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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译注

明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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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明鬼》上、中篇亡佚,现仅存下篇。此篇主题与《天志》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天志》重在宏观和社会上层层面,《明鬼》重在微观和社会下层层面,有巩固和深化《天志》主题的作用。《明鬼》主旨在论述鬼神的存在,而且能够“奖贤而罚暴”。这种观点本身是唯心的,但他强调扬善抑恶、要求人们行“义”的出发点却是好的。面对先秦无神论思潮的日益高涨,本文重点从《天志》那种强硬的立论转为详尽的驳论,故而文章篇幅较长。作者为了驳斥无神论者的观点,不惮辞费,详细列举古代民间传说、古代圣王所为以及古籍上的各种记载来论证鬼神存在的确凿无疑、鬼神诛罚的必然与迅速,言之凿凿,逻辑严整,较为圆满地完成了批驳无神论者的既定目标,很好地维护了自己的理论基础。

26.1 子墨子言曰: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正[1]。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2],贱人之不强于从事也[3]。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率径[4],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乱。此其故何以然也?则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5],则夫天下岂乱哉!

【注释】

[1] 正:同“征”(毕沅说)。

[2] 正长:指各级行政长官。强:尽力,竭力。

[3] 贱人:指平民。

[4] 退:当为“迓”之误,与“御”通,袭击(孙诒让说)。率径:当为“术径”(孙诒让说)。术,车道;径,步道。

[5] 偕:与“皆”通(王念孙说)。

【译文】

墨子说:等到从前的三代圣王都去世以后,天下丧失了道义,诸侯用武力去征伐。所以出现君臣上下之间不恩惠不忠诚,父子兄弟之间不慈爱不孝顺不尊敬不爱护,人们不再忠贞善良的现象。官员们不尽心处理政务,平民不努力从事生产劳作。百姓们从此开始做淫乱残暴盗贼之事,用兵器毒药水火在大路上抢劫无辜的人,抢夺别人的车马衣服来使自己得到利益,乱象并起,所以天下大乱。其中缘故是怎样造成的呢?这都是因为人类对鬼神的有无疑惑不定,不知道鬼神能够赏善惩恶。如今如果让天下的人都相信鬼神是可以赏善罚恶的话,那么天下怎么还会混乱呢?

26.2 今执无鬼者曰[1]:鬼神者,固无有。旦暮以为教诲乎天下,疑天下之众,使天下之众皆疑惑乎鬼神有无之别,是以天下乱。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故当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以为将不可以不明察此者也。既以鬼神有无之别,以为不可不察已[2],然则吾为明察此,其说将奈何而可?子墨子曰:是与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请惑闻之见之[3],则必以为有;莫闻莫见,则必以为无。若是,何不尝入一乡一里而问之,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4],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若莫闻莫见,则鬼神可谓有乎?

【注释】

[1] 执无鬼者:指主张无鬼神论者。

[2] 已:通“矣”。

[3] 请:当为“诚”。惑:与“或”通(孙诒让说)。

[4] 此“者”字当在“闻鬼神之声”后(陶鸿庆说)。

【译文】

如今主张世间无鬼神的人说:鬼神,本来就没有。早晚用这个教诲天下人,迷惑天下民众,使天下的民众都疑惑于鬼神有无的分辨,所以天下就混乱了。所以墨子说:如今天下的王公大人和士人君子,想要追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所以对鬼神有无的分别,就不能不做明白的考察。既然认为鬼神有无的分别不能不进行明白的考察,那么我要明察,该怎么解释这种理论才好呢?墨子说:全天下考察和了解有与无的方法,一定是根据众人耳目听到和看到的事实,以此作为有与无的标准。确实是亲耳所闻、亲眼所见,就一定认为是有;不是亲耳所听、亲眼所见,那就一定会认为没有。如果这样,那么为什么不尝试到乡里村里去询问,从古到今,有百姓以来,也有人曾经见过鬼神,听到过鬼神的声音,那么鬼神怎能说是没有呢?如果没有人听到看到,那么怎么能说鬼神是有的呢?

26.3 今执无鬼者言曰:夫天下之为闻见鬼神之物者,不可胜计也,亦孰为闻见鬼神有无之物哉?子墨子言曰:若以众之所同见,与众之所同闻,则若昔者杜伯是也[1]。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2],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3],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弢而死[4]。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为君者以教其臣,为父者以警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之憯遫也[5]!”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注释】

