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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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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柚子

露丝通过了升学考试,走过桥,上高中。

墙上有四面大大的干净窗户。头顶是崭新的日光灯。这堂课是卫生与指南,一个教学新主意。男生女生混在一起上课,圣诞过后,他们就去上家庭生活课。现在教这门课的年轻老师是个乐观派。穿了一件亮红色的套装,上衣盖过臀部。老师沿着一排座位走过来又走过去,反复多次,让每个人都讲讲自己早饭吃了些什么,检查他们是否遵守着加拿大的饮食规则。

城镇和乡村间的差异很快就这么显现出来了。

“油炸土豆。”

“面包,还有玉米糖浆。”

“茶和粥。”

“茶和面包。”

“茶、煎鸡蛋,还有农家肉卷。”

“葡萄干馅饼。”

有人在笑,老师板起脸,但没什么用。她开始走向城里的同学。教室里,同学们自行划成两派,坐在两个方位。这边的人说自己吃了吐司加果酱,培根和鸡蛋,玉米片,甚至还有华夫饼就糖浆。橙汁,有些人说。

露丝挤进了城里人的最后一排。除了她,没有人来自西汉拉提。她实在太想跟城里同学一道,与自己原来的地方对立起来,跟那些吃华夫饼、喝咖啡的人,那些对早餐颇有见地的人扯上关系了。

“半个柚子。”她大胆地说。没人想过这个。

事实上,弗洛会觉得早餐吃柚子跟喝香槟一样糟糕。他们在店里压根就不卖柚子。不怎么进新鲜水果。有些带斑点的香蕉,还有些卖相不佳的小橙子。跟很多村里的人一样,弗洛觉得所有没有认真煮过的东西对胃都是不好的。早餐她们也喝茶和粥。夏天会吃泡米。吃泡米的第一个早晨,它轻得就像花粉一样,撒进碗里,那是快乐的、令人振奋的时刻,就像头一回甩掉了橡胶鞋,赤脚踩在硬硬的路上;又像在天寒地冻和鸟儿纷飞的短暂季节之间,头一回快乐地敞开了门。

露丝很高兴自己能想到柚子这事儿,而且以这样自信又自然的语调说了出来。在学校她的声音几近干涸,她的心脏滚动成一个巨大的球体堵住喉咙,汗水像石膏一样将外套紧紧黏住手臂,即便妈妈帮忙也会无济于事。她的神经被下了诅咒。

几天之后,她走上那座桥回家,路上听见有人在喊她。喊的并不是她的名字,不过她知道是在叫她,所以她在桥板上放慢脚步,听了起来。那声音似乎是从她底下发出来的,尽管她从桥上的缝隙往下看,只能看见湍急的流水。一定有人躲在了桥桩旁边。那声音像在渴望些什么,伪装得恰到好处,露丝都分不清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

“半个柚子!”

那些年里,她仿佛听到有人一遍又一遍地在喊这句话,从小巷,从一扇漆黑的窗户。她再也不能任由这样的声音出现,但很快她就又要捂住自己的脸,将唇膏从她的上嘴唇擦去。人们出汗,总是因为撒了谎。

事情本来还可以更糟的。丢脸这件事最容易。高中生活处处是险境,在那干净而刺眼的强光底下,没有人会忘记你做过些什么。露丝也可能会成为那个丢了高洁丝卫生巾的女生。那可能是个乡村姑娘,她把卫生巾放进口袋里,也可能是笔记本后面,等晚些时候再用。离家远的人一般都会这么做。露丝自己也这么干过。女厕所里有一个高洁丝卫生巾自动贩售机,不过里面常常是没货的,你投硬币进去,它什么都吐不出来。大家都知道,有两个乡村姑娘商量好,在午餐时间去找门卫把货补上。没用。

“你们俩谁要用?”他说。于是她们就逃跑了。她们说这门卫的屋子就在楼梯下,里面有一张脏兮兮的老沙发,还有猫的骷髅骨。她们发誓说,这千真万确。

高洁丝卫生巾一定是丢在了地上,或者是在衣帽间,然后被人捡了起来,偷混进大厅放奖杯的橱窗里。人人都看见了。因为经过了折叠,在运送至奖杯橱窗的过程中又一番折腾,它已经不是原本的样子,表面被磨损了,所以有可能让人想到,它之前还被人家放在身子底下暖过。大丑闻。在早上的大会上,校长提到了这个令人恶心的东西。他发誓,一定要揪出把它放进橱窗的肇事者,公开批评、严加责罚、开除出校。学校里的每一个女孩都否认自己知道这件事。一时兴起不少理论。露丝担心别人怀疑卫生巾是她的,所以当人们的目标锁定在一个块头很大、脸色阴沉、名叫莫瑞尔·梅森的乡村女孩身上时,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这个女孩穿着一件粗纺人造纤维的居家便服上学,还有体臭。

