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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顺帝与元朝统治在中国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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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欢贴睦尔(顺帝)在位时期的元代中国

1333年7月妥欢贴睦尔刚年满十三,就被带到夏都上都,在那里被立为元朝的第十位皇帝。他名义上统治的那片国土已经有很长时间处于紧张状态,一部分原因是统治集团内部有复杂的特殊的矛盾,另一部分原因则是中国本身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虽然尚没有立即垮台的迹象,但具有一定讽剌意味的是,在所有元朝皇帝当中,他这个末代皇帝在中国统治的时间反而最长。作为一个被动的统治者,他这一朝政治生活的整个特征则为下一个朝代明代的创建者提供了鲜明的反面教材,这就没什么讽刺意味了。妥欢贴睦尔(一般以其庙号顺帝相称)在中国,至少在大都(今北京)的统治到1368年结束。[1]1370年他死于漠南。他这一朝的历史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为什么元朝以如此方式和在这样一个时候灭亡?对这个问题并没有简单的答案。蒙古人和汉人肯定都不是没有尽力去拯救它。

这位年轻的皇帝继承的政府系统规模庞大、复杂奢华,一方面是由于它需要为享有特权的蒙古、色目这些为数不算少的少数民族上层提供官衔与供职机会,另一方面,尽管国家主要是公共的官僚机构,但在一定程度上又是帝国皇室与某些权贵的私人财产。这里简单叙述一下到1333年为止时这些特征发展的情况,可以为多灾多难的妥欢贴睦尔一朝所发生的事件提供一些背景资料。

元朝不只有一个国都,而是有两个。主要的都城是大都,还有一个夏都称为上都,在大都以北约200英里的内蒙古草原。妥欢贴睦尔1333年7月在上都即位,9月或10月返回大都。以后他每年夏天都诚心地巡幸上都,保持着祖先游牧生活的作风。每年阴历四月妥欢贴睦尔北上,八月返回大都,直到1359年1月上都被中国的造反者破坏之前一直如此。每年的北上行程很消耗时间,如1347年花了23天。[2]这样,皇帝每年要花一个半月在路上,每天以散步的速度约走15公里。他要携带大批随行人员,这些人在每年夏天的几个月中就在上都处理公务。这种每年一度的出行所造成的消耗尚无人试图统计,这里面还包括大量的支应部门、运输与传递服务,以及一整套专门负责出行的机构。14世纪三四十年代,两位南方士大夫黄溍与胡助曾对这些旅程的情景和夏都均作了热情洋溢、诗一般的描述。胡助写得更早些,充满赞美之词。[3]

大都同样给来自中国南方的文人以深刻的印象。是他们使我们得到一些当时的描述与评论,其中有年轻的胡助对环居着大批贫民的宏伟繁盛的大都(它是座生活费用昂贵的城市)所表示的敬畏,有陶宗仪细致详尽的记述,还有萧洵在1368年即新成立的明政府有意地毁掉这座宫阙的前夕所编写的精细的清单。[4]大都外城周长为28. 6公里。皇城在城市的南部,包括中央朝廷、宫殿和湖泊,约占整个市区的1/12(见图33)。

依然含有传统成分的元政权,很明显是以一种可归为半公共的、表面上官僚化的商业帝国的政权而存在着。这个帝国有农业、宫殿庙宇建筑业和制造业。其制造业包括了各个方面,从原材料的获取到装运、贮存,以及令人吃惊的种种物品(主要是奢侈品)的配送。约有300个作坊,大多在北方,雇佣在册匠户劳力,生产各类织品、食品、饮料、珠宝、车辆、铁器、毡子、砖瓦、皮革和其他各种产品。[5]这些产品直接用于征服者上层集团的消费,其中的一些也在都城的店铺中销售。作坊的主人都是皇室成员及其配偶和朝廷的高官权贵们;可是皇帝能够重新分配这些财产,而且也这么做过。在政治顶层上的换班保证他们过一定时期就可没收财产并重新分配。

若将世袭的和任命的文武官员及其定编的候补官员都加在一起,妥欢贴睦尔开始时期的元政府约有3. 3万人。它是一个多民族的结合体,其中约30%是非汉族人。法律规定某些职位只能由一定民族成分的人担当,但这些规定常常被暗中躲过,有时还遭到公开的漠视或被改变。

大多数政府部门的职位经常由不同民族的人共同担任,为了政府工作能顺利进行,需要创造出相互适应的工作方式。[6]在汉人关于等级制、个人权利及其责任的观念与蒙古的议政传统之间,官方的工作程序要求的是并不容易做到的妥协。公务活动中使用的文字至少有四种:汉语文言、元代白话、蒙古语,也可能还使用波斯文,因为政府重要部门总是任用回回书吏。[7]官僚机构中既有笔译,又有口译通事。

一切进行得比人们猜测的要好。为了增强官员们的民族凝聚力,政府有意地以一种惟一可行的方式不断做出努力:鼓励对各特定的组织机构的忠心。例如,在元朝晚期,曾刻写大量的题名记,用来宣传政府各机构的责任与重要性,并从高到低列出当时全部在职者的姓名,以此在任职的所有不同民族的人当中建立起一种具有共同目标的意识。14世纪60年代修成的元朝一个机构的全史《秘书监志》完整地保留了下来,显示出组成这一机构的众多的汉人、蒙古人、回回及其他民族对这一机构的认同感是多么坚定。[8]妥欢贴睦尔时期御史台显示出了各族之间通过政治制度而形成凝聚力的最重要的表现。御史台成员坚持监察的权利。因此直至元朝末年,他们在对高级官员的政治弹劾方面一直起着轴心作用。

在政府中任用外族人造成机构膨胀。举个例子,只负责涉及两都蒙古人或外族人案件的最高司法机关就有96人,以42名从一品蒙古札鲁忽赤为首,他们享有高薪与特权。[9]妥欢贴睦尔时期,“冗官”问题偶尔提到朝廷上来,但由于政治原因,尽管财政拮据,元朝统治集团从未能裁减过多的职位。

在元朝晚期有几个渠道可以进入官僚机构。大多数低级官吏以衙门见习官吏或儒学教官的身份任职。征服集团中的年轻人(也有一些汉人)首先做怯薛(宿卫)或皇室的家臣。成吉思汗最亲信的三名功臣的后代掌管怯薛,后来怯薛拥有1. 3万名年轻人,被称为“官僚的摇篮”和“元统治阶级的大本营”。[10]怯薛成员享有“根脚”的称呼,暗示着他们有在其他人之上的贵族出身。

1315年开始实行的三年一次的科举考试,从统计学的意义上说只是进入低级官僚阶层的一个小小入口(到1333年,总共只有550多名进士,最多只占官员人数的2%),但从政治上来讲这却是十分重要的。这一制度十分优待蒙古人(考生不多,供过于求),对南人则不利(极多人应考,求大于供),然而尽管有这些规章上的不公平,这个制度还是在那些考中的人士中创造出了共同的前景并形成了不同民族间的凝聚力。

