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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再生产

第十二章 论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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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l'idéologie

什么是意识形态?并且首先,为什么是这个术语?

一、马克思与意识形态这个术语

我们知道,“idéologie”这个词是由德斯蒂·德·特拉西、卡巴尼斯和他们的朋友们一起发明的。他们根据启蒙哲学中的一个经典传统——其中,起源的概念[1]占据着核心位置——用它表示关于各种观念(idéo-)的起源的理论(-logie),由此有了观念学(idéologie)这个词。他们给研究观念学的团体取了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观念学家(idéologues)[2]。当拿破仑在一句名言中说“观念学家毫无用处”时,他想到的就是他们,并且仅仅是想到了他们,而显然没想到他自己:他作为资产阶级社会形态的头号意识形态家(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家”),“幸免于”恐怖时代[3],知道(或不知道,这无关紧要,因为他这么实践了)没有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家(他自己就是第一号意识形态家)是不行的。

在它们第一次被公开使用50年之后,马克思重新采用了idéologie、idéologues这些词,但同时赋予了它们一种完全不同的含义。他非常早地,从他青年时期的著作开始,就重新采用了这些词,并不得不赋予它们一种完全不同的含义,原因很简单:因为从为《莱茵报》撰稿时开始,他就先以激进的左翼意识形态家的姿态、然后以空想共产主义者的姿态,与他的敌人即另一些意识形态家展开了一场意识形态斗争。

因此,是意识形态斗争的实践和政治斗争的实践,迫使马克思非常早地——从他青年时期的著作开始——就承认了意识形态的存在和现实性,承认了它在意识形态斗争中、最终在政治斗争中(也就是在阶级斗争中)所扮演的角色的必要性。我们知道,马克思既不是第一个承认阶级斗争存在的人,甚至也不是第一个发明阶级斗争这一概念的人,因为他自己供认,这个概念出现在王朝复辟时期资产阶级历史学家的著作中[4]。

可以肯定,正是这个一方面属于自传、另一方面属于历史的原因(即与莱茵河畔的资产阶级相对立的、加速了这位年轻激进的意识形态家转向空想共产主义的处境),使得马克思在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阶级立场之后——即在《神圣家族》《1844年手稿》[5]中,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给予意识形态这个概念如此多的关注。从这方面来看,有一个特别重大的理论差别把《德意志意识形态》与《神圣家族》《1844年手稿》区别开来。尽管《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包含了一种实证主义—机械论的意识形态观,即一种还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观,但在这个文本当中,人们还是可以找到一些惊人的提法,可以从资料上强有力地证明,马克思的政治经验突然闯入了这种仍然是虚假的总观念中。例如以下两个简单的提法:(1)“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6];(2)把意识形态定义为“承认”和“误认”[7]。

不幸的是,马克思一方面认为自己已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他后来把它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了[8])中“清算”了“从前的哲学信仰”;另一方面(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实证主义过渡阶段)又认为必须彻底“消灭”一切哲学(因为哲学无非是意识形态);所以他开始学习“实证的东西”,也就是说,在1848年革命失败之后,开始学习政治经济学。由于意识到自己直到那时为止对政治经济学所具有的只不过是一些道听途说的知识,所以1850年他决定“从头开始”,着手进行认真的研究。我们知道,17年之后,他从自己的研究中得出了《资本论》第一卷(1867年)。

不幸的是,尽管《资本论》包含了一种关于各种意识形态(尤其是庸俗经济学家们的意识形态)的理论的许多要素,但并没有包含这种理论本身,因为这种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接下来我们会看到,在什么程度上)取决于一种关于意识形态一般的理论,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一直缺乏这样的理论。

我想冒着巨大的风险为这个关于意识形态一般的理论提出一个初步的、相当图式化的草图。我将要提出的这些论点,当然不是即兴而发的,但也只有经过非常漫长的研究和分析(对这些论点的陈述可能会激发这种研究和分析),才能得到支持和证明,也就是说,才能得到确认或否决。因此我请求读者对我将冒险[陈述/公开表明][9]的命题,既保持高度的警惕,也给予最大的宽容。

二、意识形态没有历史

首先要简单阐述一下根本原因,说明为什么在我看来可以提出一套方案(至少证明有权提出这套方案),以建立一种关于意识形态一般的理论,而不是建立一种关于各种个别的意识形态的理论。对于那些个别的意识形态,人们既可以通过其领域内容(宗教的、道德的、法律的和政治的等意识形态),也可以通过其阶级含义(资产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的等意识形态)来看待它们。

在本书第二卷中,我将尝试从刚才提到的两个方面出发,给各种意识形态画一个理论草图。而我们会看到,关于各种意识形态的理论,最终取决于社会形态的历史,因此取决于在社会形态中结合起来的生产方式的历史,以及在社会形态中展开的阶级斗争的历史。在这个意义上,显然就不可能有关于各种意识形态的理论一般[10]了,因为那些意识形态(从上面提到的两个方面看,可以把它们定义为不同领域的和不同阶级的意识形态)是有历史的,而这种历史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显然外在于那些意识形态本身,尽管又涉及那些意识形态。

相反,如果我能够提出一套关于意识形态一般的理论方案,并且如果这套理论正是关于各种意识形态的那些理论必须依赖的诸要素之一,那就意味着要提出一个在表面上是悖论的命题——为了把牌摊到桌面上,我将把它表达为:意识形态没有历史。

这个提法白纸黑字地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一段话里。马克思在谈到形而上学时说了这样的话,他说,形而上学同道德(言语间还包括其他的意识形态形式)一样不再有历史。[11]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这个提法是在一种坦率的实证主义语境中出现的。在这里,意识形态是纯粹的幻象、纯粹的梦想,即虚无。它的所有现实性都外在于它自身。因此,意识形态被设想为一种想象的建构物,它的理论地位与梦在弗洛伊德之前的作者们心目中的理论地位恰好是一样的。在那些作者看来,梦是“白昼残迹”的纯粹想象的(即无用的)结果,它表现为一种任意的、有时甚至是“颠倒的”组合和秩序,简而言之,表现为“无序的”状态。在他们看来,梦是想象的东西,是空幻的,无用的,是人一旦合上双眼,就会从唯一完满而实在的现实——白昼的现实——的残迹中任意“拼合起来”的东西。这恰好就是哲学和意识形态(因为在该书中,哲学就是典型的意识形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地位。

意识形态是一种想象的拼合物,是纯粹的、空幻而无用的梦想,是由唯一完满而实在的现实的“白昼残迹”构成的东西——这个现实,就是许多物质的、具体的个人的具体的历史,他们物质地生产着自身的存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意识形态没有历史的提法正是以这一点为基础的,因为它的历史在它之外,而在那里唯一存在的历史就是那些具体的个人等等的历史。因此,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个论点是一个纯否定的论点,因为它同时意味着:

1. 意识形态作为纯粹的梦,什么都不是(这种梦是由天知道什么力量制造出来的——除非是由劳动分工的异化制造出来的。而异化同样也是一种否定的规定性)。

2. 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绝不是说意识形态真没有历史(恰恰相反,因为意识形态无非是对实在历史的苍白、空幻和颠倒的反映),而是说它没有属于自己的历史。

然而,我希望捍卫的这个论点,尽管在形式上重复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措辞(“意识形态没有历史”),但是它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那个实证主义—历史主义的论点有着根本的不同。

因为一方面,我认为可以主张各种意识形态有属于它们自己的历史(尽管这个历史归根到底是由发生在生产关系的再生产机器中的阶级斗争决定的);另一方面,我认为也可以同时主张意识形态一般没有历史,但这不是在否定的意义上(它的历史在它之外),而是在绝对肯定的意义上来说的。

意识形态的特性在于,它被赋予了一种结构和一种发挥功能的方式,以至于变成了一种非历史的现实,即在历史上无所不在的现实,因为这种结构和发挥功能的方式以同样的、永远不变的形式出现在我们所谓的整个历史中——说整个历史,是因为《共产党宣言》把历史定义为阶级斗争的历史,即阶级社会的历史。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个提法就具有了肯定的意义。

为了避免读者被可能要面对的这个命题搞糊涂,我要再次回到我关于梦的例子上来,而这一次是要依据弗洛伊德的观念。我要说,我们的命题(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能够而且也应该与弗洛伊德的命题(无意识是永恒的,即它没有历史)建立起直接的联系(这种做法绝对没有任意的成分,完全相反,它在理论上是必然的,因为这两个命题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

如果“永恒的”并不意味着对全部(暂存的)历史的超越,而是意味着无处不在、因而在整个历史范围内具有永远不变的形式,那么,我情愿一字不变地采用弗洛伊德的表达:意识形态是永恒的,恰好就像无意识一样。我还要对必要的、从今往后也是可能的研究进行预支,以补充说,这种相似是有理论根据的:因为事实上,无意识的永恒性归根到底以意识形态一般的永恒性为基础[12]。

因此,在弗洛伊德提出了一种关于无意识一般的理论这个意义上,我自认为有权提出(至少以假说的形式提出)一种关于意识形态一般的理论。

为了简化用语,并考虑到上面已经对各种意识形态有所讨论,我们更愿意约定用“意识形态”这个术语本身称呼“意识形态一般”。我刚才说过,这个意识形态没有历史,或者(这是一回事)它是永恒的,也就是说,它无所不在,在整个历史(=有各社会阶级存在的社会形态的历史)中具有永远不变的形式。大家会看到,我将自己的讨论暂时限制在“阶级社会”及其历史的范围内,但我会在其他地方表明,我所捍卫的这个论点也能够并且应该推及于人们所说的“无阶级”的“社会”。

三、镇压[13]与意识形态

说完了这些,在进入我们的分析之前,还有最后一点说明。

这种意识形态理论的优越性(这也是为什么我在我们叙述中的这个环节对它进行发挥的原因)在于,它向我们具体地指出了意识形态在其最具体的层面,在个人“主体”的层面,即生存着的人的层面,是如何通过人们具体的个性,通过他们的工作、他们的日常生活、他们的行为和活动、他们的犹豫、他们的疑惑,通过他们所感受到的最直接的显而易见性,而发挥功能的。我敢说,那些高声大叫要“从具体出发!从具体出发!”的人,将在这里得到“满足”。

此前,当我们指出法律—道德的意识形态所扮演的角色时,我们就已经触及了这个具体的层面。但我们当时仅仅是将它指了出来,还没有对它进行探讨。因此,我们当时还不知道“法的系统”是一套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后来我们引入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概念,指出存在着复数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说明了它们的功能,指出是它们使不同领域和不同形式的意识形态得以实现,并使那些意识形态统一在国家的意识形态之下。我们还阐明了那些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总功能,以及以那些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为对象和场所的阶级斗争的种种后果。

但是,我们还没有阐明,在这些机器和它们的实践中得以实现的国家的意识形态及意识形态的不同形式(要么是阶级的,要么是不同领域的),是如何达到具体的个人本身(比如某个叫皮埃尔、保罗、让、雅克的人;某个冶金工人、雇员、工程师、工人战士、资本家;某个资产阶级国家的人;某个警察、主教、法官、官员;等等),出现在他们的观念和行为中、出现在他们具体的日常生活的存在中的。我们还没有阐明意识形态是通过什么样的总机制,“使得”具体的个人在劳动的社会—技术分工中,即在生产、剥削、镇压和意识形态化(还有科学实践)当事人的不同岗位上,“自动行事”[14]的。简而言之,我们还没有阐明意识形态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不需要安排个体的宪兵跟在每个人的屁股后面,就“使得”那些个人“自动行事”的。

我这样说不是在陈述一个无根据的悖论,因为在反社会主义的阶级斗争中,有一些“预想的”[15]作品把“极权的”社会主义社会描绘成这样一种社会[16]:在那里,每一个人身后都跟着一个专门为他而设的“监视人”(一个警察或老大[17],同时也是宗教大法官,他出现在最偏僻的每一个房间里,并配备了科幻小说中前卫精致的设备,如墙壁上的麦克风、电子眼、闭路电视等),对每一个个体的一举一动进行观察—监视—禁止—命令。

