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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册 天聪四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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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册 天聪四年二月

初九日,二月勒致书於科尔沁部云:前致书云:所请官员,即将遣往等语,今著停止,无需更换。高侍郎处,尔等前去,善言说之。观其情形,诚属染疾,则令其下级官员暂替;若无疾病,故意推诿,则尔等以言劝之。若革其职,必致他人效尤,行之不得也。是日,赏祖总兵官之孙一人银二两,於已刻遣往祖总兵官处。

初九日,前往捉生之图鲁什、劳萨、席喇纳、席特库、布彦、苏儿德依、克宜福、沙尔虎达,击败明哨卒,获马十七匹、生擒二人解来。以所获马匹,赐图鲁什、劳萨各二匹,席喇纳、席特库、苏儿德依、布彦、克宜福、沙尔虎达各一匹。

额齐玛、塔哈布、邦素率每旗■军一人,送信使。

前往办理潘家口事宜之阿山、杨善、龙什等,收编人口二百四十八户,男西六百、官布一万四千二百,携之前来。其无力贫穷男丁二百五十人,留於潘家口城,令西兰图之部众入城居住。

出略之巴克什乌纳格来书云:据来报,恩格德尔额驸之戴青等,遇明步兵约三百人,立营荒村,我等纵兵击败追斩时,有明骑兵三千人,自玉田城出,追我前哨孟格依至,我军诱之

至镶黄旗、正蓝旗驻地,我兵列纛欲进,明兵见我纛,随即遁去。我军追击其後,获马百匹,其俘获无多,我兵损三十人等语。

二月初九日,遗书明帝曰:金国汗上书於大明国皇帝:以我思之,师旅频仍,互相诛戮,而天生之民,因此罹祸。我等自身,亦不获安宁。我念及此,欲盟诸天地修好,使我两国军

民子孙,世世享太平也。不然,何时罢兵而享太平耶?故缮写议和书,遣人赍往。惟尔等熟计而明示之。又致书蓟州各宦曰:若我不愿议和,兴师征讨,专事杀掠,则尔等官兵,疆场捍御,为帝捐躯,理所应当。我屡欲修好,而尔帝不从,官兵之劳若,国民爷子夫妇之离散之,田地之不得耕耨,悉置不念,视将卒犹如草芥,锐意攻战,此无庸我言,尔大国岂无智者,当自思之。

致明国诸臣书曰:我欲罢兵,共享太平,屡遣使议和,惟尔等不从。在此战中,将卒被诛,国民受苦,实尔自相戕害也。我前曾六次致书京城议和,意者以城下之盟为耻,抑冀我兵之速退为幸,故不作答。夫得失者机也,天既赐我良机,我为何弃之而去?我将於天所与之地,耕屯以守,尔八府之民,岂能安心耕种之?纵得耕种,知谁为收获耶?尔等宜勿胶柱,务识权宜。今我两国之事,惟和与战,别无他计也。和则国民速受其福,战则国民罹祸,何时可已。蓟州官员,尔等与上级官员商议,启迪尔帝,速议和好之事。先时官员皆诳君轻敌,乃不允议和者,或被战死,或被尔帝所杀,此外,曾有一建立功名者乎?我素养无诡谋,惟以至诚相告。如执以为不可,是天运使之然,我亦无可奈何矣。

初十日,由遵化遗书云:二月初五日,汗与诸贝勒会审众蒙古兵,同袁都堂交战於都城南关东门时,为袁击败一事。时汗谕诸贝勒曰:“前已有旨,其攻城先登而授职之人,嗣後,我等勿得再令攻城。业已舍身立功,再令攻战,欲何为?此等立功者,当令在诸贝勒、固山额真左右,唯遇众人齐战时,随众进战。否则,若彼欲战,亦当止之。即或厮卒中,有一、二次

率先登城立功者,亦不可再令攻城。将此旨意,务必传谕驻永平、滦州诸贝勒大臣及众人知之矣。”

初十日,汗与两大贝勒,自遵化启行,过三屯营,至滦河驻跸。是日,遣每旗大臣一员,往取在永平之厮役人等。

十一日,命叶臣、巩阿岱、达海、爱巴里率每牛录护军一人,往太平寨招降,因城内人不从,即行返还。

来告太平寨不降。汗曰:若不攻昌黎,则似此小城,自来归顺。彼闻昌坚守,而我攻而不克,是以不降也。且谓降我之後,待我弃之而去,彼兵复来,又将受戮,故惧而不降,诚

然也。

十二日,喀喇沁部送女与大贝勒为妻。

十三日,驻永平诸贝勒,并随诸贝勒还沈阳之■军厮役,带驼而至。是日,命有职大臣等,各具战功上奏。汗与诸贝勒,驻跸三日,出征将士,论功升职。赏立功宜擢升者擢升之,虽然有功而不宜授职者,未予授职,亦与授职官员同赏赍之。其临阵溃缩之官员等,皆革职夺赏。