1333年的科举,始于春季,最终的殿试结束于当年的阴历九月,年轻的皇帝刚从上都返回大都不久。[11]这是在元朝统治下第一次举行的允许各民族人士参加的科举考试,显然体现了对科举兴趣的增加以及高等教育的推广。那年考中进士的人名单保存至今。[12]从名单中可以看出,50名汉人的平均年龄比50名非汉人的年龄要大一些,平均岁数分别为31岁与28岁。此外,92%的汉人已婚,而非汉人已婚的则是74%。有趣的是蒙古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士跟汉人结婚的比率很高:其中,母亲为汉人的占58%,而已婚的那些人中近70%是娶汉人为妻。不论民族成分如何,每个中式者授予的第一个官职均是职位差不多的地方官。在非汉人名单上名列榜眼的叫余阙,河南人(译者注:元庐州人,今安徽合肥),其祖先是不出名的唐兀人。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对这类出身不显赫的非汉人青年来说,科举最可能成为通向名誉和富裕的途径。后来余阙成为一位出色的地方官与改革者。同时他又是一个很有才气的诗人,精通汉族文学,他的著述保存至今。[13]

因此,1333年进士题名录恰逢其时地表现了一定时间内反映元朝官僚机构特征的一些缠结在一起的分裂与融合情况:制度化的民族不平等以及与此并存的普遍通婚现象;征服民族在吸收它所占领的土地上被统治人民的道德观念、文学传统以及行政管理传统;汉族上层则主动、积极地介入了统治他们的外族王朝。

1333年元朝政府的控制,在中国南北两大区域仍旧很不平衡。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华北一带维持了如此密集的地方行政组织,而这一地区在蒙古人的征服中备受创伤,人口由于不断南徙或者迁入城市而进一步下降,并屡遭洪水、地震、干旱、蝗灾、疫病与饥荒。[14]杨维桢1348年所讲的北方“一邑生灵有弗敌江以南一族之聚”,一点儿也没有夸张。[15]对于人口众多、更加富庶的南方,政府有意在政策上实行宽松的管理。依人口比例,南方地方官仅是北方的1/5,而南方人所交税也比北方少很多。对于这种差别而给予的心照不宣的补偿,就是北方汉人比南方汉人在官场上更受优待,特别是在官职的任用方面。

最后一点,1333年,元王朝有了广泛的财源。除了地租、商业税以外,政府还在许多商业部门中投入了资金,并对屯田,特别是盐业进行国家控制。到1333年时,由国家盐业垄断所得的收入已经稳定上升,每年最多能收入约合760万锭的纸钞,足够满足中央政府所需的80%。海运系统则将大批粮食从长江三角洲运到大都,供养整个定居的征服者,以及在大都居住的各种人户,包括大量穷人,还为住在北方草原上的蒙古人提供食粮。1329年这些至关紧要的漕运活动达到高峰。之后不久,数量开始下滑,起初缓慢些(到1341年下降了25%),然后是灾难性的下跌。元王朝在提高收入方面已再无多少可能,事实上它很快将陷入岁入递减与消费增加的夹击之中。[16]

以上是妥欢贴睦尔即位时元朝晚期的概况,20年之后元朝开始走向崩溃。尤其重要的是要记住这些事件距离忽必烈时期(1260—1294年)并不远,虽然中间经历了八个皇帝的更替。几个在1333年时也就六十多岁的高官显贵,是在王朝创建者的时代成人并开始发迹的。忽必烈在他们的记忆中还很清晰,出任丞相的伯颜便是如此。

妥欢贴睦尔即位与伯颜专权,1333—1340年

关于妥欢贴睦尔的出身,还不能够完全肯定。1340年他正式宣布他是忽必烈的合法后代,是忽必烈的第六世孙,是被刺杀的明宗和世(1329年在位)与哈剌鲁妃的长子。而早先文宗图帖睦尔(1328年,1329—1332年在位)发出的上谕(由当时最受尊敬、颇有影响的汉人儒生虞集起草),称妥欢贴睦尔并不真是和世的儿子,这显然是根据妥欢贴睦尔的乳母的丈夫的说法。[17]此外还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故事,说他的父亲是宋朝皇帝的后裔,母亲是一位穆斯林,和世收养了他。[18]因此,妥欢贴睦尔10岁时被流放到高丽海岸附近的一个岛上,12岁时迁到今广西桂林,跟一个和尚学习《论语》与《孝经》,交了一大群猴子朋友,猴为他的生肖(他生于1320年)。他在此过了一年,直到被召回继承皇位。

文宗图帖睦尔1332年9月去世,妥欢贴睦尔年仅6岁的异母弟懿璘质班继位,但只统治了两个月,12月就去世了。以后的七个月里皇位空缺,在此期间大都的那些能左右拥立的要人们都在为各自所中意的候选人而明争暗斗。燕铁木儿及其家族是最强的政治集团,他们支持图帖睦尔的小儿子燕帖古思。其母卜答失里认为燕帖古思太小,建议他做妥欢贴睦尔的继承人。她的目的终于达到了,部分原因是燕铁木儿得到允许将其女儿嫁给妥欢贴睦尔,而更主要的原因则是她赢得了蔑儿乞部人伯颜的支持。伯颜在当时几乎是政治上最有势力的人,他已得到很高的职位(中书左丞相),兼任知枢密院事,并在各宿卫及内廷机关中主事。由于帮助妥欢贴睦尔登基成功,他于1333年终于获得了最高的文官职位——右丞相。1335年他成为大丞相,直到1340年被赶下台。

很明显,妥欢贴睦尔扮演的是临时傀儡的角色。他是一个13岁的孩子,又没受过训练,从法定意义上讲还是非正统的,自然容易被取代;实际上他被规劝呆在暗处,不直接参与对帝国的统治。后来他曾说当皇帝的最初几年总是处于畏惧状态,这话在一定程度上是真实的。他的统治在不稳固的基础上开始,却维持了一个长时期的统治,即使这一统治或多或少是被动的。

丞相伯颜搞了一次血腥的袭击,1335年夏季他杀掉了他以前的同党燕铁木儿所有的家属,把他们都说成有叛逆罪。然后他采取了一个特别的行动,用《元史》上的话说,就是打算“用国初故事”[19]。妥欢贴睦尔的年号改为“至元”,与忽必烈1264年至1294年间的年号一模一样。伯颜的用意显然是通过改年号重现元朝初年的盛世。这意味着什么呢?为什么他要这么做?

