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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思想史

第四讲 先秦的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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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古到战国,这一期中的政治背景,业经明白了,就可进而讲述其政治思想。

这一期中的政治思想,最重要的,自然就是所谓先秦诸子。这都是东周时代的思想。自此以前,自然不是没有政治思想的,然无甚重要关系,所以略而不述。实际上,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很受前此思想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研究先秦诸子,西周以前的思想,也可以见其大概了。

怎样说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很受前此思想的影响呢?中国人向来是崇古的。对于古人的学说,崇拜总超过批评。这种风气,近来是逐渐改变了,然其对于古人的批评,亦未必都得其当。先秦诸子,离现在时代较远,不大容易了解,因而也不大容易批评。所以不论从前和现在的批评,都很少搔著痒处。对于先秦诸子,大家是比较的抱著好感的。不论从前和现在,对于他们的批评,都是称颂的居多;即有批评其短的,也都是隔靴搔痒,并没有能发见其短处,自然更说不到发见其致误之由。然则先秦诸子,有没有错误之处呢?自然是有的,其错误而且还颇大。假使先秦诸子而真见用于世,见用社会,而真本其所学以行事,具结果,怕会弄得很糟的。我们现在,且先说一句总批评,那便是: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落伍的。

这话怎样说呢?要说明这句话,先得知道先秦诸子所代表的,是哪一个时代的思想。我以为:

农家 代表神农时代的思想。

道家 代表黄帝时代的思想。

墨家 代表夏禹时代的思想。

儒家、阴阳家(?) 代表西周时代的思想。

法家、兵家 代表东周时代的思想。

这所谓代表某一时代的思想,只是说其思想是以那一个时代为根据而有所发展,并不是说他完全是某一个时代的思想,不可误会。

人的思想,是多少总有些落伍的。今天过去了,只会有明天,今年过去了,只会有明年。明天明年的事情,是无论如何不会和今天今年相同的,何况昨天和去年?然而人是只知道昨天和去年的。对付明天明年的事情,总是本于昨天和去年以前的法子。各人所用的法子,其迟早亦许相去很远,然而总只是程度问题。所以其为落伍,亦只是程度问题。

人的思想,总是在一种文化中涵养出来的。今试找一个乡气十足的村馆先生,再找一个洋气十足的留学生,把一个问题,请他们解决;他们解决的方法,一定大相悬殊;这并不是这两个人的本性相去如此之远,乃由其所接受的文化不同;所谓性相近,习相远。知此,然后以论先秦诸子。

(一)农家

先秦诸子,所代表的,不是一时的思想,这是很容易见得的。因为最难作伪的是文学。先秦诸子中,都包容著两种时代不同的文学——未有散文前的韵文,和时代较后的散文。我们现在不讲考据,这个问题,且置诸不论。我们现在,只从思想上批判其所代表的文化时代的远近。如此,农家之学,我以为其所代表的文化的时代,是最早的。

农家之学,现在仅有许行一人尚有遗说,从《孟子》中可以窥豹一斑。许行有两种主张,是:

(1)政府毫无威权。所谓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就是说人君也要自己种田、自己做饭,像现在乡下的村长一样。

(2)物价论量不论质。不论什么东西,只要他的量是一样,其价格就是一样。

这种思想,显然是以古代的农业共产社会做根据的。我们如诘问他:既然可以并耕而食,饔飧而治,何必还要有君?既然交换的价格,和成本全不相干,则已变为一种赠与,何必还要交换?他可以说:我所谓政府,是只有办事的性质,而没有威压的性质的。至于交换,我本来要消灭他,强迫交换的价格,论量不论质,只是一种过渡的方法。况且这也是禁奢的一种手段。所以刚才的话,是不能驳许行的。我们要问许行的,是用何种手段,达到他这一个办法?无政府主义,是没有一个人不可承认其为最高的理想的;亦没有什么人敢断定其终不能达到。不过在现在,决没有人主张,即以无政府的办法为办法的。因为这是决不能行的事。从我们的现在,达到无政府的地位,不知要经过多少次平和或激烈的革命呢。许行的说法,至少得认为无政府主义的初期,许行却把那一种办法做桥梁,渡到这一个彼岸呢。假使许行是有办法的,该教滕文公从桥上走,或者造起桥来,不该教他一跳就跳到彼岸。如其以为一跳就可以跳过去的,那其思想,比之乌托邦更为乌托了。许行究竟是有办法没有办法的呢?许行如其有办法,其信徒陈相,应该以其办法反对孟子的办法,不该以其理想的境界反对孟子的办法,所以许行的学说,虽然传下来的很不完全,我们可以推定其是无办法的。然则许行的思想是一种最落伍的思想。

(二)道家

道家当以老子为代表。古人每将黄老并称。古书中引黄帝的话,也很和老子相像。《列子·天瑞》篇引《黄帝书》两条,黄帝之言一条,《力命》篇亦引《黄帝书》一条。《天瑞》篇所引,有一条与《老子》同,余亦极相类。这自然不是黄帝亲口说的话,然而总可以认为是黄帝这个社会里、民族里相传的训条。

老子的思想,导源于远古的黄帝这一个社会,是可能的。因为老子的道理是:

