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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哲学史

第七章 毛泽东和中国现代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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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代史发展的过程中,新文化运动之后,紧跟着就出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新文化运动的左翼,培养出了它自己的接班人毛泽东。

毛泽东(1893~1976),字润之,湖南省湘潭县人,出身于农民家庭。新文化运动时期,在北京大学当旁听生,又在李大钊所领导的北大图书馆中当职员,参加马克思主义研究小组。离开北大后,在湖南创办《湘江评论》,宣传马克思主义,扩大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他参加党中央的领导工作。1935年遵义会议后,他被推选为党的最高领导人。从此以后,他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并且被认为是思想上的领导人。他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最有权威的人。在几十年中,他兼有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谓“君、师”的地位和职能。他的著作言论中已公开的,载在《毛泽东选集》五卷及单篇本;此外还有《毛泽东书信选集》《毛主席诗词》《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等著作。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阶段

毛泽东思想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新民主主义及以前阶段,二、社会主义阶段,三、极左思想阶段。

第一阶段的主要理论著作是《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与《新民主主义论》。这两篇文章几乎是同时写的。在前一篇文章中,毛泽东为中国革命的发展,画出了一幅蓝图。他根据当时中国的社会性质,指出了革命的任务,他说:“既然中国社会还是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既然中国革命的敌人主要的还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既然中国革命的任务是为了推翻这两个主要敌人的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而推翻这两个敌人的革命,有时还有资产阶级参加,即使大资产阶级背叛革命而成了革命的敌人,革命的锋芒也不是向着一般的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而是向着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既然如此,所以,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而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但是,现时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已不是旧式的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这种革命已经过时了,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这种革命正在中国和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发展起来,我们称这种革命为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09~610页)

《新民主主义论》是专门说明这个理论的。这篇文章一开始提出了一个总问题——“中国向何处去?”毛泽东分析了当时国际和国内的形势,得到一个结论:走新民主主义的道路。全文从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说明新民主主义道路的内容。

在政治方面,毛泽东指出,在当时的世界中,有资本主义的旧民主主义,也有苏联的社会主义。“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种社会主义的共和国已经在苏联兴盛起来,并且还要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来,无疑将成为一切工业先进国家的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的统治形式;但是那种共和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还不适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因此,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36页)。毛泽东认识到革命的性质是革命的任务所决定的,革命的任务是革命国家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因为中国社会在当时是半封建、半殖民地,所以当时中国革命的任务是反帝反封建。这些都是历史的客观实际所决定的,所以,中国在当时的革命,既不能是旧民主主义的革命,也不能是社会主义的革命,而只能是第三种形式,那就是新民主主义的革命。这第三种形式只是一个过渡,但这个“渡”非“过”不可。

在经济方面,毛泽东说:“这个共和国将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中山先生‘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农村的富农经济,也是容许其存在的。这就是‘平均地权’的方针。这个方针的正确的口号,就是‘耕者有其田’。在这个阶段上,一般地还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决不能还是旧的半封建社会。谁要是敢于违反这个方向,他就一定达不到目的,他就自己要碰破头的。这就是革命的中国、抗日的中国应该建立和必然要建立的内部经济关系。这样的经济,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而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就是这种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集中的表现。”(《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39~640页)

在文化方面,毛泽东说:“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这种文化,只能由无产阶级的文化思想即共产主义思想去领导,任何别的阶级的文化思想都是不能领导了的。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一句话,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59页)他又说:“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相结合,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这就是我们要造成的新中国。”(《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69页)

他还批判了“全盘西化”的主张。他说:“所谓‘全盘西化’的主张,乃是一种错误的观点。形式主义地吸收外国的东西,在中国过去是吃过大亏的。中国共产主义者对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应用也是这样,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完全地恰当地统一起来,就是说,和民族的特点相结合,经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有用处,决不能主观地公式地应用它。公式的马克思主义者,只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和中国革命开玩笑,在中国革命队伍中是没有他们的位置的。中国文化应有自己的形式,这就是民族形式。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这就是我们今天的新文化。”(《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67页)

