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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女流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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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集

转眼已是仲夏,田野中的稻草逐渐干掉了,整个村子都在祈祷上天暂时不要下雨,让他们能顺利收割并保存谷物,平稳地度过冬天

为了过冬,产婆也需要储存更多的东西:皮水袋、豆蔻、胡椒及用来洗手的水,此外,她还 须为高柏格林地方的圣斯 维新节准备大小事务。金龟曾参加过这个活动,不过那时她只是求人们给她大头菜或者猪骨头。她从没饱餐过一顿,她所吃的分量甚至还 不够让她把头抬起来到处看一看。因此她十分渴望继续跟产婆住在一起,即使在产婆的眼中她仍是个没大脑的布蕾特,即使她是那么害怕跟产婆说话!就在产婆出门的前一天,她分派布蕾特一大堆工作,并准备单独出门。

布蕾特知道这趟旅程对珍来说很重要,因为珍将自己浸泡在水车池中,在阳光下将头发晾干,而且把头巾摺得挺直。

珍在工作时总会唱歌,那是一首听起来没有主旋律的歌,金龟以为那是女巫的魔咒,后来才听出那是一首叫做《夏日来临》的歌,因为缺乏练习,也没有用心,因此唱得五音不全。

珍提着刚洗过的衣物,正准备带回住处晾干,却被铁匠养的第二健壮的猪绊倒,因而扭到左脚,于是就粗暴地诅咒大骂,这使得金龟更确定珍是女巫,因为只有跟恶魔打过交道的人才会知道这些字眼。

虽然产婆珍斥责金龟蠢得跟土拨鼠一样,又笨拙的如同穿了衣服的驴子,但她还 是让金龟把她扶进房子里,躺在用稻草铺成的床上。

“我的腿断了!我的天啊!我的腿断了!”她呻吟着,摸摸自己的脚关节,然后开始教导金龟如何准备让骨头固定的药草,及如何用碎布条包脚。金龟很怕产婆因为受伤无法走路,而不再出去接生,那么,她就不再需要金龟当助手了;实际上,这意味着金龟将代替产婆去参加圣斯 维新节。金龟的心开始雀跃,脸庞亦兴奋起来.尽管产婆咆哮着金龟是如何缺乏大脑,并警告她不许丢掉任何银币或是花太多钱;还 有,她若是买错东西回来,就要让她好看。

圣斯 维新节的早晨,炙热的阳光晒干了稻草,使村民们都快乐起来。他们微笑地看着金龟出发到高柏格林去。金龟身上带着四枚银币及一块面包,怀着一颗喜悦的心踏上旅途。

这次到高柏格林去,金龟选择村子北边的路,顺着河流经过水车,从史蒂芬的农舍转东走,穿越大修道院栽满紫罗兰的蓝色花海,在伯克罕巴利转向北,然后一直往前走,尽头便是圣斯 维新节的市集了。

金龟因为过度兴奋,旅途上没有吃什么东西,她将所有的食物都分给了一路上跟在她背后的山羊。到达市集时,她觉得头昏眼花,这也许是因为在阳光下饥饿太久,也可能是因为整个市场沸腾欢乐的气氛,不过,她一点儿都不在乎。

她穿越旗海飘扬的摊位,发现每个摊位都卖着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例如铜制茶壶、红宝石、珍珠及不知名动物的长牙,还 有一些从远方大陆运来的姜和肉桂、由康瓦尔郡运来的锡器,林肯郡出产的亮绿色羊毛布匹等等。她觉得那些编织品很好玩;对算命师很好奇;为唱歌的歌手欢呼;为赛马者喝彩。她嗅到了烤肉和热面包的香味,也闻到了猪肉派令人垂涎的味道,但她的胃肠却因兴奋而颤抖,况且她觉得只要闻到气味就满足了。

接近中午时,金龟好奇地在市集里东看西看,午后接近傍晚时分,她才记起来到市集的真正原因。她在买豆蔻和胡椒以前,免费闻了所有的香料;并赶在绞刑者贩售完清洗杀人凶手的水之前,飞快地抢购到一瓶;她想起有人告诉过她.在圣丁盖维格教堂前面,那条专门制造杯子的街道尽头,可以买到最便宜的皮水袋,所以她就到那儿去了。