(1)主张柔弱。柔弱是一种斗争的手段。所谓欲取姑与。浅演的社会,是只知道以争斗为争斗,不知道以退让为争斗的。所以因刚强躁进而失败的人很多。如纣,如齐顷公、庄公、晋厉公、楚灵王、吴夫差、宋王偃等都是。其实秦皇、汉武,也还是这一流人。这种人到后世就绝迹了。这可见人的性质,都是社会养成的。黄帝的社会,是一个游牧的社会,君民上下,都喜欢争斗,自然可以发生这一类守柔的学说。儒家所以要教民以礼让,礼之不足,还要以乐和其内心,也是为此。

(2)主张无为。“为”字近人都当“作为”解,这是大错了的。为,化也。无为就是无化。无为而无不为,就是无化而无不化。就是主张任人民自化,而不要想去变化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就是说人民要变化,我们还要制止他,使他不要变化。怎样叫变化呢?《老子》一书,给后来的人讲得太深了,怕反而失其真意。《老子》只是一部古代的书,试看:(a)其书的大部分,都是三四言韵语,确是未有散文以前的韵文;(b)其所用的名词,也很特别,如书中没有男女字,只有牝牡字——这尤可表见其为游牧民族。所以我说《老子》的大部分,该是黄帝这一个民族里相传的古训,而老子把他写出来的;并不是老子自著的书。我们若承认此说,“无为”两个字,就容易解释了。当《老子》这一部书著作的时候——不是周朝的老聃把他写出来的时候——作者所处的社会,不过和由余所居的西戎、中行说所居的匈奴差不多。这种社会里的政治家的所谓为:坏的,是自己要奢侈,而引进许多和其社会的生活程度不相称的事来;刻剥人民去事奉他,并且引起人民的贪欲。好的,是自以其社会为野蛮,而仰慕文明社会的文明,领导著百姓去追随他。《史记·商君列传》:商君对赵良自夸说:“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就有这种意思。文明的输入,自然是有利的。然而文明社会的文明,是伴随着社会组织的病态而进步的;我们跟著他跑,文明固然进步了,社会的病态,也随而深刻了,这也可以说是得不偿失的事。《老子》一书中所主张的“无为”,不过是由余夸张戎人,中行说劝匈奴单于勿变俗、好汉物的思想。见《史记·秦本纪》《匈奴列传》。《老子》的所以为人附会,1以其文义之古,难于了解,而易于曲解;2因其和一部分的宗教思想相杂。《老子》的宗教思想,也是游牧民族的宗教思想。因为(a)其守柔的思想,是源于自然力的循环;而自然力的循环,是从观察昼夜四时等的更迭得来的;(b)无为的思想,是本于自然现象的莫之为而为;所谓“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两者都是从天文上得来的;而天文知识的发达,正在游牧时代。

老子这种思想,可以说是有相当的价值的。但是守柔在不论什么时代,都可以算竞争上的一种好手段。至于无为,则社会的变化,不易遏止。即使治者阶级,尚都能实行老子之说,亦不过自己不去领导人民变化。而社会要变化,还是遏止不住的。我虽然辅万物的自然而不敢为,而万物化而欲作,恐终不是无名之朴,可以镇压得住。在后世,尽有清心寡欲的君主,然而对于社会,还是丝毫无补,就是这个理由。这一点,讲到将来,还可更形明白,现在姑止于是。只要知道就无为这一点上说,老子的思想,也是落伍的就够了。

或问在古代,民族的竞争,极为剧烈,老子如何专教人守雌?固然守雌是有利于竞争的,然而守如处女,正是为出如脱兔之计,而观老子的意思,似乎始终是反对用兵的,既终没有一试之时,蓄力又将作何用?在古代竞争剧烈的世界,如何会有这一种学说呢?我说,中国古代民族的竞争,并不十分剧烈。民族问题的严重,倒是从秦汉以后才开始的。大约古代民族的斗争,只有姬、姜二姓曾有过一次剧烈的战事——河南农耕民族,与河北游牧民族之战——其结果,黄帝之族是胜利了。经过颇短的时间,就和炎帝之族同化。其余诸民族,文化程度,大抵比炎黄二族为低,即战斗力亦非其敌。所以当时,在神州大陆上,我们这一个民族——炎黄混合的民族——是侵略者。其余的民族——当时所谓夷蛮戎狄——是被侵略者。我们这时候所怕的,是贪求无厌,黩武不已,以致盛极而衰,对于异族的斗争,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同族间也要因此而引起分裂。至于怕异族侵略,在古代怕是没有这事的。如其有之,道家和儒家等,就不会一味主张慈俭德化;而法家和兵家等,也要以异族为斗争的对象,而不肯专以同族的国家为目标了。我国民族问题的严重,是周秦之际,和蒙古高原的游牧民族接触,然后发生的。在古代骑寇很少,居于山林的异族,所有的只是步兵,而我族则用车兵为主力。毁车崇卒和胡服骑射,都是我族侵略的进步,不是防御行为。中山并非射骑之国,赵武灵王是学了骑寇的长技,再借用骑寇的兵,去侵略中山。

道家中还有一派是庄子。庄子的思想,是和杨朱很为接近的。现在《列子》中的《杨朱》篇,固然是伪物,然而不能说他的内容全无根据。因为其思想,和《庄子》的《盗跖》篇是很接近的。《盗跖》篇不能认为伪作。这一派思想,对于个人自处的问题,可以“委心任运”四个字包括之。这全是社会病态已深,生于其间的人,觉得他没法可以控制时的表现。至其对于政治上的见解,则杨子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之说,足以尽之。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是怎样一个说法呢?此其理颇为微妙。我们现在且不惮繁复,略述如下:

《吕氏春秋·不二》篇:

楚王问为国于詹子。詹子对曰:何闻为身,不闻为国。詹子岂以国可无为哉?以为为国之本,在于为身。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天下。

身当如何为法呢?《淮南子·精神训》:

知其无所用,贪者能辞之,不知其无所用,廉者不能让也。夫人主之所以残亡其国家,损弃其社稷,身死于人手,为天下笑,未尝非为非欲也。夫仇由贪大钟之赂而亡其国,虞君利垂棘之璧而禽其身,献公艳骊姬之美而乱四世,桓公甘易牙之和而不以时葬,胡王淫女乐之娱而亡土地。使此五君者,适情辞余,以己为度,不随物而动,岂有此大患哉?