“你今天戴那破布了吗,莫瑞尔?”男孩会这么跟她说话,会在她背后喊她名字。

“如果我是莫瑞尔·梅森,我会想杀了我自己,”露丝在楼梯上听见一个高年级的学生对她的伙伴说,“我会杀了我自己。”她的声音里没有同情,只有不耐烦。

露丝每天回家后都会告诉弗洛今天学校发生了什么。弗洛很喜欢听高洁丝卫生巾那一段,会问她有没有什么新进展。不过弗洛从来没有听她说过半个柚子的故事。要是那故事不能把她自己摆在一个优越的、俯视者的角色上,她就不会讲。错误都是别人犯的,这是弗洛和露丝的共识。当露丝离开学校,走上桥,将自己转化为一个叙述者,她就变得不一样了,效果显而易见。不再紧张了。她会发出质疑的声音,穿着那红黄相间的格子裙,臀部轻轻摆动,昂首阔步、得意洋洋。

弗洛和露丝变换了角色。现在露丝是那个把故事带回家的人,弗洛记住了故事的主角叫什么名字,她成了那个等着听后续故事的人。

霍斯·尼科尔森、戴尔·费尔布里奇、兰特·切斯特顿。弗洛伦斯·多迪、雪莉·皮克林、鲁比·卡拉瑟斯。弗洛每天都在等待他们的新消息。她称他们为“小丑角儿”。

“喂,那些小丑角儿今天又要干些什么了?”

她们会坐在厨房,门敞开着,顾客可以随时进来,如果她父亲叫她,也可以从对着门的楼梯间听到。他躺在床上。弗洛煮了咖啡,她让露丝从冰箱里拿几瓶可乐出来。

露丝带回来的就是这类故事:

鲁比·卡拉瑟斯是那种很放荡的女孩,红头发,斜眼很厉害。(至少在这片乡村,现在跟过去的最大区别之一,就是在那个时候,不管你是斜眼还是斜视都没人当回事,他们也不会在乎你牙齿有没有叠着长,长到哪边去。)鲁比·卡拉瑟斯为布莱恩特斯工作,布莱恩特斯是做五金器具生意的。他们常常跑去看赛马或者冰球,或者去佛罗里达,这个时候鲁比就待在屋子里,干点家务活赚她的伙食费。有一次,她又一个人在那里,有三个男孩跑过去看她。戴尔·费尔布里奇、霍斯·尼科尔森、兰特·切斯特顿。

“他们去看能不能揩到什么油。”弗洛说道。她看着天花板,跟露丝说声音要压低一点。她父亲不会喜欢这种故事的。

戴尔·费尔布里奇是个很好看的男孩,自负,但不是很聪明。他说他能进屋子说服鲁比跟他干那事,如果能行,他会让她跟他们三个都干一遍。不过他不知道的是,霍斯·尼科尔森已经和鲁比约好在门廊下见面了。

“那里肯定有蜘蛛,很有可能,”弗洛说,“不过我猜他们不在乎。”

当戴尔在那漆黑的屋子里四处找她的时候,鲁比已经在门廊下跟霍斯一起了,兰特是他们一伙儿的,他坐在门廊的阶梯上放哨,不消说,他也在认真地聆听着那些肉体碰撞的声音和两人的呼吸声。

现在霍斯爬了上来,说他要进屋子里找戴尔,不是去给戴尔出个什么点子,是去看看这笑话现在闹得怎么样了,他觉得这就是这笑话里最关键的部分了。他看见戴尔正在食品柜前吃棉花糖,然后听见戴尔说,现在要搞鲁比·卡拉瑟斯还不是时候,他以后哪天来都比现在强,他要回家了。

这个时候,兰特爬下了门廊,准备跟鲁比干。

我的老天爷啊!弗洛说。

然后霍斯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兰特和鲁比能听见头顶上他走过门廊的声音。鲁比问,那是谁啊?兰特说,哦,那只是霍斯·尼科尔森而已。那你他妈是谁啊?鲁比问。

我的老天爷啊!

