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时男人对爱情是不寄太大希望的。姑且有个完整的家庭,能够顺利地养儿育女、平平安安地生活就够令人心满意足的了。他们并不指望有什么浪漫情怀,当然如果有这方面的内容的话,固然更好,但是没有它们也无碍大局。因此,男人们永远难以理解女人们那种以“看不出与你共同生活下去的意义”为借口而打算离婚的冷漠态度。
较之普通恋人之间的分手,夫妇间的分手更为复杂。
下面是一位已结婚十三年的女士所讲述的一则真实的故事:她想与丈夫离婚,便去向律师咨询,律师却说:“仅仅因为不喜欢您丈夫便要离婚,这纯属任性行为。”因而她受到了很大震动。
从几年前开始,她就在生理上讨厌起丈夫,感到与他保持性生活是一种痛苦。可是,听律师那么一说,她就不愿进一步交谈了。当然那位律师也是男性。她说:“如果那位律师是女人的话,就一定不会说出那种话来,也许还会设身处地地同情、理解我。”她后悔自己去找男律师咨询了。
听了上述故事,我认为:男女在对离婚的看法上确实存在着差异。或许可以说这是一则颇具象征意义的逸闻。女人要求离婚的理由,除去诸如“丈夫有外遇”、“丈夫施暴”、“丈夫不给家里钱”之类世人都能接受并容易理解的原因之外,大多女性是由于“看不到与丈夫共同生活的意义”或“在生理上对丈夫有一种厌恶感”等比较抽象的原因而考虑离婚的。然而,站在男人的立场上看,后者也许是令人费解的理由。
换言之,男人是不会因“看不到与妻子共同生活下去的意义”或“在生理上对妻子有一种厌恶感”等理由而考虑离婚的。在这点上,男女之间可谓大相径庭了。
那么,男女之间为什么会产生如此之大的差异呢?原因之一似乎还是在于男女之间存在着的生理差距。刚才提及的那位女性自从对丈夫的爱开始降温,开始厌恶他之后,在性方面接受丈夫就成了她精神上的痛苦。因此,即便她丈夫提出要求,她也不愿轻易与之发生关系。而且,她不仅仅是在精神上感到痛苦,在肉体上也蒙受着煎熬。在丈夫一再要求之下,出于尽妇道的考虑,她偶尔也要接受一次,但是在整个性行为过程中她都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总希望能快点结束。
当然,妻子对丈夫感到厌恶,甚至动了离婚的念头是有其背景原因的。例如,当她与婆婆发生矛盾时,丈夫总是站在母亲一方而不向着自己。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夫妇对人生价值的看法也产生了差异,而且感性差异日益明显;加之,生活中大大小小的诸多龃龉日积月累,使妻子对丈夫逐渐失去了亲近感。最终妻子感到无法与丈夫共同生活下去,而一旦有了这种感觉她就难以在肉体上接受丈夫了。
然而,对该女性的这种痛苦无论作何说明,在男人们看来都是费解的。因为男性与女性相比较而言对性对象的包皮容范围广泛,他们会毫不犹豫地与不太喜爱的女性保持性关系。
因此,即使他们不喜欢妻子了也不会立即与她们断绝性关系。这一点表明丈夫们与妻子们的价值观不同。而且就算他们不想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也不会马上提出分手的。
但是,女人一旦讨厌对方,就会厌恶他的一切,甚至连他拿筷子的方式都不能忍受。相形之下,即使爱情挥发了,男人也不会产生那么强烈的憎恶感。当然对对方的行为男人多少也会感到气愤或厌烦,但不会因此对共同生活、保持性关系抱抵触情绪。
这就是男人性观念的暧昧性或虚无性的佐证。但是,反过来看,也可以说正因为如此,男人才显得容易通融。
下面,让我们就此方面稍做一番量化研究。假设我们把常想见到对方并且见面后就想拥抱,即所谓的恋爱状态设为正值的话,那么在感情降温状态下,男方的情爱值可能会回到零,但是,不会跌落到零以下的负值。然而,女性在爱情冷淡阶段,情爱值会一下子变为负值。最后她们会对男方产生“生理上的厌恶感”,甚至打算离婚。
这种落差是男人难以理解的。即使女方对男方直说:“在生理上我已经无法忍受与你在一起了”,男方也不会明白她的真正用意。这种时候,大多男人会茫然有所失。
然而,关于男女在离婚方面的感性差异,仅凭上述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论是难以说明清楚的。男女关于结婚的原本意识就有所不同,它最终也会加大双方对离婚这一问题看法上的差异。
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是,只要没发生天大的事情,男人就不会主动提出离婚,这一点可以由女方的行为作证明:据统计,在提出离婚申请的人中,妻子占百分之八十。
那么,男人们为什么不愿意离婚呢?
