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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晚清史

第三章 清王朝的衰落与叛乱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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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广泛地阐释清代晚期的历史,必然要回头谈一谈清王朝衰落的面貌。但是,只要考察一下晚清时期某些政治和社会的细节就会感到,对清王朝的衰落作为一个整体概念来说还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不足之处;而且这种考察还可能借此发现把晚清同中国近代史的广泛趋势联结起来的某些长远的社会和政治变化。清王朝的衰落在传统上还包含有官僚制度丧失了道义和行政活力的意思。可是,这种现象从官僚赖以生存的社会和政治现实的角度来看比从常见的衰落中的道义范畴这一角度来看更容易理解。当然,官僚制度中存在着大量贪污腐化;但是早在19世纪初期,在中国著名的学者和行政官员中间就已经出现了关心制度改革和国家防务的浪潮。[1]

清王朝的衰落向来被理解为中央集权的式微和地方总督权力的扩大,是国家和社会之间均势的瓦解。这种权力分散过程的某些方面在19世纪确实有所表现。但清代的制度在19世纪的毁灭性内战之后仍能令人惊异地把中国维系在一起,这个事实保证了20世纪的革命变革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而且能够达到保住国家的首要目的。因此,我们在考察乾隆末年以来清代权力衰落的问题时,中国已经取得的全国政治统一的程度——即使在学者名流的公共生活中泛滥着腐化的庇护制度的情况下——是必须考虑在内的。

这时期清王朝衰落的形象反映于地方政府的敲诈盘剥、追求私利和颟顸无能:所有这些都促进了群众性的叛乱活动。要理解这种现象必须从嘉庆初年政治危机的后果及其在推行基本变革方面所取得的非常有限的成就开始。

嘉庆帝在他父亲于1799年去世时所面临的最紧迫的任务,是使他们的政府清除和珅的影响。皇帝采取了迅速的行动。在他的父亲死去不到一个月和珅就死了,他的心腹也都纷纷被贬。剩下的问题是怎样对付和珅那一派所建立和卵翼的庞大的庇护制网络,因为和珅派的影响已渗透到各省官僚界中,特别是渗透到了军事部门之中。皇帝决定,由于这些人人数众多,官职牵涉面广,不宜搞一场清洗运动。他宁可认为许多人都是诚实的官员,只是误入歧途而已,因此他们在正确的领导下是可以恢复工作的。他还进一步担心,无穷无尽的清洗会恫吓住官僚政治,使他想重建官吏和皇帝之间互通声气的努力不能实现。他论证说,许多人当时是没有别的选择,只有走侵吞公款的道路,如果他们想保住他们的职位的话。[2]

因此,皇帝本人在某种程度上就不愿意采取必要措施来消除和珅20多年影响的流毒。为了这种沉默态度,他在当时就受到了批评。[3]但是,嘉庆政府中的另一困难是潜在的复杂的社会问题,这是清代官僚政治的组织能力所完全不能解决的。其中的中心问题是资源与人口比例失调。

人口的压力及其后果

不言而喻,晚清和近代中国社会史的最显著特点是人口的增长。当时的许多独特情况也许可以用这个问题来加以说明,虽然在当时已被人们有所察觉的人口问题的具体影响之所及至今仍未被充分地加以研究。从17世纪末起到18世纪末白莲教叛乱时为止这一长时期的国内和平阶段中,中国人口翻了一番多,从1.5亿增加到了3亿多。仅在1779—1850年时期人口就增长了56%,所以在19世纪中叶大叛乱爆发的前夕人口已达4.3亿左右。[4]

在这个相对安定和人口增长的时期,商业设施已有了发展,可以满足地方贸易和地区间贸易日益增长的需要。18世纪是内地农村定期集市开始发展的起点,也是南北海运繁荣的起点。城市的商人行会的增多和信贷组织——最初的钱庄和山西的票号——的出现,表明贸易的性质和范围都有了改变。这种私营贸易的增长也表明了商人在政府控制的盐务税之外正在积累和投放资本,要知道,盐业是那时商人集中投资的目标。欧洲市场对中国的茶、丝和瓷器的需求又进一步刺激了国内贸易的商业化。虽然商业化给人口稠密的平原和沿海地区的城镇带来繁荣和富裕,但那些不与贸易集散地和交通要冲发生联系的地区仍然处于贫困和不景气的状态中。无地的移民,作为人口变动的产物,他们反而浪潮般地涌入这些偏远地区。

从明代以来,有许多因素使中国的食品生产赶上了它的人口增长的比例。由于地区间的移民,又由于在新开发的土地上种植从美洲移植过来的新食品——甜薯、玉蜀黍和花生,因而新垦殖土地面积的增加使得增长的人口能投入生产。更多的人口也意味着有更多的人力可用于种双季稻的精耕细作之中,还意味着有更多的大粪肥料。这种耕作制度在18世纪末就已明显地开始感到了它的报酬在减少,因为这时在水利上增加人力的效益似乎已经达到了它的顶点。

更重要的是,人口对于土地的压力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连那些边远地区的人口也呈饱和状态。例如,富饶的四川盆地在18世纪就吸收了大量的外来移民,早已人满为患;甚至它的东部山区也已住满了其他省份因歉收而来的难民。广西的几条河谷地带是广东东部客家在18世纪移居的地方,这里土地的竞争也很激烈。在多山的湖南西部,外来移民在1795年与当地的苗族爆发了严重的冲突。也许长江下游各省是人口极端稠密的地区,它们不久变成了当时最具毁灭性的内战的战场。[5]许多仍然留住在农业定居地区的无地农民则替政府当劳工,或者被雇为兵勇,或者当了地方官的吏役。所以,农业经济中日益增长的盈余与乾隆时代的长期和平,曾经生产和哺育了日益增长的人口,但是没有促使经济和政治出现新的发展以吸收那么多的人口。在传统体制内的这一繁荣时期,埋下了19世纪最初几十年危机的根子。[6]

在中华帝国末期的历史中,人们已在许多方面感受到了人口的增长,这是由清代社会和制度的特点决定的。如果说人口的增长对农民生活的影响最终是毁灭性的,那么,它对政治制度的影响也同样严重。这个时期的政治生活的特点是,各级官员激烈地进行竞争,以谋求升迁和保全官职。这种竞争往往采取违法形式:它也许是使人员流动升迁的正常机制落后于人口的增长这一事实所决定的。

虽然对这个问题研究得还很不够,看来中国那时可能已在经历着有时与现时代不发达社会相联系的那些典型症状:文化人生产过剩,因为容纳他们并给他们以报酬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能力有限。促进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一为教育制度是专为培养公职人员的;一为价值体系往往禁阻有文化的干才从事其他事业;一为行政机构阻止它自身扩展或重新组成新形式,以适应周围正在变动的社会。

不论是政府公职的法定数额,也不论是科举的名额,都没有按照人口的增长速度而增长。虽然在某些地区进士的分配名额有所增加,但比起整个18世纪增长的人口数来说,进士及其以下功名的总数实际上是显著下降了。乾隆时代的进士名额在绝对数字上已有所减少,生员名额则是稳定的。甚至从前不受数量限制的童生,在18世纪末也受到了限制。人们要求得到这种社会地位的愿望是如此强烈,致使县官们可以靠接受希望避免除名的童生的贿赂而大发其财。清代实行捐监,即为荣誉学衔和实授公职举办捐纳,它虽然不断地用这种办法来开辟财源,但捐纳制度显然还不能充分满足人们希望得到这种优越社会地位的日益增多的需要。出售功名和官阶使适合做官条件的人数增加,因而实际上加剧了对有限官职数量的压力,这在某种意义上就突出了仕途升迁道路显然不足的状况。[7]

这种要求必然要另找出路。在地方上,最显著的后果是各级行政机构冗员充斥。他们不是行政等级制度中的正式成员。他们毋宁说是一些随员和食客、官吏的家属和幕宾、个人的助手和仆役、受雇的劳工和普遍存在的胥吏。干着记录、送信、催科和地方性任务的吏役阶层充满着唯利是图之辈,他们许多人都识字,但合法的晋升道路对他们来说是堵塞的。一位按察使于1800年抱怨说,近年来书役超过了定员不知多少倍。原来有一个书吏,现在有了几个文案,原来有一个差役,现在有了十多个帮手。如果这一估算大致不差的话,吏役阶层在18世纪时期是大大地繁衍了。[8]

明末开始实行“一条鞭”法改革之后县级政权负担加重,这是这些员额膨胀的部分原因。[9]但是,根深蒂固的社会压力也在起作用。各级政府都变成了越来越增多的职业大军所附着的机体,他们利用帝国的行政机器作为自己经济斗争中的武器。1803年一位御史的悲叹表明了这一斗争是成功的,因为按照他的说法,胥吏和幕友现在的衣着是如此豪奢,以致现在不再能够分辨人们的上下贵贱了。[10]这些冗员都要靠得自庇护网络结构的钱来养活,钱虽然掏自官僚的腰包,但归根结蒂是从纳税人身上用敲诈勒索的办法搜括来的。[11]

19世纪初叶是在这以前的一百年内中国统治下的和平的顶点,[12]因此它产生了有教育的一代新人,这些人在文官制度中找差事,但文官制度的缺额并未随人口的增长而加多。结果是所谓候缺的官员人数增加——这些人都有做官的资格,但无官可做;同时有越来越多的生员,他们在低级科举考试制度中上了榜,但在攀登高级考试时因名额受限而被摈弃。[13]许多人设法捐买高级功名,这个办法随着政府因开辟新财源而越来越流行。许多人在谋取官职时受挫,也有许多人转而在官制以外谋求其他职业。

在激烈竞争的情况下,有些善于权变的文人想在合法的和半合法的管理性事业中找出路。一种人是包税人,这种行业虽然悬为厉禁,但把老百姓的税收委托人代办(即所谓“包揽”),在地方社会上却是一种很流行的能赚钱的职业。另一项有利可图的行业是“讼棍”(“讼师”),他们在县衙门里帮别人包揽词讼。我们认为可以把这些人看作是初期的辩护师,但在官场看来,他们是不受欢迎的健讼者和莠民。清代的法律制度没有给他们以合法地位。但是很明显,又做包税又做包揽词讼角色的“刁生劣监”,在地方政府中起着一定的作用。有优越社会关系的包税人能够给他们的庇护人以某种保护来对抗衙役的专横,而合法的健讼者能够通过他们的文牍技巧和在县衙门建立周密的联系来润滑司法机器。这两种角色都与某些人所行使的地方行政职能的商业化有关,因为他们的政治才能未能得到合法的机会来施展。[14]

从官方的观点看来,在地方的这些实权派集团中,书役是最阴险狡诈、最没法管束的。清代的回避制度以及根深蒂固的官场风气都表明,县令都不甚了了他们县署行政工作的细枝末节。因此,虽然大家都承认书役为患之烈,可是没有了他们,哪个县令也办不成事。[15]

教育、庇护制与社会晋升之路

明清两代的主要晋升道路是通过教育和文官考试制度。明代的多数教育机构都是私人办的,在清代它们逐渐受国家官员的控制。雍正时代,一系列省一级书院受政府之命建立起来,由国家给予津贴。[16]后来的乾隆时代是以宫廷用敢作敢为的方式关心学术活动著称,这种关注既采取了慷慨庇护制的形式,也采取了大兴文字狱的形式。虽然国家还没有直接控制省一级书院课程,但政府创办这些书院的一个公开的目的(用雍正帝的话说)是“黜浮崇实”和杜绝考试制度中的“流弊”。[17]乾隆时代文字狱的重点在于贬斥有关北方和西北边境问题以及关于陆海军事防务问题的学术著作。[18]虽然文字狱时期的种种限制在1800年以后已迅速减弱到微不足道的程度,但自19世纪以来,很大数量的书院在政府控制和检查制度的双重压力下已蜕化成为专门教授科场文字的技术学校了。当时批评这一点的人举出了许多的理由,其中一种理由是,由于靠个人推荐和靠行贿以获取教职起了重要作用,致使教学质量下降;一种理由是指过分重视了考试的及第与否。[19]

考试性质的变化也是求职的竞争日趋激烈的反映。一方面,受教育机会越来越增加,也越来越规范化。其次,地方书院网建立以后,学生可以离开本乡本土求学,这无疑在更多的人口中培养了希求上进发迹的愿望。在中国新开发的地区,升迁的机会更是有增无已。但就总的趋势来说,特别是在富饶而人口稠密的东南地区,上升的机遇则是每况愈下的。[20]

在19世纪社会中取得成就的合法道路上的这些滞碍,即教育和文官制度中的问题,促使人们诉诸非法途径,从而提高了非法途径的重要性,特别在富裕和有权势的人们中更是如此。这些滞碍也鼓励那些当权人物力图因人设事以用于收容一个朋友或报答一件恩宠,从而扩大了候补官员的队伍,他们麇集在水陆交通要道等候着不可能兑现的任命;同时这也在考核合格的谋求官职者中增加了荐举的重要性。[21]

对社会升迁现存渠道的压力,无疑地促成了清代中国政治行为的特殊型式——即庇护制网络结构——的形成,在这个结构中,在庇护者与被庇护者的关系中负担的义务比他们在政府工作中通常承担的要多一些。庇护网结构有它传统的社会关系的根源。这种社会关系主要表现为亲属关系和同乡关系。共同的家庭纽带或者共同的乡里关系是与陌生人交往时应用的第一原则。它被用来确定社会的亲疏距离和等级制度,也被用来办理公务和确定相互间的义务。在没有这种纽带的情况下,通常就制造假亲属关系来代替它。这种关系是非正式社会交往的基础,也是常设性社会组织——从诗社到秘密会社到商业行会——的支柱。在学界和官场上,教育和考试制度也维系着同样的庇护人—被庇护人的关系,在这里上级就是先生(“老师”),下级就是学生(“门生”)。“老师”不仅包括学校中的教师,也包括政府官员,即乡试和会试中的主考官,以及各省的提学。

在非私人的制度中掺进些私人关系,这一趋势在社会交往中的各个方面都有所表现。这种趋势在行政和公务中至少都被认为是发挥效率的潜在障碍,而从最坏的方面说它被视为腐化的根源。这样结合起来的私利能够破坏行政中的公益或者商业企业中的集体利益。招权纳贿、任人唯亲、裙带关系以及所有馈赠和小恩小惠,是中国官场的通病,而这种事实是被接受,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是被体谅的。所以问题不在于消灭这些陋习,而是如何把它们限制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这种妥协需要比政府力所能及的更细心的平衡。通常的办法是由官方禁止一切行贿、馈赠和徇私枉法之举,因为假定:凡是继续偷偷摸摸地干的事,就能够把它们保持在可容忍的范围之内。因此,新皇帝登极时总是布告天下禁阻这种种弊端和搞这些活动的派系。那些被认为是国家官吏之间搞结党营私的行为,要受到弹劾和惩治。凡是这些政策被严格执行的时候,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即不论在社会上和官场上,都不可能又要讨好上官而又不冒遭到批评的危险。一纸便条、一句话、一次访晤,都可能使这一行动的主、客体双方招致疑虑。