露丝也不用讲后来的故事了。鲁比心情很不好,坐在门廊的阶梯上,衣服和头发上全都是从门廊下面蹭来的灰。兰特从他放学之后当临时工的那家杂货店里偷来了纸杯蛋糕,现在大概已经被挤碎了,可是她不想一起吃,也不想抽烟。他们逗她,怎么啦,怎么不高兴啊。最后她说:“我觉得干那事的时候,我有权利知道对方是谁。”

“她会得到她应得的东西。”弗洛意味深长地说。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如果你不小心拿起了鲁比的东西,特别是她的运动服或者是跑步鞋,那你就得去洗手,不然的话你就有得性病的风险,现在这是大家的共识,人人都这么做。

露丝的父亲在楼上,咳嗽得很凶。这咳嗽声令人沮丧,不过他们已经听习惯了。弗洛起身走到楼梯下。她在那里听着,直到咳嗽声停止。

“那药对他一丁点用都没有,”她说,“那个医生连个邦迪创可贴都贴不好。”最后,她把露丝父亲的所有糟糕事情都怪在了药物和医生头上。

“如果你跟一个男孩随便干那种事你就完蛋了,”她说,“我是认真的。”

露丝很生气,满脸通红,她说要是这样她恨不得先死了算了。

“我也希望是这样。”弗洛说。

弗洛跟露丝讲的是这样的故事:

弗洛妈妈去世的时候,她十二岁,她的父亲把她给送走了。他把她送到一个富裕的农民家庭,她给他们干活赚饭钱,他们送她上学。不过大多数时候他们也不送她上学。太多活儿要干了。他们可不那么好对付。

“如果你摘苹果的时候落下了一个,你得回去把果园里所有的果树都从头再摘一遍。在地里捡石头也是一个样。落下一颗就得去整片地里重新找。”

家里的女主人是一个主教的妹妹。她对自己的皮肤总是很当心,会涂海茵兹蜂蜜和杏仁霜。

她对谁说话都是提高音调,很刻薄,她觉得自己这是下嫁。

“但是她长得很好看,”弗洛说,“她还给了我一样东西。是一副长长的缎子手套。浅棕色或浅黄褐色。看上去很漂亮。我弄丢了,我不是故意弄丢的。”

弗洛得把晚餐给男人们送到那片远远的田地里。那位丈夫打开了餐盒说:“怎么这晚餐里没有馅饼呢?”

“如果你想吃馅饼的话,你大可以自己去做。”男人们给自己盛晚餐的时候,弗洛用女主人的声音说。用词和语调都一模一样。她把那女人的语气模仿得这么像也不奇怪,她总是这么学她说话,甚至会对着镜子练习。不过她说出这话来的时候着实把那些人吓了一跳。

丈夫吃了一惊,他认出了这种模仿。他领着弗洛一步步走回房子里,质问他的妻子这话她是不是说过。他是个魁梧的男人,脾气很坏。不是,这不是真的,主教的妹妹说道,那女孩光会惹麻烦、撒谎。弗洛面向他,他领着她单独走到一处,一拳猛地打过去,使她撞到了房间那边的茶柜上。她的头皮都被撞破了。最后是自己痊愈的(主教的妹妹没有叫医生来,弗洛也不愿意吱声),她现在头上还有伤疤。

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回到学校。

快到十四岁的时候,她跑掉了。她谎报了年龄,在汉拉提一家手套工厂找了份工作。但是主教的妹妹发现了她的去处,隔一段时间就会去找她一次。我们原谅你了,弗洛。你虽然离我们而去,但我们仍然把你看作我们的弗洛,我们的朋友。我们欢迎你找天时间出来跟我们在一起。你不喜欢在乡村里待上一天吗?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待在一家手套工厂里不是很健康。你需要清新的空气啊。为什么不出来见我们呢?你今天为什么不出来呢?

每次弗洛接受邀请出来,要不是正值水果储藏期,就是人们正在制作辣味番茄沙司,要么就是春季大扫除或者将要使用打谷机之时。她唯一能看见乡村风景的时候,就是她把洗碗盆抬到栅栏边时。她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来,为什么要留在这。回城里可要走很长一段路啊。还有,他们穿的衣服可真是叫人无话可说。主教的妹妹的果酱罐子一般都很脏。当你从地窖里把它们拿上来的时候,里面长着霉菌,底部有腐烂成块的水果渣。你怎么忍得住不为这种人感到可怜呢?

