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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国志略

续琉球国志略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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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事府右赞善臣赵新恭辑

封贡

典礼(详前「续志」)

学校

政刑(详前「续志」)

官制

冠带簪衣制

府署

祠庙

风俗

人物

物产

针路

灵迹

封贡

臣谨案:琉球入贡,始于明洪武五年;受封,始于永乐二年。前明贡无常期,本朝始定为二年一贡;该国王遵行,世不失职。封自康熙二年,至今凡八次。其在嘉庆十四年以前者,已详前「续志」。兹谨录嘉庆十五年尚灏受封以来如左:

嘉庆十五年(庚午)秋,尚灏遣耳目官向国柱、正议大夫蔡肇业表贡方物,并遣官生陈善继、马执宏、毛世辉、梁元枢四人入监读书。

十七年(壬申)秋,遣耳目官向谨、正议大夫毛廷器表贡方物。

十九年(甲戌)秋,遣耳目官向斌、正议大夫郑嘉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大小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一年(丙子)秋,遣耳目官毛维宪、正议大夫蔡次九表贡方物。

二十三年(戊寅)秋,遣耳目官毛维新、正议大夫郑克新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五年(庚辰)秋,遣耳目官向邦正、正议大夫蔡肇基表贡方物。

道光元年(辛巳)秋,遣王舅向廷谋、正议大夫郑文洙庆贺宣宗成皇帝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各色八丝缎、砚、玉器、珐琅炉、瓶、盒、珐琅碗、磁器、玻璃器等件。

二年(壬午)秋,遣耳目官毛树德、正议大夫王士惇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四年(甲申)秋,遣耳目官向廷楷、正议大夫梁光地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六年(丙戌)秋,遣紫巾官马开基、正议大夫梁文翼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八年(戊子)秋,遣耳目官毛世辉、正议大夫杨德昌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年(庚寅)秋,遣耳目官向国壁、正议大夫王丕烈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二年(壬辰)秋,遣耳目官向永昌、正议大夫郑择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四年(甲午)秋,尚育遣耳目官向如山、正议大夫红泰熙表贡方物。

十六年(丙申)秋,遣耳目官向大烋、正议大夫孙光裕表贡方物,兼请袭封。

十七年(丁酉)秋,遣翰林院修撰林鸿年、编修高人鉴充正副使往封,王世子尚育遣陪臣郑良弼至闽接封。

十八年(戊戌)夏,林鸿年等至国,谕祭故王尚灏、册封尚育为王。秋,尚育遣王舅翁宽、紫金大夫杨德昌随同谢封,表进方物;并遣耳目官章鸿勋、正议大夫林奕海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九年(己亥)春,臣鸿年、臣人鉴回京代奏请官生入学。

二十年(庚子)秋,遣耳目官向国鼎、正议大夫林常裕表贡方物(本年钦奉上谕:琉球改为四年一贡。特遣王舅向邦正、正议大夫郑元伟奏请照旧间年进贡,随蒙允准),并遣官生阮宣诏、郑学楷、向克秀、东国兴四人入监读书。向克秀回至闽,病故。

二十二年(壬寅)秋,遣耳目官向绍元、正议大夫魏恭俭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四年(甲辰)秋,遣耳目官毛嘉荣、正议大夫郑元伟表贡方物。

二十六年(丙午)秋,遣耳目官向元模、正议大夫梁必达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二十八年(戊申)秋、尚泰遣耳目官向统绩、正义大夫郑元觐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三十年(庚戌)秋,遣王舅夏超群、正议大夫毛有增庆贺文宗显皇帝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各色八丝缎、砚、玉器、珐琅炉、瓶、盒、珐琅碗、磁器、玻璃器等件,又加赏蟒缎、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咸丰二年(壬子)秋,遣耳目官毛种美、正议大夫蔡士俊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四年(甲寅)秋,遣紫巾官向邦栋、正议大夫毛克进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六年(丙辰)秋,遣耳目官向有恒、正议大夫阮宣诏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字、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八年(戊午)秋,遣耳目官翁俊、正议大夫阮孝铨表贡方物;常例外,加赏蟒缎、「福」宇、方绢、笺、笔、墨、砚、雕漆器、玻璃器等件。