伯颜的个人经历可以提供一些线索。他和他的祖先都曾担任怯薛歹,世代充当大汗一家的家仆。伯颜年轻时是皇子海山的卫士。他在草原战争的最后阶段(1300—1306年)表现英勇,传统的诸王大会忽邻勒台授予他拔都(勇士)称号。后来海山当了皇帝(庙号武宗,1307—1311年在位),伯颜历任朝中的高官和汉地军队中的指挥官。1311年以后,他在行省任职并卓有成效,这期间他将皇帝赏赐给他的大片农田捐献给怯薛以及元朝宫廷喇嘛。1328年他成为海山之子图帖睦尔(文宗)即位的一个主要支持者。至少在初年,伯颜像《元史》本传所描写的那样“弘毅深沉,明达果断”[20]。所有这些似乎都描绘了一个有长期广泛经历的贵族的肖像,他对元朝这一蒙汉混合政权中的蒙古一方有着深深的忠心,从个人、民族以及制度角度看都是如此。

显然,伯颜相信自忽必烈去世后40年来朝政一直在向并不理想的方向发展,他要重新恢复以往的局面。但是下诏改元,重新采用“至元”年号意味着什么,解释并不明确。有关上谕模糊地提到上天警告的预兆,说尽管国家仍享受着繁荣与和平,天象观测者们已注意到异象,这些异象要求政府要重新恢复忽必烈统治下“天人协和,诸福咸至”的旧典,以改进政府管理。[21]换句话说,当官方宣布“海宇清谧”的时候,最重要、或许是令人痛苦的变化就要发生了。由于普遍缺乏危机感,由于伯颜要做的事没有得到广泛的道义和政治上的支持,也由于他的计划缺乏清晰的定义,伯颜很快就不得不用强迫手段达到其目的了。

下面要弄清伯颜自己的想法,并把它与他的众多汉人和非汉人对手所认定的他的想法区分开来,这是很重要的。

伯颜的改革有两个主要部分。其一,也是常常被忽略的,是他基于在中国进行管理的相当多的知识与经验,为减轻贫困,从总体上改进生活状况为目标的改革。宫廷支出被缩减(有时以忽必烈朝的开支水平为标准);盐的专卖比例减少;同时有意识地、不断地对全国各灾区提供及时的、适当的赈济。至此,一切都还不错。

伯颜所作努力的第二部分,是试图重建他认为是忽必烈最初规划的统治制度,但这最终证明是不可行的。这主要要求在政治、军事两方面都严格实行民族区分。依伯颜之见,这是元朝统治中国的绝对基础。为达此目的要将历史倒推半个世纪,显然伯颜在一开始没有料到这将会多么困难。

这时候蒙古人、其他外族人与南、北汉人上层之间文化、社会关系方面曾经十分单一的民族划分早已变得模糊了,它已随着复杂的民族融合而不复存在。许多有心往上爬的汉人采用蒙古名字(伯颜对此颇为不满)、学习蒙古语、与蒙古人结婚,以及通过其他方法使自己逐渐而巧妙地进入蒙古人的权力机构。而另一方面,许多蒙古人和其他外族人则与汉人意气相投。

例如,蒙古克烈部人阿荣(死于1333年),也同伯颜一样给海山当过怯薛,是一位能力很强的行政与军事长官。总之,表面上看,他的情况很像伯颜,但在文化上他与伯颜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方向。他喜欢赌博、打猎、打球,他也学习中国的历史,喜爱南方葱郁的山水画。他在湖南有一所被称作“梅月村”的闲居,在那里他种了几百棵梅树[22],并与汉人文士谈得来,关系融洽。伯颜要实行民族区别,给阿荣这样的人在民族间的个人交往上,也在升迁和事业上蒙上了阴影。所以,伯颜的计划对阿荣等人来讲毫无吸引力(阿荣曾经很伤心地跟虞集预言,伯颜不久会取消科举制度)。在上层文人当中,外族人与汉人不再能被清楚地加以区别。这是伯颜的计划在政治上遇到麻烦的核心所在。

具体地说,伯颜重申了在中国的外族统治集团的优势地位,当然还包括没收汉人(高丽人也在内)的武器和马匹。他还要从此禁止汉人学习蒙古语和其他外族语言,尽管这一措施不久就取消了。他规定官僚机构中许多领导职位只能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当。与其说是伯颜本人,倒不如说是那些头脑发热的地方官,下令没收所有铁制农具,并严禁演出汉人传统戏剧和说书。人们普遍相信,这位丞相曾下令在全国范围内搜括所有未婚的童男女,并诛杀五大姓(译者按:张、王、刘、李、赵)汉人。这虽不是伯颜实际上执行了的政策,但的确反映了那个时代民众的心理,反映了他的政策在汉人中引起的恐惧。

伯颜引起精英阶层强烈不满的实际措施之一,是他在1335年取消了科举考试。这实际上影响了各族考生:汉人、南人、蒙古人和其他外族人。这不但使受过教育的汉人,也使住在汉地各省的、与怯薛或在京城有影响的人沾不上边的年轻的蒙古人与其他外族人在事业上的希望化成了泡影,他们的生活和精力大多都已集中在认真准备科举考试上了。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取消这一制度而引起他们的反对呢?

这里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取消科举的谕旨没有大胆地说出一个理由。以后问起来,伯颜也未能给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但他主意已定,1336年和1339年都没有举行科举考试。

反对科举的人当中最能言善辩的不是伯颜,而是阿儿浑部人彻里帖木儿。他年轻时也跟伯颜一样当过怯薛,后来事业成功,当上高级行政长官与军事将领。彻里帖木儿并不极端,他有学识、有能力,在赈济方面尤有经验。关于科举,使他困扰的是财政问题。他曾目睹行省在乡试时动用驿传和紧缺的财政资源。他还要求将提供给学校贡士的庄田租转供怯薛歹衣食之用。[23]

但问题要复杂得多,绝不仅仅是个开源节流的问题。忽必烈从未举行科举考试。自从1315年实行科举以来,新登科的进士开始受到一定优待,不必在政府低级职位上与那些年轻的书记、通事们不公平地竞争,他们有(或被认为有)更好的继续晋升的机会。有了进士头衔,就是对怯薛优越性形成威胁的开始。但是进士头衔并不保证有行政才能,这是伯颜和其他很多人所目睹的。取消科举则是强调贵族世袭特权并显示实际经验重要的一种方式。在准备人仕时,虽然不排斥学习儒家经典,但已被降至次要的地位。

改革不过如此。根据贵族习惯,伯颜升为大丞相之后即开始积攒个人巨额的财富。对伯颜持否定态度的汉文文献有谨慎而详细的记载。他占有头等投下分地,同时兼管许多中央、皇宫的机构和卫军,以及世掌斡脱。1338年为伯颜祝寿的官员们拥塞了街道,以致一位年老的汉人官员几乎被踩死。[24]大丞相通过京城街道时,由诸卫队精兵充当导从,盛大而威武,相比之下,皇帝的仪卫要寥落得多了。或许可以说,伯颜起码在表面上达到了他政治上的目标,但他也开始自满与腐化。

然而他的地位仍不牢固。伯颜很快地就发现在贵族的更上一层还有敌人。他杀掉了四个具有皇族血统的对手。其中之一名叫彻彻秃(郯王),在蒙古草原指挥军队。他于1338年被捕,送至大都,在东城门外被公开处死。这被认为是极为不义的行为。彻彻秃在京城享有广泛威信,在南方儒士当中的地位也不低,因为他有段时间曾在自己府邸任用一名南方学者,并十分尊重这位学者的建议。[25]