又《诠言训》:

原天命,治心术,理好憎,适情性;则治道通矣。原天命则不惑祸福。治心术则不妄喜怒。理好憎则不贪无用。适情性则欲不过节。不惑祸福,则动静循理。不妄喜怒,则赏罚不阿。不贪无用,则不以欲用害性。欲不过节,则养性知足。凡此四者,弗求于外,弗假于人,反己而得矣。

野蛮时代之所虑,就是在上者的侈欲无度,动作不循理。其过于要好的,则又不免为无益的干涉。所以杨朱一派,要使人君自治其心,绝去感情,洞明事理,然后不做一件无益而有损的事。所以说:“以若之治外,其法可暂行于一国,而未合于人心;以我之治内,可推之于天下。”话固然说得很精了。然而又说:“善治外者,物未必治。善治内者,物未必乱。”未必乱是物自己不乱,并不是我把他治好的,设使物而要乱,我即善治内,恐亦将无如之何。固然,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然今天下纷纷,大多数都是利天下的人,因而又激起少数人,要想摩顶放踵,以利天下。譬如集会之时,秩序大乱,人人乌合抢攘,我但闭目静坐,何法使之各返其位,各安其位呢?如其提出这一个问题来,杨朱就将无以为答。然则杨朱的治天下,等于无术。他的毛病,和老子的无为主义是一样的。他们还是对于较早的时代的目光。此时的社会,人民程度很低,还没有“为”的资格。所虑的,是在上的人,领导著他去“为”。老子庄周的话,到这种社会里去说,是比较有意思的。到春秋战国时,则其社会的“为”,已经很久了;不是化而欲作,而是已化而作了;还对他说无为,何益?

(三)墨家

墨家之道原于禹,这句话是不错的。一者《墨子》书中屡次提起夏禹。二者墨子所定的法度,都是原出于夏的。详见孙星衍《墨子后序》。

儒家说夏尚忠,又说夏之政忠。忠便是以忠实之心对人;不肯损人以利己,还要损己以利人。夏朝时代较早,大约风气还很诚朴。而且其时遭遇水患,自然可以激起上下一体,不分人我的精神;和后来此疆彼界的情形,大不相同。由此道而推之,则为兼爱。兼爱是墨学的根本。至其具体的办法,对内则为贵俭,对外则为非攻。

要明白贵俭的意思,首须知道古代的社会和后世不同。后世习惯于私有财产久了,人家没有而我有,公家穷困而私人奢侈,是丝毫不以为奇的。春秋战国时代则不然。其时的社会,去公产之世未远。困穷之日,须谋节省;要节省,须合上下而通筹;这种道理,还是人人懂得的。即其制度,也还有存在的。譬如《礼记·曲礼》说:“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祀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玉藻》说“至于八月不雨,君不举”等都是。卫为狄灭,而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齐顷公败于鞍,而七年不饮酒,不食肉;都是实行此等制度的。就越勾践的卧薪尝胆,怕也是实行此等制度,而后人言之过甚。然则墨子所主张的,只是古代凶荒札丧的变礼,并不是以此为常行之政,说平世亦当如此。庄子驳他说“其道大觳,反天下之心,使人不堪”,只是说的梦话。不论人家的立场,妄行攻驳,先秦诸子,往往有此病。贵俭的具体办法是节用,古人的葬事,靡费得最利害,所以又要说节葬。既然贵俭,一切图快乐求舒适的事,自然是不该做的,所以又要非乐。

隆古之世,自给自足的农业共产社会,彼此之间,是无甚冲突的,所以也没有争战之事,这便是孔子所谓讲信修睦。后来利害渐渐的冲突了,战争之事就渐起。然而其社会,去正常的状态还未远,也不会有什么残杀掳掠之事,这便是儒家所谓义兵。义兵之说,见于《吕氏春秋》的《孟秋纪》、《淮南子》的《兵略训》,这决不是古代没有的事。譬如西南的土司,互相攻伐,或者暴虐其民,王朝的中央政府,出兵征讨,或易置其酋长,或径代流官,如果止于如此而已,更无他种目的,岂非吊民伐罪?固然,此等用兵,很难保军士没有残杀虏掠的事。然而这是后世的社会,去正常的状态已久,已经有了要残杀虏掠的人;而又用他来编成军队之故。假使社会是正常的,本来没有这一回事,没有这一种人,那末,当征伐之际,如何会有残杀虏掠的行为呢?就是在后世,当兵的人,已经喜欢残杀虏掠了,然而苟得良将以御之,仍可以秋毫无犯。不正常的军队,而偶得良将,还可以秋毫无犯,何况正常的社会中产生出来的正常的军队呢?所以义兵决不是没有的事。再降一步,就要变成侵略的兵了。此等兵,其主要的目的只是争利,大之则争城争地,小之则争金玉重器;次之则是斗气,如争做霸主或报怨之类。此等用兵,没有丝毫正当的理由。然而春秋战国时代的用兵,实以此类的动机为最多。所以墨子从大体上判定,说攻是不义的。既以攻为不义,自然要承认救守是义的了。墨子的话,不过救时之论,和我们现在反对侵略、主张弱小民族自决等一般。人类到底能不能不用兵呢?用兵到底本身是件坏事情,还是要看怎样用法的呢?这些根本问题,都不是墨子计虑所及。拿这些根本问题去驳墨子,也只算是梦话。