《新民主主义论》还特有一节,题为“驳左倾空谈主义”。毛泽东说:“没有问题,现在的革命是第一步,将来要发展到第二步,发展到社会主义。中国也只有进到社会主义时代才是真正幸福的时代。但是现在还不是实行社会主义的时候。中国现在的革命任务是反帝反封建的任务,这个任务没有完成以前,社会主义是谈不到的。中国革命不能不做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第二步才是社会主义。而且第一步的时间是相当地长,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的。我们不是空想家,我们不能离开当前的实际条件。”(《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44页)他还指出:“‘一次革命论’者,不要革命论也,这就是问题的本质。但是还有另外一些人,他们似乎并无恶意,也迷惑于所谓‘一次革命论’,迷惑于所谓‘举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的纯主观的想头;而不知革命有阶段之分,只能由一个革命到另一个革命,无所谓‘毕其功于一役’。这种观点,混淆革命的步骤,降低对于当前任务的努力,也是很有害的。如果说,两个革命阶段中,第一个为第二个准备条件,而两个阶段必须衔接,不容横插一个资产阶级专政的阶段,这是正确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发展论。如果说,民主革命没有自己的一定任务,没有自己的一定时间,而可以把只能在另一个时间去完成的另一任务,例如社会主义的任务,合并在民主主义任务上面去完成,这个叫做‘毕其功于一役’,那就是空想,而为真正的革命者所不取的。”(《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46页)

毛泽东的这篇文章,于1940年首先发表于延安的《中国文化》杂志创刊号上。这篇文章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发表的,但是,其意义和影响是代表中国共产党发表了它的“建国大纲”和政治纲领。

第二节 毛泽东与“左”倾教条主义者的斗争

在新民主主义阶段,毛泽东与党内“左”倾教条主义者展开了斗争。

当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阶层认为,应该依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及苏联的前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城市中的无产阶级与军阀、资本家直接斗争,一有机会,就发动武装起义。毛泽东不以为然,他指出:“革命的中心任务和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是战争解决问题。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原则是普遍地对的,不论在中国在外国,一概都是对的。但是在同一个原则下,就无产阶级政党在各种条件下执行这个原则的表现来说,则基于条件的不同而不一致。”(《战争和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506页)因为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条件下,其无产阶级政党的任务,是组织工会,教育工人,可以进行长期的合法斗争,可以利用议会讲坛,可以实行经济的和政治的罢工,其组织形式是“合法的”,斗争形式可以是“不流血的(非战争的)”。遇到适当的时机,就改变合法的斗争为武装起义,一举推翻资本主义的统治,先占据城市,把革命从城市推向农村。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条件就大不相同。在当时新旧军阀统治下,没有法律,没有议会,甚至共产党和工会的组织也都被禁止,无所谓“合法斗争”。要斗争,就只有武装斗争。这种情况,毛泽东归结为一句话:“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战争和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512页)

中国的无产阶级人数是比较少的,而农民群众则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以上。毛泽东提出“工农联盟”的主张,共产党下乡组织农民武装起义,先占领农村,由农村包围城市,一反西方共产党的办法,领导中国革命,得到最后成功。这个战略符合中国当时的社会情况,也符合中国的历史情况。中国历史上有一个农民起义的传统,但农民并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一次农民起义虽然成功了,也只是改朝换代,建立一个新的王朝,没有也不能改变封建制度。有了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无产阶级虽不代表比资本主义更高一级的生产关系,但确实代表着比封建主义更高的生产关系。工农联盟,无论就哪一方面说,都是如虎添翼。本着这个战略,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组织了苏区政权,有效地抵抗了蒋介石的“围剿”。以后,又在延安组织了抗日政权,领导沦陷区的人民进行游击战争,使日本帝国主义“以战养战”的妄想无法实现。

这些成功,都是“左”倾教条主义者所不能想像的。毛泽东总结这些成功的经验说:“形式主义地吸收外国的东西,在中国过去是吃过大亏的。中国共产主义者对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应用也是这样,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完全地恰当地统一起来,就是说,和民族的特点相结合,经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有用处,决不能主观地公式地应用它。公式的马克思主义者,只是对于马克思主义和中国革命开玩笑。”(《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67页)毛泽东说的“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完全地恰当地统一起来”这句话,后来成为“毛泽东思想”的定义。马克思主义一经和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它就不是一般的马克思主义,而是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毛泽东曾用了一个形象的例子以为说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中国革命实际,怎样互相联系呢?拿一句通俗的话来讲,就是‘有的放矢’。‘矢’就是箭,‘的’就是靶,放箭要对准靶。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的关系,就是箭和靶的关系……马克思列宁主义之箭,必须用了去射中国革命之的。”(《整顿党的作风》,《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777~778页)射箭以“的”为主,以箭对着“的”,不是以“的”对着箭。好像医生看病,是以病为主,不是以药为主;只可对症下药,不可叫病人对药害病。革命也是如此,只能以革命的任务决定革命的性质,不能以革命的性质决定革命的任务。前者是对症下药,后者是对药害病。