抛开这种反社会主义作用明显(但也很粗劣)的“政治科幻小说”不谈,回到五月运动中的大学生—中学生—知识分子(他们认为自己领导着这场运动,但它作为一场群众运动,超出了他们的掌控)这里来,我们会在那些试图领导这场“运动”的非常狭小的圈子里的非常时髦也非常普遍的形式中,再次发现完全同样的令人难以置信的神话。当《行动》周刊最近在头版巨幅图画中写下“赶走你大脑中的警察!”这一口号时,它没有想到自己重复了同样的神话,没有想到这个表面上是无政府主义的口号,根子里却是反动的。

因为关于宗教大法官无处不在的“极权的”神话,与关于警察“在我们大脑中”无处不在的无政府主义的神话完全一样,都以同样的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运行观为基础。

关于这种社会运行观,我们已经谈到过一点点,我们指出它颠倒了事物的真实秩序,把上层建筑放到了下层建筑的位置上,更准确地说,它仅仅抓住了压迫而在“在私下里放过”了剥削;或者,它以同样错误的但却更精致的形式,宣称在作为帝国主义最后阶段而出现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剥削化约成了它的“本质”:压迫;或者说——如果想咬文嚼字的话——剥削在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压迫。

我们现在可以更进一步地指出,把剥削看作压迫,同时带来了理论上和政治上的后果,一个二度化约:把意识形态行为化约为彻头彻尾的压迫行为。

正因为如此,《行动》周刊当时才会喊出这个口号:“赶走你大脑中的警察!”。因为只有“在私下里放过”了意识形态,或者把意识形态与压迫完全混为一谈,才能想象和提出这样的主张。从这个角度看,《行动》周刊的口号算得上是一个小小的理论奇观,因为它不是说“与虚假观念作斗争,摧毁你大脑中的虚假观念!因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正是通过这种虚假观念‘使’你‘运转’的。要用正确的观念代替它们,正确的观念可以让你投入到革命的阶级斗争中去,消灭剥削,消灭剥削得以维系的压迫!”而是宣布“赶走你大脑中的警察!”。这个口号值得列入“理论—政治错误杰作历史博物馆”,正如大家所见,它非常简单地用警察代替观念,也就是说,用由警察履行的镇压功能代替了由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履行的臣服功能。

因此,我们在这种无政府主义观念中发现:(1)压迫代替了剥削,或者说剥削被思考为压迫的一种形式;(2)镇压代替了意识形态,或者说意识形态被思考为镇压的一种形式。

这样一来,压迫就成了核心的核心,成了以阶级剥削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压迫一方面代替了剥削,代替了意识形态,另一方面最终也代替了国家,因为各种国家机器(我们此前已经看到,国家机器既包括镇压性机器,也包括意识形态机器)被化约为一个抽象的概念(notion):“压迫”。

正是这同一批“理论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总“综合”[18](因为在这个“观念”的整个“发展”——甚至是五月以来的历史发展——中,有一种奇妙的潜在逻辑在起作用),提供了对这个观念的总综合:通过说出在大脑中存在着“警察”,来解决矛盾(然而我们都知道,在大脑中存在的只能是一些“观念”)。这个总综合被说成是“德国大学生运动”领袖的“发现”,这个所谓的“发现”,就是指“知识”的直接压迫性。

由此就有了对“知识权威”进行“造反”的必要性,有了对知识压迫的“反权威的”造反,有了对五月运动及其后续事件的回溯性阐释。这种阐释自然且必然以大学和各级学校为中心,因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即压迫,就其起源和诞生状态来说,正是在那些地方以(资产阶级)“知识”权威的形式直接表现出来的。而这就是整个事情的原因[19],即五月运动首先在大学和知识分子当中发生的原因。这也是革命运动能够(甚至“应该”)由所谓的知识分子领导的原因,而无产者则成了被邀请来参加革命的[20]。目前所有类型的出版物都从经验上证明了这些“论点”的存在,尤其证明了这个无政府主义观念的“逻辑”的“老田鼠”[21]的非凡工作——它带来了一些同样纯粹的理论后果。

因此,这也是为什么——在承认剥削不能化约为压迫,国家机器不能仅仅化约为镇压机器之后,在承认在每个人屁股后面或“大脑中”并没有专门为他而设的“警察”之后——必须阐明意识形态是如何发挥功能的原因。意识形态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得到实现,并获得惊人的然而又完全是“自然的”阶级成果:具体的个人“运转了起来”,而“使”他们“运转起来”的,就是意识形态。

这一点,柏拉图早就知道了。他早就预见到,要监视、镇压奴隶和“手工业者”,就必须有警察(“卫士”)。但是他知道,绝不可能在每个奴隶或手工业者的大脑中安排一个“警察”,也不可能在每个人屁股后面单独安排一个警察(否则,为了监视第一个警察,就要安排另一个警察跟着他,依此类推……到头来,社会上就只有警察,没有生产者了。这样一来,警察自己又靠什么生活呢?)。柏拉图知道,必须从童年开始就教给“人民”一些“高贵的谎言”[22],“使”他们自动“运转起来”[23],而且是以人民能够相信的方式教给他们这些高贵的谎言,以便让他们“运转起来”。

柏拉图当然不是个“革命者”,虽然他是个知识分子……他是个可恶的反动分子。然而他有足够的政治经验,不会自欺欺人[24],认为在阶级社会中,单单靠镇压就可以保障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他早就知道,正是那些高贵的谎言,也就是说,正是意识形态(尽管他还没有这个概念),真正保障着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但我们现代的“无政府主义的革命”“领袖”却不知道这一点。这证明,他们最好去读一读柏拉图,不要畏惧自己找到的“知识权威”,因为尽管那些知识纯粹是意识形态的[25],他们仍然可以从中找到关于阶级社会运行的(可以说)一些基本“教诲”。这证明,有可能存在一种完全不同于权威的—压迫性的知识的“知识”,确切地说,科学的知识。自马克思和列宁之后,这种知识成为一种解放的、科学的知识,因为它是革命的。

因此——我希望事情现在清楚了,原因也说清楚了——,从理论上和政治上说,都必须阐明意识形态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使”人们即具体的个人“运转起来”的,无论他们“运转起来”是服务于阶级剥削,还是“运转起来”加入长征[26]——这种长征将以比人们所想到的更快的速度,开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包括法国本身)的革命。因为这些革命组织本身也通过意识形态而“运转”,不过,当它们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革命组织时,就通过无产阶级的(首先是政治的,但也包括道德的)意识形态而运转。而这种意识形态,通过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社会形态、革命的阶级斗争以及社会主义革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的坚持不懈的教育作用[27],已经得到了改造。

四、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实在生存条件的想象关系的想象性“表述”[28]

为了着手讨论关于意识形态的结构和运行的核心论点,我要先提出两个论点,一个是否定的,另一个是肯定的。前者说的是以意识形态的想象形式所“表述”的对象,后者说的是意识形态的物质性。

论点1:意识形态表述了个人与其实在生存条件的想象关系。

我们通常把宗教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法律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等等都说成是各种“世界观”。当然,除非把这些意识形态中的任何一个当作真理来体验(比如赞同和“信仰”上帝、职责、正义、革命等等),否则我们就会承认自己是从一种批判的观点来讨论意识形态的,是像人种学家考察“自己‘小小的’原始社会”的神话那样来考察它的,就会承认这些“世界观”大都是想象的,是不“符合现实的”。

然而,一旦承认这些世界观不符合现实,从而承认它们构成了一种幻象,我们也就承认了它们在暗示着现实,并且承认了只要对它们进行“阐释”,就可以在它们对世界的想象性表述背后,再次发现这个世界的现实本身(意识形态=幻象/暗示)。

存在着不同类型的阐释,其中最著名的是流行于18世纪的机械论类型(上帝是对现实的国王的想象性表述)和由基督教初期的教父们所开创、后来由费尔巴哈和从他那里延续下来的神学—哲学学派(如神学家巴特[29]和哲学家利科[30]等)所复兴的“诠释学的”阐释(例如对费尔巴哈来说,上帝是现实的人的本质)。我要说它们的本质在于,只要我们对意识形态的想象性置换(和颠倒)进行阐释,我们就会得出结论:在意识形态中,“人们(以想象的形式)对自己表述了他们的实在生存条件”。

这种阐释留下了一个“小小的”难题没有解决:人们为了“对自己表述”他们的实在生存条件,为什么“需要”对这些实在生存条件进行想象性置换呢?

第一种阐释(18世纪的阐释)有一个简单的解答:这是僧侣或专制者的过错。他们“杜撰”了高贵的谎言,使人们相信自己在服从上帝,从而在实际上服从僧侣和专制者,而这两者通常串通一气,狼狈为奸。根据上述提供解答的理论家的不同政治立场,他们或者会说僧侣为专制者的利益服务,或者相反,说专制者为僧侣的利益服务。因此,对实在生存条件进行想象性置换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就在于一小撮寡廉鲜耻的人,把他们对“人民”的统治和剥削建立在对世界的扭曲的表述之上,而他们想象这样的世界,是为了通过统治人们的想象来奴役人们的心灵。感谢上帝,这种想象力是所有人都共有的能力!

第二种阐释(费尔巴哈的阐释,马克思在他青年时期的著作中一字不变地重复了这种阐释)要更“深刻”,也就是说,正好同样错误。它同样在寻找并找到了对人们的实在生存条件进行想象性置换和歪曲的原因,简言之,找到了在对人们的生存条件进行表述的想象中出现异化的原因。这个原因不再是僧侣或专制者,也不再是他们自己主动的想象和受骗者被动的想象。这个原因就在于支配着人们自身生存条件的物质异化。在《论犹太人问题》和其他地方,马克思就是这样不遗余力地为费尔巴哈的观念(在《1844年手稿》中,用伪经济学论述对它进行了改进)辩护的:人们之所以对自己作出了关于他们生存条件的异化的(=想象的)表述,是因为这些生存条件本身是使人异化的(《1844年手稿》中说:是因为这些条件受到了异化社会的本质即“异化劳动”的统治)。

因此,所有这些阐释都紧紧抓住了它们作为前提所依赖的那个论点:我们在意识形态中发现的、通过对世界的想象性表述所反映出来的东西,就是人们的生存条件,因而也就是他们的实在世界。

但是,这里我要重复我几年前就已经提出的一个论点,以便重申,“人们”在(宗教的或其他的)意识形态中“对自己表述”的并不是他们的实在生存条件、他们的实在世界,而首先是他们与这些生存条件的关系。正是这种关系处在对实在世界的所有意识形态的(即想象的)表述的中心。正是这种关系包含了必定可以解释对实在世界的意识形态表述带有想象性歪曲的“原因”。或者,抛开原因这一词语,更确切地说,应该这样来提出这个论点:正是这种关系的想象性质构成了我们在所有意识形态中(只要我们不是生活在它的真理中)都可以观察到的一切想象性歪曲的基础。

用马克思主义的语言来说,一些个人占据着生产、剥削、镇压、意识形态化和科学实践的当事人的岗位,对他们的实在生存条件的表述,归根到底产生于生产关系及其派生出来的其他关系;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可以说:所有意识形态在其必然作出的想象性歪曲中所表述的并不是现存的生产关系(及其派生出来的其他关系),而首先是个人与生产关系及其派生出来的那些关系的(想象)关系。因此,在意识形态中表述出来的就不是主宰着个人生存的实在关系的体系,而是这些个人同自己生活于其中的实在关系之间的想象关系。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实在关系在意识形态中发生想象性歪曲的“原因”问题就消失了,而且势必被另一个问题所取代:为什么那些个人为自己作出的、关于他们与社会关系(它主宰着人们的生存条件和他们个体的与集体的生活)的(个人)关系的表述必然是想象的呢?这是什么性质的想象呢?以这种方式提出问题,既避免了根据个人“小集团”[31](僧侣或专制者,那些意识形态的伟大神话的创造者们)作出的解释,也避免了根据实在世界的异化特性作出的解释。在稍后的阐述中,我们就会看到其中的原因。目前,让我们先告一段落。