在春秋战国时代,有一个共同的要求,是定于一。当时所怕的,不但是君大夫对人民肆行暴虐,尤其怕的是国与国、家与家之间争斗不绝。前者如今日政治的不良,后者如今日军人的互相争斗。两者比较起来,自然后者诒祸更大了。欲除此弊,希望人民出来革命,是没有这回事的。所可希望的,只是下级的人,能服从上级,回复到封建制度完整时代的秩序。此义是儒、墨、名、法诸家共同赞成的。墨家所表现出来的,便是尚同。

当东周之世,又是贵族阶级崩溃、官僚阶级开始抬头的时代。任用官僚,废除贵族,怕除贵族本身外,没有不赞成的。儒家所表现出来的是讥世卿,法家所表现的是贵法术之士,墨家所主张的则为尚贤。

墨子主张行夏道,自然要想社会的风气,回复到夏代的诚朴。其所以致此的手段,则为宗教。所以要讲天志、明鬼。天和鬼都要有意识,能赏罚的,和哲学上的定命论,恰恰相反,定命论而行,天志、明鬼之说,就被取消了。所以又要非命。

墨子的时代,《史记》说:“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这话大约不错的。墨子只该是春秋末期的人。再后,他的思想,就不该如此陈旧了。农家道学的说法,固然更较墨家为陈旧,然只是称颂陈说,墨子则似乎根据夏道,自己有所创立的。然而墨子的思想,也是够陈旧了的。

以墨子之道来救时,是无可非议的,所难的,是他这道理,如何得以实行?希望治者阶级实行么?天下只有天良发现的个人,没有天良发现的阶级;只有自行觉悟的个人,没有自行觉悟的阶级;所以这种希望只是绝路,这固然是诸家的通病。然而从墨子之道,治者阶级,所要实行的条件,比行别一家的道,还要难些。所以墨子的希望,似乎也更难实现些。墨子有一端可佩服的,便是他实行的精神。孟子说他能摩顶放踵,以利天下。《淮南子》说:墨子之徒百八十人皆可使之赴汤蹈火,死不旋踵。这些话,我们是相信的。我尝说:儒侠是当时固有的两个集团。他们是贵族阶级失其地位后所形成的——自然也有一部分新兴的地主,或者工商阶级中人附和进去,然而总是以堕落的贵族为中坚——他们的地位虽然丧失了,一种急公好义、抑强扶弱、和矜重人格的风气还在。因其天性或环境,而分成尚文与尚武两派。孔子和墨子,只是就这两个集团,施以教育。天下惟有团体,才能够有所作为。罗素说:“中国要有热心的青年十万人,团结起来,先公益而后私利,中国就得救了。”就是这种意思,孔子和墨子,都能把一部分人团结起来了。这确是古人的热心和毅力,可以佩服之处。然而如此,就足以有为了么?须知所谓化,是两方面都可以做主动,也都可以成被动的。这些道术之士,都想以其道移易天下。他的徒党,自然就是为其所化的人;他和他的信徒,自然总能将社会感化几分;然而其本身,也总是受社会风气感化的。佛陀不是想感化社会的么?为什么现在的和尚,只成为吃饭的一条路?基督不是想感化社会的么?为什么中国称信教为吃教?固然,这是中国信道不笃的人,然使教会里面而丝毫没有财产,现在热心传教之士,是否还不远千里而来呢?也是一个疑问。我们不敢轻视宗教徒。其中热心信仰传布的人,我相信他是真的;也相信他是无所为而为之的;然而总只是少数。大多数人,总是平凡的,这是我所敢断言的。所以凭你本领大、手段高,结合的人多,而且坚固,一再传后,总平凡化了;总和普通的人一致了。儒者到后来,变做贪于饮食,惰于作务之徒;墨者到后来,也不看见了,而只有汉时的所谓游侠,即由于此。当孔子周游列国之时,岂不说:“如有用我者,三千弟子,同时登庸,遍布于天下,天下岂不大治?”然而人在得志后的变化,是很难料的。在宰予微时,安知其要昼寝呢?从汉武帝以后,儒者的被登庸,可说是很多了。孔子周游列国时所希望的,或亦不过如此。然而当时的儒者是怎样呢?假使墨子而得势,赴汤蹈火之士,安知不变作暴徒?就使不然,百八十人,总是不够用的;到要扩充时,就难保投机分子不混进来了。所以墨子救世的精神,是很可佩服的,其手段则不足取。

(四)儒家、阴阳家

儒家的书,传于后世的多了,其政治思想,可考见的也就多,几于讲之不可胜讲。好在儒家之道,在后世最盛行。其思想,几于成为普通思想,人人可以懂得。所以也不必细讲,只要提纲挈领的讲一讲就够了。

儒家的思想,大体是怎样呢?