为了从理论上批判“左”倾教条主义者,毛泽东写了两篇哲学论文——《实践论》和《矛盾论》。

第三节 《实践论》

毛泽东指出,人的认识的过程有两个阶段:感性认识阶段和理性认识阶段。他说:“原来人在实践过程中,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方面,看到各个事物的片面,看到各个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这是认识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们还不能造成深刻的概念,作出合乎论理(即合乎逻辑)的结论。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的脑子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即飞跃),产生了概念。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它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着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概念同感觉,不但是数量上的差别,而且有了性质上的差别。循此继进,使用判断和推理的方法,就可产生出合乎论理的结论来……这个概念、判断和推理的阶段,在人们对于一个事物的整个认识过程中是更重要的阶段,也就是理性认识的阶段。”(《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61~262页)

毛泽东在这里所举的例子是就一个团体(一个到延安参观的团体)说的,就个人的认识说,情况也是一样。个人的认识能力有两个组成部分:感官和思维。从感官得来的是感性认识,从思维能力得来的是理性认识。思维能力是人类所特有,人之所以别于禽兽、高于禽兽者就在此。譬如一只猫,它只能照着它的感性认识活动,见了可吃的东西就吃,听到可怕的声音就跑,疲倦了就睡觉,它的认识和活动,都只限于感性的阶段。无论是人或其他动物,就其认识能力来说,感性都不能自然上升为理性。人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不是量变,而是质变,是一个突变,一个飞跃。

飞跃的条件是抽象。毛泽东引列宁的话说:“列宁说过:‘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以及其他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非瞎说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他又说:“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认识过程中两个阶段的特性,在低级阶段,认识表现为感性的,在高级阶段,认识表现为论理的,但任何阶段,都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阶段。感性和理性二者的性质不同,但又不是互相分离的,它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统一起来了。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63页)理性认识虽然高于感性认识,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根据。没有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这个统一体的两个对立面,它们是相反而又相成的。用这个观点说明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毛泽东说:“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68页)

毛泽东接着说:“然而认识运动至此还没有完结。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运动,如果只到理性认识为止,那末还只说到问题的一半。而且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说来,还只说到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理论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充分地表现在列宁说过的一句话:‘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然而马克思主义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抓着了世界的规律性的认识,必须把它再回到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去,再用到生产的实践、革命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的实践中去。这就是检验理论和发展理论的过程,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继续。”(《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68~269页)毛泽东提出了认识运动中的又一次飞跃,“认识”这个统一体中的又一对对立面:认识和实践。

《实践论》最后说:“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73页)

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原则是辩证唯物论,这个原则应用到历史学,就是历史唯物论。《实践论》的主题是应用这个主要原则到认识论。毛泽东屡次点出,他所讲的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其所以是辩证的,因为他用一个统一体的两个对立面的统一斗争这个原则来说明认识的发展过程;其所以是唯物的,因为在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这两个对立面中,毛泽东肯定感性认识是第一性的;在认识和实践这两个对立面中,他肯定实践是第一性的。

《实践论》所谓认识,和西方传统哲学所谓认识,其意义不尽相同。西方传统哲学所谓认识,主要是就个人说的,其主体是个人;《实践论》所谓认识,不是就个人说的,其主体可能是一个社会团体,也可能是整个社会。《实践论》所谓知、行,和中国传统哲学所谓知、行,其意义也不尽相同。中国传统哲学所谓知、行,也是专就个人说的;《实践论》所谓知、行,其意义就广泛得多了。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倒和孙中山接近。孙中山的《孙文学说》的内容,主要讨论知、行问题,主张“行先知后、行易知难”。《实践论》中虽然没有明确地这样说,但全篇充满了这种思想,是很显然的。

第四节 《矛盾论》

这篇文章,本来是毛泽东为了克服存在于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作的。其中接触到两个真正的哲学问题:其一是两个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问题,其二是一般与特殊、共相和殊相的关系的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毛泽东都用生动的语言加以说明。

关于第一个问题,毛泽东说:“同一性、统一性、一致性、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或依存)、互相联结或互相合作,这些不同的名词都是一个意思,说的是如下两种情形: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这些就是所谓同一性。”(《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301~302页)

