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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白话版

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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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1}见小曰明,守柔曰强。

{2}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袭常。

{3}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

【白话文】

{1}能见著精微才叫明亮,能持守柔顺才叫强壮。

{2}藉著大道洒下的光亮,复归其光明之中,就不会留下身后的祸殃了。这就是承袭永恒、得 著永生的意思。

{3}这使我对大道确信不疑,行于其中,唯恐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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