主教的妹妹在医院走到生命尽头的时候,弗洛也在她身边。弗洛是来做她的胆囊手术的,那时候露丝刚好能记事。主教的妹妹听说弗洛也在,想见见她。于是弗洛被抬到轮椅上,转着轮子到了大厅。那个身材高挑、有着光滑皮肤的女人,如今已经骨瘦如柴,脸上长斑,癌症缠身,用了很多药。当弗洛把目光放到这个女人身上时,弗洛开始止不住地流鼻血,那是她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那红红的血液汹涌而出,流光溢彩。

护士们看到此景跑到大厅里四处找医生。似乎没有什么办法能让这次血流停止。她抬起头来,血直射在了那病女人的床上,她低下头,血就源源不断地流淌到了地上。他们最后用冰块给她敷上了。她没有跟床上那个女人说再见。

“我从来都没有跟她说再见。”

“你想跟她说吗?”

“嗯,我想的,”弗洛说,“噢,是的,我会说的。”

露丝每天晚上都会带一摞书回来。拉丁文、代数、古代史、中世纪史、法语、地理。《威尼斯商人》《双城记》《短诗》《麦克白》。弗洛对这些书表现出敌意,就跟她对所有书的态度一样。她的敌意似乎随着一本书的重量和尺寸的增加而增多,还跟书包装线、书名的长度和难懂程度有关。当她翻开《短诗》的时候,她发现一首诗居然有五页长,这让她感到愤慨。

她把那书名读得磕磕巴巴。露丝觉得她是故意读错的。“ode”(颂歌)会读成“odd”(奇怪),“ulysses”(尤利西斯)里面有一个长长的“shh”音,听上去就像这英雄喝高了似的。

露丝的爸爸去浴室得先到楼下来。他紧紧地抓住栏杆,慢慢地向下移动,但中途不会停下来。他穿着一件棕色的羊毛浴袍,戴着一条流苏领带。露丝尽量避免看他的脸。并不是因为会看到他的脸因为生病变了样,而是因为她害怕在他的脸上看到对她的差评。她是为了他才买下这些书的,毫无疑问,就是为了向他炫耀。他也的确看了看这些书,只要他从一本书旁走过,都会拿起来看它的书名。但是他说的却只是这个:“小心点,别自作聪明。”

露丝觉得他这么说是为了哄弗洛开心,假设她能听见这话。那个时候她在看着店里的生意。

但是露丝又想,无论弗洛在哪,他都会这么说的,他就假装弗洛是听到了这话。他急着想哄弗洛开心,期待着她能反对。仿佛他是做了这个决定的。弗洛很安全。

露丝从来都没有回应过他。当他说话的时候,她会自然低下头、紧闭双唇,表示不想开口,又并非不敬。她谨慎行事。但是她对夸耀的需求、对自己的高期待、她那浮夸的野心,他却看得一清二楚。他对她的心思了如指掌,令露丝感到丢脸,跟他同处一室就是件很丢脸的事情。她觉得自己给他丢脸了,从出生开始就给他丢脸,以后会丢得更加彻底。但她不是在忏悔。她清楚自己的固执,并不想改变。

他认为女人就应该是弗洛那个样子。露丝知道,事实上他也经常这么说。一个女人应该精力充沛、脚踏实地、心灵手巧、精打细算,会砍价、会指挥、会察言观色,还机灵能干。在读书上也该钝些,孩子气些,该对地图和长单词或者书里的一切感到不屑,脑子里都是迷人的混沌想法,迷信神灵、笃信传统。

“女人的脑子不太一样。”在他心平气和,甚至和睦友善的时候,他这样对露丝说。那时候露丝比现在小。或许他忘了露丝是个女孩,或者以后是要成为女人的。“她们相信那些自己认定了的事情,你跟不上的。”他指的是自己跟不上弗洛的一个想法,弗洛认为,在家里穿橡胶制品会让人变瞎。“不过在某些方面她们能把生活照顾得很好,那是她们的本事。倒不是因为她们脑袋灵光,但她们就有一些比男人要聪明的地方。”