毛泽东在另一个地方说:“总之,我们必须学会全面地看问题,不但要看到事物的正面,也要看到它的反面。在一定的条件下,坏的东西可以引出好的结果,好的东西也可以引出坏的结果。老子在二千多年以前就说过:‘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日本打到中国,日本人叫胜利。中国大片土地被侵占,中国人叫失败。但是在中国的失败里面包含着胜利,在日本的胜利里面包含着失败。历史难道不是这样证明了吗?”(《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是毛泽东于1957年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说的。毛泽东又说:“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然而这种情形不是固定的,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主要方面属于甲方,非主要方面属于乙方;到了另一发展阶段或另一发展过程时,就互易其位置,这是依靠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斗争的力量的增减程度来决定的。我们常常说‘新陈代谢’这句话。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抵抗的规律。依事物本身的性质和条件,经过不同的飞跃形式,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就是新陈代谢的过程。任何事物的内部都有其新旧两个方面的矛盾,形成为一系列的曲折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新的方面由小变大,上升为支配的东西;旧的方面则由大变小,变成逐步归于灭亡的东西。而一当新的方面对于旧的方面取得支配地位的时候,旧事物的性质就变化为新事物的性质。由此可见,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97~298页)这就是说,一个统一体中的两个对立面,其各自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平等的,有主有从,但其主从关系不是固定的。主可以转化为从,从也可以转化为主。一个国家的统治者可以转化为被统治者,被统治者也可以转化为统治者。毛泽东总结说:“世界上总是这样以新的代替旧的,总是这样新陈代谢、除旧布新或推陈出新的。”(《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99页)以上是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所接触到的第一个真正哲学问题。

第二个真正哲学问题,是一般和特殊、共相和殊相的问题。毛泽东说:“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是否认了一切。这是共通的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它是共性,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假如除去一切个性,还有什么共性呢?因为矛盾的各各特殊,所以造成了个性。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94~295页)

毛泽东又说:“由于特殊的事物是和普遍的事物联结的,由于每一个事物内部不但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普遍性即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所以,当着我们研究一定事物的时候,就应当去发现这两方面及其互相联结,发现一事物内部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两方面及其互相联结,发现一事物和它以外的许多事物的互相联结。”(《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93页)他又说:“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我们的教条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就是,一方面,不懂得必须研究矛盾的特殊性,认识个别事物的特殊的本质,才有可能充分地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充分地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另一方面,不懂得在我们认识了事物的共同的本质以后,还必须继续研究那些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或者新冒出来的具体的事物。我们的教条主义者是懒汉,他们拒绝对于具体事物做任何艰苦的研究工作,他们把一般真理看成是凭空出现的东西,把它变成为人们所不能够捉摸的纯粹抽象的公式,完全否认了并且颠倒了这个人类认识真理的正常秩序。他们也不懂得人类认识的两个过程的互相联结——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他们完全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85页)毛泽东从认识论的根本上,批判了当时在党内掌握领导权的教条主义者。他们对一切事情都照搬苏联的革命经验,完全不知道苏联革命是一个特殊,中国革命又是一个特殊,两个特殊各有自己的特点;在苏联是真理的东西,到中国就成为教条。他们常说,他们是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所以绝对正确。其实,如果他们不是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那倒有正确的可能;如果他们真是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那就非犯错误不可了。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这就是把一般和特殊相结合,以此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

对于一般和特殊的问题,毛泽东归结为一般寓于特殊之中。一个“寓”字,准确地说明了一般和特殊、共相和殊相既有区别、又有联结的情况。这个提法,中国传统哲学称为“理在事中”。

对于两个对立面统一斗争的问题,毛泽东归结为:“新陈代谢、除旧布新或推陈出新。”(《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99页)

这是《矛盾论》的两个要点。

第五节 《矛盾论》与《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

一个统一体的两个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就其统一这方面说,也可以说是两个伙伴。譬如:就一个贸易的关系说,其中必有两个伙伴——一个买者,一个卖者。没有买者就没有卖者,没有卖者也就没有买者。买者和卖者是一对对立面,也是一对伙伴。无论怎样说,他们都是互相依存的。它们互相依存而又互相斗争,都想占对方的便宜,这就是中国近代人所谓“商战”。这一对对立面或伙伴,因贸易这个关系而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又因同在一个统一体中而互相斗争,这就成为又统一、又斗争的局面。中国有句老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一个统一体中的两个对立面,其中有一个是主要的,一个是次要的。这个主要、次要的分别是一回事。在一桩买卖交易中,有一方占便宜,必有一方吃亏。其占便宜者,就是主要对立面;其吃亏者,就是次要对立面。主要对立面的占便宜,就是次要对立面的吃亏,其实是一回事,并不是于主要对立面占便宜之外,还有一个次要对立面吃亏。这也正如会计学中借方和贷方平衡的道理一样。