十年(庚申)秋,遣耳目官向志道、正议大夫郑德润表贡方物。

同治元年(壬戌)秋,遣耳目官向启元、正议大夫林长隆表贡方物。

同治二年(癸亥)秋,遣王舅马文英、正议大夫毛克述庆贺皇上登极,表贡方物,并进香贡;常例外,加赏御书匾额、各色八丝缎、砚、珐琅炉、瓶、盒、玉器、珐琅碗、玻璃器、瓷器等件。

三年(甲子)秋,遣耳目官东国兴、正议大夫毛发荣表贡方物,兼请袭封。

四年(乙丑)秋,遣詹事府右赞善赵新、内阁中书舍人于光甲充正副使往封;王世子尚泰遣陪臣至闽接封。

五年(丙寅)夏,赵新等至国,谕祭故王尚育,册封尚泰为王。秋,尚泰遣王舅马朝栋、紫金大夫阮宣诏随同谢封,表进方物;并遣紫巾官毛文彩、正议大夫魏掌治表贡方物,兼谢赏赐御书匾额。

六年(丁卯)春,臣新、臣光甲回京,代奏请官学生入学。

典礼

臣等谨案:谕祭、册封各典礼,经前使臣汪楫更定;此后,并无增改。其追封一节,亦经前使臣齐鲲酌定举行,备载前「续志」。兹概不录。

学校

自嘉庆十七年至道光四年,那霸四村(若狡町村、西东两村、泉崎村)、唐荣二村(大门村、久茂地村)岛中人等(凡那霸人氏寓居唐荣村中者,号「岛中」)各建学校,置讲课之法。四时,那霸官亲临各学稽察勤惰;总理司、长史等亦于四时按临岛中乡学,稽察劝励。

学校有六:一在若狡町村,曰学馆;一在西村,曰讲馆;一在东村,曰学舍;一在泉畸村,曰学道馆;一在大门村,曰教馆;一在久茂地村,曰教舍。各设讲解师一员,(唐荣人充之)、主取官一员,中取笔者各二员。凡村中冠童皆入学,讲习「四书」、「小学」等书。

政刑

详前「续志」,无增革。

官制

臣等谨案:前「续志」于球国官制未及详载;今从该国「官职录」,备载如左:

王府北宫

王府下库理殿

王府内宫

御近习座

御内原台所(又云内厨)

王府南宫书院

御料理座(又云典膳所)

大台所(又云供应所)

御道具库理(又云宴器局)

医师所

王府贮药所(又云纳殿)

王府世系图座(又云御系图座)

高所(又云赋税司)

勘定座(又云核实司)

米藏

御马屋

大美御殿(国王副宫)

中城御殿(即世子府)

国学

三平等乡学

总横目(即观察司)

三平等小横目(即巡察官)

大与座

寺社座(又云理梵司)

锻冶奉行所(又云铁冶局)

瓦奉行所(又云司窑局)

贝折奉行所(又云嵌螺局)

普请奉行所(兼掌木石)

山奉行所

平等所(即审理所)

取纳座(即征课使)

久米府(一云唐荣)

那霸府

亲见世

船手(即董舟所)

那霸藏(三座)

册封添设官员

奉使官

属岛在番

各属府土官

各县土官

太平山土官(即麻姑山)

八重山土官(一名北木山)

王府北宫

国相,一员(其府有紫巾大亲官一员、座敷大亲官三员、与力役三名、右笔一名);法官司,三员(各府有与力役各三名);紫巾御物奉行官,三员(各有吟味官一员);御锁侧官,一员(即司宾耳目官);御双纸库理官,一员(即典宝耳目官);平等侧官,一员(即司刑耳目官);泊池头官,一员(即管泊耳目官);吟味官,五员(即赞议官);评定所笔帖主取官,一员;笔帖式,九名(考试用之);帐当主取官,一员;笔帖式,十名。

王府下库理殿

番之紫巾官,无额数;番之座敷官,无额数(即察侍纪官);当官,十二员(即遏闼理官);势头官,九员;里之子官,十二员;筑登之官,九员。

王府内宫

总大亲官,一员(法司兼任);紫巾大亲官,三员;座敷大亲官,三员。

御近习座

御近习头,一员(不拘品级);御近习官,九员;笔帖式,六名。

御内原台所(又云内厨)

