲慢无礼,这时节主人要想,自己的儿子不也是时常反唇相讥,自己也只好忍气吞声吗?仆人调笑谑浪,男女混杂,这时节主人要想,所谓上层社会不也有的是桃色案件吗?肯这样想便觉心平气和,便能发现每一个仆人都有他的好处。在仆人一方面,更需要忍。主人发脾气,那是因为赌输了钱,或是受了上司的气而无处发泄,或是夜里没有睡好觉,或是肠胃消化不良。

swift在他的《婢仆须知》一文里有这样一段:“这应该定为例规,凡下房或厨房里的桌椅板凳都不得有三条以上的腿。这是古老定例,在我所知道的人家里都是如此,据说有两个理由:其一,用以表示仆役都是在臲卼不定的状态;其二,算是表示谦卑,仆人用的桌椅比主人用的至少要缺少一条腿。我承认这里对于厨娘有一个例外,她依照旧习惯可以有一把靠手椅备饭后的安息,然而我也少见有三条以上的腿的。仆人的椅子之发生这种传染性跛疾,据哲学家说是由于两个原因,即造成邦国的最大革命者:我是指恋爱与战争。一条凳,一把椅子,或两张桌子,在总攻击或小战的时候,每被拿来当作兵器;和平以后,椅子—倘若不是十分结实—在恋爱行为中又容易受损,因为厨娘大抵肥重,而司酒的又总是有点醉了。”

这一段讽刺的意义是十分明白的,虽然对我们国情并不甚合。我们国里仆人们坐的凳子,固然有只有三条腿的,可是在三条以上的也甚多。一把普通的椅子最多也不过四条腿,主仆之分在这上面究竟找不出多大距离,我觉得惨的是,仆人大概永远像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那个卡力班,又蠢笨,又狡猾,又怯懦,又大胆,又服从,又反抗,又不知足,又安天命,陷入极端的矛盾。这过错多半不在仆人方面。如果这世界上的人,半是主人半是仆,这一伦的关系之需要调整是不待言的了。

“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送行 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风雨,我要去接你

“黯然销魂者,别而已矣。”遥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种雅人深致。古时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见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支骊歌,灞桥折条杨柳,甚至在阳关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刚要启碇,汪伦老远地在岸上踏歌而来,那幅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目前。其妙处在于淳朴真挚,出之以潇洒自然。平素莫逆于心,临别难分难舍。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觉得我语言无味,一旦远离,那是最好不过,只恨世界太小,惟恐将来又要碰头,何必送行?

在现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寿送殡等等一样地成为应酬的礼节之一。“揪着公鸡尾巴”起个大早,迷迷糊糊地赶到车站码头,挤在乱哄哄人群里面,找到你的对象,扯几句淡话,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后鸟兽散,吐一口轻松气,撅着大嘴回家。这叫作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觉得热闹,人缘好,没白混,而且体面,有这么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边的没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种优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擞,恨不得对每一个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谢。死人出殡,都讲究要有多少亲友执绋,表示恋恋不舍,何况活人?行色不可不壮。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扬威地与送行的话别,那会增加旅中的寂寞。这种情形,中外皆然。max beerbohm写过一篇《谈送行》,他说他在车站上遇见一位以演剧为业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话,俄而泪湿双颊,终乃汽笛一声,勉强抑止哽咽,向女郎频频挥手,目送良久而别。原来这位演员是在作戏,他并不认识那位女郎,他是属于“送行会”的一个职员,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愿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会”去雇人来送。这位演员出身的人当然是送行的高手,他能放进感情,表演逼真。客人纳费无多,在精神上受惠不浅。尤其是美国旅客,用金钱在国外可以购买一切,如果“送行会”真的普遍设立起来,送行的人也不虞缺乏了。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桩事,送行的技术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于到车站码头报到,握手而别,那么问题就简单,但是我们中国的一切礼节都把“吃”列为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一个朋友远别,生怕他饿着走,饯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营养都一次囤积在他肚里。我想任何人都有这种经验,如有远行而消息外露(多半还是自己宣扬),他有理由期望着饯行的帖子纷至沓来,短期间家里可以不必开伙。还有些思虑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携在手上,亲自送到车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会要挨饿的样子。

我永远不能忘记最悲惨的一幕送行。一个严寒的冬夜,车站上并不热闹,客人和送客的人大都在车厢里取暖,但是在长得没有止境的月台上却有黑压压的一堆送行的人,有的围着斗篷,有的戴着风帽,有的脚尖在洋灰地上敲鼓似的乱动,我走近一看全是熟人,都是来送一位太太的。车快开了,不见她的踪影,原来在这一晚她还有几处饯行的宴会。在最后的一分钟,她来了。送行的人们觉得是在接一个人,不是在送一个人,一见她来到大家都表示喜欢,所有惜别之意都来不及表现了。她手上抱着一个孩子,吓得直哭。另一只手扯着一个孩子,连跑带拖,她的头发蓬松着,嘴里喷着热气像是冬天载重的骡子,她顾不得和送行的人周旋,三步两步地就跳上了车。这时候门已在蠕动。送行的人大部分都手里提着一点东西,无法交付,可巧我站在离车门最近的地方,大家把礼物都交给了我,“请您偏劳给送上去吧!”我好像是一个圣诞老人,抱着一大堆礼物,我一个箭步窜上了车,我来不及致辞,把东西往她身上一扔,回头就走,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打了几个转才立定脚跟。事后我接到她一封信,她说:

那些送行的都是谁?你丢给我那一堆东西,到底是谁送的?我在车上整理了好半天,才把那堆东西聚拢起来打成一个大包袱。朋友们的盛情算是给我添了一件行李。我愿意知道哪一件东西是哪一位送的,你既是代表送上车的,你当然知道,盼速见告。

计开

水果三筐,泰康罐头四个,果露两瓶,蜜饯四盒,饼干四罐,豆腐乳四罐,蛋糕四盒,西点八盒,纸烟八听,信纸信封一匣,丝袜两双,香水一瓶,烟灰碟一套,小钟一具,衣料两块,酱菜四篓,绣花拖鞋一双,大面包四个,咖啡一听,小宝剑两把……

这问题我无法答复,至今是个悬案。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旁若无人” 还有别人,最好将自己的刺毛收敛一下

在电影院里,我们大概都常遇到一种不愉快的经验。在你聚精会神地静坐着看电影的时候,会忽然觉得身下坐着的椅子颤动起来,动得很匀,不至于把你从座位里掀出去,动得很促,不至于把你颠摇入睡,颤动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觉得他讨厌。大概是轻微地震吧?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颤动了。在你刚收起心来继续看电影的时候,颤动又来了。如果下决心寻找震源,不久就可以发现,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撑上,绷足了劲,利用腿筋的弹性,很优游地在那里发抖。如果这拘挛性的动作是由于羊癫疯一类的病症的暴发,我们要原谅他,但是不像,他嘴里并不吐白沫。看样子也不像是神经衰弱,他的动作是能收能发的,时作时歇,指挥如意。若说他是有意使前后左右两排座客不得安生,却也不然。全是陌生人无仇无恨,我们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看,这种变态行为只有一种解释,那便是他的意志过于集中,忘记旁边还有别人,换言之,便是“旁若无人”的态度。

“旁若无人”的精神表现在日常行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气乏则欠,体倦则伸”。但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张开血盆巨口,作吃人状,把口里的獠牙显露出来,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极,那样子就不免吓人。有人打哈欠还带音乐的,其声呜呜然,如吹号角,如鸣警报,如猿啼,如鹤唳,音容并茂,《礼记》:“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屦,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是欠伸合于古礼,但亦以“君子”为限,平民岂可援引,对人伸胳臂张嘴,纵不吓人,至少令人觉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体。

邻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归来必令我闻知。清晨有三声喷嚏,不只是清脆,而且洪亮,中气充沛,根据那声音之响我揣测必有异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纸捻,那声音撞击在脸盆之上有金石声!随后是大排场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犹如骨鲠在喉,又似苍蝇下咽。再随后是三餐的饱嗝,一串串的嗝声,像是下水道不甚畅通的样子。可惜隔着墙没能看见他剔牙,否则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钻探工程,场面也不会太小。

这一切“旁若无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发事件,经常令人困恼的乃是高声谈话。在喊救命的时候,声音当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脚底下,但是普通的谈话似乎可以令人听见为度,而无须一定要力竭声嘶地去振聋发聩。生理学家告诉我们,发音的器官是很复杂的,说话一分钟要有九百个动作,有一百块筋肉在弛张,但是大多数人似乎还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长一个扩大器。有个外国人疑心我们国人的耳鼓生得异样,那层膜许是特别厚,非扯着脖子喊不能听见,所以说话总是像打架。这批评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国人会嚷的本领,是谁也不能否认的。电影场里电灯初灭的时候,总有几声“哎哟,小三儿,你在哪儿哪?”在戏院里,演员像是演哑剧,大锣大鼓之声依稀可闻,主要的声音是观众鼎沸,令人感觉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馆里,好像前后左右都是庙会,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后难免没有响皮底的大皮靴,毫无惭愧地在你门前踱来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种市声前来侵扰。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以动物而论,狮吼、狼嗥、虎啸、驴鸣、犬吠,即是小如促织蚯蚓,声音都不算小,都不会像人似的有时候也会低声说话。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说话愈不以声大见长。群居的习惯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无人”的幻觉。我们以农立国,乡间地旷人稀,畎亩阡陌之间,低声说一句“早安”是不济事的,必得扯长了脖子喊一声“你吃过饭啦?”可怪的是,在人烟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咙还是不能缩小。更可异的是,纸驴嗓、破锣嗓、喇叭嗓、公鸡嗓,并不被一般地认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还公然地说,声音洪亮者主贵!