所以让露丝感到丢脸的地方就在于,她是女人,但这是个错误,她不会变成那种“恰当”的女人。事情还不止这些。真正的问题,是她身上遗传并且结合了他的特质,那些他一定会觉得自己最糟糕的特质。那些他已经破除和埋葬的东西,又一次出现在了她的身上,可是她对此完全不想反抗。她想入非非、爱慕虚荣,把整个人生放在脑海之中。那些他引以为傲、赖以生存的东西呢,比如他的手艺,他在工作上的透彻和严谨,却没有遗传给她。事实上,她不是一般的笨拙、草率和图省事。她的手放在洗碗盆里漫不经心,思绪在千里之外,她的臀部已经大过弗洛,头发乱作一团,看到这景象,看到她那笨重、懒散又以自我为中心的样子,他的心中充满了愤懑、忧愁,甚至厌恶。

这些露丝都知道。他穿过房间的时候,她一直沉默,在他的眼睛里读出他自己的想法。她也讨厌自己那么占地方,不过他一走,这些情绪也都没了。她又重新做起白日梦来,或者照镜子,她这几天一直忙着照镜子,把自己的头发盘到头上,转过半边身来看自己的臀部,或者捏起皮肤,颇挑逗地斜眼端详起来。

她也非常清楚,他对她还有另一种看法。他有无法控制的愤怒和恐惧,却也为她感到过同等程度的骄傲。事实,最后的事实,就是如果换了个人,他宁可不要,也不会强迫她保持现在的样子。或者说,他身上的某一部分的确是这么想的。自然,他得一直否认这一点。出于谦恭,他得这么做——也出于倔强。倔强的谦恭。他得完完全全跟弗洛达成一致。

露丝没有仔细想这事儿,也不愿想。感到两颗心的碰撞时,她和他一样,都很不自在。

露丝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弗洛对她说:“啊,你回来就好了。你得在店里面待着。”

她的父亲要去伦敦,去退伍军人医院。

“为什么?”

“别问我。医生说要去的。”

“是更严重了吗?”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那个什么事都不会干的医生觉得没有。他今天早上来了,打量了一眼,就说他要去。我们很幸运,有比利·波普带他过去。”

比利·波普是弗洛的表兄弟,在肉店干活。他以前真的是住过屠宰场的,那有两个房间,铺着水泥地,有牛肚、内脏和生猪的味道。但他一定天性爱家,他会在旧烟草罐头里种天竺葵花,放在厚厚的水泥窗台前。如今他在肉店楼上有一个住处,存了钱,买了一辆奥尔兹莫比尔牌汽车。战后没多久就买的,那时候新车有一种独特的诱惑力。他过来做客的时候,眼睛也不时向窗外望,留意着点,说些吸引大家注意的话,比如:“她在草堆上挺亮的啊,她也需要肥料的哟。”

弗洛为他和他的车感到骄傲。

“看,比利·波普有一个宽敞的后座呢,你爸爸可以躺在上面。”

“弗洛!”

露丝的父亲在叫弗洛。他刚开始生病在床的时候,很少叫她,后来甚至变得小心谨慎,心生歉意。但是他从那种情绪中走出来了,她说,他现在常常编个理由叫她上楼去。

“他怎么会觉得在那里没了我能行?”她说,“他离开我五分钟都不行。”她似乎对此感到骄傲,不过她常常会让他先等等。有的时候他会跑下一层到楼底下去,这他就不得不交代详细点为什么要让她上来了。她跟店里的人说,他五分钟都离不开她,她每天都要给他洗两次床单。这是真的。他的床单被他的汗水浸透了。到了晚上,她或者露丝,或者她们俩,都会在柴房的洗衣机旁。有时候露丝看到她爸爸内裤上的污渍。露丝不会去看,但是弗洛会把它拿起来,杵到几乎是露丝鼻子下边,大喊道:“瞅瞅这个呀!”然后啧啧两声,责骂嘲弄几句。

在这些时候,露丝都恨她,也恨她的父亲。恨他的病态,恨他的贫穷和节省,连送点东西去洗衣房都变得难以想象;还有,她们的生命中,没有一样东西是受到保护的。这些事情,弗洛可也是看在眼里的。