在人类社会中,还有一种关系把不同的民族或国家联结为一个共同体,那就是战争。在一个战争共同体中,也有两个对立面,它们当然是对立的,但也可以说是伙伴的关系。没有这样的伙伴,也就没有战争了。中国有句老话:“一个巴掌拍不响。”

在一个战争共同体中,其胜者为主要对立面,败者为次要对立面。其实,胜败就是一回事,胜者的胜就是败者的败,并不是于胜者之胜以外,另有一个败者之败。

在一个统一体的发展过程中,两个对立面的地位因条件的不同而经常互换,这就是对立面的转化。这在战争中最为明显。善于用兵的人,就是善于创造条件,使自己成为胜者,使敌人成为败者。毛泽东说:“战争的胜负,主要地决定于作战双方的军事、政治、经济、自然诸条件,这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不仅仅如此,还决定于作战双方主观指导的能力。军事家不能超过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外企图战争的胜利,然而军事家可以而且必须在物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争取战争的胜利。军事家活动的舞台建筑在客观物质条件的上面,然而军事家凭着这个舞台,却可以导演出许多有声有色威武雄壮的话剧来。”(《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166页)

当红军在江西苏区同蒋介石的军队作战时,红军数量和武器装备远远处于劣势。红军当时的战术是:“适应当时情况的带着朴素性质的游击战争基本原则……就是所谓‘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十六字诀。”(《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188页)这个“诀”的意义,是避免和敌人打面对面的硬仗,虽不能胜敌,但可以避免为敌所胜。

红军的战术,以后又有新的发展,使红军由劣势转化为优势。毛泽东说:“中国红军以弱小者的姿态出现于内战的战场,其迭挫强敌震惊世界的战绩,依赖于兵力集中使用者甚大。无论哪一个大胜仗,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以一当十,以十当百’,是战略的说法,是对整个战争整个敌我对比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确实是如此。不是对战役和战术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决不应如此。无论在反攻或进攻,我们总是集结大力打敌一部。……我们的战略是‘以一当十’,我们的战术是‘以十当一’,这是我们制胜敌人的根本法则之一。”(《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208~209页)毛泽东根据辩证法对立面互相转化的原则,制定出一套在战争中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战略战术。这是《矛盾论》中提出的第一个要点的应用。

关于一般和特殊的分别,毛泽东作过极清楚的分析,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毛泽东开头就说:“战争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战争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革命战争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革命战争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中国革命战争的规律——这是任何指导中国革命战争的人不能不研究和不能不解决的问题。”(《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154页)战争是“一般”,其内容是任何种战争都必须依照的规律。革命战争是一种战争,除了依照战争的一般规律外,还要依照这种战争的特殊规律。革命战争中,有苏联的革命战争,有中国的革命战争,这就是“特殊”。它们除了依照一般战争和革命战争的规律外,还各因其本国所特有的情况而有各自发展的规律。毛泽东指出,指导中国革命战争的人必须研究苏联的革命战争经验,从中学习战争和革命战争的规律,求得一般于特殊之中,但不可以照抄苏联的战争经验。“如果我们一模一样地照抄来用,丝毫也不变更其形式和内容,就一定是削足适履,要打败仗。”(《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156页)这是毛泽东对于当时教条主义者的批判,也是《矛盾论》中提出的第二个要点的应用。

《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和《矛盾论》这两篇文章,前者发表于1936年12月,后者发表于1937年8月。就发表时间说,前者早于后者八个月,但不能说《矛盾论》中那两个要点只是毛泽东在这八个月中才发现的;只能说毛泽东在1936年前后的几年之间,就已形成这一套思想。他先用军事学的形式发表出来,那就是《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后来又用哲学的形式把它发表出来,那就是《矛盾论》。这两篇文章互相发明、互为表里。

由此可见,在这个时期,毛泽东的思想既有理论的根据,又有实践的应用。在这个时期,他的思想是科学的,不是空想的。他是从革命的客观实际出发,以决定革命的性质和任务。

关于革命的任务和革命的性质的关系的问题,王夫之有两句话说得最简明“有因事以求理,无立一理以限事”。革命的性质就是“理”,革命的任务就是“事”。

可惜到了后来,集“君”“师”于一身的毛泽东,以为“立理”可以“限事”了。

第六节 社会主义阶段

在解放战争胜利后,共产党把毛泽东提出的政治纲领一步一步地付诸实施。它首先称它所要建设的中国是“新民主主义的中国”。1949年,中国共产党召集了当时的各民主党派开了一个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这个纲领,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规定,都是以《新民主主义论》所说的原则为根据的,它就是《新民主主义论》的法律形式。其中,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包括五种经济同时并存,当时称为新民主主义经济。作为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的有效时期有多长呢?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有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究竟多么长,他没有说。据当时报刊上的报道,刘少奇说至少五十年,实际上是不到五年就变了。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这就正式取消了《共同纲领》的法律效力。