[1] 杜伯:杜国伯爵(毕沅引《国语·周语》韦昭注)。

[2] 其三年:其后三年。

[3] 田:田猎。

[4] 弢:弓衣。

[5] 憯:与“撍”通(孙诒让说),急速。遫:“速”之籀文,疾(尹桐阳说)。

【译文】

如主张无鬼的人说:天下听到或见到鬼的传闻,多得数不清。谁听到或看到鬼神这种虚无之物了呢?墨子说:如果根据众人共同看到的和众人共同听到的,那么从前的杜伯就是这样。周宣王杀了他的臣子杜伯,而杜伯是无辜的,杜伯说:“我的君王杀我,而我是无辜的。如果死者没有知觉也就罢了,如果死者有知,那么不超过三年,一定会让我的君王知道我的无辜。”三年之后,周宣王会和诸侯在园圃中打猎,车子有数百辆,随从有数千,郊野到处都是人。正午的时候,杜伯乘坐白马素车,穿着红色的衣服,戴着红色的帽子,一手执红色的弓,一手拿红色的箭,追着周宣王,向车上射他,射中他的后心,折断了脊梁骨,倒在车中,伏在弓袋上死了。当时,周围跟从他的人无不亲眼看见的,远处的人无不亲耳听到的,这件事记载在周朝史书《春秋》上。做君王的人拿这件事来教育他的臣子,做父母的拿这件事来告诫他的儿子,说:“小心谨慎啊!凡是杀了无辜的人,一定会遭遇不祥,鬼神的诛罚,就像周宣王受诛一样迅速。”以这本书的说法来看,那么鬼神的存在,难道还要怀疑吗?

26.4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郑穆公[1],当昼日中处乎庙,有神入门而左[2],鸟身,素服三绝[3],面状正方。郑穆公见之,乃恐惧犇,神曰:“无惧!帝享女明德,使予锡女寿十年有九[4],使若国家蕃昌,子孙茂,毋失。”郑穆公再拜稽首曰[5]:“敢问神名?”曰:“予为句芒[6]。”若以郑穆公之所身见为仪,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注释】

[1] 郑穆公:当为“秦穆公”(孙诒让说)。

[2] 左:向左。

[3] 三绝:疑当为“三毳”(王焕镳说)。毳,兽之细毛。

[4] 锡:通“赐”,赐予。

[5] 稽首:古代最隆重的一种跪拜礼。跪下,拱手至地,头也至地。

[6] 句芒:木神名。

【译文】

并不只是这本书的说法如此。从前秦穆公白天中午的时候在庙里,有神人进门后向左走去,人面鸟身,全身长满白色的细毛,脸形是正方的。秦穆公见了非常害怕,就想跑开。神人说:“不要害怕,上天承认你的明德,让我来赐予你十九年的寿命,让你的国家繁荣昌盛,子孙兴旺,不会失去国家。”秦穆公连续跪拜两次并说:“请问神人的名字?”神人说:“我是句芒。”如果从秦穆公亲身经历的事情来看,那么鬼神的存在,难道还需要怀疑吗?

26.5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燕简公,杀其臣庄子仪而不辜,庄子仪曰:“吾君王杀我而不辜,死人毋知亦已,死人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期年,燕将驰祖[1]。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2],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3]。日中,燕简公方将驰于祖涂[4],庄子仪荷朱杖而击之,殪之车上。当是时,燕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燕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其憯遫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注释】

[1] 祖:大泽之名(王念孙说)。

[2] 当:如同,堪比。“齐之”下当增“有”字(王引之说)。

[3] 属:聚集。

[4] 涂:道路。

【译文】

并不只是这本书的说法如此。从前燕简公杀了他的臣子庄子仪,但庄子仪是无辜的。庄子仪说:“我的君王杀了我,而我是没有罪过的,死者倘若无知就算了,死者如果有知,不超过三年,我一定会让我的君王知道。”一年之后,燕人准备前往祖泽。燕国的祖泽就像齐国的神社,宋国的桑林,楚国的云梦,是男女百姓聚会游观的地方。日当正午,燕简公正要乘车奔往祖泽,庄子仪举起红色的木杖击打他,把他打死在车上。在那个时候,跟从燕简公的人没有不看见的,远处的人也没有不听到的,这件事载于燕国《春秋》上。诸侯互相传告说:“凡是杀了无辜的人,他必定会遭遇不祥,鬼神的诛杀,就像燕简公受惩罚一样快。”从这本书的说法来看,那么鬼神的存在,难道还有什么怀疑吗?