那儿的摊位充满着各式各样令人惊奇的生活用品——闪耀的黄铜针、薰衣草、红色缎带、铜制汤匙、青铜刀子、鞋头有着精美刺绣的红色真皮马靴,还 有木头及象牙做成的梳子。除了自己的手指,金龟从没用过任何东西梳理过头发,而且她可能一辈子都会这样,但当她看到其中有一只梳子——两排齿梳之间雕刻着一只沉睡的猫咪,而且看起来像极了她的猫咪——金龟渴望拥有那只梳子。

有一段很长的时间,她仅是握着那只梳子仔细端详,不时嗅嗅木头散发出来的香气,欣赏着上面猫咪的图案,然后她长叹了一口气,将梳子放下,偏过头开始和老板商议水袋的价钱。虽然,也或许因为她是喊价的新手,但年轻娇小的她展现出来的魅力是如此迷人,那位老板对她眨了眨眼,把雕着猫的梳子与水袋一并包起来。他说:“用这把梳子,将你长长的鬈发梳亮,女孩。那么,在夜幕低垂之前,你就能找到一个爱你的人了。”老板又对她眨了一下眼睛,然后开始招呼别的客人。

这把梳子是她的了。金龟屏住呼吸,深怕有人把它要回去。除了她身上的旧衣服和平常吃的大头菜以外,她从来就没拥有过任何东西,现在,她却拥有这把雕刻着猫咪的梳子,而且,老板不仅送她梳子,又对她眨眼,夸赞她不曾注意过的鬈发,这点点滴滴都深深地烙印在她的心中。

金龟背着袋子,开始向村子走去。她在圣丁盖维格教堂前面停了下来,拿出那把梳子梳头发。“鬈发,”她想,“我的头发是打结了?还 是真的鬈发?”金龟贴近马喝水的水槽,从水中的倒影检视自己的头发,“那绝对是鬈发,环绕着那张由大大的眼睛、尖尖的下颚所构成的小脸蛋。大鼻子、大耳朵、卷卷的金发,这就是我,我就是长这个样子。”想着想着,她又往水里瞧了瞧。

“艾莉丝,喂,艾莉丝,我需要你的帮忙。”一个男人突然拉住金龟的袖子说着。她环顾四周找寻艾莉丝。

“艾莉丝,看看这个,上面写什么?”他将一张写有符号的毛皮摊在金龟的眼前。

金龟眨着双眼,直视着他:“艾莉丝是谁?”

“少开玩笑了,艾莉丝!这些字应该可以显示出我总共赢了多少次赛马,我要你帮我检视一遍,好确定马夫寇柏没有骗我。告诉我,上面写了些什么?”

“我不是艾莉丝。”

“你当然是艾莉丝,”男人弯下身,仔细凝视她的脸蛋。“等等,”他大叫并朝她吐了一口唾沫,“你不是艾莉丝!你只是长得像艾莉丝。艾莉丝在哪里?”说着,他就跑开了,去找艾莉丝,以确定马夫没在赛马中欺骗他。

金龟僵立着。这是多么美好的一天呀!有人对她眨眼、赞美、送她礼物,现在,又被误认是那位神秘又识字的艾莉丝。难道她看起来像识字的人吗?她再度弯下身去,凝视水中的倒影。“这张脸,”她说,“拥有这张脸的人是能够读书认字的。她有着鬈发,而且在夜晚之前就能找到一个爱人。这个人就是我,金龟。”金龟不是一个名字,一个看起来识字的人,是不能叫做粪金龟的。

她皱皱眉头,想了一下,接着脸庞焕发出光芒,仿佛她体内有一把火炬在燃烧。“艾莉丝!”她叹息。艾莉丝听起来是纯洁、友善、聪慧的。一定有人会喜欢名字叫做艾莉丝的人。她再度望着水里那张脸:“那么,我就叫艾莉丝吧!”这个名字对她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于是,这个崭新的艾莉丝将行囊背在肩上,赤脚走在坚实的泥土路上,朝产婆的住处走去。天色转暗、凉 意渐起,可是她根本没有注意,因为她的内心充满着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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