膳夫庖丁,一名。

王府南宫书院

紫巾御书院奉行官,三员;侍讲官,一员(不拘品级,选学优者充之);御书院当官,三员(即遏闼理官);侍读生员,不限人数;御右笔主取官,一员;御右笔官,六员(考试任之);御茶道,六名(又云茗史);御物当役,二名;里之子官,十二员。

御料理座(又云典膳所)

大屋子,二名;笔帖式,二名;膳夫庖丁,六名。

大台所(又云供应所)

大屋子,二名;笔帖式,二名;膳夫庖丁,三名。

御道具库理(又云宴器局)

大屋子,一名;笔帖式,一名。

医师所

太医师,六员(又云御医者);候补医师,二员。

王府贮药所(又云纳殿)

大笔帖式,二名;小笔帖式,二名。

王府世系图座(又云御系图座)

王子奉行官,一员;紫巾奉行官,一员;中取官,三员;笔帖式,三名。

高所(又云赋税司)

紫巾奉行官,一员;中取官,三员;大屋子,三名;笔帖式,六名。

勘定座(又云核实司)

紫巾奉行官,一员;中取官,二员;大屋子,六名;笔帖式,九名。

米藏

大屋子,二名;笔帖式,二名。

御马屋

圉师,一员(又云御别当);笔帖式,一名。

大美御殿(国王副宫)

总大亲官,一员(法司兼任);紫宫大亲官,二员;座敷大亲官,一员。

中城御殿(即世子府)

总大亲官,一员(法司兼任);紫巾大亲官,三员;侍讲官,一员(不拘品级,选学优者充之);座敷大亲官,四员;侍读生员,不限人数;与力官,六员;右笔官,二员;里之子官,三名;御小姓,三名;圉师,一员(又云御别当)。

国学

紫巾奉行官,一员;讲解师,一员(总理唐荣司选荐,或入监官生为之);训诂师,一员(总理唐荣司考荐,或入监官生为之);中取官,二员;笔帖式,二员。

三平等乡学

讲解师,各一员(总理司考荐之,或入监官生为之);奉行官、中取官、笔帖式,各二员。

总横目(即观察司)

紫巾总横目官,一员;座敷总横目官,二员;笔帖式,二名。

三平等小横目(即巡察官)

紫巾小横目官,各一员;座敷小横目官,各四员。笔帖式,各十名。

大与座

紫巾奉行官,一员;中取官,二员。笔帖式,二名。

寺社座(又云理梵司)

紫巾奉行官,一员;中取官,二员;笔帖式,二名。

锻冶奉行所(又云铁冶局)

锻冶奉行官,一员;笔帖式,一名。

瓦奉行所(又云司窑局)

瓦奉行,一员;笔帖式,三名。

贝折奉行所(又云嵌螺局)

贝折奉行,一员;笔帖式,二名。

普请奉行所(兼掌木石)

普请奉行,一员;大屋子,一名;笔帖式,二名。

山奉行所

紫巾奉行官,一员;中取官,二员;笔帖式,三名。

平等所(即审理所)

总奉行官,一员(法司轮流掌之。有审理,则会议;取决国相而后奏行);平等侧官,一员(即「前录」耳目官四员内一员);吟味官,一员(即「前录」吟味官五员内一员);大屋子,三名(即毘那官);笔帖式,三名。

取纳座(即征课使)

——中南北三府

取纳奉行,各一员;笔帖式,各五名。

久米府(一云唐荣)

紫金大夫总理唐荣司,一员;紫金大夫,无额数;正议大夫,无额数;中议大夫,无额数;长史,二员(遇册封,添设二员);属役笔帖式,二名(遇册封,添设二名);都通事,无额数;副通事,无额数;通事,无额数;秀才,无额数;若秀才,无额数;讲解师,一员(主考试,或入监官生为之);训诂师,一员(主考试,或入监官生为之);副训诂师,一员(主考试,或入监官生为之);著作文章总师,一员(主考试,或入监官生为之);著作文章师,二员(主考试);著作文章副师,一员(主考试);汉字主取官,一员;汉字右笔官,一员;汉字相附官,二员(主考试);汉字加势官,一员(主考试);通书主取官,一员(主考试);通书相附官,一员(主考试);通书加势官,一名(主考试)。

那霸府

那霸官,二员;笔帖式,二名。

亲见世

大屋子,三名;笔帖式,三名。

船手(即董舟所)

大屋子,二名;笔帖式,二名。

那霸藏(三座)