26.6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宋文君鲍之时,有臣曰观辜[1],固尝从事于厉[2]。祩子杖楫出[3],与言曰:“观辜是何珪璧之不满度量,酒醴粢盛之不净洁也?牺牲之不全肥[4],春秋冬夏选失时[5],岂女为之与?意鲍为之与[6]?”观辜曰:“鲍幼弱,在荷繦之中[7],鲍何与识焉。官臣观辜特为之[8]。”祩子举揖而槁之[9],殪之坛上。当是时,宋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宋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诸不敬慎祭祀者,鬼神之诛,至若此其憯遫也!”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注释】

[1] :当为“祐”,掌祀之官(尹桐阳说)。观辜:当为“夜姑”,也作“射姑”,人名(孙诒让说)。

[2] 固:通“故”,发端之词(王焕镳说)。厉:神祠,后世称之为“庙”。

[3] 祩子:即祝史(毕沅说),祭祀时主持祝告的人。

[4] 全:指牺牲的毛色为纯色,与“牷”同(毕沅说)。

[5] 选:献,祭祀(尹桐阳说)。

[6] 意:同“抑”(王引之说),表示选择。

[7] 荷繦:当为“葆繦”之误,即“襁褓”(吴毓江说)。

[8] 官臣:守官之臣。

[9] 揖:当为“楫”之误(苏时学说)。槁:同“敲”(孙诒让说)。

【译文】

并不只是这本书的说法如此。从前宋文公鲍的时候,有一个掌管祭祀的官员叫观辜,曾经在庙里进行祭祀。祝史拄着杖出来,对他说:“观辜,为什么圭璧不符合礼制,酒食祭品不洁净呢?牛羊牺牲毛色不纯、牲体不肥,春夏秋冬四季祭祀不按时令,这是你做的呢?还是宋文公鲍做的呢?”观辜说:“宋文公鲍年幼弱小,还在襁褓之中,他怎么会知道呢?这都是我做的。”祝史举起木杖来打他,把他打死在祭坛上。在那个时候,宋国跟从他的人没有不看到的,远处的人没有不听到的,事情记在宋国的《春秋》上。诸侯相互传告说:“诸侯有不恭敬谨慎地进行祭祀的人,鬼神诛杀他们,就像此事一样迅速。”从这本书的说法来看,那么鬼神的存在,难道还有什么怀疑的吗?

26.7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齐庄君之臣有所谓王里国、中里徼者[1],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齐君由谦杀之[2],恐不辜;犹谦释之[3],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4],盟齐之神社,二子许诺。于是泏洫[5],羊而漉其血[6]。读王里国之辞既已终矣,读中里徼之辞未半也,羊起而触之,折其脚,祧神之而槁之[7],殪之盟所。当是时,齐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齐之《春秋》。诸侯传而语之曰:“请品先不以其请者[8],鬼神之诛,至若此其憯遫也。”以若书之说观之,鬼神之有,岂可疑哉?是故子墨子言曰:虽有深谿博林幽涧毋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9],见有鬼神视之。

【注释】

[1] 里:同“理”,治狱官。王里,大里;中里,其副者(尹桐阳说)。

[2] 由:欲(王念孙说)。谦:与“兼”同(王念孙说)。

[3] 犹:欲(王念孙说)。

[4] 之:当作“二”(毕沅说)。

[5] 泏:同“掘”,穿。洫:穴。穿穴于地,以便埋牲(尹桐阳说)。

[6] :字书无此字,当为“”,训“刭”,断头。

[7] 祧:疑为“祝”之形误(王焕镳说)。

[8] 品先:疑为“盟矢”,即盟誓(俞樾说)。后一个“请”字当为“情”(毕沅说)。

[9] 董:疑为“谨”之误(苏时学说)。

【译文】

并不只是这本书的说法如此。从前,齐庄公的臣子有两个叫国和徼的治狱官,这两个人,打了三年官司,还没有断案。齐国国君想把他们都杀了,又怕伤及无辜,想把他们都放了,又怕放过了真正有罪之人。就让他们共用一头羊,在齐国的神社前立誓,两个人都答应了。于是挖了一个坑,割断羊头,把血洒在地上。宣读王里国的誓辞完毕,在宣读中里徼的誓辞不到一半时,羊跳起来撞倒了他,折断了他的脚,祝史认为这是神的意志,就把中里徼敲死在他发誓的地方。当时,跟从他的齐人没有不看见的,远处的人没有不听到的,事情记在齐国的《春秋》里。诸侯相互传告这些并说:“凡是在盟誓时不说实情的一方,鬼神诛罚的到来,就像这件事一样迅速。”从这本书的说法来看,那么鬼神的存在,难道还有什么怀疑的吗?所以墨子说:即使有深溪、广林、幽涧这些无人的地方,行动也不能不谨慎,因为有鬼神在注视着。

26.8 今执无鬼者曰:夫众人耳目之请,岂足以断疑哉?奈何其欲为高君子于天下,而有复信众之耳目之请哉?子墨子曰:若以众之耳目之请,以为不足信也,不以断疑,不识若昔者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者,足以为法乎?故于此乎,自中人以上皆曰:若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矣。若苟昔者三代圣王足以为法,然则姑尝上观圣王之事。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1],疏者受外祀[2]。”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伐纣,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非惟武王之事为然也,故圣王其赏也必于祖,其僇也必于社[3]。赏于祖者何也?告分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告听之中也。