他有他所想望的最高的境界。这便是所谓大顺。《礼记·乐记》:“夫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谷昌,疾疢不作而无妖祥,此之谓大当。”《礼运》:“故事大积焉而不苑,并行而不缪,细行而不失,深而通,茂而有间,连而不相及也,动而不相害也,此顺之至也。”

简而言之,是天下的事情,无一件不妥当;两间之物,无一件不得其所,如此理想的境界,用什么法子去达到他呢?儒者主张根据最高的原理,而推之于人事,所以说:《易》本隐以之显,《春秋》推见至隐。

《易》是儒家所认为宇宙的最高原理的。推此理以达诸人事,所谓本隐以之显。《春秋》是处置人事的法子。人事不是模模糊糊,遇著了随便对付的。合理的处置方法,是要以最高原理为根据的。所以说推见至隐。

宇宙最高的原理,儒家称之为元,所以《易经·乾卦彖辞》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圣人所以能先天而天弗违,就因其所作为,系根据这一种最高原理。何邵公《公羊解诂》,解释元年春王正月的意义道:“《春秋》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

王,根据著宇宙最高的原理,以行政事,而天下的人,都服从他,这便是合理之治实现的方法。

合理之治,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呢,还是要积渐而致的呢?提起这一个问题,就要想到《春秋》三世之义,和《礼运》大同、小康之说。春秋二百四十年,分为三世:第一期为乱世,第二期为升平世,第三期为太平世,是各有其治法的。孔子的意思,是希望把乱世逐渐治好,使之进于升平,再进于太平。据《礼运》之说,孔子似乎承认邃古时代,曾经有一个黄金世界。这个世界,就是孔子所谓大同。其后渐降而入小康。小康以后,孔子虽没有说,然而所谓大同者,当与《春秋》的太平世相当,所谓小康者,当与《春秋》的升平世相当,这是无疑义的,然则小康以后,就是《春秋》所谓乱世,也无可疑的了。所以孔子是承认世界从大同降到小康,再降到乱世,而希望把他从乱世逆挽到升平,再逆挽到太平的。

凡思想,总不能没有事实作根据。中国的文化,是以农业共产社会的文化作中心的,前一讲中,已经述及。此等农业共产的小社会,因其阶级的分化,还未曾显著,所以其内部极为平和;而且因社会小,凡事都可以看得见,把握得住,所以无一事不措置得妥帖。孔子所谓大同,大约就是指此等社会言之。其所希望的太平,亦不过将此等治法,推行之于天下;把各处地方,都造成这个样子。这自然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从乱世进到太平,中间要设一个升平的阶段,所谓升平,就是小康。小康是封建制度的初期。虽因各部落互相争斗,而有征服者、被征服者之分,因而判为治人和治于人、食人和食于人的两个阶级,然而大同时代,内部良好的规制,还未尽破坏,总还算得个准健康体,这些话,前一讲中,亦已述及。孔子所认为眼前可取的途径,大约就是想回复到这一个时代。所以孔子所取的办法,是先回复封建完整时代的秩序。

孔子论治,既不以小康为止境,从小康再进于大同的办法,自然也总曾筹议及之。惜乎所传者甚少了。

从乱世进入小康的办法,是怎样呢?

从来读儒家的书的,总觉得它有一个矛盾,便是它忽而主张君权,忽又主张民权。主张君权的,如《论语·季氏》篇所载,礼乐征伐,一定要自天子出;自诸侯出,已经不行;自大夫出,陪臣执国命,就更不必说了。主张民权的,如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也说得极为激烈。近四十年来,不论是革命巨子,或者宗社党,遗老,都可以孔子之道自居,这真极天下之奇观了。然则儒家的思想,到底怎样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以为并不是儒家的思想有矛盾,而是后世读书的人,不得其解。须知所谓“王”与“君”,是有区别的。

怎样说“王”与“君”有区别呢?案荀子说:“君者,善群也。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君怎能使万物如此呢?那就得如班固《货殖传序》所说:这一类材料,古书中不胜枚举,现在只是随意引其一。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于是辨其土地川泽丘陵衍沃原隰之宜,教民种树畜养五谷六畜,及至鱼鳖鸟兽,萑蒲材干器械之资,所以养生送终之具,靡不皆育。育之以时,而用之有节。草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豺獭未祭,置网不布于野泽。鹰隼未击,矰弋不施于徯隧。既顺时而取物,然犹山不槎蘖,泽不伐夭,蝝鱼麛卵,咸有常禁。所以顺时宣气,蕃阜庶物,蓄足功用,如此之备也。然后四民因其土宜,各任智力,夙兴夜寐,以治其业,相与通功易事,交利而俱赡,非有征发期会,而远近咸足。故《易》曰:后以财成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这便是《荀子》所谓“天有其时,地有其利,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亦即《中庸》所谓“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言治至此,可谓毫发无遗憾了。然而所谓原始的“君”者,语其实,不过是一个社会中的总账房——总管理处的首领——账房自然应该对于主人尽责的。不尽责自然该撤换;撤换而要抗拒,自可加以实力的制裁。这便是政治上所谓革命,丝毫不足为怪。遍翻儒家的书,也找不到一句人君可以虐民、百姓不该反抗的话。所以民贵君轻,征诛和禅让,一样合理,自是儒家一贯的理论,毫无可以怀疑之处。至于原始的“王”,则天下归往谓之王,只是诸侯间公认的首领。他的责任在于:(1)诸侯之国,内部有失政,则加以矫正;(2)其相互之间,若有纠纷,则加以制止或处理。这种人,自然希望他的权力伸张,才能使列国之间,免入于无政府的状态,专恃腕力斗争,其内部则肆无忌惮,无所不为,以为民害。没有王,就是有霸主,也是好的;总胜于并此而无有;所以五霸次于三王。君是会虐民的,所以要主张民权,诸侯则较难暴虐诸侯,如其间有强凌弱、众暴寡的事,则正要希望霸王出来纠正,所以用不著对于天子而主张诸侯之权,对于诸侯而主张大夫之权。这是很明显的理论,用不著怀疑的。王与君的有区别,并不是儒家独特的议论,乃是当时社会上普通的见解。战国之世,卫嗣君曾贬号为君。五国相王,赵武灵王独不肯,曰:无其实,敢处其名乎?令国人谓己曰君,见《史记·赵世家》。就因为只管得一国的事,没有人去归往他之故。春秋之世,北方诸国,莫敢称王,吴楚则否,就因有人去归往他之故。《史记·越勾践世家》说:越亡之后,“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服朝于人的人,也可以称王,便见吴楚的称王,不足为怪了。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是儒家的理想,不是古代的事实。在事实上,只要在一定的区域中,没有两个王就行了。

