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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白话版

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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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1}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 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

{2}柔弱胜刚强。

{3}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4}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白话文】

{1}要收敛的,必先张驰一下。要削弱的,必先加强一下。要废弃的,必先兴起一会 儿。要夺取的,必先让与一点儿。这是微妙的亮光。

{2}柔弱的胜于刚强的。

{3}鱼不能离开水(而上岸),国家的主权和势能也无法(离开道)向人展示清楚。

{4}道,通常看起来无所作为的样子,实际上没有一件事物不是他成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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