其最大原因是:在当今社会,结婚并非男人和女人个人对个人的关系,而是家庭与家庭相结合的社会契约关系,这种想法极其根深蒂固。为此在考虑婚配时,与其注重爱情,更多人更为关心是否门当户对以及对方能否与自己的父母和睦相处,对方是否会被人轻视等外在的东西。在亲朋中也有人刻意要求男方按照上述条件选择妻子。越是出色的人这种倾向越明显。如果他们是商界政界的巨头或官僚的话,那么,他们大多是根据家世选择妻子,而把爱情放在第二位或第三位。尤其是在官场,绝对不能拒绝上司为自己介绍对象已成为普通常识,如果谁胆敢拒绝,那么他就不会有出头之日。
对男性而言,值得炫耀的妻子当然是漂亮的女性,但出身好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有人说“某某夫人的父亲是某某公司的总裁”,那么对被人说及的男方而言,这绝非坏事。
事实上在充满竞争的社会中,妻子的出身会影响到男方的前途。发迹欲望强烈,具有野心的男人大多会考虑好这点后才决定结婚的对象。因此,常常会发生这种现象:原本已有女朋友的男子,当上司问他能否和自己女儿结婚时,他也会爽快地应允。由此可见,对男人而言,所谓结婚或许更应该重视社会体统和体面以及形式上的完备。因此,尽管婚后爱情成份不多,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男方仍然不想毁坏家庭。
想必这已是理所当然的事了。
总之,结婚时不把爱情作为绝对因素加以考虑的男子大有人在。甚至可以说,哪怕没有恋情,但只要女方出身名门,与她共同生活感觉不会太坏,就可以与之结婚。 换言之,他们怀有一种乐观的想法:即使双方之间没有热烈的恋情,但只要作为夫妇生活在一起,那种情感是可以培养起来的。也有一些男人认为:夫妻之间的爱情最好是恬淡的;夫妻间充满热恋激情反而会引起麻烦和厌烦感。男人在评品女性时常把女人分为“妻子型”。“情人型”等若干种类,这似乎就是前述看法的佐证。在当今社会持有这种立体多元式想法的男人很多:即,娶一个家庭型、出身好、品性朴实的女人作妻子;再找一个性感的女人作情人。
当然毕竟也有看重爱情才结婚的男人,但是面对社会压力,他们也会屈服或气馁。巨人队投手河原就是很好的例子。他原来好像是与一位在sorprand工作的女性结了婚,但是棒球俱乐部方面反对这桩婚姻,媒体也蜂拥炒作这条新闻,随意说三道四,简直到了欺人太甚的地步。俱乐部方面竟然干预结婚这一纯属个人的私事,不能不说荒唐至极,但这正好说明了结婚对于男人来说具有很强烈的社会性。后来,河原投手还是屈服于社会的压力了。对他这种男人来说,结婚必须在社会中取得平衡感。
与之相反,已与出身名门的闺秀结婚的政界官僚或财界巨子,不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都不会选择离婚。自不待言,通过婚姻他们得到了许多有形,无形的好处。由于离婚会使他们失去很多,因此,即使另有新欢,他们也不会放弃原来的婚姻。
如果换一种说法重新表述一下上述情况,那么可以说,在结婚时男人对爱情是不寄太大希望的。姑且有个完整的家庭,能够顺利地养儿育女、平平安安地生活就够令人心满意足的了。他们并不指望有什么浪漫情怀,当然如果有这方面的内容的话,固然更好,但是没有它们也无碍大局。因此,男人们永远难以理解女人们那种以“看不出与你共同生活下去的意义”为借口而打算离婚的冷漠态度。
男人对离婚持消极态度。因为较之夫妻关系的质量,男人更为重视“家庭”这种形式的完整。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个最大的理由,即离婚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坏处。
