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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章、盖造寺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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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抵与家宅同推,最忌六冲变冲、卦变墓绝,及反吟伏吟。住持与山主占者,皆宜世旺,日月动爻相生,宜子孙爻动,忌官鬼爻兴。兄爻持世,多费无益之财;官鬼持世,疾病灾殃之累;兄动克世,欲造福反成祸胎;财官生世,虽钱少自有增助;子孙旺相而化进,多招徒弟;财爻休囚而化退,有始无终。

李我平曰:卜筮诸书,二十余种。所论家宅,理不归一。何以示人?如《卜筮大全》之初井、二灶、三床 、四门、五爻为人、六爻栋宇;《黄金策》之初爻宅基、二爻房屋、三爻为门、四爻父母、五爻兄弟、六爻为妻;《易冒》以初爻为幼、二爻为妻、三爻为弟、四爻为母、五爻为父、上爻为老。又云:“鬼动于内,宅舍之灾;鬼动于外,人丁之咎。”夫既以二爻为妻,三爻为弟,假令内爻鬼动,宅舍之灾乎?弟妻之咎乎?至于五行之鬼、八宫之鬼,既以之定官灾火盗,又以之定头目手足病灾,彼谓火鬼主回禄,鬼在乾宫,主头目之患,若以一卦兼断,岂失火盗之家必染头目之病耶?又云:合为门,冲为路,不论卦内之有无,但有暗冲与暗合,也应作数。假使有冲无合,有合无冲,岂有有门无路,有路无门之家耶?殊不知占家宅之趋避,愿人口之清安,财福旺则宅兴,鬼兄静则家泰,如斯而已耳,何必多生枝叶,乱人耳目乎。

[乾按] 此章要义在李我平语。古法所论纷纭,理不归一。所论侧重不同,角度有异,不可一卦兼断,不可泥于古法,总以通变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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