大屋子,各二名;笔帖式,各二名。

册封添设官员

馆务司、承应所、掌牲所、供应所、理宴司、书简司、评价司、管贽司、理座司、掌录司、掌仪司、把门官、管马司。

奉使官

谢封法司王舅,一员;谢封紫金大夫,一员;进贡谢恩紫巾官,一员;进贡副使正议大夫,一员;谢封使者,一员;朝京都通事,二员;在船都通事,二员;才府,二员;官舍,二员;存留通事,一员;胁通事,一员;王舅通事,一员;紫金大夫通事,一员;大笔者,四名(又云大文);胁笔者,二名(又云小文);与力,七名;仪者,一名;总官,二名(又云少长);船头,二名(又云直库)。

属岛在番

太平山在番,一员;笔帖式,二名。八重山在番,一员;笔帖式,二名。各郡在番不拘品级。各岛在番,不拘品级。

各属府土官

地头代,各一名;首里大屋子,各一名;大掟,各一名;南掟,各一名;西掟,各一名。

各县土官

掟,各一名。

太平山土官(即麻姑山)

平良头目,一名;下地头目,一名;砂川头目,一名;首里大屋子,五名。

八重山土官(一名北木山)

石垣头目,一名;大滨头目,一名;宫良头目,一名;首里大屋子,四名。

冠带簪衣制

正、从一品:彩织缎帽,锦带,金簪,端青袍。

正、从二品:紫绫帽,龙蟠黄带,正二品金簪、从二品金花银柱簪,端青袍。

正、从三品:黄绫帽,龙蟠黄带,银簪,端青袍。

正、从四品:黄绫帽,龙蟠红带,银簪,端青袍。

正、从五品:黄绫帽,杂色花带,银簪,端青袍。

正、从六七品:黄紬帽,杂色花带,银簪,端青袍。

正、从八九品:大红绉纱帽,杂色衣带,银簪,端青袍。

百姓:红布帽、绿布帽,青花布带,铜簪,蓝袍(有功者银簪,黄紬帽,端青袍)

府署

臣等谨案:该国但有王宫,无官廨。国有大政,则自国相、法司以下咸集议于王宫,退则归私宅。王宫外,有世子府第、有天使馆、有天使旧馆(旧馆分设七司,以待封使)。此外,则有二那霸公馆:一在旧使院前,一在天使馆东下天妃宫左。皆深邃宏敞,为差办管理那霸钱谷、狱讼二官公所。均详载前「志略」。

祠庙

均详载前「续志」,后无增建。

风俗

臣谨案:该国自久濡圣化,渐有华风。前「续志」所载「国俗」,有昔有、今无者,悉为更正,入「辨误」条中。

人物

臣等谨案:琉球自尚巴志合三山为一至今,国中制度,臣民均恪守前规,无卓卓可纪者。即间有一、二穆行,经该国王照例旌奖,亦无实在事迹可稽。其或以著作名者,亦祇古近体诗;例归「艺文」,兹不复载。

物产

备载前「续志」,兹不录。

针路

臣等谨案:封舟自五虎山开洋,历来皆用乙针,或参用辰卯;今则专用辰卯。自五虎至马齿,三、四日可到,极为稳便。国朝使臣汪楫、周煌、李鼎元、齐鲲等各有纪录,备载前「续志略」,兹不具列。谨载道光十八年并此次前后针路如左:

道光十八年五月初四日,五虎门放洋,午未风,用辰针。申刻,过竿塘;二更,西见东沙;三更,未风,用卯辰针。初五日未刻,南见半架山。初六日,酉戌风,用卯针。未刻,取钓鱼山。申刻,取久场岛。酉刻,巳风,用卯辰针。近晡,转辰巳风。初更,转午方,用卯辰针。初七日黎明,取久米赤岛。酉刻,申酉风,仍用卯辰针。初八日黎明,西见姑米岛。申刻,见马齿山。酉刻,湾泊那霸洋面。初九日辰刻,进那霸港。

道光十八年十月十二日,那霸港开洋;寅卯风,用酉针。未刻,风转丑方,仍用酉针。酉刻,过马齿山。十三日,子风,用酉戌针。辰刻,取姑米岛;四更,丑风,仍用酉戌针。十四日,风止,舟停。四更,亥子风起,仍用酉针。十六日辰刻,子丑风,用酉戌针;三更,寅风,用戌针。十七日二更,辰巳风,用酉戌针。十八日,子丑风,仍用酉戌针。辰刻,见中华外山。未刻,见南杞山,用未申针。十九日午刻,过定海;未刻,进五虎门。