自然,由于社会交际从来不会禁绝,甚至严厉的禁令也不能阻止形成政府所反对的那种私人的政治和社会联盟。因此,测量官场腐败到什么程度的好方法是看私人的派系纽带在某一时期公开表现,甚至夸耀到了什么程度。这反映在和珅官邸外面的干谒者门庭若市这一丑闻上,也反映在一位官员的言论中,他在赞誉另一位显宦的品质时说,他的门内没有私人干谒者。官场和学界中庇护人—被庇护人关系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在吏治混浊时代的变本加厉,对庇护人和被庇护人来说都变成了一个负担。许多官员拒绝当提学,因为这个差事有过多的政治义务。许多及第的士子没有得官,因为他们忽视,或者更糟糕的是拒绝了向有权势的官员表表例行的“敬意”。

据说,中国的黄金时代是师即吏而吏即师的时代。19世纪是教育腐败的时代,这正是因为它与官场风气联系太紧之故。由于老师是庇护人,而门生是被庇护人,也就明显地包含有政治义务在内。当然,政治关系的确立可以通过向要得到其恩宠的人送礼,并自称为他的“门生”。用这种方式,虽然不光彩,但可以变成权势人物的“门生”,即使前者年岁较轻和学识较浅也在所不计。[22]

嘉庆的改革

嘉庆帝认为,掐断了和珅的庇护制网络结构的花朵,它的根株便会自然枯萎。他逐步地撤换并贬斥了和珅在各省政务中的一大批有权势的追随者。他对和珅时代仍保持廉洁的那些在乾隆时期被重用的顾问们再次表示信任,此即他从前的师傅朱珪、军机大臣董诰和前都御史刘墉。他号召公开批评政府中的问题,命令官员们可以直接和秘密地给他上奏议,不需求助于曾经成为和珅影响的中心的军机处。[23]与此同时,他还强调,他决定要祛除军机处的私人阴谋活动,派了一位御史来监管军机处的科室。[24]但是,上层行政的改革不能医治19世纪官僚制度中根深蒂固的弊病。省级行政是如此腐化,致使嘉庆帝在掌权六年之后尚未恢复乡村的秩序,尽管他下狠心要根除秕政。

嘉庆帝把他们的改革集中在两方面:撤换官员和节约开支。和珅时代大部分省一级高官都已被撤换。1799年初尚在其位的11个身居要职的官吏中,6个被迅速撤换:他们是驻南京的总督、陕甘总督、闽浙总督、湖广总督和云贵总督,以及漕运总督。次年又撤换了河道总督二人。[25]

这些改革是把和珅的老朋友换成了原来反对过他的人,在许多情况下,他们曾因和珅的关系受到过贬谪。例如,取代景安为湖广总督的吴熊光,曾经因和珅于1797年用了计谋而未能保持军机处的职务。1799年弹劾和珅的一位副都御史之兄高书麟,因与和珅冲突而被贬往西部边疆地区任职。和珅死后,高书麟当上了云贵总督。其他官员都由朱珪荐举到各省任职:王秉韬被任命为河南的河道总督,荆道乾被任命为安徽省的新巡抚,阮元则被任命为浙江省的巡抚。[26]

在这次改革中下台的这些省级官员,都受到御史们为响应皇帝重新广开“言路”——对政府进行批评的传统渠道——而上呈的弹劾奏章的指控。[27]但是,皇帝左右的一位满族亲王却认为,嘉庆帝早在这时以前就已经听信了忠言,并且在消除和珅集团的行动中乾纲独断地作出了决定。[28]

根据最近的考察,嘉庆时代开始了汉族官员在清朝省一级政务中占支配地位的局面,而这种种族比例的变化原来被人们认为开始于太平天国叛乱的时期。[29]因此应该注意到,许多满族御史是属于1799年响应改革的号召和提出弹劾的人。[30]这个时期的任命中是否考虑了种族界限,这还是一个尚待研究的问题。至今尚远远没有证据表明,嘉庆初年的改革是执行了一条种族主义的路线。

1799年迅速接连发布的新任命在事实上是否预告省一级行政在进行一次真正的改革,这一点还不太清楚。所有新的被任命者都是和珅时代官僚政治的一部分,而不管他们是否属于和珅集团。况且和珅集团中许多被撤职的人员,以后又出现在其他官位上,或者准许他们保留爵位舒舒服服地退休。现在正在进行的研究表明,1814—1820年标志着汉人在省级官职中逐渐占上风的转折点。[31]在以林清叛乱(1813年)和道光帝继位(1820年)为标志的这一时期,也在省一级行政的上层发生了同样迅速的人事变动。这几年让好些新人参加了省一级政府,被任命者都已得到了功名并且在和珅时代之后得到了官职,他们当中越来越多的人都是从汉人占优势的都察院和翰林院提拔上来的。像过去一样,皇帝物色人物是靠几个心腹顾问的推荐。这些新任命者中的许多人,包括改革者湖南人陶澍在内,都是蒋攸铦(当时的御史,后来当了省一级显宦)的同僚或朋友,而蒋攸铦本人则是汉军旗人。他们也因参加了北京的一个非正式诗社——即宣南诗社——而彼此联结在一起,这个诗社后来还包括了著名的“经世致用”论改革者林则徐和魏源。

地图6 漕运体系

这个时期的汉族文人在清代官僚行政中重新得势,可以被看作是太平天国叛乱及其后的同治中兴时期以曾国藩及其门徒之兴起为顶点的这一趋势的开端。它也表明,翰林院和都察院中汉人对省一级政府职务的兴趣有了增长。

嘉庆及道光两朝的改革的第二个特点,是大肆宣扬减少宫廷浪费和重大消耗的节约开支活动。嘉庆帝终止了豪华的南方巡游的传统,而这正是他父亲的统治的一个标志。他想通过官方政策和以身作则来放慢中央国库资财流出的速度,来改变贵族和官场成员中泛滥的懒散生活方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停止了边疆省份省级官员的每年贡奉,皇袍也被人颂扬地说上面打了补丁。可是,这些改变不论在京师地区的满洲贵族身上或在各省的官员中都没有取得持久的效果;在给乾隆皇帝服满国丧之后这些变革便遭到了顽强而成功的抵制。[32]例如,对日益繁衍而贫困的北京旗人人口和内务府的供应,就仍然是财政上的大问题。[33]

危机的征兆:漕运

嘉庆政府的省一级新官员上任时带着皇帝的诏书,要他们在自己权限内改革官僚行政。可是,中央政府的改革办法在省一级遇到了和珅时代流毒的干扰。由于这种干扰,产生了在对待平定白莲教叛乱和对待地方政府腐化问题上的冲突。第三方面的冲突是漕运制度的行政问题。

漕米是中央政府在省里经管的三大要政之一(其余两件是盐务和黄河的河道管理)。漕米之政是征集中国南部和中部八个省份的租米,然后运来北京用以供养京师的宫廷成员和贵族,并储积在仓廒中以待在中国北部分配。这种征集和运输制度有它自己的主管部门,它与正规的省级官制相平行,并且与河道总督衙门相重叠。它的主管叫“漕运总督”,衙署设在江苏省的淮安。漕运总督之下设省一级漕官,担负漕米之省各设一人,这些漕官直接向漕运总督负责,不向他驻在省的总督负责。漕官则监管征集漕米的体系,其人员大部分是非官制的人员。这些人员中多数是由住在运河边的屯田的世袭船户“旗丁”组成。雇用这些船户的运粮船组成了多达一百只船的船队。漕运衙门也有它自己的用于护卫运粮船的民兵,沿运河的河闸有它自己的检查员和检查站,也有它自己雇用的肩夫,后者把粮米从县的征集站运往运河上的仓库中。[34]

在嘉庆时代,这个庞大的漕米机构由于各级组织都人浮于事,也由于粮米每易一次手或通过检查站都要交付陋规而变得腐化了。世袭船户,或“旗丁”阶层,形成了清代社会中许多集团之一,原来指望他们在一个经济增长、通货不断膨胀和人口增加的时代依靠固定收入生活。由于他们人数加多,“旗丁”阶层中的许多人不能取得他们的合法的、赖以生活的世袭田地(“屯田”)。[35]此外,漕运制度越来越依赖被称为“水手”的那个被雇佣的游民劳动者阶级。这一帮人逐渐取代了曾经作为明代漕运制度支柱的“旗丁”,他们需要在自己的工钱之外索取租米中自己的一份小费。在嘉庆年间,“水手”的人数增加了两倍多,估计增加到了四五万人。[36]同时,漕运站又是官场中庇护制的焦点之一。数以百计的候补官员麇集于此,作为中央政府的委员(“差委”或“漕委”)领取薪饷。[37]

由于漕运机构的人员增加,18世纪的价格也上涨,所以应交给每一条粮船的船费也相应地上涨不已。1732年每条船的船费为130两到200两,1800年涨到300两,1810年涨到500两,到道光初年(1821年)甚至涨到了700或800两。粮税费用的增加使得地方上的绅士谋求谈判免税,这就增加了纳税户的负担,并且最后也使得征集的实际数量下降,因为贫苦的纳税人已被剥夺得精光了。它的一个结果便是漕米的逐渐商品化,因为地方官吏被迫从私商手中购买稻米,以补足他们的定额。[38]

弥补漕粮定额是省一级粮官唯一的最重要工作。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与北京仓廒的监管官密切地合作。这些京官的职位是形成官吏侵吞公款的重要根源,甚至也许是省里漕米机构与北京官吏之间的关键性的中介人。[39]漕米定额是向县里征收的,但征收本身在县里不是归漕米机构经办,而是由正规的地方政府经办。纳税人交给地方经纪人,由后者把漕米送到县的征集点;在这里由县长验收,他负责把它交到漕运机构的代理人那里去。因此,漕运制度催征的负担最后落到了内外交困的县长身上,县长只好向他自己的法定的省一级行政上司那里去发牢骚。[40]

这些抱怨最后就导致某些省级官员与在漕运中有既得利益的官员发生冲突。1803年之后当漕运制度已露出百孔千疮的苗头时,利害的冲突开始集中在向皇帝提建议是否赞成使用海路的问题。与漕运有联系的官员力图保持运河的内陆运输体系;许多正规省一级官员则希望放弃它,主张利用沿海的海运。1824—1825年的海运辩论达到高潮,那时内陆漕运体系已暂时瓦解。

漕运危机早在1803年就已见预兆,那时黄河的涨水淤塞了运河,使开往京师的运粮船运行不畅。那时有许多长篇大论的计划和奏疏上呈给皇帝,主张另辟新径发展海路,像元代和明初所实行过的那样。黄河大水一退这些建议就又都销声匿迹,但它们在1810年又被提出来考虑,因为运粮船这时再度被延误,因而迫使皇帝急于征询关于运河河道与海运同时并举的意见。绝大多数省一级官员这时的反应是持否定态度。在浙江和江苏两省高级官吏的支持下,南京总督勒保上疏条陈十二大理由,说明海运为什么既不可行,也不可取。1815年问题再次被提出,又再次被否定。一个最重要的理由是说不应该改变祖宗的成法。持这种观点的人后来把皇帝本人在1816年否决海运建议的措辞强硬的上谕当作护身符。[41]

由于私营沿海贸易这时正蒸蒸日上,就显得持反对海运的大多数论点是昏庸无知的。虽然海盗猖獗、气候恶劣以及造船费用昂贵(凡此都被用作不便开辟可以行之有效的海运的理由),并没有妨碍在嘉庆时代已有约3500条江苏省商船(“沙船”)的长江下游商人进行海上贸易。当时已知有少数企业主拥有三五十条船的船队,他们主要把华北的豆子运往南方牟利。赞成开海路的人们认为,这种私人贸易可由政府与私商合作来加以发展,其结果是最后会使他们得利。大家知道,大宗沿海贸易是从北到南的走向;北上的船因载货少而往往装载泥沙压舱。户部尚书英和建议,运载漕米的私商在北上时可分拨20%的吨位装私人货物;回船则可以完全装商品货物。[42]

从赞成开辟海道的人看来,海路最重要的是有经济上的优越性,因为它是一个避开运河航道上无数检查站和中间人的办法。海运的倡议也恰恰因为这些理由而遭到得运河之利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43]到19世纪20年代,这些最有势力的既得利益集团之一便是那些已经出牌在沿运河各站担任“漕委”的候补官员集团。这些官员的任命是受漕运总督本人督办的,因此“漕委”被视为私人庇护制的独立王国,别人是不能染指的。例如,1819年清帝就指斥漕运总督在一年之内增加了他下面的札委人数达140人。[44]

不论运河上的商人或是沿海贸易的商人,都倾向于联合起来反对开辟海路。反对的一个理由是这样一种事实:嘉庆年间运河上的粮运已大大商业化了。北上的粮船上相当大一部分载货是在私人手中,南下的船只则装载着能获利的私盐。[45]其次,沿海贸易的商人也不愿政府染指私人航运,因为自1684年康熙帝取消沿海商业的禁令以来,海上贸易已是他们的禁脔。那些反对海运的官员最初用的一个法宝是向海员本人调查沿海情况,而他们的报告异口同声地都是使人泄气的。[46]

海运论战中两派的冲突在1824年后期达到了不可开交的地步,因为开往北京的运粮船队陷进了淤泥中,并且长期受阻于高邮南部的洪水地带。这一危机迫使道光帝恢复了他父亲统治时期已开始的辩论。可是,这一次危机的严重程度足够使他们达成妥协。开往北京的粮船仅仅四分之一顺利地通过了黄河;其余船只全被绝望地阻滞在路上。皇帝接受的海运的主要计划是英和写的,由另一满洲政治家琦善监督执行;后者在危机期间曾被任为代理南京总督。琦善在那里与新任命的江苏巡抚陶澍以及布政使贺长龄合作,计划从上海派出海路运粮船只。漕运总督衙署似乎暂时被打入了冷宫,它有两年时间充斥着一批批被札委的官员,其中还一度包括刚刚发迹的、皇帝的年轻宠幸穆彰阿。[47]

从一开始,皇帝就竭力让所有官员都认识到,开辟海路的倡议是临时性质的。事实上,批准启用海运是以在第二年立即着手修复运河为条件的。河运辩护者认为,修复工程本身会为世袭河工提供必要的就业机会,不然,他们就会因使用了海路而变得无所事事了。琦善的继任者在1827年强烈地要求继续使用已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海路,但他的建议被驳回了。[48]

