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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论中西全史

99魏国才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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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节

【99】魏国才俊

自公元前11世纪中期西周创立,分封诸侯,到公元前5世纪末,已经过去六百多年了。尤其是经历了三百年春秋争霸战之后,起初的百余号封国已经剩不下多少了。除却传统强国楚、齐、秦、越以及自晋演化而来的赵、魏、韩之外,也就只有燕、郑、宋、鲁、卫等几个小国在苟延残喘着。

大家渐渐意识到,华夏大地已然变天了。弱国一不小心就会被吞掉,强国也一定要在扩大地盘、振兴国力的一浪一潮中抢得先机,才能在日后的斗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什么人对这种变化反应最快?当然是新兴诸侯。而在新兴的三晋当中,魏国又恰好出了一个难得的英主——魏文侯。

怎样才能让国家迅速强大?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吴王阖闾这些例子在那里明摆着,必须要有人才。

魏文侯十分懂得怎样搜罗人才,一句话,礼贤下士。身为国君,他竟拜华夏第一大派孔门的著名弟子子夏为师。这一来,他尚贤的名声大噪。魏国又地处中原腹心,经济相对发达,人口流动量也大,魏国瞬间就出现了人才鼎盛的局面。

西门豹、乐羊固然了得,但真正奠定魏国大国地位的,是子夏的另一个学生——李悝(kui)。魏文侯拜这位同门师兄弟为相,开始了一场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

李悝其人,史料中甚少出现。但史书中所记的寥寥几笔,却是震动当世、影响深远的大事。

首先是经济改革。李悝推行了著名的“平籴法”。所谓“籴(dí)”,从字面上看,便是“入米”,其实说的是税收。

我们知道,以“井田”为基础的税收制度其实是很机械的一种制度。纵然在发展过程中已不再拘泥于“井田”,税率仍然是各国执政者一种想当然的设计。但李悝打破了这一点,他细致地为农民算了一笔帐,得出结论,说以现在的税制,农民一年下来收入是负的。这也是为什么农民纷纷离开土地的原因。

李悝推行平籴法,把丰年分成三等:上熟、中熟、下熟,按不同比例向农民收粮;又把荒年分成三等:大荒、中荒、小荒,分别按上熟、中熟、下熟所收的粮食标准来发放给农民。

在历史上,还从来没有过如此细致的税收设计。农民有了如此充分的保障之后,种粮积极一性一空前高涨。在古代,有了粮食的保障,就意味着人口激增,国力迅速强大。而且,因为这种特殊的税制导致粮价十分稳定,无论丰收歉收,都不会有大的波动。因此,魏国就成了各种职业之人的首选去处。

这就是李悝的著名理论:“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善为国者,使民无伤而农益劝。”

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税制改革,不几年便使得魏国富庶无比、繁华鼎盛。魏国的这种经济优势甚至一直持续到战国中后期,李悝功不可没。

李悝平籴,使魏国瞬间强大,已是一件不可估量的功业。然而他做的另一件事情,就堪称功在千秋了。那就是《法经》的问世。

以礼治国,是中国数百年来的传统。然而随着社会环境越来越复杂,渐渐地,礼制已经不能够控制局面了。春秋末年,晋、郑等国都颁布过刑鼎、刑书之类的法律条文。

到了李悝这里,一部完备、详尽的法律文典终于在中国出现。

其实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法律的出现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一个社会毕竟是需要一些规章制度去规范的。但是,不同文明的法律形式却有着一些明显的不同。在这里,我们比较一下李悝《法经》与西边波斯、希腊法律的异同,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首先就是希腊的法律总与政治密切相关。在雅典,执政官、将军的选举制度在法典中都有着明文的规定。即便在其他城邦,许多政权上的规定也写进了法律当中。然而在波斯和中国,法律则完全是为政治服务的,最高权力仍掌握在统治者手中。比如《法经》,共有六篇:盗、贼、囚、捕、杂、具,没一篇跟政治制度扯得上关系。

但《法经》与波斯、希腊法都不相同的,是它与宗教几乎毫无关系。这恐怕是中华文明最大的特色之一。自周始,安定社会就不需要过多借助宗教的力量,也注定了中国的政治水平在世界上永远领先。

既然与宗教无关,那么《法经》这种纯世俗的法典就显得格外细致周到,它不但在盗、贼、杂三篇中规定了各种犯罪的惩罚方式,还在囚、捕两篇中规定了抓捕和囚禁犯人的各种规定,还在具篇中规定了加刑、减刑的方式。

几十年后,魏国一个小小家臣将《法经》带入秦国,实现了中国历史上威力最大、声名最盛的一次变法图强。

又百余年后,汉相萧何在《法经》的基础上,制定了汉朝法律。这套法律,随着汉朝一起,深刻地影响着日后的中国。

可以说,中国两千多年来的法制基础,正是在李悝手中奠定。

中国思想界继儒、道之后的又一股势力,法家,已现雏形。

李悝,这个在史书中若隐若现的名字,实在是改变中国历史的一个大人物。

得一李悝,魏文侯已足以打造出一个富甲天下的大诸侯国。而李悝向魏文侯所推荐的另一个人物,则以冠绝当代的军政天才,正式奠定了魏国的中原霸主地位。请看下集——吴起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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