离婚的坏处大至可分为四种:第一是离婚会丧失社会信誉。尽管离婚率在逐年上升,与从前相比,它已成为家常便饭。但是在眼下这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中,离婚仍被视为男性的 巨大污点;在所谓的一流企业和官僚阶层中,它会明显地影响个人发迹。因为现代社会中广为流传着这样一些奇谈怪论:“连家庭都治理不好的男人没有能力管理公 司”,“连一个女人都控制不住的男人,不可能出色地完成工作”,等等。总之在日本社会,尽管家庭与社会是完全不同的事物,但是,社会仍然把这种压力强加于 男人身上。
而且近年来社会对离婚女性寄予了同情,盛赞毅然决定离婚的女性的勇气。不过,人们总觉得男人无情,缺乏志气。男人们不仅失去社会信誉,还受人轻视,被整得狼狈不堪,也许可以说这是一种歧视男性的倾向。
诚然,之所以这种想法仍然能有一席之地,是因为在其背后残存着男尊女卑的渣滓。正因为有了男人应该支配女性、居于主导地位这么一种前提,诸如“连一个女人也控制不了”之类的奇谈怪论才显得振振有词。至此,似乎可以说自古绵延至今的男性优越论,反而成了卡住男性自身脖梗的桎梏了。
第二个不利之处是苦于日常琐事。婚后一切家务都是由妻子料理的。可是,一旦妻子离去,男人的生活将会陷入困境,以前两人之间言语很少,但是至少每天早上能 够穿上干净的衣服去上班。没有妻子洗衣服怎么办?谁来搞卫生?若是她抛下孩子扬长而去,男人更是死定了……如此等等。这样想的确有恬不知耻之嫌,但是从极 现实的角度看,男人们确实不愿离婚。
第三是经济负担。现行法律是绝对保护妻子的。如果离婚的话,作丈夫的就必须承负一定的经济负担。普通的工薪人员虽然不必支付给妻子太多的赡养费,但是他们 所须支付的子女养育费却不在少数。如果他们有住房,大多情况下也是判给女方。所以离婚后男人的生活相当艰难。总之,在赡养费方面,不仅仅是“女尊男卑”的 问题了,事实上男人背负了极其沉重的负担。哪怕是因妻子不守妇道而离婚,丈夫仍要支付赡养费;相反。
如果由于丈夫行为越轨而离婚时,妻子支付给丈夫的赡养费却极少,丈夫不得不承负巨大的支出负担。
第四是担心离婚时孩子被妻子带走。即使通过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判给妻子的。因为男人越是喜欢、眷恋孩子,就越不愿意与孩子分开,所 以丈夫们竭力避免离婚。在离婚率极高的国家——美国,离婚后即使孩子判给了妻子一方,但一旦到了周末或暑假,孩子们一般可以跟父亲在一起。然而,在日本, 作为离婚的一项条件,判决书上明明写着父亲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是,母亲不让父亲看孩子的情况却极其普通。因此对于做父亲的来说,离婚即意味着与孩子 长期分别。这种感觉之于男方非常强烈,宛如棒打鸳鸯一样令人揪心。
前不久朝日新闻以《离婚——把女儿从父亲身边夺走》这一大幅标题披露了一位从事自由职业的男士的遭遇:该男士的妻子忙于在公司中出人头地,常常深夜才回 家,孩子由在家中工作的他一手带大。丈夫要求妻子为了孩子多在家呆些时间,为此夫妻问常常吵吵闹闹。后来妻子以“不愿与把自古以来的责任强加于女人的男人 共同生活”为由提出了离婚。丈夫也同意离婚。但是围绕孩子的抚养权,双方意见达不到一致,因此双方在没离婚的状态下开始分居。自妻子提出离婚诉讼直到法院 正式判决下来的两年时间内,作父亲的他每天下午都在家和女儿一起做作业,玩游戏,还做饭等,然而法院并没有理喻他提出的“鉴于自己一直照顾孩子,法院应当 把孩子判给长期与女儿生活在一起的自己抚养”的主张,把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一方。该篇文章以这位父亲的哀叹划上了句号:即使离婚,女儿的抚养权也应该 与妻子平分,但为什么非要把女儿判决给她呢?
