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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实之间

26、英语是一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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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英语是一种思想

中国人热衷学英语已经热衷了几十年,整体水平提高了很多,但是就个体而言,依然被各种难题困扰。

就我个人感受,学好英语最重要的途径是背诵,特别是初学者。我们小时候都背过唐诗宋词、经典美文,其中的句式、措辞、节奏,对一个人的语言应用水准、表达习惯有着深远影响。“三人行必有我师”“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拿来就用,出口成章。同样,英语的佳句名篇也要一字不落地背诵下来,时间长了它们将融入你自己的语感体系。

父亲对外国文学情有独钟。他给我买过很多文学名著的连环画和中文版简读本,莎士比亚、福尔摩斯,以及《一千零一夜》《双城记》《月亮宝石》《月亮与六便士》《复活》……我上小学的时候,这些故事陪伴我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长大以后,自己读英文简写版,又逐渐过渡到英文原版。莎士比亚、培根、罗素的文章,很多都可以大段背诵。比如“莎士比亚说,世界是个大舞台,我们都是演员”(alltheworld’sastage,andallthemenandwomenmerelyplayers),在面向外国人做即兴演讲时,常常可以作为装模作样若有所思的结尾。

在外交学院念书的时候,我看了原版的《傲慢与偏见》,并牢牢记住了书中第一句话:itis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asinglemaninpossessionofagoodfortunemustbeinwantofawife.(这是一个世人通晓的共识:一个有钱的单身汉一定想娶个好老婆。它的引申义大概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个以“itisatruthuniversallyacknowledged,that???”的句式引起了我的兴趣,自然而然背了下来。后来我写文章时经常借用这个句式,长的从句显得很有气势,而且便于开门见山地引出主题。

有一次我在班上介绍了这个经验,于是在英语考试中,很多人都用它作为文章的开头。在英语学习初期,背诵和套用句式的确是一种很奏效的方法。

另一个学好英语的要义,是把英语当成工具,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学科。想明白这一点,你就不会再纠结于某个单词的拼写或某种语法的释义,因为那并不重要。

我有一位英语启蒙老师,他教过我短短一年,对我却有着深远的影响。

许老师出身于旧上海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医学博士,当时中国最优秀的耳鼻喉科专家之一,与戴笠、周恩来都有很好的私交。母亲毕业于名校。家中兄弟姐妹9个,他最小。自幼享受汽车洋房,接受西式教育。60年代曾到新疆插队,后来辗转到合肥。他个子很高,仪表堂堂,样子颇似猫王。我有点儿怕许老师,他让我背书,要求很严格,达不到标准便拉下脸来。我曾经有几次故意踢完球不换袜子,把他熏得不得不提前下课。

许老师每周来两三次。我刚上初一,仅有的英语基础就是小学课本里学过的几个基本单词,他用的却是英文原版教材:essentialenglish(基础英语)、englishfortoday(今日英语),以及当时风行全球的英国灵格风语言学院(linguaphonegroup)出品的老唱片。

教材都是影印版,封底写着“内部交流”,,当时可以在一些外文书店买到。里面没有一个汉字,对我来说像天书一样难懂。塑料唱片则是厚厚一摞,我用家里那部老式唱机一片一片地放来听,跟着念,练就了一口浓重的英式腔。

许老师其实有很多学生,但他的教学方法只在我身上明显奏效,大概老师和学生之间也存在“化学反应”。从这些教材和唱片里,我了解到很多故事,故事中承载着思想,而我喜欢有思想的内容。比如罗素在散文《三种激情》(threepassions)中,以深刻的感悟和敏锐的目光,分析了人生中对爱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痛苦忧患的同情。从这篇文章中,我受到了极大的感染,即使20年后重温,依然有温故知新的感觉。

它给我的启发是:学英语,并非学习语言本身,而是把它当做一门工具,利用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主动地收获快乐。很多人学英语的顺序是先背单词,再学语法,最后串成句子乃至文章。其实错了,一开始我们就应该着眼于句子、文章,了解它在表达什么,再通过大量的积累去总结单词和语法的使用规律。

那时,上海电视台每周六晚上播放的英文原版电影是我的“周末大餐”。我总是等到父母睡着以后再偷偷把电视打开,音量调到最小,然后用收音机接收电视伴音信号,放在耳边听,一边听一边录下来。现在想想,条件挺艰苦,但当时觉得很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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