五、意识形态具有一种物质的存在

论点2:意识形态具有一种物质的存在。

我们先前曾谈到,那些看似构成了意识形态的“观念”或“表述”等等,其实并不具有一种理想的、观念的或精神的存在,而是具有一种物质的存在。那样说时,我们就已经触及这个论点了。我们甚至提出,关于各种“观念”的理想的、观念的和精神的存在这种想法,完全产生于某种关于“观念”和意识形态本身的意识形态。我们还可以补充说,这种想法完全产生于关于某种自科学出现以来似乎就“建立了”这种观念的东西的意识形态,即科学工作者在他们自发的意识形态中将其作为各种(真实的或虚假的)“观念”对自己表述出来的东西的意识形态。当然,这个以肯定命题形式提出的论点还没有得到证明。我们只想请读者——比方说以唯物主义的名义——先友善地接受这个论点。我们会在其他地方而不是在当前第一卷中证明这一论点。

“观念”或其他“表述”具有物质的而非精神的存在这个推定的论点,对我们进一步分析意识形态的性质来说,确实是必需的。或者更确切地说,对任何意识形态的一切稍微严肃一点的分析,都会以直接的、经验的方式让每一位稍有批判性的观察者有所发现,而这个论点只是有助于我们将那些发现更好地揭示出来。

在讨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及其实践时,我们曾说过,每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都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实现(这些宗教的、道德的、法律的、政治的、审美的等等不同领域的意识形态的统一,是由它们都归入国家的意识形态之下来保障的)。现在让我们回到这个论点上来:一种意识形态总是存在于一种机器当中,存在于这种机器的某种实践或多种实践当中。这种存在就是物质的存在。

当然,意识形态在某种机器及其实践当中的物质存在,与一块铺路石或一支步枪的物质存在有着不同的形态。但是,尽管冒着被误认为是新亚里士多德派的风险(注意:马克思非常尊敬亚里士多德),我们还是要说,“物质是在多种意义上而言的”,或更确切地说,它以不同的形态而存在,而所有这些形态归根到底都源于“物理上的”物质。

说过这点之后,让我们以最简便的方式继续下去,并看看在“个人”身上发生的事情。这些“个人”生活在意识形态当中,也就是生活在一定的对世界的(宗教的、道德的等等)表述当中;表述的想象性歪曲取决于他们与自身生存条件的想象关系,也就是说,归根到底取决于他们与生产关系的想象关系(意识形态=与实在关系的想象关系)。我们要说的是,这种想象关系本身就具有一种物质的存在。大家既不能怪我们逃避困难,也不能怪我们“自相矛盾”!

然而,我们会观察到这样的事情。

一个个人会信仰上帝、职责或正义等等。(对所有的人来说,也就是说,对所有生活在对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表述——这种表述把意识形态化约为各种观念,并把它们定义为精神的存在——当中的人来说)这种信仰产生于那个个人的观念,从而也就是产生于那个作为有意识的主体的个人:他所信仰的观念包含在他的意识当中。借助于这种方式,即借助于这样建立起来的纯粹意识形态的“概念的”配置(即一个被赋予了意识并在这种意识中自由地形成或自由地承认他所信仰的那些观念的主体),这个主体的(物质的)行为自然地就来自于这个主体了。

这个个人以这样那样的方式行事,采取这样那样的实践行为,而且,更重要的是参与了意识形态机器的某些常规实践,他作为主体在完全意识到的情况下所自由选择的那些观念就“依赖于”这个意识形态机器。如果他信仰上帝,他就去教堂做弥撒、跪拜、祈祷、忏悔、行补赎(从这个说法的通常意义来说,它从前就是物质性的),当然还有悔过,如此等等。如果他信仰职责,他就会采取相应的行为,把这些行为铭刻在仪式化的实践中,并使之“与良好的道德相一致”。如果他信仰正义,他就会无条件地服从法的规则,会在这些规则遭到违反时,在自己良知的深深愤慨中提出抗议,甚至联名请愿和参加示威游行等等。如果他信仰贝当元帅的“民族革命”,也同样会采取相应的行为;如果他信仰社会主义革命,也同样会采取相应的行为,也就是说肯定会采取完全不一样的行为。为了不“逃避困难”,我故意列举了最后两个例子,它们是这个困难挑战的极限。

因此,在这整个图式中,我们可以看到:对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表述本身不得不承认,每一个被赋予了意识、并信仰由自己的意识所激发或被自己所自由接受的观念的主体,就应该“按照他的观念行动”,因而也就应该把自己作为一个自由主体所固有的那些观念铭刻在他的物质实践的行为中。如果他没有那样做,那就不好。

事实上,假如他没有按照他的信仰去做他应该做的事,那是因为他做了别的事,这意味着,还是按照同样的唯心主义图式,在他的头脑中除了他公开宣称的观念之外还有其他观念,意味着他是作为一个要么“自相矛盾”(“无人自甘为恶”),要么玩世不恭,要么行为反常的人,在根据其他那些观念而行动。

因而,无论如何,关于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尽管带有想象性的歪曲,但也还是承认:某个人类主体所拥有的各种“观念”存在于他的各种行为中,或者说应该存在于他的各种行为中;如若不然,这个关于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也会给他提供与他所实施的行为(甚至是反常的行为)相符的另一些观念。这个关于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谈到的是各种行为,而我们将要谈到的是嵌入各种实践当中的行为。我们还要指出,在某种意识形态机器的物质存在内部,这些实践被铭刻在各种仪式当中,并受到这些仪式的支配,哪怕它只是那个机器的一小部分:例如一个小教堂里的小弥撒、一次葬礼、一场体育俱乐部的小型比赛、一个上课日、一次政党或理性主义联盟[32]的集会或会议,或者任何诸如此类的活动。

此外,我们还要感谢帕斯卡尔的自我辩护的“辩证法”,它有一个惊人的提法,使我们能够把关于意识形态的这种意识形态概念图式的顺序颠倒过来。帕斯卡尔大致是这样说的:“跪下,开口祈祷,你就会信。”他就这样诽谤性地把事情的顺序颠倒了过来,像基督一样,带来的不是和平而是分裂,还有特别没有基督徒味道的东西——诽谤本身(因为把诽谤带到世上的人活该倒霉!)。然而这种诽谤却使他有幸通过詹森派的挑战,掌握了一种直接指明现实的语言,不带丝毫想象性成分。

请容许我们把帕斯卡尔留在他那个时代宗教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内部的意识形态斗争的争论当中吧。当时,他一直冒着触犯禁令,也就是说,冒着被逐出教会的风险,在自己的詹森党[33]中进行着一场小小的阶级斗争。如果可能的话,也请容许我们使用一种更为直截了当的马克思主义的语言,因为我们正行进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还没有很好地探索过的领域。

那么,我们要说,仅就某个主体(某个个人)而言,他所信仰的那些观念的存在,是物质的,因为他的观念就是他的物质的行为,这些行为嵌入物质的实践中,这些实践受到物质的仪式的支配,而这些仪式本身又是由物质的意识形态机器所规定的——这个主体的各种观念(好像碰巧!)就是从这些机器里产生出来的。当然,在我们命题中被用了四次的“物质的”这个形容词可能会表现出不同的形态:出门做一次弥撒、跪拜、画十字,或是认罪、判决、祈祷、痛悔、赎罪、凝视、握手、外在的言说或“内在的”言说(意识),这些事情的物质性,并不是同一个物质性。如果我们把关于不同物质性的形态差异的理论搁下不谈,我想大家不会在这一点上指责我们。

无论如何,在对事情这种颠倒过来的表达中,我们所面对的根本不是一个“颠倒”(这是黑格尔式的马克思主义或费尔巴哈式的马克思主义的神奇提法)[34]的问题,因为我们看到,有某些概念(notions)已经完全从我们的新的表达中消失了,而相反,另一些概念(notions)却保存了下来,还出现了一些新的术语。

消失了的术语有:观念。

保存的术语有:主体、意识、信仰、行为。

新出现的术语有:实践、仪式、意识形态机器。

因此,这不是一种颠倒(除非在一个政府被“颠”覆或一个玻璃杯被碰“倒”的意义上讲),而是一种相当奇特的(非内阁改组式的)改组,因为我们得到了以下结果。

作为观念的观念(即作为具有一种观念的或精神的存在的观念)消失了,而这恰恰是因为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它们的存在成了物质的,被铭刻在实践的行为中了,这些实践受到仪式的支配,而这些仪式归根到底又是由意识形态机器来规定的。由此看来,主体只是在下述系统策动他时才去行动。这个系统就是意识形态,(按照它的实际决定作用的顺序来说)它存在于物质的意识形态机器当中,并规定了受物质的仪式所支配的物质的实践,而这些实践则存在于主体的物质的行为中,最后,这个主体完全有意识地根据其信仰而行动!如果有人想要反对我们,说这个主体能够有不一样的行动,那么我们要提醒大家:我们已经说过,“初级的”意识形态得以在其中实现自身的那些仪式的实践,会“生产”(即作为副产品而生产)[35]出“次级的”意识形态。感谢上帝,如果不是这样,无论是造反、革命“意识的觉醒”,还是革命本身,都绝无可能。

但就是以上的表达也表明,我们保留了下列概念(notions):主体、意识、信仰、行为。我们要马上从这个序列里抽出一个决定性的、其余一切都依赖于它的中心词:主体的概念(notion)。

我们还要马上写下两个相互关联的论点:

1. 没有不借助于意识形态并在意识形态中存在的实践;

2. 没有不借助于主体并为了一些主体而存在的意识形态。[36]

现在我们可以谈到我们的核心论点了。

六、意识形态把个人唤问为主体[37]

这个论点就完全等于把我们后面一个命题的意思挑明:没有不借助于主体并为了一些主体而存在的意识形态。这意味着:没有不为了一些具体的主体(比如你我)而存在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的这个目标又只有借助于主体——即借助于主体的范畴和它所发挥的功能——才能达到。

我们这么说的意思是,尽管主体范畴是随着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兴起,首先是随着法律意识形态的兴起,才以(主体)这个名称出现的[38],但它(也可以以其他的名称——如柏拉图所谓的灵魂、上帝等等——发挥功能)却是构成所有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不管意识形态的规定性如何(属于什么领域或属于什么阶级),也不管它出现在什么历史年代——因为意识形态没有历史。

我们说,主体是构成所有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但我们同时而且马上要补充说,主体之所以是构成所有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只是因为所有意识形态的功能(这种功能定义了意识形态本身)就在于“构成”具体的主体(比如你我)。正是在这双重构成的运作中存在着所有意识形态的功能的发挥,意识形态无非就是它在其功能得以发挥的物质存在形式中所发挥的功能。

为了更好地理解后面的内容,必须提醒大家注意,无论是写这几行文字的作者,还是读这几行文字的读者,他们本身都是主体,因此都是意识形态的主体(这本身是个同义反复的命题),也就是说,在我们所说过的“人天生是一种意识形态动物”[39]这个意义上,这几行文字的作者和读者都“自发地”或“自然地”生活在意识形态中。

就作者写了几行自称是科学的话语而言,他作为“主体”在“他的”科学话语中是完全不在场的(因为所有的科学话语按照定义都是没有主体的话语,“科学的主体”只存在于关于科学的意识形态中)。这是另一个问题,我们暂且把它搁下不谈。

圣保罗说得好,我们是在“逻各斯”中,也就是说在意识形态中“生活、动作、存留”的[40]。因此,主体范畴对于你我来说,是一件最初的“显而易见的事情”(显而易见的事情总是最初的):显然,你是主体(自由的、道德的、负责任的……主体),我也是。像所有显而易见的事情那样,包括使得某个词“意味某个事物”或“具有某种意义”这种显而易见的事情(因此也包括像语言的“透明性”这件显而易见的事情)一样,你我作为主体这件显而易见的事情——以及它的无可置疑——本身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后果,意识形态的最基本的后果[41]。事实上,意识形态的特性就是把显而易见的事情当作显而易见的事情强加于人(而又不动声色,因为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使得我们无法不承认那些显而易见的事情,而且在它们面前我们还免不了要产生一种自然的反应,即(大声地或在“意识的沉默”[42]中)对自己惊呼:“那很明显!就是那样的!完全正确!”