对于这位父亲来说更令人难以承受的痛苦不是与女儿分别,而是今后女儿必须在她母亲的影响下成长这一事实。女儿加盟了憎恨自己的妻子一方,她会不会在女儿面前把自己描绘成坏人?会不会给孩子灌输一些不好的思想?最后,一想到孩子也许只会相信她母亲,他就悔恨不已。
就是这样,男人要承受两倍、三倍于女方的负担,甚至要承负巨大的不利因素产生的压力,这就难怪男人很少提出离婚了。而且他们不仅仅是不提出离婚,甚至在妻子提出离婚时,他也不会轻易答应的。
前面我们谈了男人不会轻易踏上离婚之途的情况,但是也并不是没有主动提出离婚的男人。
譬如说,本来是对女方娘家寄予愿望才结婚的,可是对方家庭却破产了或发生了不幸,这种时候,男方有可能提出离婚。另外,由于妻子不贞,男方也能考虑离婚。但是多数男人即便妻子稍稍有点轻浮也会装聋作哑,泰然处之的。
不过,男人主动提出离婚的最普遍情形是与妻子相处不融洽,而且在外又另有新欢。
即使没有再婚目标,大多数女人也会以不爱丈夫之日起开始盘算离婚的。但是,男人不论与妻子是否能够和睦相处,只要没有确定其他结婚对象,他通常也不会预先 考虑离婚的,所以说这点是男人和女人的最大的区别。然而,如果与妻子之间有了孩子,那么即使他在外面有女人,也不会轻易下决心离婚的,这正好应了自古的一 句话:“孩子是维系夫妻感情的纽带。”也正因为如此,在孩子出生之前及孩子长大成人之后,男人主动提出离婚的比率较高。但是,如前所述,离婚要承担所有负 担,因此提出离婚还是需要下很大决心的。
至此,女性读者可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既然男人们经历千辛万苦后才决心离婚,那么他们一旦提出离婚就不会再改变主意吧?然而,答案出乎你的预料:事实情况 并非如此。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男人喜欢依靠自己而存在,并感到对比自身弱小的妻子的存在负有责任。可见总希望自身处于优越地位的男人也有软弱的一面—— 希望看到对方弱校因此,只要你彻底示弱,激发他的优越感,那么即使他已经下了决心,也会发生动摇的。比如说,妻子哭诉道:“如果你抛弃我,我就不能活 了”,等等,男方就会萌生恻隐之心,加之,孩子再哭叫着说“爸爸,别离开我”的话,大多数男人都会丧失决心的。
在深谙个中功效的妻子中,甚至有人会唆使孩子去说“不要离婚”或“别抛弃妈妈和我”之类的话,可以说这种作法正好击中男人的要害。
对于没有孩子却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的妻子,丈夫们不会感到太大负担,因此会主动提出离婚。也就是说当男人认识到女方没有自己也同样能生存时,就会爽快地提出分手。
在此,让我们看一看妻子主动提出离婚的刹那间,男人是怎样的感受以及他们会作出什么样的反应。
绝大多数丈夫即使平时与妻子相处并不融洽,但当妻子主动提出离婚时,也会有晴天霹雳之感,会受到强烈的打击。因为男人绝不会仅仅因为爱情淡漠而考虑离婚,所以他们万万也想不到妻子会因夫妻关系稍稍不顺便提出离婚。
于是他们首先感到惊慌、害怕,继而挖空心思地考虑如何使妻子回心转意。这时如果追问妻子:“为什么?”那么妻子会说:“看不到与你共同生活的意义”或“与你感情不合”等等,这样,男人就会像我们在前面所介绍的那样陷入不解,却又无可奈何。
为什么男人如此不理解女人提出离婚要求呢?这是因为男性不具备凭借上述理由便想离婚的感性。
如果妻子们举出诸如“不检点”啦、“工资不给家里”啦等具体理由的话,男方就会举手认输,表示“不再放荡了”、“以后把工资都给你”,如此等等,他们总有办法答复。
