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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实之间

28、见证国际最高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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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见证国际最高赛事

我从小自诩英文超好,听说读写样样在行,第一次面对国际化竞争是在1998年,受到极大震动。作为当年“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的亚军,我同时获得了“伦敦国际演讲比赛”的参赛资格。

与我同行的赛友叫梁励敏,来自北京外国语大学。她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冠军,说一口纯正的英式英语。多年以来,这个比赛到最后一轮,就成了北外和外交学院的“死掐”。客场心理作怪,凡在北外举办的赛次我必输无疑。有意思的是,我们这两个当年的竞争对手加好朋友,居然殊途同归。我大学毕业后直接进了中央电视台,她继续深造以后也来到央视英语频道,与我共事了一段时间。

英国剧作家萧伯纳曾说:“英国和美国是被同一种语言分开的两个国家。”意即美式英语和英式英语存在巨大差异。1918年,一群英国老贵族成立了“国际英语联合会”(theenglish?speakingunion),旨在“推广真正的英语”。一年一度的伦敦国际演讲比赛便由这家机构主办,是世界上规格最高、最具权威的英语演讲赛事。

比赛地点位于伦敦一所古老的豪宅里。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丈夫菲利普亲王担任名誉主席,现场评委多是享受世袭爵位的“贵族”们。比赛分组并不以母语是否英语为依据,也就是说我们很可能与美国、英国或澳大利亚选手直接竞争,没有任何“照顾”,我们感到压力空前。其实这样的比赛机制恰好说明评委不看重发音、语法等,关键的评判标准还是演讲内容。不过当时我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第一天是辩论赛,采取的是“热气球辩论”:丘吉尔、特蕾莎嬷嬷、猫王乘坐的同一个热气球突然被子弹击中,三个人中必须有一个跳下去,才能保证另外两人的安全。请选手自选角色进行演讲,并展开辩论,最后大家投票支持“应该继续活着”的角色,票数最低者淘汰。后来,在中央电视台主办的英语演讲比赛中,我还向组委会推荐过这种经典赛制。

大赛规则刚刚宣讲完毕,大家就纷纷举手,几秒钟工夫,三个角色已被一抢而空。这时候,我和梁励敏别说举手了,压根儿没想好该怎么说呢。

经过一分钟准备,扮演丘吉尔的葡萄牙男孩儿开始发表演说:“我是丘吉尔,我在二战中打败了希特勒,为世界带来了和平的曙光。如果没有我,这个世界还笼罩在纳粹的一陰一影中……”慷慨激昂,外交家的风范。

“请不要听信政客的言论!”扮演特蕾莎嬷嬷的印度女孩儿沉稳地说,“这都是他们拉选票时的漂亮托辞!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太太,不懂经济,也不懂政治,我只懂一件事,那就是爱。我只想做一件事,就是把爱献给世界上需要爱、需要关怀的人。”她的话语诚恳感人。

“猫王”是由一个澳大利亚女孩儿扮演的。她说:“音乐是人类共同的语言,任何时候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动人的声音。如果你希望你的亲人和朋友还能听到我的歌声,让我的歌声陪伴你们走过坎坷人生,请让我留下来!”

那天晚上,我和其他国家的赛友们出去“感受伦敦”,把白天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回来以后,我发现酒店门前的草坪上,有个人坐在路灯下读书。走近一看,是梁励敏。

“你在这儿干什么?”我问她。

“我在准备明天的演讲。今天白天,我觉得我们就像两个傻瓜。”

看到她这么认真,我也不好意思贪玩了。第二天,我跑到白金汉宫对面的格林公园里,坐在一棵大树下,一点点地修改自己的演讲稿。我的演讲题目是starrystarrynight,灵感来自一首我钟爱的纪念画家梵?高的老歌,和他著名的画作《星夜》。借此,我讲述了一个关于家园和环境的故事。

凭着这篇讲稿,我一直坚持到决赛,成了唯一一名亚洲选手。尽管并未进入“三甲”,但我很高兴自己击败了一个美国选手和那个扮演过“猫王”的澳大利亚选手。

今天的我走遍世界,发现在任何地方都是如此:没有人在乎发音,只在乎你说了什么,在某种意义上,口音甚至成为一种个性的符号。在耶鲁,学校里公认我的英语比大多数美国人要好,我相信这个“好”指的不是发音,而是指语言质量和信息深度。一个人的成长经历和教育背景往往一开口便可揣摩大概。我没有在国外长期生活过,但某些领域的词汇,因为我在工作中使用频率更高,其意义和用法却比西方人还地道一些。相反,如果过度追求标准的“美音”“英音”,练习夸张的卷舌,不但浪费一精一力,,在外国人听来也会显得十分weird(怪异)。我很欣赏美国前总统里根的一句话:“我不是最伟大的交流者,但我交流最伟大的内容。”这其实正是我们学习任何一种语言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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