在汉地各省社会的底层,不祥的动乱引起了伯颜的注意。河南、广东、江西几次爆发小规模平民起义,虽然不久就被镇压了下去,但伯颜很快怀疑他们背后有更大的阴谋。1339年底,一个名叫范孟的不得意的汉人书吏杀死了一批官吏,占据河南首府汴梁。虽然马上他被捕处死,但伯颜坚持认为这一事件后面有一场更大的汉人阴谋,他下令进行最严格的调查,并要求检举每一个哪怕是稍有牵连的人,他还对占据敏感的政府职务的汉人进行了一场普遍的清洗。

这做得太过分了。树敌过多,伯颜的丞相也就做到了头。把伯颜赶下台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自己的侄子脱脱,伯颜曾给予种种优待的年轻人。1340年3月,在一场精心安排的突然事变中,伯颜所有的职位一下子都被革除,首先黜往河南,又徙南方边地,4月他死于被放逐的路途中。

脱脱及其对抗势力,1340—1355年

驱逐伯颜的事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蒙古年轻一代对年长一代的反叛,他们比老一代更适应中国社会。随着伯颜的消失,重现忽必烈时代的努力作为一种政治理想已经消亡,政治冲突转移到一个全新的意识形态战场上。

脱脱约26岁,脱颖而出成为他那个时代最杰出的人物。他被描绘成一名高大强壮、武艺出众的弓箭手。他当过10年怯薛,曾在内廷担任要职,对幕后阴谋活动很内行。从他的南方汉人家庭教师吴直方那里,他也受过儒学训练。

脱脱后来两次任右丞相,一次从1340年至1344年,另一次从1349年至1355年。事实表明,在中央一级,晚元政治史发展有一定的周期循环,呈现出不同的行政管理集团相互接替的现象,各自采用一套不同的指导思想,平均周期约五年。自伯颜1333年至1340年当政之后,接下来的脱脱,任期为1340年至1344年。从1344年至1349年这段时间内,主要是别儿怯不花当政,然后脱脱又重掌朝政,时间为1349年至1355年。1355年以后,这种节奏中断,那时元朝已开始土崩瓦解,内外交困的中央政府已不再能有效地对国家进行政治统治,但即使在朝廷已不再直接管理的那些地区,元朝还是被看作是正统的,还是人们效忠的中心。

乍看起来,这些关于对伯颜之后的政府的研究似乎对理解元朝的即将崩溃没有关系,因为这些当政人物没有一位缺乏主见或精力,全都愿意解决重大问题,拯救危机,作出改革。伯颜倒台以后的当权人物个个精力旺盛,有眼光,有能力,不气馁,也不倒退。脱脱执政时在政治上力争中央集权,而别儿怯不花时期则相反,尽可能给地方以权力,发挥地方上的主动性。元朝崩溃的责任由谁来负似乎极成问题:到底是当政者个人还是制度的缺陷,抑或中国的危机过于严重,以致政府根本不可能控制。

脱脱的首任期肯定显示出了一种新的生机。年轻的首脑人物迅速表现出他的统治与伯颜完全不同。新年号的制定就是为表明这一点。伯颜实行的清洗被制止了,那些伯颜规定汉人不能充任的职位又对他们开放了。许多名儒曾自愿引退或被放逐,现在又返回京城。科举恢复。伯颜的旧部下被解职。伯颜解职之后仅仅一个月就死于放逐的途中。

在为中央政府指出一个新的正确方向上,脱脱显示了某些早期迹象。他带头尽力修建一条从大海经大都到山西(译者注:应为西山)山下的海运之路,由于技术原因没有成功[26];此后的又一项规划——筹款修撰长期未完的辽、金、宋正史,以大功告成。[27]

这个政府也使皇帝妥欢贴睦尔得以以新的面目出现。现在他19岁。在策划反伯颜的事变中起了次要的作用。1340年7月年轻的皇帝对其已故的叔叔图帖睦尔进行了谴责,撤掉了他在太庙中的牌位,将皇太后卜答失里(即他的婶婶)逐出流放,将堂弟,也就是预定的接班人燕帖古思也安排流放,接下来的暗杀也有可能是他安排的。他将自己尚是婴孩的儿子爱猷识理达腊交给脱脱家抚养。现在这位统治者亲自主持国家的祭孔典礼,聆听儒家经典的讲解,举行国宴。

在全国各地发生了一系列地方性的起义之后,皇帝于1344年6月接受了脱脱不寻常的辞职请求。[28]3 1344年至1349年几个短命的政府相继登台,他们根据某些无可辩驳的理由,而采取了与脱脱截然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中国各地连年自然灾害积累的结果,再加上愈演愈烈的土匪活动和其他造成社会动乱的迹象,都要求中央政府特别重视行省与地方行政管理的改善。主要要做的两件事是:其一,委派合格的能干的人到地方上去任职;其二,给这些人以便宜行事权来处理赈济等问题。事实上是把国家赈济的工作分散到了地方。

这时期的一个主要人物是别儿怯不花,他做过行省长官,十分得力。在对1341年杭州大火进行善后处理时,他体会到,为了赈 灾,有时不得不违反中央制定的规章,不然就来不及了。[29]与此类似,为了对付流窜的土匪,地方驻军需要有一些不受限制的权力。在处理灾荒或地方动乱时,地方官需要少受干扰,而作更多的努力来争取当地人民的合作。1345年,中央派出12个调查组,每组以一个汉人、一个非汉人共同领导。他们赴全国各地纠正错误,为民“造福除灾”。同时,为了更有效地对付土匪,在河南重新细致地划分了各区域的界限。[30]

妥欢贴睦尔也在这个新举措中参加了一些方面的工作。他亲自告诫新上任的地方官要有所作为,他也参与了对那些在地方上政绩卓著者的奖励与晋升。

然而这些行政上的新尝试并未使元代中国的问题减少,反而在14世纪40年代日益增加,其性质、规模使得那些地方官或安抚地方的官员束手无策,因为他们只能做到零敲碎补。中央政府现在还面临着持续不断的财政收入下跌。海道漕运大幅度下降,由1329年334万石的高峰降到1342年的260万石;此外,自1348年起,方国珍弟兄为首的海盗活动持续不断,政府对他们镇压不下去,只得试图安抚。[31]不仅如此,连绵不断的大雨使黄河河水猛涨,冲决堤岸,终于开始改道,泛滥成灾。[32]应采取不同的行政策略似乎已提上日程,经过官僚机构内部一些复杂的斗争,1349年8月皇帝将脱脱召回任职右丞相。他们要寻找和实行激进的措施了。

脱脱以及他那一派人很积极很热心。据记载:

脱脱有意兴作,盖为前相无闻,其礼乐文章制度之事漠如也。欲大有为,以震耀于天下,超轶祖宗旧法,垂名竹帛于无穷也。[33]