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

叔本华有一段寓言:一群豪猪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挤在一起取暖;但是它们的刺毛开始互相击刺,于是不得不分散开。可是寒冷又把它们驱在一起,于是同样的事故又发生了。最后,经过几番的聚散,它们发现最好是彼此保持相当的距离。同样地,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猪聚在一起,只是他们本性中的带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厌恶。他们最后发现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个距离,便是那一套礼貌;凡违犯礼貌者便要受严词警告—用英语来说—请保持相当距离。用这方法,彼此取暖的需要只是相当的满足了;可是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气的人情愿走得远远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办法。我们只是希望人形的豪猪时常地提醒自己: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人形的豪猪既不止我一个,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敛一下,不必像孔雀开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尽量地伸张。

幸灾乐祸 不一定是品性缺点,而是人性某方面的通性

有人问“幸灾乐祸”一语,如何英译。英语中好像没有现成的字辞可用,只好累赘一些译其大意。德文里有一个字,schaden-freud,似尚妥切,schaden,是灾祸,freud是乐,看到别人的灾祸而引以为乐。

“幸灾乐祸”一语出自《左传·僖公十四年》:“背施无亲,幸灾不仁。”及庄公二十:“歌舞不倦,是乐祸也。”原说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现在人与人之间也常使用这个成语,表示同情心之缺乏,甚至冷酷自私的态度。

其实,幸灾乐祸不一定是某个人品行上的缺点,实在是人性某方面的通性之一。人在内心上很少不幸灾乐祸的。有人明白地表示了出来,有人把它藏在心里,秘而不宣,有人很快地消除这种心理,进而表示出悲天悯人慷慨大方的态度。

最近报上有这样一段新闻:

……违建户大火,烈焰映红了半边天,也映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态。

在火场邻近的屋顶上,挤满了人。左边的消防人员手拿送水带,卖力地想要将火尽速扑灭。一名队员还从屋顶上摔下来,幸而只受轻伤。

右边的一群人却“隔岸观火”,有几个还悠闲地蹲坐下来。别人的灾难竟被他们当成热闹好戏。

旁边附刊了照片,可惜模糊了一点,没有显示出那几位“悠闲地蹲坐下来”的先生们的面目。助桀为虐,照例有人看热闹,除非那一火起自或烧到你自己的家宅,那时候那一场热闹就只好留给别人看。不过我有一点疑问:假使离府上相当远的地方发生火警,不论是违章建筑还是高楼大厦,浓烟直冒,火舌四伸,消防队的救火车纷纷到来施救,居民忙着抢搬家私,现场一片混乱,这时节,你怎么办?当然你不会去趁火打劫。你也不会若无其事地闭门家中坐。你是否要提着一铅铁桶水前去帮着施救呢?你不会这样做,人家也不准你这样做,这样做只有越帮越忙,而且无济于事。遇到此等事,只好交给消防队去处理,闲杂人等请站开。站开了看是可以,爬到屋顶上看也可以,如果你不怕摔下来。千万不可站累了蹲下来坐着看,因为蹲坐表示“悠闲”,人家有灾难,你怎么可以悠闲看热闹?悠闲地看热闹便至少有隔岸观火之嫌。如果你心里想“这火势怎么这样小”,或“这场火怎么这样就扑灭了”,那你就是十足的幸灾乐祸了。

我看过几场大火。第一次是在民元,北京兵变火烧东安市场。市场离我家不远,隔一条大街,火势映红了半边天,那时候我还小,童子何知,躬逢巨劫。我当时只觉得恐怖,只觉得那么多好吃好玩的物资付之一炬,太可惜了。第二次看到大火是在重庆遭遇“五四”大轰炸,我逃难到海棠溪沙洲上,坐卧在沙滩上仰观重庆闹区火光冲天,还听得一阵阵爆竹响(因为房屋多为竹制),真个的是隔岸观火,心里充满了悲愤。又一次观火是在北碚的一个夏天,晚饭后照例搬出两张沙发放在门前平台上,啜茗乘凉。忽然看见对面半山腰上有房屋起火,先是一缕炊烟似的慢慢升起,俄而变成黑黑的一股烽燧狼烟,终乃演成焰焰大火。我坐下来,一面品茗,一面隔着一个山谷观火。非观不可,难道闭起眼睛非礼勿视?而且非悠闲不可,难道要顿足太息,或是双手合十,口呼:“善哉!善哉!”

有时候听说舟车飞机发生意外,多人殉亡,而自己阴差阳错偏偏临时因故改变行程,没有参加那一班要命的行旅,不免私下庆幸。这不是幸灾乐祸。对于那些在劫难逃的人,纵不恫伤,至少总有一些同情。对于自己的侥幸,当然大为高兴,但是这一团高兴并非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法国十七世纪的作家拉饶施福谷(la rochefoucauh)的《箴言集》里有这样的一句名言:“在我们的至交的灾难中,我们会发现一点点并不使我们不高兴的东西。”(dams i'adversite de nos meilleurs amis noust rouvons quelque chose,qui ne nous deplaist pas.)。这一点点并不使我们不高兴的东西,就是我们才说到的那种侥幸心理吧?

灾难如果发生在我们的敌人头上,我们很难不幸灾乐祸。民国三十四年两颗原子弹投落在广岛、长崎,造成很大的伤害,当时饱尝日寇荼毒的我国民众几乎没有不欢欣鼓舞的,认为那是天公地道的膺惩。想想日军在南京的大屠杀,在珍珠港的偷袭,他们不该付出一点代价吗?此之谓自作孽,不可活。也许有人以为我们应该如曾子所说的“哀矜而勿喜”,可是那种修养是很难得的。

观光 江山秀丽是“天开图画”,而文化都是人为的

一位外国教授休假旅行,道出台湾,事前辗转托人来信要我予以照料,导游非我副业,但情不可却。事实证明“马路翻译”亦不易为,因为这一对老夫妇要我带他们到一条名为hagglers alley的地方去观光一番,我当时就踌躇起来,不知是哪一条街能有独享这样的一个名称的光荣。所谓haggler,就是“讨价还价的人”。他们没有见过这种场面,想见识一下,亦人情之常。我们在汉朝就有一位韩康,卖药长安,言不二价,名列青史,传为美谈。他若是和我谈起这段故事,我当然会比较地觉得面上有光,我再一想,韩康是一位逸士,在历史上并不多见,到如今当然更难找到。不提他也罢。一条街以“讨价还价”为名,足以证明其他的街道之上均不讨价还价,这也还是相当体面之事。好,就带他们到城里去走一遭。来客看出我有一点踌躇,便从箱箧中寻出一个导游小册,指给我看,台北八景之一的“讨价还价之街”赫然在焉。幸好其中没有说明中文街名,也没有说明在什么地方。在几乎任何一条街上都可以进行讨价还价之令人兴奋的经验。

按照导游小册,他们还要看山胞跳舞。讲到跳舞,我们古已有之,可惜“舞雩归咏”的情形只能在书卷里依稀体会之,就是什么霓裳羽衣剑器浑脱之类,我们也只有其名。观光客要看的是更古老的原始的遗留!越简陋的越好!“祝发文身错臂左衽”,都是有趣的。我告诉他们这种山胞跳舞需要到山地方能看到,这使他们非常失望。(我心里明白,虽然他们口里没有说出,他们也一定很想看看“出草”的盛况哩。读过swift的《一个低调的建议》的人,谁不想参观一下福尔摩萨的生吃活人肉的风俗习惯?)后来他们在出卖“手工艺”的地方看到袖珍型的“国剧脸谱”,大喜过望,以为这必定是几千年几万年前的古老风俗的遗留。我虽然极力解释这只是“国剧”的“脸谱”,不同于他们在非洲内地或南海岛屿上所看到的土人的模型,但是他们仍很固执地表示衷心喜悦,嘴角上露出了所谓a serendipic smile(如获至宝的微笑),慷慨解囊,买了几份,预备回国去分赠亲友,表示他们看到一些值得一看的东西。