【注释】

[1] 使亲者受内祀:指武王克殷,分命同姓诸侯使主殷祀(孙诒让说)。

[2] 疏者受外祀:指异姓之国,祭山川四望之属(孙诒让说)。

[3] 僇:通“戮”,杀。社:祭土地神的地方。

【译文】

如今主张无鬼神的人说:众人耳闻目见的情况,怎能用来判断疑难问题呢?哪有希望成为天下高士的人,会相信众人耳闻目见的情况呢?墨子说:如果认为众人耳闻目见的情况不足为信,不能判断疑难问题,不知道从前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王武王,他们的见闻足以作为判断的准则吗?所以在这种问题上,中等智力以上的人都会说:像从前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王武王,他们的见闻足以作为判断的准则。如果从前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王武王,他们的见闻足以作为判断的准则,那么不妨看看圣王的事迹。从前武王攻打殷商,诛灭纣王,让诸侯分掌祭祀,说:“让同姓诸侯掌管内祭,让异姓诸侯掌管外祭。”所以武王一定认为鬼神是有的,所以攻打殷商,诛灭纣王,让诸侯分掌祭祀。如果没有鬼神,那么武王为什么要让人分别去掌管祭祀呢?并非只有武王的事迹如此,所以圣王的赏赐一定要在祖庙进行,实行杀罚也一定要在神社进行。在祖庙行赏是什么原因呢?是告诉祖先分配的平均。在神社行罚是什么原因呢?是禀告神明断案的公正。

26.9 非惟若书之说为然也,且惟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菆位[1];必择国之父兄慈孝贞良者,以为祝宗[2];必择六畜之胜腯肥倅[3],毛以为牺牲;珪璧琮璜[4],称财为度;必择五谷之芳黄,以为酒醴粢盛,故酒醴粢盛,与岁上下也。故古圣王治天下也,故必先鬼神而后人者,此也。故曰:官府选效[5],必先祭器祭服,毕藏于府,祝宗有司,毕立于朝,牺牲不与昔聚群。故古者圣王之为政若此。

【注释】

[1] 菆位:当为“丛社”(王念孙说)。

[2] 祝:祭祀时主持祝告的人。宗:主持宗庙事务之官(尹桐阳说)。

[3] 胜:盛。腯:肥。倅:当为“粹”(毕沅说),指毛色纯粹。

[4] 琮璜:皆为贵重的玉器。

[5] 效:指器具物品。

【译文】

并不是只有这本书的说法如此。而且从前虞夏商周三代的圣王,他们开始建立国家营建国都的时候,必定选择国中正坛的位置并设立宗庙,必定选择草木丰茂的地方来建立丛社,必定选择国家中慈惠、孝顺、忠贞、善良的父兄来做太祝和宗伯,必定选择肥盛、毛色纯正的家畜作牺牲祭品,置备各种珪璧琮璜等玉器,以财力相称为度,必定选择芳香黄熟的五谷作为酒食祭品,所以酒食祭品,是随年成的好坏而增减的。所以古时圣王治理天下,必定要先祭祀鬼神,然后才考虑人的问题,原因正在于此。所以说:官府置备物品,必定先要准备好祭器和祭服,全都收藏在府库中,太祝和宗伯,全都站立在朝堂上,祭祀用的牺牲不和普通的牲畜合群畜养。所以古时圣王是这样处理政务的。

26.10 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其务[1],鬼神厚矣。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2],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莙以取羊[3],故先王之书,圣人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4],重有重之[5]。此其故何?则圣王务之。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则此反圣王之务。反圣王之务,则非所以为君子之道也!

【注释】

[1] 务:致力,从事。

[2] 咸:当为“或”之误(王引之说)。

[3] 莙:威。羊:通“祥”。

[4] 语数:当为“数语”(尹桐阳说)。

[5] 有:通“又”。

【译文】

古代圣明的君王必定认为鬼神是存在的,他们对待鬼神才这么尽力。又怕后世的子孙不能知道,所以写在竹帛上,留传给后世的子孙,又害怕竹帛被腐蚀虫蛀而绝传,后世的子孙不能够记住,所以雕琢在盘盂器皿上,雕刻在金石上,来表示珍重。又怕后世的子孙不能敬奉鬼神而获得吉祥,所以先王的书,圣人一尺的帛,一篇的书,都说鬼神是存在的,重申了又重申。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圣明的君王致力于鬼神的事情。现在主张没有鬼神的人说:鬼神本来是没有的。那么这就是违反了圣明的君王所要尽力做的事。违反了圣明的君王所要尽力做的事,那就不是君子所奉行的正道。

26.11 今执无鬼者之言曰:先王之书,慎无一尺之帛[1],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重有重之,亦何书之有哉?子墨子曰:《周书·大雅》有之[2],《大雅》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3]。有周不显,帝命不时[4]。文王陟降[5],在帝左右。穆穆文王[6],令问不已。”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

