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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罪奏鸣曲

第二章 惩罚跫音 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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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追查加贺谷龙次的案子,迟早会查到自己身上,这点御子柴早有心理淮备。但御子柴并没有料到,竟然会遇上如此强劲的对手。过去御子柴已有数次与警察对峙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对方的虚实底细。

若以狗的种类来比喻,那个渡濑就像是杜宾狗。平常动作迟缓且无精打采,但只要对手一露出破绽,马上就会飞扑而上。御子柴心里明白,在这男人面前绝不能掉以轻心。

御子柴以等等将外出为由,赶走了两个警察,其后却一直待在事务所里,直到助理洋子归来。

“除非有急事,不然一律说我不在。”

御子柴下了指令后,仔细读起桌上的资料。这些资料虽然早已读得滚瓜烂熟,目前却还看不出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

目前的刑事诉讼制度虽为三审制,但并非所有案件都经过三次审理。案子要上诉到最高法院,必须符合严苛的条件限制,通常若无违宪或违反判例等情事,上诉都会被驳回。然而《刑事诉讼法》第四一一条规定了例外的状况,其条文如下,“虽无规定事由,但符合左列事由且若不取消原判决将严重违反公义者,得驳回原判决。”其中所指的左列事由为:

二、量刑严重失当者。

三、足以影响判决之重大事实经证明为误认者。

前任律师主张量刑过重,靠着第二理由通过了上诉申请,算是做得不错。但其后却突然住院,把烂摊子丢给御子柴,这点就令人难以接受了。

名义上是因为突然住院而解除辩护职务,其实说穿了是不想继续承受来自社会舆论的谴责声浪。

前任律师撒手不管,将烫手山芋扔给御子柴,就像是把一个自己无法解决的难题丢给御子柴收拾残局。一般来说,最高法院极少进行口头辩论,通常只是依据下级法院提出的书面报告及判决结果,做出驳回上诉或发回更审的判决。但这个案子却极罕见地决定举行口头辩论,或许正如同一部分法界人士的看法,法官在判决时受到了舆论压力的影响。但即使举办口头辩论,要顚覆原判决还是必须提出新证据或新主张。而且除非证据或主张的衝击力道够大,否则口头辩论大概只会举行一次。

单凭一次辩论就要推翻二审的判决结果,光想到这一点,御子柴就感到头痛不已。任何一个爱惜名声或懂得计算收入效益的正常律师,都不会接下这样的案子。

偏偏御子柴从不把名声当一回事,而且并不是个“正常”的律师。更重要的是,御子柴有着非接这个案子不可的理由。

无论如何,得在这一大迭资料里找出足以推翻判决的线索才行。御子柴细细斟酌a4纸面上的每一个字,不放过任何细节。

甲三号证

平成二十二年五冃二日

狭山市立综合医疗中心凶杀案现场平面图

四楼加护病房

1、表格制作日期:平成二十二年五月四日

2、制作者:埼玉县狭山警察署司法警察员——柴田清隆

光看平面图,就知道当时加护病房里挤满医疗器材。美津子及乾也在这尽是电子音的环境里,面对昏迷不醒的彰一,不知心里有何感想?

接着御子柴摊开讯问笔录。

讯问笔录

户籍地址:鹿儿岛县雾岛市雾岛大洼〇丁目〇番地

居住地址:埼玉县狭山市入间川小出〇-〇-〇

职业:家管、制材所助手电话:(〇四—二九五二—〇〇〇〇)

姓名:东条美津子

出生年月日:昭和四十二年七月九日(四十二岁)

前记嫌疑人于平成二十二年六月四日于狭山警察署内,针对杀人及保险理赔金诈领案做出以下供述。讯问前已事先告知嫌疑人若无供述意愿可保持缄默。

一、今年五月二日下午两点左右,在狭山市立综合医疗中心的加护病房接受治疗的丈夫东条彰一,因人工呼吸器出现不正常运作状况而死亡。针对此事,我接受了警方讯问。关于我的生平经历,已在上一次讯问(平成二十二年六月二日)都说清楚了,这一次我要说的主要是针对医疗器材发生异常时的现场状况。

二、我的丈夫彰一在四月三日于制材所外十字路口处,因搬运卡车转弯时车上木材掉落击中头部,紧急送往狭山市立综合医疗中心急救。虽然经过紧急施救但丈夫因脑挫伤昏迷不醒,手术后住进同医院的加护病房。直到手术的三天后,家属才得以进入加护病房探病。从那天起,我与儿子乾也每天都到医院。我心里抱持着一丝希望,认为即使丈夫失去意识,但只要听见家人在耳边说话的声音,或许就会醒来。