臣与民是有区别的。臣是被征服的人,受征服阶级的青睐,引为亲信,使之任某种职务,因而养活他的。其生活,自然较之一般被征服者为优裕;甚至也加以相当的敬礼。如国君不名卿老世妇之类。为之臣者,感恩知己,自然要图相当的报称。即使没有这种意气相与的关系,而君为什么要任用臣?臣在何种条件之下,承认君的任用自己?其间也有契约的关系,契约本来是要守信义的,所以说事君“先资其言,拜自献其身,以成其信”;“是故君有责于其臣,臣有死于其言”。见《礼记·表记》。君臣的关系,不过如此。“谋人之军师,败则死之,谋人之邦邑,危则亡之”,见《礼记·檀弓》。就不过是守信的一种。至于“生共其乐,死共其哀”,秦穆公和三良结约的话,见《韩诗外传》。则已从君臣的关系,进于朋友,非凡君臣之间所有了。这是封建时代的君臣之义,大约是社会上所固有的。儒家进一步,而承认臣对于君自卫的权利。所谓“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寇仇,何服之有”?见《孟子·离娄下》。这是承认遇见了暴君,人臣没有效忠的义务的。再进一步,则主张臣本非君的私人,不徒以效忠于君为义务。所谓“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为悦”,见《孟子·尽心上》。“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齐庄公死后晏子说的话,见《左传》。这是儒家对于君臣之义的改善。君臣尚且如此,君民更不必说了。古代的人,只知道亲族的关系,所以亲族以外的关系,也以亲族之道推之,所以以君臣和父子等视;所以说臣弑其君,子弑其父,是人伦的大变。然而既已承认视君如寇仇,则弑君之可不可,实在已成疑问;臣且如此,民更不必说了。——在古代,本亦没有民弑其君这句话。儒家君臣民之义,明白如此。后世顾有以王朝倾覆,樵夫牧子,捐躯殉节为美谈的,那真不知是从何而来的道理了。

儒家是出于司徒之官的,司徒是主教之官,所以儒家也最重教化。这是人人能明白的道理,用不著多讲。所当注意的,则(1)儒家之言教化,养必先于教。“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生活问题如没有解决,在儒家看起来,教化两字,简直是无从谈起的。(2)儒家养民之政,生产、消费、分配,三者并重,而其视消费和分配,尤重于生产。因为民之趋利,如水就下,只要你不去妨害他,他对于生产,自然会尽力的,用不著督促,倒是分配而不合理,使人欲生产而无从;消费而不合理,虽有一部分尽力于生产的人,亦终不能给足;而且奢与惰相连,逾分的享用,会使人流于懒惰。所以制民之产,和食之以时,用之以礼,同为理财的要义,不可或缺。(3)所谓教化,全是就实际的生活,为之轨范。譬如乡饮酒礼,是所以教悌的;乡射礼,是所以教让的;都是因人民本有合食会射的习惯,因而为之节文,并非和生活无关的事,硬定出礼节来,叫人民照做;更非君与臣若干人,在庙堂之上,像做戏般表演,而人民不闻不见。可参看《唐书·礼乐志序》。这三点,是后世的人,颇欠注意的;至少,对于此等关系,看得不如古人的清澈。

儒家又有通三统之说。所谓通三统,是封前代的二王之后以大国,使之保存其治法,以便自己的治法不适宜时,取来应用。因为儒者认为“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所谓三王之道若循环,便是:

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薄,故救薄莫若以忠。《史记·高祖本纪赞》。薄,今本作“僿”,徐广曰:“一作薄。”今从之。

儒家一方面兼采四代之法,以为创立制度的标准,而于施政的根本精神,则又斟酌于质文二者之间,其思虑可谓很周密了。所谓四代,就是虞、夏、殷、周。虞、夏的治法,大概是很相近的,所以有时也说三代。孔子兼采四代之法,读《论语·卫灵公》篇颜渊问为邦一节,最可见之。孔子答颜渊之问,是“行夏之时,乘殷之络,服周之冕,乐则韶舞”。并不是为邦之事尽于此四者,这四句,乃是兼采四代,各取所长之意。孔子论治国之法,总是如此的,散见经传中的,不胜枚举。这是他精究政治制度,而又以政治理论统一之的结果。以政治思想论,是颇为伟大的。这不但儒家如此,就阴阳家也是如此。