同治五年六月初九日卯刻,放洋;未风兼西,用辰针(船由上向驾驶,故用辰针)。午刻,转正南风,用辰针;过竿塘。申刻,过东涌、东沙洋面。初十日,转西南风,用辰针。申刻,过半架山。十一日,转午风,用卯辰针。酉刻,过钓鱼山。戌刻,过久场岛。亥刻,用寅卯针。十二日卯刻,转午未风,用卬辰针。午刻,转巳午风,用寅卯针。未刻,过久米赤岛。申刻,风停。是夜,转巳午,微风。十三日,风停,船顺流而行。是夜亥刻,起丑风,用卯辰针。十四日,丑风,用卯辰针;夜同。十五日,转卯风,用辰巳针。辰刻,见姑米山。十六日,转寅卯风,用巳午针。申刻,驶近姑米山。酉刻,该岛有小船数十只来引;三更,进姑米山前寄椗。十七日卯刻,起椗;巳刻,进兼城港口下椗。申刻,起未申风——正西南,起椗开行。戌刻,风停,船流不定。至十八日辰刻,开放大炮;该岛又有小船前来挽带。因海潮冲进,不能近山,小船亦难前驶。十九日,随流二百余里。申刻,起午未风,船向姑米山驾驶(此时向山而行,未用针)。二十日,午未风,加巾顶,驶近姑米山(因见午未风色顺利,即向马齿山驾驶)。二十一日辰刻,到马齿山;酉刻,抵那霸港收泊。

同治五年十一月初十日,登舟。巳刻,自那霸港开洋;丑寅风,针向酉。申刻,过马齿山。酉刻,丑风,针向辛戌。夜子刻,风暴。十一日未刻,丑风,针向辛戌。十二日,丑风,针向戌。夜子刻,丑风,针向辛戌。十三日,丑风,针向辛酉。未刻,丑风,针向辛酉。十四日,丑风,针向辛酉。夜子刻,丑风,针向坤申。十五日,子丑风,针向坤申。夜子刻,至四屿寄椗。

灵迹

臣等谨案:琉球自通贡以来,封使远涉重洋者,靡不仰藉神庥;历蒙佑助,得以往来无滞。前「续志略」所载红光、鱼、鸟诸瑞,使臣于复命日据实陈奏,辄邀温旨褒锡恩纶。

臣新等幸膺斯役,于到闽日遵照旧章,迎请天后、尚书、拏公各行像在船保护诏敕。于五年六月十九日舟抵球界之姑米外洋,连日因风帆未顺,水深不能下椗。是日适值暴期,断虹现于东北;午后,黑云陡起,海色如墨:一舟皆惊。臣等谨焚香,默祷天后、尚书、拏公并本船所供苏神各神前。入夜,墨云四散,仰见星光,阖舟额庆。又于十一月初十日自球返棹放洋,是夕复遇暴风,巨浪山立,越过船顶,船身几没,复触礁沙,势极危险。臣等复于神前虔祷,化险为平。此皆仰赖圣主洪福;而来往保护诏书、龙节,亦资神力。臣等溯查历届册封事竣,例得为天后、尚书、拏公请加封号或赐匾额,此次仍请照旧颁发。惟木船所供苏神,未列祀典;臣等查询闽省士民,据云:『神苏姓、名碧云,系福建同安县人;生于明季天启年间。读书乐道,不求仕进。晚年移居海岛,洞悉海道情形;海船均蒙指引平安。殁后,于海面屡着灵异;兵商各船,均祀香火。每岁闽省巡洋,偶遭危险,一经吁祷,俱获安全』。此次复屡叨护佑,可否按照海神之例,一并颁给匾额,用答神庥?寻得旨允行。

识语

右「续琉球国志略」上、下二卷,先君子于同治五年奉命为正使,归舟余暇,纂录成书。缘乾隆间,有翰林院侍读周煌所纂「志略」、齐北瀛太守有「东瀛百咏」,而林勿村中丞所著录者未见。恐巨典煌煌,散佚无考;故定着「续琉球国志略」。其义例,悉仍前志云。

不肖男濂、庆崧、庆椿、孙诒书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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