露丝在店里待着。没人进来。这是一个尘土飞扬的大风天,已经过了平常下雪的时节,却总也没下雪。她可以听见弗洛在楼梯间走动,骂骂咧咧,又鼓着劲儿,叫她爸爸穿好衣服,也许现在正在打包他的行李,四处找东西。露丝把她的教科书放在柜台上,读英语课本,这样就不用听到家里的噪声了。这是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写的一个故事,叫作《花园茶会》。故事里有一些很穷的人。他们住在花园最底下的小巷子里。描写他们用的是同情的笔触。表达得恰到好处。但是露丝很生气,因为这个故事并非如她所想。她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为什么生气,但是肯定是跟凯瑟琳·曼斯菲尔德从来没有义务去看一条有污渍的内裤有关。她的亲戚也许是残酷又浅薄,但是他们可能有着悦耳的口音,她的同情是浮在丰硕的财富之上的,她为穷人哀叹,毫无疑问,这点是露丝所鄙视的。露丝在对待贫穷这个问题上,俨然是个义正严辞的专家,并且会这样持续很长时间。

她听见比利·波普高兴地喊着走进厨房:“啊,我猜恁在想我到底是在哪儿呢。”

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的亲戚们可不会说“恁”。

露丝已经读完那个故事。她拿起《麦克白》。她能背得出里面的一些台词。她能背诵莎士比亚和诗歌,却背不了学校里规定的那些东西。当她说出这些台词的时候,她并没有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演员,在舞台上表演麦克白夫人的样子。她想象的是她自己,她自己就是麦克白夫人。

“我是走过来的,”比利·波普往楼上的方向喊,“我得把她带进里面去。”他以为人人都能明白他说的“她”指的就是他的车。“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玩不转她,她朝我灭了火。我不能开着一个不怎么灵光的东西到城里来。露丝在家吗?”

打露丝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起,比利·波普就很喜欢她。他常常会给她10分硬币,然后说:“存起来,给自己买些紧身胸衣吧。”这时候她还胸部平坦、身体瘦削。他是开开玩笑。

他走进店里。

“露丝,你乖乖的吗?”

她没怎么理他。

“你在看你的教科书吗?你想当个教书匠吗?”

“有可能。”她没打算做一个学校的老师。但是你一旦说自己想当老师,就不会有人再去管你了——这点也真是叫人吃惊。

“今天对你们来说真是悲伤的日子。”比利·波普声音低低地说。

露丝抬起头来,冷淡地看着他。

“我是说,你爸爸要去医院。不过他们会让他好起来的。他们那里都有设备。他们有好的医生。”

“我怀疑。”露丝说。这事她也很讨厌,讨厌人们话语中暗示点什么,然后又把话给收回去,那狡猾劲儿。谈到死亡和性的时候就容易这样。

“他们会把他治好,然后春天把他送回来。”

“如果得了肺癌就不一定了。”露丝坚定地说。她从来没有说过这话,弗洛也没有这么说过。

比利·波普看着她,表情愁苦,像她说了什么污言秽语,为她感到丢脸似的。

“你又不是没别的可说。不能这么说话的。他会从楼上下来,然后会听见你说的。”

毫无疑问,这样的情形有时会让露丝感到痛快。在她不被杂事烦扰,比如洗床单和听见那一连串咳嗽发作的时候,她感到淋漓尽致的痛快。她会幻想自己在此事中扮演的角色,会看到自己思维清晰、沉着冷静,拒绝一切欺骗之语,年纪虽小,却成熟老练。如此这般,她说出了“肺癌”这个词。

比利·波普打电话给车库。结果发现那车得到晚餐时间才会修好。不过比利·波普不会在那个时候出发,而是要留下来过夜,在厨房沙发上睡觉。他和露丝的爸爸会在第二天早晨去医院。

“也不用那么着急啊,我也不是要追着去见他。”弗洛说,她指的是医生。她到店里拿来了一罐三文鱼,做了份吃的。尽管她哪儿都不去,也没打算去哪儿,她已经穿好了长袜、干净的外套和裙子。

做晚餐的时候,她和比利·波普一直在厨房里高声说话。露丝坐在高高的椅子上默诵着,她从窗前望向西边的汉拉提,尘土在街道和干了的水洼上扬起。

你们这些杀人的助手,

进入我的妇人的胸中,把我的乳水当作胆汁吧!