阴阳家之始,行夏之时一句话,就足以尽其精义。阴阳家是出于羲和之官的,是古代管天文历法的官。古代生计,以农为本,而农业和季节,关系最大,一切政事,不论是积极的、消极的,都要按著农业的情形,以定其施行或不施行。其具体的规则,略见于《礼记》的《月令》、《吕氏春秋》的《十二纪》、《管子》的《幼宫》、《淮南子》的《时则训》。这四者是同源异流、大同小异的。颜渊问为邦,孔子所以要主张行夏之时,因为行夏时,则(1)该办的事,都能按时兴办;(2)不该办的事,不致非时举行。好比在学校里,定了一张很好的校历,一切事只要照著他办,自然没有问题了。孔子所以主张行夏之时是为此,并非争以建寅之月为岁首。空争一个以某月为岁首,有什么意义呢?阴阳家本来的思想,亦不过如此。这本是无甚深意的,说不上什么政治思想。至于政令为什么不可不照著这个顺序行,则他们的答案是天要降之以罚。所谓罚,就是灾异,如《月令》等书有载,春行夏令,则如何如何之类,这并不离乎迷信,更足见其思想的幼稚了。但是后来的阴阳家,却不是如此。

阴阳家当以邹衍为大师。邹衍之术《史记》说他:

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其语闳大不经。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先序今以上至黄帝,学者所共术。大并世盛衰。因载其禨祥度制,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

邹衍的五德终始,其意同于儒家的通三统。他以为治法共有五种,要更迭行用的。所以《汉书·严安传》引他的话,说:

政教文质者,所以云救也。当时则用,过则舍之,有易则易之。

其意跃然可见了。《史记》说衍之术迂大而闳辨,奭也文具难施,则邹奭并曾定有实行的方案,惜乎其不可见了。阴阳家的学说,缺佚太甚,因其终始五德一端,和儒家的通三统相像,所以附论之于此。核其思想发生的顺序,亦必在晚周时代,多见历代的治法,折衷比较,然后能有之。然其见解,较之法家,则又觉其陈旧。所以我以为他是和儒家同代表西周时代的思想的。

儒家的政治思想,是颇为伟大周密的,其缺点在什么地方呢?那就在无法可以实现。儒家的希望,是有一个“王”,根据著最高的原理,以行政事,而天下的人,都服从他。假如能够办到,这原是最好的事。但是能不能呢?其在大同之世,社会甚小,事务既极单简,利害亦相共同;要把他措置得十分妥帖,原不是件难事。但是这种社会,倒用不著政治了——也可以说本来没有政治的。至于扩而大之;事务复杂了,遍知且有所不能,何从想出最好的法子来?各方面的利害,实在冲突得太甚了,调和且来不及,就有好法子,何法使之实行?何况治者也是一个人,也总要顾著私利的。超越私人利害的人,原不能说是没有,但治天下决不是一个人去治,总是一个阶级去治,超越利害的私人,则闻之矣,超越利害之阶级,则未之闻。所以儒家所想望的境界,只是镜花水月,决无实现的可能。儒家之误,在于谓无君之世的良好状态,至有君之世,还能保存;而且这个“君道”,只要扩而充之,就可以做天下的“王”。殊不知儒家所想望的黄金世界,只是无君之世才有,到有君之世,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即使退一步,说有君之世,也可以有一个准健康体,我们的希望,就姑止于是,然而君所能致之治,若把“君”的地位抬高扩大而至于“王”,也就无法可致了。因为治大的东西,毕竟和小的不同;对付复杂的问题,到底和简单的不同。所以儒家的希望,只是个镜花水月。

(五)法家

法家之学,在先秦诸子中,是最为新颖的。先秦诸子之学,只有这一家见用于时;而见用之后,居然能以之取天下;确非偶然之事。

法家之学,详言之,当分为法术两端,其说见于《韩非子》的《定法》篇。法术之学的所以兴起,依我看来,其理由如下:

(1)当春秋之世,列国之间,互相侵夺;内之则暴政亟行。当此之时,确有希望一个霸或王出来救世的必要。——后来竟做到统一天下,这是法家兴起之世所不能豫料的。法家初兴之时,所希望的,亦不过是霸或王。而要做成一个霸或王,则确有先富国强兵的必要。要富国强兵,就非先训练其民,使之能为国效力不可。这是法家之学之所以兴起的原因。

(2)一个社会中,和一人之身一样的。不可有一部分特别发达。一部分特别发达,就要害及全体了。然社会往往有此病。一社会中特别发达的一部分,自然是所谓特权阶级。国与民的不利,都是这一阶级所为。法家看清了这一点,所以特别要想法子对付他。

