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马斯特里赫特的经济和政治愿望不能令人置信,由于保守党议员们对这一问题的分歧,一个在工作中享有微弱但是足够多数的zheng府也因危机四伏几乎不止一次地被迫举行大选。自从1993年夏季马斯特里赫特法案成为法律后,试图又以欧洲怀疑论这一虚夸不实之词弥合分歧。麻烦是,不实之辞是不够的。现在我们必须有一个比马斯特里赫特更加明确的战略目标和策略更加高明的行动计划。
要做到这一点,非常重要的起始点是要诚实和客观地估量我们的谈判实力与弱点。我们不应该有任何错觉,认为在欧洲我们“正在赢得这场辩论”。一边说赞同伙伴们的目标,一边又试图改变这些目标,这是非常没有说服力的。无论怎么说,在欧洲共同体作出决策时,辩论是没有什么重要意义的。当法国、德国和足够数量的共同体其他成员国仍然要坚决推行联邦主义时,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企图阐述另一种方案的优点是浪费口舌。这种情况未必能永远持续下去。但要认为从这时起到1996年期间这一对比会有改变,那是完全不现实的。
同样需要吸取教训。自从英国参加欧洲经济共同体以来,我们看到在欧洲其他zheng府支持下,欧洲一些机构对文本的解释与我们所接受的不一样。从罗马条约中的“更加紧密的联盟” 到1972年10月在巴黎欧洲理事会上所批准的正式目标“经济货币联盟”到《单一欧洲文件》——该《文件》完全为了推行单一市场这一目的而制订了新的多数票表决条款,欧洲委员会可利用这一条款来扩大它的管理权限——我们的经历也是这样的。我们当时认为没有实际含意的一些含糊的宣言,后来被用来证明有理由把共同体的权力扩大到国家生活中的新的领域。因此,在马斯特里赫特谈判中,在判断是否可以在言辞上对联邦主义进一步作出让步这个问题上,如果此后这些让步在某种程度上被利用了或甚至被曲解了,我们无法为自己的幼稚找到借口。此外,即使没有马斯特里赫特,如果要抵挡这一不受欢迎的势头,也有必要对早期协定的某些方面进行修改,甚至是罗马条约。
这与欧洲法院的活动尤其有关。70年代初,我们当中的大多人,包括我自己,在参加欧洲经济共同体这件事时对主权问题考虑不够。自然,在使用“共用主权”这一短语时, 在知识方面存在着根本混乱, 就像诺埃尔·马尔科姆所说的,未能“区分权力与职权”。
除此之外,当时还不了解欧洲法院的实质以及英国法律与共同体法律之间将会出现的关系。共同体法律是通过成员国的法院直接执行的,如果发生了冲突,成员国的法院必须把按照欧洲法院解释的共同体法律置于本国法律之上。这表现在法克托姆案件。当时西班牙渔民找到了一个法律漏洞,从而能在英国注册他们的船只,并且利用英国的捕鱼配额。他们在上述案件中对英国提出了诉讼,阻挠了共同渔业政策意图的实现。1988年议会通过了《商船航运法》,堵住了这个漏洞。但后来他们起诉英国zheng府,在将这一案件提交欧洲法院后,英国法院只好暂时停止实施并最终撤销了《商船航运法》。
在法律上出现的这一情况更加意味深长的是,欧洲法院对条约和共同体法律的解释远不是公正的。它毫不隐讳地自称是主张欧洲一体化的一支力量。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它扩大共同体机构权力的机会更大。首先,要由欧洲法院对首相在社会宪章导货币联盟中为英国取得的例外权作出决定。它过去的态度与活动难以令人放心。
可是,尽管面临所有这些困难,英国有更加重要的谈判实力,只要我们准备充分地利用这些实力。首先,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贸易地位和机会。我们与共同体的贸易一直是逆差。这件事本身倒没有什么不对。但它表明其他欧洲共同体成员与我们继续进行贸易有明显的好处,所以要恰当地对待言过其实的恐惧心理:如果我们不顺从他们的意愿,它们将设法割断我们与它们市场的联系。