在这种反应中起作用的是意识形态的承认功能,它是意识形态的两种功能之一(另一种是误认功能)。[43]

举一个非常“具体的”例子吧:我们都有一些朋友,当他们来敲门时,我们隔着门问:“谁呀?”回答是(因为“这是显而易见的”):“我。”于是我们认出“是她”或“他”。结果是:我们打开门,“总是不会错,真的是她。”再举一个例子:当我们在街上认出某个(老)相识[44],我们会说“你好,亲爱的朋友!”随后跟他握手(这是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意识形态承认的一种物质的仪式性实践——至少在法国是这样,不同地方有不同地方的仪式),这就向他表明我们认出了他(而且承认他也认出了我们)。

通过这种事先的说明和这些具体的例证,我只想指出,你我总是已经[45]是主体,并且就以这种方式不断地实践着意识形态承认的各种仪式;这些仪式可以向我们保证,我们确确实实是具体的、个别的、独特的、当然也是不可替代的主体。我目前正在从事的写作和你目前[46]正在进行的阅读,从这方面来说,也都是意识形态承认的仪式,我思考中的“真理”或许就会随着这里所包含的“显而易见性”强加给你(它可能会让你说:“完全正确!……”)。

但是,承认我们都是主体,并且我们是通过最基本的日常生活的实践仪式发挥功能的(握手、用你的名字称呼你、知道你“有”自己的名字——哪怕我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什么,等等,这些行为都使得你被承认为一个独一无二的主体)——这种承认只能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是在进行意识形态承认的不断的(永恒的)实践(对它的“意识”也就是对它的承认),但丝毫没有为我们提供关于这种承认机制的(科学的)认识,也没有为我们提供对这种承认进行承认的(科学的)认识。然而,尽管我们是在意识形态中而且是在意识形态深处进行言说的,但如果我们要勾画出一套打算跟意识形态决裂的话语,大胆地使之成为关于意识形态的(无主体的)科学话语的开端,我们必须达到的正是那种认识。

因此,为了表述“主体”为什么是构成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而意识形态也只存在于构成具体的主体(你或我)的过程中,我要使用一种特殊的阐述方式:既“具体”到足以被认出,又抽象到足以被思考且经过了思考,从而提供一种认识。

作为第一个提法,我要说的是:所有意识形态都通过主体这个范畴发挥的功能,把具体的个人唤问为具体的主体。

这个命题要求我们暂时把具体的个人和具体的主体区分开来,尽管在这个层面上,具体的主体只有通过具体的个人的担当才存在。

如此一来,我们要提出,意识形态“起作用”或“发挥功能”的方式是:通过我们称之为唤问的那种非常明确的活动,在个人中间“招募”主体(它招募所有的个人)或把个人“改造”成主体(它改造所有的个人)。我们可以通过平时最常见的警察(或其他人)的呼唤——“嗨!您,叫您呢!”[47]——来想象那种活动。

为了“让具体的东西”变得更具体,假定我们所想象的理论场景发生在大街上,那么被呼唤的个人就会转过身来。就这样,仅仅作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身,他就变成了一个主体。为什么呢?就因为他已经承认那个呼唤“正”是冲着他的,承认“被呼唤的正是他”(而不是别人)。经验表明,呼唤的远距离通信实践就是这样的,而且这种呼唤在实践上很少落空:无论是口头呼叫,还是一声哨子响,被呼唤的人总会承认正是他被人呼唤。然而这是一种奇怪的现象,尽管有大量的人在“因为做了什么事而自责”,但单凭“犯罪感”是解释不了这种现象的,除非所有的人确实都因为做了什么事而不断自责,从而所有的人都隐约地,并且是时时刻刻地感到自己至少有一些事情要交代,也就是说,有一些职责要履行。难道只是这一点让人们回应所有那些呼唤吗?奇怪。

自然是为了让我们的小理论剧的展示方便实用、明了易懂,我们才不得不用一种前后连贯的形式,也就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把事情表演出来。有几个人在一起溜达,从某个地方(通常是他们背后)传来一声呼唤:“嗨!您,叫您呢!”有个人(十有八九总是被叫的那个人)转过身来,相信—怀疑—知道这是在叫他,从而认识到呼唤声所叫的“正是他”。但实际上,这些事情的发生是没有任何顺序性的。意识形态的存在和把个人唤问为主体完全是一回事。

我们可以补充一句:像这样好像发生在意识形态之外(确切地说,发生在街上)的事,实际上发生在意识形态当中。因此,实际上发生在意识形态当中的事,也就好像发生在它之外。这就是那些身处意识形态当中的人(你和我)总是理所当然地相信自己外在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意识形态的后果之一,就是在实践上运用意识形态对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性加以否认。意识形态从不会说:“我是意识形态。”必须处于意识形态之外,也就是说,在科学的认识当中,才有可能说:我就在意识形态当中(这完全是例外的情况);或者说:我曾经在意识形态当中(这是一般的情况)。谁都知道,对身处意识形态当中的指责从来都是对人不对己的(除非他是真正的斯宾诺莎主义者或马克思主义者,在这一点上,两者的立场完全是一样的)。这就等于说,意识形态(对它自己来说)没有外部,但同时(对科学和现实来说)又只是外部。

斯宾诺莎比马克思早两百年就完美地解释过这一点,马克思实践了它,却没有对它作出详细的解释。不过,让我们把这一点搁下不谈吧,尽管它有重大的后果,不只是理论的后果,而且直接是政治的后果。因为,比如说,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整套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阶级斗争实践的这个金子般的原则,就依赖于这一点。简单地说:怎么做到在批评之后会有(用毛的列宁主义提法来说)改正错误的自我批评呢?唯有以应用于阶级斗争实践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为基础才能做到。

因此,意识形态把个人唤问为主体。由于意识形态是永恒的,所以我们现在必须取消此前我们用来演示意识形态发挥功能的那种时间性形式,同时指出:意识形态总是—已经把个人唤问为主体,这就等于明确指出,个人总是—已经被意识形态唤问为主体。我们从这里不可避免地得出最后一个命题:个人总是—已经是主体。因此,这些个人与他们总是—已经是的那些主体相比,是“抽象的”。这个命题可能好像是一个悖论,像是在玩高空杂技。请稍等一会儿。

然而,个人——甚至在出生前——总是—已经是主体,却是一个谁都可以理解的、明摆着的事实,根本不是什么悖论。个人与他们总是—已经是的那些主体相比,永远是“抽象的”,弗洛伊德仅仅通过指出围绕着期待孩子“出生”这桩“喜事”所进行的意识形态仪式,就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谁都知道,一个将要出生的孩子是以何种方式(关于这些方式,要说的还有很多)被寄予了多少期望的。这就等于平淡无奇地说:如果我们同意先将各种“感情”放在一边,即把对将要出生的孩子寄予期望的家庭意识形态[48]的各种形式(父系的/母系的/夫妇的/兄弟的)放在一边不谈,那么事先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孩子将接受父姓[49],并由此获得一个身份,成为不可替代的[50]。所以,在出生前,孩子就总是—已经是一个主体。它在特定的家庭意识形态的模子里并通过这个模子被规定为这样的存在,从(有意或意外)怀孕开始,它就按照这个模子而被“期望”着。不用说,这个家庭意识形态的模子在其独特性方面是被可怕地结构着的;正是在这个不可改变的、多少有点“病态的”结构中(想想我们能给“病态的”这个说法赋予的任何意义),原先那个未来—主体必定会“找到”“它的”位置,即“变成”它预先就是的一个有性别的主体(男孩或女孩)。不必成为一个大知识分子,就能想到,这种意识形态的约束力和预定作用,以及在家庭中抚养和教育孩子的所有仪式,都肯定跟弗洛伊德所研究的前生殖器“期”和生殖器“期”的各种性欲形式,从而与对被弗洛伊德(根据其后果)称为无意识的东西的“控制”,有着某种关联。但是,让我们把这一点也搁下不谈吧。

这个关于预先就总是—已经是主体的孩子(因而不是退伍的战士,而是未来的战士)的故事,不是一个玩笑,因为我们看到,这个故事是进入弗洛伊德领域的入口之一。不过,我们对它感兴趣,有另外的原因。当我们说意识形态一般总是已经把总是—已经是主体的个体唤问为主体时,我们是什么意思呢?除“产前”有极端情况之外,它具体意味着这些东西:

当宗教意识形态开始直接发挥功能,把一个叫路易的小孩唤问为主体时[51],这个小路易已经是主体了[52],但还不是一个宗教的主体,而是家庭的主体。当法律意识形态(我们可以想象后来就是这样)开始把青年路易唤问为主体,不再跟他谈爸爸妈妈,也不再跟他谈仁慈的上帝和小耶稣,而是跟他谈正义时,他也早已经是主体了,是家庭的、宗教的还有学校的等等的主体。当最后,由于人民阵线、西班牙内战、希特勒、1940年的战败、被俘、偶遇一位共产主义者等等杂自传[53]环境,政治意识形态(通过它的一些对比形式)开始把已经是成人的路易唤问为主体——尽管此前很久他就已经是主体,总是—已经是的主体,家庭的、宗教的、道德的、学校的、法律的……主体——,这一次是政治的主体!他一从战俘营回来,就开始从传统的天主教的战斗态度转向进步的天主教的战斗态度:成为半异端分子,然后开始阅读马克思,然后加入共产党,等等。生命就这样向前走去。各种意识形态不断地把主体唤问为主体,“招募”那些总是—已经是的主体。它们的作用在同一个总是—已经(多次)是主体的个人身上迭合交错、自相驳难。要靠他自己去设法应付……

我们现在要把注意力转向这样一个问题:置身于这个唤问场景中的“演员们”,以及他们各自扮演的角色,是怎样被反映在所有意识形态的结构本身当中的。

七、一个例子:基督教的宗教意识形态

由于所有意识形态的结构在形式上总是相同的,因此,我们只分析一个所有人都熟悉的例子——宗教意识形态,同时明确指出,对于道德意识形态、法律、政治、审美和哲学意识形态,可以非常容易地作出同样的证明。另外,一旦将来我们准备停当,再次讨论哲学时,会专门回到这个证明。

接下来让我们来仔细考察一下宗教意识形态。为了大家都能理解,就以基督教的宗教意识形态为例。我们要使用一种修辞手段“让它说话”,也就是说,把它不仅通过《旧约》和《新约》、神学家和布道辞,而且通过它的实践、仪式、典礼和圣事所“言说”的东西,汇总到一篇虚构的演说[54]中。基督教的宗教意识形态大抵是这样说的:

它说:我有话对你说,那个叫彼得的人(每一个人都是通过他的名字被呼叫的,在这个被动意义上,他的名字从来不是他自己给的),为了要告诉你,上帝存在,而你对他负有一些责任。它又说:上帝藉我的声音传话给你(圣经记有上帝的言[55],传统[56]使之远播世上,“教皇不谬”永远确定了它的“微言大义”,比如圣母玛利亚的贞洁或……教皇不谬本身)。它说:这就是你,你是彼得!这就是你的起源[57],你是永恒的上帝所造,尽管你生于主历1928年!这就是你在世上的位置!这就是你该做的事!像这样,如果你守“爱的律法”,你就能得救,你,彼得,就能成为基督荣耀之躯的一部分!等等。

然而,这是一篇极其司空见惯的、陈腐的演说,但同时又是一篇极其令人惊奇的演说。

说它令人惊奇,是因为我们认为宗教意识形态的确是在对个人[58]说话,以便“把他们改造成主体”——它唤问彼得这个个人,就是为了让他成为一个主体,自由地服从或是不服从呼召,即上帝的诫命。如果它用这些个人的名字来称呼他们,因此承认他们总是—已经被唤问为具有某种个人身份的主体(以至于帕斯卡尔的基督——这个帕斯卡尔明确地……——说:“我这滴血正是为你而流!”);如果它以那样的方式唤问他们,以至于主体回答“是的,正是我!”如果它能让他们承认他们的确占据了它指派给他们在世上的位置、这流泪谷[59]中的一个固定的所在,说:“完全正确,我在这里,是一个工人、老板或军人!”如果它能根据他们对“上帝的诫命”(化为爱的律法)所表现的敬与不敬,让他们承认某种命定的归宿:永生或入地狱;——在众所周知的洗礼、坚振礼、领圣餐、忏悔和终傅等仪式实践中,如果一切都确实是这样发生的话,我们就应该注意到:使基督教宗教主体得以演出的整套“程序”都由这样一种奇怪的现象统治着,即只有在存在一个独一的、绝对的大他者主体[60]即上帝的绝对条件下,才会有如此众多的、可能的宗教主体存在。