这些话是否准确地反映出当时的乐观情绪还有争论。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中央政府的圈子里存在着一股坚定的信念:危机是能够解决的,只要从上层下达命令,一夜之间就可以重建一个世界。如果没有这个信念,就不会有后来的任何努力。

脱脱所有的新措施都是要保证中央的指导与控制。[34]他们也欢迎从下面来的建议,但一经采纳,便由中央政府推行。地区与地方上的主动性则受到严格的限制。

若按年代顺序,脱脱的第一个重大举措是必须立即广开财源。但他认为增加土地、盐业、商业等传统税收的税率是不可行的,这些税收大多都在不断收缩。接着是1350年底决定印行新纸钞(但却并没有财源做后盾),1351年首批就印行了价值200万锭的纸钞,政府就靠这些纸钞的流通来支付劳工与材料的费用。[35]

政府急迫地应付了经济问题之后,于1351年4月宣布了治理黄河的计划,决定重修黄河下游河道,使之再从山东半岛以南入海。反对此计划的意见不少。脱脱和他的同僚也很清楚,还从没人干过这样的工程。但在通过发行纸钞而筹集的资金基础上,1351年5月就开始了黄河河道工程,同年12月胜利完工;17万兵士与乡民参加了修河。欧阳玄代表官方撰写纪念文章——《至正河防记》,从技术上详细描写了水利工程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以示庆贺。[36]

与此同时,与黄河工程有一段距离的淮河流域1351年夏发生决口。民众的起义接二连三,这些起义迅速扩展,成为全国性的社会大爆炸。土匪、宗教信徒,以及其他叛逆者日益狂暴,他们一地又一地占领城市、抢劫店铺、杀害官员,向地方上复仇。关于这些起义,剑桥中国史另有详述[37],这里只简略提及。脱脱及其追随者对这种动乱的爆发十分警觉,马上迎战,设法对付,到1354年,经过了三年的时间,控制了局势。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央政权把全国范围的平乱看作是一个更重大的问题,并已充分做好了应对的准备。

有些人认为元朝的正规军由于腐化、管理不当等原因,已蜕化到在动乱时不能保卫王朝了。[38]这一说法可能含有不少真实性。但事实上,无论军队的条件或训练状态如何,并没有要求一支随时保持充足兵力的元朝正规军来控制14世纪50年代初期那些把中国都燃烧起来的暴动。一些蒙古军队起初没有纪律,缺乏准备,但如果说他们开始时曾败给起义军的话,那么他们很快就赢得了很多胜利。元军各部队由各族人组成,服役是强制的。特别是在中国南方,地方民防组织必要时招募汉人,很大程度上靠他们来镇压起义,此外别无他法。[39]

脱脱不但能设法创造一个全国性的镇压机器,而且能有效地控制它,这点的确很不简单。时不时地建立与解散较大的军事组织,经常不断地将军队将领从一地区调到另一地区,任何一个政府部门或王侯任命的头目都不允许左右一次较大的行动,精心地从组织上将后勤保障与其他军事行动区别开来。依靠上面几条,脱脱能够防止军权下落到地方手中,也能防止军队将领在行省一级建立起自己的权力基础。至于那些最大的行动,至少是那些最具象征意义的行动,脱脱都是亲自指挥,如他成功地于1352年重新占领今江苏西北的徐州这个极其重要的行政管理中心,使淮河流域又恢复了秩序。

当进行这些军事行动的时候,来自南方的漕运停止了。脱脱不与仍旧活跃的海盗方国珍谈判恢复漕运,而是决定在京郊解决粮食供应问题。这个决定与脱脱一向把行政管理权集中在中央的努力是一致的。这是一个相当庞大、极端昂贵的行动,新发行了价值500万锭的纸钞作为拨款,相当于黄河改道工程费用的两倍半。

元朝时期中国北方异常潮湿,提早进行的试种证明了那里确实可以种植水稻。分司农司于1353年建立,从南方招募了2000名修堤者和种稻农民,发给他们钱钞,在这里工作一年,作为当地农民的技术指导,因为当地农民不会种稻。另外,又从山东迁来一些农民以增加当地人口。国家还在河南行省及辽阳行省南部建起了屯田。由于脱脱政治上的骤然倒台以及内战的继续,这些国家所属的屯田实际上成功与否并不很清楚。但是企图一夜之间就将中国北方千年农业传统改换过来的大胆计划,是脱脱认为振作起来的政府有无限能力的一个典型例子。

1354年底,脱脱亲自率领了第二次军事大讨伐。这次是进攻扬州北面大运河附近的高邮。高邮被原盐贩子张士诚所占领。这次讨伐成了脱脱最后一次的官方行动。如果这次围攻高邮实际上能迫使张士诚投降(它几乎成为现实),那么全国起义的支柱毫无疑问将会遭到破坏。果若如此,那些仍在活动着的起义者,就会因被追捕而东躲西藏,他们几乎不可能幸存下来。然而,就在围攻进行之时,妥欢贴睦尔出人意料地在一个错误的时机作出一个错误的判断,他下令将脱脱解职,并将其流放。很不幸,脱脱出于对朝廷的忠诚而服从,高邮之围因此而解。元朝丧失了军事与政治的主动权,几乎马上就要平息的起义又采取新的形式复苏了。而正是在这一反复中,一个新王朝明朝出现了,十三年之后,明朝重新统一了中国。

脱脱为什么被解职?似乎有多种原因,其中之一可能是已成常规的政府每五年一换班的周期所致。每经过五年左右的时间,晚元统治集团的各派系中,腐化、宠信以及个人感情的嫌恶似乎就达到某种严重的地步。脱脱的周期也不例外,正是他自己的一个不忠的追随者哈麻在宫廷角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导致了他的垮台。而且,脱脱雄心勃勃的举措已走上正轨,目标几乎都已达到,黄河被驯服,各处的叛乱活动几乎被摧毁。在脱脱的国事日程上,除了一些细节也没有什么可做的了。换届的时候到了。

在这一点上,人们还应认识到,那些在政府中反对脱脱的人,与其说他们是出于个人的立场,不如说是因为他们相信应当用不同的手段达到目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统治。脱脱大刀阔斧的行动要求纪律与中央集权:御史台受到控制,行省和地方官员几乎没有主动性;军事将领在行动中也仅有最小限度的行动自由。有明确的证据证明,1344年至1349年在职的行政官员中至少有一部分人不喜欢脱脱的严密控制,并对脱脱向忠于他的那派人给予的保护有怨恨情绪。这些人现在要求恢复到分权的统治状态.要求在制度上给地方和个人以更大范围的主动性。这种观念上的冲突使人想起北宋晚期改革派与保守派之间的斗争。

妥欢贴睦尔也有他自己的原因要撤换脱脱。脱脱像他的前任、他的叔叔伯颜一样,已经掌握了相当大的权力。或许是由于不经心,他未能及时表示同意将爱猷识理达腊册立为皇太子,从而显露了他的这种权势。对此,妥欢贴睦尔极为恼火和不满。是什么破坏了丞相与皇室之间的关系呢?