此外,在世界贸易和英国全球贸易的机会中,欧洲共同体的相对重要性*正在下降,并将继续下降。我们的政治家们应该较少地关心欧洲市场,因为这个市场现在也许已经取得了最显著的发展,所以他们应该对远东、拉美和北美自由贸易区所提供的新的机会更加有兴趣。通过对英国海外资产巨大的业务量——1993年超过13,000亿英镑——的处理,使我们对这方面私营部门的情况有了深入的了解:80%以上是为非欧洲共同体国家持有,而正在兴起的市场,所占份额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在我们整个贸易中,与非欧洲共同体国家贸易的份额,特别是与太平洋沿岸地区的贸易份额正在增长,并将会继续增长。
此外,由于我们在欧洲共同体内,因此向英国的一些投资无疑会继续下去,但由于欧洲联盟规章的不灵活和社会成本高,因此向欧洲以外地区的投资也会日益增加。由于传统,也由于伦敦是国际金融中心这一优越地位,英国自然是一个全球性*的而不是欧洲大陆的贸易国。但是,如果我们要在新的全球市场上取得竞争的胜利,我们得保留降低我们工业费用的权利。这不是说我们要与我们的欧洲邻国轻易地发生争吵。但它的确表明,我们不要再认为,好像美国的经济前景主要依靠于证明我们是“好的欧洲人”。
第二,要认识到英国所拥有的非经济力量,这一点也很重要,因为它使我们在欧洲谈判中具有特殊的份量。尽管美国与英国zheng府的关系目前出现了冷淡,但基于我们共同的经验、传统和思想感情,这种“特殊的关系”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基本现实。在海湾战争爆发前的前奏阶段,我自己关于英美关系的经验使我确信,无论美国国务院和英国外交部的官员是怎样作出估计的,在纱须执行重要任务时,我们都知道美国只能依靠具有全球眼光和愿意维护国际秩序的少数几个享有声誉的国家。这主要是指我们自己和法国人。法国人虽然在海湾战争中表现出色*,但一般对美国所领导的事业抱有怀疑。英美关系本身自然与英语是21世纪的语言这一无可质疑的优势紧密相关。因此,从战略上考虑,欧洲大陆精明的政治家有理由希望与我们保持相互满意的、至少是可以令人容忍的关系。
最后,我们的伙伴们不应该以为我们最后总想签一个协议。虽然我们更情愿合作,但事实上,我们也应该充分准备有人会很不合作。如果有人企图迫使我们进一步走向联邦主义,或者,如果我们要求修改对我们不利的现有安排受到忽视,我们必须准备使用我们的否决权,坚决利用根据现有条约我们所能利用的一切不合作的渠道。我们已经到了这一时刻,即戴高乐主义的斗篷可能会很合身地披在盎克鲁—撒克逊人的肩上。
在一系列欧洲理事会上,同样在1990年10月我最后一次参加的罗马理事会上,为维护英国利益进行的多年斗争告诫我、不要相信在1996年取得成果是一件简单的事,更不用说是件容易的事。此前,将会有来自各个方面、以各种方式施加的压力,1994年9月,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关于成立一个致力于货币联盟的欧洲国家“核心力量”的建议,表明缓和进程已经开始。虽然,正如我要建议的,肯定不应当立即抛弃“两层”欧洲的概念。在复杂的谈判中,重要的是要将策略与强硬结合起来,为英国取得最好的结果。但是,即使在现阶段,重要的是要详细说明这一结果将会是什么。
除了极少数坚定的欧洲联邦主义者外,人们都认识到英国进入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利弊各半。当时,当共产主义的边界斜穿过欧洲中部时,虽然战略考虑不是没有份量,但正如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名字所表明的那样,这一利弊各半基本上是指经济方面的。一方面,我们未受到限制地进入了一个大的西欧市场。我们设想,当我们的经济有了增长)内部自由贸易政策占了上风时,这一市场会扩大。但是分类帐的另一边是,我们将是共同体预算大的净捐助国,这反映在共同农业政策的费用不成比例。我们知道,法国主张补贴与保护的倾向会把欧洲经济共同体推向一个错误的方向。但是当时我们毫不担心地认为,这些倾向能够得到限制,也许能够改变。更认真他说,我们当时没有预见到,由于欧洲委员会的野心,会促使走向集中决策,没有顶见到会从布鲁塞尔导致干涉性*的社会管制,也未预见到它会对议会的独立自立和联合王国的法律带来这么大的挑战。怎样才能恢复英国的利益?
