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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册  天聪四年正月至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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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册  天聪四年正月至二月

二十六日,擢建昌张文贤为守备,命驻守边门冷口。

是日,闻祖总兵官之弟在右门。固山额真永顺、噶尔萨、图穆布鲁、沙努喀、阿尔津、星讷、硕占及我汉官王游击、白游击领兵五百人往捕,祖总兵官弟遁,获其同族史弟八人及妇女十三口携还,至村民,俱令薙发归降。

二十八日,卜游击往寻其妻孥,不得而还之,其随从八人所乘马匹及衣服,悉为喀喇沁掠去,从者书离散,止有一人随之还。遂给衣一袭、马二匹,遣往迁安县。是日,高尚书之兄

来寻其妻孥。

二十八日,滦州诸大臣致书云:於二十七日,图尔格依、高游击、库尔禅,率每旗官一员及兵三百,往乐亭侦探消息。距滦州五十里外亭凌河各村,有持棍枪者百余人,遂令薙发,

俱留於彼。收生员一人,给以告示,遗之。将晚至乐亭,乐亭四门皆闭,城上备置滚木。由诸贝勒所遗之书及我等所缮之书各一函,曾遣人一并送往,亦无恶言相答,招之又不出,但云尔等稍待,我即答书等语。候二时久,书亦未见送出。因天已晚,我等遂还。时该生员,向城奔去,遂擒获之。复由城前,获一人还。城外各村,未薙发者甚多,我等秋毫无犯。

二十九日,二贝勒致书於滦州,书曰:凡奉差之人,其亲戚父母兄弟,可以善言抚慰之。再,察其差出未归者几人,每人给银二十两,即与其父母兄弟近亲。若有奉差劳若而归者,

则记其姓名於册。至於往他处运粮草时,抢夺降民■物者,尔等谅无不行约束之理。我等再谕附书寄去,谕尔等宜严加管束。再宜侦探乐亭一带消息,倘擒获其人,仍付书遣之。遗书一事不得有误。致书毋怠、书岂疲倦耶 谅彼得知我等常在此不还,心有所思耳!

是日,二贝勒遣人奏言:乐亭後叛、两次遣人往乐亭侦探消息,竟抚一人回报。故於二十七日,令驻守滦州四旗下官各一员、高游击及库尔禅、加之图尔格依率兵二百往亲之。据报乐亭四门皆闭,城上备置滚本等语,我所遣之人至乐亭投书,亦无恶言相答,招之亦不出城但云尔等稍待,我即有答书等语。我之人等候良久,不见送书来,遂领军返回、又访察祖总兵官消息,据擒获永年人云在山海关等语。擒获滦州人云在昌黎等语。又闻祖之族人在距永平三十里外一村内等语,遂遣人取至,该群人内有祖之兄子一人,子二人,亲戚三、四人,俱未令之薙发,遂给与房屋居住,并监守之。拟遣其家一往探,又遣巴都里、金副将、鲍副将、索尼 鲁克依往邀请迁安县郭侍朗。至其家,其妻孥族属俱在,而郭侍郎一人出避於外,不在家,诸臣遂携其妻妄四人及幼子至永平,给与房舍,付知府养赡之。二十八日,迁安县知县遣郭侍郎兄子至我处。遂遣彼访寻其

叔,以臣等言宣谕之。是日,卜游击以该寻妻子不得,来见我等。迁安之人,因从郭逃,恐加以罪,怀疑畏罪。遂令卜游击持告示往,抚谕其众,■期而还。再者,卜游击随从有逃者,

亦有为蒙古所杀者,止余一人,衣服马匹书为蒙古掠去,衣敝衣、暂借人马乘之而归。因请衣服马匹我等遂给衣一袭、马二匹,暂行骑用之,弃努去时,并无痘疾,弃努去复,诸申中有

三人患痘疾。再者,喀喇沁部仍在抢掠降民,我等将遣人往驱之。

是日,郎色牛录下诸申一人,白山海关逃来,据该人称:祖总兵官仍驻城关,人无食粮。而马无草料,往三、四十里外取而秣之。由我处逃归汉人,悉饥饿殆毙等语。

二十日,汗自遵化致书曰:“二十一日,临至遵化之日,由北京新遣兵部尚书刘之纶率副将八员、游击十六员、都司十六员、加之马步兵八千人,编为八营,至距遵化十五里外立营。

我兵战败其五营、斩其兵部尚书、副将五员、游击九员、都司十员,并尽歼其众、无一脱逃者。生擒游击一员、守备一员。有副将二员领其二营兵,往围布尔噶都所驻罗文峪,为布尔噶