当时妥欢贴睦尔34岁,从各个方面都表现出已进入一种半退休的状态。[40]他跟他圈内的一些人一起定期带着宫中舞女们举行藏传佛教的密宗仪式。他至少有一次资助108名和尚游皇城。另外,他还亲手制造了一条样船,下令据此建造一条大型游船在皇宫的海子里游玩。他本人还参与设计、制作了一个相当复杂的大型宫漏计时器。[41]或许是为了这条新船,一项十分糜费的疏浚皇宫水道的工程开始了。

同时,妥欢贴睦尔采取了一系列步骤让长子爱猷识理达腊学习并担负起一些统治方面的责任。1354年爱猷识理达腊约15岁,他9岁时曾学过回鹘文(畏兀儿文),10岁学汉字。之后不久的1349年,在举行了精心准备的隆重仪式后,特别为爱猷识理达腊在宫内修建了一所特殊的汉式学校,有九位老师任教。其中资格最老的李好文特地为他年轻的学生编写了与汉文主题有关的四册课本。

四年之后妥欢贴睦尔又为继承人建立了詹事院,至少有83名官员与办事人员。此外,爱猷识理达腊的独立办事机构掌管着一个礼仪卫队以及两个卫军机构,爱猷识理达腊个人有250名怯薛歹。他们得到2. 75万锭的补助,而爱猷识理达腊的夫人则得到10万锭以上。一座没有使用过的宫殿经过修缮后让爱猷识理达腊居住。爱猷识理达腊还有特权任命自己的官员。1354年年底(脱脱在外征讨)爱猷识理达腊被授权审理所有上报他父皇的官方奏折。总之,妥欢贴睦尔在很大程度上在皇宫内创造了一个新的、大的、昂贵的、有影响的政治中心,以他指定的继承人为首。只剩下举行册封皇太子的正式典礼了。

脱脱拖延这个典礼,显然是因为他意识到爱猷识理达腊的崛起对他是一个威胁。但事实上爱猷识理达腊与脱脱关系十分密切。他的童年是在脱脱家度过的,他10岁时的启蒙汉语书是《孝经》,他的导师是脱脱家的家庭教师郑深。[42]不仅如此,脱脱个人还捐了12.2万锭,修建大都北门外的佛寺,为的就是不断地为爱猷识理达腊的健康祈祷。

拖延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爱猷识理达腊不是正宫之子,脱脱认为他不够格。爱猷识理达腊的母亲原先是添茶倒水的宫女,出身高丽。妥欢贴睦尔很宠爱她,1340年立她为“第二皇后”。当时不少人反对这一举动,因为蒙古人给予高丽人的地位从来很低,她的新地位对元与高丽之间的复杂关系会产生影响。[43]妥欢贴睦尔的正妻是一位谦卑的蒙古女人,只生了一个儿子,在婴儿期就夭折了,生卒年月不详,但如果在1353—1354年他仍活着的话,那么,脱脱对皇太子问题有所踌躇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这些都只是推测:很可能脱脱只是忙于处理帝国的危机而没有抽出时间来安排此事。问题的症结在于皇帝怀疑拖延是有意的。1355年春,脱脱被撤职之后,终于举行了庄严的册封皇太子典礼。

元朝的瓦解

也可能皇帝认为撤掉脱脱是很正常的措施。以往他曾多次采用这类措施,结果并未妨碍王朝的完整。但撤掉脱脱事实上却结束了作为一个完整的政治体系的元朝。原因主要在于,与1344—1349年间的地方分权时期不同,此时中国很多地方已创建了各种新的军事、行政机构来对付1351年以后的暴动;这些机构在人力与财力两方面都能够独立行动,并在不久后确实这样做了。大都的权力机构已不能再像以往那样以一个具有中央特权的实体去任命地区及以下的官员了。中国各行省都落到有自主权的地方人物(可能把他们称作军阀更为合适)手中。这些人有些是早先的造反者,有些是镇压造反的军队将领。从1355年至1368年,元朝中央政府尽了最大努力让那些在地方上已自主的将领至少在表面上忠于朝廷,并且与诸如方国珍、张士诚这些名义上投降的造反者进行谈判。同时,其他起义运动领导人如陈友谅、朱元璋在脱脱倒台以后崛起并且建立了更有力的地方割据,从整体上持续地对元朝采取敌对态势。所以,从各方面来说,元政府成了一个只能控制京城及其周围地区的地区性政府了,尽管直到最终它还作为全中国的政府残留着它的正统性(参见第九章)。

在妥欢贴睦尔统治中国的最后十几年(1355—1368年)中,最重要的发展就是奠基于南京的明朝的兴起,特别是1360年明与儒家道德一政治革命(实际上是原教旨主义的革命)的领导人的联盟。这场革命是在晚元统治这个总的条件下,在1351—1354年的暴动中,在脱脱倒台之后王朝解体的过程中形成的。

要说明这个道德革命的根源,还需要多一点笔墨,因为它关系到社会史、家庭史、税务与财源开发、法律史以及儒家思想的发展等等敏感的话题。[44]这个革命可以说是从基层积聚起了力量.主要是在中国的东南地区。它早期的一个表现可以追溯到1342年,在财政收入无足轻重的绍兴,一项具有方向性的赋税改革取得了成功。

然而,这是个处于庞大组织结构上的小裂缝,在这里,那些在朝和在野的具有儒家思想的活跃分子克服了许多障碍,他们通过将改革与道德的重新觉醒结合起来,实现了赋役的均平分派。通过恢复古老的乡饮酒礼,当地乡民被有目的地分为好人与坏人两极,在这个仪式中,自私与不服管束被揭露出来,公开遭到耻笑,而良好的德行则受到尊敬。1350年这一做法在金华与衢州也得到恢复。余阙作为官方代表进行了指导。他是1333年的进士,前面谈进士题名录的非汉人部分时曾提到他是一个唐兀人。这种活动颇费精力;元政府的财政收入几近于零;以及它是在官方等级制度的如此低的级别上进行(与脱脱的中央计划的压力毫不相关),所有这些都导致朝廷没有注意到它。但是此举在当地儒家的著述中,是被作为道德上的一大胜利来庆祝的,这些著述产生了程度不同的广泛影响。如果说元大都的统治者对这个影响几乎没有注意到的话,那么明朝的开创者则是马上给予了关注。[45]

在各地儒者的著述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公众”对群众暴动以及1355年元朝中央权力崩溃的反应。一般认为,暴动是公众对元政府的规模、开销、腐败和由此产生的繁重的不公平的财政需求所作出的不可避免的反应。为了修正这些错误做法,一般都认为政府应大幅度削减支出,官僚机关应严惩腐败(元朝在这些问题上从未有所作为,最终还是明朝将勤俭建国作为其指导方针)。

关于1355年以后元朝统治的地区化,儒家的看法不一,确实很难正确评价。当时一些儒者提出任用割据一方的军阀如方国珍或张士诚等人为元朝省一级官员的做法与周朝分封制是合拍的,因此可以认为是正统的,只要这些人服从朝廷、严格按照伦理标准做事。持此观点的人相信只要儒者给他们施以足够的道德压力,他们就可以做到这一点。这样的观点丝毫不切合实际,但它可以保证减少武装冲突,并吸引足够的力量来保持直到14世纪60年代中国南方许多地区还存在着的对元王朝的忠诚。

