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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量论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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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那着 法尊译编】

《集量论》是古代印度着名的因明学家、佛教大论师陈那(dignāgga,约当西元五~六世纪)的代表着作,为唯识学派主要依据的十一部论典之一。此书梵文原本至今尚未发现。唐代义净曾於景云二年(七一一年)翻出汉译本,但不久即亡佚。仅存藏译本。西藏僧人先後两次翻译《集量论》:一为金铠、信慧译本,一为持财护、雅玛参贾译本,均收入丹珠量论部。一九二八年,吕澂先生据那塘、卓尼版本,译出《集量论释略抄》,是一个节译本,刊於《内学》第四辑。现代着名佛教学者谢尔巴茨基(th. stcherbatsky)生前曾有志翻译《集量论》,但终未见其完成。在印度,着名逻辑史家维蒂雅普萨那(s. c. vidyabhu shana)於本世纪初根据藏译本,最早对《集量论》进行研究。公元一九二六年,着名学者朗德尔(h. n. randle)辑录了其他梵文典籍中引用的《集量论》原文,略加解释,写成《陈那着作残篇》。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埃因迦尔(h. r. iyengar)借助《集量论》的梵文片断,将《集量论》由藏文还原为梵文,但仅刊布现量一品。此外,着名的梵文学者屠寄(g. tucci)、宇井伯寿等也曾辑录过《集量论》的梵文片断。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後,印度耆那教的贾姆布维贾雅(jambuvijaya)再一次将《集量论》由藏译本还原为梵文,大约还原了三分之一左右。恰特基(d. chatterji)、库普斯瓦米(kuppu swamy)等人也发表了关於《集量论》的研究论文。日本学者武邑尚邦、宫坂宥胜、服部正明、北川秀则等人,相继翻译、研究《集量论》。撰写了不少论着,但迄未见到全书的日译本。欧美学者对《集量论》也做了一定的研究,主要有德国弗劳沃奈尔(e. frauwallner)的有关论文。

《集量论》共分六品(章),各品皆分两部分:先「立自宗」,阐述着者的主张;後「破异执」,批驳其他派别的主张。「立自宗」部分所阐述的内容,是研究陈那因明学说的主要依据,其中有不少可以补充汉译佛典之缺略。「破异执」部分,保存了丰富的关於《论轨》(佛教古因明的代表作)、正理派、胜论、数论、观行派(弥曼差)的资料,对於研究印度哲学史和逻辑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第一品为现量品。「量」,指知识来源,认识形式以及判定知识真伪的标准等。现量即感觉。这一品前半部分阐述了陈那关於认识论的主张。首先概括说明:量只有两种──现量与比量,因为认识的对象只有两种──自相与共相。现量以自相为对象,比量以共相为对象。接着指出:正理派以及其他派别所主张的圣教量和譬喻量,「皆假名量,非真实量」。然後具体说明:真(正确的)现量必须「离名种等结合之分别」,即完全排除概念的作用。真现量共分四种:根现量、意识现量、自证现量、瑜伽现量。似(错误的)现量有七种,前六种加入了概念的识别作用,第七种虽未加入概念,「然非有体」,即不是实在的感觉。最後解释「量果」,依次列出三种说法。在这里,陈那依据所量、能量、量果三种划分,论证存在着相分、见分、自证分的「三分」说。这是陈那对佛教认识论的重要发展,在哲学史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这一品的後半部分批驳了《论轨》、正理派、胜论、数论、观行派关於现量的主张。这里集中了认识论方面的印度哲学史料。

第二品为自义(为自)比量品。比量即推理。前半部分「立自宗」,解说因明论式(三支作法)中的前二支:宗与因。首先概括说明:比量分自义比量与他义比量两种;然後具体说明:依据具足「三相」的因(理由、根据),考察所要推定的道理,就是自义比量。「三相」即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三个方面。如果这三个方面都具备,因就是正因;如果缺少其中的任何一方面,便是似因。因属於「能比支」。「所比支」是宗,即论题。宗的有法(主词)与法(宾词),需要为辩论中的立论者和论敌双方共同认许(极成),因而它们都不是立论者所要成立的东西(非所立)。「以法简别之有法」,即以论题的宾词所说明和限制的主词,才是「所立」。最後,明确指出宗与因、所比与能比之间的逻辑关系。这里的内容,对於理解因明推理的本质以及陈那在印度逻辑史上的贡献,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品为他义(为他)比量品。首先概括说明:在自义比量的基础上,为使他人能够理解立论者所推知的道理,而说出具足三相的因,叫作他义比量,即把在思维中所进行的推理,用语言表达出来。然後进一步辨析所立与能立,即宗与因。所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立敌不极成,随自所乐,不违背现量、比量、自教以及世间共许的道理。如果不具备其中的任一条件,就是似宗。接着指出:《论轨》和正理派关於所立的主张,都是错误的、不完全的,需要加以破除。在解说能立时,陈那详细阐述了「九句因」。这是他对因明推论的重要贡献,大大促进了印度古代逻辑学向演绎推理的方向发展。

第四品为观喻似喻品,集中说明三支作法的第三支──喻。首先指出,因支在形式上仅能表现出第一相──遍是宗法性,其余二相需要以喻的形式表示。同法喻显示同品定有性,异法喻显示异品遍无性。因此,喻在本质上属於因的一部分。正理派主张宗、因、喻之外,还需要合、结二支。这是多余的,应予废除。陈那把五支作法改造成为三支作法,在印度逻辑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最後剖析各种似喻。

第二、第三、第四各品的後半部分,均为「破异执」,保存有丰富的印度逻辑史料,其中有些是现存梵、汉文典籍中没有的资料,对於研究印度逻辑史具有重要价值。

第五品为观遣他品(吕澂译为「观遮诠品」),首先排除其他各派都主张的「声量」,指出:声量「非异比量」,它应当包括在比量之内。然後剖析「声」(语言)的本质,认为语言是由假设而立的,没有「真实义」。指出:「声由遣他门而显自义」,即语言是通过排除其他性质来表达对象自身的性质。在这里,陈那提出了因明的概念论中最有特色的「遮诠」说──每一概念在肯定某种性质的同时,就否定了与之矛盾的其他性质。随後重点分析概念的类别,揭示了概念的种、属关系。这里涉及「声明」(梵文文法)的一些问题,十分难解。唐玄奘传译的因明中,这一部分极为简略。吕澂先生的《集量论释略抄》,也略去了这一品。现在,我们从本书中得以了解因明的概念论的内容。这一品还随处批驳弥曼差、胜论、数论关於「声」的主张,为研究古代印度逻辑中的的概念论,保存了珍贵的史料。最後指出,其他各派主张的「譬喻量」,也包括在比量之内,应予废除。

第六品观反断品(吕澂译为「观过类品」),集中考察对於正确的推论(真能立),所提出的各种错误驳论(似能破)。这里共列举十四种「相似」过失,可与《因明正理门论》相互对照。这一品的内容,是在正理学说的基础上建立的,尚未加以根本改造。

《集量论》颂、释皆陈那作,文词简奥,义理艰深。编译者法尊,研究藏文佛典五十多年,为国内外知名的佛教学者。在本书中,他对陈那的释文详加串解,并参照《因明正理门论》等汉文佛典,随处附注。本书依据德格版的持财护与雅玛参贾译本,并参考北京版的金铠与信慧译本,对於两种藏译本的同异、优劣,做了一定的考订辨正。由於编译者译此书时已是八十岁高龄,视力与身体均极为衰弱,不能参考更多的资料,对於本书的译文,他本人未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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