接下来让我们约定,用一个大写字母s开头的sujet,来特指这个新的、独一无二的大主体,以区别于小写s开头的那些普通的小主体。[61]

可见,把个人唤问为主体,是以一个独一的、中心的大他者主体的“存在”为前提的,宗教意识形态就是奉这个大主体的名把所有个人都唤问为主体的。这一切都明明白白地[62]写在理所当然被称之为圣经的东西里。“那时,上帝耶和华从云中对摩西讲话。他呼叫摩西说:‘摩西!’摩西回答说:‘(正)是我!我是你的仆人摩西。你吩咐吧,我听着呢!’耶和华就对摩西说:‘我是自有永有的。’”

上帝就这样把自己定义为真正的大主体,他由于自己并为了自己而存在(“我是自有永有的”),他唤问他的主体,那个由于他的唤问本身而臣服于他的个人,那个叫摩西的人。那个通过其名字而被唤问—呼叫的摩西,因为承认上帝所呼叫的“正”是他,也就承认——是的!——承认自己是一个主体、一个上帝的主体、一个臣服于上帝的主体、一个通过这个大主体而存在并臣服于这个大主体的小主体。证明是:他服从上帝,并使他的百姓服从上帝的诫命。而芸芸众生正在走向应许之地!因为上帝在唤问着、命令着,同时允诺说,如果人们承认他作为伟大的主体(grand sujet)的存在,承认他的诫命,并且在一切方面都服从于他,就将得到回报。如果不服从,他将变成可怕的上帝:当心他的圣怒!……

因此,上帝是主体,而摩西和无数是上帝百姓的主体则是这个主体的唤问—对话人,是他的镜子、他的反映。人不就是照着上帝的形象造出来的吗?而这不就是为了上帝能够在自己创世—堕落—救赎这一伟大战略计划结束时进行自我欣赏,也就是说,通过他们(就像通过他自己的荣光那样)来进行自我承认吗?

正如全部的神学思考都证明的那样,尽管上帝没有人也完全“能行”,但他却需要人,这个大主体需要那些小主体,正像人需要上帝,那些小主体需要大主体一样。说得清楚点:上帝需要人,这个伟大的主体需要一些小主体,哪怕他的形象在他们身上发生了可怕的颠倒(当这些小主体沉迷于放纵也即沉迷于罪恶时)。

说得再清楚点:上帝把自己一分为二,并派圣子来到地上,作为一个仅仅被他“离弃”的主体(客西马尼园里漫长的抱怨直到被钉上十字架才结束[63]),既是小主体又是大主体,既是人又是上帝,专门要为最后的救赎即基督的复活预备道路。因此,上帝需要“让自己成为”人,大主体需要变成小主体,好像是为了完全在经验上显现出来,为那些小主体的眼所能见,手所能触(见圣多马[64]);而只要他们是小主体,就会臣服于大主体,仅仅是为了最后在末日审判时,能够像基督一样,回归上帝的怀抱,也就是说,回归那个大主体。[65]

让我们用理论语言将这种从大主体分出一些小主体,从大主体本身分出小主体—大主体的奇妙的必然性翻译出来吧。

我们看到,所有意识形态的结构——以一个独一的、绝对的大主体之名把个人唤问为主体——都是镜像的,也就是说像照镜子一样,而且还是一种双重镜像的结构:而这种镜像的重叠是意识形态的构成要素,并且保障着意识形态功能的发挥。这意味着所有意识形态都是中心化的,意味着这个绝对的大主体占据着这个独一无二的中心位置,并围绕这个中心,通过双重镜像的关系把无数个人唤问为小主体,以使那些小主体臣服于大主体,同时,通过每个小主体能籍以凝思自身(现在和将来)形象的那个大主体向他们作出保证:这确实关系到他们,也确实关系到他,而因为一切都发生在家庭(神圣家庭:家庭本质上都是神圣的)中,所以“上帝将在那里承认归他的人”,也就是说,那些承认上帝且通过他而进行自我承认的人,将会得救,并坐在上帝的右边(在我们国家,这是死神的位置,因为我们国家驾驶员的位置在左边),融入基督神秘之躯。

因此,意识形态重叠的镜像结构同时保障着:

1. 把“个人”唤问为主体;

2. 小主体与大主体的相互承认,小主体们之间的相互承认,以及主体的自我承认[66],以及

3. 这种绝对的保证,即一切都确实会这样,上帝确实是上帝,彼得确实是彼得,只要小主体对大主体完全臣服,对他们来说就会一切顺利:他们将得到“回报”。

结果是:那些小主体落入了臣服、普遍承认和绝对保证的三重组合体系中,丝毫也不令人惊奇,他们“运转起来”了。他们“自动运转了起来”,没有警察跟在屁股后面,但当拿那些“坏主体”实在没办法时,也需要在深思熟虑之后,时不时地在镇压中追加一些专门化小分队前来进行干预,比如宗教法庭的法官们,或者当涉及的不是宗教意识形态而是别的意识形态时,追加的是其他法官和其他专门化部队[67]。那些小主体“运转了起来”:他们承认“真是这样的”,“事情确实如此”而不是如彼,承认必须服从上帝、服从本堂神甫、服从戴高乐、服从老板、服从工程师,并且承认必须爱自己的邻人,等等。这些小主体们承认了“一切都确实”(如此),于是运转了起来,为了事情能够完成,他们说:但愿如此![68]

这证明:事情并非如此,但为了让事情成为它应该是的那样,就必须如此——我们可以顺嘴说出:为了每天、每时每刻在“意识”中,也就是说,在那些占据由劳动的社会—技术分工为他们指定的生产、剥削、镇压、意识形态化和科学实践等岗位的个人的物质行为中,保障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就必须如此。

我们都知道,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存在于宗教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当中的)宗教意识形态所扮演的角色与它在“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再相同。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其他一些意识形态机器扮演着更重要的角色,它们的集中作用总是包括同样的“目标”:每天不间断地在“意识”中对生产关系进行再生产,也就是说,对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中发挥不同功能的当事人的物质行为进行再生产。但是,我们就宗教意识形态的结构和功能所说的话也同样适用于其他任何意识形态。在道德意识形态中,镜像关系发生在(职责)[69]这个大主体[70]与(各种道德意识)这些小主体之间;在法律意识形态中,镜像关系发生在(正义)这个大主体与(自由和平等的人)这些小主体之间;在政治意识形态中,镜像关系发生在(祖国、民族利益或普遍利益、进步、革命等各种)大主体与(相关成员、选民、战士等)这些小主体之间。

当然,马克思列宁主义革命的政治意识形态具有一种特殊性,史无前例的特殊性:它是由一门科学——即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强有力地“加工过”、从而是被改造过的意识形态,这门关于社会形态、阶级斗争和革命的科学,虽然没有完全消灭意识形态的镜像结构,但却使它产生了“变形”(《国际歌》里唱得好:“既没有上帝,也没有护民官和主人”[71],因此也就没有臣服的小主体!……)。《国际歌》就这样希望使政治意识形态本身“去中心化”:这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能的呢?或者说,既然它是相对可能的,那么到目前为止,它在什么样的限度内是可能的呢?这是另一个问题。[72]虽然如此,但在去中心化努力(即群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政治意识形态的去镜像化努力)所面临的阻力范围以内,我们仍会在所有意识形态中看到同样的状况和同样的运行原则。要证明这一点很容易。

既然我们已经附带地顺嘴说出了那些话,就让我们回到这个任何人都肯定会提出的问题:在这样一套机制——对大主体和小主体的镜像承认,以及如果小主体接受了对大主体“诫命”的臣服地位,大主体就为他们提供的保证——当中,实际上真正涉及的是什么呢?在这套机制中涉及的现实,即通过承认的形式本身而被误认的现实(承认因此必然是误认)[73],说到底,就是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以及由生产关系派生的其他关系的再生产。

八、意识形态具体如何“发挥功能”

接下来要做的,是通过几个具体的例子来阐明这整套非凡(且简单)的机械装置[74]是如何通过自己实际的具体复杂性来发挥功能的。

为什么说“简单”呢?因为意识形态的作用原理很简单:承认、臣服、保证——整个这些都以臣服为中心。意识形态使总是—已经是主体的个人(你和我)“运转起来”。

为什么说“复杂”呢?因为每个主体(你和我)都臣服于多种相对独立的意识形态——虽然它们都在国家的意识形态的统一性之下被统一。事实上我们看到,存在着复数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每个主体(你和我)都同时生活在多种意识形态中,并受到它们的制约,它们的臣服作用在主体自身的行为——这些行为被铭刻在实践中,受到仪式的支配,等等——中“结合”了起来。

这种“结合”并不会自动发生:这里产生了在我们官方哲学的绝妙语言中被称作“职责冲突”[75]的东西。当“特定的”情况出现时,如何使家庭、道德、宗教、政治等的职责在总体上协调一致呢?这时候必须进行选择,甚至当人们(经历了“良知危机”——它是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尊重的神圣仪式的一部分——之后,有意识地[76])不进行选择的时候,选择也会自动进行。1940年就是这样,在“奇怪的战争”[77]的奇特失败之后,戴高乐作出了选择,贝当也一样。一些既没有戴高乐那样的贵族称号,也没有自己运输工具的法国人,也进行了“选择”,他们留在了法国,并在建立游击队基地之前,暗中尽其所能地与那些脱离了德国人的游散部队进行斗争。

还有着别样的“职责冲突”和别样的选择,它们不那么壮观,但却同样富有戏剧性。仅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不少年来,天主教会(而不是上帝这个父亲)一直给信奉基督教的夫妻提供用来挂带的“祝圣”十字架,这就带来了家庭意识形态和宗教意识形态之间的冲突,而冲突的对象,就是“避孕丸”。我要让读者凭自己的想象和经验去对其他的“良知问题”——也就是说,不同意识形态机器之间客观存在的尖锐摩擦声——进行重新组合。比如有些法学家、法官或官员们面临的良知问题,他们陷在自己所处的秩序(或他们在国家机器中所承担的客观功能)和自己的道德意识形态(以及正义)或(进步的与革命的)政治意识形态之间。没有任何人能避开“良知问题”,甚至警察中的某些警官也不例外。

我们要搁下这一点不谈,因为要对它进行发挥很容易。让我们回到我们的总论点上来,以阐明为什么可以说一切社会形态都“通过意识形态而运行”,就像在谈到汽车时说它“通过汽油而运行[78]”一样。

此前在谈到“法”时,我们就同时注意到,法的本质功能更多地不是保障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而是调节和控制生产(以及那些保障生产关系再生产的机器)的运行本身。现在,我们对一些事情可以理解得更深了,因为我们已经注意到,法只有通过法律—道德的意识形态才能发挥功能。它在调节生产关系的运行的同时,通过自己的法律意识形态,来协助保障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在每个主体(即生产、剥削等的当事人)的“意识”中不间断地进行。

现在我们可以说,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表现出了这样的特殊性:它属于上层建筑,并且躲在镇压性国家机器这个盾牌和靠山背后,以上层建筑的名义保障着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但既然它们是在主体(生产等的当事人)的“意识”中保障生产关系的这种再生产,我们就不得不补充说,通过意识形态机器以及它们在主体(生产的当事人)身上产生的意识形态后果而进行的生产关系的这种再生产,是在生产关系本身的运行中得到保障的。

换言之,上层建筑相对于下层建筑而言具有一种外在性——尽管这个论点在原则上有充分的理由;尽管要是没有这个论点,在生产方式(从而社会形态)的结构和运行中就没有任何东西是可理解的;但这种外在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内在性的形式下起作用的。更明确地说,我的意思是,有些意识形态,比如宗教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法律意识形态,甚至政治意识形态(甚至审美意识形态:这让人想到手艺人、艺术家,以及所有那些需要把自己视为“创造者”而进行劳作的人),恰恰是在生产关系——那些意识形态有助于使它“自动运转起来”——运行的内部,保障着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因而以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名义隶属于上层建筑)。

