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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三代实录

卷第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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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十五年春正月丁夘朔。天皇不受朝賀。以雨後地濕也。春宮坊及所司獻剛夘杖。付内侍奏。天皇御紫宸殿。賜宴侍臣。停雅樂寮音樂并吉野國栖風俗歌。以去年九月太政大臣薨也〈良房〉。宴竟賜被。』▼是日申時。飄風暴雨。雷二聲。

七日癸酉。天皇御紫宸殿。覽青馬。賜宴於群臣。宴竟賜祿各有差。』進正三位守左大臣源朝臣融。正三位守右大臣兼行左近衛大將藤原朝臣基經階。並加從二位。授參議從四位上行式部大輔菅原朝臣是善正四位下〈云々。卅九人〉。

八日甲戌。於大極殿。始講勝王經。以東大寺僧華嚴宗傳灯大法師位玄永爲講師。』授正四位下上毛野朝臣滋子「加」從三位。〈男二人。女子三人〉。

十三日己夘。以從五位下行少内記都宿祢良香爲大内記〈云々〉。四品惟彦親王爲彈正尹。左大臣從二位源朝臣融爲兼東宮傅〈云々〉。二品行中務卿諱〈光孝天皇〉親王爲上野太守。卿如故〈云々。册三人〉。

十六日壬午。停歌之。

十七日癸未。勅公卿於建礼門前行射礼。春宮帶刀舍人預射焉。

十八日甲申。停賭射。

廿日丙戌。地震。』從四位下源朝臣貞子卒。

廿一日丁亥。停内宴。

廿三日己丑。烏噬拔内竪傳點籌木二。

二月丙申朔。二日丁酉。釋奠如常。』▼是日地震。

四日己亥。▼是日。依例祈年祭。別遣使者於伊勢太神宮奉幣。爲天下及年穀祈焉。告文曰。〈云々〉。

六日辛丑。園韓神祭。「戊戌明經博士等奉參内裏不喚賜祿而罷〈可在八月此日此儀不可書〉」

十一日丙午。流星出。從七星邊入弧。其色白。

十三日戊申。今月一日初申可修春日祭。而彼日有事而停。▼是日祀之。 ふふ▲「十六日紫震殿東南隅虹見」

十八日癸丑。地震。

廿二日丁巳。除目。〈廿八人〉。

廿三日戊午。陰陽寮言。今天行應愼。稼穡不登。以歳當三合也。詔五畿内七道諸國。班幣境内名神。并於國分及諸定額寺。限以三日。晝則轉經。夜則礼懴。薫修之間。禁斷殺生。國司講師齋潔至誠。祈佛神之冥助。消疫於未然焉。

廿四日己未。延六十僧於紫宸殿。限以三日。轉讀大般若經。

廿六日辛酉。夜。春宮廳院失火。燒一屋。

廿八日癸亥。飛騨國司言。大野郡愛寳山。貞觀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今月十五日。三度紫雲見。

廿九日甲子。大於建礼門前。縁春宮廳院火也。

三月乙丑朔。三日丁夘。停御潔齋。以春宮失火之穢也。

八日壬申。從四位下行主殿頭兼伊豫權守當麻眞人鴨繼卒〈云々〉。

九日癸酉。除目二人。

十六日庚辰。地震。』紫震殿東南隅虹見。

十九日癸未。廼者外變不息。咎徴荐臻。决之卜筮。告云。自夏至秋。兵革成變。事起西垂。警及北闕。仍令因幡。伯耆。出雲。石見。隱岐。大宰等諸國府司。戒嚴兵卒。之不虞。

廿日甲申。陸奧國頻年不登。賑給之。

廿六日庚寅。前近江權守從四位下藤原朝臣有貞卒。有貞者。右大臣贈從一位三守朝臣之第七子也。年在童。侍奉仁明天皇。姉爲女御〈貞子〉。因而蒙寵狎。及弱冠。承和十一年授從五位下。拜丹波介。不之任。十二年見疑私通後宮寵姫。出爲常陸權介。仁壽二年爲縫殿頭。齊衡三年遷爲右兵衛佐。四年遷左兵衛佐。天安二年加從五位上。遷右近衛少將。未幾兼伊勢權介。貞觀六年授正五位下。七年爲讃岐權介。少將如故。八年進從四位下。爲中守。十年出爲近江權守。卒時年四十七。有貞不以權貴矜物。若忤其意。未必避人焉。

