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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证释

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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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

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

天五生土地十成之

孔子《宣圣讲义》

易传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此言河图洛书所由来也。

天地之间。运行者气。纪量者数。显示者象。而主其中御之以合度者道。

道兼神形。气数则神之见也。象则形之呈也。

凡天文地理。可纪可指可名者。皆不外此三类。而皆不离乎道。

河图者。天地自然气数所赋。而成其自然之象也。盖天地既奠。神形全具。有其气者有其数。有其数者有其象。

河图之出。以象之显也。其象之所示则数也。其数之所在则气也。

气有一陰一陽一。名曰两仪。言既生成之后。必有此两者之质。以为其成物之本也。两仪化合。遂分为水火木金土五者之气。名曰五行。

言两仪既化。必有是五者流行其间。以辨其一性一而别其类。亦物之始成所秉者也。两仪既见。五行乃名。二五构一精一。万有始生。此属天地万物生生之本。莫之能外者也。

五行之气。因二为五。虽五仍二。然言其本质。必自五者始。后人或云为四。或云为三。其意大同。究不若别之为五。适合天地自然之气与数。试证之河图。可见其旨矣。

河图之中。点画成象。自一至十。各相连而不混。相离而不乖。其数之自然。足见其气之自在也。

气之动也。以二气之分合而后化。故生成之数。必属于天地。天地者。二气之所生也。物之生化。以五者为类。而水火木金土。以辨以名。以成其五行。水火木金土者。

五行之所主也。故河图之数。生成自天地。而名类止于水火木金土。而天下万物莫不尽于是。

是故河图之象。即天地生化终始之图。其气与数。即天下万有分合变化之本。斯所以为天道之所见也。而圣人则之。因以明天道。以立天下万物有生成变化之规。而述之为易。则河图者易之所自仿也。

易传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云者。即河图中之数也。

河图以天地统全数。以水火木金土分配各数。而建立天地万物万数之本。以明天下之物。莫不有数。莫非生成于天地。而得其气与数以成其气数。

自河图言之。则气数者自然成形。自物言之。则气与数皆出自天地。

盖天地亦在此气数中也。未有天地。气数已具。既有天地。气数周流。以成万物。故气数者。自天地以下。莫之能外也。

今言河图气数溯始于天地。盖自有象言之。即自天地建立以后。而推溯万物生化所本。万有气数所由而已。

图中自天一至地十。为数之根本。亦生成之根源。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则言水之生成之由来。以天之一。合地之六。而后水之生成始全。分之则水者得天之一以生。地之六以成。天生地成。是其气之备天地也。

天一地六。是其数之赅天地也。而水以成。此五行之一所自生也。火也木也金土也亦然。而土为其中心。故五十在中。水火木金四者。皆依乎土以立也。如一加五为六。故水为一六。二加五为七。故火为二七。三加五为八。故木为三八。四加五为九。故金为四九。土则五加五为十。故土为五十。此数所自合也。

天之数五。一三五七九。地之数五。二四六八十。生之数五。一二三四五。成之数五。六七八九十。其分也皆五。五则中央之数。中而不偏。动而能和。中和天地之道。土之德也。

故五行皆以五为其根。皆丽于土以为生。此自然之序也。天数之累为二十五。即一三五七九之和也。地数累为三十。即二四六八十之和也。

二者虽分各半而数异。则即生有形之后。得天者不足。地者有余也。天地之总和五十有五。即二十五加三十。以成天地生成全数。

为大衍之数而余五。五即中央之数。二气之全。五行之本。为天地数之妙用。即河图之中。天地之心也。明此五数之妙用。则通天地之数。直见天地之心。而万物生化之序。无不明矣。