直到19世纪40年代后期,政府才被迫放弃河道,永远改用海路。这时之所以作出这个决定,是因为有些因素已经改变了权力斗争的格局。水手们已经组成了秘密会社,使他们组织起来的信仰很像把白莲教的信徒们聚集在一起的那种信仰。19世纪40年代这些会社开始表现出有政治抱负的样子,并且开始在纤夫,甚至在旗丁中间扩展影响和发展组织。[49]当鸦片战争以后这些组织采取了反满的意识形态时,中央政府继续支持他们的兴趣便急剧下降了。1845年以后,由于京师又发生了严重的粮食短缺情况,海路便未经什么辩论而被采择施行。太平军叛乱的爆发和1853年黄河灾难性的改道,排除了重新考虑恢复运河体系的可能性。[50]

不管1824年以后清帝主张恢复河道的理由是什么,他在政治上并不反对那些主张改道的人。陶澍做江苏巡抚一直到1830年,后来被擢升为南京总督,在这个总督任上任职九年之久。琦善虽然短期降过级,但仍保持重要的省级职位,一直到他1841年与英国人打交道被贬黜时为止。改革者也有在漕运总署内任过职的,如1830—1832年有吴邦庆,1834年有朱为弼,1837年有周天爵。[51]事实上,1831年正是在陶澍领导下,在两淮地区对盐务进行了第一次、也是唯一重要的一次改革。[52]

监督这些改革的道光帝被迫从朝廷的高度来考察行政上的问题,因为朝廷仍然是水路航运和官僚行政的庇护制网络结构的最高机构。他看来是一位谨慎小心的,甚至是胆小的统治者,宁可与几个心腹顾问进行密议,而不愿接受实际的批评或警告。只要反对海运的人向他进言海运可能毁弃祖宗成法,而且可能使运河数万雇员有解雇的危险时,他并不是一位可以指望进行漕运改革的君主。

另一方面,盐务则是另一个样子。虽然盐的私运和非法贩卖本身是一件有决定意义的既得利益事业,但私盐贩子和运河工人还是有着重大的区别。第一,运河工人被雇于一个合法的官方机构;私盐贩子则是在国家盐税之外活动并且干着反盐税的勾当的。第二,运河体系是以北京为中心而且与正规官制相平行的等级制行政组织的一个组成部分。反之,私盐贩子常像海盗那样,沿着海岸和南方内地航道,在地方网络结构中活动,最多也只是在地区网络结构中活动。从漕运中的榨取所得是在上层官僚中分享其利,私盐贩子则是私商和投机商,他们侵夺的是正常盐务行政中的官员和商人的收入。

除此之外,朝廷里还有一个有权势的集团想从取消盐务的走私来获利,同时他们又能够限制盐务改革的范围。这个集团就是内务府。[53]这个组织的大部分收入都来自盐政,后者在传统上又被内务府的任命官员所把持。内务府在盐务争论中的作用和在其他争论中一样,也没有留下多少文献记载,但人们已经知道,自从18世纪初以来,内务府的财政收入在中国政府的总税收中的比重一直在增加。[54]

自然,盐务改革的建议也会危及乡村的稳定,因为这些建议会把据认为是人数最多和最难驾驭的无业游民和无地捣乱分子弄得无所事事。[55]但是,关键的问题不是怕疏远了乡村的居民;它倒不如说是为了安抚宫廷官员们的利益。可是,我们对这些利益集团的组成、性质和重要性的了解还很有限,必须等待进一步的研究。

漕运危机是这个世纪最初几十年公共职能普遍崩溃的一个方面。它的根源部分地在于官僚的玩忽职守。在漕运方面,除了玩忽职守之外还加上了复杂的运河体系——它的中段与河道总督辖区相交——的自然困难条件。这种自然困难来自严重的土壤侵蚀和华北平原定期泛滥所引起的泥沙。到18世纪末期,黄河的河床提高到了危险的高度,威胁着堤岸,并引起观察家们预言它可能改道;结果黄河果然在1853年发生了改道。但是,漕船为了到达北京必须在淮安附近之点穿过黄河。在这个危险汇合处的西边有一系列吞吐湖,它们用来容纳黄河的溢水,并且在运河不通的时候提高运河的水位,这个政策被称为“借黄济运”。多年的淤塞改变了运河系统的蓄水状况,致使黄河渡口的积沙和整个运河体系的升高了的河床本身使这个系统没法调节水位,否则势必诱发洪水灾害。淮安的洪水不仅威胁北京的粮食供应,也威胁到盐税的收入,因为受害地区包括两淮的许多盐厂和晒盐设备。

河道总督的粗疏大意、愚蠢的经济措施和玩忽职守,是1780年以后一些官吏奏折中相当注意的事情,但腐化继续在19世纪初期危害这个机构。根据许多记载看来,河道总督当局的目的不是在防止洪水,而是细心地在财政收支上下工夫,即要使洪水定期地每隔一段时间发一次,以证明资财源源流入河道总督当局是正当的。传说南部河道总督当局三天一巡的宴饮和无休歇的戏剧演出表明,每年拨给它的600万两银子,只有1/10是作了正经用途。例如1808—1810年,政府据认为曾用了800万两来疏浚河口;但在后来的两年中水灾却比以前严重了好几倍。[56]

非官方记述则认为这种腐化的根子是在18世纪末期,那时河道总督是按照和珅时代的庇护制网络结构组成的。那时进入河道总督机构的人必须给和珅的私人腰包塞钱,以换取他继续给予的恩宠和庇护。和珅死后,这种钱再也没有送到北京过。在道光时代,治黄工程与运河一样,都变成了失业官僚的避难所。据说,拿了一位在朝官员的信件去河工任所的新翰林可以指望得到1万两银子的年俸和其他的好处;如果他是个“举人”功名,仍然可以得到这个数目的十分之一。[57]

货币制度与税收制度的混乱

由此可知,到19世纪初期,庇护制体系泛滥的影响是随处可见的:这个体系的润滑油是钱,其结果是各级官库无不出现亏累。和珅倒台以后,政府开始致力于迫使地方官弥补国库的亏欠(或亏空),甚至要使现任官员追补前此历届任下所遗留的亏累。按照学识渊博的省级官员贺长龄的话说,亏欠问题在19世纪20年代是使官吏们全神贯注的当务之急。[58]

大家都承认,这些亏欠不是由于人民亏欠了税赋,而是由于官吏们自己盗窃国库造成的,因为他们必须偿付一套随从人马的需要,以及履行他们对其庇护者官员的义务,甚至在他们适当地照顾到自己的腰包以前就必须这样办。在庇护制度下,给上司“馈送”是宦场生活中应有之义。在18世纪末期的环境中,官吏们不会因为账务亏累而受处分。的确,正像一位御史无可奈何地指出的那样,谁的亏空越大,谁受的待遇可能越好。[59]可是,和珅之后的形势反而变成了对民众实行更大的剥削,因为县官们都在更多地搜刮纳税人,设法弥补他们的赤字。巡抚们用削减县官们的“养廉”来弥补自己的亏空,而县官们则从老百姓身上索取更多的“陋规”作为对付之策。这种把所有财政负担转嫁给纳税人身上的办法是如此根深蒂固,致使道光帝在1820年即位时因官员们的压力而被迫撤销关于冻结“陋规”的上谕。[60]

从短期看来,清代的税收制度是妙用无穷地适应有组织的剥削制度的。虽然基本税额(每个管区必须上交给中央政府的税收)在18世纪初期已经“永远”固定,但为地方政府的开销征课的附加税已经制度化,并且变成了税收制度的无限制的扩张部分。靠政府事业谋生的人加多,意味着附加税的增多。夏鼎关于晚清赋税制度的典型研究,揭示了在税收专门官员和书吏手中的这个制度有很大弹性的问题。这种制度上的弊病的影响,在清代高度货币化的经济中引起越来越大的灾难。从明代以来就已广泛实行把租谷和劳务折算为银两的办法,这种趋势意味着实际的税率很容易被官方操纵,因为他只要把折合比率变得有利于收税者而不利于纳税人就行了。通过这种操纵,纳税人实际上要比官方的租米定额多交付几倍。操纵价格和换算比例也广泛地被官吏和衙役所采用,因为他们用自己所定的勒索性低价收购(“采买”)谷物,以弥补政府仓廒中的亏损。[61]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货币经济的普遍影响竟然使得这种变为常规的敲诈勒索行为臻于极盛,甚至使得农民的力量也支持它。这理由就是谷物价格长期上涨,使生产者变得有利。在18世纪,价格大约增长了300%,因此能够使农民付得起日益增加的税收。在这种价格上涨方面还有一个更加明显的理由,就是欧洲输入的白银增多。商业中心日益增长的人口也刺激了谷物价格上涨。下面的事实也可能是真的:和珅时代遍及全帝国的贪污腐化被长达百年的谷价上涨弄得火上加油(谷价上涨曾使得农业能够经受官僚的敲诈勒索)。

可是像观察力敏锐的冯桂芬在回顾历史时所指出的那样,乾隆时期繁荣的基础事实上是“附属性”财富(冯桂芬是指商业活动的发展),而不是“基本”财富,所以它是特别不稳定的,能勃然而兴;也同样能忽然衰落。事实上,价格上涨在1800年后已开始拉平,在19世纪第二个25年时期价格又来了个急剧的倒退。[62]

像价格上涨那样,价格的急剧下跌也可以在白银的输入上找到原因。在19世纪30年代,鸦片贸易的后果已在实行复本位货币制度的中国被人们所感觉到,因为白银之流出国外是为了用于偿付鸦片这种违禁品的进口,而这种收支的不平衡迅速地破坏了税收和商业。银与铜的比价中价值的上升,这使几乎所有社会集团都身受其害,唯独投机者、兑换商和高利贷者除外。因为农民是用铜钱或谷物交纳赋税,但官吏上解时用的是银两,所以实际的税率取决于需要多少铜钱或谷物折算成定额的银两数目。由于白银越来越稀少,因而它与其他货物相比就贵了起来,结果使实际的税率翻了一番或者更多,从而使小土地所有者陷于绝境。

在这种令人绝望的情况下,农民简直没有办法能够交足银两定额及其附加税。在长江下游这个或许是中国赋税最重的地区,省一级官员被迫承认灾情严重,结果,那里出现了省一级主管用谎报天灾的一套花招以希图北京给予免税的情况。19世纪20年代在陶澍和林则徐当政时确实开始应用了这个办法,而且以后又成为定例。显然,这要比让皇帝敕准减少税额容易一些,敕准减税的措施要到19世纪60年代才见诸实行。由于长江下游各省的租佃率都很高,现在不清楚的是,这种偷偷摸摸的减税办法究竟使耕种者得到了多少实惠。无论如何,从国家财政收入的观点看来,除了地方政府普遍贪污腐化以外,缺乏通货和货币混乱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到1848年末,累积起来的田赋拖欠约相当于整个国库的储备数量。[63]

人民对缺乏通货和实际税率上升的反应,是在19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爆发了大规模的抗税运动,特别在长江中下游更是如此。为首的分子通常是地方的小名流——“生员”和“监生”等有功名的人。抗税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打官司,到集体请愿,到暴民的暴力行为,无所不有。骚动有时导致公开造反,甚至占据行政城市。有一次抗税事件曾有过详细的文件记述,它表明许多这样的运动都有出奇的温和和忠君的特点;它们没有用反清的政治目的来为其起事作辩护的企图。[64]

地方的小名流在抗税运动中的态度是非常模棱两可的。似乎无可置疑的是,他们作为政府和人民的中介人经常卷入非法的包税活动(“包揽”)中,这也使他们容易在思想感情上卷进抗税运动中去。在货币混乱的情况下,官吏的残暴压迫行为现在似乎为他们自己的剥削兼管理者的角色提供了一个令人尊敬的社会目标:他们能够成为地方社会和敲诈勒索的税吏之间的缓冲人。这一新的角色似乎给包税人的形象增添了光彩,使他们有办法获得人民的支持。[65]

可是,如果认为这些地方领袖真正有觉醒的社会良心,或者认为他们为了地方社会的利益会反对国家,那就大错特错了。生员—监生集团缺少上层绅士能够借以得到官吏青睐的那种社会显赫地位和联系。因此他们是一个脆弱的集团。但同时它们又是一个有文化和有地方影响的集团,是地方行政中一个关键性的中间阶层。所以他们取得抗税运动的领导权是不足为奇的。但是作为学者(有时作为包税人),他们的倾向性取决于现存的国家制度,所以他们的政治观点是矛盾的。国家总有办法使他们就范,因此这些运动没有产生过持久的抗议传统。但是他们进一步分裂了地方社会,加深了人民对清代官僚政治的憎恨,从而为太平军运动——它的军队在抗税运动最激烈的长江各省征集了数十万兵员——的到来铺平了道路。

叛乱的根源

虽然无疑问的是,人口压力是晚清叛乱的根源,但也应该注意,这种叛乱的火焰在新开发的边疆地区比在人口稠密的长江、珠江及其流域更容易点燃。因此,人口压力的后果通过清代的大量国内移民而扩散开来,而在从18世纪初年起就已出现人口不断涌入的地区一般最容易发生叛乱:例如在台湾岛、四川省多山的边区、广西省落后的农村和湖南贵州交界线上土著苗民的寨子等地方,即是如此。这些地区的社会特点仍然未经充分研究,但是从中也可以发现有几种促使发生叛乱的共同因素:一种强烈的共同体或少数民族的心理意识——它因边境地区人口的复杂种族来源而变得尖锐化,而且常常由于语言歧异而得到了加强;另外就是高度军事化组织,这是由于边境地区的土匪活动或村社械斗的需要而产生的。随着19世纪社会危机的加深,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叛乱往往扩展到平原和三角洲的定居人口中而取得不同程度的成功。

苗民叛乱

汉人和满人对中国中部和西部土著社会的压迫,部分是由于清政府在原来自治的地区推行正规官僚统治的结果,部分是由于汉民迁移到内部山地边区寻求农业土地的结果。所谓“改土归流”的政策开始于18世纪20年代,引起了苗民的猛烈反抗。接着便发生了一系列苗民起事,它们在整个18世纪以及19世纪的好多年内一直持续不断。苗民叛乱招致文武官员的进一步高压。叛乱苗民的土地被国家没收,一系列军事要塞建造起来以支撑在苗民地区建立的政府权力。随着清政府的行政和军事控制,汉族移民前来寻求土地,汉族商人和高利贷者前来追求利润。

湖南贵州边境1795年苗民大叛乱之所以发生,显然是“客民”——即寻找土地的贫苦的汉族移民——大量涌进边境地区的结果。虽然政府也曾试图在18世纪后半期控制这一移民趋势。但移民的压力已显得太大,控制行动也太不得力。到1795年,已没有有效方法来拦阻大量移民了。移民和地方官及书吏在一起,发现苗民为容易掠夺的对象,苗民土地开始迅速地转入到汉人手中。苗民领袖石三保和石柳邓领导的1795年初的武装叛乱,促使大量清军分遣队进入了苗区。冲突是长期而残酷的,只是在1806年才以最后粉碎苗民的抵抗而告结束。[66]