三、我们每天到医院探病,但丈夫彰一迟迟没有醒来。丈夫不在的期间,我必须代为处理制材所的业务,还得抽空到医院探病。连日来因睡眠不足与疲劳而出现身体不适的症状。除此之外,住院费用也对家庭经济造成极大负担。加护病房一天的住院费用高达七至九万圆,就算申请健保给付,自己也得负担三万圆。加上花在儿子乾也身上的看护费用(乾也是脑性麻痺的一级残障患者),耗尽了所有的积蓄,还得向小额信贷借钱,所以当时我的身体及心灵都处于疲累不堪的状态。我当然希望长久以来相依为命的伴侣能够清醒,但每天三万圆的负担实在太过沉重。我知道这么说会遭天谴,但我心里其实有一点期盼他立刻断气算了。

四、事发当日,我同样相当劳累,乾也在路上好几次询问我“妈妈,你还好吗?”可见得当时我的精神状况有多么糟糕(附带一提,乾也无法说话,必须以手机打字来传达想法)。就跟之前一样,我们在下午一点多进入加护病房。我推着乾也的轮椅进入了房内。彰一的周围堆满了各种医疗仪器,医生曾说过这些都是维持生命的必要装置,但我并不清楚每一台机器的功能。不过,丈夫彰一的枕边有座几乎跟人一样高的机器,我知道那是人工呼吸器,可以代替损伤的大脑维持心肺运作,是所有机器中最重要的一台。我会知道这件事,是因为负责的医师提醒过好几次,让我留下了印象。

五、我们两人陪在彰一身边时,医生及护士都刻意避开不来打扰。医生说过,所有医疗仪器的状况都可以在另一间房间进行监控,而且加护病房的角落装设了摄影机,随时有专人看着,所以不必担心。由于加护病房里都是仪器,能坐的空间相当有限,我总是坐在彰一的右手边,乾也则坐在彰一的枕头旁。以方位来看,人工呼吸器的操作面板就在我的前方,而乾也除非大幅度转动脖子,否则看不到操作画面。我故意不让乾也看见画面,是因为不想让乾也意识到父亲是靠着这些机器才能勉强活着。

六、我跟乾也每天都会在加护病房里待上三小时左右。我们在里头没做什么特别的事。刚开始的时候,还会试着跟丈夫彰一说话,但彰一完全没有反应,我只好跟乾也天南地北閒聊,或是默默低头打瞌睡。我想我那时一定是累坏了。加护病房里当然维持着恒温,没有过冷或过热的问题,而且一旁的人工呼吸器电池不断发出规律的声响,让疲倦困顿的我不知不觉睡着了。

七、但是人工呼吸器的电池声音突然变得不规则,把我吵醒了。我一看眼前的操作面板,心里吃了一惊。刚刚忘了提,除了显示运转状况的面板之外,下头还有各种颜色的按钮。面板的右上角有个灯,负责医师曾说过,正常运转时会亮绿灯,关机时会亮红灯。在各种按钮的下方,还有一颗独立的电源开关。当时一直闪着红灯,乾也耳力很好,也立刻察觉不对劲,他移动到我旁边,跟着我吃惊地望着面板。他是个害羞的孩子,平时很少讲话,但当时他太过慌张,指着面板高声大叫。我知道这机器假如停止运转,彰一就无法呼吸,因此我一时情急之下,伸手按了电源开关,而且不止一次。如果我没记错,我按了三次。前两次按了完全没反应,我不知该如何是好,就这么过了数分钟,后来我又按一次,指示灯才转为绿灯,人工呼吸器再度开始运转。

八、我不清楚正确的时间,但负责医师跟护士们一察觉有异,马上就赶来了。我跟乾也什么忙也帮不上,只能退到病房角落,看着医生们在曾经一度停止的人工呼吸器前匆忙来回走动。医生问我“你是不是按了电源开关?”我回答“没有。”因为我惊觉自己做了不得了的事情,下意识说了谎。医生忙着对彰一进行急救,没再理会我们。后来我跟乾也走出加护病房,在门外静静等待急救结果。一会儿之后,医生走了出来,跟我们说彰一过世了,时间为下午两点十三分。