我有一个朋友,他家里曾经招待过一位观光女客。她饱餐了我们的世界驰名的佳肴之后,忽然心血来潮想要投桃报李,坚持要下厨房亲手做一顿她们本国的饭食,以娱主人。并且表示非亲自到市场采办不可。到我们的菜市场去观光!我们的市场里的物资充斥,可以表示出我们的生活的优裕,不需要配给券,人人都可以满载而归,个个菜筐都可以“青出于蓝”,而且当场杀鸡宰鱼,表演精彩不另收费。市场里虽然顾客摩肩接踵,依然可以撑着雨伞,任由雨水滴到别人的头上,依然可以推着脚踏车在人丛中横冲直撞,把泥水擦在别人的身上,因为彼此互惠之故,亦能相安。薄施脂粉的一位太太顺手把额外的一条五花三层的肉塞进她的竹篮里,眼明手快的屠商很迅速地就把那条肉又抽了出来,起初是两造怒目而视,随后不知怎的又相视而笑,适可而止,不伤和气。市场里的形形色色实在是大有可观,直把我们的观光客看得不仅目瞪口呆,而且心荡神怡。主人很天真,事后问她我们的菜市与她们国家的菜市有何分别,她很扼要地回答说:“敝国的菜市地面上没有泥水。”

树与人早晚都是同一命运,都要倒下去,只有一点不同,树担心的是外在的险厄,人烦虑的是内心的风波。

这位观光客又被招待到日月潭,下榻于落成不久的一座大厦中之贵宾室,一切都很顺利,即使拖人的船夫和钉人的照相师都没有使她丧胆,但是到了深更半夜一只贼光溜亮的大型蟑螂舞着两根长须爬上被单,她便大叫一声惊动了全楼的旅客。事情查明之后,同情似乎都在蟑螂那一方面。蟑螂遍布全世界,它的历史比人类的还要久远,这种讨厌的东西酷爱和平,打它杀它,永不抵抗,它唯一的武器是反对节育,努力生产。外国女人看见一只老鼠都会晕倒,见蟑螂而失声大叫又何足奇?舞龙舞狮可以娱乐嘉宾,小小一只蟑螂不成敬意。

来台观光而不去看故宫古物,岂不等于是探龙颔而遗骊珠?可是我真希望观光客不要遇到那大排长队的背着水壶拿着豆沙面包的小学生,否则他们会要误会我们的小学生已经恶补收效到能欣赏周彝汉鼎的程度了。江山无论多么秀美壮丽,那是“天开图画”,与人无关,讲到文化,那都是人为的。我们中国文化,在故宫古物中间可以找到实证。也可以说中国文化几尽萃于是。这样的文物展览,当然傲视全球,唯一遗憾的是,祖先的光荣无助于孝子贤孙之飘蓬断梗!而且纵然我知道奋发,也不能再制“武丁甗”来炊饭,仍须乞灵于电锅。

音乐 “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都有

一个朋友来信说:“……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烦恼过。住在我的隔壁的是一群在×××服务的女孩子,一回到家便大声歌唱,所唱的无非是些××歌曲,但是她们唱的腔调证明她们从来没有考虑过原制曲者所要产生的效果。我不能请她们闭嘴,也不能喊‘通’!只得像在理发馆洗头时无可奈何地用棉花塞起耳朵来……”

我同情这位朋友,但是他的烦恼不是他一个人有的。我尝想,音乐这样东西,在所有的艺术里,是最富于侵略性的。别种艺术,如图画雕刻,都是固定的,你不高兴欣赏便可以不必寓目,各不相扰;唯独音乐,声音一响,随着空气波荡而来,照直侵入你的耳朵,而耳朵平常都是不设防的,只得毫无抵御地任它震荡刺激。自以为能书善画的人,诚然也有令人不舒服的时候;据说有人拿着素扇跪在一位书画家面前,并非敬求墨宝,而是求他高抬贵手,别糟蹋他的扇子。这究竟是例外情形。书家画家并不强迫人家瞻仰他的作品,而所谓音乐也者,则对于凡是在音波所及的范围以内的人,一律强迫接受,也不管其效果是沁人肺腑,抑是令人作呕。

我的朋友对隔壁音乐表示不满,那情形还不算严重。我曾经领略过一次四人合唱,使我以后对于音乐会一类的集会轻易不敢问津。一阵彩声把四位歌者送上演台,钢琴声响动,四位歌者同时张口,我登时感觉到有五种高低疾徐全然不同的调子乱擂我的耳鼓,四位歌者唱出四个调子,第五个声音是从钢琴里发出来的!五缕声音搅作一团,全不和谐。当时我就觉得心旌战动,飘飘然如失却重心,又觉得身临歧路,彷徨无主的样子。我回顾四座,大家都面面相觑,好像都各自准备逃生,一种分崩离析的空气弥漫于全室。像这样的音乐是极伤人的。

“音乐的耳朵”不是人人有的,这一点我承认,也许我就是缺乏这种耳朵。也许是我的环境不好,使我的这种耳朵,没有适当地发育。我记得在学校宿舍里住的时候,对面楼上住着一位音乐家,还是“国乐”,每当夕阳下山,他就临窗献技,引吭高歌,配着胡琴他唱“我好比……”,在这时节我便按捺不住,颇想走到窗前去大声地告诉他,他好比是什么。我顶怕听胡琴,北平最好的名手××我也听过多少次数,无论他技巧怎样纯熟,总觉得唧唧的声音像是指甲在玻璃上抓。别种乐器,我都不讨厌,曾听古琴弹奏一段“梧桐雨”,琵琶乱弹一段“十面埋伏”,都觉得那确是音乐,唯独胡琴与我无缘。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里曾说起有人一听见苏格兰人的风笛便要小便,那只是个人的怪癖。我对胡琴的反感亦只是一种怪癖吧?皮黄戏里的青衣花旦之类,在戏院广场里令人毛发倒竖,若是清唱则尤不可当,嘤然一叫,我本能地要抬起我的脚来,生怕是脚底下踩了谁的脖子!近听汉戏,黑头花脸亦唧唧锐叫,令人坐立不安;秦腔尤为激昂,常令听者随之手忙脚乱,不能自已。我可以听音乐,但若声音发自人类的喉咙,我便看不得粗了脖子红了脸的样子。我看着危险!我着急。

真正听京戏的内行人怀里揣着两包茶叶,踱到边厢一坐,听到妙处,摇头摆尾,随声击节,闭着眼睛体味声调的妙处,这心情我能了解,但是他付了多大的代价!他听了多少不愿意听的声音才能换取这一点音乐的陶醉!到如今,听戏的少,看戏的多。唱戏的亦竟以肺壮气长取胜,而不复重韵味,惟简单节奏尚是多数人所能体会,铿锵的锣鼓,油滑的管弦,都是最简单不过的,所以缺乏艺术教养的人,如一般大腹贾、大人先生、大学教授、大家闺秀、大名士、大豪绅,都趋之若鹜,自以为是在欣赏音乐!

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我们的音乐(戏剧除外)也在蜕变,从“毛毛雨”起以至于现在流行×××之类,都是中国小调与西洋某一级音乐的混合,时而中菜西吃,时而西菜中吃,将来成为怎样的定型,我不知道。我对音乐既不能作丝毫贡献,所以也很坦然地甘心放弃欣赏音乐的权利,除非为了某种机缘必须“共襄盛举”不得不到场备员。至于像我的朋友所抱怨的那种隔壁歌声,在我则认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恰如我们住在屠宰场的附近便不能不听见猪叫一样,初听非常凄绝,久后亦就安之。夜深人静,荒凉的路上往往有人高唱“一马离了西凉界……”我原谅他,他怕鬼,用歌声来壮胆,其行可恶,其情可悯。但是在天微明时练习吹喇叭,则是我所不解。“打—答—大—滴—”一声比一声高,高到声嘶力竭,吹喇叭的人显然是很吃苦,可是把多少人的睡眠给毁了,为什么不在另一个时候练习呢?

在原则上,凡是人为的音乐,都应该宁缺毋滥。因为没有人为的音乐,顶多是落个寂寞。而按其实,人是不会寂寞的。小孩的哭声、笑声、小贩的吆喝声、邻人的打架声、市里的喧豗声,到处“吃饭了吗?”“吃饭了吗?”的原是应酬而现在变成性命交关的问答声—实在寂寞极了,还有村里的鸡犬声!最令人难忘的还有所谓天籁。秋风起时,树叶飒飒的声音,一阵阵袭来,如潮涌;如急雨;如万马奔腾;如衔枚疾走;风定之后,细听还有枯干的树叶一声声地打在阶上。秋雨落时,初起如蚕食桑叶,窸窸窣窣,继而淅淅沥沥,打在蕉叶上清脆可听。风声雨声,再加上虫声鸟声,都是自然的音乐,都能使我发生好感,都能驱除我的寂寞,何贵乎听那“我好比……我好比……”之类的歌声?然而此中情趣,不足为外人道也。

鼾 鼾声扰人,究竟不是好事

我初到南京教书那一年,先是被安置在一间宿舍里,可巧一位朋友也是应聘自北平来,遂暂与我同居一室。夜晚就寝,这位相貌清癯仪态潇洒的朋友,头刚沾枕,立刻响起鼾声,不是普通呼噜呼噜的鼾声,他调门高,作金石声,有铜锤花脸或是秦腔的韵味,而且在十响八响的高亢的鼾声之后,还猛然带一个逆腔的回钩。这下子他把自己惊醒了,可是他哼哼唧唧地嚅动了几下,又开始奏起他的独特的音乐。我不知所措,彻夜无眠。

过两天这位朋友搬走了,又来了一位心广体胖脂腴特丰的朋友,他在南京有家,看见我室有空床,决意要和我联床夜话。他块头大、气势足,鼾声轰隆轰隆,不同凡响。凡事应慎之于始,我立即拿起一只多余的绣花枕头,对准他的床上掷去,他徐徐地开言道:“你是嫌我鼾声太大吗?”原来他尚未睡熟,只是小试啼声,预演的性质。我毫无办法,听他演奏通宵达旦。

我本来没有打鼾的习惯,等到中年发福,又常以把盏为乐,“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于是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醉,隗然卧倒,鼾声如雷。我初不自知,当然亦不肯承认,可是家人指控历历如绘,甚至于形容我的呼声之高,硬说我一呼一吸之际,屋门也应声一翕一张。小女淘气,复于我鼾声大作之时,录声为证。无法抵赖,只得承招。但是我还要试为自己解脱,引证先贤亦复尔尔,不足为病,未可厚非。黄山谷题苏东坡书后有云:“东坡居士性喜酒,然不能四五龠,已烂醉就卧,鼻鼾如雷。”可见贤者不免,吾又何尤?