如果她朝厨房里大声朗诵这话,准能让他们震惊。

六点钟的时候她关上了店门。她走到厨房的时候,惊讶地看到了她父亲也在那里。她没听见他的动静呢。他没说话,也不咳嗽。穿得好好的,衣服颜色还不寻常,一种油性的深绿色。

可能这衣服挺便宜的。

“瞧他都穿好啦,”弗洛说,“他觉得他看上去挺精神的。不用回床上躺着了,他可高兴了。”

露丝的父亲不自然地、顺从地笑笑。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弗洛说。

“我感觉很好。”

“你也没咳嗽嘛。”

她父亲的脸刚刮过胡子,平滑而精致,就像他们曾经在学校里用洗衣皂雕刻的动物一样。

“或许我应该起来,一宿都醒着。”

“票在那里,”比利·波普热切地说着,“别再懒惰了。起床了,今晚别睡。回去工作吧。”

桌子上有一瓶威士忌。是比利·波普带回来的。这两个男人用曾经拿来装奶油芝士的小杯子盛着把它喝光,那奶油芝士就用大概半英寸的水搅拌开来。

露丝的同父异母弟弟布莱恩跑过来玩。他闹哄哄的,身上还带着泥,有一股来自户外的冰冷味道。

他刚进来,露丝就说:“我能喝点吗?”她朝威士忌瓶子点了点头。

“女孩子不能喝的。”比利·波普说。

“如果给了你一点,布莱恩就会过来哭着要了。”弗洛说。

“我能喝点吗?”布莱恩说。他哭闹着,弗洛哈哈大笑了起来,把她的杯子移到面包盒后面。“瞧见了吧?”

“以前的确有人是能治好的,”比利·波普在晚饭桌上说,“但这事儿现在就没听说了。”

“真糟糕我们现在连一个人都搞不定了。”露丝的爸爸说着,正在搞定那串咳嗽。

“我以前听我爸讲过一个信仰治疗师,”比利·波普说,“他有他自己说话的方式,他说起话来跟《圣经》似的。所以有个聋子走到他那儿,他看见他,然后帮他治好了耳聋。然后他问他:

你敢听见?”

“你可听见?”露丝建议道。她去拿面包作晚餐的时候把弗洛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了,所以面对着亲友们,也就感觉更加亲切自然了些。

“没错。你可听见?然后那个人说听见了,他听见了。所以信仰治疗师就说,你可相信?不过可能那个人并不是很明白他是什么意思。然后他说,相信什么?信仰治疗师就生气了,就又带走了那个人的听力,他也就还是个聋子了,跟原来一样。”

弗洛说,她还小的时候,住在她家那边有个女人有千里目。每到周日,马车啊,后来是汽车啊都会在路的尽头停下。那天,人们远道而来向她询问要事。大多数都是来咨询自己丢的东西都丢到哪儿去了。

“他们不是想跟自己的朋友保持联系吗?”露丝的爸爸说。他总是喜欢在她讲故事的时候撺掇几句。“我以为她能让你跟死去的人联系上呢。”

“可是呢,大多数人在活着的时候已经受够他们的那些朋友了。”

他们想知道的是戒指、遗物和牲口,它们都跑到哪儿去了。

“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到她那儿去,他丢了钱包。他在铁路线工作。然后她告诉他,嘿,你记得大概一周之前,你沿着铁路走到果园附近,然后你想吃个苹果的事吗?你当时跃过了栅栏,就在那时你的钱包掉了,掉在了长长的野草里。不过一只狗走了过来,她说,那只狗把钱包叼了起来,然后沿着栅栏把它叼到很远的地方,你就去那找好了。可是呢,他已经忘掉果园和爬栅栏的事情了,不过他觉得她很神,于是就给了她一加元。然后他到那儿去,就在她描述的那个地方找到了钱包。真事儿。我认识他。但是钱都已经被撕得粉碎,成了碎纸条,他发现后气疯了,说他真希望自己没给她那么多钱。”

“听着,永远别去找她,”露丝的父亲说,“你不会相信那种事情吧?”当他跟弗洛说话的时候,他经常会用乡村方言,或者乡村的调侃方式,也就是用反话来表达他的真实想法。

“不会,我从来不会真的去问她点什么事儿。”弗洛说,“但有一次我就去了。我得去那里拿一些葱。我妈妈病了,是神经上的病症,这个女人传话过来说,葱会对神经比较好。其实这根本就不是神经问题,是癌症,所以他们到底做过些什么有用的事,我是不知道的。”

弗洛的声音急匆匆的,越说调子越高,把这事儿说了出来,还让她有点尴尬。

“我得去取葱。她把葱拔了出来,洗干净,捆上给我,然后说,先别走,到厨房里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嗯,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是我可不敢看。我觉得她是个女巫。我们都这么觉得。