九、听说彰一的死因是人工呼吸器停止运转。院方立刻进行机器检查,但没有找到任何会让机器突然停止的故障迹象。“人工呼吸器真的是自己停止的吗?不是你按了电源开关?”包含负责的医师在内,好几个人都曾这么问过我。刚开始的时候,我一直强调自己绝对不会做那种事,但事发当时我原本在打瞌睡,脑袋并不清醒,我愈想愈对自己采取的行动没有自信。我开始怀疑是我自己一开始将绿灯看成了红灯。但有一点我可以保证,那就是我绝对不是为了从这样的日子中解脱才故意关掉了电源。

十、针对人工呼吸器的故障原因,我正在接受警方问话时,负责的调查员突然拿出一份保单。正本还在家里,调查员手里的应该是保险公司留存的副本。老实说,我完全忘了这件事,直到看见保单,才想起来。大约在今年春天时,彰一突然说想要购买高额保险。当时制材所才刚购买自动化设备,原本不应该在这种节骨眼还买保险,但彰一说目前整个制材业不景气,何况工厂继承者乾也又行动不便,彰一担心如果他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们母子将没办法还清债务。于是我请熟识的保险业务员塚本由香利来家里,但我只是出面邀约而已,并不清楚保险内容,签约是彰一自己的决定。理赔金三亿圆的保险,每个月的保费当然高得吓人,但我从来没有过问,久而久之当然也就忘了。

十一、发生卡车意外的前几天,我跟丈夫彰一确实吵了一架,但那只是稀松平常的夫妻口角,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争执。吵架的原因我也忘了,如果为了这点争吵就要杀死丈夫,全天下的夫妻恐怕都要杀个你死我活了。

十二、人工呼吸器出现异常状况的原因,假如不是机械故障,或许是我自己操作错误吧。但那是每天睡眠不足加上操劳过度造成的结果,并非带有意图。当时我真的很慌张,所以才会发生那样的疏失,绝对不是故意要杀死丈夫,更不是觊觎保险理赔金。

东条美津子(签名)指印

以上内容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盖指印

狭山警察署司法警察员

警部补今吉直树盖章

御子柴将视线自纸面抬起,陷入沉思。首先想到的第一个疑点,是供述内容或许受到讯问调查员刻意误导。例如调查员先怂恿美津子承认因睡眠不足及疲劳而对医疗仪器进行了错误的操作,接着又在第三段刻意让美津子提及家庭的经济困境,间接暗示谋财害命的可能性。

然而更加棘手的是紧接在讯问笔录之后的检方第甲五号证物。这是在电源开关上采集到的美津子指纹。虽然只是直径不到一公分的零碎指纹,但藉由比对特徵点种类及距离中心点座标,已足以断定为美津子的指纹无误。美津子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总之曾经按下电源开关是不争的事实。读完第九段后再看这项证物,更让人不禁怀疑美津子做了伪证。

依纪录来看,在制作出这份笔录前,美津子共在狭山警察署待了六天。每天依照规定供应三餐,并且安排了休息时间,因此讯问过程称不上是疲劳轰炸。若要质疑这份笔录的正当性,唯一的方向就是负责讯问的今吉警部补是否曾以言词误导美津子的供词。

接着御子柴又拿起了第二份讯问笔录。

讯问笔录

地址:埼玉县春日部市增户〇-〇-〇

职业:医生

姓名:都筑雅彦

出生年月日:昭和四十九年三月六日(三十六岁)

前记证人于平成二十二年六月五日于狭山警察署内,依自由意愿做出以下供述。

一、我从平成十九年五月起,在狭山市立综合医疗中心担任外科医生,过世的东条彰一先生是我的病患。五月二日当天,我上午九点上班,意外发生的下午两点,我正在监控室休息。监控室就在护理站的旁边,加护病房内的病患只要一有任何变化,医生及护士都可以立即赶到。

二、下午两点三分,东条先生出现了异常状况。人工呼吸器的讯号突然停止,我立刻带着两名护士进入加护病房。但患者已无心跳,脑波也停止了。至于出现问题的人工呼吸器,当时已重新开始运转。或许有些人不知道,这一类医疗仪器在发生紧急状况时会自动切换为内部电源,以确保电力持续供应,所以除非关掉主开关,否则仪器不可能自己停止。当时我询问站在病床旁边的东条太太“是否曾关掉电源开关”她否认了。虽然我心中认为一定是有人关了开关,但当时我忙着对病患进行急救,因此没有继续追问。我们的急救最后还是以失败收场,东条先生的脑波并没有恢复。下午两点十三分,我将病患临终的讯息告知了家属。东条先生的儿子脸上不易看出表情,至于东条太太,则不像是悲伤,反而像是正在害怕着什么。