鼾声扰人,究竟不是好事。记得有人发明过一种“止鼾器”。睡时纳入口中,好像就能控制口腔内某一部分的筋肉使之不能颤动,自然就不会发出鼾声。我没见过这种伟大的发明,也不知道有什么情愿一试的人做过实验。这种东西没有流行到市面上来,很快地就匿迹销声,不是证明其为无效,是证明人对于鼾的厌恶尚未深刻到甘心情愿以异物纳入口腔的程度。

如果不是在人卧榻之侧制造噪音,扰人清睡,打鼾似乎没有多大害处。有些医学家可不这样想。报载:

【合众国际社密歇根安那柏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十九日电】

一位研究睡眠失常的专家指出,鼾声太大可能对健康有害;情况严重的,甚至会使你的心脏停止跳动。

斯坦福大学睡眠失常门诊中心主任狄蒙博士在密歇根大学的内科医师会议上指出,有打鼾毛病的人几乎无法真正睡一晚好眠。

他说,鼾声大的人,每一千位成年男人中,平均有一人当他睡着时心脏有停止跳动的危险……当他们的喉头上部与口腔组织过度松弛时,就切断了通向肺部的空气……这些睡眠者因此必须挣扎喘气,以吸取空气至肺内。严重时,此种循环一晚可能发生四百次,其中包括心跳不规则。这意味一个人在一年内有一千万次他的心跳可能停止的机会。我们猜测发生此种情形的次数,远较医学界所知者为多,因为此种病人醒着时没有心脏病的困扰,而且死后验尸也看不出此种症状……

我们常听说到的所谓无疾而终,一睡不起,或是溘然坐化,也许其中一部分就是因为有严重的打鼾习惯。我不确知谁是因鼾而停止呼吸而猝然物化,不过打鼾的朋友们确是常有鼾声正酣之际陡然停止出声的情事。在这种情形中,醒着的人都为他担心,生怕他一时喘不过气来而发生意外。通常他是休止几秒钟便又惊醒过来的。陈搏高卧,动辄百余日不起,不知他最后是否于鼾眠中尸解。

若说鼾声悦耳,怕谁也不信。但也有例外,要看鼾声发自何人。我从前有一位朋友卜居青岛汇泉,推开屋门即见平坦广大的海滩,再望过去就是辽阔无垠的海洋,月明风清之夜,潮汐涨退之声可闻,景物幽绝。遥想当年英国诗人阿诺德在多汶海峡听惊涛拍岸时所引发的感触,此情此景大概仿佛。我的朋友却不以为然,他说夜晚听无穷无尽的波涛撞击的音响,单调得令人心烦,海潮音实在听不入耳。天籁都不能令他动心,还有什么音响能令他欣赏呢?他正言相告:“要想听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莫过于夜阑人静,微闻妻室儿女从榻上传来的停匀的一波一波的鼾声,那时节我真个领略到‘上帝在天,世上一片宁谧安详’的意境。”

好几年前,《读者文摘》有一篇说鼾的小文。于分析描述打鼾的种种之后,篇末画龙点睛地补上一笔:“鼾声是不是讨人厌,问寡妇。”

聋 耳聋有不便之处,但也可以对一些问题充耳不闻

近来和朋友们晤谈,觉得有几位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好像是随时要和我谈论什么机密大事,喁喁哝哝,生怕隔墙有耳。我不喜欢听扯着公鸡嗓、破锣嗓哗啦哗啦叫的人说话,他们使我紧张。抚节悲歌的时候,不妨声振林木,响遏行云,普通谈话应以使对方听到为度。可是朋友们若是经常和我唧唧喳喳地私语,只见其嗫嚅,不闻其声响,尤其是说到一句话里的名词、动词一律把调门特别压低,我也着急。很奇怪,这样对我谈话的人渐渐多起来了。我心想,怪不得相书上说,声若洪钟,主贵,而贵人本是不多见的。我应付的方法首先是把座席移近,近到促膝的地步,然后是把并非橡皮制的脖子伸长,揪起耳朵,欹耳而听,最后是举起双手附在耳后扩大耳轮的收听效果。饶是这样,我有时还只是断断续续地听清楚了对方所说的一些连接词、形容词和冠词而已。久之,我明白了,不是别人噤口,是我自己重听。

耳顺之年早过,当然不能再“耳闻其言,而知微旨”。聋聩毋宁说是人生到此的正常现象之一。《淮南子》说“禹耳三漏”,那是天下之大圣,聪明睿知,一个耳朵才能有三个穴,我们凡夫俗子修得人身,已比聋虫略胜一筹,不敢希望再有什么畸形发展。霜降以后,一棵树的叶子由黄而红,由枯萎而摇落,我们不以为异。为什么血肉之躯几十年风吹雨打之后,刚刚有一点老态龙钟,就要大惊小怪?世界上没有万年常青的树,蒲柳之姿望秋先落,也不过是在时间上有迟早先后之别而已。所以我发现自己日益聋蔽,夷然处之。我知道古往今来,有多少好人在和我做伴。贝多芬二十七岁起就在听觉上有了碍障,患中耳炎,然后愈来愈严重,到了四十九岁完全聋了,人家对他谈话只能以纸笔代喉舌,可是聋没有妨碍他作曲。杜工部五十六岁作“耳聋”诗,“眼复几时暗?耳从前月聋!”好像“猿鸣秋泪缺,雀噪晚愁空”皆叨耳聋之赐,独恨眼尚未暗!一定要耳不聪目不明才算满意!可是此后三数年他的诗作仍然不少。

人世间的声音太多了,虫啾、蛙鸣、蝉噪、鸟啭、风吹落叶、雨打芭蕉,这一切自然的声音都是可以容忍的,唯独从人的喉咙里发出来的音波和人手操作的机械发出来的声响,往往令人不耐。

耳聋当然有不便处。独坐斋中,有人按铃,我听不见,用拳头擂门,我还是听不见,急得那人翻墙跳了进来。我道歉一番耸耸肩作鹭鸶笑。有时候和人晤言一室之内,你道东来我道西,驴唇不对马嘴,所答非所问,持续很久才能弄清话题,幽默者莞尔而笑,性急者就要顿足太息,我也觉得窘。闹市中穿道路,需要眼观四路耳听八方,要提防市虎和呼啸而来的骑摩托车的拼命三郎,耳不聪目不明的人都容易吃亏,好在我早已为我自己画地为牢,某一条路以西,某一条路以北,那一带我视为禁区。

聋子也有因祸得福的时候。凡是不愿或不便回答的问题一概可以不动声色地置之不理,顾盼自若,面部无表情,大模大样地作大人物状,没有人疑到你是装聋。他一再地叮问,你一再地充耳不闻,事情往往不了了之。人世间的声音太多了,虫啾、蛙鸣、蝉噪、鸟啭、风吹落叶、雨打芭蕉,这一切自然的声音都是可以容忍的,唯独从人的喉咙里发出来的音波和人手操作的机械发出来的声响,往往令人不耐。在最需要安静的时候,时常有一架特大的飞机稀里哗啦地从头上飞过,或是芳邻牌局初散在门口呼车道别,再不就是汽车司机狂揿喇叭代替按门铃,对于这一切我近来就不大抱怨,因为“五音令人耳聋”,我听不大见。耳聋之益尚不止此。世上说坏话的人多,说好话的人少,至少好话常留在人死后再说。白居易香炉峰下草堂初成,高吟“从兹耳界应清净,免见啾啾毁誉声”。如果他耳聋,他自然耳根清净,无须诛茅到高峰之上了。有人说,人到最后关头,官感失灵,最后才是听觉,所以易箦之际,有人哭他,他心烦,没有人哭他,怕也不是滋味,不如干脆耳聋。

《时代》周刊(一九七〇年八月十日,页四十四)有这样一段:“‘我的听觉越来越坏’,贝多芬在一八〇一年写道,‘一位庸医为我的耳朵处方是多饮茶。’”自从他于一八二七年逝世以后,许多学者推测其死因可能是血液循环不佳,梅毒,或伤寒症。科罗拉多大学医药中心的两位医生,斯提芬斯与海门威(wrs.kenneth m.stevens and wm.g.hemenway)在a.m.a.journal(《美国医学会会刊》)上说,事实并非如此。他的聋乃是耳蜗硬化所致(cochlear oto-sclerosis),现今用外科手术即可矫正。患此病症,中耳内之骨质生长过多,妨碍了震动之变成为神经冲动,于是无法把震动变成为声音。