相反,镇压性国家机器并不是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生产关系运行的内部。除发生交通总罢工时军用卡车会出来尽其所能地保障部分“公共交通”(至少在巴黎地区是这样),通常不会有军队、警察,甚至不会有政府部门,直接在生产关系运行的内部,对生产或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进行干预。存在一些众所周知的极端情况,这时警察、共和国保安部队,甚至军队会被用来“打压”工人阶级,但这是在工人阶级罢工的时候,也就是当生产停止的时候。不过生产有自己内部的镇压当事人,经理和他们的下属、管理人员,乃至工头,还有绝大部分“工程师”或甚至高级技术人员(无论他们本人是怎么想的,也无论人们怎么看他们)。一旦我们明白了不存在劳动的纯技术分工,存在的只有劳动的社会—技术分工;也就是说,一旦我们明白了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它构成了归根到底对发生在上层建筑中的事情起决定作用的下层建筑)中,不是生产力,而是生产关系在现有生产力的限度内起决定作用[79];我们就能理解那些内部的镇压当事人的存在。

然而,生产中(更不必说在其他领域,包括在各种国家机器的劳动分工中)的这种劳动的社会—技术分工,本身只有通过意识形态才能运行:首先是通过法律—道德的意识形态,同时也通过宗教、政治、审美和哲学的意识形态而运行。由此我们会发现(我敢说这非常清楚),生产(以及一种社会形态其他领域的活动)的运行极其简单,同时又极其复杂。由此我们还会看到,必需再一次纠正我们先前对上层建筑和下层建筑之间关系的“地形学”表述。

九、下层建筑和上层建筑

下层建筑由生产关系统治着。生产关系既作为生产关系(它使劳动过程的运作成为可能)又作为剥削关系而运行(当然是在劳动的物质过程的基础上运行的,因为是劳动生产了作为商品的社会有用物品)。而生产关系的运行得到保障,是通过:

1. 生产过程自身内部的(而不是外部的)剥削和镇压当事人。不是警察或军人,而是生产过程自己的当事人(经理和他们的下属,乃至工头,还有绝大部分“工程师”和高级技术人员)保障了生产过程中监视—控制—镇压等功能。这些人员在发挥自己的功能时,可能会带着全部能想象得到的“老练”,利用一切“先锋的”公关技巧或人际关系技巧(即全部“先锋的”[80]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技巧),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带着人们所希望的、使他们即便不是倒向也能偏向无产者一边的全部“道德上的”审慎和温情(包括他们自己的良知危机和觉悟);但在客观上,他们并不因此就不属于生产关系运行内部的镇压人员。

2. 各种的不同意识形态后果的作用。首先是法律—道德的意识形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带来的结果是:“每个人”(包括无产者)出于好好工作的“职业良知”,都在各自的岗位(包括无产者的岗位)上“尽自己的职责”——之所以包括无产者,是因为他们也要尽自己无产者的(其实是资产阶级的)“政治职责”:接受资产阶级的法律—道德意识形态,承认自己的工资代表了“自己的劳动价值”;接受资产阶级的技术意识形态,承认“必须要有经理、工程师、工头等人才行”;等等。

在生产中,生产关系的运行是由镇压和意识形态联手保障的,其中意识形态起占统治地位的作用。

整个上层建筑都集中在国家那里。国家为掌握政权的那个阶级(或几个阶级)的代表服务,它包括各种国家机器:镇压性国家机器和诸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上层建筑,从而一切国家机器的根本作用,就是保障对无产者和其他雇佣工人的剥削永世长存,也就是说,保障生产关系——同时也是剥削关系——的永世长存即再生产。

镇压性国家机器保障了好几项功能。一部分(专为由法律意识形态机器所宣判的惩罚服务的专门化小分队)保障对违法者进行起诉,对违章人员进行扣押,对被判为违法的行为进行物质惩罚。这一部分+阶级斗争中的专门化暴力小分队(共和国保安部队等等)+军队,保障着一个总功能: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运行条件提供物质上的政治保证。

因此,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承担着生产关系(及其派生出来的其他关系,包括在它们自己的“人员”——他们本身也要被再生产——内部派生出来的关系)再生产的主要功能。然而,刚才我们发现,这种功能,尽管远远超出了那种完全内在于正常进行的生产关系的运作的功能,却仍然在生产关系的运作内部起作用。此前我们发现,“法”是保证生产关系运行的首要的专门化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现在我们意识到,我们必须扩展这个命题,说:其他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作为它们自身干预作用的一部分)只有同时保障生产关系的运作本身,才能保障生产关系的再生产。

由此可得出,上层建筑和下层建筑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不是笼统的、含糊的,而是极其精确的错综复杂的关系——首先是通过各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表现出来的。只有当这些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绝大部分“活动”表现在生产关系的运作本身当中以保障生产关系的再生产时,它们才列入上层建筑中。

在这个新的精确表达中,没有对那个地形学向我们表明的东西(即下层建筑对上层建筑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提出任何质疑。恰恰相反,我们的分析不但捍卫了这个首要的原理,而且使它变得更为有力了。反过来,我们由此得到的收获是,从一种仍然是描述性的理论过渡到了一种更“理论的”理论。这种理论通过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运作,通过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保障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保障生产关系本身的运作来实现的这一事实,向我们揭示了上层建筑和下层建筑之间错综复杂关系的精确复杂性。

十、一个具体的例子

为了不停留在这些虽然精确但也同样是抽象的概念(notions)上,是不是应该补充说:这一切都能在个人主体的日常生活中得到经验上的验证,而无论他们在“劳动”的社会—技术“分工”(生产)中或“劳动”的纯社会“分工”(剥削、镇压、意识形态化)和科学“分工”中占据的是什么岗位呢?

具体地说(我只举以下一些例子,任何读者都可以自己对它们进行无限扩展),这意味着:

1. 一个无产者,除非为“需要”所迫,并且除非同时臣服于法律意识形态(“应该用劳动换取自己的工资”),臣服于关于劳动的经济—道德意识形态(参考勒内·克莱尔嘲讽味十足的话:“劳动是义务的,因为劳动即自由”[81]),或者如果他“落后”一点的话,臣服于关于劳动的宗教意识形态(“为了获救,必须受苦,基督曾经是工人,劳动‘共同体’是灵魂‘共同体’的雏形”),等等,就不会去劳动。

2. 一个资本家,如果不再为自己的“需要”尤其是竞争(说到底,是相互抗衡的资本在平均利润率基础上的竞争)所迫,同时,如果他没有受到他本人根据一整套关于所有权、利润,以及关于他的恩惠的道德—法律意识形态所编造的观念的支持,他就不再是一个资本家了。——多亏了他的资本,他才能把这些恩惠赐予他的工人们(“我自己带了钱来,不是吗?我拿它去冒险吗?那么我理应用它换取点什么:那就是利润;况且也需要有一个老板去管理工人,要是没有我,他们靠什么生活呢?”)

3. 一个财政部的官员……一个老师、一个教授、一个研究员、一个心理学家、一个教士、一个军官、一个部长,甚至国家元首本人……一个父亲、一个母亲、一个大学生等等(对于每一种类别,我们都可以使阐明变得完整)。

为了举另一种例子,为了看到不同的意识形态的后果是如何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和平共处或相互抵牾的,让我们看看在工人的一些实践仪式中所发生的事情(我要提醒大家注意:意识形态最终存在于这些仪式中,存在于在实践中——即这些仪式出现的地方——被这些仪式所规定的行为中)。

我们将只考虑一些招募仪式,或更简单一点,一天结束后离开工厂的仪式。(接下来的内容,忠实地转录自一位在雪铁龙公司当车工的同志某天对我所说的话)。

无产者结束了一整天的劳动(他从早上开始就等待着这一时刻的到来),铃声一响,他“立马”丢开一切,奔向洗手间和衣帽间,洗手,换衣服,梳头。他变成了另一个人:他要回家找老婆孩子。一回到自己家里,他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同地狱般的工厂和劳动节奏再也没有任何关系的世界。但与此同时,没有过渡,他就陷入了另一种仪式中,即家庭意识形态的(当然是自由的)实践和行为仪式中:与妻子、孩子、邻里、亲戚和朋友的交往关系中;到了星期天,还会陷入别的仪式中,一些与他的(总是自由的)爱好或嗜好相关的仪式:去枫丹白露森林或(有时候)去郊区小花园度周末、做运动、看电视、听广播,天晓得会是什么;到了假期,又是另外的仪式(去钓鱼、野营,或去“旅游与劳动”和“人民与文化”中心[82],天晓得会是什么)。

由于陷入了这些不一样的“系统”中,这位同志补充说,你怎么能指望在某些情况下,工人不会变成和在工厂里不一样的人,比如变成和工会战士或“法国劳工总联盟”[83]成员(他本来就是它的成员)完全不一样的人呢?那个不同的“系统”,比如说可以是(大多数情况下确实就是)小资产阶级的家庭意识形态仪式。那么,这个无产者,这个在工会中与自己的劳动同志在一起时是“有觉悟、有组织的”无产者,一旦回到家里,就碰巧会陷入另一种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系统中吗?为什么不会呢?有时候就是这样。这可以解释不少事情。当然,不仅能解释所有那些和小孩子有关的故事(它们提出了一些“学校教育的”难题),甚至能解释一些独特的政治故事,即那些可能以“出乎意料的”选举结果而告终的故事。因为我们都知道选举的时候是怎么回事。大家好像碰巧在电视或广播中听到了戴高乐讲话(这个狡猾的家伙以民族主义者的姿态出现,大谈法国人的和解、法兰西的伟大和所有好听的调调)。人们星期天全家出动,把一张不记名选票投到秘密写票室边上的投票箱里,神不知鬼不觉。一念之间随大流的晕头晕脑就足以使人们向政治选举的小资产阶级意识形态(首先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让步:于是把票投给了戴高乐。可是此前工会已经宣布不该投戴高乐的票。第二天,大家肯定会在《世界报》上看到雅克·福韦[84]的文章(这文章也是仪式),大谈关于选举结果的“钟摆”定律。

毫无疑问。但第二天,这个无产者就回到自己的工厂,重新和伙伴们在一起了。谢天谢地,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作出了同样的反应。但是要一辈子(终其一生)都当工会战士,并不容易,更不用说当革命战士了。特别是当“什么也没发生”的时候。

什么也没发生,是因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完美地发挥了功能。当它们无法继续发挥功能,无法继续在所有主体的“意识”中对生产关系进行再生产时,就会有人们所说的(多少有点严重的)“事件”发生,就像在五月一样——它是一流的总演习的开始。长征之后,总有一天,革命会到来。

权且的结论

我要在这里,在这第一卷的结尾,停止这项分析工作。在以后要出版的第二卷[85]中,我会继续这项分析。

我将在第二卷中依次研究下列问题:

1. 各社会阶级;

2. 阶级斗争;

3. 各种意识形态;

4. 各门“科学”;

5. 哲学;

6. 哲学上的无产阶级观点;

7. 革命的哲学对科学实践和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实践的干预。

这样,我们将重新回到自己曾由之出发的“对象”:哲学;并可以回答我们一开始就提出的那个问题:什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但到那时候,我们最初的问题已经被“稍稍地”修改过了。

1969年3—4月

* * *

[1]“起源”原文为“genèse”,阿尔都塞经常用“genèse”和“origine”这两个不同的词来表示“起源”。前者来自《圣经·旧约》第一卷的“创世纪”,引申为“宇宙起源论”,转义为“起源”“发生”等,后者也有“起点”“根源”的意思。“概念”一词原文为“notion”,关于它与另一个词“concept”的区别,参见第77页译注。用这个词表示阿尔都塞认为“起源”的“概念”是一种意识形态概念。事实上,阿尔都塞一直都没有放弃对关于“起源”和“目的”的意识形态的批判,在他看来,唯物主义哲学家(比如伊壁鸠鲁)“不谈论世界的起源(origine)这个无意义的问题,而是谈论世界的开始(commencement)”。参见《写给非哲学家的哲学入门》(initiation à la philosophie pour les non-philosophes),法国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66页。——译注

[2]随着“观念学”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获得了“意识形态”的意涵,“观念学家”在此语境中也应译为“意识形态家”。见下文。——译注