三、确认病患临终后,我立即开始检查人工呼吸器。所谓的人工呼吸器,简单来说就是将氧气送入肺中,并且吸出废气风的机器。我查看了面板及机体各部位,发现吸器罩、呼气罩、连结管线及电池等等都没有异常,运作设定也没有遭到变更的迹象。后来我又请医疗器材的制造商派人来检查,还是没有找出任何问题。我原本担心这是院方的医疗过失,看了检查报告后才松了一口气。

四、加护病房里设置了一台监视摄影机。当然,这是为了随时掌握病患的外视状况。意外发生后,为了保险起见,我调出了当时的影像(此影像纪录已在最初提供给狭山警察署)。摄影镜头面对着患者的正面,正前方就是人工呼吸器的面板。意外发生的下午两点三分,摄影镜头拍到东条太太将手伸向电源开关。由于解析度的关系,无法看出指尖是否碰触到开关,但开关确实就在手指的正前方。后来东条太太又按了数次开关,摄影镜头全都清楚拍到了。

五、以上为我向警察说明的事发当时状况,经确认无误。今后若有必要,我愿意继续提供协助。

都筑雅彦(签名)指印

以上内容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盖指印

狭山警察署

司法警察员

巡查部长冈本和基盖章

从这份笔录看来,医师认为病患突然死亡并非医疗过失,而是被告的蓄意行为,因而松了口气。这几年医疗纠纷愈来愈多,赔偿金也屡创新高,据说日本医师公会的医师赔偿责任保险已濒临破产边缘。东条的医师担这个心,也是合情合理。

这份笔录的后头,是一张由科学搜查研究所提出的监视影像静止画面。重点部位经过放大并以数位技术提高解析度,可以清楚看出美津子的食指确实碰触到了电源开关。这第二项证物,证明了美津子所言没错,她确实曾按下开关。如此看来,检察官提出证物的手法实在相当高明。其后的第三份笔录,更是给了被告最后一击。

讯问笔录

地址:埼玉县狭山市入间川小出〇-〇-〇

职业:保险业务员

姓名:塚本由香利

出生年月日:昭和三十六年十月八日(四十八岁)

前记证人于平成二十二年六月六日于狭山警察署内,依自由意愿做出以下供述。

一、我自平成十三年四月进入健胜寿险公司担任业务员,过世的东条彰一先生是我的客户。今天我想谈的是我与东条先生签订保险契约时的状况。

二、东条先生与我住在同一个钉里,他原本就知道我的职业是保险业务员。当初刚开始从事这个工作时,我找不到客户,大家也知道,这种时候只好找自己的兄弟姐妹或亲朋好友帮忙。虽然常常得不到好脸色,还是得持续做这样的事情。刚进公司时,不敢鼓起勇气向陌生人推销保险,因此大家都是先找亲戚,接着找附近街坊邻居,在我们的业界里,这称为亲友市场。因为这个缘故,我刚当业务员没多久,就曾拜访过东条先生的家。但是第一次拜访时,可说是吃足了苦头。当时东条夫妻都是三十多岁年纪,他们一听到我谈保险,都骂我触霉头。业务员遇到这种事是家常便饭,因此我只能道个歉,摸摸鼻子告辞离开。但是东条太太却在门口洒盐,我受不了这种侮辱,忍不住掉了眼泪。

三、没想到就在今年三月二十三日,东条太太突然打了通电话给我。由于太过突兀,我有些半信半疑,但我还是安排了隔天中午过后的时间,前往东条家拜访?那天东条先生及太太都在家,我一问之下,原来他们担心长子乾也先生的未来生计,因此想要尽早买份保险。这对我来说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我立即说明起重要告知事项。要保人是东条先生,但坐在后面的东条太太却不断催促我先说商品内容,我只好赶紧将重要告知事项草草说完。

四、东条先生购买的商品是“个人保障安心计画a”,这并非理财型商品,而是没办法还本的保障型商品。保险期间为十年,过了之后会自动更新,直到满八十岁为止。虽然保额相当高,但理赔项目只有身故及重度残障。说得简单点,这商品保障的不是财产而是生命。投保金额上限为三亿圆,东条家似乎从一开始就打算购买这项商品,一点也没有迟疑。保额高达三亿圆,每个月的保险费当然也要十多万,绝对不是小数目。但东条夫妻的意志相当坚定,丝毫没有动摇。一般来说,夫妻购买这种商品时,太太通常会迟迟无法下决心,但东条家却刚好相反?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东条太太坐在后头,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