法家主要的办法,在“法”一方面,是“一民于农战”。要一民于农战,当然要抑商贾,退游士。因为商贾是剥削农民的,商贾被抑,农民的利益,才得保全。国家的爵赏有限,施之于游士,战士便不能见尊异。“术”一方面的议论,最重要的,是“臣主异利”四个字。这所谓臣,并不是指个人,而是指一个阶级。阶级,在古人用语中,谓之朋党。朋党并不是有意结合的,只是“在某种社会中,有某种人,在某一方面,其利害处于共同的地位;因此有意的,无意的,自然会做一致的行动”。不论什么时代、什么社会里,总有一个阶级,其利害是和公益一致的。公共的利益,普通人口不能言,而这一阶级的人,知其所在;普通人没有法子去达到,而这一阶级的人,知其途径,能领导著普通人去趋赴;他们且为了大众,而不恤自己牺牲。这一个阶级,在这个时代,就是革命的阶级。社会的能否向上,就看这一个阶级能够握权周否。这一个阶级,在法家看起来,就是所谓法术之士。

法家本此宗旨,实行起来,则其结果为:

(1)官僚的任用。这是所以打倒旧贵族的。李斯《谏逐客书》庸或言之过甚,然而秦国多用客卿,这确是事实。《荀子·强国》篇说:

入境……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间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

这就是多用草茅新进之士的效验,腐败的旧贵族,万办不到的。秦国政治的所以整饬,就得力于此。

(2)国民军的编成。古代造兵之法有两种:其一如《管子》所述轨里连乡之制。有士乡,有工商之乡。作内政寄军令之法,专施之于士乡,工商之乡的人,并不当兵。此法兵数太少,不足以应付战国时的事势。其二是如《荀子·议兵》篇所述魏国之法。立了一种标准,去挑选全国强壮的人当兵。合格的,就复其户,利其田宅。这种兵是精强了。然而人的勇力,是数年而衰的,而复其户,利其田宅的利益,不能遽行剥夺。如此,要编成多数的兵,则财力有所不给;若要顾虑到财政,则只好眼看著兵力的就衰。所以这种兵是强而不多,甚至于并不能强。只有秦国的法,刑赏并用,使其民非战无以要利于上,才能造成多而且精的兵。秦国吞并六国时,其兵锋东北到辽东,东南到江南。其时并不借用别地方的兵,都是发关中的军队出去打的。这是何等强大的兵力?秦人这种兵力,都是商君变法所造成。

以上两端,是法术之学应用到实际的效果。法家的长处,在于最能观察现实,不是听了前人的议论,就终身诵之的。所以他在经济上的见解,也较别一家为高超。儒家主张恢复井田,他则主张开阡陌。儒家当商业兴起之世,还说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他则有轻重之说:主张将(1)农田以外的土地——山泽,和(2)独占的大企业——盐铁,收归国营;而(3)轻重敛散和(4)借贷,亦由国家操其权;免得特殊阶级,借此剥削一般人。轻重之说,不知当时曾否有个国家实行?开阡陌一事,虽然把古来的土地公有制度破坏了,然而照我们的眼光看,土地公有之制,在实际是久经破坏了的,商君不过加以公开的承认;而且在当时,一定曾借此施行过一次不回复旧法的整理。这事于所谓尽地力,是很有效的,该是秦国致富的一个大原因。

法家的政策如此,至其所以行之之道,则尽于“法自然”三字。法自然含有两种意义。其一自然是冷酷的,没有丝毫感情搀杂进去,所以法家最戒释法而任情。其二自然是必然的,没有差忒的,所以要信赏必罚。

法家之学,在先秦诸子中,是最新颖的,最适合于时势的,看上文所说,大略可以知道了。法家亦是先秦诸子之一,怎么在前面,又说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落伍的呢?法家之学,亦自有其落伍之处。落伍之处在哪里呢?便是不知道国家和社会的区别。国家和社会,不是一物,在第二讲中,早已说过了。因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只是在一定的限度内是一致的,过此以往,便相冲突。国家是手段,不是目的。所以国家的权力,只该扩张到一定的程度,过此以往,便无功而有罪。法家不知此义,误以为国家的利益,始终和社会是一致的。社会的利益,彻头彻尾,都可用国家做工具去达到,就有将国权扩张得过大之弊。秦始皇既并天下之后,还不改变政策,这是秦朝所以灭亡的大原因。这种错误,不是秦始皇个人的过失,也不是偶然的事实;而是法家之学必至的结果。所以说法家的思想,也是落伍的。这一层道理,说起来话很长,现在仅粗引其端,其详细,讲到将来,自然更可明白。

“名法”二字,在古代总是连称的。名家之学,如惠施、公孙龙等,所说很近乎诡辩,至少是纯粹研究哲理的,如何会和法家这种注重实用的学问,发生密切的关系呢?关于这个问题,我的意见如此:礼是讲究差别的。为什么要差别,该有一个理论上的根据,从此研求,便成名家之学,而法家之学,是要讲综核名实的。所谓综核名实,含有两种意义:(1)察其实,命之以名。如白的称它为白,黑的称它为黑;牛呼之为牛,马呼之为马。此理推之应用,则马因才任使,如智者使之谋,勇者使之战。(2)循其名,责其实。有谋的责任的,不该无所用心;有战的责任的,不该临阵奔北。如此当加之以罚,能尽职则加之以赏。名家玄妙的理论,虽和法家无关,而其辨别名实的精细,则于法家的理论,深有裨益,所以法家亦有取于名家。名家关涉政治的一方面,已为法家所包含。其玄妙的一部分,则确与政治无关,所以现在不再讲述。还有兵家,亦不是单讲战守的,其根本问题,亦往往涉及治国。这一部分,亦已包含于法家之中,所以今亦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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