叛乱迫使清朝的官员注意到必须稳定边区汉苗民族关系这一紧迫问题。负责残酷镇压苗民的县官傅鼎,起草了据以严密监督汉苗关系的条例。建立了军事农垦地(“屯田”),它的双重目的是把汉移民和苗民都置于军事纪律之中,同时建立汉人的民兵力量来保卫政府当局。贸易只许在官方严格控制下在指定地点进行。苗民头人可以担任像苗弁这样的地方职务,汉人衙役则禁止进入苗民村寨。这就是要求把种族间的接触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就不会发生双方土地互相转让的情况。地方官员后来又感到很难保持军垦地的统一性,因为有大量移民继续拥了进来。下面种种原因事实上导致了进一步的冲突:在政府没收的土地上要求苗民佃农付出高得使自己无以为生的佃租;傅鼎精心制定的政策,即引进汉族教育和禁止传统的宗教仪式活动来摧折苗族文化。1855年又爆发了大规模苗民起事,一直延续了18年。[67]这些事实上是与汉人文化世界相隔绝的苗民群众的起事,与汉人的叛乱没有产生过持久的联系。然而它们却是晚清社会内部正在产生的无情的人口压力的征兆,即它们表明中国人开始蚕食当时看来是他们最后的边疆。

南方的秘密会社

通常被称为“三合会”(triads)的会社实际上是一种组织松散的结社,它有许多不同名称,例如三合会、三点会、天地会,或者集体地称为洪门。这种三合会出现在清代初期,或许是去台湾的福建移民所创建。它们在18世纪流传到大陆上的福建、广东和广西诸省,到19世纪的开头数十年已发展到长江各省。这一结社的最初成员是内陆河渠上的劳工和船户、流徙的城镇工人以及官府中的小吏员。它也变成了海面和陆地上匪帮效忠的中心。三合会势力的扩展显然与清代社会的某些主要发展趋势有关,特别是与国内移民、城市化运动和国内外贸易的发展有关。其中每一个进程都产生了像下面这样的人民群众:他们传统的社会纽带已经削弱或被割断,只有秘密结社这种假亲属结构能够给他们以安全、互助和组织安排。

从国家的观点来看,这些秘密结社最危险的方面是,它与诈骗及盗匪活动相结合就可能最终导致叛乱。但是三合会的犯罪的一面和政治表现是可以截然分清的。结社的基层分会(“堂”)是盗匪帮伙、走私者和沿海海盗的理想组织形式,它们的成员多少脱离了定居社会的母体。同样地,它们的内部联系和纪律是用来在集市和城市中搞欺诈和赌博活动。它们的成员之所以免受告发,是因为有人渗透到了衙役中间。它们在这些牟利领域中活动的主要目的是想与正统社会求得共存,以便利用它为自己谋利,而不是想搞垮它。

但是,秘密会社也是南方诸省的无望的、但又是坚持不渝地忠于明室思想的汇聚地。它们的仪式和政治倾向都是为了复辟(“反清复明”)。它们反满的调子是斥骂北方入侵者,因为入侵者篡夺了王位并败坏了汉人土著文化。然而,这些南方会社的思想意识中没有什么东西表明要推翻现存的社会和政治制度。它们的观点不仅是复辟派的,而且还有些保守派色彩,因为它们在力求加强内部纪律方面所用的语言是以传统的亲属原则为基础的。它们的平等主义与真正血缘家族中的平等主义没有什么不同;在这种血缘家族中,(理想地说来)经济竞争受到压制以利于血亲集团范围内的互助。他们对于君主和官吏的看法完全是传统的看法。恢复明室的思想仍然是用来发起零星的地方反抗的正当理由,但几乎不能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工具。

可是,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的社会危机产生了:三合会行动主义的浪潮,也造成了秘密会社社会性质的异常的变化。1786年台湾移民集团在三合会领袖林爽文的领导下爆发了大规模暴动。虽然它很快地被镇压下去,三合会的活动在后来几十年内在大陆上迅速蔓延,导致了福建、广东和广西许多县里的地方起事。在18到19世纪之交,三合会参与了安南人支持的、骚扰中国南部海岸的海盗活动。19世纪最初几十年,三合会的影响扩展到了湖南与江西交界的南部多山地区,即横跨在从广州北上的贸易和走私道路上的地区。到19世纪中叶,秘密会社已在某种程度上深入到了湖南广西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中间。

但对政府说来,更加危险的是秘密会社新近在珠江三角洲周围富庶诸县组织定居农民的能力发展了。这一过程似是开始于19世纪40年代,它标志着该会社的社会基础有了明显的变化。它们的组织原来主要在城市和贸易道路上的破产者以及在山间和海上的亡命者中间招兵买马,现在能在富饶的三角洲诸县的定居社会中占有一席重要的地位了。其原因至今还不清楚。练武术(包括传统的拳术)的三合会会员在互成世仇的宗族中间找到了方便的庇护所。或许更加重要的是,三合会有能力使一部分农民抱有得到集体保护和在经济竞争中幸存下来的希望,因为他们得不到正统家族制度的好处。以公共捐赠的田地及其收益为形式的宗族的资产往往归富户豪绅掌握;它们的利益很少泽及贫苦农民。在人口过剩和激烈的经济竞争的情况下,濒临赤贫境地的农民可以通过加入三合会会堂得到幸存的机会。三合会会堂的网络结构也向西延展到广西省的各河流域,它们在这里变成了小股盗匪和走私活动的大本营。由“米饭主”主持的会堂的公共金库把赃物分给会徒。虽然这种组织与流浪的盗匪建立了紧密的和谋求财物的联系,但它们本质上仍然保持着地方的性质,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村庄和集市社会中有尚待填补的社会和经济需要。

这种由共同神话联结起来的信徒们的网络结构使广泛的动员有了可能性;所以紧接在鸦片战争的大破坏之后,广东的分裂的社会产生了一些更加野心勃勃的三合会冒险活动。从19世纪40年代中叶开始,人数达数千人的各股三合会会徒开始集结,它们侵占城市,广州城也受到威胁。地方民团和政府军队的镇压行动只取得了暂时的成功。高潮是1854年红巾军的大规模暴动,数万名三合会会徒攻占了许多县城,包括广州西南的大镇佛山在内。但是在他们最得势的时候,叛乱领袖却失去了势头。他们的恢复明室的口号没有得到地方名流的支持,同时他们想建立文官政府和整饬掳掠行为的企图使他们与其追随者离心离德。城内的三合会被隔绝,得不到乡村的支持,因为地方名流领导的、以宗族组织为骨干的民团与之进行了激烈的战斗。民团得到政府的坚决镇压行动的帮助,使红巾军在1855年初被击溃。由于没有新的、令人相信的皇室旗号可资利用,又没有新的社会幻想足以动员和训练它们的徒众,这些秘密会社便注定地陷入了瓦解和失败的命运。[68]

白莲教叛乱

以三合会来衡量,白莲教不是一个秘密的会社,而是一个虔诚的宗教信徒集会的网络结构,它是西起四川省东到山东省这一地带几个省的民间宗教的主要传布工具。这一教派发源于11世纪的一个世俗宗派,是更古老得多的佛教净土宗的继承者。它的僧侣能结婚,主张吃素和念诵白话经文,这使得它同时受到正统佛教僧侣和儒家文人的反对。白莲教由于扎根在地方社会中,它所信奉的经典因地而异,而且各个教派的信仰是兼收并蓄的。白莲教在它原来的阿弥陀佛教义中又增添了创世的神话和民间道教的养生法,以及弥勒佛的千年太平说和摩尼教教义。这后两种因素看来是使它参与叛乱的手段。“未来佛”——弥勒佛——的降世表示要进入世界历史的最后阶段和建立一个和平与富饶的盛世。而且一个降生的摩尼教神袛——“明王”——将在世界最后大劫难中使光明战胜黑暗。像三合会那样,白莲教在各地方的村社中有一个普遍的、分权主义的组织基础。另外,它与三合会不同的是,它把热诚的信仰和叫人非信不可的末世论具体化起来,使这些宗教因素能够动员广大的信徒群众起来反对现存的国家制度。[69]

还有一点与三合会不同,白莲教以能够回顾自己的一个重大的历史功绩而感到自豪,即它在14世纪中叶的大叛乱中帮助打垮了异族的蒙古王朝。虽然它在元朝的继承者明朝的统治下遭到残酷的镇压,可是在明代快要垮台之前,这个教派仍然不断地参加了动荡不安的17世纪的许多次起事(最著名的是1622年的山东叛乱)。

它在清初的地方社会中挣扎着生存了下来,但直到18世纪的最后二三十年它才又开始显示出大肆活动的新迹象。

乾隆时代重新恢复起来的白莲教领导是由教首们组成的松散的网络结构:这些教首的地位是通过世袭获得,他们的内部关系则是通过师徒的纽带结合起来的。他们的信徒用捐钱来支持他们,有些人便当上了游方的传教师,并把白莲教教义传布到了许多省份里去。例如,未来的叛乱基地鄂川陕地区是由河南和安徽来的人广为传道而改变了宗教信仰的。政府的迫害实际上反而使这种传教活动得到了发展,因为它的领袖们总是迁移住处以避免被抓获。使白莲教恢复活动的先驱是河南人刘松,他早在1775年便被认为是白莲教的组织者,并被驱逐到甘肃省。他的传教事业被他的主要门徒刘之协所继承,后者显然是一位有魅力的人物和能干的战略家,他马上宣称发现了明宗室的合法后裔,并且宣布刘松的一个儿子是弥勒佛转世。这些启示性的政治信条是爆发人民叛乱的强大推动力。恢复明室的思想(与在元代有恢复宋室的思想一样)看来是一个附属要素,一个主要是乞灵于汉族种族主义的机会主义提法,而不是白莲教教义的一个组成部分。刘之协负责在湖北西部建立了许多组织,但他没有能够把领导权集中在自己手里。他的一个门徒与他闹分裂,自己另外招募了一批追随者。各地方的组织迅速发展了自己的领袖,但它们只把刘之协等人在精神上尊为巡方式的先知。

1793年,政府意识到了叛乱迫在眉睫,下令调查整个中国中部的白莲教组织。对地方政府中掠夺成性的人来说,这证明是一次特许他们敲诈勒索的好机会,于是农村笼罩上了恐怖的统治。白莲教的组织在被迫要么出钱或要么教徒死亡的情况下,纷纷拿起武器自卫。湖北西南部的宜都和枝江等县由于附近的湖南和贵州在1795年爆发苗乱而实行了军事化措施。在白莲教的影响下,这些地方自卫组织变成了抵抗的核心。这些武装起来的村社面对着不可忍受的官吏压迫(地方官还往往暗示它们与苗民勾结),便于1796年2月爆发了公开的叛乱。叛乱沿着湖北西部边境山区迅速向北扩展,并且迅速席卷了湖北、四川与陕西的三省交界的地区。白莲教徒从一开始就缺乏保卫和治理战略城市的能力。他们攻占过行政中心,但都不能长久占领。白莲教徒退回山区中的设防乡村,袭击山谷里的市镇来取得给养和征集兵员,顽强地抗拒派来消灭他们的清军。

中国民间宗教和叛乱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难以解释清楚的问题。铃木中正和奥弗迈耶等人的最近研究[70]表明这种糅合诸说的教派,如白莲教和它的许多地方性变种形式,主要的宗旨是拯救灵魂和治疗疾病,因而这些功能便形成了它们村社集会的主要重点。怎样说明这些信神的村社教派与大规模反王朝叛乱的爆发之间的历史联系,这已经成了研究传统中国叛乱的主要课题。由于华北及华中诸省受佛教影响的教派同华南秘密会社之间在形式与宗旨上存在着混淆不清的现象,所以这个研究题目变得复杂了。如果说三合会包含有一种充分发展然而是暗藏的、结合在秘密结社的仪式中并有神话做背景的反王朝意图,那么,民间佛教宗派难道就一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吗?禁欲式的摄生法和虔诵佛经,不是也可以作为掩饰得很深的政治意图的掩护物吗?

白莲教信条的复杂性确实能起到巧于解释的作用。摩尼教与弥勒佛的混合信仰中有一种启示性的说教,在社会和政治状况处于最恶劣的时候它能起到它的历史作用。救世主的降临,不管是摩尼教的明王还是“未来佛”(弥勒佛),都能够预示一切世俗制度将有变化,从而在分散的信徒集会组织之中点燃武装暴动之火。深深地融合在白莲教观点和教义中的这些千年太平盛世的预言,能够在经济极端贫困和政治极端压制的时候起到号召公开叛乱的作用。

看来这时白莲教已扩大它的队伍了,这些新参加进来的人拥护千年太平的幻想,但不一定学什么禁欲的摄生法,也不一定具有原来集会组织中的那种虔诚的献身精神。与此同时,巡方领袖如刘之协等在地区分散的地方组织中促进了较大的团结。个别集会组织现在在会员之间发展更大程度的互相依赖——包括用军事化方式进行共同防御,借以应付日益恶化的社会状况。[71]

但集会组织内部的发展并不能充分说明白莲教运动终将显示出来的军事能力。只有把信仰向外面传布出去并与惯于暴力方式的集团建立联系,才能爆发大规模叛乱。白莲教现在与之结盟的那些军事化的集团(铃木中正称它们为“老百姓中间的军人集团”)必须同白莲教教派本身区别开来。虽然边境地区的武装匪帮也信奉白莲教的某些宗教信仰,但这些集团却有另外的传统,即精于老百姓当中细心训练和传授的“武术”,它包括为了自卫而操练的徒手拳术和棍棒对打的技术。正是这样一些集团,而不是个人主义的、以祈祷为能事的、以期望超度为宗旨的一般白莲教教派,形成了叛乱的军事骨干。虽然对“军人集团”与宗教教派之间的主要联系尚待提出有效的证明文献,但大致上可能是这样一种情况,即这种联系一旦形成,就成了白莲教和其他类似的叛乱所不可缺少的因素。

就白莲教来说,“军人集团”的主要组成成分是“啯噜”股匪,它们的起源可以相当肯定地追溯到乾隆初期。“啯噜”在三省边区的森林里过着军事化的股匪生活,但在某种程度上仍和农民社会维持着正常的关系。在特定的情况下,他们与村寨中的自卫队(“团”)的领导形成了互利关系,也与基层地方政府中的衙役和保甲长形成了互利关系。这种武装的黑手党掠夺地方社会而不需要进行战斗。由于“啯噜”被认为在叛乱时期在白莲教中起过重要的作用,所以应该有理由假定,他们早已与地方上的宗教教派建立了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颇像南方三合会传统的“堂匪”,后者也包括武装的小集团,这些小集团是和现存社会单元中的生活及活动紧密地联结在一起的。