五、东条先生在签约时,东条太太一直在旁边详细指点,例如这里“写你的名字”、“这里写我跟乾也的名字”等等。一般签约时,多半是男方掌握主导权,但以东条家的情况来看,在我还没登门拜访前,东条太太就已经把签约细节查清楚了。我心里有些不安,赶紧提醒一句“一年之内自杀是无法获得理赔的。”没想到却遭来东条太太的白眼。

六、签约的短短十天后,我就听到东条先生发生意外的消息。虽然我在签约时心里有些担心害怕,但契约本身并无瑕疵,因此公司也淮备好在调查结束后立即支付理赔金。这就是我所知道关于签约过程的所有内容。

七、以上是我向警察说明的签约状况,经确认无误。今后若有必要,我愿意继续提供协助。

塚本由香利(签名)指印

以上内容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并盖指印

狭山警察署司法警察员

巡查部长前田刚利盖章

御子柴看完笔录,心里有些哭笑不得。没想到这样的内容,竟然也可以当成证据。笔录里从头到尾都是塚本业务员的个人主观看法及刻板印象,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凸显东条美津子的蛇蝎心肠。说得明白点,塚本似乎认为保险契约是在美津子的强迫之下才成立的。

若是以前,检察官多半不会采用这种意图如此明显的笔录当成证据,但对于不懂法律的裁判员,这样的手段却相当有效。不论再怎么努力保持冷静,毕竟比不上以判决是非为职业的法官,感情往往优先于理论。大部分裁判员见了检察官安排下的这些证据,都会认定美津子有罪吧。裁判员制度的存在意义,在于让市民观感反映在判决结果上。但观感毕竟只是观感,不但不够严谨,而且会因自己的立场及时间经过而左右摇摆。让一群法律门外汉以这种模糊不清的度量标淮来断人之罪,是否是个妥当的决定?还没有人能给予明确的答案,制度却已付诸施行了。这种要求国民尽其义务却缺乏宪法根据的急就章制度,让严肃的司法审判沦落为三姑六婆的品头论足。

御子柴最后拿起了东京高等法院的判决书。

平成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宣布判决:当天领取正本

法院书记官纲岛博正

平成二十三年(ne)第一五二八号上诉

(原审为椅玉地方法院川越分院平成二十二年(wa)第五八九一号)

口头辩论终结日平成二十三年三月六日判决

埼玉县狭山市入间川小出〇-〇-〇

上诉人东条美津子

诉讼代理律师桑江忠志

主文

一、驳回上诉。

理由

本案上诉宗旨依律师桑江忠志提出之上诉理由书之内容,相应答辩则依埼玉地方检察厅检察官额田顺次制作之答辩书之内容,以下据原文引用。

理由书中指出,本案仅着重于犯罪行为本身的客观事实,但若依原审提出的个别情由,实具有从宽量刑的余地,原判决的量刑判断显然失当,可视为判刑过重的不当量刑。

本庭调阅纪录,并加入审判当时事证调査之结果,进行审视检讨。

第一、上诉方主张原判决并未在正当评量的立场上对本案犯行实施罪刑合宜之判断,且未斟酌考量个别情由,与过去判例相较之下,有过重之虞。

本庭经过评估(中略)关于比较过去判例之点,原法院应已参考上记二十五件判例,以及辩护人没有提出且可能具有参考价値之近期判例,此可视为理所当然。原判决在量刑理由一项上,已提及近期之判例,对照此内容可知上诉方主张原判决并未参考过去判例的主张并不成立,原判决在量刑上的判断方法并无不当之处。

第二、本案依原判决所示,被告人于狭山市内之医院,将丈夫东条彰一(当时四十八岁,以下称“被害人”)赖以维持生命的人工呼吸器刻意关闭,导致被害人死亡。此犯罪行为之动机,依据检方之主张,并非见被害人过于痛苦而想助其安乐死,乃是觊觎被害人所投保保险的死亡理赔金。考量签约乃是由被告人主导之证词,加上理赔金额大得踰越常理,可知检方之主张确有其理,且可视为具计画性之犯罪行为。此外,每月支付之保险费用与被害人的收入相较之下,也明显过高。(后略)