故一至十者。天地生成之数根。而五者。天地生成数之中极。此河图四列各数。而独以五十建立中极。其旨趣之微妙。有不尽矣。

五位相得各有合者。言数各五而必合。始能致生化之用。如一天数也。生数也。六地数也。成数也。二数合而后水以成。

以合则前数化。新数成。一六既合。天地之气已化。而水乃成。此由数之合也。水之成分。得天之一。地之六。故水中所含者属天者一。属地者六。天地既化。水数乃见。

凡五行之生化皆然。皆由二气之合也。五行亦有合矣。

如水与木,木与火、火与土、土与金、金与水。各以其合而生化万物。则各以其数之合。而生成新数。故变化至无穷焉。

然二气之合与分。恒相得。五行则或得或否。如水与火、火与金、金与木、木与土、土与水、皆相害相制而不相得。

则数之因亦有相消相除相加相乘之异。其相得也。则生成之。其制害也。则克化之。

由其数验之可知者也。故天一与地六一合。一一陰一一一陽一。合乎道也。

若天一与地二。则不则生成矣。若天一与天三。更无所生成。以其不相得而不能合也。

故生化之序。必因相得而后合。合则生成之功见。不得则相反。反则变化之数成。

故天一至地十之数。实包举天下生成变化之数。以至无尽。不可纪极。而莫外于合否二字。

由是可见天地造化之源。万物生成变化之序。皆在河图中。展转推求。以穷其气数所至。则无不知之。

如天一地十之数。实数之根。二气者气之本。五行者万物生成之本。皆造化之始基。

天地人物之原质。由一而二而三。而后万物以生以成。其道固昭昭矣。二者两仪。三者两仪合化五行是也。

二五构一精一。妙合而凝。天地因縕。万物化醇。此由三而生万物也。故河图天地之数。生成之本数也。五行分合之数。万物所自生化之本也。

由其位言之。则按乎天地之定序。南北东西方位。而相得者也。

故一六以水居北。三八以木居东。二七以火居南。四九以金居西。五十以土建立中极。以应四方而通天地。此地为世界中心。凭之以测天地之生长万物。

所谓极也。天地之极。即数之中。即五也。

河图言五十。洛书则仅言五。以五已足赅十。

十即二五。天地根数。只存纯数。不必及其余盈。故言五而土之数已足。

不似水之必兼一六也。其所合也。往往因其生化见之。故一六之合。二七之合。皆孚自然之序。

而五与二五之十。尤可见矣。若言五则十已见。虽三五四五。仍不失其五。故不必徵于成数。而已知土之数之为十五。

盖以天之五。地之十。合而言之为十五。去其十仍存五。此五数示土已足。其数虽一而内藏十矣。此为言数者所当知也。

河图之数。以二数合而成一象。故十数合为五。以成水火木金土,

唯其合也。有变化见焉。以六为成数之始。又地数也。九为天数之终。又成数也。二数实天地之主数。

故易乾用九。坤用六。乾天也。一陽一也。坤地也。一陰一也。一陽一数用九。一陰一数用六。此中亦有自然之序存焉。

试就河图观之,,自北之一陽一数一始。转东之三。南之七。西之九。与中央之五。其次自然顺行。为一三五七九。是一陽一数始一终九。九则一陽一气已极。曰老一陽一。亦曰纯一陽一。

故乾取之为用。再就图之一陰一数观之一陽一终则一陰一始。一陽一数终于西之九。即交于同方之四。一陰一数自四始。转而南之二。东之八。北之六。合中央之十。其次亦自然逆行。为四二十八六。是一陰一数始四终六。以六为至一陰一。一陰一气亦极于六。故一陰一数用六。

以与一陽一九相接而正相得。盖以图平列其数观之。一陽一之数自一至九。一陰一之数自四至六。自成一环。不待移易。一陽一气方终。一陰一气即起。一陰一气甫尽。一陽一气即伸。

一陽一老于西而一陰一即始于西。一陰一极于北而一陽一即始于北。二者相环相合。以成五行。周流无尽。以遂其生生不息之道。

而天地以立。万有以生。一切事物。于以循环变化。此则大气自然之序。大道自存之规。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者也。唯圣人则之。而制为易以象其度。

而因一陰一陽一之尽。知乾坤之用在九与六。故取九六以代乾坤。全易无非由乾坤生。则全易之数无非自九六出。九在易即一。六在易即。与即九与六。

故卦中有者。名曰九。如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是也。卦中有一者。名日六。如初六。六二、六三、六一四、六五、上六、是也。

人不知九六之来自河图之数。而不明用九用六。与一之为九。之为六何义。实由不习河图。遂不解九六之为一陽一陰一之主数。一陽一主九。一陰一主六。唯河图中已明示之。易虽言九六。未指所出。后人莫能解。故河图者。全易所本。欲明易象而忘河图。宜其惝怳于文字间。而不得圣人取象之旨趣矣。

河图之数。因一陰一陽一之分合变化无尽。而万物之气数由此以见。全易卦爻皆由此推移转变而来。以象天下万物万事。

其始则仍是二气五形而已。图中之象虽寥寥。而生化之物不可纪极。不仅此也。就图数之次序。而推及其未来与其过去。则天地未生之前。与世界变迁之例。

皆可由此数以得之。盖数者推之千万无尽也。加减乘除而已。或分、或合、或奇、或偶、各致其用。用无穷则所生化亦无穷。要在知其用耳。

乾坤用九六为天地大用。亦数之总纲。由九六而生化者不可纪极。而不外乎中极。

此图中以五为中心也。试就一陰一陽一各数直列之。一三五七九与四二十八六。两者相偶而加之。其和皆五。此即天地之心。

为一陰一陽一二数之中极。亦一陰一陽一二气之中和。天以此立极。世以此立枢。万物以此为纽。故并育不害。并行不悖。并生存往复不失其序。此神之所存。道之所见。而为易之中极者也。

故一陽一者顺行而奇。一陰一者逆行而偶。而皆集于中五、以为主宰之区。以行鬼神。而通变化。此所谓位之相得而有合者。以其建中立极。而不失其次也。

河图言数本乎气。通乎道实天地之一精一华。自然流露。而垂象于人。以示其例。非偶然所值者。亦非怪诞难稽者。

圣人则之。而易象以成。言道者之所宗。言数者之所本。即一切方术。亦莫不由是以为推衍之准。实人文所自始也。圣人在世感于天神。而图乃见。图为圣人出也。故欲深究图之妙义。必自圣人所作之易求之。易者依图为象。推衍其用。其例固繁。而其初则河图之所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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