但是如果女方尽说些抽象的理由,男方便会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反驳说“我不是把工资都给你了吗?”“我又没有对你不忠”。“为了这个家我在拼命工作”等等。如果妻子说“我指的不是那些而是指我对你的爱冷下来了”,那么丈夫不会说些诸如“男人该做的我都已经做了”之类的离题话,这样妻子更会感到“他什么也不了解,真令人厌恶!”从而愈发对丈夫感到绝望。
男人们往往认为现实的男性社会是激烈竞争的社会,如果卷入其中却又不能在竞争中取胜的话,就会失去做男人的价值。但是,站在妻子的立场看,不那么出人头地 也没有关系。她们中的大多数人只希望丈夫能多和家人在一起,共享天沦之乐。然而,事实上许多做丈夫的根本不了解妻子对家庭有什么需求,这样就会加深夫妇间 的隔阂。
这样,由于感性和思维方式的差异长期日积月累,妻子一方就会考虑离婚。但是,诸如“感性不同”,“人生观不同”等理由,在男人看来根本不成理由。这一点又恰恰是男女“感性的差异”。要想避免离婚这种事的话,男人们平时要多与妻子沟通,至少应该努力地去了解她们的感性。
总之,男人一旦得知妻子一方去意已决,他们立即就会陷入混乱:他们要编理由对付公司的同事,要考虑孩子如何处置,要思考敷衍父母的办法,他们又得顾及自己 的生活及体面。这种困惑的现状用一句俗话“眼前一片漆黑”来概括,再合适不过了。接下来他们又会陷入由深深的空虚感构成的漩涡:自己多年来拼死拼活构筑起 来的家庭到底为何物呢?
被妻子提出离婚,对男人来说等于丧失了男性人格,而且年龄越大承受的打击就越大。但是,无论痛苦和打击有多大,作为男人都既不哭叫又不能向亲朋诉苦。相形 之下,女人从开始考虑离婚之日起就可以跟朋友商量,讨论细节;而男人们则要对亲友们隐瞒离婚的经过,所以对男人而言离婚需要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他们虽然 表面上装作无所谓,而在内心深处却要与痛苦、空虚搏击。其结果是有些人患上了抑郁症或失去了工作热情。据统计表明,被妻子“遗弃”的男子的寿命比平均寿命 短,那就是他们失去了生存下去的气力所致。
如此看来,较之以离婚为开端生机勃勃地开拓新的人生的女性,男人似乎是一种纤弱而可怜的动物。
前面我们主要从男人的立场探讨了离婚的理由,不过,我们也没有必要在离婚这种事情上采取消极态度。
在二十几岁,人们还未真正了解自己,也不知人世间的险恶。这种时期选择的异性并不一定适合自己,不一定会找到自己的终生伴侣。此外,人是随着年龄和经验的积累而成长起来的,其感性和思维方式都会不断变化,因此夫妇间产生隔阂,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今天的日本,人们对离婚仍持有偏见,尤其对于男性而言,离婚带来的不利因素非常多,正因为如此,极力克制,勉强度日的夫妻日渐增多。
为此,笔者认为最为理想的解决方法是寻求社会对离婚现象的宽容,应该向前看。至少应该互相承认各种不同的生存方式和思维方式。采取善意的却又是非介入式的宽容态度也是进步社会应该具备的条件。在这方面,可以说日本还相当落后。
总而言之,离婚并不是人生的失败,而是向美好人生迈进了一步。如果未来社会能够更加理解离婚,并不把它视为不善,那么,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部将能够自由地拓展自己人生的道路,度过更为充实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