[3]“恐怖时代”(la terreur),指法国大革命时期从1793年5月到1794年7月这一阶段。——译注

[4]米涅、奥古斯丁·蒂埃里、基佐和梯也尔他们本人。这些历史学家—意识形态家在王朝复辟时期,描绘了法国大革命阶级斗争的历史:“第三等级”反对其他两个“旧制度”等级(贵族、僧侣)的斗争。我们还要补充说:阶级斗争的概念(notion)早在这些历史学家很久之前,甚至早在法国大革命之前就出现了。就拿法国资产阶级前革命的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时期来说吧,从17世纪开始,封建制度的意识形态家和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家,就已经以关于绝对君主制的“起源”问题的意识形态论战为中心,在一种所谓的种族斗争(日耳曼人和罗马人之间的斗争)的形式下,明确地思考过阶级斗争了。日耳曼主义者是封建制度“古典”形式的辩护人,他们反对与资产阶级“平民”结成联盟的绝对君主制的“专制主义”。他们抵抗着罗马征服者所强加的君权神授专制君主模式的有害影响,维持着古典封建制度的“民主”神话,在这种神话中,国王只是一个由自己的同僚通过民主议会选举出来的领主。他们因此根据这种图式来书写“中世纪”的“历史”。这个论点最杰出的代表是孟德斯鸠(参考《论法的精神》最后几章)。相反,罗马主义者(参考度波长老)则为相反的论点辩护:与封建的无政府状态相反,绝对君主制由于得到引用和注释罗马法的法学家支持,并有“平民”出于民族原因的忠诚为基础,所以能够在社会关系中确立秩序、公正和理性。罗马人对高卢人的征服,对日耳曼主义者是反动的灾难,但对罗马主义者来说却成了一项解放的事业。让我们注意这些论点的独特变迁(尽管来自高度的历史想象,但它们像任何意识形态论点一样,有一些真实的目标):当力量对比最终开始失去平衡,也就是说在18世纪后半叶,日耳曼主义者对“民主”的要求最终被一些同绝对君主制的专制主义进行斗争的意识形态家(这次是左派)从它最初的辩护人那里夺过去——比如左派日耳曼主义者马布利,就采用了右派日耳曼主义者孟德斯鸠同样的论据……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注意到对在种族斗争(日耳曼人反对罗马人,或反过来说也一样)的意识形态伪装下作为历史“火车头”的阶级斗争的真正承认。这场意识形态论战的显在对象是绝对君主制,这场意识形态斗争的真正对象,是资产阶级的上升,以及它在资产阶级和绝对君主制结盟的基础上反对封建贵族的斗争(但这一切都发生在占统治地位的封建生产关系内部)。我们还可以指出,这场围绕绝对君主制、罗马法、种族斗争等问题而展开的意识形态斗争,与现有一流的意识形态理论出现在同一时代:在这个一流的行列中,有霍布斯的理论,举世闻名;有斯宾诺莎的理论,完全被误认;还有所有那些充斥于18世纪启蒙哲学中的意识形态理论--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样,或者不如说,正如大家所不乐意知道的那样。我们还可以指出(以便当以后我们再次谈论哲学时,还能记住这一点),如果没有政治形式和商业形式下的“罗马法的复兴”这一先决条件,就难以想象“现代”哲学即由笛卡尔开创的资产阶级哲学的诞生。

[5]即《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译注

[6]参见《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前引,第550-551页:“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隶属于这个阶级的。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就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译注

[7]希望大家能允许我吐露一点个人隐情:在弗洛伊德学说的信奉者中,拉康曾把“承认/误认”运用于无意识,我重新采用了他提法中的这两个词,把意识形态的功能定义为“承认/误认”(reconnaissance/méconnaissance)。可是在我费劲地把这个定义陈述出来几年之后,却“发现”这个提法一字不差地早就出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了……[参见《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前引,第549页:“我们举出‘未来哲学’中的一个地方作为例子来说明承认现在的东西同时又不了解现在的东西——这也是费尔巴哈和我们的敌人的共同之点。”引文中的黑体为译者所加,注意,“不了解”一词的法文即“误认”(méconnaissance)。——译注]

[8]顺便提一句,这句话证明:马克思当时认为需要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进行严肃的批判,不过,是老鼠们……担负了这个批判的任务。可是大多数马克思主义者却对它字字信奉,并大肆引用以建立自己的“理论”。唉!老鼠们都能做到的事,有多少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人做到了呢?

[9][手稿中有两个重叠在一起的词:陈述/公开表明(exposer/avouer)。]

[10]“理论一般”原文为“théorie en général”,这个提法是阿尔都塞仿照马克恩的“生产一般”而提出来的,前文中还有“意识形态一般”“哲学一般”等提法。——译注

[11]参见《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前引,第525页:“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译注

[12]总有一天要用另一个肯定性的术语来称呼弗洛伊德用否定性的术语即“无意识”所指的现实。这个肯定性的术语,将与“意识”没有任何联系,哪怕是否定性的联系。

[13]“镇压”原文为“répression”,也译为“压迫”,详见第45页译注。——译注

[14]“使得”……“自动行事”原文为“fait agir tout seuls”,也可译为“使……自己动起来”。——译注

[15]“预想的”原文为“d'anticipation”,其中“anticipation”其实是“预先”“预测”的意思。“d'anticipation”也可译为“科幻的”,但为了与后文中的“science fiction”(科幻小说)相区分,这里译为“预想的”。——译注

[16]反社会主义的“宗教大法官”主题可以上溯到陀思妥耶夫斯基,此后还有库斯勒和《第25小时》(la 25ème heure)等。[亚瑟·库斯勒(arthur koestler,1905—1983),匈牙利裔英籍作家、记者,著有小说《中午的黑暗》(darkness at noon,1940)等;《第25小时》(la 25ème heure)是罗马尼亚裔法国作家维吉尔·乔治乌(c. virgil gheorghiu,1916—1992)写于1949年的一部小说。——译注]

[17]“老大”原文为“grand-chef”。——译注

[18]“综合”原文为“synthèse”,即黑格尔的“合题”。——译注

[19]原文“c'est pourquoi votre fille est muette”,直译为“这就是您女儿不会说话的原因”,典出莫里哀戏剧《屈打成医》:“voilàpourquoi votre fille est muette”(以上就是您女儿不会说话的原因),一般用在对某件事情冗长的解释之后。——译注

[20]有人会说这是临时的……但这是一个会持续的“临时”,因为作为这整个阐释基础的那个观念是错误的。那些知道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是剥削而不是压迫的工人群众,将“不会运转起来”,而上述临时的“领袖”如果不愿放弃那个错误观念,就必然会在自己的错误中,即在自己的方向上,一直错下去。

[21]“老田鼠”原文为“vieille taupe”,作为俗语又有“讨厌的老太婆”的意思。“老田鼠”典出莎士比亚的戏剧《哈姆莱特》:“说得好,老田鼠!你钻地钻得好快啊!好一个开路先锋!”后来马克思曾用“老田鼠”来指“革命”,比喻在世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通过长期埋头苦干,为创造新社会而进行准备。参见《马克思在〈人民报〉创刊纪念会上的演讲》,《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前引,第580页:“……工人也同机器本身一样,是现代的产物。在那些使资产阶级、贵族和可怜的倒退预言家惊慌失措的现象当中,我们认出了我们的好朋友、好人儿罗宾,这个会迅速刨土的老田鼠、光荣的工兵——革命。”另外,罗莎·卢森堡在1917年也写过一篇名为《老田鼠》的文章;1965年到1972年间,巴黎有过一家左翼知识分子开的书店也叫“老田鼠”,1979年之后,这个名字还被用来当作他们出版社的名字。阿尔都塞在这里显然是在反讽。——译注

[22]“高贵的谎言”原文为“«beaux mensonges»”,参见柏拉图《理想国》,王扬译,华夏出版社,2012年,第125页:“‘那么’,我说,‘我们先前讨论过的那些必要的谎言中,哪一种能成为我们的妙计,虚构某种高尚的东西,用它来说服人,特别是那些城邦的统治者,不行,就转向城邦中的其他人。’”——译注

[23]这里的“使……运转起来”原文是“font marcher”(原形为“faire marcher qn”),其中“运转起来”(marcher),也意为“轻信、同意”,所以这个短语的转义即“威逼、骗取或促使某人同意”“欺骗某人”。——译注

[24]“不会自欺欺人”原文为“ne pas se raconter d'histoires”,其肯定形式“se raconter des histoires”是一个固定短语,即“给自己编故事”或“自欺欺人”。阿尔都塞曾用“ne pas se raconter d'histoires”(“不给自己编故事”或“不自欺欺人”)来定义“唯物主义”。参见阿尔都塞《来日方长》,前引,第178页。——译注

[25]而不是科学的。我们的“理论家们”把这种区分判决为过时的。既然不存在虚假的知识和真实的知识,不存在意识形态和科学,所以他们更愿意谈论“知识”本身。而渴望真实知识的无产者知道,真实的知识并不是压迫性的:他们知道,当这种真实的知识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知识时,它就是革命的和解放的。

[26]“长征”原文为“longue marche”;“运转”原文为“marcher”,也有“走”“行进”的意思。所以这里“还是运转起来加入长征”,也可译为“还是在长征中行进”。——译注

[27]把无产阶级自发的意识形态改造成越来越突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内容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这种教育,历史地表现为各种复杂的形式:有通过各种书本、小册子和各种学校,以及一般地通过宣传而进行的通常意义上的教育;但尤其有通过阶级斗争实践的锻炼、通过经验、通过对经验的批判和改正等等而进行的教育。

[28]“表述”原文为“représentation”,也有“表现”“描绘”“再现”“代表”等含义,在斯宾诺莎和康德那里,也译为“表象”。这个命题的句式似乎模仿并改写了马克思的原话:“……这些观念都是现实[实在]关系和活动、他们的生产、他们的交往、他们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有意识的表现(représentation),而不管这种表现是现实的还是虚幻的。”参见《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前引,第524页注释。而“实在的”“想象的”这两个说法则是对拉康概念的借用。“实在的”(réel)有时候也译为“现实的”“真正的”。——译注

[29]指卡尔·巴特(karl barth,1886—1968),瑞士籍新教神学家,新正统神学的代表人物之一。——译注

[30]指保罗·利科(paul ricœur,1913—2005),法国当代哲学家,著有《意志哲学》《解释的冲突》等。——译注

[31]我故意使用了这个非常现代的说法。因为说来遗憾,甚至在共产党内部,用“小集团”行为来“说明”某些政治偏向(“左倾”或“右倾”)都成了家常便饭。[宗派主义]/机会主义。

[32]“理性主义联盟”(union rationaliste)是法国一批科学家于1930年创立的一个学术团体,最初的发起人是物理学家保尔·朗之万(paul langevin),成员主要有法兰西学院和法兰西科学院的教授、著名科学家和作家,该团体的宗旨是反对一切形式的非理性主义,反对各种形式的独断论和对超自然事物的求助。该团体有自己的刊物,并在一些重要的广播电台办有专栏节目。——译注

[33]“詹森党”原文为“parti janséniste”,其中“parti”一般也译为“部分”。——译注

[34]对“颠倒”这种提法的批判,可参见阿尔都塞《矛盾与过度决定(研究笔记)》一文的相关论述,见《保卫马克思》(该文在书中被译为《矛盾与多元决定(研究笔记)》),顾良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译注

[35]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正如我们会在第二卷中看到,这些条件对于阶级斗争来说是最重要的东西。

[36]前一个“主体”是单数,后一个是复数,这个区别在下一节开头讲明了,并在“基督教的宗教意识形态”一节里具体地演示了出来。——译注

[37]“唤问”原文为“interpelle”,其原形为“interpeller”,名词形式为“interpellation”,这个词的含义有:(1)(为询问而)招呼,呼喊;(2)(议员向政府)质询,质问;(3)[法]督促(当事人回答问题或履行某一行为);(4)(警察)呼喊,追问、质问,检查某人的身份;(5)强使正视,迫使承认;(6)呼唤(命运),造访。詹姆逊把它解释为“社会秩序把我们当作个人来对我们说话并且可以称呼我们名字的方式”,国内最早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译本译为“询唤”,系捏合“询问”和“召唤”的生造词,语感牵强,故不取。我们最初使用了“传唤”的译法(参见《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陈越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似更通顺;但由于“传唤”在法语中另有专词,与此不同,且“传唤”在汉语中专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用法过于狭窄,也不理想。考虑到这个词既是一个带有法律意味的用语,同时又用在并非严格司法的场合,我们把它改译“唤问”,取其“唤来问讯”之意(清·黄六鸿《福惠全书·编审·立局·亲审》有“如审某里某甲,本甲户长,先投户单,逐户唤问”一说)。在有的地方也译为“呼唤”。“主体”原文为“sujet”,又有“臣民”的意思,与动词“s'assujettir”(“臣服”)对应,关于这个词的“歧义性”,具体参见第497页相关论述。——译注