都所败。斩副将一员、游击二员、都司二员,尽歼其众,生擒副将一员,游击一员,都司二同、参谋一员,解至汗处。止一营兵乘夜遁去。问讯所获官员等,称察哈尔率兵二万,至大同

界口请赏,咸云倘不给赏,即行征讨等语。又云我军来後,京城狱内千人,焚烧牢狱,叛向我军,冲出城门,门守发觉,悉行拿获等语。又云执尚书二员、郎中四员,用刑时,其郎中二人殒命。问何故拿获,云因与我国合谋,以土为炮弹,是以执之等语。又革密云刘军门职卫,执蓟州张总兵官,解往京城。及至遵化之次日,赴马兰营,环城屯堡,尽焚之。其守城明

兵尚在。因城小不可久留,大安口、大安营驻军,悉已遁去,村中居民,寥寥无几,遂移沙木巴部民来住。洪山口已降,城主蔡通,薙发来降,赏马一匹、遣之还。三屯营、汉儿庄叛变。喜峰口、潘家口尚无消息。尔等来文未提及建昌,谅建昌已降矣。建昌所属村堡是否全降,驻建昌之兵有若干,当据实奏闻。

谕台吉济尔哈朗、台吉阿济格、台吉萨哈廉曰:“尔三台吉,遣侍从二十人,乘尔马匹,向山海关探信。再命降民,从速耕种。再谕其不愿耕种者,我等不信之。军马皆肥壮与否。

至粮草仓库,令我方人,妥加看守。若遣人奏书,务於初五日由彼处起程,直抵三屯营,由此遣人往三屯营接迎,来人务於晚间赶到三屯营,由此往迎之人,迎於三屯营附近狭窄处。”

二月初一日,命驻图鲁什、席尔纳等哨地每旗遣官一员,率每小旗护军一人探马兰峪情形。

是晚,汗燕从,与众人提及攻取永平城副将阿山、叶臣、及二十四勇士事。汗曰:数次冒火,奋力登城取之,乃我国第一等勇士也。二十四人,无一阵亡,俱无恙者,乃上天眷佑之也。攻战之次日,我召二大臣及二十四勇士进见,时我心怆然,几不能忍。前已有旨,此等猛士与巴图鲁萨木哈图及各城先登超众之勇士等,勿令再攻他城。闻攻昌黎萨木哈图又参战等语。嗣後,勿令此等勇士攻城。

初一日,闻喀喇沁蒙古至迁安抢掠。遂遣人致书云:二贝勒致书於喀喇沁部众台吉、塔布囊等。若奉汗命而来,汗即营於庄喀,可往朝见。汗若有旨,即遵行之。若非奉命而来,令速返回。倘在此不往,则我方之人,畏惧尔等,致误农事,我等亦不容尔等留此,必调兵驱逐出境。若有谁愿来见我等,可酌量遣人来此见毕返还,勿疑我言,当速行之。

初一日,自滦州遗书云:聚集粮草,已於初一日完竣。军士之马匹,原壮者更加肥壮;原瘦者续渐长膘。现有匠人四名,不善造梅针箭。诸申匠人,每旗皆有一 二,每旗造制得梅针箭二、三百枝。

是日,自滦州遗书云:多璧遣人来,言高尚书在安家寨,可否取之为我办事等语。我等差遣七人,生员二人,各赏银三十两,书办一人,赏银二十两,快手各赏银十五两。昨日,即三十日,遣往乐亭之滦州知州欲辞其职。听其言谈,彼所惧者,如若做官,必杀其家眷。二贝勒仍欲留其任乎?抑准其辞职耶?若罢其职,择一贤能官员遣之。

初二日,致滦州诸臣书云:“知州欲辞职,暂勿允准。尔等云有来归者,欲赏给牲畜等语。其所方极是,酌情拨给之。至高尚书,可遣我兵二百人、大臣一员、每旗官一员,往彼地取之。并催彼地人民,从速耕耘。寇游击可与前去这在臣同往。”

初二日,前往三屯营、潘家口、喜峰口、汉儿庄纵火掳掠之叶臣、译泰、布尔海、龙什及韩岱、苏纳额驸、邦素、胡希布、布彦岱、图尔沁、图善、范生员及阵获丁副将,斩人五百,招降潘家口,其城主金有先率众来朝见汗。时汗曰:“尔原系潘家口守备,他城皆叛,尔未叛来降。”故擢为游击,并赏马一匹,银十两。

图鲁什、营萨、席尔纳、席特库、沙尔虎达、克宜福率八旗下每小旗护军一人,往追明哨率,抵石门驿,获马十五,生擒四人乃还,共斩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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