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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历史

第5章 火与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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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几个大国从封建诸侯的混战当中脱颖而出,它们兼并了一些小诸侯国,并很快就卷入了彼此之间的生死角逐。在这场决定谁是最后胜利者的竞赛中,所有诸侯都是竞争者,笑到最后的人将因为统一中原的版图而收天下之利。自公元前335年以后,几位举足轻重的大诸侯不再为那位有名无实的周天子而操闲心了,他们开始把国王的帽子戴到自己的头上(在希腊帝国,亚历山大的将军们在他死后的公元前305年也同样是这么干的)。战国时代正是诸侯争霸的高潮时期。

随着战国时期的到来,早期的侠士之战让位于冒险家的战争,完全没有了怜悯和忠诚,反而发展成了大规模的群众战争,一个国家的全部百姓都被卷入了针对邻国的杀伐。杰出高贵的战争武器——战车,这种伊利亚特式的竞赛武器,开始彻底让位给骑兵——用于奇袭和突袭的武器。军事技术的革命,在公元前307年被赵国(今山西南部)的国王引进。在对付蒙古匈奴人的过程中,他认识到,这些游牧部落的优势要归功于马背上的弓箭手,他们的灵活性和迅速变换队形,总是让汉人的战车御手们猝不及防。采用匈奴人的战术策略,他也组建了一些骑马射手团队。他的邻居和竞争对手,秦国(今陕西)的国王,甚至走得更远:他不仅装备了骑兵,而且还组建了轻装备步兵,作为“国家”常备军,以取代笨重的诸侯兵。与此同时,随着攻城器械、移动城堡和石弩(这组成了名副其实的炮兵)的发明,攻城兵也出现了。骑士战争的谦恭有礼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战国诸侯之间的角逐是一点也不讲情面的。从今往后,征服者们不再那么豁达地把战俘扣起来换取赎金,而是把他们全部处死拉倒。秦国的士兵是各国中最骁勇好战的,他们只凭自己砍下的敌人的头颅来领取军饷。在那些被攻取的城镇里,即使他们已经投降,满城的男女老少也都全部要成为刀下之鬼。原始人类的吃人习惯再一次恢复了,首领们为了“提高威信”,毫不犹豫地把他们征服了的敌人扔进沸腾的大锅里,喝着令人毛骨悚然的人汤,甚至强迫受害者的族人一起喝。

战国时期的列国中,秦国因为其地理位置而拥有最大的优势。它从渭河的高原流域俯瞰着富庶的河南平原,这块平原是它在这场比赛中最主要的奖品。中国的希罗多德、汉代史学家司马迁用这样惊人的措辞把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这一点上来:“秦,形胜之国,带河山之险,县隔千里[1],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地势便利,其以下兵于诸侯,譬犹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2]除了地理优势之外,还有一个优势就是人民的尚武个性,他们生活在中国蛮荒西部这些偏远的边境地区,是一个拓荒者的种族,是一个屯垦的民族,再加上一个为充分利用这些自然天赋而建立的作风顽强、注重实际的地方王朝,这个王朝早就认识到了那些竞争王朝秘而不宣的弱点,那就是,王室领地为了照顾王家随从的利益而被割裂为许多子封地和私人地产。于是,为了避免这个不断削弱的过程,秦王们学会了如何奖赏他们的臣民而无须分割王室领地。最后,秦王们还搜罗了一大帮法家围着自己转(我们已经提到过这一哲学流派),这些人为了确立国王的权威并证明征服的正当性而构建了一整套包罗广泛的君王和国家的专制主义理论。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那些严厉无情的摄政大臣,他们在辅佐幼主时,为了确保王室政策的连续性,常常比国王本人还要卖力。这些摄政大臣中,有一位鼎鼎大名的商鞅,关于此人,编年史家简略地说道(时在公元前359年):“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3]然而,这位中国的黎塞留[4]好心帮忙,却没有得到好报。新国王在作为王位继承人时曾受到过商鞅的训斥,登上王位之后,他就“车裂商君以徇”。[5]对这样一个高级别的显赫人物采用这样一种严酷的刑罚,这足以证明秦国法律之严厉,这些法律对各个等级的社会阶层都一视同仁的残忍。“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6]严厉的纪律被强加给了全体百姓。

即使是在这样的领袖人物的统治之下,征服当时的中国——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也用了150年才得以大功告成。只有亚述的几位国王的编年史,才展示了这样大量的暴行。公元前331年,秦军俘获魏军并处死8万人;前318年,他们粉碎了魏、韩、赵的联盟(这个联盟曾帮助过匈奴人),斩8万2千首级;前312年,他们大败楚国,8万人头落地。前307年,他们为6万人头的成绩而沾沾自喜,不过,随着昭襄王的即位(他从公元前306年至前251年统治秦国),屠杀的规模就愈发变本加厉。前293年,他击败了韩国和魏国,为自己赢得了24万颗人头的战利品,这只是个开始。在前275年对魏国的战役中,只有4万人头落地,但在针对同一位敌手的一次新的远征中,又有15万颗人头入账。前260年,在对赵国的一次主要胜利中,尽管他已经答应留下被征服者的性命,但还是有40余万人被杀。其他的诸侯国被日益增长的恐怖气氛所笼罩。差不多10年过去,秦国没有吞掉一个诸侯国。正是在这个节骨眼上,那位成功地结束了前辈工作的秦王登上了王座。这位中国版图的统一者,就是未来的始皇帝。

【注释】

[1]原注:1里通常大约等于三分之一英里,所谓的“千里”或“万里”,常常只不过是“很多里”或“无数里”的意思。

[2]《史记·高祖本纪》卷八。

[3]《史记·秦本纪》卷五。

[4]黎塞留(1585—1642),法国红衣主教和重臣,曾任路易十三的首相。

[5]《史记·商君列传》卷六十八。

[6]《史记·高祖本纪》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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