第一步,只不过是要求与我们的欧洲伙伴举行最低限度的协商或谈判,这不应当推迟。声称我们是否准备放弃英镑和参加单一欧洲货币这是将来的事,这种说法不大好。任何时候作出这一决定都将会(至少在理论上说是“不可更改地”)阻止英国zheng府控制其经济政策的主要方面,从而夺走了民主的核心。肯定他说,不举行公民投票、就不应该考虑这一具有深远意义的决定。如果zheng府现在就宣布反对单一货币,那会更好,因为它能使公众放心,表明我们与其他大多数欧洲zheng府主张联邦主义的目标有原则的不同。同样,也应该表明,不存在英镑回到汇率机制或回到任何后续制度的问题。现在发表这类声明就能使共同体的其他国家更加认真地对待我们,能更加迫使其他国家zheng府向它们的选民们表明自己的真实目的。官对恢复对保守党的支持也会带来无穷的好处。
也有必要澄清我们对“两层”欧洲这一计划的态度。根据这一计划,其核心集团拥有经济与货币联盟、高度的社会管制权和共同的外交、安全与防务政策。要不是有时是各种混乱的、甚至是互相矛盾的原因,英国对于这一计划的立即反应是反对的。一些评论家认为,走向其议事日程即由法一德轴心所控制的联邦制的欧洲,这一步更加不能令人接受。另一些人反对它是因为他们渴望英国成为该“核心力量”的一部分,例如在防务事务方面。可是,进一步牺牲我们的浊立自主,这在对内和对外的欧洲关系中,对我们都无好处,事实上是正好相反。把我们的国防决策权置于欧洲控制之下,肯定他说,这是不行的。适当的国际机制一事实上,其唯一可行的军事机构——是北约组织。
但是这一新形势也向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有必要说清楚,如果我们允许对现有的条约框架进行修改,让拟议中的发展继续下去,我们的利益必须受到照顾。如果有人试图建立这一“核心力量”而不尊重我们的基本观点和利益,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采取我们拥有的各种手段予以阻止和使其中断。一项绝对重要的要求是要确保“核心力量”国家不得把它们自己有待解决的优先事项强加在其他成员国身上,如单一市场的运转。在这一市场里,它们的利益与我们的利益最后是不一致的。我们同意那些国家所寻求的改变,要价可能进一步包括对现有条约的一些条款进行分类评估,因为这些条款对我们不利,顺便说一句,也对其他成员国不利。
一件明显要优先考虑的事情涉及英国对欧洲联盟财政捐款的处理。接纳农业仍占非常重要地位的中欧和东欧国家为正式成员国是十分可取的,但无论怎么说,一旦这成为现实,很难看出目前的共同农业政策怎样能继续下去。共同农业政策不仅消耗了财源,而且使粮食价格大大高于一般国际水平,所以也增加了人工费用和企业成本。可以进行公开辩论的是,如果有什么办法的话,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取代它,以支持英国的农业。同样,应该进行修改的另一个目标就是所谓的“团结基金”。马斯特里赫特预期上述政策会给经济较弱的国家带来财政和金融困难,“团结基金”将用来给予补偿。
其次,我们应当试图改变欧洲共同体日益增强的保护主义,它几乎使关贸总协定回合离开了其正常的进程,并且大大地减少了它发挥作用的机会,使英国的财富和就业受到了损失。不幸的是,由于共同体的社会政策以及劳力市场缺少灵活性*,保护主义的思想很可能随着费用的增长而增长,从而使欧洲的工业不能有效地参加竞争。但是,由于优势已从欧洲移到美国,欧洲联盟已比从前更加难以继续执行这类保护主义。帕特里克·梅塞林教授很好他说明了这一点:
直到最近,美国根据关贸总协定的行为准则所制定的贸易政策还拿不出什么其他可供选择的重要方案……。但在今后几十年里,这一情况将会发生逆转。美国——随着南美洲国家开放了它们的边界和推动了它们的经济增长——将能享有地区性*机会所能提供的缓和。相比之下,欧盟已大大耗尽了其能力,在将来一段长时期内不可能显著地扩大区域贸易。欧盟——它南边与东边的邻国不相信自由贸易能带来好处,或者因为国家大小而不能给欧盟带来很大的好处——在这方面将处于美国在50年代和60年代所处的地位。
欧盟只剩下一条路,它必须使关贸总协定从其贸易政策的边缘移向它的中心。
如果这没有发生——更糟的是,如果如我指出的那样,欧共体进一步走向保护主义——英国所受的不利影响将最大。这就是为什么说,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应该努力在欧洲共同体和北美自由贸易区之间作出特别安排。
这里,我们所需要的是一个像北大西洋自由贸易区这样的组织,它将把中欧和东欧正在出现的市场民主体制与欧盟本身合并为一。这将会带来一些重要的经济和政治上的好处。首先,它将使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能顺利地进入美洲迅速扩大的市场。70年代初表明我们有理由进入欧洲经济共同体以及80年代中期和末期表明有理由成立单一市场的所有同样的论点——即扩大贸易机会——在这里都适用。其次,由于有了具有自由企业和公开贸易传统的美国人,因此,在新的跨越大西洋的贸易构架中,我们将使欧洲大陆不再那么强调津贴和保护——这对英国有利。在这样一个群体中,我们在主张自由市场这个问题上就不那么会成为一个孤独的声音。第三,在欧洲与美国之间建立更加密切的经济关系将有助于巩固北约组织——冷战结束后,它存在的理由已受到怀疑。一个北大西洋自由贸易区将会为美国继续对欧洲防务的承诺创造条件,同时也会使对德国占支配地位感到忧虑的欧洲国家感到放心。最后,新的自由贸易区在关贸总协定中将会成为最强大的、但也是最自由的集团。这样,就能坚持使全球走向自由贸易而不是保护主义。英国的有利地位使它能在大西洋两岸为推行这一做法进行辩护。此外,它会为我们的特殊利益和我们作为一个外向型的、传统上致力于与美国建立巩固联系的公开贸易国带来许多好处。
最后,我们在计划通往1996年的道路时,不能继续忽视对我们议会主权的侵蚀。正如上议院议员丹宁勋爵所说:
使我们大家都感到惊恐的是,欧洲法律不仅仅是使英国港湾涨潮的海水。现在它像海啸,冲垮了我们的海堤,淹没了我们内地的田野和房屋。
现在需要考虑如何才能确切地保护英国的宪法——生死攸关的最终关键——使其不受这一“海啸”的袭击。肯定他说,只有依靠明确地行使议会的独立自主权才能做到。此外,越早从欧洲法院手中夺回主动权以澄清英国的司法思想越好。有充足的理由修改1972年的《欧洲共同体法》,使议会最终能超越所有共同体的法律之上,清楚表明议会通过的明文规定比共同体的法律具有更高的效力。
在维护国内法最终的至高权力方面,英国在共同体内不会是孤立的。例如德国,它就不承认共同体法律凌驾于它的宪法之上,就像联邦立宪法院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这一问题上已清楚说明的那样。同样,法国也维护了它宪法的最终的至高权力。它的行政法院制订了一些原则和程序,如果法国利益需要,它们可以限制共同体法律的具体实施。