与“啯噜”紧密联结在一起(或许形成他们的一部分)的是私盐贩子和诈骗犯,国家对这些人曾经采取过武力镇压措施。私盐问题特别重要,因为它是19世纪华北发生的许多叛乱(包括19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捻军大叛乱)的根源。促使陶澍等省级官员之关心改革官盐制度,其部分原因就是出于私盐问题所产生的社会动乱。当鸦片在19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变成最有价值的走私物品时,这种动乱形式也出现在南方诸省。

在评价白莲教教派本身与整个白莲教叛乱的关系时,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官方估计的叛乱者人数表面下的东西。实际上形成信教者内层圈子一部分的叛乱者所占的比例,一定比人们想象的要小得多。许多与白莲教毫不相干的地方农民起事,也由于清代行政法律的特点把它们错划了类别。例如当某官员的官署被叛乱分子夺占,如果这事件是由于他们自己的吏治不当引起的,他应受严厉处分;但如果能证明这些叛乱分子属于“邪教”,那他就只是丢官了事。官员的报告有假,自然是不足为奇的。据一位御史在1800年估计,由真正教徒组成的白莲教军队不会超过全部人数的10%。[72]

虽然清军在1793年在保卫西藏藩属的好大喜功的战役中打败了尼泊尔的廓尔喀人,这曾使北京感到高兴,但它此后不久在中国本部的表现却显示了清代军事已把锋芒丧失到什么程度。政府把讨伐苗叛的领导权最初交给了满人福康安,此人与乾隆帝有姻亲关系,也是和珅的密切伙伴。和珅的弟弟和琳也参与了他的讨伐。当时的非官方记载指责他们说,他们生前就把军事拨款用来肥了官吏们的私囊,并且让高级指挥官在战场上过舒适生活。他们掩盖盗用公款的手法是一味乐观地谎传捷报。征苗之役的性质很容易做到避免战斗和谎报斩获数量,后来的讨伐白莲教之役也是这样。汉人和苗人正规军用传统战术打击游击队,即主要用追捕游击队首领的办法来搞搜索和歼灭行动。平民伤亡过多和农民村庄被毁,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代价。乡村被破坏的惨状与有城墙的城镇的命运形成鲜明的对照,因为大部分城镇从未被叛军占领,也没有被长期围困过。将军们在叛军进攻时宁愿撤退到这些设防地区,听任叛乱分子随意劫掠乡村,而且常常不许农民进城来避难。因此,乡村——它们保护带兵统领们免得因丢弃城镇给叛军而遭受严厉惩治——便成了代城镇受难的替身。[73]

在历次战斗中被杀的“敌人”的组成成分从来是不清楚的。对这些战役的指挥进行批评的官员们报告说,大部分死者不是叛乱分子,而是被裹胁来作战的农民(“胁民”),他们或者是被暴力驱使而来,或者是出于私利来的;而且在事实上,他们在战场上的对手往往不是官方的正规军,而是地方的乡勇。

福康安与和琳都在1796年殁于战阵,比和珅早死三年。次年,征苗的将军们开始转移到湖北前线来打白莲教造反者,在苗区留下了约2万官军。[74]1800年以前官方在这两条战线上恢复秩序的努力不断遭到失败,这显然是与战场上的官吏当初给皇帝谎奏胜利消息(他们的继任者对这种谎报不敢指斥其非)有关,也与嘉庆帝因他的父亲还活着而一般地不能乾纲独断有关。尽管和珅在军队中的两个心腹已死,上面两个因素似乎反过来说明了他的影响是广泛存在的。

现在得让地方官吏自己执行镇压措施了。他们借鉴明代以来的一项行政传统,在战略村(“寨”)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地方控制系统。他们把老百姓和谷物都集中在寨子里,不让这些人和物资敌。随着最著名的战略村战略家龚景瀚最后把它定性,人们把这种行动称为“坚壁清野”。寨的组织以现存的保甲制度为基础,用来补充以“团”这种编制为基础的新的乡勇征募制度。龚景瀚等官员在举办民团时依靠的是地方名流,在这些人中已有许多人在举兵保卫自己的家乡了。所用的办法是给这些地方领袖加官晋爵,把他们拴在官方的责任制度上。新任命的两位讨伐白莲教战役的指挥官明亮和德楞泰于1797年正式向清帝提出了这个办法。他们建议,在叛乱时期应建造小型的地方性堡寨给农民提供庇护所。他们认为,这样会鼓励县官们组织他们自己的防御,不用求助于中央的军事力量了。它也会保卫农民,使他们不致被迫加入叛匪。清帝驳斥了这一建议,严词指斥了倡议者,并且重申他赞成现行办法,即继续追捕叛乱领袖。[75]

直到两年以后,即在和珅死后不久,上述方案由勒保等人再次提出时才被采纳,后来它成为胜利地打败白莲教叛乱的基础。[76]清帝这个180度大转变的决定是否可以归因于和珅的废黜?当然,新政策会威胁到以中央政府为中心的那个军事庇护制网络结构。它意味着要分散决策和征兵的权力,减少对中央调拨的军需和资财的依赖。反之,之所以需要实行这样的分权,直接的原因似乎是中央集权的军事机构已没有能力打一场游击战争了。虽然和珅的当权放慢了采纳这个政策的速度,但“坚壁清野”策略却是另外一个例子,它说明有关方面在大力寻求各种办法以解决那些旧式官僚组织不再能解决的问题。

在采用这一策略的动机中有一个复杂的因素,这就是官方记载中的“胁民”的显著作用。所谓农民非甘心情愿地被胁迫参加叛乱的概念,不符合当时同样被人经常提到的“官逼民反”的事实。白莲教蔓延的速度之快和范围之广都表明,它的根子是在复杂的社会问题中,和珅的影响不过是这些问题的一种表现而已。

虽然政府最后镇压叛乱的成功,应大部分归功于地方控制的加紧,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应该归因于正规军的能力有了明显的——虽然是短暂的——恢复。在白莲教叛乱地区,支撑政府权力的是不惜耗资很大而直接从满洲调来的大约七千名壮健的八旗兵,以及从贵州和云南开进来的、比较起来尚未腐化的绿营兵。像额勒登保、明亮和德楞泰这些决心很大的八旗将军们着手使他们的部队逐渐具备有纪律的外貌。但尽管作了这些努力,他们仍感到需要雇用地方雇佣兵(“乡勇”)以补充正规军之不足。这些雇佣军中有些人是冷酷无情的亡命之徒,他们经常被清政府用来做攻打白莲教的先锋。

清军毫不留情的攻击渐渐地改变了战役的特点。被迫从他们的基地和堡垒中逃出来的、被打散了的白莲教军队,现在在四省的部分地区被追击。由于战略村策略日益扩展,他们经常逃窜并且与地方社会断绝了联系,因而被追捕,被歼灭。有一股一度数逾10万人的叛军,在1805年基本上被消灭了。如果有人愿意大胆地把白莲教和两代人以后的叛乱的战略作一个比较的话,他会主要地想到,人口稠密的河谷和盆地地区的农村社会还有残留的稳定性。正统名流人士的权力在这里还是至高无上的。虽然叛军能够在三省交界山区的不稳定村社中找到立脚点,但他们不能动员低地社会的财富和人力,因此从未得到向旧制度进行胜利的挑战的势头。

但是,从长远看,白莲教叛乱给了清王朝一个破坏性的打击。第一,它表明,如果没有地方名流、新建的地方控制体系以及雇佣兵的合作,正规军已不可能镇压国内的叛乱。雇佣兵归根到底是个权宜之计,既花钱,又危险。约1万人在叛乱之后被并入了正规绿营,但事实证明他们动辄哗变,不可驾驭。因此不是鸦片战争,而是白莲教,使人们看出清朝军事力量已不可逆转地下降了。第二,10年斗争的破费对帝国的国库是毁灭性的。乾隆后期的盈余约7800万两因镇压叛乱而消耗净尽,镇压叛乱耗资达1.2亿两。

白莲教的幽灵也没有被弄得绝迹于大地。它的分散的细胞组织使它拥有很大的死灰复燃的力量。1813年,白莲教的一个支派叫天理教的,在林清和李文成领导之下,在山东、河南和直隶举行了一次短暂而猛烈的暴动。它的一个小分队还事实上渗进了北京的皇宫。在19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豫皖边境不断地卷起了白莲教起事,它们通常与地方股匪和私盐贩子配合行动。白莲教的种子在整个华北和华中遍地开花,其中有八卦教、义和拳、虎尾鞭,以及不计其数的其他地方教派。他们无休无止的叛乱和政府决不心慈手软的镇压,成了19世纪上半叶地方史中的主题。

中央的软弱与学术界的新趋势

在19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官场的腐化风气弥漫一时,这是由作为清政府的特点而被精心制造出来的庇护制所培育和维护着的。有人敏锐地意识到需要实行改革,改革问题也一再拿出来考察,使之在整个官僚界展开辩论。朝廷里表示热烈拥护改革的人中有英和、王鼎和琦善。省级官员中主张改革的有阮元、贺长龄和陶澍。但是在整个这一时期,朝廷中以清帝本人为代表的僵硬态度与在各省进行形形色色试验性改革的事业形成了对比,因而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改革只是由各省领导自己资助和鼓励的。

嘉庆帝在即位伊始就发布了要进行改革的诏旨。结果怎样呢?皇帝显然低估了和珅时期滋长起来的腐败情况的深度。其次,嘉庆帝始终是在乾隆朝传下来的老年顾问们的指导下进行统治的,这些人和他一样先入为主地看待和珅问题,即满足于首犯既经去职就可以安然无事。这些顾问中的最后一人是董诰,他死于道光帝继位之前不到两年时间的1818年。

新皇帝1820年登极的时候,他马上把北京的显宦曹振镛(1755—1835年)倚为心腹,此人至死一直都是皇帝的亲密顾问,身兼内阁和军机处的首脑二职。没有人指责过曹振镛有贪污腐化情形。他被描写为一个俭朴的、严于律己而正直的官僚,他的最大缺点是突出地表现为无懈可击的完人:他是一位坚决遵循传统和惯例的儒者。有一件涉及他对官僚政治的影响但不甚可信的材料,记载了他向新即位而焦急的道光帝最初上书言事的内容。据说曹振镛要道光帝相信,不必要为官员们每天进呈的潮水般的上疏言事而大感痛苦;因为官员们认为他们的职责就是要把问题条陈上来,不管有事无事都得这样做。但也不要给上条陈者警戒或给予处分,因为那样做就等于忽视直率的批评,而这不是一位儒者君主所应采取的态度。因此,应该让他们相信,他们的申诉已达宸听,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他们申诉的数量应有所减少。曹振镛的解决办法很简单。皇帝只要粗粗看看奏折中书写和行文的错误,然后惩戒那些疏忽者就行了。用这种办法,他就能够显示他自己已注意到了奏折中的细节,同时又能严惩那些庸人自扰的人,而对所请示的问题则可以轻轻带过。[77]

不管这个办法究竟是否提出过或实行过,但它清楚地表达了道光时代官僚政治的特征。上条陈的人被引导去集中地注意形式,不大注意内容了。给皇帝上书言事时敷衍塞责和因袭时尚的奏疏数量过大,而这些弊端正是嘉庆帝曾经对之激烈地作过斗争的。曹振镛的学究气据说曾在会试的程式规格中占统治地位,结果是创造性让位于庸腐,有新义的文章被奚落。[78]

一位批评18世纪末官僚政治的人曾警告说,如果和珅时期发展起来的庇护制网络结构不完全摧毁,那它在另一位腐化大员上台时还会借尸还魂。[79]这一预言不幸而言中,因为道光时代又兴起了一位通常被比做和珅的官员,这就是满洲旗人、标准的官僚穆彰阿(1782—1856年)。他很像他前面的和珅,据说他也有意安插私人,使一大批亲信官僚支持他的个人利益;他在1835年取代曹振镛,当上了内阁兼军机处的头头。[80]

但是,官僚的腐败在和珅时期和在穆彰阿时期也有重要不同之点。道光时代的中央政府要更弱一些。帝国国库的白银储备已经枯竭,从18世纪初期的6000万两下降到19世纪50年代的800万两。[81]帝国军队的力量已被侵蚀。皇帝的统治已经失去了17和18世纪时期的雄伟气魄。皇权的式微隐约地表现在那些想实行变革的省级官员取得了主动权,但它在19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才公开暴露出来。

省级领导官员的志趣各不相同。阮元希望通过读经来振兴道德和文化。陶澍想对正常的官僚行政试行制度上的改革。与被认为是曹振镛所扶植的官僚迂腐气息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道光时期知识分子风气大开,风气之所以开通,部分原因是在一个被中央的派系纷争和惰性弄得不能有所作为的政府中有了这样一批人,以及他们作为省级官员所取得的有限的主动权。

在18世纪的学术界中占支配地位的是经验主义研究学派和汉学学派。不是18世纪的一切学者都搞考据,也不是一切学者都限于研究汉人对古代经典的注疏。但是,知识方面的崇高地位和学者的声誉确实有取决于这种风靡一时的学风的倾向。到19世纪初,已开始看到这种经院哲学——它确实是当时所代表的舆论——正在衰败下来。因为中央政府停止降恩举办像乾隆时代《四库全书》这样大部头丛书的编纂,已不再从全国各地征召学者汇集北京搞标准化的学术工作了。此外,地区的文学和哲学流派已开始对考据的迂腐气持有异议。这时的制度问题和社会问题为创造一个有学术生气的新时期提供了推动力。

虽然19世纪初期的大部分学者继续在研究古代经籍,但这时期新的学术潮流在于反对18世纪经院哲学的两个方面。第一,折中主义的儒家思想家批评汉学抛弃了宋代哲学,一味专注于东汉时代写出的注疏。第二,另外一些19世纪的批评家坚持,18世纪学者所主张的“实用之学”或“实学”不仅无用,而且也没有责任感,因为它转移了学术界的注意力,使他们不能真正致力于为社会和政府服务。虽然后来的学者们在谈到康熙、乾隆时代的文字检查制度和清洗时,曾经把18世纪学术的缺点归罪于满人的压迫,但19世纪初期的这些批评考据的学者却是忠于清王朝的人,他们的研究和著作都是要为加强和复兴清帝国寻找道路。这些批评家及其对经世致用之道的关心代表了学术界的新方向。

与此同时,占支配地位的“考证”正统学术也已经因有组织的反对思潮的兴起而有所冲淡。桐城文学派和常州今文学派两者用不同的方式表达了他们对考证中那种狭隘的文字训诂和词源学的兴趣的不满。清初学者因反对明末学术风气而曾经强烈谴责过的抽象思想和哲学论述,现在又引起了人们的兴趣,这反映在他们着重抓经典和文学著作中的“大义”或“义法”这一点上。同样地,替明代学风抹黑的倾向有了缓和,这表现在又恢复了研究宋代哲学家的“理学”的兴趣。在18世纪末年的诸位大师如阮元、庄存与和姚鼐等人身上都普遍存在着哲学上的折中主义。[82]