【注释】

[1] 慎无:据上文例当为“圣人”(王念孙说)。

[2] 周书:指《诗经》。

[3] 维:句中语气词。

[4] 毛《传》云:“有周,周也。不显,显也。显,光也。不时,时也。”

[5] 陟:登,升。

[6] 穆穆:端庄敬美。

【译文】

如今主张没有鬼神的人说:先王之书,圣人的一尺帛,一篇书,都说鬼神是存在的,强调了又强调,都是什么书上有这些呢?墨子说:《诗经·大雅》里有。《大雅》说:“文王高高在上,功德昭著于天。周虽然是古老的邦国,受命于天才刚兴起。周朝的功业光辉显赫,天命适时到来。文王死后升天,常在天帝左右。端庄敬美的文王,美名永远传扬。”如果没有鬼神,那么文王死了之后,他又怎么能常在天帝的左右?这就是我所知道的《诗经》里有鬼神记载。

26.12 且《周书》独鬼,而《商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上观乎《商书》,曰:“呜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虫[1],允及飞鸟[2],莫不比方[3]。矧隹人面[4],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5],隹天下之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以佐谋禹也。此吾所以知《商书》之鬼也。

【注释】

[1] 贞虫,与百兽、飞鸟并称,为虫类的通称(王焕镳说)。

[2] 允:犹“以”(王引之说)。

[3] 比方:比附(王闿运说)。

[4] 矧:况且。隹:古“惟”字(毕沅说)。

[5] 共:同“恭”。允:信。

【译文】

如果只是《周书》上说鬼神,而《商书》上不说鬼神,那么也不足以作为法则。既然如此,不妨看看《商书》,上面说道:“呜呼!古时夏朝还没有发生祸患的时候,百兽爬虫,以及飞鸟,没有不亲附的。何况是人类,谁敢有异心?山川鬼神,也没有敢不安宁的。如果能够恭敬诚信,就能够天下和合,长保国土。”考察山川的鬼神之所以不敢不安宁的原因,是为了辅助并帮禹谋划。这就是我之所以知道《商书》上也有关于鬼神记载的原因。

26.13 且《商书》独鬼,而《夏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上观乎《夏书》,《禹誓》曰[1]:“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2],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3],怠弃三正[4],天用剿绝其命。有曰: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5],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6],予共行天之罚也。左不共于左[7],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尔马之政,若不共命。”是以赏于祖而僇于社[8]。赏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9]。故古圣王必以鬼神为赏贤而罚暴,是故赏必于祖而僇必于社。此吾所以知《夏书》之鬼也。故尚者《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则圣王务之。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于古曰:吉日丁卯,周代祝社方[10],岁于社者考[11],以延年寿。若无鬼神,彼岂有所延年寿哉!

【注释】

[1] 《禹誓》:《尚书·夏书》的篇名,现无此篇。下引之文见于《尚书·甘誓》,文字略有不同。毕沅认为两者是同一篇。

[2] 左右六人:指左右六卿,即六军之将。

[3] 威:“蔑”之假(王引之说)。五行:即仁、义、礼、智、信。

[4] 三正:天、地、人之正道。

[5] 且:通“徂”,往。

[6] 葆士:当为“宝玉”(俞樾说)。

[7] 共:当作“攻”(孙诒让说)。

[8] 祖:指祖庙。

[9] 事:当为“中”之坏字(王念孙说)。

[10] 周代祝社方:此句疑当为“用代祀社方”(孙诒让说)。用,普遍。

[11] 社者:当为“祖若”。岁于祖若考,言荐岁事于祖及考(孙诒让说)。

【译文】

如果只是《商书》上说有鬼神,而《夏书》上不说鬼神,那么也不足以作为法则。既然如此,不妨看看《夏书》,《禹誓》上说:“大战将在甘开始,王命令左右六军之将,走下坛去到中军听训。说:有扈氏蔑视并侮辱五常,怠慢和废弃天、地、人之道,天要断绝他们的运命。又说:正当日中,现在我要和有扈氏一决生死。出征吧你们这些卿大夫和庶民,我并不是想要得到土地和财宝,我只是恭行天的惩罚。左边的人不从左边进攻,右边的人不从右边进攻,就是不恭顺天命。驾车的人不用正确的方法驾车,就是不恭顺天命。”所以在祖庙和神社大行赏罚。在祖庙行赏是什么原因呢?禀告分配的平均。在神社行罚是什么原因呢?显示断案的公正。所以古时圣王一定认为鬼神奖赏贤能的人而惩罚暴虐的人,所以一定要在祖庙行赏,在神社行罚。这就是我知道《夏书》有关于鬼神事情的记载。所以上有《夏书》,其次有《商书》和《周书》,多次说鬼神是存在的,强调了又强调,这是什么缘故呢?那是因为圣王致力于敬事鬼神。从这些书的说法来看,那么鬼神的存在,还有什么可以怀疑的呢?古人说:在丁卯吉日这天,大臣普遍代替王室祭祀社神和四方之神,岁末祭祀祖先,以求延年益寿。如果没有鬼神,他们向谁去祈求延年益寿呢?