毛泽东于1954年6月14日,在当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讲话说:我们的总目标,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我们是一个六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究竟需要多少时间?现在不讲死,大概是三个五年计划,即十五年左右,可以打下一个基础。到那时,是不是就很伟大了呢?不一定。我看,我们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大概经过五十年即十个五年计划,就差不多了,就像个样子了,就同现在大不一样了。

《宪法》的调子和《共同纲领》是大不相同的。《共同纲领》的总目标是建设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宪法》的总目标是建设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宪法》的公布,中国革命就进入了一个新时期,由新民主主义革命进入到社会主义革命。这是一个大转折点。这个转折点,表示毛泽东对于革命方法的认识的大转变。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所用的革命方法是以革命的任务决定革命的性质,以当时社会的性质决定革命的任务。当时中国的社会性质是半封建、半殖民地,所以当时革命的任务是反帝反封建,由此决定中国革命的性质,不能是社会主义革命,而只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共同纲领》就是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措施。1954年的《宪法》首先提出社会主义,这就是以革命的性质决定革命的任务。这个转变,在以后的中国社会中,引起了深远的后果。

毛泽东常说,革命就是解放生产力。作为一般的论断,这是不错的;但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使其不能发展的,毕竟是些具体的东西。这些东西,就是某时某地革命的对象;消灭这些对象,就是其时其地的革命的任务;这个任务,决定其时其地的革命的性质。如果得到自然的发展,中国社会自然也会从封建社会进入到资本主义社会。在这个自然发展中,有其内部的阻力,那就是封建的残余势力;更重要的是其外部的阻力,那就是帝国主义。所以要解放中国社会的生产力,就必须反帝反封建,尤其是反帝。中国人民抗日的胜利,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解放战争的胜利,赶走了美帝国主义。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在天安门上宣布说:中国人民站起来了。这个“站起来”,是对于帝国主义的束缚而言的。就是说,中国社会的生产力,已经从帝国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了。当时应该做的事,就是调动中国社会的生产力,以各种方式,由各种渠道,齐头并进。这就是当时的新民主主义道路。新民主主义经济所包括的五种经济,有资本主义经济。如果资本主义经济又发展成为中国社会的生产力的束缚,那就用社会主义再作解放,这就是革命分两步走。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本来就是这样主张的。可是,1954年的《宪法》过早地提出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毛泽东似乎也想合两步为一步、“毕其功于一役”了。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特别有“驳‘左’倾空谈主义”一节,曾几何时,毛泽东也走上了“‘左’倾空谈主义”的路了。

这样的转变,当时在党内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毛泽东批判继续搞“新民主主义”的人们,他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是犯右倾的错误。其中,“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这句话,说明毛泽东的思想方法与以前大不一样。他不是以革命的任务决定革命的性质,而是以革命的性质决定革命的任务。社会主义的内容是什么呢?他没有系统的理论,我们只可从他的零散言论和具体措施中窥其一斑。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实现在农村中。中国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把没收的地主的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民,作为他们的私有物。几年之后又用合作社的形式,把农民连同他们所分得的土地组织起来,称为合作化。这种由分而合的过程,毛泽东称之为社会主义运动。这种组织由初级社到高级社,最后到人民公社。1958年,本书的作者曾随同北大哲学系的师生一起被派到北京郊区帮助农民办人民公社,有机会亲自见到当时领导运动的人们所理解的社会主义是什么样子。照他们所宣传的,简直就是共产主义了。首先是“吃饭不要钱”。每一个公社都办起了公共食堂,本社的社员进去吃饭,都不要钱。据当时的宣传,以后其他公社的社员,也可以不掏钱来吃饭;再以后,任何人都可以不掏钱进公共食堂吃饭;最后,一个人可以走遍全中国,到处都可以走进公共食堂,不掏钱就吃饭,吃饭问题解决了。公社对于社员生活的各方面都包下来,社员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归公社包了。当时的公社,确实都是这样做的。社员的生活既然都被包下来了,他们就有余暇做艺术方面的活动,各公社都办起了画廊。至于这些费用从何而来,却没有具体地讨论,因为他们有个前提:“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只要人敢想,生产力就自然相应地提高。有一个公社的书记自以为他能把农业生产提高到亩产一百二十万斤,并且设置了试验田,插上牌子,写上“一百二十万斤试验田”。问他有什么办法,他说有一个秘诀:每亩地下埋一条死狗。

这种“共产风”当然是刮不久的,所以,不久就下令停止了。但其余波仍然泛滥不息,其主要的表现是养成人们习惯于说些大而空的话,当时却被称为“豪言壮语”。有一个笑话:曾有两句流行的歌谣:“无产阶级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唐山大地震时,有人风趣地说:“别‘吼’啦,别‘吼’啦!一抖就受不了啦!”