伴随着这些学术界变化的还有社会与政治的变化,后者既改变了学者在社会上的地位,也改变了学者对于行政问题的想法。不仅学者们发现更难于得到政府的位置,并且18世纪最后25年的政府职务也不像从前那么吸引人了。和珅时期腐化的后果在地方上能最明显地感觉到,因为州、县长官在这里承担了收税和维持秩序的最后责任。因上级压力造成的盗用公款、繁杂的诉讼问题,以及个人对镇压叛乱所负的责任——这就使得许多学者不愿负起这一切义务来换取官职上的特权。相反地,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在各省高级官员的私人班子(“幕府”)中担任助手(“幕友”)。

“幕府”是明末的一种制度,在清代变得重要起来了。[83]组成它的“幕友”都是些法律、财政和文字方面的专家,他们被省一级官僚雇佣为非官方的顾问。“幕友”由他们的东家官员而不是由中央政府支付薪水,并且得随东家的调动而去新任所。随着官员在省一级或地方一级职责的加重,“幕友”的规模和人数也跟着增加。到18世纪末,这些助手的总人数估计已达7500人。[84]虽然没有可靠的调查统计数字,但可以假定他们的人数在19世纪继续有所增长,这部分的是由于当时的行政危机,由于国内秩序混乱和西方的入侵,由于太平军叛乱时期及其以后的时期省一级政府承担了新增加的财政、军事与商业责任之后,不得不对地方官员提出过多的要求而造成的。关于这些年代“幕友”在制定政策中的决定性的作用,突出地表现在魏源及其同时代的包世臣这样一些有名的助手身上,他们在盐务、漕运、边疆防务、河道治理和地方吏治方面都研究过并提出了改革方案。他们工作的重要性不仅可以从他们兴趣的广泛上看出来,也可以从他们活动的范围中看出来。

魏源——经世致用论与今文经学研究的范例

把魏源(1794—1856年)仅仅看作一个“幕友”,那当然会小看了他。把他在19世纪早期思想界的影响比做更早时期顾炎武或戴震对思想界的影响,是不无道理的。[85]事实上令人感兴趣的是,可以在魏源身上看到他是集19世纪初一切主要思潮于一身的人。他这个人不仅是一位经世致用论作者和今文学的拥护者,而且也是他当时社会所面临的变化的一面镜子。

魏源出生于湖南,在22岁去北京以前在那里就是一位优秀的学者。16年以后,即1831年,他移居扬州,他在这里安家一直到死。他的师友中有一个著名的湖南士大夫集团(包括贺长龄与陶澍)和一个出类拔萃的北京官员与知识分子集团(包括林则徐、龚自珍、刘逢禄),他们中的许多人后来在居省一级官职时也聘用了他。魏源的学术事业按常规开始于搞经学研究。他最初感兴趣的是理学,但在他32岁的时候,即1824年发生漕运危机的那一年,他成了一位经世致用论的专家,并上书详细地提出了主张采用海运的批评性建议。他的这一建议是应当时的江苏布政使贺长龄之请写的;贺长龄同一年又委托他编辑了一部关于经世致用的文集。这个编辑计划于次年完成,此书定名为《皇朝经世文编》,是一部从清代作者中广泛挑选而成的文章汇编。[86]

《皇朝经世文编》与后来他写的西方地理学的研究《海国图志》(见第五章)一起,是魏源两部最脍炙人口的著作。《皇朝经世文编》之所以重要,不仅是因为它的影响,而且是因为他给“经世致用”下了一个含义广泛的定义。这部书分为八个部分,头两部分是关于学术和中国政体性质的理论部分,然后才开始论述制度和行政方面的专题。这些下余部分是按政府六部的权限分类的。对《皇朝经世文编》内容的初步分析可以看出,它大部分是集中在财政(特别是漕运)、公共工程和军事行政方面。[87]但是,论述经典研究和政治理论的开头几部分也不是不重要的,因为他阐述了实际的经世致用怎样能与传统的学术兴趣协调一致。这些部分和《文编》的主体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皇朝经世文编》刊行之后的30年,魏源写出了范围非常广泛的关于制度改革方面的各种建议,在建议中他利用了竭尽全力挑选来的官方档案和私人收藏。1831年,他应邀前往扬州,为计划改革淮北盐务的陶澍当顾问。在这几年的某个时候他开始起草一部完成于1842年——即南京条约订立的那一年——的著作。这部书题名为《圣武记》,叙述了清代从开国起至道光朝的主要军事战役。和《皇朝经世文编》一样,这部编年史也是兼以私人和官方著作为基础的。魏源写《圣武记》的目的不仅在于描述事件。魏源在批判地使用私人资料来核实官方档案的准确性时,以及他在序言及全书最后的时论文章的言论中,都分析了清代政治体制中的问题,特别是清代军事上的问题,这些问题很足以说明中国在鸦片战争中战败的原因。

魏源按照传统的方式把中国易受外部觊觎的脆弱性与内部弱点联系起来看。他特别关心充实军事人才的问题,这是由于汉人只偏重文职,而种族界限又把清代军事组织分成了两半之故。魏源一方面用历史观点提出他的论据,一方面批驳中国文化中被人们广泛接受的准则,他坚决认为中国可以变得富强起来,但应该采用新政策以改善士兵——特别是军官——的素质,可以像西方那样建造和部署常备海军,可以稳定货币制度并消灭巨大的国库赤字。这些政策包括对军职人员施以专门训练,给予优厚薪饷和特殊社会待遇,以及对各地区实行灵活变通的征募办法(这最后一点是想利用某些地区应考武举人数不均的情况)。魏源还要求仔细地检查军事花名册,以确保防止开小差和虚报名额等情况,因为这两者是军事行政中贪污受贿的大财源。魏源在他的财政改革建议中主张扩大和改进本国的银矿,作为减少中国对外国通货供应的依赖和对付在鸦片贸易中使中国白银枯竭的最好办法。他还敦促在使用国库资金方面实行更负责的会计制度,削减开支,终止作为表示皇恩浩荡传统姿态的定期减免税收的惯例。在他以低沉和轻蔑的语气提及某些清代前辈人的著作时,他并没有因考虑到形成他们兴趣的原先那些意识形态因素和政治因素而原谅他们。对他来说,这些人对外国愚昧无知,对中国本部以外地区的战略地理特点丝毫不感兴趣,这不仅是不可理解的,甚至是轻薄可哂的。在他看来,同样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官方对军事战役的叙述往往有低估或避而不谈清帝国战败的倾向。

魏源对今文经学感兴趣也反映了他对“无用的”烦琐哲学兴味索然,虽然他那个时代的今文学与汉学考据主流的相同之点多于与乌托邦式及弥赛亚式支流的相同之点(后者与后来康有为的今文学运动有联系)。[88]和其他一切时代一样,魏源时代的经学研究既是学术论说的手段,也是政治斗争和派系斗争的手段。这样,今文学就变成了攻击东汉烦琐哲学的武器,同时也成了推动学术新方向的媒介。上一世纪的经验主义的研究运动深深地受到所谓汉学学派奠基人惠栋(1697—1758年)的思想的影响。惠栋反对宋代理学教义,主张恢复标准的汉代人的注疏作为经典研究中正统解说的本源来代替它。虽然很少有人像惠栋那样死板地只专心致力于汉学,但他的影响确使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东汉注疏家郑玄等人的哲学和学术上,集中在他们曾经注释过而流传下来的经籍的文本上。

这种标准的经文是多种经籍文本的综合,包括被称为“古文”和“今文”者在内,这两个术语是指正文最初所用的书法体裁而言的。“古文”在这里意指周代用的书法;“今文”意指较近时——即汉代——用的书法。今文经是凭记忆以及根据经过汉初诸帝指定的学者在宫廷里讨论过的标准化的解释传抄下来的。口头传述下来的抄本在当时被认为是必要的,因为所有经籍据说都已在秦代被毁。到西汉末年的时候出现了一批经书,是用先秦的古文字书写的,它一度被欢呼为真正的经文,并且最后被合并成为标准的正统经文。后来,大部分西汉今文,包括三家《诗经》在内,都废而不用,而且在往后的朝代中都已失传了。

直到宋代才对古文的真实性引起了怀疑,直到阎若璩(1636—1704年)在17世纪开始对《书经》(《尚书》)作了系统的词源学分析,才证明古文经的许多部分其实是赝品。[89]到18世纪末年,阎若璩所发起的文字考订工作和对古文经的真实性日益增长的关心,便推动了江苏常州小学运动的兴起:这小学运动声称对今文经特别感兴趣。它们中间只有《春秋·公羊传》被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因此,《公羊传》成了今文学者研究的焦点。常州学派的奠基人庄存与便是一个对汉学感到失望的人。他宁可采取折中主义的态度,即有选择地采纳了宋代哲学家的著作与西汉及东汉两代的注疏。他的学生们——特别是刘逢禄(1776—1829年)——后来变得对《公羊传》很感兴趣,认为它是对西汉哲学和历史解释的一部权威的和正统的说明。刘逢禄和他的同伙把他们认为是以微言大义和道义观点来看待《公羊传》中的历史材料(在《公羊传》里,“所不书多于所书”)这一研究方法,同东汉注疏家专心致力于名词术语和定义的研究方法作了对比。在他们看来,东汉学术界只注意事件(“事”),西汉注疏家则企图解释事件的意义(“义”)。

在刘逢禄的影响下,魏源很注意西汉哲学,特别是董仲舒的著作。由此导致他批判地分析了《诗经》和《书经》的本文,写了两部题名为《诗古微》和《书古微》的书。在这两部书中他企图恢复自西汉以后已经湮没无闻或晦涩难解的“古代微言大义”(“古微”)之说。这两部书在体例上都是遵循经验主义的研究传统,艰苦地对本文和注疏作逐字逐句的比较分析。但是它们作为校勘学著作的声望受到了损害,因为事实是,魏源研究东汉今文的大部分材料都必然地受到了第二手史料的限制。因此这两本著作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它们揭示魏源本人的历史观多于揭示他的西汉前辈的历史观。他认为对这一有关经书的论战值得进行详细而刻苦的研究,这反映了以经书解释当世政治及学术的重要性是持久的。毫无疑问,魏源把今文学看作是对18世纪汉学的攻击。与此同时,他继续认为经书仍是指导政治行动的极则。如果没有经典做最后依据,他就无法确立新的政治秩序中的方向。他坚定地认为,历史上变化无端和独特的形势所产生的决定性的意义,都必须在经书中找到理论上的根据。

魏源认为历史情况常变,认为必须调整旧制度以适应每个时代新的需要,这种概念通常与今文学研究的兴趣有关,虽然它至少早在宋代就已有了历史先例。魏源和另一位今文学家龚自珍一样,创造了一个三个时代(“三世”)往复循环的变化的理论:这三世就是太古、中古和末世。他本人亲身经历的事件就使他相信,另一个“末世”正迫在眉睫,但是他认为,明智的尽进忠言和开明的领导能够和过去一样加速下一个“太古”时期的到来。[90]

魏源并不苛责满人应对他们那个时代的问题负责。相反地,在他看来,清代统治者已经成功地消除了使明朝大受其祸的那些主要弊端。在一篇雄辩的分析文章中,魏源赞扬清政府废除了它的前朝的通病:主要是宦官的跋扈和重税的压迫。清朝君主很“重民食”,不仅一再豁免了赋税,而且自从乾隆以后没有使用强迫劳动来经营河道总督所辖的工程。边境地区人民长期安堵。到处呈现出和平与有秩序的气象,“民生其间,耳不闻苛政,目不见锋镝”。在朝廷里,官员们可以慷慨陈词而无需害怕受到惩治。所以魏源总结说,总之,清政府“岂独高出明代万万”。在乾隆的文字狱、长期而肮脏的和珅丑闻以及对国内叛乱屡屡进行腐败而残酷的镇压之后,人们不禁奇怪他竟会如此令人作呕地歌功颂德。但是,按照中华帝国末年的标准来看,魏源完全可能认为,清代的政治成就在巩固王朝和紧缩财政方面标志着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尽管有了这些成就,魏源接着写道,“天下事患常出于所备之外”。这些灾祸包括漕运管理的不善和黄河由于无法控制的泥沙而反复出现洪水。“无一岁不筹河费,此前代之所无也”。通向文官的道路是“困于需滞”,军事部队的预算则又“绌于度支”。与外国的接触更带来了苦难:“夷烟蔓宇内,货币漏海外,漕鹾以此日敝,官民以此日困,此前代之所无也。”

因此在魏源看来,晚清的问题不是起源于无能的和含有恶意的统治(按照“节用爱民”的观点来说,清代可以比做众所周知的“三代”),而是起源于中国历史上没有先例的形势,特别是外国的商业与军事势力出现在沿海,从而产生了货币与军事危机;还起源于无法控制的黄河,它的灾难性泥沙(虽然魏源没有指出这一点)是上游山坡植被不佳产生的水土流失的恶果——这也是中国人口压力而产生的灾难性副产品。

魏源的这些话的含义是要使人确信,如果能发现合适的人才并使用他们,这些新问题也是能够解决的。面对着这些挑战,魏源认为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中国文人的精力尽“出于无用之途”。科举考试只强调语言学和词源学,对官员们则只用毫无意义的尺度来考核:对于翰林只考察他们是否“书艺工敏”,对于行政官员只考察他们“胥吏案例”的本事。魏源关于改革的呼吁是写得用心良苦的,他着重指出了按照一切传统标准来看应算作是清王朝作出的主要功绩,指出了挑战的史无前例的性质以及制度上反映的不充分的状况。他响亮地提出要用经世致用的态度来实行改革,即通过对新问题作出新反应来加强国家,但一切要在不偏离忠君原则的范围内进行。[91]

保卫边疆是关心的新焦点

19世纪初年像魏源那样的知识分子都关心边疆保卫的问题,这也有18世纪经验的坚实基础。《皇朝经世文编》的大部分材料,事实上是取材于清代在军事上长期卷入西北边远地区和亚洲腹地的事势,在这方面,作为清代军事战役编年史家的魏源本人便是一位专家。但是,在魏源那一代人的边疆研究中似乎有某些特点。魏源本人深信,晚清的“盛世”(这是他的委婉提法)正在于把边疆的危险置之脑后,因此需要提醒它。[92]在他写作的时候,突厥斯坦已经因和卓(一些神圣家族的头目)所领导的叛乱(见本书第七章)而陷于混乱,这场叛乱从1825年延续到1828年,它可能推动了边疆研究。但是现在魏源和他的朋友龚自珍(他的文章在《皇朝经世文编》的边疆部分是最大的一组)所提倡的解决办法,完全超出了关于战略地理的传统讨论范围。他们两人都主张通过从人口稠密的内地省份移民的办法来发展东突厥斯坦(即今天的新疆地区)。龚自珍提出了一个强迫移民并把这些西部地区变成普通行省的庞大计划,这个计划实际上是关心减轻中国内部的人口压力重于注意边疆的保卫。[93]