可是也有一些儒者提出相反的看法,他们人数不多,但影响力颇大,他们是道德革命的代表。依他们之见,地方化没有任何好处,它不过是为横行不法、贪得无厌、自我扩张以及由来已久的徇私偏袒和腐败堕落穿上了永久的伪装,原先就是这些丑恶现象造成了元朝现在这种令人遗憾的局面。一个给予罪犯高职和荣誉的王朝必然会丧失社会道德方面的领导权。

这派之中的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人物是刘基,他是1333年进士录(50名)汉人中的第三十八名。刘基在14世纪50年代初在地方和省级的几个较低职位上任职。这期间他发现他的上级中有许多人胡作非为并着意掩饰,这助长了他的不满。他早就是方国珍不共戴天的仇敌,以致朝廷为维持和平决定招安而不是镇压那伙海盗之后,他一度被投入监狱。后来,刘基于1356年在江浙行枢密院担任一个不大的官职——经历。这个部门是新在杭州建立的,也是14世纪50年代危机中元政府机构膨胀的众多例子之一。作为经历,他立即被派到浙江内地,他在那里的上司是石抹宜孙,担任几个州的行政助理。接下来便发生了元末历史上很特殊和关键的一幕。

由于这直接关系到中国的未来,所以很有必要将当时的情景重新描绘一下。远在大都的元朝中央政府尽其所能正在对付极为复杂的全国形势。当时行省官员都握有很大的自主权。1356年3月,对地方官员的民族限制都被取消了。造反者放弃了被战争毁坏的中原淮河地区,以期在其他地区建立根据地:朱元璋跨过长江占领了南京,领导着在一定程度上是宗教派别的运动;由于脱脱被皇帝撤职而在高邮得以幸免的张士诚,现在南下,占据了苏州。江浙行省平章达识贴睦迩是一个受过儒家教育的康里贵族,他采取非常的权宜之策,试图挑起军阀的互斗,先是与一个军阀合作,然后再与另一个军阀合作。1356年,他诱使方国珍援助了一场抗击张士诚的战斗。江南行御史台很喜欢这一策略。但是江南行枢密院坚决反对,部分原因是行省平章本人常常任命憎恨方国珍的人在这个部门任职。各个机构均有自己的军队。另外还有互不统属的乡兵武装,这些人经常出乎意料地变换立场,造成更为模糊不清、复杂难解的局面。这就是1356年元廷面临的支离破碎的局面。

刘基、石抹宜孙及其同僚在这个摇摇欲坠的体系中只占了靠近底层的地位,似乎微不足道,但是他们,也只有他们有着明确的道德洞察力,在省内公开宣传他们的思想与行动,并以此作为真正地长久地复兴元朝在中国统治所必要的努力的惟一可行的实践样板。在省政权内部,善与恶判然分明,几乎就像摩尼教的善恶两极那样,人们都滑向了两个极端。所有善的都是利他的、中央集权制的;所有恶的都是以个人为中心的、搞地方独立的、地区化的。要取得地方上的平定,就要将一切资源和领导权都集中在善的力量的领导者身上,引导这股力量积极地不屈不挠地对抗恶的力量。例如,地主与土匪就被认为是与方国珍勾结在一起的。与偏处中国东南的行枢密院中一位行政助手的职位相比,石抹宜孙的作用是无可限量的。用刘基的话来说,他是一位救世英雄,他的真正使命是整顿、复兴元王朝,就如两千年前齐桓公拯救了奄奄一息的周王朝一样。

1357年,元廷同意给石抹宜孙、刘基及他们这派人小小的提升,但拒绝把他们升到元朝官僚机构中更有影响的地位上来。地区化的政策还将继续。于是,就像当时省政权内部其他一些儒者那样,刘基因心灰意冷而辞职,并写下他对于道德与政治的看法。1360年,未来的明朝创建者(朱元璋)占据了他们所在的地区,这些思想家们就投奔了朱元璋。所以,是明代第一位皇帝而不是妥欢贴睦尔有效地实施了1342年起就在江浙行省实行的平均赋役和公众动员措施;是他接受了元朝于1357年拒绝采纳的道德专制主义主张;还是他最终在中国建立了史无前例的高度中央集权制度。[46]

结论:元朝为什么灭亡?

元廷在1368年退回草原后的一些年间,仍旧声明自己是中国的朝廷,但他们一直陷于想入非非之中,而不能使头脑冷静下来,去弄明白造成自己统治灾难性垮台的原因是什么。相反,在明朝创建者的头脑中,这个垮台仍然历历在目,他们认真思考元朝垮台的原因,以此作为反面教训,胸有成竹地构筑起他们的明王朝。简单地讲,他们的药方是缩减官僚机构的规模,坚决打击任何自私现象与腐化行为;由皇帝自己直接负责处理政务,行动中不能顾虑重重和宠信偏爱(妥欢贴睦尔在这点上最糟糕)。这样,这一统治体系就能真正使儒家的基本道德原则得到加强,就能保证千秋万代的和平与繁荣。

明朝的这些方针政策是否基于对元朝缺点的正确的公允的评价之上呢?元朝的垮台是不是因为妥欢贴睦尔没有尽到责任,允许官僚机构中的派系斗争加剧、腐化日增而没有加以抑制?或许是这样。至少可以以14世纪五六十年代当一个庞大的特权统治阶层面临着日益严重的国家财政入不敷出时所可能发生的事件为例作出明白无误的解释:因地方自治而形成的全国四分五裂的局面,确实给了那些地方大员们更接近财源的机会。

要将妥欢贴睦尔说成是具有号召力的领导是很困难的。脱脱曾积极地设法维持中央对全国资源及人事的控制权,当然部分地是通过印制越来越多的没有任何财源为后盾的纸钞这样一种毫无前途的权宜办法,但这种通货膨胀政策不能无限期地实行下去(事实上1356年纸钞已毫不值钱并停止了流通)。我们还可以说,由于脱脱杰出的个人才能,元朝才完整地存在了这样长时间;脱脱的解职极不合时宜,在他离开后,中央集权的元朝统治也就不复存在了。明朝开创者们从元末混乱局面中吸取的教训确实有某些合理的因素。

然而,还应该回想一下14世纪到处发生灾害这个事实。在各个蒙古汗国内外,从欧亚大陆一端的冰岛和英国,到另一端的日本,各国都苦于瘟疫、饥荒、农业减产、人口下降以及社会动乱,几乎没有一个社会能免遭其中的某些灾害。中国则无一幸免。在14世纪中,至少有36个冬天异常严寒,比有记载的任何一个世纪都多。[47]在黄河流域地区,水灾与旱灾在14世纪似乎比以往任何时候发生得都要频繁。[48] 14世纪四五十年代还发生了极为严重的瘟疫。[49]妥欢贴睦尔朝几乎年年有饥荒的记载,这些饥荒导致人口大量死亡,政府要花大量钱财进行赈济。[50] 自然灾害使众多的百姓背井离乡,陷于贫困,酿成了14世纪50年代破坏全国的起义运动。