在学校,都这么觉得。所以我坐在厨房里,她到食品柜那儿拿出个大巧克力蛋糕切出一块来递给我。我得坐下来把它吃掉。她坐在那看我吃。我能记住的就是她的手。那红通通的大手,粗粗的血管突起。那手放在她的腿上,向来都是这儿拍拍,那儿捏捏。从那之后,我常常想,她应该自己吃点葱去,她的神经状况也不怎么好。

“然后我尝了一口,怪怪的。那个蛋糕。奇怪的感觉。但是我没敢停下来。我吃啊吃啊把它全吃完了,我说谢谢,然后我跟你说我就跑啦。我沿着小巷走着,我总觉得她在看着我走,所以到了大路上我就跑啊。但是我还是害怕,怕她在后面跟着我,可能她是隐形还是什么的,可能她能读我脑子里在想什么,把我逮住,揪着我的脑袋往碎石上撞。回到家我甩开门大声呼叫:有毒啊!我就是这么想的。我觉得她让我吃了一个毒蛋糕。

“全都是发霉的东西。我妈妈是这么说的。她房间很潮湿,里面的东西没人吃,她能连着放几天,因为平时也没人来,至于其他时候她招来的那群人,那是另一回事。她能对着一块蛋糕坐特别久。

“但我不这么觉得。不这么想。我觉得我吃了有毒的东西,我死定了。我就跑到谷仓的一个角落里,就这种地方。没人知道我干过这事儿。我把所有没用的玩意儿都放在那里。我把一些碎陶瓷片啊、绒花啊什么的都放在那儿。我记得它们,就在一顶沾有雨水的帽子那边。我就坐那儿,就等着。”

比利·波普在笑她:“他们把你拖出去了吗?”

“我忘了。我觉得没有。他们找我可没那么容易,我坐在所有饲料袋后边儿呢。没有,我不知道。我想最后是我等得太困了,就自己走出来了。”

“还能活下来把这个故事讲出来。”露丝父亲说的最后一个词被一阵长长的咳嗽声所吞没。弗洛说他不能再熬夜了。他说他就在厨房的沙发上躺一会,他也这么做了。弗洛和露丝把桌子擦干净,洗了碗碟,然后为了找点事情做,他们所有人,弗洛、比利·波普、布莱恩和露丝都围坐在桌子前,开始玩尤克牌。她父亲打起瞌睡来。露丝在想象弗洛坐在谷仓角落的样子,旁边是破碎的瓷器和旧了的绒花,那些对她来说是珍贵之物。她就在那儿等着,恐惧一点点在减少,看到死亡如何撕裂白天,那过程一定充满兴奋和欲求吧。

她的父亲在等着。小棚屋锁上了,书再也不会被他翻开了,明天是他最后一天穿鞋的日子。

他们都已经习惯这么想了,要是他没死,某种程度上反倒还觉得不对劲。也没有人能问他是怎么想的。他可能会把这种问题当作粗鲁的,有种大惊小怪和无礼放纵的意味。露丝相信他会这么想。他相信他已经做好了去威斯敏斯特医院、去老兵医院的准备了,他将不再孔武有力,床边会围起发黄的帘子,盥洗槽将满是斑点,连同其他后续的事,他也都做好了准备。

她明白以后与他共处的时光不会比此刻多。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其实并没有比现在少。

露丝参加了一场新高中的百年纪念会,她喝着咖啡,在暗绿色的校园围墙边闲逛。她不是故意要来,是想回家看能帮弗洛忙活些什么的时候,无意间撞上的。但在那个纪念会上,露丝听见有人说:“你知道吗,鲁比·卡拉瑟斯死了。他们切掉了她一个乳房,然后又切掉了另一个,但是癌症爬上了她全身,她死了。”

有人还会说:“我在杂志上看到你的照片了,那杂志是什么名字来着,我家里有。”

新高中有一间为汽车维修训练而设的汽车维修店,一家为训练美容师而设的美容院,一个图书馆,一座礼堂,一家健身房,还有设在女洗手间里,水回旋着的喷水池,专门给人洗手的。还有高洁丝卫生巾的自动贩售机。

戴尔·费尔布里奇当了殡仪员。

兰特·切斯特顿当上了会计师。

霍斯·尼科尔森做了承包商,赚了一大笔钱,现在转行进入政坛。他做过一个演讲,说学校里需要多谈些神的信仰,少学些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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