[38]它借用“权利的主体”这个法律范畴制造了一种意识形态概念:人天生就是一个主体。(“权利的主体”原文“sujet de droit”,其中“droit”也译为“法”。详见第五章“法”。——译注)

[39]参见第188页注释。——译注

[40]参见《新约·使徒行传》17:28。——译注

[41]语言学家和那些为了不同目的而求助于语言学的人会碰到许多困难,出现这些困难是由于他们误认了意识形态后果对所有话语(甚至包括科学话语)的作用。

[42]“意识的沉默”原文为“«silence de la conscience»”,这个表达可能来自萨特《境况种种》第一集,参见萨特《境况种种》第一集(situations i),伽利玛出版社(gallimard),1947年,第218页;也可能来自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参见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phénoménologie de la perception),伽利玛出版社,1945年,第462页。另参见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506页:“因此,语言必须以一种语言的意识为前提,以一种意识的沉默为前提,这种意识的沉默包裹着说话的世界,词语首先在它当中获得构型和意义。”译文有修改。——译注

[43]关于“承认”和“误认”,详见第339页注释。——译注

[44]“(老)相识”即“(re)-connaissance”,也即“(重新)相识”,是动词“reconnaître”(即“认出”“承认”“认识到”)的名词形式。——译注

[45]注意,“总是已经”(toujours déjà)是阿尔都塞经常用到的一个词,为的是反对“起源论”,后文中还出现了“总是—已经”(toujours-déjà)这个变体形式。这两个词通常也可译为“从来”,但为了突出阿尔都塞的强调语气,我们在本书中将其译为“总是已经”和“总是—已经”。——译注

[46]注意:这个双重的目前又一次证明了意识形态是“永恒的”,因为这两个“目前”是被一段不确定的时间间隔分开的;我在1969年4月6日写下这几行字,而你可以在今后任何一个时候读到它们。

[47]呼唤(interpellation)作为一种服从于明确仪式的日常实践,在警察的呼唤实践中采取了惊人的形式(它发挥功能的形式和在教育呼唤中的形式非常相似):“嗨!您,叫您呢!”但与别的呼唤实践不同,警察的呼唤是镇压性的。“您的证件!”证件首先是指身份证件:照片、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职业、国籍等等。集中体现在姓名等信息中的身份,使得人们可以识别这个主体(警察的呼唤说明他多少受到了怀疑,从而先天是“坏人”),从而认出他,不把他与其他人相混淆,以便或者“让他通过”(“没问题!”),或者“逮住”他(“跟我来!”);其结果,所有在人民示威活动中被逮住的那些人都非常清楚:开始以“你”相称并伴以一阵痛打,在局子里过夜,还有一整套警察认出“坏主体”的可怕的物质仪式:“是他打了我!”相应的指控是:“对公务人员动武”或其他鉴定。当然,也有一些小偷和罪犯,还有一些警察,不“喜欢”“某些实践”。(注意,本书中的“interpellation”“interpeller”主要译为“唤问”,凡为方便读者理解而译为“呼唤”的地方,原文也都是这个词。——译注)

[48]我们已经说过,在某种程度上,家庭是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49]“父姓”原文为“le nom de son père”,即拉康的术语“父亲的名”。——译注

[50]这让人想到在一些戏剧中,孩子在产院里被调换或被真正的父亲“认出”来;孩子被从父亲那里夺走,被托付给母亲;等等,并想到这些事件所造成的所有可怕[被删除的字]后果。

[51]这里“叫路易的小孩”显然是指阿尔都塞自己,接下来的一整段描述,也是以阿尔都塞自己的经历为原型的。具体参见其自传《来日方长》,前引。——译注

[52]这里“已经是主体了”的原文是“est déjà-sujet”(直译为“是已经的主体”),阿尔都塞用了“déjà-sujet”这个词,表示这个主体从一开始就“已经”(déjà)是“主体”(sujet)。——译注

[53]原文为“auto-hétérobio-graphiques”,是根据“autobiographique”(自传的)一词而杜撰的,其中词缀“hétéro-”有“异……”“外来的……”“杂……”等多种意思。——译注

[54]“演说”原文为“discours”,也译为“话语”。——译注

[55]“言”原文为“parole”,即“讲话、发言”,这里指“圣言”。——译注

[56]“传统”原文为“tradition”,作为宗教用语,指“口头流传下来的教义”。——译注

[57]“起源”原文为“origine”,也可译为“出身”,具体参见第335页译注。——译注

[58]尽管我们知道个人总是已经是主体(虽然只是家庭意识形态的主体),但我们还是继续使用这个方便的说法,因为它可以造成一种对比效果。(本注释原本注在上文“上帝藉我的声音传话给你”这句话后面,当为误植。现根据《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中与这一段文字相同的部分更正。——译注)

[59]“流泪谷”原文为“vallée de larmes”,语出《圣经·诗篇》84:6。——译注

[60]“大他者主体”原文为“autre sujet”,详见下注。——译注

[61]按照本书通例,我们把这个大写的主体用楷体表示,并在表示对照的地方,在前面加上一个“大”字,相应地,在表示对照的地方,小写的主体前加上一个“小”字,以使原文的意思更加显豁。——译注

[62]我以糅合的方式,不是逐字逐句,而是“按精神实质”进行引用。(参见《旧约·出埃及记》3。——译注)

[63]可参见《新约·马太福音》26:36-46;27:46。——译注

[64]圣多马(saint thomas),耶稣十二门徒之一,曾因怀疑耶稣的复活而用手触摸耶稣受伤处。阿尔都塞在其自传《来日方长》中也提到过这个典故:“我终于在自己的欲望中变得幸福了,这欲望就是要成为一个身体,首先要在自己的身体里存在,在身体里我获得了自己终于真正存在的无可辩驳的物证。我和神学上的圣托马斯毫不相干,因为他仍然在思辨的眼睛的修辞底下思考;但我和福音书里的圣多马却有更多的相通,因为他为了相信而愿意触摸。更有甚者,我不满足于只通过手的简单接触而相信现实,我还要通过对现实进行加工改造,并远远超出这个单纯的现实本身,去相信我自己的、最终赢得的存在。”参见阿尔都塞《来日方长》,前引,第229-230页。——译注

[65]三位一体的教义正是关于从大主体(圣父)分出小主体(圣子)以及这两者的镜像关系(圣灵)的理论。

[66]黑格尔作为一位讨论了普遍承认的理论家,也是一位令人钦佩的、但有所偏袒的意识形态理论家。费尔巴哈,作为一位讨论镜像关系的理论家,也一样。还没有关于这种保证的理论家。我们以后会再讨论这些。

[67]利奥泰(lyautey)说镇压的黄金法则是:“展示武力,以便不必动用武力。”我们可以将这个表达改进一下:“不要展示武力,以便不需要动用武力就让它起作用”,等等。[路易·于贝尔·贡扎尔夫·利奥泰(louis hubert gonzalve lyautey,1854—1934),法国政治家、军事家、法兰西学院院士,曾参与指挥法军征服马达加斯加岛,1912—1916年任法国殖民地摩洛哥总驻扎官,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任战争部长,后任法军元帅。著有《论军队在殖民地的作用》(du rôle colonial de l'armée,1900)等。——译注]

[68]“但愿如此!”原文为“ainsi soit-il! ”即祈祷结束时说的“阿门”,直译过来是一个祈使句:“让它成为这样的吧!”——译注

[69]“职责”原文为“devoir”,关于它与“obligation”(义务)的区别,参见第159页译注。——译注

[70]原文为“subjet”,根据下文,此处首字母应该大写,即“subjet”。——译注

[71]阿尔都塞的引文为“ni dieu,ni tribun,ni maître”,《国际歌》原文是“ni dieu,ni césar,ni tribun”(直译为“既没有上帝,也没有恺撒和护民官”,中文歌词译为“也不靠神仙皇帝”),其中“tribun”既有“(思想的)辩护士”“平民演说家”“民权保卫者”等意思,也指古罗马的“护民官”“罗马军队高级军官”或(法国拿破仑时期的)护民院(下院)的议员。——译注

[72]看看“个人崇拜”的意识形态,它的基础中就有沙皇是“人民的小父亲”的意识形态的残余(带着宗教的回声)。目前在西欧共产党中发展出来的意识形态倾向于说,他们自己方面没有实践“个人崇拜”的意识形态,一点儿也没有(意共),或仅仅在一种情况下有,即在“莫里斯·多列士的党(法共)”这个不适当的表达中。“对个人崇拜进行批判”的意识形态,本身仍然是一种意识形态,因此,尽管它作出了“去中心化”或……否定的努力,在某个地方它还是有一个中心。在哪里呢?自捷克斯洛伐克“事件”以来,这个中心有点儿难以辨认了:过于军事化了,政治意识形态不喜欢这样。如果愿意在我们的分析的烛照下,从另一个角度想想陶里亚蒂关于国际工人运动的“多中心主义”这个表达或“再没有社会主义导师国家”这句话,想想第三国际取消之后甚至没有任何国际,乃至当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分裂的情况,我们就会看到正在起作用的“去中心化”的各式各样的例子。说实话,它们是不合常规的,而且并非总是经过马克思列宁主义科学的“加工”和“检验”。但总有一天,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重新统一,会通过那些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去中心化”的形式而得到保障。要有“耐心”。(“耐心”原文为意大利文“pazienza”,这个词很可能是从葛兰西那里借来的。可参考葛兰西1927年2月26日从狱中写给他母亲的信,见葛兰西《狱中书简》,田时纲译,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48页:“要有耐心,而我有足够的耐心,它车载斗量,广厦难装。”——译注)

[73]关于“承认”和“误认”,详见第339页注释。——译注

[74]“机械装置”原文为“mécanique”,也可译为“机器”。——译注

[75]“职责冲突”原文为“conflits de devoirs”,其中“devoirs”(职责)与“obligation”(义务)的区别,参见第159页译注。——译注

[76]“良知危机”原文为“crise de conscience”,也译为“良心危机”,其中“conscience”也译为“意识”,“consciemment”(有意识地)是它的副词形式。——译注

[77]“奇怪的战争”(drôle de guerre)指英国和法国在1939年9月至1940年5月期间采取绥靖政策,对德国宣而不战的“战争”。——译注

[78]“运行”原文为“fonctionner”,在其他地方也译为“发挥功能”。——译注

[79]这个论点将在其他地方得到证明。[参考“附录”。原编者](指“附录: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优先性”。——译注)

[80]“先锋(的)”一词原文为“d'avant-garde”,也译为“前卫的”。——译注

[81]勒内·克莱尔(rené clair,1898—1981),法国电影艺术家,法兰西科学院院士。这里“义务的”一词原文为“obligatoire”,即“必需的”,也可以译为“强迫的”。关于这个词的更多解释,参见第159页译注。——译注

[82]“旅游与劳动”(tourisme et travail)和“人民与文化”(peuple et culture),是由抵抗运动中共产党员和其他活跃分子创立的组织,前者致力于为工人提供免费或便宜的旅游服务,培养他们之间的“兄弟情谊”,提供文化教育;后者致力于给工人和农民进行终身的文化教育,以反抗文化上的不平等。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这两个组织在不少地区建立了自己的组织网络,为工人或农民提供文化教育和更便宜的旅游服务。——译注

[83]原文为“cgt”,即“confédération générale du travail”(也译为“法国总工会”)的缩写。参见第241页译注。——译注

[84]雅克·福韦(j. fauvet,1914—2002),法国著名记者,曾任《世界报》总编辑,著有《法共史》(histoire du parti communiste français)等。——译注

[85]详见本书卷首“法文版编者说明”和阿尔都塞的“告读者”。——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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