“贝多芬最初发觉对于高音调丧失听觉,是二十七岁那一年。这样年轻的时候不可能有血液循环的病,也不可能有晚期梅毒的损伤。伤寒比较可信。不检视这位谱曲家的颞骨,谁也无法确定;一八六三年和一八八八年,他的脑壳两度接受检查,那些颞骨却不见了。显然的是最初解剖时即已取去。斯提芬斯与海门威下结论说:‘也许在维也纳的一个被人遗忘了的地窖里,有一只装满甲醛液的瓶子,里面藏着答案。’”

穷 穷不是罪过,也不是美德

人生下来就是穷的,除了带来一口奶之外,赤条条的,一无所有,谁手里也没有握着两个钱。在稍稍长大一点,阶级渐渐显露,有的是金枝玉叶,有的是“杂和面口袋”。但是就大体而论,还是泥巴里打滚袖口上抹鼻涕的居多。儿童玩具本是少得可怜,而大概其中总还免不了一具“扑满”,瓦做的,像是陶器时代的出品,大的小的挂绿釉的都有,间或也有形如保险箱,有铁制的,这种玩具的用意就是警告孩子们,有钱要积蓄起来,免得在饥荒的时候受穷,穷的阴影在这时候就已罩住了我们!好容易过年赚来几块压岁钱,都被骗弄丢在里面了,丢进去就后悔,想从缝里倒出是万难,用小刀拨也是枉然。积蓄是稍微有一点,穷还是穷。而且事实证明,凡是积在扑满里的钱,除了自己早早下手摔破的以外,大概后来就不知怎样就没有了,很少能在日后发生什么救苦救难的功效。等到再稍稍长大一点,用钱的欲望更大,看见什么都要流涎,手里偏偏是空空如也,那时候真想来一个十月革命。就是富家子也是一样,尽管是绮襦纨祷,他还是恨继承开始太晚。这时候他最感觉穷,虽然他还没认识穷。人在成年之后,开始面对糊口问题,不但糊自己的口,还要糊附属人员的口,如果脸皮欠厚心地欠薄,再加上祖上是“忠厚传家诗书继世”的话,他这一生就休想能离开穷的掌握,人的一生,就是和穷挣扎的历史。和穷挣扎的一生,无论胜利或失败,都是惨。能不和穷挣扎,或于挣扎之余还有点闲工夫做些别的事,那人是有福了。

所谓穷,也是比较而言。有人天天喊穷,不是今天透支,就是明天举债,数目大得都惊人,然后指着身上衣服的一块补丁或是皮鞋上的一条小小裂缝作为他穷的铁证。这是寓阔于穷,文章中的反衬法。也有人量入为出,温饱无虞,可是又担心他的孩子将来自费留学的经费没有着落,于是于自我麻醉中陷入于穷的心理状态。若是西装裤的后方越磨越薄,由薄而破,由破而织,由织而补上一大块布,细针密缝,老远地看上去像是一个圆圆的箭靶,(说也奇怪,人穷是先从裤子破起!)那么,这个人可是真有些近于穷了。但是也不然,穷无止境。“大雪纷纷落,我住柴火垛,看你们穷人怎么过!”穷人眼里还有更穷的人。

穷也有好处。在优裕环境里生活着的人,外加的装饰与铺排太多,可以把他的本来面目掩没无遗,不但别人认不清他真的面目,往往对他发生误会(多半往好的方面误会),就是自己也容易忘记自己是谁。穷人则不然,他的褴褛的衣裳等于是开着许多窗户,可以令人窥见他的内容,他的荜门蓬户,尽管是穷气冒三尺,却容易令人发见里面有一个人。人越穷,越靠他本身的成色,其中毫无夹带藏掖。人穷还可落个清闲,既少“车马驻江于”,更不会有人来求谋事,讣闻请笺都不会常常上门,他的时间是他自己的。穷人的心是赤裸的,和别的穷人之间没有隔阂,所以穷人才最慷慨。金锘囊中所余无钱,买房置地都不够,反正是吃不饱饿不死,落得来个爽快,求片刻的快意,此之谓“穷大手”。我们看见过富家弟兄析产的时候把一张八仙桌子劈开成两半,不曾看见两个穷人抢食半盂残羹剩饭。

人生下来就是穷的,除了带来一口奶之外,赤条条的,一无所有,谁手里也没有握着两个钱。

穷时受人白眼是件常事,狗不也是专爱对着鹑衣百结的人汪汪吗?人穷则颈易缩,肩易耸,头易垂,须发许是特别长得快,擦着墙边逡巡而过,不是贼也像是贼,以这种姿态出现,到处受窘。所以人穷则往往自然地有一种抵抗力出现,是名曰:酸。穷一经酸化,便不复是怕见人的东西。别看我衣履不整,我本来不以衣履见长!人和衣服架子本来是应该有分别的。别看我囊中羞涩,我有所不取;别看我落魄无聊,我有所不为,这样一想,一股浩然之气火辣辣地从丹田升起,腰板自然挺直,胸膛自然凸出,徘徊啸傲,无往不宜。在别人的眼里,他是一块茅厕砖—臭而且硬,可是,人穷而不志短者以此,布衣之士而可以傲王侯者亦以此,所以穷酸亦不可厚非,他不得不如此,穷若没有酸支持着,它不能持久。

扬雄有逐贫之赋,韩愈有送穷之文,理直气壮地要与贫穷绝缘,反倒被穷鬼说服,改容谢过肃之上座,这也是酸极一种变化。贫而能逐,穷而能送,何乐而不为?逐也逐不掉,送也送不走,只好硬着头皮甘与穷鬼为伍。穷不是罪过,但也究竟不是美德,值不得夸耀,更不足以傲人。典型的穷人该是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不改其乐。不改其乐当然是很好,箪食瓢饮究竟不大好,营养不足,所以颜回活到三十二岁短命死矣。孔子所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譬喻则可,当真如此就嫌其不大卫生。

猪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

猪没有什么模样儿,笨拙臃肿,漆黑一团,四川猪是白的,但是也并不俊俏,像是遍体白癫疯,像是“天佬儿”,好像还没有黑色来得比较可以遮丑。俗话说:“三年不见女人,看见一只老母猪,也觉得它眉清目秀。”一般人似尚不至如此,老母猪离眉清目秀的境界似乎尚远。只看看它那个嘴巴尽管有些近于帝王之相,究竟占面部面积过多,作为武器固未尝不可,作为五官之一就嫌不称。它那两扇鼓动生风的耳轮,细细的两根脚杆,辫子似的一条尾巴,陷在肉坑里的一对小眼,和那快擦着地的膨亨大腹,相形之下,全不成比例。当然,如果它能竖起来行走,大腹便便也并不妨事,脑满肠肥的一副相说不定还许能赢得许多人的尊敬,脸上的肉叠成褶,也许还能讨若干人的欢喜。可惜它只能四脚着地,辜负了那一身肉,只好谥之曰猪猡。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并且相貌的丑俊也不是自己所能主宰的。上天造物是有那么多的变化,有蠢的,有俏的。可恼的是猪儿除了那不招人爱的模样之外,它的举止动作也全没有一点风度。它好睡,睡无睡相,人讲究“坐如钟,睡如弓”。猪不足以语此,它睡起来是四脚直挺,倒头便睡,而且很快地就鼾声雷动,那鼾声是疙疙噜苏的,很少悦耳的成分。一经睡着,天大的事休想能惊醒它,打它一棒它能翻过身再睡,除非是一桶猪食哗啦一声倒在食槽里。这时节它会连爬带滚地争先恐后地奔向食槽。随吃随挤,随咽随咂,嚼菜根则嘎嘎作响,吸豆渣则呼呼有声,吃得嘴脸狼藉,可以说没有一点“新生活”。动物的叫声无论是哀也好,凶也好,没有像猪叫那样讨厌的,平常没有事的时候,只会在嗓子眼儿里呶呶嚅嚅,没有一点痛快,等到大限将至被人揪住耳朵提着尾巴的时候,便放声大叫,既不惹人怜,更不使人怕,只是使人听了刺耳。它走路的时候,踯躅蹒跚,活泼的时候,盲目地乱窜,没有一点规矩。