廿八日壬辰。勅令木工寮与右京職。共守鴻臚館。

夏四月乙未朔。天皇不御紫震殿。賜侍臣飮於仗頭如常。賜祿有差。

三日丁酉。勅賜四品行常陸太守惟恒親王。從三位守大納言源朝臣多帶劔。

五日己亥。授美濃國從二位中山金山彦神正二位。出羽國從三位勳五等大物忌神正三位。肥後國正四位下阿蘇比神正四位上。和泉國從四位下積川神從四位上。飛騨國正五位上水無神從四位下。筑前國從五位下鳥野神。信濃國五位下出早雄神並從五位上。信濃國正六位上塩野神。和世田神。薩摩國正六位上多夫施神。伯耆國無位國廳裏神並從五位下。

九日癸夘。夜有流星。入女林。亦入天市。其色皆赤。

十四日戊申。地大震動。

十六日庚戌。左大臣從二位兼行皇太子傅源朝臣融上表。請還食封千戸。勅答曰。來表悉之。朕仰慙玄鑒。俯愧蒼生。所憑者輔弼忠良。所渇者苦言切諌。今公恐温凉之乖適。嫌環佩之頻朝。是盖忘針石於朕躬。而存消摩於公性也。况公年毛既壯。氣骨弥強。不擧風以資此時。將抱冰壷以施何地。朕之養公也。未得其道乎。至彼減封之請。苟存利國之義。復有舊章。不敢排拒。朕之此意。公能順之。

十七日辛亥。公卿就太政官曹司廳。授文武百官成選位記。去十五日可行此事。自有常式。而彼日當賀茂祭。故避之。非緩也。

十八日壬子。地震。

廿一日乙夘。勅曰。朕以凉徳。辱此守文。待化未孚於豚魚。用心徒形於。唯深蒼生爲子之徳。不慊螽斯則百之福。而今心事養。男女繁昌。當分茅土之重。多致帑藏之費。寤寐頽愁。心魂罔措。若渉洪水而无舟楫。但弘仁以降。載代遺蹤。或作親王。或爲朝臣。尤是損上益下之大義。屈躬利物之通規。朕之不徳仰慚前良。因願頗變舊章。惣爲源氏。然而事當師古。義貴宜今。故其不獲已者。擇之以爲親王。唯須其後一世早停王号。即賜朝臣。以國家之經用。頗加公謙之篤情。又其号親王者。同母後産。並同畫一。尸鳩之深恵。欲一恩施。司牧之至公。猶從義株。但冀枝分若木。高下共春。派出天。淺深同潤。普告遐迩。令知朕意。』▼是日。定親王八人源氏四人皇子貞固。母橘氏。治部大甫休蔭之女。皇子貞元。母藤原氏。參議治部卿仲統之女。皇子貞保。母女御藤原氏。故中納言長良之女。皇子貞平。母藤原氏。右中弁良近之女。皇子貞純。母王氏。中務大甫棟貞之女。皇女孟子。母藤原氏。兵部大輔諸葛之女。皇女包子。母在原氏。參議左衛門督行平之女。皇女敦子。与貞保同母並爲親王。皇子長猷。母賀茂氏。越中守岑雄之女。皇子長淵。母大野氏。前石見守鷹取之女。皇子長鑒。母佐伯氏。信濃權介子房之女。皇女載子。與「貞」長猷同母並爲源氏。貫隷左京一條一坊。