元末的各届政府都尽了最大努力试图从这些灾难中解脱出来,他们并没有忽视这些问题。从各方面来看,元朝在医药和食物的赈济上所作的努力都是认真负责的、富有经验的。事实上,妥欢贴睦尔朝的历史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面临这样反反复复的大规模的灾难时,还有哪一个朝代能比元朝做得更好?如此反复的自然灾害长期积累的后果,很有可能使任何一个政府都束手无策。如果中国正常的年景多一些,元朝有可能比它实际存在的时间要长得多。

对于元朝垮台的主要因素及一系列原因,将来肯定还要有长时间的研究与争论。但我们也要记住,从任何意义上说,元朝在历史上都不是盲目力量的牺牲者。1368年,元朝是被一个意识上极端、道德上激进的革命运动赶出中国的。反抗者们以坚定不移的决心,进行了艰苦的斗争,付出了不懈的努力。他们利用14世纪五六十年代元政府一切明显的弱点,从而使自己看到了一个和平安定的中国的前景。元朝政府本身也曾有机会去获得这种远见,但它却令人不解地没有这么做。如此看来,元朝的最终倒台是因为明朝的开创者决意要它如此。

* * *

[1]妥欢贴睦尔被明朝追封为顺帝。妥欢贴睦尔的小传,见傅海波:《妥欢贴睦尔》,载[159]《明人传记辞典》,第1289—1293页。

[2][617]黄溍(1277—1357年):《黄文献集》,卷7,71b—72b页。

[3][626]胡助(1276—约1353年):《纯白斋类稿》,卷2,5a。

[4][819]侯仁之、金涛:《北京史话》,第61—95页。

[5][759]李干:《元代经济史稿》,第229—243页;[364]大岛立子:《元代的匠户》。

[6][103]伊丽莎白·恩迪科特—韦斯特在《元代的中央机构》一文中论述了这一问题。

[7][199]黄时鉴:《元代中国的波斯语》。

[8][643]王士点编:《秘书监志》。

[9][653]《元史》,卷87,第2187—2188页。

[10][195]萧启庆:《元代的军事制度》,第39—44页;亦见[856]《元代史新探》,第141—230页。

[11][620]宋褧(1294—1346年):《燕石集》,卷15,13a。

[12][855]萧启庆在《元统元年进士录校注》中有全面的考证。

[13][624]余阙(1303—1358年):《青阳先生文集》。

[14]有高岩在[17]《元代农民的生活》一文中列举了有关资料;亦见[773]昊晗:《元帝国之崩溃与明之建立》。

[15][625]杨维桢(1296—1370年):《东维子文集》,卷4,9b—10b。

[16]有关元代财政的最主要论著还是[127]傅海波的《蒙古统治下中国的货币和经济》,亦见[441]舒尔曼:《元代经济结构》。

[17][277]兰德彰:《虞集和他的蒙古君主》,第111页 ;[653]《元史》,卷181,第4180页。

[18][666]万斯同(1638—1702年)在《庚申君遗事》中引用了这一说法。

[19][653]《元史》,卷138,第3337页。

[20][653]《元史》,卷138,第3335页。

[21][653]《元史》,卷38。第830页。

[22][620]宋褧:《燕石集》,卷8,13—15页;[653]《元史》,卷143,3420—3421页。

[23][653]《元史》,卷142,第3403—3406页。

[24][648]杨瑀(1285—1361年):《山居新话》,17a。该书被傅海波译成了德文,见[115]《杨瑀〈山居新话〉》。

[25][657]危素(1303—1372年):《危太朴集》,卷8,8a—9b。

[26][84]窦德士:《征服者与儒士》,第79—80页。

[27]关于三史的修撰,见[46]陈学霖:《元代官修史学:辽、金、宋三史的修撰》。

[28]详见[84]窦德士:《征服者与儒士》,第80—81页。

[29][656]宋濂(1310—1381年):《宋文宪公集》,卷49,6b—11a。[648]杨瑀:《山居新话》,35a—36b。[653]《元史》,卷51,第1100页;卷138,第3366页。

[30]见[621]苏天爵(1294—1352年):《滋溪文稿》,12a—15a;[625]杨维桢:《东维子文集》,卷4,9a—10a。

[31][84]窦德士:《征服者与儒士》,第88—89页。

[32][84]窦德士:《征服者与儒士》,第87页。

[33][652]权衡:《庚申外史》,19a—b。这段文字有完全不同的译文,见[84]窦德士:《征服者与儒士》,第96—97页;[440]赫尔穆特·舒尔特—乌夫拉格德译本《庚申外史》,第56页。

[34]关于脱脱第二任期的详情,见[84]窦德士:《征服者与儒士》,第95—118页。

[35]元代钱币是个重要课题,西方文字的研究力作还是[127]傅海波的《元朝中国的货币和经济》。近年的研究成果有[477]南希·s.斯坦哈特:《元代中国的货币流通》。

[36][653]《元史》,卷66,第1646—1654页。据我所知,这篇文字还没有译文,但在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4卷有简略的介绍,见第325、344页。亦见[551]杨联陞:《汉学综览》,第222—223页。

[37]见牟复礼与崔瑞德在[323]《剑桥中国明代史》中撰写的章节。

[38]如萧启庆就持这一观点,见[195]《元代的军事制度》,第63页。

[39]详情见[84]窦德士:《征服者与儒士》,第104页等。

[40]有一种观点认为,皇帝在脱脱第一次任职期间(1340—1344年)对朝政的兴趣达到顶峰,见[150]藤岛建树:《元顺帝时代》。

[41][343]李约瑟:《计时器:中世纪中国的大型天文钟》,第140页。

[42][656]宋濂:《宋文宪公集》,卷49,6b—11a。

[43]关于高丽对此事的记述,见[856]萧启庆:《元代史新探》,第231—262页。

[44]关于这一问题的新研究成果,有[63]陈恒昭:《蒙古统治下的中国法律传统》;[186]詹尼弗·霍姆格伦:《尤重于财产转移的早期蒙古与元代社会的婚姻和继承关系研究》;[276]兰德彰:《蒙古统治卞金华学派的政治思想》。

[45][83]窦德士:《1342—1359年元代末年浙江的儒学、地方改革和集权》。

[46][82]窦德士:《儒学与独裁统治:建立明朝的精英》。

[47]见[274] h. h.拉姆:《气候:过去、现在和未来》,第2卷,第447页。关于妥欢贴睦尔在位期间严寒气候的详情,见[653]《元史》,卷51,第1097—1098页。

[48][57]赵冈:《经济分析:中国历史中的人与土地》,第203页。

[49][653]《元史》,卷51。第1111页。

[50][653]《元史》,卷51,第1109—11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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