虽然如此,猪的人缘还是很好,我在乡间居住的时候,女佣不断地要求养猪,她常年茹素,并不希冀吃肉,更不希冀赚钱,她只是觉得家里没有几只猪儿便不像是个家,虽然有了猫狗和孩子还是不够。我终于买了两只小猪。她立刻眉开眼笑,于抚抱之余给了小猪我所梦想不到的一个字的评语曰:“乖!”孟子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我看我们的女佣在喂猪的时候是兼爱敬而有之。她根据“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道理对于猪食是细切久煮,敬谨用事的,一日三餐,从不误时,伺候猪食之后倒是没有忘记过给主人做饭。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时候,她坐在屋檐下补袜子,一对小猪伏在她的腿上打瞌睡。等到“架子”长成“催肥”的时候来到,她加倍努力地供应,像灌溉一株花草一般地小心翼翼,它越努力加餐,她越心里欢喜,她俯在圈栏上看着猪儿进膳,没有偏疼,没有愠意,一片慈祥。有一天,猪儿高卧不起,见了食物也无动于心,似有违和之意,她急得烧香焚纸,再进一步就是在猪耳根上放一点血,烧红一块铁在猪脚上烙一下,最后一招是一服万金油拌生鸡蛋。年关将届,她噙着眼泪烧一大锅开水,给猪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热水澡。猪圈不能空着,紧接着下一代又继承了上来。

看猪的一生,好像很是无聊,大半时间都是被关在圈里,如待决之囚,足迹不出栅门,出不能接见亲属,而且很早地就被阉割,大欲就先去了一半,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临了还不免冰凉的一刀。但是它也有它的庸福。它不用愁吃,到时候只消饭来张口,它不用劳力,它有的是闲暇。除了它最后不得善终好像是不无遗憾以外,一生的经过比起任何养尊处优的高级动物也并无愧色。“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君子,但是我常以为猪叫的声音不容易动人的不忍之心。有一个时期,我的居处与屠场为邻,黎明就被惊醒,其鸣也不哀,随后是血流如注的声音,叫声顿止,继之以一声叹气,最后的一口气,再听便只有屋檐滴雨一般的沥血的声音,滴滴答答地落在桶里。我觉得猪经过这番洗礼,将超升成为一种有用的东西,无负于豢养它的人,是一件公道而可喜的事。

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虽是神话,也颇有一点意思。“家”字是屋子底下一口猪。屋子底下一个人,岂不简捷了当?难道猪才是家里主要的一员?有人说豕居引申而为人居,有人引《曲礼》“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之义以为豕是主要的家畜。我养过几年猪之后,顿有所悟。猪在圈里的工作,主要的是“吃、喝、拉、撒、睡”,此外便没有什么。圈里是脏的,顶好的卫生设备也会弄得一塌糊涂。吃了睡,睡了吃,毫无顾忌,便当无比。这不活像一个家吗?在什么地方“吃、喝、拉、撒、睡”比在家里更方便?人在家里的生活比在什么地方更像一只猪?仓颉泄露天机倒未必然,他洞彻人生,却是真的,怪不得天雨粟鬼夜哭。

狗 狗与人不同

《五代史》四夷附录:“狗国,人身狗首,长毛不衣,手搏猛兽,语为犬嗥。其妻皆人,能汉语,生男为狗,女为人,自相婚嫁。穴居食生,而妻女人食。”语出正史,不相信也只好姑妄听之。我倒是希望在什么地方真有这么一个古国,让我们前去观光。妻女能汉语,对观光客便利不少。人身狗首,虽然不及人面狮身那样的雄奇,也算另一种上帝的杰作,我们不可怀有种族偏见,何况在我们人群中,獐头鼠目而昂首上骧者也比比皆是。可惜史籍记载太欠详尽,使人无从问津。

我们的人口膨胀,狗的繁殖好像也很快。我从前在清晨时分曳杖街头,偶然看见一两只癞狗在人家门前蜷卧,或是在垃圾箱里从事发掘,我走我的路,各不相扰。如今则不然,常常遇见又高又大的狼犬,有时气咻咻地伸着大舌头从我背后赶来,原来是狗主人在训练它捡取东西。也常常遇到大耳披头的小猎犬,到小腿边嗅一下摇头晃脑而去。更常看到三五只土狗在街心乱窜,是相扑为戏,还是争风动武,我也无从知道,遇到这样的场面我只好退避三舍绕道而行。

不要以为我极不喜欢狗。马克·吐温说过,“狗与人不同。一只丧家犬,你把它迎到家里,喂它,喂得它生出一层亮晶晶的新毛,它以后不会咬你。”我相信,所谓义犬,古今中外皆有之。《搜神记》记载着一桩义犬救主的故事;明人戏曲也有过一篇《义犬记》。养狗不一定望报,单看它默默地厮守着你的样子,就觉得它是可人。树倒猢狲散,猢狲与人同属于灵长类,树倒焉有不散之理;狗则不嫌家贫,它知道恋旧。不过狗咬主人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那是狗患了恐水病,它咬了别人,也咬了主人,它自己是不负责任的,犹之乎一个“心神丧失”的儿子杀死爸爸也会被判为无罪一样。(不过疯犬本身必无生理,无论有罪无罪,都不能再俯仰天地之间而克享天年。)印度外道戒,有一种狗戒,要人过狗一般的生活,真个的吃人粪便,《大智度论》批评说:“如是等戒,智所不赞,痛苦无善报。”其实狗也有它的长处,大有值得我们人效法者在,吃粪是大可不必的,纵然二十四孝里也列为一项孝行。

狗与人类打交道,由来已久。周有犬人,汉有狗监,都是帝王近侍,可见在犬马声色之娱中间老早就占了重要的地位。犬为六畜之一,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老人有吃狗肉的权利,聂政屠狗养亲,没有人说他的不是。许多人不吃香肉,想想狗所吃的东西便很难欣赏狗肉之甘脆。我不相信及时进补之说,虽然那些先天不足后天亏损的人是很值得同情的。但是有人说吃狗肉是虐待动物,是野蛮行为,这种说法就很令人惊异。《三字经》是近来有人提倡读的,里面就说“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人饲了它是为了什么?历来许多地方小规模的祭祀,不用太牢,便用狗。何以单单杀狗便是野蛮?法国人吃大蜗牛,无害于他们的文明。我看见过广州菜市场上的菜狗,胖胖嘟嘟的,一笼一笼的,虽然不是喂罐头长大的,想来绝不会经常服用“人中黄”,清洁又好像不成问题。

狗的数目日增,也许是一件好事。“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鸡犬之声相闻,是农村不可或缺的一种点缀。都市里的狗又是一番气象,真是“鸡鸣天上,犬吠云中”,身价不同。我清晨散步时所遇见的狗,大部分都系出名门,而且所受的都是新式的自由的教育,横冲直撞,为所欲为。电线杆子本来天生地宜于贴标语,狗当然不肯放过在这上面做标志的机会。有些狗脖子上挂着牌子,表示它已纳过税,纳过税当然就有使用大街小巷的权利,也许其中还包含随地便溺的自由。我听一些犬人、狗监一类的人士说,早晨放狗,目的之一便是让它在自己家门之外排泄。想想我们人类也颇常有“脚向墙头八字开”的时候,于狗又何尤?说实在话,狗主人也偶尔有几个思想顽固的,居然给狗戴上口罩,使得它虽欲“在人腿上吃饭”而不可得,或是系上一根皮带加以遥远控制。不过这种反常的情形是很少有的,通常是放狗自由,如入无人之境。

门上“内有恶犬”的警告牌示已少见。将来代之而兴的可能是“内无恶犬”。警告牌少见的缘故之一是其必需性业已消失。黑鼻尖黑嘴圈的狼狗,脸上七棱八瓣的牛头狗,尖嘴白毛的狐狸狗,都常在门底下露出一部分嘴脸,那已经发生够多的吓阻力量。朱门蓬户,都各有其身份相当的狗居住其间。如果狗都关在门内,主人豢之饲之爱之宠之,与人无涉;如果放它出门,而没有任何防范,则一旦咬人固是小事一端,它自己却也有香肉店寻得归宿的可能。屠宰名犬进补,实在杀风景,可是这责任不该由香肉店负。

鸟 我爱鸟,它不回顾,它不悲哀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地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吧?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唧唧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蜷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蹋踏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在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谓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的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现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囱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囱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看相 一个人的尊容,和他一生体戚有密切关系

听说一个人的尊容,和他的一生休戚有很密切的关系。例如耳目口鼻,方向若是稍微挪动一点,就许在一生的过去或未来,发生很大的变动。所以你别瞧那一帮满肚子海参鱼翅,坐着汽车兜圈子的人,他们必是有点来历,说不定是因为哪一根骨头长得得法。穷困潦倒的人,少去看相,你若是遇到什么张铁嘴李铁腮的,他三言两语地把你的尊容褒贬一顿,你就许对不住你生身的父母。

然而看相的人,名叫铁嘴的还是不够多。你明明是一个不能寿终正寝的地痞流氓,他会恭维你,说你将走红运,在武汉可以发一注横财。你明明是一个乳臭未退的小孩子,他会奉承你,说你是群众革命的领袖,可以东做委员,西做委员。你明明是一位小姐,他会说你是明星。你明明是一位诚实人,他会说你必定是在上海生长大的。你纵然不相信你的尊容会这样的好法,但是你听在耳里舒服。人人喜欢耳里舒服,于是乎看相的人便遍地皆是。

现在研究相术的人比从前进步,只消看看他们的广告,也讲究挂起“留学”的招牌。更有所谓洋相士,什么手相家海伦巴勃,一齐到上海来了。其实这也难怪。我觉得我们中国人的尊容,近年来变得很厉害,恐怕几年后,一定要至少留学过的相术家,才能看懂我们中国人的脸。