十四日,致书於喀喇沁部曰:“汗致书於卓里克图、岱达尔汉、西兰图、沙木巴等人:嗣後,尔等须严加约速部众,不得侵扰薙髮归降之民。若杀降民,必杀其杀人者以抵命;抢掠者则应按律惩办。其一汉人,固不足惜,然杀掠降民,必致他处来降之民,将不复想念我也。尔若违悖我言,不严加约束部众,杀掠降民,惜哉!我眷爱尔等之心亦徒然耳!”

汗谕驻永平、遵化等地诸贝勒大臣曰:“明帝之人民,天若赐我,则其民即我民也。以我之民,而我加以侵暴,则已服之国,将非我有之他国人民,亦无复来归者矣。守城诸贝勒大

臣等,宜严饬我军士。嗣後,若有杀害薙髮归降之民,则鞭一百,刺耳,并罚取安葬银,给与被杀之人。行窃者,勒令赔偿所窃之物,并鞭八十二,刺耳。抢掠者,亦按盗窃论罪。牛录

额真、章京若有不知者,照失查之例,治以应得之罪。若知情不举,则与首犯同罪。”

驻跸滦河,四日,诸事办妥,遂於十五日起行往渖阳,营於边内。

十六日,驻遵化,永平、滦州诸贝勒大臣还。是日,出董家口,至十五里外。是日,赐额驸扬古利蟒缎长袍一袭。赐舅阿什达尔汉金黄缎袍。

十七日,汗将旋跸,闻喇嘛满珠习礼来朝见。汗遂於驻地候之。赐大贝勒琥珀念珠四挂,大贝勒叩受之。汗乘马往迎喇嘛,握手相见,入黄幄与汗并坐,饮茶食肉。因喇嘛求将阵获

之丁副将,给之。汗谕曰:“布尔噶都擒获送来之丁副将,尚在遵化,命遣人取至潘家口,交与喇嘛满珠习礼之手。”其间恐有失,故作书给与喇嘛。是日,营於阿儿达吉地方。

十八日,驻跸古琴地方。

十九日,驻跸森金之河。

二十日,起行前来时,苏布迪杜棱迎於敖木伦河岸,杀牛十、羊二十进宴。是日,驻跸布拉克地方。

二十一日,驻跸博拉噶图城东敖木伦河南岸。是日,有四人自渖阳来报信。

二十二日,汗起行前来时,前哨克宜福,在途遇明兵,斩二人,获马一匹送来,并报前有敌兵。汗遂止行,遣谭泰、伊尔登乌赖率每旗■军五十人往。尚未到彼,左翼正蓝旗贝勒及台吉阿济格先至围山,尽斩其六十人,获马八匹。驻跸喀喇渡口。

二十三日,途遇宝吉、苏达赖、吉逊领每贝勒下属二人,来送衣服食物。是日,驻跸两巴喇拖地方。

二十四日,遣吉逊领八人,往告家人来迎驾。是日,驻跸土尔根河。

二十五日,台吉萨哈廉率兵尚南海岸寻觅高侍郎,并掠未降地方。

二十五日,驻跸吉儿哈纳河。

二十六日,分别疲惫马骡驴,遣阿山、叶臣率每旗小旗额真一员,路经赵庄送往。是日,即驻跸郭儿博地方。

二十七日,释放陈户部之妻子及家奴一对,马二、驴四,令乘骑之。其所服之衣,尽给还之,并给盘缠银二十两,任其所往。临行时谕之曰:“汗克城後,待以不死而生养之,闻尔系

为地人,尔之父母兄弟皆在内地,今纵尔去,莫忘汗眷养之恩。故时以礼遣尔还,然尔不去矣。故仍授户部职养之。其後,尔密令子先遁,复遣家奴携银潜行,为守门人俘获。满、汉官员■认,论斩,入奏,汗曰:既养之人,杀之何为?纵还原籍等语。”遂纵之还。家中所馀诸物,交与知府官。

二十七日,驻跸苏儿寨地方。

二十八日,驻跸察干诺尔塔地方。

二十九日,遣参将图鲁什率三旗三名官员邦素、西久、爱通阿,甲兵六十人两贝勒之护军二十八人;共计八十人。遣入瞻河,获马骡二十八、驴四十来献。

是日,驻跸养息牧地方。

三十日,渡辽河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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