依据检方提出之甲五号证据,电源开关上之指纹与被告人指纹特徵相符,可知被告人曾经按下电源开关。依照日常生活之基本常识,绿色为啓动,红色为停止,辩护人指称被告人当时因太过焦急而误判装置运转状况之论点实过于薄弱,因此偶发意外之主张亦不足采信。此外,被告人已曾受负责医师告知装置若停止将导致病患死亡,此点亦可证明被告人有杀人意图,其主张不足采信。

第三、关于理应从宽量刑之个别事由,辩护人主张被害人经营之制材所业绩不佳,兼欠下庞大债务,导致被告人心生不安,加上长男须要长期看护,基于以上情由,被告人应视为丧失精神辨识能力。

然就本案起诉前,检方执行之精神鑑定,被告人并无心神丧失或心神耗弱之症状,故丧失精神辨识能力之主张不足采信。(中略)况且即便背负经济压力及对未来的不安,但只要适当利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及看护制度,并非无法解决之困境。将处于重症状态且无抵抗及意识表达能力之被害人剥夺生命之犯罪行为,更不应与此相提并论。此外,公审期间被告人显然并无悔意。

第四、基于以上事证及评估结果,综合犯行性质、动机、样态、结果的重大性、社会影响、前科、犯后态度等等因素,并比较上记判决后之近期徒刑求刑案之量刑状况,可知原判决对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并无量刑过重问题。

上诉理由不成立。

据此依刑诉法三九六条、一八一条三项本文,下达主文判决。

平成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东京高等法院第一部

审判长大场秀人

法官刈谷伦太郎

法官野口哲子

读完判决书后,最令御子柴印象深刻的是审判长的冷静。一般而言不管是说故事或是单纯罗列事实,或多或少都会掺杂作者的主观想法。御子柴原本期待审判长是个重情过于重理之人,判决理由以推崇扬善惩恶思想为主轴。扬善惩恶确实是简单易懂又广为世人接纳的判断标淮。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所谓的判决,就是在解读“案情发展”后决定“收尾方式”。说得更明白点,就是找出合适的法律条文,与世人能够接纳的“收尾方式”拼凑在一起的作业。但是过犹不及,假如判决结果或理由明显岔离了法理,在上诉时都会成为弱点。

但是这名审判长并没有流于感情用事,而是以条理分明的论点来判断是非。实际上他有什么样的想法,或是对犯行是否感到愤怒,不得而知。唯一可知的,他没有愚笨到将这些自己的主观想法反映在判决书上。换句话说,这份判决书本身完全找不到能够见缝插针的缺失。

更麻烦的是,这个案子的事态发展相当不乐观。

法界人士经常以“点”与“线”来形容案情。“点”指的是案件起点及发生事由,“线”指的是进入审判前的事态发展。有些“点”极差的案子,因“线”而重见曙光;也有一些“点”不差的案子,却因“线”而陷入窘境。然而东条美津子这案子,不管是“点”或“线”都是其差无比。社会大众原本以为东条美津子的行凶动机是为了让丈夫安乐死,后来才发现原来是为了保险理赔金。一审以从宽量刑为诉求,后来发现难以如愿,竟然翻供主张无罪,在世人眼里更是显得厚颜无耻。若考量社会舆论压力的影响,这件案子可说是连一丝一毫的胜算也没有。御子柴在这时接下辩护工作,只能以四面楚歌来形容。

目前手头上所有资料,全都是对东条美津子不利的证据?御子柴略一思索,以电牆制作了一张文书后,起身穿上外套。

“我去见委托人。”

御子柴驾着宾士车抵达了位于埼玉市浦和区高砂的埼玉看守所分所。

跟东京看守所相较之下,这里的会客申请人数较少,因此御子柴很快便见到了委托人。

东条美津子的模样,比上次削瘦了不少。这是御子柴第三次会见委托人,每一次见面,美津子总是比上一次更加头髮干瘪、肤色黯沉。

美津子微微低头鞠躬后才就坐。她的视线一直落在御子柴的胸口附近,极少抬头与御子柴四目相对。

“你瘦了不少,三餐进食是否正常?”