病 人在大病时,人生观都要改变

鲁迅曾幻想到吐半口血扶两个丫鬟到阶前看秋海棠,以为那是雅事。其实天下雅事尽多,唯有生病不能算雅。没有福分扶丫鬟看秋海棠的人,当然觉得那是可羡的,但是加上“吐半口血”这样一个条件,那可羡的情形也就不怎样可羡,似乎还不如独自一个硬硬朗朗到菜圃看一畦萝卜白菜。

最近看见有人写文章,女人怀孕写作“生理变态”,我觉得这人倒有点“心理变态”。病才是生理变态。病人的一张脸就够瞧的,有的黄得像讣闻纸,有的青得像新出土的古铜器,比髑髅多一张皮,比面具多几个眨眼。病是变态,由活人变成死人的一条必经之路。因为病是变态,所以病是丑的。西子捧心蹙颦,人以为美,我想这也是私人癖好,想想海上还有逐臭之夫,这也就不足为奇。

我由于一场病,在医院住了很久。我觉得我们中国人最不适宜于住医院。在不病的时候,每个人在家里都可以做土皇帝,佣仆不消说是用钱雇来的奴隶,妻子只是供膳宿的奴隶,父母是志愿的奴隶,平日养尊处优惯了,一旦他老人家欠安违和,抬进医院,恨不得把整个的家(连厨房在内)都搬进去!病人到了医院,就好像是到了自己的别墅似的,忽而买西瓜,忽而冲藕粉,忽而打洗脸水,忽而灌暖水壶。与其说医院家庭化,毋宁说医院旅馆化,最像旅馆的一点,便是人声嘈杂,四号病人快要咽气,这并不妨碍五号病房的客人的高谈阔论;六号病人刚吞下两包安眠药,这也不能阻止七号病房里扯着嗓子喊黄嫂。医院是生与死的决斗场,呻吟号啕以及欢呼叫嚣之声,当然都是人情之所不能已,圣人弗禁。所苦者是把医院当作养病之所的人。

但是有一次我对于我隔壁房所发的声音,是能加以原谅的。是夜半,是女人声音,先是摇铃随后是喊“小姐”,然后一声铃间一声喊,由原板到流水板,愈来愈促,愈来愈高,我想医院里的人除了住了太平间的之外大概谁都听到了,然而没有人送给她所要用的那件东西。呼声渐变成号声,情急渐变成衷恳,等到那件东西等因奉此地辗转送到时,已经过了时效,不复成为有用的了。

旧式讣闻喜用“寿终正寝”字样,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家里养病,除了病不容易治好之外,不会为病以外的事情着急。如果病重不治必须寿终,则寿终正寝是值得提出来傲人的一件事,表示死者死得舒服。

人在大病时,人生观都要改变。我在奄奄一息的时候,就感觉得人生无常,对一切不免要多加一些宽恕,例如对于一个冒领米贴的人,平时绝不稍予假借,但在自己连打几次强心针之后,再看着那个人贸贸然来,也就不禁心软,认为他究竟也还可以算作一个圆颅方趾的人。鲁迅死前遗言“不饶恕,也不求人饶恕”。那种态度当然也可备一格。不似鲁迅那般伟大的人,便在体力不济时和人类容易妥协。我僵卧了许多天之后,看着每个人都有人性,觉得这世界还是可留恋的。不过我在体温脉搏都快恢复正常时,又故态复萌,眼睛里揉不进沙子了。

弱者才需要同情,同情要在人弱时施给,才能容易使人认识那份同情,一个人病得吃东西都需要喂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探视,那一点同情就像甘露滴在干土上一般,立刻被吸收了进去。病人会觉得人类当中彼此还有联系,人对人究竟比兽对人要温和得多。不过探视病人是一种艺术,和新闻记者的访问不同,和吊丧又不同。我最近一次病,病情相当曲折,叙述起来要半小时,如用欧化语体来说半小时还不够。而来看我的人是如此诚恳,问起我的病状便不能不详为报告,而讲述到三十次以上时,便感觉像一位老教授年年在讲台上开话匣片子那样单调而且惭愧。我的办法是,对于远路来的人我讲得要稍为扩大一些,而且要强调病的危险,为的是叫他感觉此行不虚,不使过于失望。对于邻近的朋友们则不免一切从简诸希矜宥!有些异常热心的人,如果不给我一点什么帮助,一定不肯走开,即使走开也一定不会愉快,我为使他愉快起见,口虽不渴也要请他倒过一杯水来,自己做“扶起娇无力”状。有些道貌岸然的朋友,看见我就要脱离苦海,不免悟出许多佛门大道理,脸上愈发严重,一言不发,愁眉苦脸,对于这朋友我将来特别要借重,因为我想他于探病之外还适于守尸。

疟 病魔缠身,我将做些什么事才能把它忘记呢

对于一个生病的人,我们总有几分同情,除非我们是专门以人家的痛苦为自己的利益的那种人。我们看见一个面黄肌瘦伏枕呻吟的人,我们绝不会再嘲弄他。唯独对于一个患疟疾的人,则往往不然。患疟者发寒时,牙齿相击有声,发热时,身盖大被不暖,时而红头涨脸,时而面色上白,终于是面皮焦黄,目眶深陷,耳朵枯卷,脑壳曲缩得像一根棒槌儿似的,一副憔悴狼狈之态,引得旁观的女士窃窃失笑,其意若曰:“看!看那个患疟的人!”

一般人并不是一定都硬心肠,并不一定那样缺乏同情心。一般人以为疟不致命,时间时歇地发作轮回,把人弄得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几十个金鸡腊霜落肚之后,依然一条好汉,这就如同看见踏着香蕉皮跌得四脚朝天,有些行人也不免要报之以大笑一般,所以疟更常常成为被人嘲笑的资料。

这种情形,自古已然,《世说新语》言语篇就有这样的记载:

中朝有小儿,父病,行乞药,主人问病,曰:“患疟也。”主人曰:“尊候明德君子,何以病疟?”答曰:“来病君子,所以为疟耳。”

好像一染疟疾,就证明其非君子的样子。这种病太讨厌了,既伤身体,又损盛德,苦痛艰难而为天下人笑!

旧传疟有疟鬼,躯体甚小,善为作作祟,所以治疗的方法往往也就很玄妙,《唐诗纪事》有这样的记载:

有病疟者,子美曰:“吾诗可以疗之,‘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其人诵之,未愈。曰:“更诵吾诗‘子璋骷髅血模糊,手提掷还崔大夫’。”诵之,呆愈。

其人是谁,罔无可考,我们觉得奇怪的是,杜子美既有这样的灵药在握,而且是两服,一服比一服凶,何以他老人家万里投荒,辗转川巴,直嚷“三年犹疟疾”,“疟疠三秋孰可忍”,而不知道诵一遍他自己的诗?杜子美之“太瘦生”,我想大概就不是为了“作诗苦”,恐怕就是疟疾闹的。不过话说回来,杜诗疗疟,其事确有可征。有一位卢元昌先生,他自称:

乙巳秋,余病疟甚,客告曰:“世传杜少陵诗(子璋骷髅血模糊)甸诵之可止疟。”予怪之,继而读诸集,乃少陵所作花柳歌中句也。遂辍药杆,将全集从头潜味之,未两卷,予忘乎疟,疟竟止。

这位卢先生真是健忘,读诗而把病都忘了。这种治疗法胜似药杵多多。查近人似乎也有应用此种精神治疗法的,临到将要发病之际,辄外出寻药,据云并不甚验。

我们北地人从来不知疟为何物,儿时读《水浒》,读到武松患疟,蹲在屋檐下烤火盆,宋江不留心一脚踢翻了炭盆,给武松吓出一身汗,病也好了,读到这一段总觉得怪好笑的,总以为这是小说里的事,如今天下不靖,丧乱之余,疟鬼也跟着人而远走四方,像我住在北地的人而亦不免为疟鬼所苦了。病魔缠身,我将做些什么事才能把它忘记呢?