26.14 是故子墨子曰:尝若鬼神之能赏贤如罚暴也[1],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若以为不然[2],是以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鬼神见之;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见之。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见善不敢不赏,见暴不敢不罪。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是以莫放幽闲,拟乎鬼神之明;显明有一人,畏上诛罚[3],是以天下治。

【注释】

[1] 尝若:当作“当若”(孙诒让说)。如:当为“而”之误。

[2] 此五字疑为衍文(王念孙说)。

[3] 自“是以莫放”至“畏上诛罚”,戴震校勘时定为衍文。

【译文】

所以墨子说:倘若鬼神真能奖赏贤能的人而惩罚暴虐的人,如果能够用于国家和万民,实在是可以治理国家并使万民获得利益的大道啊!如果认为不是这样,那么官吏治理官府就会不廉洁,男女混处而没有区别,鬼神都能看见;人们去为寇作乱当盗贼,用兵器、毒药和水火,在道路上抢劫无辜的人,夺走别人的车马衣服来使自己获得利益,也都有鬼神能看到。所以官吏治理官府不敢不廉洁,看到好的行为不敢不奖赏,看到暴虐的行为不敢不惩罚。人们去为寇作乱当盗贼,用兵器、毒药和水火,在道路上抢劫无辜的人,夺走别人的车马衣服来使自己获得利益,这些行为因此而得到制止。所以鬼神的明察不会因为发生在幽静无人的地方而被遮蔽,有了鬼神的明察,人们就会畏惧上天的诛罚,因此天下就会得到治理。

26.15 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若以为不然,昔者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1],祥上帝伐元山帝行[2],故于此乎,天乃使汤至明罚焉。汤以车九两[3],鸟陈雁行,汤乘大赞[4],犯遂下众,人之𧎸遂[5],王乎禽推哆、大戏[6]。故昔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推哆、大戏,生列兕虎[7],指画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8]。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

【注释】

[1] 殃傲:当为“殃杀”(王念孙说)。

[2] 祥:疑为“牂”,又假借为“戕”,残害(王焕镳说)。伐:功劳。元:疑为“亢”,通“抗”。山:疑作“上”(王焕镳说)。

[3] 九两:疑当作“九十两”(孙诒让说)。两,通“辆”。

[4] 赞:疑为“栈”(高亨说)。《说文》:“竹木之车曰栈。”

[5] 以上二句疑当为“犯遂下之,众入郊遂”(王焕镳说)。上“遂”字,指夏朝都城遂;下“遂”字,指郊外的水道。

[6] 乎禽:当为“手禽”(毕沅说)。禽,通“擒”。推哆、大戏:是夏桀所亲信的两个大力士。

[7] 列:即“裂”字(王念孙说),分解。兕:雌性的犀牛。

[8] 圉:通“御”,阻止。

【译文】

因此,鬼神的明察,不会被幽涧、广泽、山林、深谷所遮蔽,凭鬼神的明察一定会洞悉一切。鬼神的惩罚不会因为富裕尊贵、人多势众、勇敢有力、铠甲坚固、兵器锐利而受阻,鬼神的惩罚一定能战胜一切阻碍。如果认为并非如此,从前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辱骂天侮辱鬼神,下残害天下万民,毁坏上帝建立的功业,抗拒上帝指示的道路,于是上天就命令汤去惩罚他。汤用九十辆战车,排开鸟阵雁行的战阵,乘上大车,乘势攻占遂城,夏兵通过通往郊外的水道逃窜,汤亲手擒住推哆和大戏。所以从前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士推哆和大戏,能够双手撕裂犀牛和老虎,手指就能杀人,百姓数以兆亿计,布满了山林水泽,然而却不能用这些抵御鬼神的诛罚。这就是我说的鬼神的惩罚,不会因为富裕尊贵、人多势众、勇敢有力、铠甲坚固、兵器锐利而受阻,就是这个道理。

26.16 且不惟此为然。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播弃黎老[1],贼诛孩子,楚毒无罪[2],刳剔孕妇,庶旧鳏寡[3],号咷无告也。故于此乎,天乃使武王至明罚焉。武王以择车百两,虎贲之卒四百人,先庶国节窥戎[4],与殷人战乎牧之野,王乎禽费中、恶来,众畔百走[5]。武王逐奔入宫,万年梓株[6],折纣而系之赤环[7],载之白旗,以为天下诸侯僇。故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费中、恶来、崇侯虎[8],指寡杀人[9],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且《禽艾》之道之曰:“得玑无小[10],灭宗无大。”则此言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