美津子轻轻颔首,但御子柴明白她一定是食不下咽。

“我又与乾也见上了一面。”美津子一听到这名字,身体微微颤动。

“这次登门拜访,是为了拿文件资料。他一个人把工作处理得很好,凭着一条左手灵活操控工厂内的机械,甚至还能泡茶给我喝。”

“他一直在勉强自己。”美津子低着头说道,“父亲死了,我又遇到这种事,他一定很担心,却拼命忍耐着……”

“虽然家中遭逢巨变,但忍耐对男孩子来说不是坏事,不管是不是身有残疾,这都可以帮助他成长。我想,或许你们对他有点过度保护了。”

“……毕竟他的身体是那样子……”美津子的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见。

从第一次见面,这名委托人就一直是这样畏畏缩缩的态度,总是以哀怜的眼神仰望御子柴。这是否意味着她心中藏有某种秘密?还是她将周遭所有人都当成了敌人?她既没有高声主张自己的清白,也没有埋怨自己的命运乖蹇。她从来不曾主动积极地为自己辩护,与保险业务员所形容的个性可说是有着天壤之别。

“但你年纪比他大,总不可能照顾他一辈子,总有一天他得一个人过活。既然如此,不如早点训练他独立自主。”

“我不在了,那孩子什么也做不了。”

御子柴看着一直低着头的美津子,心里不禁暗想,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母亲吧。儿子就算已成为独立的大人,在母亲眼里依然是个稚嫩的孩童。不过,或许这只是因为不想丧失身为母亲的价値。御子柴虽如此揣测,但毕竟自己对母子之间的微妙感情并不熟悉,因此无法产生深刻的体会。自懂事以来,母亲总是将自己当成人偶一样养育。当自己做出偏离人偶的举动后,母亲突然变得对自己漠不关心。

“既然如此,你应该想办法早点离开这里。这不止是为了你,也是为了你儿子。今天我来这里,是为了重新釐清案情,请你再一次仔细回想当时的情况。”

御子柴隔着透明压克力板,在美津子面前摊开笔录。

“这是你对警察说的供词,警察在抄录完毕后应该曾唸给你听过。我在这里再唸一次,请你仔细想想看,是否漏了什么说过的话,或是多了什么没说过的话。”

美津子缓缓点头,于是御子柴慢慢唸出了笔录内容。

他一边唸,一边观察美津子的反应。这名委托人的神情有些恍惚,只是低头坐着,对笔录内容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御子柴不禁感觉自己好像在对人偶说话。

“……以上我唸的,全部都正确?”

美津子轻轻点头。

“跟我当初说的差不多。”

“你说不记得曾关闭电源,这也是事实?”

“对。”

“但电源开关上有你的指纹,而且监控系统也发出了电源异常关闭的警报。”

“在我碰触电源开关前,仪器就不正常了,当时面板上亮着红灯。”

“这么说来,红灯开始闪烁,是在你按下电源开关之前?”

“对。”

“但我阅读了人工呼吸器的说明手册,上头写着红灯会在电源关闭五秒钟后开始闪灿。你真的不记得曾经按下开关了?”

“我自己是真的不记得了……就像我对警察说的,当时我或许是太累了,才会做出那种着了魔的举动……”

“好,那么请你看这张纸。”

御子柴取出了刚刚离开办公室前印出的一张纸。a4尺寸的纸面上,印着直径约五公分的两个圆,上方的圆为绿色,下方的圆为红色。

“请指出红色的圆。”

美津子一瞬间露出诧异之色,接着战战兢兢地指了下方的圆。

“……看来你并不是色盲。”

“对,我的眼睛没有问题。”御子柴轻轻啧了一声。

有很多人不愿承认自己是色盲,但以统计资料来看,男性约占百分之四.五,女性约占百分之〇一。换句话说,平均一个班级里面,就会有一个色盲。因为这个缘故,近年来学校教育多半避免以红色粉笔在深绿色的黑板上书写。但即使如此,假如小时候曾因色盲而遭受欺负,长大后往往不愿承认。

假如东条美津子患有红绿色盲,就可以主张误触电源开关是不可究责的过失。刚刚突然想到的可能性,就这么落了空。

“话说回来,为什么要投保高达三亿的保险?高等法院的判决文里也提过,那份保险的每月支付保费高达十万以上。制材所经营不善,你们的生活应该不好过,何必还勉强购买这么高额的保险?这点若不解释清楚,难以消除怀疑。”

“那是我先生的决定。他明明身体健康,却说假如自己有什么万一,不但制材所得关门,乾也也活不下去。”

“难道你完全没有意见?”