睡 睡也可以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

我们每天睡眠八小时,便占去一天的三分之一,一生之中三分之一的时间于“一枕黑甜”之中度过,睡不能不算是人生一件大事。可是人在筋骨疲劳之后,眼皮一垂,枕中自有乾坤,其事乃如食色一般的自然,好像是不需措意。

豪杰之士有“闻午夜荒鸡起舞”者,说起来令人神往,但是五代时之陈希夷,居然隐于睡,据说“小则亘月,大则几年,方一觉”,没有人疑其为有睡病,而且传为美谈。这样的大量睡眠,非常人之所能。我们的传统的看法,大抵是不鼓励人多睡觉。昼寝的人早已被孔老夫子斥为不可造就,使得我们居住在亚热带的人午后小憩(西班牙人所谓siesta)时内心不免惭愧。后汉时有一位边孝先,也是为了睡觉受他的弟子们的嘲笑:“边孝先,腹便便,懒读书,但欲眠。”佛说在家戒法,特别指出“贪睡眠乐”为“精进波罗密”之一障。大概倒头便睡,等着太阳晒屁股,其事甚易,而掀起被衾,跳出软暖,至少在肉体上作“顶天立地”状,其事较难。

其实睡眠还是需要适量。我看倒是睡眠不足为害较大。“睡眠是自然的第二道菜”,亦即最丰盛的主菜之谓。多少身心的疲惫都在一阵“装死”之中涤除净尽。车祸的发生时常因为驾车的人在打瞌睡。衙门机构一些人员之一张铁青的脸,傲气凌人,也往往是由于睡眠不足,头昏脑涨,一肚皮的怨气无处发泄,如何能在脸上绽出人类所特有的笑容?至于在高位者,他们的睡眠更为重要,一夜失眠,不知要造成多少纰漏。

睡眠是自然的安排,而我们往往不能享受。以“天知地知我知子知”闻名的杨震,我想他睡觉没有困难,至少不会失眠,因为他光明磊落。心有恐惧,心有挂碍,心有忮求,倒下去只好辗转反侧,人尚未死而已先不能瞑目。庄子所谓“至人无梦”,《楞严经》所谓“梦想消灭,寝寤恒一”,都是说心里本来平安,睡时也自然塌实。劳苦分子,生活简单,日入而息,日出而作,不容易失眠。听说有许多治疗失眠的偏方,或教人计算数目字,或教人想象中描绘人体轮廓,其用意无非是要人收敛他的颠倒妄想,忘怀一切,但不知有多少实效。愈失眠愈焦急,愈焦急愈失眠,恶性循环,只好瞪着大眼睛,不觉东方之既白。

睡眠不能无床。古人席地而坐卧,我由“榻榻米”体验之,觉得不是滋味。后来北方的土炕砖炕,即较胜一筹。近代之床,实为一大进步。床宜大,不宜小。今之所谓双人床,阔不过四五尺,仅足供单人翻覆,还说什么“被底鸳鸯”?

莎士比亚《第十二夜》提到一张大床,英国ware地方某旅舍有大床,七尺六寸高,十尺九寸阔,雕刻甚工,可睡十二人云。尺寸足够大了,但是睡上一打,其去沙丁鱼也几希,并不令人羡慕。讲到规模,还是要推我们上国的衣冠文物。我家在北平即藏有一旧床,杭州制,竹篾为绷,宽九尺余,深六尺余,床架高八尺,三面隔扇,下面左右床柜,俨然一间小屋,最可人处是床里横放架板一条,图书、盖碗、桌灯、四干四鲜,均可陈列其上,助我枕上之功。洋人的弹簧床,睡上去如落在棉花堆里,冬日犹可,夏日燠不可当。而且洋人的那种铺被的方法,将身体放在两层被单之间,把毯子裹在床垫之上,一翻身肩膀透风,一伸腿脚趾戳被,并不舒服。佛家的八戒,其中之一是“不坐高广大床”,和我的理想正好相反,我至今还想念我老家里的那张高广大床。

睡觉的姿态人各不同,亦无长久保持“睡如弓”的姿态之可能与必要。王右军那样的东床袒腹,不失为潇洒。即使佝偻着,如死蚯蚓,匍匐着,如癞蛤蟆,也不干谁的事。北方有些地方的人士,无论严寒酷暑,入睡时必脱得一丝不挂,在被窝之内实行天体运动,亦无伤风化。惟有鼾声雷鸣,最使不得。宋张端义《贵耳集》载一条奇闻:“刘垂范往见羽士寇朝,其徒告以睡。刘坐寝外闻鼻鼾之声,雄美可听,曰:‘寇先生睡有乐,乃华胥调。’”所谓“华胥调”见陈希夷故事,据《仙佛奇踪》,“陈抟居华山,有一客过访,适值其睡,旁有一异人,听其息声,以墨笔记之。客怪而问之,其人曰:‘此先生华胥调混沌谱也。’”华胥氏之国不曾游过,华胥调当然亦无从欣赏,若以鼾声而论,我所能辨识出来的谱调顶多是近于“爵士新声”,其中可能真有“雄美可听”者。不过睡还是以不奏乐为宜。

睡也可以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在这个世界活得不耐烦而又不肯自行退休的人,大可以掉头而去,高枕而眠,或竟曲肱而枕,眼前一黑,看不惯的事和看不入眼的人都可以暂时撇在一边,像驼鸟一般,眼不见为净。明陈继儒《珍珠船》记载着:“徐光溥为相,喜论事,大为李曼等所嫉,光溥后不言,每聚议,但假寐而已,时号睡相。”一个做到首相地位的人,开会不说话,一味假寐,真是懂得明哲保身之道,比危行言逊还要更进一步,这种功夫现代似乎尚未失传。

梦 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做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两忘,“嗒然若丧其偶”才行,偶然接连若干天都是一夜无梦,浑浑噩噩地睡到大天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长久地不做梦,谁也办不到。有时候想梦见一个人,或是想梦做一件事,或是想梦到一个地方,拼命地想,热烈地想,刻骨镂心地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梦来。有时候没有想过的,根本不曾起过念头的,而且是荒谬绝伦的事情,竟会窜入梦中,突如其来,挥之不去,好惊、好怕、好窘、好羞!至于我们所企求的梦,或是值得一做的梦,那是很难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梦,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矍然而觉。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我小时候常做的一种梦是下大雪。北国冬寒,雪虐风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灵中,对于雪没有太大的震撼,顶多在院里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经常梦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就要梦一次。对于我,雪不是“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张承吉句),我没有那种狂想。也没有白居易“可怜今夜鹅毛雪,引得高情鹤氅人”那样的雅兴。更没有柳宗元“独钓寒江雪”的那份幽独的感受。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声似无声地、没头没脑地从天空筛将下来。如果这一场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匀称地遮覆起来,大地成为白茫茫的一片,像韩昌黎所谓“凹中初盖底,凸处遂成堆”,或是相传某公所谓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我一觉醒来便觉得心旷神怡,整天高兴。若是一场风雪有气无力,只下了薄薄一层,地面上的枯枝败叶依然暴露,房顶上的瓦垄也遮盖不住,我登时就会觉得哽结,醒后头痛欲裂,终朝寡欢。这样的梦我一直做到十四五岁才告停止。

紧接着常做的是另一种梦,梦到飞。不是像一朵孤云似的飞,也不是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飞》一文中所说的“飞上天空去浮着,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着,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我没有这样规模的豪想。我梦飞,是脚踏实地两腿一弯,向上一纵,就离了地面,起先是一尺来高,渐渐上升一丈开外,两脚轻轻摆动,就毫不费力地越过了影壁,从一个小院蹿到另一个小院,左旋右转,夷犹如意。这样的梦,我经常做,像彼得·潘“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说飞就飞,来去自如。醒来之后,就觉得浑身通泰。若是在梦里两腿一踹,竟飞不起来,身像铅一般的重,那么醒来就非常沮丧,一天不痛快。这样的梦做到十八九岁就不再有了。大概是彼得·潘已经长大,而我像是雪莱《西风颂》所说的:“落在人生的荆棘上了!”

成年以后,我过的是梦想颠倒的生活,白天梦做不少,夜梦却没有什么可说的。江淹少时梦人授以五色笔,由是文藻日新。王殉梦大笔如椽,果然成大手笔。李白少时笔头生花,自是天才瞻逸,这都是奇迹。说来惭愧,我有过一支小小的可以旋转笔芯的四色铅笔,我也有过一幅朋友画赠的“梦笔生花图”,但是都无补于我的文思。

我的亲人、我的朋友送给我的各式各样的大小粗细的笔,不计其数,就是没有梦见过五色笔,也没有梦见过笔头生花。至于黄帝之梦游华胥、孔子之梦见周公、庄子之梦为蝴蝶、陶侃之梦见天门,不消说,对我更是无缘了。我常有噩梦,不是出门迷失,找不着归途,到处“鬼打墙”,就是内急找不到方便之处,即使找到了地方也难得立足之地,再不就是和恶人打斗而四肢无力,结果大概都是大叫一声而觉。像黄粱梦、南柯一梦……那样的丰富经验,纵然是梦不也是很快意吗?

梦本是幻觉,迷离惝恍,与过去的意识或者有关,与未来的现实应是无涉,但是自古以来就把梦当兆头。晋皇甫谧《帝王世纪》说:黄帝做了两个大梦,一个是“大风吹天下之尘垢皆去”,一个是“人执千钧之弩驱羊万群”,于是他用江湖上拆字的方法占梦,依前梦“得风后于海隅,登以为相”,依后梦“得力牧于大泽,进以为将”。据说黄帝还著了《占梦经》十一卷。假定黄帝轩辕氏是于公元前二六九八年即帝位,他用什么工具著书,其书如何得传,这且不必追问。《周礼·春官》证实当时有官专司占梦之事:“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后世没有占梦的官,可是梦为吉凶之兆,这种想法仍深入人心。如今一般人梦棺材,以为是升官发财之兆;梦粪便,以为黄金万两之征。何况自古就有传说,梦熊为男子之祥,梦兰为妇人有身,甚至梦见自己的肚皮生出一棵大松树,谓为将见人君,真是痴人说梦。

梦本是幻觉,迷离惝恍,与过去的意识或者有关,

与未来的现实应是无涉,但是自古以来就把梦当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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