【注释】

[1] 黎老:即耆老(王引之说)。

[2] 楚毒:当为“焚炙”,即所谓炮烙之刑(王念孙说)。

[3] 旧:指故交,旧臣。

[4] 国节:指各盟国受符节的官员(王焕镳说)。

[5] 畔:旧本作“叛”。百走:当作“皆走”(王引之说)。

[6] 万年梓株:疑当为“商王辛株”,“株”借为“诛”(吴毓江说)。

[7] 折:指斩首。赤环:赤旛,即赤旂(孙诒让说)。

[8] 崇侯虎:当为“生捕兕虎”之误(吴毓江说)。崇侯虎死于文王之手,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9] 寡:当为“画”之误。

[10] 玑:疑为“祺”之借,吉祥(王焕镳说)。

【译文】

况且不仅如此,从前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辱骂天侮辱鬼神,下残害天下万民,抛弃老人,残杀儿童,焚烧毒害无辜的人,剖开孕妇的肚子,平民故旧鳏夫寡妇,号咷大哭却没有可以申诉的地方。所以在这个时候,天帝命令武王给予惩罚。武王挑选战车百辆,勇士四百人,作为诸侯盟军的先锋,与殷国军队在牧野作战。武王擒获了费中和恶来,他的部下都背叛或逃走。武王于是追到宫中,纣王伏诛,武王砍下他的头颅系在红色的旗帜旗杆的顶端,尸首装到车子上并覆盖白旗,为天下诸侯除去了纣王。所以从前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士费中、恶来,能生擒犀牛和老虎,手指就能杀人,百姓数以兆亿计,布满山林水泽,然而并不能因此抵御鬼神的诛罚。这就是我所说的鬼神的惩罚,不会因为富裕尊贵、人多势众、勇敢有力、铠甲坚固、兵器锐利而受阻,就是这个道理。并且《禽艾》上说:“善者得到福佑不在于他的职位多么微小,恶者必定被灭也不在于他的权位多么大。”这就是说鬼神的赏赐,不管职位多小一定会赏赐;鬼神的惩罚,不管职位多大一定会惩罚。

26.17 今执无鬼者曰:意不忠亲之利,而害为孝子乎?子墨子曰:古之今之为鬼[1],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今有子先其父死,弟先其兄死者矣,意虽使然[2],然而天下之陈物曰[3]:“先生者先死。”若是,则先死者非父则母,非兄而姒也[4]。今洁为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请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饮食之也,岂非厚利哉?若使鬼神请亡,是乃费其所为酒醴粢盛之财耳。自夫费之,非特注之污壑而弃之也,内者宗族,外者乡里,皆得如具饮食之。虽使鬼神请亡,此犹可以合驩聚众,取亲于乡里。

【注释】

[1] 上“之”字为衍文(孙诒让说)。

[2] 意:读为“抑”,犹言“乃”(高亨说)。

[3] 陈物:故事、常理(王闿运说)。

[4] 姒:年长的女子,这里指嫂子。而:犹“则”(王引之说)。

【译文】

如今主张没有鬼神的人说:这样岂不是不顾双亲的利益,而有损于做孝子吗?墨子说:古今说有鬼神的人,不是因为其他,而是因为有天鬼,有山水的鬼神,也有人死了以后变成的鬼。如今有儿子比父亲先死去,弟弟比兄长先死去,即便如此,但按照天下的常理,总是“先出生的先死去”。如果是这样,那么先死去的不是父亲就是母亲,不是哥哥就是嫂子。如今准备洁净的祭品酒食,恭敬慎重地祭祀,如果鬼神真的存在,那么就是请他的父母兄嫂来饮食,这难道不是很有益处吗?如果鬼神是没有的,那么就是浪费他准备祭品酒食的钱财。可是他们的花费,并非像倒在沟壑中那样白白丢弃,而是可让宗族和乡里的人都能得到饮食。即使鬼神不存在,那也可以聚集民众,使乡里人更加亲密。

26.18 今执无鬼者言曰:鬼神者固请无有,是以不共其酒醴粢盛牺牲之财。吾非乃今爱其酒醴粢盛牺牲之财乎?其所得者臣将何哉[1]?此上逆圣王之书,内逆民人孝子之行,而为上士于天下,此非所以为上士之道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吾为祭祀也,非直注之污壑而弃之也,上以交鬼之福[2],下以合驩聚众,取亲乎乡里。若神有,则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3]。则此岂非天下利事也哉?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实将欲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当若鬼神之有也,将不可不尊明也[4],圣王之道也。”