可注意的是,他们所理解的“共产主义”的内容,实际上和康有为的《大同书》是一类的思想。其类似之处,在于都是空想的,不是科学的。毛泽东也曾指出:“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360页)毛泽东的人民公社思想,真的是到达共产主义的路吗?实践已经做出结论了。

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的社会发展史,列举了五种社会类型,一层比一层高。每一新出现的类型,都代表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被毛泽东称为“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是否代表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不见得。在刮“共产风”的时候,农民不仅是公社社员,也还是他们原来家庭中的成员,仍处于他们原有家庭的组织中。每个社员,在公社劳动所得工分,并不归个人所有。他们回家后,还要如数交给家长,由家长支配。从这一方面看,人民公社倒像一个封建大家庭。这是因为在封建社会中,农民附着于土地,依靠自然经济生活,人民公社就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并没有改变自然经济,所以还不能超出封建经济形态的范围。

第七节 极左思想阶段

毛泽东的极左思想,表现为“文化大革命”。这场大动乱,确实是“史无前例”的,把社会上的一切都闹了个天翻地覆。在学校里,不是先生教学生,而是学生教先生。在医院里,医生当看护,看护当医生。大学的学生不是通过考试入学,而是由工厂、人民公社和部队保送进来的,称为“工农兵学员”。他们首次进校的时候,大张旗鼓,学员们捧着或顶着毛泽东的半身石膏像,认为他们胜利了,知识分子被打倒了,以为只要有毛泽东的一道行政命令就可以进入知识的宝库,攀登科学的高峰。

毛泽东最喜欢引用《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话:“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共产党宣言》是从产业大革命说起,这次大革命引起了政治、经济、道德等社会各方面的大变动。《宣言》说:“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71~272页)这样说“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这句话,就有了物质的基础,这是从革命的任务出发,是名副其实的革命。极左思想家离开了那些物质基础,而从他们所认为的革命性质出发,空谈要同传统观念彻底决裂,就是教条,就是超阶段的革命。当时的革命者们大破“四旧”,他们所要破的“四旧”是封建主义的“四旧”,其经济基础是自然经济。当时中国的革命任务应当是改变自然经济为商品经济,中国“四旧”中的宗法制度、家族思想,都是自然经济的产物。不从根本上下手,而只大批孔、孟,纵写千万篇文章,也是没有效力的。

当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冲突的时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生产力大发展,旧的生产关系不能与新的生产力相适应;新的经济基础已经改变,旧的上层建筑不能为它服务,而且成为它的束缚了。这是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新的生产关系不是由旧的生产力自然发展出来,新的上层建筑不是由旧的经济基础自然决定的。在前一种情况下,社会就要发生革命,这就是“革命就是解放生产力”那句话的确切意义。后一种情况,就是超阶段的革命,而超阶段的革命就要犯“左”倾空想的错误。其所以不能超阶段,是因为生产关系决定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所以在革命发展过程中,革命的任务决定革命的性质,而不是革命的性质决定革命的任务。

这个道理,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已讲得很清楚,但不久就忘记了。使中国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的社会,就是超阶段的革命。所超的是什么阶段呢?这一点,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阶层中,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到最近才说清楚。最近,党的领导人说:能超过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不能超过的,是商品经济。因为商品经济这一阶段不能超过,所以,想使中国这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进入社会主义,必须经过新民主主义的阶段,这就是现在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从民主主义的观点看,就称为“新民主主义”;从社会主义的观点看,就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理论内容和实际措施是一致的,其总方向是要建设一个没有资本主义制度、没有资本家的商品经济。这是一个伟大的试验。如果成功,那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了。

