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函 太祖皇帝天命六年六月至十二月
第二十三册 天命六年六月
六月初一日,返经穆家堡,该堡主将金游击率军士四百人、平民五百人,跪见汗。汗嘉金游击善治堡城,赐御用备鞍良马一匹。自此沿边而来,至黄泥洼堡,该堡主将巴游击命军士穿甲叩见汗。科尔沁部哈坦巴图鲁贝勒之囊苏整理嘛属下小喇嘛二人及一人携马五匹来归。
初二日,赐黄泥洼主将巴游击备鞍良马一匹,自此於已刻入城。
初三日,金州游击献杏二筐。是日,海善携伊松家杏二筐,富西扣家杏三筐至。
二十日审理之事:攻辽东时,张邱携来其幼子,托一甲士看护。又其家奴以盗取之缎衣送与众人,并报执法者,遂免刺其奴仆之耳鼻。又,略奉集堡时,家奴窃被一床,未报众人。
经牛录之人告发后,交众执法者审?,科以重罪。将张邱之子所乘马匹及看护之家奴折价没收。并罚银十五两。尽没其牛录额真名下所得赏赍,革其牛录额真之职。
六月初三日,於辽东城西关厢任专员设市,诸物市价、课税,均照明例。
初四日,达尔汉侍卫率骑兵千人往牛庄一带换防。
初五日,赐八游击筑城地八千庹。
初六日,雅希禅、卦尔察叔、喀拉库吉、阿尔海、刚噶达、锡喇纳、雅西塔等游击、参将率兵千人往戍守蒙古边境。
初七日,海州城所属析木城乡人献所制绿瓷碗、罐三千五百一十个。汗谕曰:“素称东珠、金、银为宝,何其为宝,寒者可衣乎?饥者可食乎?国中所养之贤人知人所不知,匠人能人所能,彼等实为宝也!今析木城制绿瓷碗、盆、罐来献,实乃众国人有用之业也!至其造器匠人,可否授职加赏,著都堂,总兵官乃道员、副将、游击尔等会议复奏。”
初七日,汗谕曰:“据闻有投毒於饮水食盐中,或以毒饲猪而售者。我兵丁购猪,当日勿宰,留二三日,待药毒散尽,再行宰食。其饮水食盐,加意小心,勿堕其奸计。既有所闻之,我等即须善保自身。凡葱、瓜、茄子、鸡、鸭、鹅等诸物,均加留意。若见有诸申汉人二人合谋,同剧同行者无论诸申汉人,见即拿获之各罚银一两。此书颁至村博硕库。”
初八日,汗谕都堂曰:“尔等为献绿瓷盆罐者所奏之言,甚是在理。河东俯首归降之汉人,为我效力,展其所长,故为河西官吏视之为敌也!其敌视本国,为我效力之人,我等若不抚养录用,则彼等将何以为生?日后何人再来归附於我,而展其所长耶?珠玉为宝,焉能使死者复生,可以衣食耶?人皆崇之,遂成贵物也!凡人无分主仆贵贱,但厌其本国,来附於我,竭力勉为,尽其所能,则不念其卑贱,即行擢拔,任职录用。如此,人将愿来归附我也!至於讨好其君,贿赂上司而得官者,依仗其原来官势而不肯尽其所长,为我效力,或察言观色,袖手旁观者,皆非我友。或有庶民,阵前不杀,留而养之,然不思报德,向往故土,投毒害我 或虐待属下,巧取豪夺,谄媚上司,而以求财物。此辈若为奴仆出首,则以抄没其主人之家产授之;平民出首,即擢拔为官。如此,则可惩恶而扬善矣!”
以盖州贫民献金朝天惠帝时所铸古钟,授该民以备御职。至析木城地方来献所造绿瓷碗盆罐之人,以进献国家有用之物,授以守备之职,并赏银二十两。
十日,招回雅荪,以冒功请赏,令悬汗之复文於颈项,默思之过。
赐金州城游击爱塔、牛庄城游击霍托备盔甲鞍马各一匹。
盖州所属盐场堡佟佳氏名佟京之人,携马二匹、金十两来叩见汗。纳其金,却其马。
十一日,东萨哈勒察部六十七人前来谒汗恭进献貂皮。
十三日,赏盖州来人佟京汗用之衣帽。
巳时,汗赴鞍山,视察筑城。至鞍山迤西路西山冈驻跸。十四日,往视筑城地,因雪不得移营,仍驻原冈。十五日,汗谕总兵官巴都里曰:“著尔往海州参将处,令其率西乌里副将,督办运石修海州城事宜,而后返回。”谕毕遣之。汗回城,修筑辽东城内汗居住之小城时,分别诸申与汉人。拆房平地,已於十三日施工。
十三日,向阳寺屯人李德献李子一筐、瓜十个。
十五日,蒙古巴林部贝勒杜楞之子阿玉希及古尔布什、萨特塔尔三台吉所属蒙古一百六十户来归。
升平之际,乙巳年,爱塔弃其父母妻子及土地来投汗。汗怜之,授以备御之职。克辽东后,升授游击,遣驻金州。至金州城,见城内惟有书生二人,光棍十人。次日询之,谓城中书生皆逃避於海岛。只派十馀人,分二路把守海岸通道。夜间有二舟来岸运粮,擒十五人,得其舟。后遗书各岛劝降,十五岛之民,乃尽数归顺。四月十六日,闻登州地方人驾三十四舟渡海来金州地方。遂连夜往迎,与敌交战,射毙四人,生擒二十七人,获其所掠之二千馀人携归。又距 岸七十里外海中有岛名广鹿岛。我遣人招降,杀我一人,缚一人,并解往山东省。遂乘舟往攻,擒何游击,俘二千人,获金一一百两、银一千三百两,猞猁皮?子、衣物、绸缎共三百袭来献。再登州地方兵驾舟七十五只来犯,我往战之,射毙七人,其兵败退。爱塔率一百五十人驾舟追之,不及而还。明输林院给事中等官送衣与朝鲜王。朝鲜命其总兵官二人,侍郎一人,乘刳舟二十二只,渡海送归去。因风不顺,飘泊於金州岸边海岛。受塔於六月初七日闻?,率三十人往,其众官员,登舟已去,未能捕获,不及登舟之朝鲜人五十二人及明人九十人,悉被擒获,得银四两。因此功绩,擢爱塔为参将,赐银五百两、鞍马、盔甲、甲蔽手、撒袋、箭二十枝及帽靴、腰带等物俱全。
二十一日,遣往朝鲜之硕龙国还,报曰:“朝鲜王言,凡事仍照旧例,来满堡城办。我若遣言官1亦由满堡前往等语。”
二十二日,汤古岱阿哥、巴都里、杨古利各赐一牛录诸申。金游击携爱塔所获之朝鲜人五十二人、汉人九十人至。
二十五日,汗往祭额亦都巴图鲁之墓,恸哭三次。
二十七日,复州单游击携受塔所获之朝鲜人七人及舟破登岸被擒之三十五人至。遂升单游击为参将。
李忧才以所委之事,克勤克善,赏银五百两。
1原转抄本签注:谨查,言官乃通事官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