【注释】

[1] 臣:疑当为“以”,在“何”字下。“将何以哉”,将何用也(孙人和说)。

[2] 交:求取。

[3] 弟兄:当为“兄姒”(俞樾说)。

[4] 尊明:谓尊事而明著之以示人,即明鬼之义(孙诒让说)。

【译文】

如今主张无鬼的人说:鬼神本来是没有的,所以不必花费那些祭品酒食之类的钱财。我现在难道是爱惜那些祭品酒食的钱财吗?我希望得到的是什么呢?这样的话,上违背圣明君王的教导,内违背百姓孝子的品行,而想做天下高尚的士人,这并非做高尚士人的方法。所以墨子说:如今我们举行祭祀,并不是把祭品丢在沟壑中而白白浪费掉。这样做上可以祈求鬼神的赐福,下可以团结众人,让乡里人更加亲密。如果鬼神真的存在,那就是请我的父母兄嫂来饮食。这难道不是有利于天下的事吗?所以墨子说:现在天下的王公大人士人君子,内心的确想要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那么对于鬼神的存在,就不能不重视和确信,这就是圣王的大道啊!

【评析】

《明鬼》实际上是对《天志》必要的理论补充。在墨子看来,“天志”属于顶层理论设计,但仅有“天”的力量还不够,还需要加入鬼神这一中坚力量,才能形成更合理的理论体系,更好地完成“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理论目标。前文我们曾经提及,墨子的宗教神学思想是为其“兼爱”学说服务的。墨家讲“兼爱”,以有神论思想为支撑;儒家讲“仁爱”,以礼乐思想为支撑,而礼乐思想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其最终会倾向于无神论。这一点也是儒墨两家争论的焦点。文中提到的“执无鬼者”,实际上就是指儒家学者而言,其反驳的观点基本上都来自儒家思想。

生逢乱世是儒墨两家面临的共同时代课题,但他们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对共同的时代课题作出了不同的理论概括,给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儒家认为是礼乐秩序的崩坏导致了社会失范、道德滑坡,所以当务之急应当是恢复以周王室为核心的礼乐秩序,而孔子修订六经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而墨子则认为是“天下失义”导致了整个社会混乱无序、诸侯力征,所以问题的关键是找回失去的“义”。那么,人类该怎样找回失去的“义”呢?在墨子看来,“兼相爱,交相利”就是“义”,但仅凭人类自身的自律能力是无法找回“义”的,还需要一个外在的动力源。墨子认为,人类之所以失去“义”,是因为人们“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的缘故。接下来,墨子的论证是通过与“执无鬼者”之间的六次往复辩难来完成的。总的来看,这六次往复辩难是从三个角度论证了鬼神的存在及其意义。第一,基本价值观层面的交锋。“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旦暮以为教诲乎天下,疑天下之众,使天下之众皆疑惑乎鬼神有无之别,是以天下乱。”儒家学者认为怪力乱神之说纯属子虚乌有,不合先王礼乐之道,空谈鬼神只会增加人们的困惑,不利于推行礼乐之道。对此,墨子并未正面回答,而是明智地把话题引入到经验主义范围内进行探讨。鬼神之有无,不能妄下结论,“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为仪者也”。第二,经验主义层面的辩难,这方面是墨子重点围堵儒家学者观点的领域。儒家学者抱着孔子一贯客观慎重的态度,从三个层面驳难墨子:我没看到的就是没有的,途巷之人、小说家言不足凭信,先王之书并无一言提及鬼神。对于儒家学者的问难,墨子没有回避,而是针锋相对、引经据典地逐条驳斥儒家学者的观点。客观地说,墨子的回答尽管非常雄辩,但有技巧大于实质内容的嫌疑。但在先秦那种落后的文化氛围之中,从经验主义角度辩论鬼神之有无显然对墨子更为有利。第三,功利主义角度的争论。在前几次交锋的失利之后,儒家学者转而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向墨子发难:“意不忠亲之利,而害为孝子乎?”空谈鬼神之说,不但于事无补,反而会影响社会上的人伦之情。对此,墨子则是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策略,指出如果没有鬼神,岂不是浪费了来之不易的祭品?有鬼神的话则不但接受祭祀的鬼神得利,祭祀者的亲友同乡也会随之得利。所谓“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驩聚众,取亲乎乡里”,正是两全其美的好事,怎么会影响人伦亲情呢?

纵观《明鬼》全文,墨子的立论基本上是技巧性的,形式明显大于内容,属于孔子批评的“巧言令色”的情况。站在今天的立场上看,我们当然很难接受墨子的观点和论证过程,但从墨子生活的那个时代来看,墨子的观点确实有强大的说服力。尽管墨子的鬼神之说有点“能胜人之口而不能服人之心”的缺憾,但无论是出于墨子整体理论设计的考虑,还是出于对墨子整体思想出发点的钦佩,我们都应该对这一点抱有“了解之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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