对亚洲腹地边疆研究兴趣的高涨之所以以北京为中心,是徐松的著作在北京推动起来的:徐松是一位研究边疆地理的多产作家,他本人曾在伊犁地区生活过和旅行过。徐松的小集团中有张穆,此人是魏源很了解的一位学者,他关于蒙古部落地区的系统书目后来被誉为是结合了汉学经验主义者的缜密品质与经世致用论作者的实用精神这两种优点。[94]北京的这个集团同以程恩泽为核心的一个集团关系极为密切;程恩泽这位命官因他在教育和科举制度中的操守和他曾做过皇家师傅而受到尊重。程恩泽具有多方面的经验主义学识,因而使他能够预言清代社会所面临的迫切灾祸。程恩泽小集团成员的明显特点是,他们都认为清朝在迅速衰落,因而对他们同时代人的懒散和不切实际感到不能容忍。程恩泽在他的周围聚集了一批兴趣各异的学者,其中包括特别是对亚洲腹地的边疆地理作出经验主义研究和对海上诸国作出开拓工作的学者们。也正是在这个小集团内,刘逢禄、魏源和龚自珍等人发表了今文学派最早的一些理论,从而在汉学拥护者和宋学拥护者的鸿沟之间搭上了桥梁。[95]

通过个人之间和同乡之间的关系,这些北京学者必然在朝廷形成了政治联盟。程恩泽是安徽省歙县人,这使他成了曹振镛的同乡,而曹振镛是认识程恩泽的父亲的。程恩泽和他的小集团——包括张穆在内——跟祁寯藻有密切关系;祁寯藻后来做了军机大臣,并且也支持反对穆彰阿的方针。林则徐以及龚自珍都有反对过穆彰阿的经历。这些关系的特点及其对朝廷制定政策的影响,尚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96]

国家的军事防御以及为此目的而进行的实际学术活动,也受到出生于另一地点——内地西南土著边区——的一位士大夫的鼓励。湖南学者严如熤(1759—1826年)只取得“优贡生”的中等功名,但变成了19世纪初年经世致用论最有影响的积极分子之一,而且还是一位镇压白莲教的领袖。他之进入仕途是通过1800年的一次殿试,他在这次殿试中长篇大论地批评了征剿白莲教的正统军事战略,主张应改用地方民团和土地分配政策,这与最后被采纳的战略村办法相似。他原来是当教书先生出身,后来竟能在他家乡——湖南西部的溆浦——的群山中与叛乱的苗民作战。[97]他除了对军事学有兴趣之外,还是精通那个地区的地理和人种学的专家。他写的镇压苗民的著作中包含有关于苗民生活的详细材料,这本书的特点是他肯深入钻研表面现象以下的东西,并且具体地描述了那些根本不相同的部落地区的文化。其他经世致用论的学者在研究西洋蛮夷的时候,都只能缓慢地达到这样圆熟老到的程度。在他本人后来做了平定南海海盗的顾问之后,又对沿海的防御表示关心。他的《洋防辑要》的编纂显然要比魏源的《皇朝经世文编》早几年。此书叙述了全中国海岸的战略地理,主要取材于顾炎武、清初的地理学家顾祖禹和明代的军事组织专家戚继光(后者的著作经常被后来19世纪的官员们所引用)等人的著作。

从他们各自的观点来看,论述亚洲腹地边疆和国内边境的著作之所以纷纷出现,是因为他们重又相信学术可为政治所用。这两方面的研究都吸收了战略地理研究的长期传统,这种传统现在又因人们意识到清朝的软弱而重新活跃起来。这种战略关心也许不可避免地会转到探讨海洋边疆的新问题上来,就像魏源不久以后要做的那样。他后来在这个转变中得到下面事实的帮助,即经世致用之术摒弃了价值论,赞成实效论,后者在对付那些讨厌的、不论来自何方的蛮夷的文化时是一种防止利权外溢而不可或缺的东西。

严如熤就学于长沙的主要学校——岳麓书院。这个书院和它的姊妹学校城南书院一起,在形成关心公共行政的风气方面——这是19世纪湖南名流的特点——似乎起过强烈的作用。从乾隆末年起到整个19世纪40年代止,岳麓书院的头头都是一些有坚实的政府工作经验的人。罗典(1718—1808年)做过御史,并且是一位特别有成就的学政。他是著名的八股文训练专家,本质上是一位使用标准的汉学考据技巧以追求经籍真理的人。后来岳麓书院得到袁名曜(1801年进士)来主持院务,此人是一位战略地理学专家,也是严如熤和陶澍两人的好朋友。袁名耀在北京服官时曾为清帝职掌过起居注,所以他有别人没有的机会来观察最上层政治的事件。

袁名曜的继任者欧阳厚均(1799年进士)曾在户部任职15年,因在公共行政方面具有非凡的知识而受到尊敬。他在岳麓书院掌教27年,据说门墙弟子逾3000人。虽然我们不知道该校的课程表,但至少很清楚的是,它的山长们不可能是宋学或汉学某一学派的教条主义者,他们都通晓国家的实际事务。[98]

确实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认为,在19世纪的头几十年有一种新精神在长沙运行着。湖南的汉学—烦琐哲学的权威从来没有像长江下游诸省那样大,因为正是在湖南,王夫之的能动主义和不可调和的道德观的榜样自从19世纪以来就一直流传不息。正像严如熤主张通过边疆的应用研究为实用之学开创了局面那样,长沙士大夫唐鉴(1778—1861年)变成了恢复宋人伦理哲学的精神领袖。唐鉴是魏源的庇护人贺长龄的朋友,宣扬对程朱哲学应采取一种严格而且有些狭隘的尊敬态度,从而使得严密和井然有序的心意训练能集中地致良知于伦理的教诲上面。但是,唐鉴的一生也是重在行动;他以一位精明能干的官员见称于时,并举例指出朱熹学说中的两面性,即一方面是自我修养,与此相平衡的另一方面是有朝气的学习和为国效劳的精神。这种清教主义的寻根究底的精神,与严如熤的行动主义和实用之学合在一起,变成了唐鉴最著名的学生曾国藩的思想的基础;后者在1850年以后成了清王朝危难时期忠君势力的领袖。

1820年阮元在广州创立的学海堂,是这时期另一重要的地方学术中心。阮元是嘉庆新政中的一名省级新官员。他认为自己是一位学者和文学倡导人,其风格在很大程度上像他的保荐人的兄弟朱珪所倡导的18世纪的学风。而且阮元也是一位精明的行政官员,求才若渴。他在朝廷里有影响,而他的声誉使他在为官的各任所赢得了信任。1799年以后他担任过好多省级职务,他在其中的两个任命上创办了两个成为驰名的教育中心的书院:一为杭州的话经精舍(1801年),一即学海堂。

阮元对教育的看法足以说明这个时期学术风气的转变。各班级都规定必须熟习汉代注疏的词源学和语言学研究,以便掌握经典著作。重点是放在“实学”上,以及搜讨事实材料和努力把经籍的原则应用在当代的问题等方面。地方的学术传统有所恢复,并得到重新研究。诂经精舍和学海堂两者不同之处只是一在时间上,即前者早于后者20年;一在地理上,即杭州是一个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化和政治中心,广州则是南中国边疆上的一个贸易港口和省会。另外,还有不相同的是两处书院开办时的主讲人不一样。1801年任杭州学监的是王昶与孙星衍,他们都不是本地人,都是进士,是既在朝廷又在省里服过官的官场老手。他们两人都长年在北京,在收藏历史档案的机构和四库全书馆工作过,也都是全国知名的学者。

20年后广州的书院的八位主讲就缺少这样举世瞩目的盛誉了。八个人中只有两人是进士出身,七人是广州本地人。只有一个人曾任过高于地方教育职位的官职,而且他还是一位汉军旗人,部分仕途在武职。一句话,他们并不是那些因跻身于全国知名的士大夫集团而出名的人们。他们的经历是在地方的政治和学术上。例如熊景星是一位诗人,他只是个举人,没有能够在考试制度中获得更大的功名。他不满意于学官之职,认为这是使他屈了才;他也骑马射箭和打拳,因为他认为多数读书人太文弱。他的同事林伯桐也是一位举人,曾做过学官和广州地区官宦之家的塾师。1810年关于镇压广东海岸海盗的建议是他应总督之命写的,为此他被授予了荣誉称号。林伯桐是一位哲学家和军事战略家,他是主张对汉学和宋代理学取折中态度的第一批广州学者之一。

教师中的第三位名叫曾钊,只是一位拔贡生,也只是在地方教育岗位上工作。他最初被阮元聘为课子的西席。后来他来学海堂教书,1841年被任命为广州总督顾问,谋划城防以反对英国人。鸦片战争之后不久,曾钊上了一个关于城防的十点条陈。他曾与林伯桐及学海堂最初八主讲的另一位吴兰修一起,协助梁廷楠编撰广东海防地理志。梁廷楠本人后来也在学海堂任教。徐荣为八名主讲人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他是驻广州正黄旗的汉人。他在1836年离开书院教职以后才考中了进士。他是广东一位著名诗人的学生,他不仅因善于写诗闻名,也以写了不少高质量的征剿海盗的军事论文而闻名。[99]

这些军事战略家,又是诗人,又是学者,并且在一个边疆商业城市教书,他们组成的这样一个小小的飞地式的集团,很难说是中国学术社会中的典型。但是,他们确是代表了他们那个时代中国所发生的某些变化。中国东南部财富的中心,在19世纪初年开始从作为盐商领地的扬州转移到了作为公行的天下的广州。危机的中心快要从亚洲腹地的边疆,即野蛮的游牧民族的家乡,转移到东南沿海,即外国入侵者的势力范围。广州顿时变得重要起来,因为它不仅是中央政府——特别是内务府——的财源,也是中国战略防御的焦点。

19世纪初年通常被人们拿来与后来的事件作比较,即拿来与19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的鸦片战争和太平军叛乱那些事件作比较。但是,如果拿它与前面的事件作比较,那就可从18世纪末总的发展背景中更正确地了解19世纪初期。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会更尖锐地看出我们对许多重要问题的理解有局限性;例如其中就有如何使传统的学术适应实际治理国家的方法问题。

这个时期积累了丰富的“非官方的”和非正史的史料,它们大部分还没有被人利用,但却清楚地指出了人们能怎样更好地理解中国政治中的强烈的个人关系。制定政策的动机并不是仅仅出于制度上和行政上的考虑,这是不足为奇的。我们没有能够吃透这方面的问题,这反映了我们不能充分掌握传统时代晚期政府的组织和运行的情况。

人们对中国这个时期的政体的标准看法显然缺少多元主义的理解。个人集团的利益很少被认识,也很少被记载下来;派系斗争一直被忽视,只是到现在才受到治中国近代史的学者们的注意。19世纪初的制度上和行政上的困难却有文献记载,使我们能够研讨在此以前的背景下派系和利害不同的集团的作用。像汉人官员中开始发展的排满思想,朝廷里的官员和省一级官员之间的裂痕,以及各级政府庇护网络结构的作用等问题,这些都是需要进行研究的。这种研究无疑会使我们修改我们持有的中国士大夫制度是铁板一块的观点。

在对这个时期所作的研究中,清王朝的衰落问题不仅一再展现在我们面前,也一再浮现在我们所接触到的史料中。对清王朝衰落的历史过程的意识和认为1775—1780年是清代历史走下坡路的转折点这一普遍情绪,在19世纪初年官吏们和学者们所写的政治与社会评论中比比皆是。可是,他们想改变这一趋势的努力并没有取得势头,即没有取得重振国威的自觉性。企图改变现存制度或措施的人们没有组成一个改革党,他们甚至没有以改革者自居。他们的努力是一星半点的,而且局限在有限的范围内。他们的成就只是昙花一现,如果说曾经取得过什么成就的话。

当时人士往往用“公”与“私”的两分法来解释他们社会上正在发生的事。在他们看来,政府所管的公共利益领域本身正在受私人利益的侵蚀而缩小范围。这些私人利益包括像庇护制网络结构、私盐贩子和下级官吏书役这样一些显而易见的集团,它们掌管国家的公共财源(税收、水利工程、粮食和食盐分配体系等),并把它们变成了为自己牟私利的手段。但是,这种化公为私的后果看来比这些观察者们认识到的更要深刻。学者们现在不受公家雇用,转而受雇于私人之门。运河体系现在不靠征募,而是雇用私人劳工了。在士兵花名册上,越来越多的雇佣兵代替了无能的世袭兵士。收税官从私商那里购买粮米;漕运官员向私营发货人租赁船只。

换句话说,在要跨入近代的时候,商业化和贪污腐败、日益加剧的社会复杂性以及颓废堕落等,都是正在改变中国社会及其内部权力分配的力量。由于君主没有能力捍卫自己的统治使之免遭私人利益集团的侵害,中央政府本身在支配和规定公共利益范围时所能起的作用便受到了不可挽救的损害。

(张书生 译)

* * *

[1]我们两位作者应该特别感谢哥伦比亚大学的波拉切克教授,他对这一章书的写成给予了很多帮助,特别是他允许我们使用了他研究晚清政治史的重要新成果。

[2]《大清仁宗实录》卷38,第7—8、16—17页;卷40,第10—12页。

[3]见洪亮吉的一封长信《卷施阁文集甲集》,补遗十,载《洪北江先生遗集》卷1。又见张鹏展御史的奏折,载贺长龄编《皇朝经世文编》卷20,第10—11页。

[4]何炳棣:《中国人口的研究,1368—1953年》,第64、278、282页。

[5]珀金斯曾经研究了人口的增长对食品生产的关系,见《1368—1968年中国的农业发展》,特别参看它的第2—4章。又见前引何炳棣《人口研究》,第137—168页。

[6]铃木中正发展了这一论点,见他著的《清朝中期史研究》。

[7]关于功名名额的变动,见何炳棣《中华帝国晋升的阶梯》,第179—181、190页。关于童生问题,见罗振玉编《皇清奏议·补遗》卷3,第4页;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第46页。

[8]罗振玉编:《皇清奏议·补遗》卷2,第14—15页。关于基层官僚机关中冗员的例子,可见李汝昭《镜山野史》,载向达等编《太平天国》第3册,第15页。

[9]瓦特:《中华帝国末年的县官》,第174页。

[10]罗振玉编:《皇清奏议·补遗》卷4,第9—10页。

[11]宫崎市定:《清代的胥吏与幕友》,载《东洋史研究》卷16第4期(1958年3月),第1—28页。

[12]何炳棣:《清代在中国历史中的重要性》,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6第2期(1967年2月),第194页。