我们在英国也应该制订出一些规章处理在共同体法律与英国议会法之间出现的偶然性*纠纷(如像在法克托姆案件中所出现的纠纷),并建立一个程序,规定当一项法令与共同体的法律无意中发生冲突时,如果有必要,要通过枢密院令而不是由法院使其中止执行,以制止法院裁决和司法思想出现的缩小议会主权范围的趋势。应该有一个只有议会才能立法的受保护事项的保留名单,包括我们宪法的调停和抗辩权。最后,我们应该拥有可由枢密院令行使的保留权,使我们能最后防止某些具体的共同体法律和决定在联合王国生效。人们认为,我们会很少使用这些权力,可是它们的存在本身就能抑制来自欧洲的侵犯。但是有关如何采取而不是应不应该采取这些行动的辩论本来早就应该进行了。
不可能事先准确地预测这一谈判过程会在哪里结束。英国在共同体成员中会不会坐在外面的一排,我们会不会享有欧洲自由贸易区国家、后来欧洲经济区国家已享有多年的、类似的伙伴关系协定,或者,欧洲联盟会不会按照新条约在各国之间变成一系列像“可变化的几何图形”似的双边或多边协定——这一切都是可能的。
无论怎么说,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内容。清楚的是,已经形成了一种看法——事实上在马斯特里赫特之前就已经形成了这一看法——即共同体各成员的目标和可预见的利益彼此很不相同。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且相应地制订我们1996年的战略,这是获得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依据。
我不相信这一方法与其他欧洲国家的长期利益不符。如果让欧洲联盟沿着目前的道路继续走下去,它在各个级别上都会失败。它会向中欧和东欧共产主义以后的国家强加一些它们想加入该联盟时所无法接受的条件,从而将它们排斥在外。它会使南欧国家依赖德国纳税人的施舍,从而变得越来越衰弱。在更加广泛的世界范围里,它会成为一种支持保护主义和制造不安定的力量。
如果法—德集团决心要着手重建一个现代的卡洛林玉朝,那是它们的选择。几乎可以肯定,其结果会是令人痛苦而难忘的。在一个民族主义重新觉醒的世界里,难以想像法国人会永远接受该国沦为德国的卫星国。同样,也难以设想德国纳税人会为国外的经济衰退地区提供更多的补贴以及为因生活所迫进入德国的移民提供房屋、卫生设施和其他福利,此外,还会失去德国马克所提供的保证。而这一切发生的背景是,由于欧洲在失去投资与就业机会,它在世界贸易与财富中的份额在逐渐减少。到了某个时候,这些国家的选民会起来反对那些导致它们陷入经济混乱、受到关系疏远的官僚们的统治以及丧失其独立的政策。
英国要单独阻止这些不受欢迎的事态发展,其力量有限。但在此处援引小皮特的愿望不会是不适宜的,其意思是,英国“已经依靠自己的努力挽救了自己,并且将……以它的榜样挽救欧洲”。同时,致力于我在布鲁日提出的那些理想——一些自由进行合作的民族的国家,它们爱好自由企业并欢迎自由贸易——的人们,他们所能作出的最好贡献是将欧洲各国的政治家、法学家、经济学家、作家和评论家都聚集在一起,重新发起一个运动,建立包括大欧洲和美洲在内的横跨大西洋的合作。正如我在布鲁日演说中最后所说的:
让我们有这样一个欧洲,它在范围更加广泛的世界里在充分发挥作用,它的目光向外而不是向内,它保存了那种大西洋共同体一即包括了大西洋两岸的欧洲——这就是我们最崇高的遗产和最伟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