御子柴朝着压克力板用力敲了两、三次。美津子这才终于抬起了头。

“你听着,购买高额保险本身并不是犯法的事,所以你老实说没有关系。你不肯说实话,难道是因为信不过我?”

“这……我……”

“你活了四十多岁,一定有些交情深厚的亲友、恩师或推心置腹的知己,但我告诉你,在那狭窄的法庭上,只有我能帮得了你。若你不信任我,这官司就打不下去了。”

“律师先生,是你不信任我。”美津子以毫无抑扬顿挫的声音说道,“保险的事情,上次明明已经说过了……”

相信跟辩护是两码子事。御子柴心想,如果自己说出这句话,不知美津子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委托律师打官司的人,多半不会说出全部真相。并不见得是刻意隐瞒或扭曲事实,而是认定自己是受害者的想法太过强烈,因此不愿说出对自己不利的环节。正因如此,律师接下案子后的第一件工作,就是透过面谈揭穿委托人的谎言,诱使其说出全盘真相。接着律师必须将有利条件与不利条件放在天秤上衡量,并且推估审判的局势,为委托人谋求最大利益。

此时御子柴脑中忽然浮现一个想法。

过去自己从不曾帮完全无辜的人进行辩护。委托人若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就是良心遭肤浅的正义论调所蒙蔽。御子柴的工作,就是以理论及交涉技巧让其罪行获得客观评断。

然而眼前这个女人或许真的是无辜的。她所招供的内容,以及对御子柴说出的每一句话,或许都是事实。

倘若真是如此,有必要重新审视这场官司的辩护方针。

“东条小姐。”美津子察觉御子柴的语气有了变化,神情有些诧异。

“我就暂时相信你吧。现在请你再说一次你先生购买保险的来龙去脉。不要只说大概,我要你说清楚每个细节。”

御子柴花了将近一小时,才与美津子谈完。原本御子柴就不抱太大期待,详谈之后的结果,跟笔录的内容果然如出一辙。

但御子柴心中就是觉得不太对劲。

美津子的描述明明跟笔录一模一样,御子柴却感觉心头有颗说不上来的疙瘩。就好像喉咙卡了一根小鱼刺,若能呑下去就轻松多了,却实在是做不到。

法庭之争往往是差之毫釐、失之千里。御子柴一年到头必须与老奸巨猾的检察官及满口谎言的委托人打交道,直觉早已磨练得异常犀利。但明知事有蹊跷,却看不出症结所在。

御子柴抱着满心无奈走向停在停车场内的宾士车,竟看见一个女人站在前方。

“律师先生,你真是贵人多劳碌啊。”

“又是你。”

御子柴看着安武里美,装模作样地啧了一声。

“你来这里是为了会见东条小姐,对吧?我看了电视新闻,才知道你接下了这个案子。”

御子柴不发一语,从安武里美身旁经过。安武里美毫不在意地从后头跟了上来。

“听说这是报酬很低的公设辩护案?真是菩萨心肠。但你瞒得了别人,可瞒不了我。你接下这案子,是为了榨取过世东条先生的保险金,对吧?你打算从那个叫乾也的可怜孩子身上挖多少钱?”

御子柴听到这个名字,霍然停下脚步。

“你跟他见过面了?”

“还没有,只是站在远处看了一眼而已。不过那孩子患有残疾,要给他忠告,恐怕得当着他的面说才行。”

“委托人要我保护孩子不受骚扰。你要是乱来,我就向法院提出申请,限制你的行动自由。”

“哼,不愧是律师。但我告诉你,这世上有很多法律无法制裁的罪,以及不必经过法院宣判的惩罚。”

御子柴心想,这种事不必你告诉我。

“安武小姐。”御子柴转头说道,“你儿子遭我从前的委托人欺负而自杀,这点我相当同情。但你这么不分青红皂白地胡乱怨恨,一直活在阴影之中,你认为儿子会开心吗?”

“你还有脸说这种话!要……要不是因为你,我儿子也不会死得这么没价値!那个畜牲再过两年就可以离开少年院,我们家的晃却再也……”

“出了少年院,还是得一辈子活在忏悔之中,不见得比较好过。”

“再怎么样也比死了好上百倍!”

“既然活着这么好,你更应该珍惜接下来的人生,别再做无意义的报仇行为了。不过,如果你非得找个人怨恨不可,就恨我吧。我愿意当你的对手。”

安武里美开始大吼大叫,御子柴不再理会,发动了宾士车。直到安武里美的身影完全从后照镜上消失,怒骂声依然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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