廿四戊午日。地震。

廿六日庚申。流星入翼。其色赤。

廿七日辛酉。雷電雨雹。諸衛府近屯殿前。

五月甲子朔。地震。

三日丙寅。雷電雨雹。其大如鶏子。或如梅實。

五日戊辰。停端午之。』神祇官陰陽寮言。雨雹之恠。賀茂松尾等神成祟。於是遣使社頭奉幣并走馬。以謝神怒。其走馬。賀茂御祖別雷兩社各十疋。松尾五疋。並裝飾人馬。足悦神明。告文曰〈云々〉。從五位下行伊勢介良岑朝臣晨茂〈乎〉差使〈天〉奉出〈須〉。

九日壬申。遣參議大江朝臣音人於賀茂神社奉幣。申謝雨雹之咎徴。告文曰〈云々〉。高岑寺〈乃〉佛奉移〈礼留〉事〈尓〉依〈天〉。皇大神成祟〈之〉賜〈倍利止〉卜申〈世利〉。但此佛〈波〉。大神〈乃〉成祟〈之〉賜〈倍留仁〉依〈天〉。他處〈尓〉奉移〈倍攴〉状。去年祈申〈之〉賜〈倍利〉。須奉移〈留〉日〈尓〉。先此状〈乎〉申賜〈倍之〉。而不申賜〈天〉大神〈乃〉御社近〈之天〉。騷動〈世留〉事在〈介利〉。此怠〈乎〉畏恐〈天〉。平〈久〉爲謝〈无〉爲。始自今月廿日〈天〉。一万卷〈乃〉金剛般若經令奉讀〈无止須〉。仍參議正四位下行左大弁兼勘解由長官近江權守大江朝臣音人〈乎〉差使〈天云々〉。

十一日甲戌。地震。

十五日戊寅。先是。大宰府言。筑前國司。天長元年六月廿九日格曰。諸國渡船廿年已上爲期買替。而嶋門渡般二艘。不知始置之時。今既損。利渉失便。况復河岸頽。渡口闊遠。公私往還。累日逗留。望請。以正税稻。乃早買。依請許之。

十七日庚辰。延六十僧於紫震殿。限以三日。轉讀大般若經。

廿日癸未。轉讀經卷。更延二日。奉幣於賀茂。松尾。乙訓。稻荷。貴布祢。丹生川上雨師神並祈嘉注也。

廿三日丙戌。雷而不雨。』於十五大寺。讀經請雨。

廿四日丁亥。雷雨。

戊子廿五日。制。伊勢大神宮司。元一員。年給絹百疋。米三百斛。貞觀十二年加置一員。今定絹各五十疋。米各百斛。

廿六日己丑。授山城國從四位下貴布祢神正四位下。

廿七日庚寅。先是。大宰府言。去三月十一日。不知何許人。舶二艘載六十人。漂着薩摩國甑嶋郡。言語難通。問答何用。其首崔宗佐。大陳潤等自書曰。宗佐等。渤海國人。彼國王差入大唐。賀平徐州。海路浪險。漂盪至此。國司推驗事意。不公驗。所書年紀。亦復相違。疑是新羅人。僞稱渤海人。來竊窺邊境歟。領將二舶。向府之間。一舶得風。飛帆逃遁。▼是日。勅。渤海遠蕃歸順於我。新羅爾久挾禍心。宜令府國官司。審加推勘。實是渤海人者。須加慰勞粮發歸。若新羅凶黨者。全禁其身言上。兼令管内諸國。重愼警守。

廿九日壬辰。散位外從五位下飯高朝臣貞宗披訴。貞宗不可賜外階。於是刊除外字改賜從五位下告身。』左京人河内大掾正六位上淡海眞人濱成。散位淡海眞人高主。内竪淡海眞人秋野。淡海眞人最弟。蔭子從八位上淡海眞人安江。正六位上永世眞人志我。永世眞人仲守。右京人文章生正八位上永世朝臣有守。蔭子正六位上永世朝臣宗守等九人並賜姓淡海朝臣。其先。大友皇子之苗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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