[13]低级功名(如监生以及某些贡生)可以捐纳,所以取得这些功名以及其下的生员功名的人数就浮动不定。但举人和进士功名不许捐买,它们的员额在1702年后即被冻结。见何炳棣《中华帝国晋升的阶梯》(平装本1964年版),第187—188、190页。

[14]关于健讼者,见贺长龄《经世文编》卷46(1898年版),第9页;卷94,第5—6页。19世纪50年代的湖南巡抚骆秉章使用了“刁衿劣监”一词,并且估计一个县就有几十个这样的人。骆秉章:《骆文忠公奏议》,第1451页。

[15]王云五编:《道咸同光四朝奏议》第1册,第62—64页(1822年一位御史的奏折)。

[16]盛朗西:《中国书院制度》,第155—156页。

[17]1733年上谕,载同上书,第132页。

[18]傅路特:《乾隆时期的文字狱》(纽约1966年重印版),第47—49、61页。

[19]盛朗西:《中国书院制度》,第217—219页。关于当时人的观点,例如可看阮葵生《茶余客话》卷2,第61页;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第18卷。

[20]何炳棣:《中华帝国晋升的阶梯》,第242页。关于书院在教育中的重要性,见孟森《清史讲义》,第390—391页。

[21]关于任命制度,见瓦特《中华帝国末年的县官》,第51—55页。关于荐举制度,见吕元聪《清代初年的翰林院》(伦敦大学博士论文,1968年),第206—207、212—213页。要得到荐举有时得付钱;梅茨格:《清代官僚政治的内部组织》,第323—324页。

[22]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6,第6页;徐珂编:《清稗类钞》卷7(《师友录》)第65号,第8—10页。

[23]《大清仁宗实录》卷37,第27页。

[24]梁章钜编:《枢垣记略》卷14,第9—10页。

[25]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清史》卷193,第2934—2935页。

[26]关于这些变化的引人入胜的讨论见于昭梿的《啸亭杂录》卷10,第33—36页。

[27]《大清仁宗实录》卷37,第22页。

[28]昭梿:《啸亭杂录》卷1,第23页。

[29]凯斯勒:《清代省一级领导班子的种族成分》,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8第3期(1969年5月),第499页。

[30]昭梿:《啸亭杂录》卷10,第36—39页。

[31]这一研究是哥伦比亚大学波拉切克的博士论文的题目。波拉切克先生的著作可能根本地改变时下对于19世纪初期政治的观点。

[32]停止各省进贡的上谕,见于《大清仁宗实录》卷37,第45—46页。一位御史对于紧缩开支措施的持久效果的关心,见罗振玉编《皇清奏议·补遗》卷3,第16—17页。

[33]见曹宗儒《总管内务府考略》,载《文献论丛》,第112—114页;裘匡庐编:《清代轶闻》卷7,第70页。

[34]关于漕米制度的组织,见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65—179页。又见欣顿《清代的漕运制度》,载《远东季刊》卷11第3期(1952年5月),第339—354页;以及山口迪子《清代的漕运和船商》,载《东洋史研究》卷17第2期(1958年9月),第56—59页。

[35]关于浮费问题,见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85—188、223—224页。关于无地世袭船户的问题,见孙玉庭1817年奏折,载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46,第11页。

[36]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78页。

[37]孟森:《清代史》,第334页;山口迪子:《清代的漕运和船商》,第59页。

[38]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223—224页;席裕福编:《皇朝政典类纂》卷49,第3页。

[39]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64页;席裕福编:《皇朝政典类纂》卷48,第4—5页。

[40]关于漕运机构强加给地方政府的负担,参见欣顿《清代的漕运制度》,第349、351页;又见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65、190—191页。

[41]星斌夫:《清末河运向海运的转移》,载《东洋史论丛:和阗清博士古稀纪念会编》,第809—810页。又见孟森《清代史》,第338页。

[42]包括英和建议在内的许多开海路的建议,可见之于贺长龄的《经世文编》第48卷。又见孟森的《清代史》,第338—339页;星斌夫:《清末河运向海运的转移》,载同上注,第809—810页。

[43]张哲郎:《清代的漕运》,第56—57页。

[44]山口迪子:《清代的漕运和船商》,载《东洋史研究》卷17第2期,第59、70页(注14)。

[45]梅茨格:《1740—1840年的两淮盐务专卖》,载威尔莫特编《中国社会的经济组织》,第32—33页。

[46]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48,第22页。

[47]关于这次危机的记述,见格罗斯的未发表的论文《贺长龄与1825年关于皇粮运输的辩论》,芝加哥大学历史系,1970年。详细情节可见于各有关官员的传记。见清史馆编《清史列传》卷34,第9—13页;卷35,第51—54页。又见星斌夫《大运河:中国的漕运》,第179页;张哲郎:《清代的漕运》,第55—60页。

[48]孟森:《清代史》,第339页。

[49]星斌夫:《清末河运向海运的转移》,载《东洋史论丛:和阗博士古稀纪念会编》,第181—182页。

[50]欣顿:《经由运河的漕运》,载《中国论文集》第4期(1950年4月),第33—37页。

[51]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清史》卷193,第2946—2948页。

[52]梅茨格:《陶澍对淮北盐务专卖的改革》,载《中国论文集》第16期(1962年12月),第1—39页。陶澍作为粮盐二政的改革者所起的作用,曾在魏源的一篇墓志铭中受到热烈的赞扬,见魏源的文集《古微堂外集》(1878年版)卷4,第13—15页。

[53]梅茨格:《两淮盐务专卖》,第42页。

[54]英文著作中关于内务府的最详细的研究是托伯特的《对清代内务府组织及其主要职能的研究》(芝加哥大学博士论文,1973年),特别是见第148—149、195—200页;关于内务府在盐政方面的作用,见第115—118页。

[55]关于走私盐,见佐伯富《清代盐政的研究》,第157—178页。

[56]胡昌度:《清代的河政》,载《远东季刊》卷14第4期(1955年4月),第505—513页。又见孟森《清代史》第330页;肖一山:《清代通史》卷2,第890—892页;昭梿:《啸亭杂录》卷7,第29—30页;席裕福编:《皇朝政典类纂》卷45,第7—9页。

[57]这样的记述见于李岳瑞《春冰室野乘》,第56—58页;此件也重印在其他非官方材料中。见裘匡庐《清代轶闻》卷7,第54—56页;以及见于欧阳绍熙编《清谭》卷5,第11—12页。

[58]铃木中正:《清末的财政和官僚的性格》,载《近代中国研究》卷2,第201页。贺长龄:《耐庵诗文存》卷6(信函),第1—3页。

[59]罗振玉:《皇清奏议·补遗》卷2,第116页。

[60]铃木中正:《清末的财政和官僚的性格》,载《近代中国研究》卷2,第249—250页。

[61]夏鼐:《太平天国前后长江各省之田赋问题》,载《清华学报》卷10第2期(1935年),特别见第410—412页。强购谷物一事的讨论见于1800年一位御史的奏疏中,见罗振玉《皇清奏议》卷3,第5、27页。关于操纵减免谷物的折算比价问题,可看王云五《四朝奏议》第1册,第45—46页。

[62]关于乾隆时期的价格上涨问题,见王业键《数世纪的价格波动与中国的农民经济,1644—1935年》(亚洲研究协会年会散发的论文,1973年)关于清代价格一般上涨的材料选集,见南开大学历史系编《清实录经济资料辑要》,第410—433页。又见冯桂芬《显志堂稿》卷9,第3—4页。

[63]彭泽益:《鸦片战后十年间银贵钱贱波动下的中国经济与阶级关系》,载《历史研究》卷6(1961年),第49页。又见王业键《1750—1911年中华帝国的土地和租税》,第59—61页。关于货币混乱对19世纪50年代湖南税制的影响,可看骆秉章《奏议》,第1450—1455页。关于谎报“天灾”一点,可看冯桂芬《显志堂稿》卷9,第3—4页。

[64]横山英:《太平天国前的抗粮运动》,载《广岛大学文学部纪要》卷7(1955年),第311—349页;李汝昭:《镜山野史》,载向达等编《太平天国》卷3,第15—19页;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98—99页;佐佐木正哉:《咸丰二年鄞县的抗粮暴动》,载《近代中国研究》卷5(1963年),第185—299页。

[65]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98—99页。

[66]关于苗乱的起因,可看 鄂辉等《钦定平苗纪略》卷1(1797年版),第1—3、8—9页。这部官方文献史书中的上谕最足以说明问题。另见马少侨《清代苗民起义》,第34—51页。

[67]傅鼎:《治苗》,载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88,第2—3页;清史编纂委员会:《清史》,第4500—4502页;罗振玉:《皇清奏议·补遗》卷1,第7—11页;王云五:《四朝奏议》卷1,第2页;马少侨:《清代苗民起义》,第59—69页。

[68]关于红巾军叛乱,写得很好的一篇著作是小韦克曼的《1800—1856年广东的秘密会社》,载谢诺编《中国的民间运动与秘密会社(1840—1950年)》,第29—47页。关于三合会影响的增长和性质,见谢兴尧《太平天国前后广西的反清运动》;钟文典:《太平军在永安》,第159—165页。

[69]奥弗迈耶的《中国民间的佛教宗派》(芝加哥大学未发表的博士论文,1971年)是对白莲教传统重新评价的一篇重要论著。铃木中正的《中国的革命和宗教》则是论述中国传统整个叛乱题材的主要著作。又可参看他的《清朝中期史研究》。

[70]奥弗迈耶的《中国民间的佛教宗派》(芝加哥大学未发表的博士论文,1971年)是对白莲教传统重新评价的一篇重要论著。铃木中正的《中国的革命和宗教》则是论述中国传统整个叛乱题材的主要著作。又可参看他的《清朝中期史研究》。

[71]见铃木中正的《中国的革命和宗教》一书。他在研究明清白莲教叛乱的基础上,发挥了这一带有普遍性的模式。特别可看第117—119、205—220页。

[72]罗振玉:《皇清奏议·补遗》卷2,第1—2页。

[73]矢野仁一:《论白莲教叛乱》,载羽田享编《内藤博士还历祝贺支那学论丛》,第726页。

[74]孟森:《清代史》,第288页。

[75]同上书,第301—302页。

[76]《十朝圣训》卷13第18章,第8页。

[77]这件逸事载裘匡庐的《清代轶闻》中的《名人逸事(上)》,第8—10页。关于曹振镛的性格,见姚永朴《旧闻随笔》卷1,第10页。关于曹振镛的传记,见恒慕义编《清代名人传》,第739—740页。

[78]据说,曹振镛应对著名的举子俞正燮在1833年会试中的落选负责。这一事件记载在俞正燮的传记中,传记收在他的文集《癸巳类稿》中,载《安徽丛书》卷7,第9—18册。

[79]见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卷10,补遗,第8页,载《洪北江先生遗集》卷1。

[80]萧一山:《清代通史》卷2,第887页。穆彰阿的禁脔是通商口岸的关税收入(1842年以后)和河道总督的税收。据说他控制了翰林院所有外放的差事。在朝廷里,他被公认为是王鼎(1842年死)及其继任者祁寯藻这两位军机大臣的政敌。见李岳瑞《春冰室野乘》,第63页;又见欧阳绍熙《清谭》卷5,第12—13页。

[81]何炳棣:《中国人口的研究》,第216页。

[82]见张灏《梁启超与中国知识分子的转变》,第14—20页。

[83]缪全吉:《清代幕府制度之成长原因》,载《思与言》卷5第3期(1967年9月)。又见瓦特《中华帝国末年的县官》,第143—144页;弗尔索姆:《晚清时期的“幕府”制度》,第41—47页;以及波特《曾国藩的私人官僚班子》,第23—24页。

[84]瓦特:《中华帝国末年的县官》,第56、266页(注48)。

[85]对魏源在学术界和政府中的作用叙述得极好的,是齐思和的《魏源与晚清学风》,载《燕京学报》卷39(1950年12月),第177—226页。

[86]关于《皇朝经世文编》的内容,在英文中也有两篇短评,分别由小韦克曼与米切尔写成,载美国出版的《清史问题》卷1第10期(1969年2月),第8—22页;卷2第3期(1970年7月),第40—46页。

[87]伦纳德:《19世纪初期中国经世致用论者的改革》(未发表的论文,1974年),第4—8页。

[88]对19世纪初的今文学仍有待于全面的研究。小韦克曼的《历史与意志》中有一章专门作了论述,它试图把这时期今文学派的主要发言人合在一起以简要地说明今文学运动的历史,见第101—114页。叙述今文学论战的一本标准历史书是周予同的《经今古文学》。

[89]阎若璩绝不是怀疑现存《书经》真实性的第一人,但他是第一个通过系统的正文分析,而不是靠诉诸意识形态的理由来怀疑古经文文本的人。见戴君仁《阎毛古文尚书公案》。

[90]见米切尔《改革主义的极限:魏源对西方入侵的反应》,载《近代亚洲研究》卷6(1972年),第180—181页。

[91]魏源:《明代食兵二政录叙》,载《古微堂外集》卷3,第4页。

[92]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80,第2页。

[93]龚自珍:《西域置行省议》,载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81,第6—9页;魏源:《答人问西北边域书》,载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80,第1—2页。

[94]张穆:《蒙古游牧记》,有祁寯藻1859年的序言。见商务印书馆版(长沙,1938年)第1—2页。此书在张穆死后由与长沙的经世致用论集团有密切关系的一位学者何绍基完成。

[95]楚金(化名):《道光学术》,载《中国近三百年学术思想论集》卷1,第345页。

[96]宣南诗社的作用是这种政治联盟的焦点,这个问题在波拉切克即将发表的关于嘉庆道光时代的政治的博士论文中有所讨论。关于程恩泽,见楚金的《道光学术》一书,以及程氏的墓志铭。墓志铭刊印在程恩泽的全集《程侍郎遗集》中,载《丛书集成》卷96第2212号,第5—7页。

[97]关于严如熤平苗的活动,见魏源的《圣武记》(有1842年叙)卷7,第32—33页。关于他的传记,见清史馆编《清史列传》卷75,第45页;清史编纂委员会编:《清史》,第4502页。

[98]《长沙县志》卷11第32页及以后诸页。李桓编:《国朝耆献类征》卷90,第40—42页;卷132,第43页;卷138,第35—36页。

[99]关于学海堂,见容肇祖《学海堂考》,载《岭南学报》卷3第4期(1934年6月),第1—147页;以及林伯桐与陈澧编《学海堂志》。关于诂经精舍,见阮元所编《诂经精舍文集》中阮元的序,载《丛书集成》卷81,第1834—1838页。关于王昶和孙星衍的传记,见恒慕义编《清代名人传》,第805—807、675—677页;又见第510—511页上林伯桐的传记。其他人的传记,见清史馆《清史列传》卷72,第61页(吴兰修);卷69,第49—50页(曾钊);以及卷73,第52页(熊景星和徐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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