《共产党宣言》的“彻底决裂”是革命;有极左思想的“革命者”的“破四旧”是超阶段的革命。

毛泽东的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其性质是大不相同的。第一阶段是科学的,第二阶段是空想的,第二阶段之所以是空想的,是因为革命的领导者认为,革命的性质可以决定革命的任务。这就是认为上层建筑可以决定经济基础。这是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则直接违反的,这是一个大问题。毛泽东在《矛盾论》中专有一段讨论这个问题。所谓“共产风”是第二阶段的非正式的延伸,不足为另一阶段。

第八节 空想共产主义与科学共产主义

依照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共产主义有空想的和科学的之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常引马克思的一句话:“一天等于二十年。”这句话,可能有两种解释:一种解释是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如果能提到比资本主义高几千倍,那就可以实现共产主义了;另一种解释是如果打出共产主义的旗号,社会生产力就会比以前高几千倍。前一种说法是科学共产主义,因为它的依据点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后一种说法是空想共产主义,因为它的立足点是人们的愿望。马克思的本意是什么,这里暂不考证。在刮“共产风”的时候,人们引用这句话是用第二种解释去理解的,所以认为只要打出共产主义的旗号,粮食的亩产就会提高到一百二十万斤。这当然是空想共产主义。极左思潮就是空想共产主义。极左思潮在所谓“文化大革命”时期,达到了高潮,统治了中国,造成了十年动乱。

根据列宁的说法,马克思主义有三个来源,其中之一是法国18世纪的空想共产主义。空想共产主义的立足点是宗教的、道德的理想,而科学共产主义的立足点则应是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按照唯物史观的原则,历史的发展是靠生产力的提高,生产力的提高是靠新的生产工具的应用。在人类历史上,封建社会取代奴隶社会,是由铁器的普遍使用带来的生产力的革命而引起的。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则是由于第一次产业大革命,以蒸汽为动力的机器把社会生产力一下子提高了几百倍,以至几千倍。生产力提高了,社会生产方式也要有相应的改变,这就构成了新的生产关系,这就是资本主义。这个过程,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讲得很清楚。他进一步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矛盾集中为两个对立面: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照这样的分析,无产阶级不过是与资产阶级共存于资本主义这个统一体中的一个对立面。它和资产阶级一样,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因为新的生产关系还没有出现。这就如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农民一样,农民只是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的对立面,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因而即使它通过起义,夺得了政权,也不可能建立新的社会形态。

在没有出现由生产工具的革命引起的生产力的突飞猛进发展,也没有出现由生产力的发展造成的生产关系改变的情况下,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理论却告诉人们,无产阶级是新生产关系的代表,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可以人为地改变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客观历史进程,建立社会主义,这就与唯物史观相矛盾了。由此看来,这个理论带有很大的空想成分。当然这并不是说,无产阶级不能进行革命,不能取得政权。而是说,不能不顾及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超前建立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即使取得了政权,其革命任务也应该是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更高一级社会形态的出现准备条件。因此,其革命性质只能是资产阶级性的民主主义革命,在中国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在这个问题上,只能遵循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靠空想办事情。

空想的东西,是经不起实践的考验的。现在世界上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在改革,他们都是在实践中发现了空想共产主义的错误。根据过去推测未来,如果世界上真有比资本主义更高一级的新的生产关系出现,那就需要有第二次产业大革命,第二次产业大革命的来临,已经出现了苗头。以蒸汽为动力的机器,把人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现在出现的电子计算机,把人从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人的计算能力,一下子提高了百万倍,乃至千万倍。再加上,例如超导体等发明,社会生产力真可能“一天等于二十年”,提高几千倍;如真实现,比资本主义更高一级的生产关系就自然出现了。

空想家的空想也是有内容的,不过它的内容是从旧的生产关系中取来的,因为新的生产关系还未出现。这不能怪他们,人类的思想总是以其经验为资料的。以旧的资料配上新的名称,这可叫做“新瓶装旧酒”。在社会大转变时期,有“旧瓶装新酒”,也有“新瓶装旧酒”。就其对于社会的影响说,“旧瓶装新酒”比较好些。无论瓶子怎样,它装的总还是新酒。

上文说过,人民公社是毛泽东所提倡的社会主义运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从另一方面看,人民公社又像是一个封建大家庭。在那样的家庭中,每一个家庭的成员都依赖于家庭而生活。成员有收入,都要如数上交家长;如果没有收入,也照样受家庭的供给。家庭为其成员准备了“大锅饭”,成员都有“铁饭碗”,人民公社的公共食堂,正是准备了这样的“大锅饭”。所行的各种“包”,把社员的依赖心都“包”下来了。这就是“新瓶装旧酒”。直到现在,“大锅饭”“铁饭碗”“平均主义”,还是改革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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